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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有祭奠六四英烈的权利

    ——民生观察就民间纪念“六四”29周年的声明

    转眼“六四”29周年就要到来,日前“天安门母亲”群体成员尤维洁女士发出一信,说“29年来我们在维护做人的尊严、寻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艰难地走着”,“迄今为止,我们群体中已经有五十一位难属永远离开了我们”,同时尤女士还对媒体表示“中国政府这么多年来始终无视我们的存在,同我们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当然期待能够和他们一起坐下来谈谈,至少给我们难属以一个交代。但是,政府似乎认为八九六四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我们唯一的接触方就是警察。”可见,中共当局在十九大召开宣称所谓进入“新时代”后,仍然顽固坚持以往29年对六四难属祭奠亲人的禁阻,顽固扑杀民间祭奠六四先烈的任何活动,如四川当局拘押“陆肆酒案”人士两年,至今仍不释放。中共当局对难属与民间人士祭奠六四英烈活动的镇压,是严重践踏人权,违背天理,扼杀人情,无视法制,延续六四屠杀的罪恶行径,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谴责与严正抗议!

    1989年4月15日中共前总书记、开明改革派代表人物胡耀邦去世,学生市民因表达哀思而引发了全国性的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其主要诉求是反腐败、要民主、争人权,采取的方式是陈情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绝食,要求对话等,是和平理性与合宪的。如此目的正义,途径合理合法的民意表达,结果招致中共当局出动武装部队的镇压,造成大批无辜者罹难,成千上万家庭失去亲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六四大屠杀”。

    多年来,大屠杀中痛失亲人的难属们,不仅没有得到政府一个明白公正的交代,而且被当局定性成危险对象,横加监控、软禁、威胁、限制自由、被旅游、被污名甚至人身被伤害等等的迫害。29年来,这些痛失亲人的难属们原想依照中国传统对死者的祭奠,在每年清明与六四忌日到来时,通过举行一些活动来寄托哀思,结果却遭到当局粗暴阻止。每到清明与六四期间,本是难属们最悲痛的时候,竟然还被警察上门,或被禁止外出,或被强行在警察包围下祭奠,这真是在难属伤口上不断洒盐,使伤痛不仅无法愈合,而且日益加深加重。

    29年来,六四难属们坚持不懈地向中共当局提出了“真相,追责与赔偿”的诉求,但从来没有得到当局任何一分善意的回应,除了不断派警察骚扰与限制外,再无政府出面谈解决问题。虽然,中共一再提出要依法治国,宪法上也承诺要保障人权,但针对难属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却完全以非法违理背情的方式来处理。如此一拖再拖,将一批批难属活活拖死,使他们临终只能含恨离世,中共当局如此所行真是丧尽天良!

    中国民间29年来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六四死难者的纪念,但每年参与纪念者,要么被当局强行限制,要么被劳教判刑。可以说29年来都无法计算因纪念六四究竟有多少人被投入监狱。而至今仍然直接因纪念六四被关在狱中的,就有四川陈云飞与“六四酒案”的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陈兵。

    陈云飞,四川维权人士,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是八九反腐爱国民主运动参与者。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因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遭到当局的打压,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监视居住半年。他也曾数次试图到北京祭奠赵紫阳而受到成都警方的控制和警告。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其他20多人在四川新津县为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后,在返回的路上被一百多名持枪特警拦截并带走。警方于30多天后才告知其罪名为“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来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以“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并被判刑四年。

    2016年六四前夕,四川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陈兵等4位朋友制作了一款“铭记八酒六四”的酒,结果被警方纷纷拘押,并被控“煽动颠覆国家罪”,至今仍关押于成都看守所中。到本月18日是最高法批准的延期审理的最后期限,然而,5月21日,成都中院通知家属说最高法再次批准延期审理三个月,至此,这四位纪念六四者已被关押两年多,属于严重超期羁押。

    符海陆,四川省宣汉县清溪镇白鹤村人。1986年12月13日出生,初中毕业,曾于深圳打工,通过微博认识了一些追求自由的人,开始参与同城活动,举牌抗议等。后被当局遣返回四川,但他初心不改,积极参与到各种维权、推墙活动中,协助毒疫苗家长维权,成了国保监控对象,喝茶,谈话成为常态。后参与制作“铭记八酒六四”酒被拘押。

    陈兵,四川遂宁人,生于1969年2月22日,八九学运领袖,零八宪章签署者,狱中异见人士陈卫的孪生弟弟。陈卫、陈兵兄弟1988年双双考入重点大学(陈卫北京理工大学,陈兵西南石油学院)。1989年学运伊始,陈兵是南充地区学运领䄂,组织南充地区10余所大中专学校学生在南充市区游行。后受身为北京高自联领䄂的哥哥嘱托照顾家庭,转而沉潜。2011年陈卫第三次入狱后,陈兵除对内照顾陈卫妻女并侍奉父母,对外亦接过陈卫的社会活动工作,联络朋友、召集聚会、主持对良心犯亲属的照料,成为西南地区民主异议群体重要协调人之一。陈兵多次对朋友表示:身为八九学子,不能积极地推动国家民主进程是一生的耻辱,但照料父母和嫂嫂侄女是他对陈卫的承诺,待把二老送终,刘贤斌陈卫出狱,他就可以接力迈进监狱。2016年6月21日,为母亲下葬次日,陈兵便因参与制作“铭记八酒六四”纪念酒被成都警方拘捕。

    罗富誉,四川省泸州市人,生于1974年12月13日。毕业于重庆三峡联大广告装潢专业。罗富誉从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广告工作。罗富誉在网上认识同道之人后,就积极地参与到推墙活动及同城聚会中。成都铁流先生被软禁,他冒着风险前往寻找铁流的下落;成都读书会准备用朗诵诗歌方式纪念“八九·六四”被警方破坏,他冒着被警察发现的风险留在附近以便截住不知情的朋友。2016年因参与制作“铭记八酒六四”酒而被捕入狱。

    张隽勇,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人,生于1970月2月24日。是一名职业司机,从四川德阳“什邡维权”事件开始,走进了维权领域,在成都、四川、乃至全国维权事发地都曾留下踪影。因参与制作“铭记八酒六四”酒遭拘捕入狱。

    从29年来六四难属及民主人士纪念六四情况来看,大家都是本乎情发乎理合乎法,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情况,然而,却遭到中共当局的严酷镇压,不仅一批批人被纷纷投入大牢,而且整个社会被强迫遗忘那场民族灾难。而这近30年来,中国在拒斥政治改革下的畸形经济发展,事实就是狂奔于权贵掠夺的罪恶中,致使中国价值崩溃,是非颠倒,贫富两极,环境毁弃,矛盾激化,危机四起,国家陷入深重灾难中。历史铁一般的事实证明,八九爱国民主运动的诉求是中华民族向现代民主宪政文明和平转型的必由之路,任何逃避与拐离必然带来民族整体性灾难。如此,六四死难者就是当之无愧的民族先驱,是名符其实的为中华民族前途命运而死的先烈。因此,无论难属还是社会各界,对六四先烈的纪念,既是情的寄托,也是义的承继,是对民族历史责任的担当,是对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忧患。而中共当局29年来镇压纪念六四的行径,则是严重反历史,背道义,违法制。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无条件释放因纪念六四而被关押判刑的,如陈云飞、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陈兵等等,追究那些迫害纪念六四的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

    二、立刻停止对六四难属与社会各界纪念六四先烈活动的打压,允许民间以各种形式公开纪念六四先烈;

    三、启动违宪审查,对六四事件重新展开调查,在“真相、追责和赔偿”原则下,解决六四历史遗留问题。

    民生观察 2018年5月21日

  • 辽宁省被终结信访权利的公民集体要求国信局进行答复

    我们是辽宁省被非法三级终结信访的公民,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可我们自2013年6月3日至2015年10月向国家信访局多次反映被非法三级终结信访的问题,国家信访局至今不给答复意见。
     
    国家信访局执法犯法违反信访条例,我们坚决要求国家信访局对我们的问题进行答复。
     
      辽宁省被终结信访权利的访民
      二0一五年十月

    被终结信访权利者
     

  • 争取权利抗争计生政策——扬州徐增荣五次被送精神病院

    去关注一个公民,他的权力、他的自由、327天被囚禁在精神病院的这种感受,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在关注人的尊严!


    本文的主人公徐增荣在上访材料里写了如上这段话,他跟本刊采访的其他访民受害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他人都是权益被侵害被动上访而被关精神病院,而他则是主动争取生育权而被关精神病院。从此案中,我们能深刻感受到中国民众在维护基本权益方面的艰难,在面对强权部门时的无力!

    事情要从1989年1月开始说起,徐增荣因反复多次向单位邮电局及计生部门上访要求生育二胎指标遭拒,91年3月被当年单位扬州邮电局及有关部门宣布“患有精神病”,并于当月被羁押,送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关押强行收治,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出来后,他不服此打击迫害,同时反映单位主要领导公权私用,安插亲信谋取私利等行为,坚持上访、控告,招致单位9次强制送他到精神病院,因反抗4次关押未遂,5此共计被关押327天。


    徐增荣,江苏扬州市人,现64岁,原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职工,父亲是42年就跟着共产党的新四军的老兵,在六零年大饥荒时代,他年仅四岁的妹妹被饿死了,另一个六岁的妹妹养不起被送给了当地人,所以徐增荣更懂得姐妹亲情的那份爱。他在成家后提出申请希望能生二胎,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计生部门却强调领导意志,当时计划生育的国策已经批准实施,所以不予批……


    就是这个剥夺公民生育权的“国策”,激起了徐增荣维权的决心,当然也造成他以后5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残酷迫害史。91年3月5日下午3点,他被送往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强行关押收治,并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91年这个时间点,中国法制还非常落后,所以他所在单位在送他到精神病院后无所顾忌,赫然在家属联络人一栏填写的是同事陈紫云,他在关押一个月后的91年4月6日被释放出院。


    被释放后的徐增荣不能接受这种打击迫害,在向上级反映二胎问题和被迫害问题的同时反映单位主要领导拉帮结派公权私用,安插亲信谋取私利。然而,越坚持上访、控告,打击报复迫害就越残忍,在走出精神病院后仅仅一个半月的91年5月29日,徐增荣被再次投入精神病院,这次关押他的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也给他做了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五台山医院给予的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但就是这个人格障碍也关押了他79天,一直到同年8月15日才重获自由。


    偏执性人格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然而这成了政府打压徐增荣的不二办法,所以第三、四、五次的被关押精神病院也随之而来。


    92年4月24日上午10点,他被单位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亲属联络人一栏写的是邮电局领导华某,92年7月,南京精神病院教授主任及扬州市二院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结论也是未见精神异常,属人格障碍(偏执性人格),同年7月22日获释。


    93年1月11日,徐增荣被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亲属联络人一栏写的是邮电局领导朱奎,而主要诉说者也是朱奎。主诉的理由则是“反复申诉,纠缠领导影响工作9年”,于93年2月9日出院。


    96年7月3日上午10点,徐峥荣又被送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押,鉴定结论为“偏执性精神病”,这次共住院94天,96年10月5日出院。第一次关押33天,第二次关押79天,第三次90天,第四次关押30天,第五次关押95天,共计关押327天。


    那么在精神病院里面徐增荣是如果度过的呢?他这么介绍到:“在精神病院里面折磨最残的要数南京医院会诊后的这次关押,住院期间惨遭了非人道待遇,由于鉴定为偏执人格障碍,并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我坚决不配合他们的迫害,而折腾到警方来后,并为给我自由,而是协助医院给我喂药,我奋起反抗被被派出所警察使用电警棒电击致昏迷摔倒折断门牙,被联防队员踩伤腰椎致血尿,至今牙缺身体伤残。由于连续绝食抗议,以后都是拨开嘴强制灌食。绑在病床十七个小时不给饮水和饭食,还用了电休克刑。经过这些折腾我开始服软,但是每天三次的药是免不了出的,他们会打着手电看有没有咽下去”!


    “每天在里面的早餐是稀饭、馒头,有时候会有点萝卜干咸菜,中午是大约4两的米饭,有时候会有冬瓜汤。住的房间是一个大长走廊的感觉,三四个房间连在一起,都睡大通铺,厕所跟卧室是通气的,气味特别难闻!最难熬的是没水喝,本来是有一个大热水壶,但是他们每天6点下班后,怕烫伤那些真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就切断水源。大夏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被锁在走廊里,没水喝了,放风也随之要结束。


    经过这些迫害后,身体严重受创,常常头昏头疼记忆力严重下降,双手双脚不能吃大力等等这些摧残,严重影响我的健康和寿命。不仅如此,强加在头上的被‘精神病’名声,还迫使我妻离子散,让我及家人无任何人格与尊严”。


    与其说我们今天关注的是被精神病问题,不如说关心的是公民的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其说人们关心的是一个人的问题,不如说关心的是更广泛的安全感的问题。徐增荣表示“我是精神病患者,还是犯罪嫌疑人,谁可以做出决定将我强制收治?一个公民的权力不能永远被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被精神病事件需要公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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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访民孙秀芝因进京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9/7消息:辽宁沈阳市访民孙秀芝因进京上访7月1日被强制送到康宁精神病院,期间被迫前不许进京上访协议。
         孙秀芝消息称,她在2009年就被关在精神病院56天,这次她31号从北京回去1号就又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让几个精神病人强制拖我,和平区公安太原派出所还说有人报警说我打人,他们和街道的人串通起来让精神病人把我绑架到精神病院。
        据悉,孙秀芝是因为强拆上访后又因蚁力神天玺集团诈骗案经常进京上访,期间被多次殴打拘留。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5/0907/13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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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访民张亚芹绝食争权利 张玉春捡把菜刀被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28消息:今晚,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访民张亚芹来电称,她被关在黑监狱绝食5天,政府把她送到长岭县虹光医院,天天派人看着她,她丈夫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拘,现在还关在西城看守所。
     
    经了解得知,张亚芹是5月21日在中纪委门前被地方截访人员发现要强制带走,当时在场访民报警并上前阻拦,截访人员急忙把她塞进了停在一边的警车里连夜带回了老家关进一个养老院的黑屋子里,日夜派人看着她不准她自由活动,她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水米不进绝食抗议,绝食到第5天政府派人把她送到长岭县虹光医院,现在她还在医院绝食几天水米未进。
     
    张亚芹的前夫张玉春5月21日和张亚芹一起到中纪委举报,中纪委的保安发现张玉春拿着一把菜刀便过去抢夺,抢夺过程中划伤了一名特保,随后张玉春被西城警方带走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昨天张亚芹的女儿接到西城看守所电话让她过去给张玉春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张亚芹认为,她前夫什么都没做,那把菜刀是路上捡来的,也给他们解释了,张玉春没有违法,不许女儿签字担保。
     
    据悉,张亚芹和前夫都是残疾人,张亚芹在一场车祸中造成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因政府克扣她们残疾人的各项福利待遇,引发长岭县范围内残疾人的强烈不满。张亚芹和她的前夫率先举报,遭到打击报复,张亚芹先后被关黑监狱12次,期间遭到辱骂、殴打。

  • 谁来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

    今天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徐为(化名)诉其监护人以及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侵犯人身自由案做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障问题再次引发专家学者热议。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劳工部部长张万洪表示,徐为案的意义是挑战并让人反思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他认为,徐为案的核心就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法律能力能否得到承认。
        徐为的代理律师黄雪涛也认为,案件能够进入实质的审理程序,已经打破了“在精神障碍治疗问题上患者没有自主权”的传统,促进了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对权利受到一定约束的人,其他还拥有的权利是否能得到保障?当所谓的监护人不能作为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代表,是否还需要所谓的监护?”黄雪涛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后发现,因为被认定为精神障碍患者而被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2009年,深圳一位名叫邹宜均的女子,因为家庭财产纠纷,被其家人两次强制送入精神病院,被医院治疗了3个多月。2010年,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被关精神病院6年半,后来与地方政府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到了30万元的补偿款。这些案件的共性就是,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利没有得到应有保障,非自愿被收治。
        2010年10月,由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和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指出,正因为我国法律强化了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责任,把监护人放在首位,在设计入院出院程序和个人权利的处分时,都规定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而不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一旦被送治,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监护人宰割的对象。所以当监护人由于利益冲突为侵害当事人权益而送其去精神病院时,这套制度就完全没有防范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作用。
        黄雪涛2006年接手一起“被精神病”案件后,开始研究我国精神病立法状况。“进入这个领域后,我就发现有个潜规则:谁送来谁接走。”黄雪涛表示,但这个潜规则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医院怕把病人放出去后,家属过来闹事,“很多时候,病人自己反而没法发声”。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实施后,“谁送来谁接走”的现象似乎有所改变。
        据张万洪介绍,精神卫生法强调自愿原则,明确提出了如果要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必须具备的两条危险性标准,但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医院和警方出于自我保护,反而导致入院难;危险性标准没有细则规定,实践中可能出现武断的裁量;家庭负担太重,家属不愿接出院,导致精障者出院难;社区服务不够,出院后没有保障;残障社群本身参与不够等。”张万洪说。
        “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最大的问题还是其民事法律能力不被承认,导致其权利往往全权交由其监护人,由监护人进行替代性决策。”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项目主管高薇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也很容易受到侵害。受侵害后,也难以获得救济。”
        黄雪涛认为,权利限制需要有非常便利的司法救济渠道,“患者如果认为自己有冤情,应该能非常便利地寻求朋友、律师的帮助;还要有便利的救济渠道来倾听、审核,这样才能防止权利约束被滥用”。
        高薇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条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精神病人,但在实践中关于心智能力的医学诊断会被法官和律师认可,现实中就会变成:患者无法提起诉讼,不能立案,法院要其找监护人,律师也会要其父母来委托律师”。
    对此,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刘瑞爽建议,可以尝试用法律代表人制度或患者提名人制度代替僵化的监护人制度,“根据法律代表人制度,无论精障患者是否有行为能力,都有一个法律代表,代表或代理其提起诉讼,行使诉权。我们也可以让精障患者提名一个人代理他,或者给他指定一个律师”。
    “最重要的是意识和态度。首先是社会应转变对精神障碍者以及残障者的态度,将他们看做是平等的权利主体而非慈善的客体。只有改变了态度,提升了意识,才能做出尊重其权利的决策和营造一个容纳多元的社会环境。”高薇指出。
    “你可以拒绝接受帮助,也可以主动求助,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黄雪涛说,“徐为坚持的目的不是让医院去承担责任,赔偿多少巨款,只希望他们能放人,还自己自由。”但徐为能否获得自由,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来源:网易网http://mobile.163.com/15/0415/04/AN7ECHD5001166V5.html2015-04-1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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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二百余名失地村民夜宿荒郊挣权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5-7消息:今天,山西省保德县义门镇南峁村失地村民来电称,南峁村和贾家峁村260多名失地村民在被强行占据的土地上开发的煤矿前打起帐篷日夜坚守,阻止煤矿开采。
     
    据悉,南峁村和贾家峁村260多名失地村民已经在煤矿前坚守了11天,但煤矿矿主从来没有露过面,只有政府人员来找他们。昨天下着雨,派出所几个民警假惺惺的过来看他们帐篷漏不漏雨,劝他们回家,不要在这受罪。县、镇领导们也都天天来给他们做动员工作,但村民们提到实质性问题时领导们就开始打哈哈,让村民很是反感。
     
    这几日,义门镇政府又出动了包括党委郭书记在内的足有40来号人,几乎所有工作人员到南峁村分组分户做工作,让家属劝坚守人员返家,不再起哄闹事。村民们却认为政府把他们养命的土地都高价卖钱用于煤矿开采了,政府却只给村民每人3万元用来买断村民的土地,这显是在断他们的子孙粮。
     
    据了解,2010年,同舟煤业和义门镇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范围涉及南峁村和梁家村的几千亩耕地,2012年在没有和村民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同舟煤业强行取土动工,前来阻拦的村民被打伤10几人,多人手机被抢,村民拍照被发现后不但手机被抢,还要被他们暴打。
     
    村民为此开始逐级反映耕地被抢,村民被打的事,但三级领导都互相推诿,至今没有答复,为此,南峁村选出了50多位村民代表来北京上访,这次领导们都没再推,也不再躲着他们,直接赶到北京给他们做返乡的动员工作。其许诺让煤矿停工,村民代表才随其返乡,但村民返乡后煤矿并没有停工,100多名村民代表找到县政府,结果县领导避而不见,村民们只好自行堵住煤矿出口,迫使煤矿停工。

  • 特约评论:从燃油税上调看纳税人权利的缺失及其后果

    财政部、税务总局,趁全球石油价格大幅下挫之机,在半个月内,两次上调了燃油消费税。此举引起了一片哗然,在汽车已经成为家庭寻常消费品的当下,一直以来对高油价啧有烦言的公众,纷纷表示不满,质疑和反对之声不断。不过,这些不同意见似乎仅见于微博、博客、论坛等自媒体;在官方媒体和管控日趋严苛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都鲜见哪怕只言片语的质疑和批评,倒是有不少为这次征税解释和背书的文章————诸如:国际油价下降,是燃油税改革的大好时机;燃油税上调有节能减排之效而利于环保;还有专家为这一举措开脱,称燃油税上调后依然在国际上偏低,更远低于欧洲国家。
    然而,上述这些支持燃油税上调的理据,并不能令公众心悦诚服。反观成品油税费调整的历程,2008年底国际油价跌入低谷,政府启动了一次大规模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并提出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大幅提高汽柴油的税额。当时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解释与这次如出一辙,甚至还描绘了一个更诱人的前景:未来还将因此而逐步取消高速公路路费,等等。但时隔7年后,事实如何呢?首先,油价越来越高,即使在国际油价猛跌之际,国内油价也敢于不降反升;其次,高速路路费非但没有取消,而且还在增加,甚至许多高速路在还贷收费期满后,又换一个理由继续收费;第三,和燃油税开征时描绘的道路顺畅、环境改善美妙蓝图不同,事实是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堵,空气越来越差,自然和社会生态越来越恶化。这些才是公众所置身的现实,也就是说,曾经的美好承诺无一兑现。尤其可叹的是,粉饰这次然油税上调的说辞,竟然不仅与7年前如出一辙,而且还打了折扣:有关部门和专家甚至不肯花一点心思玩点新花样,连稿子都懒得更换,只是掐头去尾老调重弹————这样当然无法取信于民。如此上调燃油税,招来公众的反感,引起质疑和批评,势所必然。
    其实,汲汲于每台车每月多支数十元的燃油税,燃油价格中高达34%的各种税赋,汽车使用者该不该承担,能否承受这一税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重要,反而有可能被误导,纠缠于细枝末节而忽略了关键问题:为何在公共事务上,这类荒谬的事情不断地重蹈覆辙?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这涉及到纳税人的权利,以及征税权的限制,税务开征的程序是否合法等重要问题,是民生和国家管理的大事。
    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监督公共事务,支持或者反对包括税务在内的公共政策,是现代民主政体之下纳税人的权利,“无代表,不纳税”这句格言,言简意赅地揭示了民主社会公共事务中,公民在维护自身利益,履行权利和义务时应该秉持的态度和立场。恰好这也是对国家机器征税权加以限制的根本所在,同时也是开征和增加的税收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早在17世纪,英王查理一世横征暴敛,民怨沸腾,英国议会起草《权利请愿书》,谴责国王“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并规定:“今后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人民承担或缴纳贡物、赋税或其他类似负担”。开创了人类历史上征税权从专制强权转移到国民(议会代表)的先河,也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发端。当然这一征税权转移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1649年,查理一世因为践踏税收的宪政原则而作为“人民公敌”被送上了断头台。
    反观这次燃油税上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背后的发改委,仅凭一纸通知,征税幅度即刻上调,其中存在的问题可谓昭然若揭,无视纳税人的权利,没有经过正当的程序,征税权肆意妄为毫无限制,可谓历历在目。即使根据中国现行的制度和法律,未经立法机构人大的同意,开征新税种和上调税额,显然也应该承受合法与否的质疑和批评。古人云:苛政猛于虎。在经济不景气的现实中,面对税收增幅高于国民收入增幅2倍以上、财政收入比例远超GDP,公众不堪税收重负,而视之为苛捐杂税,正在情理之中,而无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甚至溃败倾覆,往往是苛捐杂税的必然结果。
    就事论事,截止至2013年,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2.5亿辆。其中,私家车占8500万辆,比10年前增加了13倍之多。汽车成为了大众消费品,汽油价格、燃油税的调整,关乎到每一个人,属于不可忽视的重大民生问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道理很简单,即使是无力购车的人,也会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与汽油发生关系,为油价和燃油税的调整付出代价。如此一来,这一项税收的开征和调整,显见牵动着千家万户,涉及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利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不仅涉及民生、是不可轻视的民生问题,还涉及纳税人的权利,事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关涉执政者的利益,是一个政治问题,如不能给对其中存在的致命缺陷加以重视和革新,而是目光短浅、纵容其违背民意、损害公众利益,无异于养痈为患,势必危及国家的未来。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2/22

  • 在京访民为权利运动胡军断网呼吁

    今天上午,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在京访民自发为权利运动发起人胡军断网呼吁,胡军是一个高危截瘫的残疾人,为正义呐喊,为访民服务,访民们非常感谢他与权利运动张建平两个人,两个残疾人担负着为全国各地访民的反映冤情的重任,他们俩人是访民的希望之声,为我们访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
     
    应该是我们访民为他们俩做一点回报的时候了,今天访民们手拿写有“权利运动与公道同行”、“胡军是访民的希望之声”,还有“中国电信无德给胡军断网冤冤冤”的多条标语。这些访民有重庆的耿症玉、重庆铜梁的孙利秀与孙女、重庆张定芬、后排湖北伍立娟、重庆綦江张育森、河北陈有利、甘肃侯敏玲、重庆冉明芳、黑龙江沈福田、重庆郑忠成、辽宁吴继新、河南的刘红霞等。
     
    伍立娟
    2014-5-28

  • 医学界如何对待精神病人及其权利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精神病人一直处于非人道的待遇之中,人们讥笑、嘲弄、打骂、凌辱病人,根本不把精神病人当人看待,精神病人作为病人无任何权利可言。直到18世纪,法国医生比奈尔(P.Pinel)首先倡导以人道主义对待精神病人,提出:“精神病人绝不是罪人,绝不应惩罚他们,而必须给予人道待遇。”他把长期关押的病人从牢房里放出来,和他们一起生活、游戏,并在巴黎建立了第一个精神病收容所,使精神病人的境况得到了改善。美国精神运动开创人之一彼尔斯因患忧郁症住进美国州立精神病院后,亲身经历和目睹了虐待与摧残精神病人的大量事实,出院后写了一本有名的书《心灵重获》,揭露了该院摧残病人的严酷事实。1977年在夏威夷召开的第6届世界精神病学大会上,一致通过了关于对精神病人人道待遇的伦理原则的《夏威夷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Hawaii),其宗旨就是尊重精神病人的权益,为医务工作者以及社会成员制定道德行为规范。这一宣言成为了全世界医务界对待精神病人的纲领性医德文献。

    精神病人权利,首先是其尊严和人格被尊重的权利。医务人员把精神病人当人看,尊重他们的人格是最为重要的、放在第一位的道德要求。正如乔那吉医生早在1778年指出的“把精神错乱的人作为一个人来尊重,是我们最高的道德责任和医疗义务”。只有在突出强调尊重和维护病人人格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保证精神病人的医疗权。尤其是精神病发病诱因大都是精神因素引起,所以更需要精神安慰、精神治疗,更需要把病人当作人加以尊重。

    精神病人享有的医疗权与一般病人是等同的,是无条件的。每个病人理应得到医务人员尽可能好的治疗和更为人道的服务。病人与医生的治疗关系也应建立在彼此同意、相互信任、开诚布公、彼此合作负责的基础上。精神病人有权获知识治疗信息的权利,医生不能因为是精神病人而忽视了病人的这一权利,医生应把病情性质、治疗措施、过程、危险性、可能的变化、不利之处及预后适时告知病人,使病人有机会作出选择。在医疗中,精神病人的自主知情同意权、保密隐私权等都是不容忽视的。

    与精神病人权利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强迫治疗问题。由于精神病的特点,决定了医生在一些情况下必须采取强制性治疗的方法。这说明了,相比较一般病人,精神病人的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是被限制的。较严重的精神病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言行缺乏自知和自制力,不能判断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善恶后果。因此,为避免病人自伤或对旁人构成威胁,医务人员可以采取强迫治疗和行为控制措施约束病人。但这仅仅是对病人权利有时间的、阶段性的限制,而不是取消病人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利。当然,强迫性治疗措施是被严格限制在病情需要、病情严重、对他人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下。《夏威夷宣言》规定了:“不能对病人进行违反其本人意愿的治疗,除非病人因病重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对旁人构成严重威胁。在此情况下,可以也应该施行强迫治疗,但必须考虑病人的切身利益,且在一段适当的时间后,再取得其同意;只要可能,就应取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在使用强迫治疗时,医生切忌把其中的治疗方法如电休克等作为恐吓、威胁和惩处病人的手段,保证维护精神病人人格、尊严的权利。

    另外,作为法律上的权利,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不享受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某些权利,是因为患者发生精神障碍,不能对政治、生活的一些问题作出有意识、有目的的判断的特殊情况而作出的规定。这并不影响病人享有的与其他社会成员同等的社会福利和人道保护以及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在法律上,精神病人在患病期间如无责任能力而伤害他人,可以免刑事责任。这也是精神病人权利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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