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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藏民阿亚桑扎案件申诉情况

    【民生观察2023年7月15日消息】青海藏民阿亚桑扎被中共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7年,其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近日,其代理人蔺其磊律师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询问了案件申诉情况。

    因代理青海藏民阿亚桑扎的申诉案件,蔺其磊律师于2023年7月10日9:00许,来到位于西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一间平房作为安检室也是接待室处递交委托书后,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

    接待的女工作人员在查询后告知没有这个案件,在律师进一步要求后,她让一法警的人查询,律师向该法警出示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该法警查询后告知,2023年6月6日收到该案申诉材料,按规定三个月的审查材料时间,需要到9月6日以后过来询问。律师再三要求法警告知办公电话,该法警说“没有电话,就是有电话也不能告知”。

    蔺其磊律师表示,藏民阿亚桑扎因为带领牧民多次向国家省市部门,控告乡村干部违法贪污事情,在果洛州检察院的书面情况回复中显示其所反映控告事项为真实的情况下,却没有对这些人进行责任追究。

    阿亚桑扎继续带领牧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控告,就被当地政府以恶势力案件抓捕入狱,虽然恶势力没有得到认定,但其作为所谓的首犯被判处重刑七年关入监狱服刑。

    其坚决不服判决,在向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都被驳回后,毅然向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提出申诉。伸冤结果未知,但抗争决心不停。

    据悉,阿亚桑扎,Aya Sengdra,1971年1月5日出生,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江千乡人,藏族牧民,曾任牧委会主任,维权牧民代表,藏族反贪活动家和社会活动家。

    自2014年开始,阿亚桑扎在社会上举办反腐活动,并同当地的几名牧民成立“芒珠林”民事自愿组织,多年来阿亚桑扎一直关注当地官员贪污挪用公共资金、非法采矿、狩猎和偷猎等行为,备受当地藏人尊重。2014年12月,地方当局重提2008年已结案件,将他抓捕并判刑1年10个月,2016年10月从西宁市东川监狱刑满获释。

    2018年9月4日,又因代表当地藏族牧民上访维权,要求当局合理支付给当地牧民住房经费等款项,而被甘德县警方刑拘,罪由是涉嫌“寻衅滋事”;至9月17日,知其被果洛州甘德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正式批捕;同年12月11日,甘德县警方对其发出《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称因其涉寻衅滋事案“另有重要罪行”,故需继续在押于海东市乐都区看守所。2019年12月6日,阿亚桑扎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9月3日。

    2020年1月,阿亚桑扎与律师蔺其磊提出二审上诉。其他8名分别是,来自青海的藏人索多(Sothor)、阿秀(Asho)、多桑(Dosang)、旺杰(Wanggyal)、坚参(Gyaltsen)、阿毕(Abhi)、吾金次仁(Ugen Tsering)、旺青(Wanchen)以及降成(Jimtri)。

    2020年5月20日,9名联合国人权专员联署声明指出,阿亚桑扎因长期从事反对当地官员腐败、非法采矿、非法狩猎以及偷猎濒危动物等行动,与其在青海省的其他多名西藏少数民族代表遭当局起诉、判刑。中国政府应遵守国际法义务,撤销针对阿亚桑扎的有罪起诉,并且切实保障西藏少数民族的基本人权。

    据西藏之声2020年6月18日引述藏族维权人士阿亚桑扎的律师蔺其磊表示,“藏民阿亚桑扎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二审案件,在(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历经两天审理,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20年6月17日18日结束。目前疑在青海省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


  • 汪小燚请求及时受理再审案件申请书

    申请人:汪小燚,男,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
    申请人:罗玉英(汪小燚母亲)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2195605070047,联系电话0817-5586289、13522913521。
    申请人汪元培(汪小燚父亲)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2195407260034,联系电话18086915868。

    申请人因诉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一案,不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13行初24号《行政裁定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行终842号《行政裁定书》。在2021年4月收到(2018)川行终842号《行政裁定书》后当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到如今,近半年时间过去了,未收到《再审申请书》是否得到受理的相关法律文书。
    申请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本案。撤销原审、二审裁定,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汪小燚
    罗玉英
    汪元培
    二0二三年六月二日

  • 李昱函律师案件最新情况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6日消息】2023年4月12日,代理律师远赴沈阳再次会见李昱函律师。律师称,该案至今5年半之多,开庭至今一年半有余,不判不放,属于严重违法。律师要求和平区法院纠正违法,并上报提级监督,甚至函请各级人大依法监督。代理律师表示,也会逐级控告并申请对和平区法院予以监督执法。

    据李昱函弟弟李永生4月12日消息:从代理律师处得知,律师继3月21日陪同李昱函李大姐去沈阳陆军总医院检查之后,今天一早从北京出发,再至沈阳第一看守所会见李大姐。

    现会见完毕,并与所方沟通了身体检查结果,再向检方控告并与检方充分沟通了本案涉及的程序问题。

    李大姐述:因其有心血管病、高血压等身体疾病每天吃药以数十粒计,所方在生活上依据其身体状况之需尚能人性化对待(对所方表示感谢),沈阳市检察院驻检人员对本案涉及的程序等问题也十分关注,并在日前探视了李大姐。

    会见结束后,代理律师依法向检方表达:该案的司法程序至今已长达5年半多之久,严重违反程序法规定;李的实际年龄已虚岁75(身份证年龄小2岁、庭审时有陈述),羁押或服刑都应该有人性化的考量,这也符合法律的酌定考量之规定;李的身体不管是因疾病还是年老所致,其健康状况确不容乐观,人性与法律之对待是必须考量的;本案至今5年半之多,开庭至今1年半之多,不判不放,违法,更是超出常识认知。

    鉴于以上情况,代理律师要求检方监督和平区法院纠正违法,并上报市检、省检提级监督,甚至函请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律师也会逐级各部门控告并申请对和平区法院予以监督执法。

    检方回复,将认真谨慎对待律师的反应。作为一个律师,站在法律信仰的角度,面对此案的严重程序问题很是愤怒。

    代理律师表示,将坚定持续以个案之公正努力以慰藉吾之有序追求。

    据悉,出生于1949年的李昱函律师是辽宁省沈阳市人。2006年,曾因举报沈阳市一黑社会头目,遭到沈阳市和平区警方的打压报复。2009年前往北京,执业于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并坚持维权举报沈阳黑社会及其保护伞对自己的迫害。

    李昱函曾为法轮功、基督教人员进行辩护,曾担任709大抓捕中的王宇律师的辩护人。

    2017年10月9日,李昱函被沈阳警方带走后刑拘。11月15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8年3月1日,律师前往会见后得知,李昱函从2月24日开始绝食,原因是看守所拖延给她必服的药物以及超期羁押。

    2021年10月20日,李昱函案开庭,当局在原来“寻衅滋事”的罪名上,又增加了一项新的罪名“诈骗罪”。该案庭审完后,至今仍未做出宣判。

    李昱函目前已被超期羁押5年多,身患七种疾病,当局一再拒绝律师提出的保外就医要求,并多次延长羁押期限。


  • 李翘楚案件最新进展

    【民生观察2022年8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2022年8月11日,律师与家属面见李殿基法官,并视频会见李翘楚。得知药物给翘楚带来巨大副作用,看守所对翘楚减药请求置之不理;让翘楚接受全面体检的申请没有下文。为此,律师与家属提出三大质疑:1、为何不回应翘楚的减药请求?2、为何拒绝让翘楚接受全面体检?3、为何阻止家属申请保外就医?

    2022年8月11日,律师与家属面见李殿基法官。翘楚家属首先就保障李翘楚身体健康提岀意见。针对李法官宣称的“目前看守所反馈李翘楚身体很好”,家属提出异议。家属认为,长期服药对翘楚身体产生巨大的副作用,所以给翘楚身体健康进行全面检查十分必要。

    其次,关于翘楚案件是否会安排为视频开庭?李法官称可以线上开庭,并且加速审完。翘楚的代理律师反问李法官:就目前状况,李翘楚的案件与丁、许案多少都有牵连,如果丁、许案目前尚未判决,我们做无罪辩护,加速审完有什么意义?李法官表示:案件审完被告人心里就踏实了。律师回应:对于案件结果,李翘楚自己的心理预期是羁押五年,因此她对案件审理的速度并不感到焦虑。李法官又表示:“卷宗你们律师也看了就那么点事,无罪辩护,宣告无罪的结果很麻烦,又得请示又得汇报。”

    关于案件审理,虽然李翘楚有她自己的坚持也做好了面对极端不公的心理准备,但律师、家属和朋友们,都希望她早日可以无罪释放回归社会。

    面见法官后,律师与家属到远程中心视频会见李翘楚。

    翘楚说自己每天上午9:00服用10粒药物,下午4:00服用2粒半药物。药物带来巨大的副作用,导致自己身体发胖,闭经达7个月之久。翘楚提到曾多次向看守所提出上午吃药量太大请求减量,而看守反馈声称处理不了,需要向外提就诊医生提;然而,外提就诊医生以为防止幻听反复,一直拒绝给翘楚减量。

    关于对李翘楚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一事,家属此前曾多次联系公、检、法,特别于近期向法院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法院却表示李翘楚本人没提出该要求。此次会面,我们明确得知李翘楚本人一直提出请求减少药量,但看守所长期置之不理。

    至今日为止,无论就案件开庭审理或让翘楚可以接受全面身体检查的申请,在历经所谓“反复协调”后都没有下文,翘楚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诉求无人聆听,身体状况十分令人担忧。

    翘楚的律师和家属会再一次书面提交对李翘楚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专家会诊、调整药物用量、取保候审等要求。

    简介:李翘楚(1991年1月13日),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曾多次参与中国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2020年2月16日凌晨,李翘楚因男友许志永案被北京警察带走,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6月19日。2021年2月6日,李翘楚再次被北京国保约谈,随后被山东临沂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15日,李翘楚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监管医院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区。

  • 太原郇城教会张乘豪案件已到达法院

    【民生观察2022年6月17日消息】近日,律师会见了太原郇城教会的张乘豪弟兄,他身体瘦了,但精神还好。目前张乘豪弟兄和安彦魁传道的案件已经到达法院,罪名仍然是“偷越(国)边境罪”,请大家继续代祷。

    2022年6月16日张乘豪弟兄妻子郭娟发文: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安传道和乘豪的关注和代祷,在6个多月的等待后,律师不断的争取终于见到了乘豪,他身体比之前瘦了一些,但精神状态还好,他说自己在里面很平安,但是比较担心大家在外面的状况,也担心父母会不会受到流言蜚语的攻击。

    感谢主,律师顺利的看到了案卷,目前两位弟兄的案件已经到达法院,罪名仍然是“偷越(国)边境罪”,请大家继续代祷,求主在整个过程中彰显他的荣耀,显明他的公义,求主继续推进案件,使用律师在法庭上彰显公义,也求主继续带领乘豪,使他在主恩中站立得住,满有平安和喜乐。

    2020年1月底,张乘豪曾与郇城教会传道人安彦魁及教会在山西省临汾市的同工张立功、张耀文、王润云、王世强、宋守山等人一同前往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参加著名基督教华人布道家和神学家唐崇荣牧师组织的“2020福音与文化大会”,尽管当时几人都是持个人护照及签证出入海关一切正常,且无任何违法行为,但在返回家中几个月之后,却引起中共山西当局的高度警觉与不满。

    2021年7月13日,该教会的汾阳同工张立功因信仰原因被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汾阳另外两位同工去看守所接张弟兄回家,结果两位同工在拘留所直接被抓。另外三位同工亦分别从各自的家里被带走。2021年7月28日上午,上述5位同工分别被以涉嫌“偷越边境罪”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1日主日敬拜结束后,安颜魁传道和张乘豪弟兄被汾阳市警方带走传唤,家遭查抄,其手机、计算机等私人物品被搜走,后被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刑拘。

    2021年12月28日,俩人又被汾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同罪名予以批捕。据悉,张乘豪妻子郭娟随后亦被传唤,曾与代理律师一同前往看守所为其送衣物时,律师申请与其会见,遭警方拒绝,并被告知其案因涉及国家安全与机密,办案单位已给看守所下发不准会见的通知书。目前被羁押于汾阳市孝义市看守所。

    2021年12月29日,张立功、王润云、王世强、张耀文、宋守山等五位同工涉嫌“偷越国境罪”开庭审理。

    2022年1月7日,汾阳市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张立功、王润云、王世强、张耀文、宋守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7个月(两人)和8个月(两人)。获刑6个月的基督徒于2022年1月28日出狱,另有两位基督徒于2月28日回家,3月28日是后两位基督徒获释的日子。

    据悉,张乘豪,山西省太原市人,基督徒,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古县城“郇城归正教会”骨干信徒、教会同工,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笃信耶稣基督而成为基督徒,并在太原市晋源区古县城郇城归正教会做同工(即为教会一起努力侍奉、祷告、义务服务的人),又因所在教会是家庭教会,属于中共山西当局收编利诱或打击拆毁的对象,故其在教会的活动深受当局监控和骚扰。

  • 杨绍政教授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生观察2022年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前贵州大学经济学教授杨绍政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绍政教授于2021年12月27日被贵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律师于2022年1月6日、7日会见了杨绍政教授。

    杨绍政教授称,由于他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严重的暴力殴打、身体和精神虐待,导致多次昏迷,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这种状况直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才得到好转。相比较被抓捕之前,杨绍政教授的体重下降了近五十斤。

    在看守所的杨绍政教授精神坚定,坚称自己无罪,他感谢外界朋友们的关心和声援,希望大家继续坚持正义,有坚守,有希望,正义就一定会到来。

    杨绍政,男,生于1969年,四川省巴中市人。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学府尚郡暂住居民,中国农工党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前重庆工商大学教师,原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评估与研究专家,贵州大学经济类学科首个被引进人才,师从我国老一辈经济学家胡代光教授,中国知名经济学者,民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1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又于2006年起进入贵州大学任教,被该校视为经济类学科首个引进的人才以来,一直深得该校的好评和荣耀,然之后因其经常发表令中共当局敏感和忌讳的政治言论,随后屡遭贵州当局的监控与维稳打压;

    2017年11月10日,曾因网发揭露中共党政人员每年耗费20万亿元人民币等相关信息,而被贵州大学叫停授课,且此前就曾因涉政言论而两次被贵州省公安厅约谈和被明确警告在中共19大期间“闭嘴”;

    2018年8月16日,其被贵州大学以发表敏感言论为由正式开除;2019年“六四”期间,曾因其在微信群讲38军军长徐勤先的司机披露说六四杀了3000-5000名学生,随后立刻被贵州省政法委、贵州省网信办及多名警察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传唤中,遭虐待式审讯长达8个多小时,双手被戴手铐、脚镣,和固定在老虎椅子上,并被要求其衣服脱光、抽血、采集十指指纹及尿检等;

    2019年中共“十一”期间,曾又遭贵州省政法委控制而软禁多日;

    2021年5月18日,因网上言论被警方多次警告,后被贵阳市花溪区警方秘密带走失联;

    2021年6月10日,知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无任何具体信息传出,被关押地点不详。

    2021年9月中旬,萧云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杨绍政教授的辩护人,递交了要求会见的公函。警察告知,杨绍政现处于指定监视居住中,目前不可以会见。办案部门是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2021年10月18日,杨绍政教授被指定监视居住已经5个月整。当地国保对杨夫人发话,杨绍政不配合就要重判。家属质疑,这煽颠罪是不配合构成的吗?

    2021年10月28日,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个月零10天后,杨绍政教授被检察院批捕。被关押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三江农场第一看守所。

  • 丁家喜对案件的看法和开庭的要求

    【民生观察2022年1月4日消息】2021年12月29日彭剑律师会见丁家喜时,家喜谈了法官视频见他及他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对开庭的要求。12月30日,彭律面见法官再次询问并案,证人出庭以及开庭时间等,被告知庭前会议时答复。彭律要求调取厦门聚会的完整录音录像,但没有得到任何有关聚会内容的音视频。

    丁家喜对律师说,上周三(12月22日)李殿基法官视频提审了他,主要两件事:1)通知因为志永案得换律师,所以开庭延期。家喜表示延期在前,梁律吊证在后,以志永换律师延期,是个借口,而且如果法院硬说这是独立的两个案子,开庭时间就应该没有关联;2)李再次询问是不是一定要线下开庭,说线下开庭不方便。家喜再次确认拒绝视频开庭,必须线下开庭。

    关于开庭,家喜提了三个要求:1)要求解除律师保密协议,公开开庭,允许公民旁听;2)传证人出庭,如果与许志永案分开处理,那许志永也要作为证人出庭;3)允许律师复制卷宗;4)与许志永案并案开庭。除了第四条可以通融,前三条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不配合开庭。

    关于案件程序问题,家喜指出他的案子移送到检察院以后,检察院既没有提审过他,没有做任何事实的核实,也没有做任何程序的审查;在他们批准逮捕的时候,家喜就已经明确的指出了有刑讯逼供的存在,明确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要求,检察院却什么也没有做;接下来在法院阶段,他们也是什么都不做,也没有家喜的任何笔录。家喜表示这都是不合法的。

    关于厦门聚会会议的内容,家喜说他被提审时,警察说12月6号晚上和12月7号全天有视频加录音;12月8号只有视频没有录音,但都很完整,律师应该调取查看这些音视频。

    据中国公民运动报道,许志永和丁家喜在2012年相遇,并在2012-2013年期间共同领导了中国新公民运动。他们呼吁中国公民践行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倡导自由、公义和爱。他们推广非暴力抗争的理论和实践,鼓励公民根据中国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联络,积极对抗社会上的不公和不义。

    厦门聚会案开始于2019年的12月26日,丁家喜和其他三位厦门聚会参加者被山东烟台警方无任何法律手续突然带走,送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时全国各地的多位聚会参加者遭到传唤、拘留或审讯。常玮平在陕西宝鸡遭10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个月后,许志永被北京警方带走送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没有参会的李翘楚,仅因为她是许志永的女友,也被送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0年6月,李翘楚和其他被指监的三人被取保候审,但丁家喜和许志永被毫无管辖权的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被送往偏远的临沭县看守所继续秘密羁押。

    常玮平则于2020年10月因视频公布自己10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的酷刑,第二次被宝鸡警方带走并再次送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翘楚也因公布自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遭遇于2020年11月遭北京警方无手续突然传唤被噤声。

    2020年的12月26日,因为2019年12月的一次朋友聚会,三人被失踪,一人被软禁在家,八人次被送往与世隔绝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0年1月,丁家喜和许志永终于在13个月和11个月的秘密羁押之后得以视频会见律师。但律师都被迫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复制案件卷宗,不许与任何人讨论案件细节,不许接受媒体采访,或公开谈论这两个案件。

    丁家喜和许志永向律师讲述了他们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的酷刑,包括但不限于被长期剥夺睡眠、大音量噪音骚扰、被紧紧绑在铁制“老虎凳”上审讯数周、限制食物和饮水、长时间固定姿势不准动、看不到阳光、禁止洗澡、刷牙、换衣服等。以及他们在临沭县看守所遭受的挨饿,卫生恶劣,没有热水和没有纸笔书报等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虐待。

    2020年2月,李翘楚因为曝光许志永酷刑和揭露临沭县看守所的一个馒头和高价卖物的贪污行为,被毫无管辖权的临沂警方从北京带走,毫无理由地羁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至今。常玮平第二次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及秘密羁押11个月后得以见律师,也向律师讲述了他遭受的残忍酷刑,并讲述了他被警察逼迫照着事先由警察拟定的稿子做笔录,指控丁家喜和许志永的遭遇。

    2020年8月5日,丁家喜和许志永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被逼签署保密协议,不让公布起诉书。

    在起诉书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得并最终公布后,丁许“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所谓证据令人震惊:1)两个随意贴上标签,但并不存在的所谓“非法组织”——新公民运动和公民运动;2)一个由丁许住在美国的朋友运营而丁许从未参与运营的网站——-中国公民运动网;3)纪录片导演陈家坪正在拍摄的一个关于许志永的纪录片;4)许志永撰写的文章《人民的国家》、《公民倡议:竞选2021》、《非暴力》、《美好中国》等;5)许志永和丁家喜通过网络参与的非暴力运动讲座;6)许志永和丁家喜参加的两次与朋友的私人聚会——-2018年9月在烟台和2019年12月在厦门。

    丁家喜和许志永的所有权利倡导活动完全是以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为准绳,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通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改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中国变得更加美好,让民主和自由在中国真正得以实现。可是中共当局却用尽各种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包括违反他们自己制定的看守所条例的手段,对丁家喜、许志永,常玮平以及李翘楚进行迫害。

  • 王建兵、黄雪琴案件最新通报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4日消息】王建兵、黄雪琴遭警方秘密抓捕半个月以来,双方家属均未收到书面通知。建兵家属辗转广州各级公安,警方回复称,两人被广州市公安局抓捕,但拒绝告知家属其涉嫌罪名、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另外,警方要求家属对该事件保持沉默。

    王建兵与黄雪琴两人于2021年9月19日遭到警察秘密抓捕后,家属们迟迟没有收到警方出具的相关通知书。9月28日,在王建兵家属当面一再要求下,广州海珠区新港派出所承认:“黄雪琴和王建兵被广东公安抓捕”。并在公安系统中查到了采集两人信息的记录,该记录显示王建兵于9月26日进行了一次核酸检测,但警方拒绝告知办案单位、具体强制措施、羁押地点等信息。

    9月28日至30日期间,王建兵家属分别向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处、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室提交信访登记表,要求相关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书面通知,王建兵涉嫌罪名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并向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12389”进行投诉,检举公安机关违规不通知当事人家属的行为。

    9月30日下午,王建兵家属拨通海珠区公安局信访中心电话,表示目前的诉求仅是要求提供正式的书面通知。海珠区公安局信访中心梁科长回复称:“王建兵案的办案单位是广州市公安局,涉嫌罪名和采取具体强制措施的情况不便告知。”且多次强调:“案件正在办案程序中,你们不要到处找了,有些特殊案件也不会马上通知家属的。”面对各级警方的种种推诿和非法作为,王建兵家属前往广州市检察院进行投诉,要求其监督警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广州市检察院却表示:“现在没法确定案件具体情况,没法介入监督”。

    王建兵家属多日奔走于各级公检法部门,也无从知晓王建兵究竟所犯何罪,却在9月30日傍晚,接到自称海珠区赤岗派出所的电话,要求家属赶往派出所接受问话。其到达派出所后,三名不明身份人员(疑为广州市市公安局国保)在未出示工作证件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对家属进行了半小时以上的约谈。国保明确告知家属,王建兵是广州市公安局抓的,但是不能向家属提供任何书面通知书,也不能告知罪名和目前被关押在何处。同时,要求家属不要再到各级部门查问王建兵的情况,要对事件保持沉默。

    9月29日下午,家属曾到王建兵出租屋查看,发现房门被更换了门锁,门前的摄像头也被拆走。周围邻居疑似遭到警方警告,均对王建兵的情况讳莫如深。

    距离“雪饼”两人被警方带走已经过去半个月,家属连日奔走,除了知道“人是被广州市公安局抓的”,始终无法得知其他信息。

    家属认为,广州警方的种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连办理刑事案件通知家属这种基本的程序都无法履行,很难想像广州警方能够合法、公正地办理黄雪琴、王建兵案。

    附:【“雪饼”简介】

    王建兵(煎饼),1983年生,甘肃天水人,独立公益人,从事公益事业16年;朋友们都喜欢叫他“煎饼”。2005年大学毕业后,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

    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

    黄雪琴,1988年生,广东韶关人,独立记者,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今年秋,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9月20日前往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性别与发展学硕士。


  • 律师会见鲍乃刚案件通报⁩

    【民生观察2021年5月6日消息】2021年3月底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上诉己由荊门中级法院受理。2021年4月27日上午二审辩护律师前往中院进行了详细阅卷。下午赶到京山看守所会见了鲍乃刚。律师称会见中就一审判决程序错误,实体证据采信及事实认定等进行了沟通,鲍乃刚坚信自己发表言论属于践行宪法确认的公民批评监督权在宪法范围内,并无法律明文禁止的内容,无犯罪之故意和行为。现代法治国家有义务容忍公民对国家社会制度等发表尖锐刺耳甚至错误的批评建议。若批评不自由,赞美则无意义。一审公诉指控旁听案件涉罪同样没有事实和法理及法律依据。旁听庭审是参政议政,关心国家司法公正,行使知情权公民基本形式,不存在任何违法之处,相反有助于司法公开公正。鲍乃刚坚信其所言所为绝对无罪,绝不认无罪之罪,坚决依法抗争。最后对关心支持他的亲朋好友再次表示感谢,会以积极心态面对一切可能的境况,相信明天会更好,黑暗终究不能阻挡太阳光芒万丈!2021年4月28日罗汉娥

    湖北京山市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0月20号对鲍乃刚实施逮捕,法院拟定于2019年7月25号对鲍乃刚实施开庭审判,开庭后一直不下判决,久拖不判超期羁押,这一严重违规行为,侵犯人权,开庭一年半后才得到判决,鲍乃刚被判刑四年,

    鲍乃刚2018年10月被抓捕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从鲍乃刚被抓捕后,其亲人与家属都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威胁与骚扰,请湖北京山当局不要再打击报复鲍乃刚家人!请给予家人,以人文关怀,不要一再的威胁与恐吓,以关心解决问题为好,你们的所作所为都会记录在历史史册中,总有一天冤假错案终究还是要纠正的,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 郭洪伟监狱死亡案件真相调查简述(一)

    一、调查经过

    得知郭洪伟监狱意外死亡消息后,应郭洪伟父亲之约,我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飞赴长春转至四平与先期抵达的马卫律师汇合,我们一起拜访了郭洪伟的父母。查看了家属提供的相关案卷材料、进行了相关询问沟通,我们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分别接受郭洪伟母亲的委托介入郭洪伟死亡调查一案担任该案全权代理人。

    从家属已经获得的部分送院抢救、住院医疗病历上得知:在押人郭洪伟因“突发意识丧失约2小时伴频繁恶心、呕吐”于2021年4月4日晚21点左右被送院抢救,2021年4月9日10:59死亡,期间分别于2021年4月5日0时50分、4月5日19时50分实施两次开颅手术。

    2021年4月14日,我们代表家属前往公主岭监狱及抢救医院即吉林国文医院调取相关证据信息。

    通过沟通联系,公主岭监狱委派狱政科张科长、甘姓警官(警号:220569)、法制科一位负责人(警号:2210274)接待了我们。我们首先要求见监狱长或值班领导,他们回应称监狱领导都在市里学习开会。我们要求查看相关视频及病历档案信息,他们开始以狱政管理涉密为由推托,我们表示只查看涉及郭洪伟在监情况不涉及你们管理涉密方面内容。他们又推托相关证据信息已向检察院提交,可以去检察院提请求,我们坚持表示,家属及律师有知情权和获取相关证据信息的权利。马卫律师进一步表示:“我们希望了解郭洪伟患病死亡事件,监狱方是否已经尽到了及时的救助义务,以便澄清事实,如果监狱方面对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法依规尽到了必要保障义务,我们将做好委托人的工作及时息诉止纷”。这样他们又表示只有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配合。无奈我们只好向其提出包括两项证据保全、两项复制、一项查看的书面申请即查看公主岭监狱事发当天郭洪伟送院急救前12小时即2021年4月4日9:00至21:00视频监控信息、保全上述视频及事发前三个月内完整监控视频及狱内相关信息、复制郭洪伟入狱医疗档案、复制公主岭监狱对郭洪伟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理记录及结果。我们反复强调要求他们及时汇报领导并尽早给予答复,接待人员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处理。由于家属未领到手术时的CT(据说CT由监狱方领走),从监狱出来后,我们赶往国文医院,要求查看补领CT,医院高院长告知,补领CT需经主治大夫姜福成主任签字,由于姜医生正在进行手术我们等了约两小时未果,后告知家属可以隔日再前往医院申领,我与马律师连夜赶往长春。

    2021年4月15日,我们先后到吉林省监狱局及负责公主岭监狱驻所法律监督的长春市城郊检察院。省监狱局委派曹警官及另一名警官(警号:B22004)在监狱局信访处接待,后经我们说明情况并要求见局领导后,他们经请示,一位法制处冯处长出面跟我们见面,告知我们可以联系检察院,我们回应,我们是要求监狱方面还是检察院提供证据信息是我们可选择的救济权利,后来该处长又表示,可以向监狱调取,我们表示已去过监狱,监狱表示须经上级批准,经过反复交涉冯处长表示他们将与监狱方面联系安排,并表示正在跟王政委沟通,我们继续提交书面申请并要求汇报领导及时给予答复,他们表示将按程序处理。我们到长春市城郊检察院后首先联系负责公主岭监狱法律监督的三部,三部始终没有安排人出面接待,一位自称苏姓检察官在电话里向我们解释自己一直在向部门领导及院领导请示汇报,以院领导及部门领导都在开会为由暂时无法安排与我们见面,后经过协商,他们表示收下材料汇报领导后再给予答复。通过几个部门的走访,明显感觉到各个部门互相推诿回避问题。

    由于我们缺乏法医方面的专业人士配合加之如果通过官方可控的程序进行尸检恐将无法得到具有公信力的结论甚或对调查真相及后续维权产生不利因素,此次行程我们并未提出尸检的要求。

    二、阶段性结论及立场

    鉴于有关方面相互推诿严防死守的现状,结合郭洪伟整个家庭现实情况;鉴于郭洪伟在押死亡事件只关乎生命无关政治及其他;鉴于郭洪伟在押期间死亡真相调查工作短期内难以突破的现实困境,代理人一方面将继续履行职责着手准备后续调查工作,另一方面也乐见于体制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相关信息及思路并以各自认为有效的方式对郭洪伟家庭及案件施以援手,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共同追问郭洪伟死亡真相,以期早日达到目的。

    三、死者个人及家庭背景介绍

    郭洪伟,男,56岁,原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发电厂干部,性格刚烈,不平则鸣、逢冤必诉。2006年被吉林市龙潭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郭为此多年申诉上访,在其申诉材料里称自己因保护国有资产遭打击报复遂有冤狱。查看相关案卷资料,其当年挪用公款一案的确也存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信息,郭坚持该案是假案冤狱具有法定不得再起诉的情形,但最终其仍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嗣后其本人及家人常年申诉上访维权,2016年郭洪伟及其80岁的母亲肖蕴苓女士被以敲诈勒索罪及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其妹郭宏英女士继续维权上访,于2019年被以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郭洪伟此次被判刑后在监狱服刑期间对自己及家族的案件仍然不断提出申诉控告,对自己在狱中被非法侵害以及为争取合法待遇也不断反映控告,与此同时为其他服刑人员书写大量法律文书帮助申冤控告得到一些狱友的尊重及信任。

    代理人:谢燕益

    2021年4月16日

    郭洪伟母亲:肖蕴苓;父亲:郭荫起
    联系手机:1317903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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