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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肺炎”感染及死亡个案直击

    【民生观察2020年1月24日消息】大面积大范围扩散肆虐的“武汉肺炎”疫情发生已有至少一个半月,疫情真相以及真实感染及死亡数据外界仍然无法准确获知,而最近几日武汉当局包括动用军队协助封城等的各项措施与做法令人徒添恐惧,乃至人心惶惶全城不安,封城令前后大批市民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离开武汉避祸,而有部分市民直言真实疫情,无论感染者或者死亡人数,均非官方所公布的数字那么少。

    截止1月22日晚十点,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疫情源头的武汉确诊的感染人数在四百多例,死亡人数为17例。网络消息方面,感染者及死亡个案的消息铺天盖地,发布者多为感染者本人或亲友。据来自多个源头的消息显示,众多网友获知的个案消息是直接和间接来自自己认识的朋友或与朋友有关的朋友及亲友,而有人认为此现象并非巧合这么简单,间接证明疫情失控的真实存在。

    「个案一」日前,武汉尚满庆律师日前发布消息称,他的舅妈刚刚在21日晚过世,而病故之前尚的舅妈已在医院隔离治疗超过大概十天。死者儿子陈先生在受访时透露,死者是其母亲,今年63岁,家住距离华南海鲜市场2公里范围的一个小区内。1月初,陈母出现咳嗽、发热、全身乏力等症状,初以为是普通感冒,当时曾要求住院治疗,医院以床位紧张拒绝。事隔几日后,老人家在1月10日突然晕倒休克,送至医院救治后被收治入院。治疗后一直未见好转,期间曾注射球蛋白针剂提升免疫力。医院在1月19日向家属发出危重通知,陈先生去到医院时,主诊医生确认陈母感染新型肺炎。据称当时死者的血氧饱和度仅为80,情况十分严重。入院期间陈先生曾致电问候,当时死者自述咳嗽和发热有所减缓,但呼吸紧促,随后陈母于1月21日晚因抢救无效离世。

    陈先生受访时表示,他母亲已退休多年,身体一直很好,并无任何慢性疾病,退休后有去小区麻将馆打麻将的习惯,早晨则与小区老人一起耍太极锻炼身体。陈先生认为,母亲所住小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仅两公里,母亲平时不会前去华南市场买菜,而所住小区因距离市场不远的原因,有不少市场商户居住在附近,因此不排除母亲在打麻将或打太极的过程中意外感染病毒。

    「个案二」目前正与其他四名家庭成员被隔离治疗的汉口沈女士向本网表示,一家五口暂时未出现危重情况,除了家翁稍微有点严重之外,其与丈夫及两名分别十三岁和十六岁子女的情况未见恶化。沈女士称,1月5日后,家人陆续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开始以为患了感冒,但服用感冒药多日未见好转,在得知疫情传言后到医院求诊,其后被安排入院隔离,病情暂时未有加重迹象。沈女士希望全家人快点康复,疫情快点结束。

    「个案三」曾一度活跃微博的公民朋友魏鹏(网名:不锈钢巴豆,武汉某医院执业医师)一周前出现相关症状,作为疑似感染个案回家进行隔离观察,目前症状未见明显加剧,部分症状正在相对减轻,怀疑与在医院工作有关,不过暂时未有最终的确诊报告。

    「个案四」家住武昌的大学生蒋同学向本网表示,父母已经在家隔离近十天,情况尚算稳定,1月10左右,父母相继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去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表示床位不足,在配发药品后劝喻父母回家隔离,切勿与人接触,并叮嘱各项注意事项。蒋同学在放假回家前得知父母情况,并在父母的要求下到爷爷奶奶家过年。他说,父母与华南市场毫无关联,亦非菜市场或餐饮行业从业员,但母亲曾在十二月底去医院看望过因其他疾病住院的同事,回家一周后感到不适。

    「个案五」本网掌握的另一个案为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干卫东在武汉的叔叔,据称其叔叔在出现症状到死亡仅有三天时间,而医院则指死者为重症肺炎,而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者今年七十二岁,生前为一名医生,在医院退休后被一家药店聘请坐诊,怀疑在上班时间感染。而死者儿子已被确诊感染新型肺炎,医院以床位不足为由拒收,目前正在家中隔离,并无治疗可言,而父亲突然死亡以及自身感染病毒生死未卜,因此情绪比较低落。对于叔叔的感染死亡,干卫东律师表示,对于政府(医院)的草率说法感到非常愤怒,认为完全是在自己疫情处理不当推卸责任。

    而据网络综合消息显示,大量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均被医院以床位不足为由推辞拒收,只放任要求病人回家自我隔离。有分析人士认为,从很多人仅从自身的交际圈就已经获得多个感染或死亡个案来看,实际情况可能是被拒收后回家自我隔离的人数远超已收治病人,而任由被拒收病人在外活动必然制造更多感染他人的机会,因此估计实际感染人数可能达到惊人的地步,而疫情发生一个半月以来,随着春运以及大批人员回乡过节的人口流动,更增加了疫情扩散的速度和密度,可能导致的结果无法估计及不敢想象。

    另外,周四(1月23日),尚满庆律师与赵庆律师联合向武汉市公安局提出《要求武汉市公安局对“8名散布谣言者”进行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及处罚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但因武汉封城快递停运的原因,该文书暂时无法寄出,两名律师表示,等封城令取消后会第一时间寄送。

  • 黑龙江伊春非法采砂致人死亡

    【民生观察2020年1月12日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村民方庆军,实名举报黑龙江省伊春市原西林区区委书记岳洪明、区长秦瑞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采砂导致两条人命,受害家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说法。

    方庆军反映,在2015年7月29日,孟立春、孟丽艳(同胞姐妹)在西林区政府管辖河道边裸漏石头上拍照时,不慎落入非法采砂深坑溺亡,造成事故主要原因是非法采砂无警示标志。该河道是属于原西林区政府管理区域,死者丈夫方庆军去找原西林区政府,区长吴金成亲临现场向方庆军承认是因非法采砂造成的深坑发生事故,与区政府工作、监督、管理不善造成两条人命有直接责任。(有录音证据)

    但是区长吴金成调离工作岗位之后,原西林区政府主管河道副区长刘长青,是伊春天通建筑有限公司刘革的大舅哥,刘革与非法采砂者刘伟是兄弟关系。从2013年以来,原西林区政府领导一直为伊春天通建筑有限公司非法办理采砂手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原西林区政府领导,没有权限审批采砂许可。明显看出原西林区政府人员与非法采砂者相互勾结,保护非法采砂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从案发后至今,伊春市原西林区政府领导,对非法采砂者造成两条人命死亡的事实不闻不问、渎职、官官相护、敷衍塞责。死者丈夫方庆军去找主管河道副区长刘长青商谈解决问题时,遭到其恶言恶语的谩骂。方庆军有证据证明是原西林区政府违法办理采砂手续,支持非法采砂造成深坑,导致二人溺水死亡。而且在出事现场,危险区域未设警示标志(有西林区政府农业局长杜影在事故现场承认无警示标志的事实)。因原西林区政府非法给伊春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未履行监管职责从而导致两条人命死亡。

    2019年6月,方庆军向扫黑除恶十四督导组实名举报有人非法采砂百万立方米,破坏了平缓的河道生态环境,使本应平缓的河道出现大量吃人深坑,造成两人死亡。现经伊春市西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告知方庆军,伊春市水务局有采砂审批许可审批权限,西林区水务局无审批权限。经伊春市水务局翻阅文档调查,刘伟在2013年-2014年无办理河道采砂许可,伊春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采砂和清淤行为均属于非法开采。

    据称,在2013年7月31日天通建筑工程公司曾向西林区财政局缴纳砂石管理费13500元,农业局局长李彦旭和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刘革称,经原西林区区长吴金成口头同意,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汤旺河流域西林河段清淤。

    因非法采砂者与原西林区政府主要领导都是相互亲属关系,充当非法采砂者的“保护伞”或暗中参股,收取贿赂。伊春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刘伟,被西林公安局认定犯罪,现已被取保候审。有公安机关证据证明非法采砂者刘伟已构成犯罪事实,可是原西林区政府领导,还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处理,导致方庆军受到严重刺激,患上精神疾病及各种疾病,走投无路。

    2019年9月,方庆军去北京看病,想顺便去信访机关寻求解决途径,相信能从更高权力者那里合法寻回自身权利,对国家政府机关依旧怀揣希望,依法向上级领导反应问题。结果被当地区政府强行截回说:“回去到家就给你解决问题”。结果到家就被西林区政府领导派人看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软暴力长达2个月之久。把方庆军逼的精神病复发去投河自尽,后被区政府看守人员送至医院,经检查患有严重心脏病、糖尿病需要进行治疗,区政府人员承诺治好为止。

    可在治疗过程中,在方庆军的病情还没有好转时,就被区政府区长告知医院“说不给方庆军转钱治疗了,让医院撵他出院。”无奈,方庆军只能被迫出院,只能靠口服药物维持现状。因原西林区政府领导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两条人命死亡,至今还在互相推诿不解决问题,此事已引起当地众多百姓的愤怒。

    上述事实有西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告知的证据,证明伊春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采砂和清淤行为属于非法采砂行为。方庆军所述,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上级领导关注两条人命死亡事件,尽快给予督办。

    方庆军电话:13845819734

  • 福建访民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上访维权人陈春章,在闽侯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突然死亡。家属怀疑陈春章在关押期间遭到强制灌药、刑讯逼供等酷刑,从而导致其昏迷后医治无效死亡,而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对其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反映,2019年8月27日陈春章进京上访,被户籍地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和青口派出所人员接回派出所后,随即被行政处罚拘留10天。拘留前青口镇后街村村书记陈钦良打电话给陈春章妻子叶木兰,说:“陈春章体检身体状况没问题,情绪也很好”。拘留期满后,陈春章没有获得释放又被刑事拘留,羁押在闽侯县看守所。

    2019年10月23日,家属担心陈春章的身体情况,遂委托律师到闽侯县看守所了解陈春章的身体情况,律师会见后说“陈春章精神、身体状况没问题,就是瘦一点。”同时透露,办案单位给陈春章作了四份笔录,陈春章均拒绝签字,拒绝认罪、拒绝妥协。

    2019年10月26日18点18分,青口派出所忽然打电话通知家属说“通知你们到福州总院来,陈春章现在需要治疗要求家属签字”。19点21分家属到福州总院急救室看到,陈春章人是处于昏迷状态的,已经不会说话了。

    对此,家属质疑,陈春章在拘留前体检身体没有问题,10月23日律师会见时身体、精神也没有问题。为什么在律师会见两天后就出现昏迷的情况?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对陈春章做了什么导致他出现昏迷?陈春章昏迷是否由看守所“开药用量”凭民警自己拿药强给他吃造成的?昏迷是否是办案单位刑讯逼供造成的?

    另外,家属还透露,陈春章昏迷当晚,她们要求检查陈春章的身体是否存在外伤时,被看守所民警拒绝,这明显存在问题,并派多名黑保安守在抢救室门口禁止她们与陈春章接触,让人怀疑办案单位和看守所对陈春章的昏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上访影响到地方政府政绩,户籍地政府处处实施打压,滥用职权给陈春章扣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恶意羁押在看守所,在压迫无效后便使用出更为恶劣的手段迫害他让其永远无法再去北京上访。2019年11月6日陈春章死于福州市九OO医院重症监护室。

    陈春章作为一名守法公民,因福建省三明市乳牛场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纠纷一案,原审法院对陈春章土地承包投资搭建的猪舍和平房共71间、100多颗果树、一亩农作物等作出分文不赔又不安置的判决,并枉法裁判将其猪舍的每头小猪以20元的价格变卖给他人,此案长达18年之久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陈春章为了讨回公道,所以到北京上访维权。

    家属恳请网友和媒体高度关注,还上访人陈春章一个公道!
    家属叶木兰:13950958834

  • 彻查何阳律师死亡真相 保障执业安全

    据民生观察报道,月前,湖南女律师何阳在前往长沙中院领取调查令,欲调查被告银行流水记录,在中院门前被一辆广汽传祺车辆于静止状态下突然加速冲撞致死,肇事车辆驾驶者涉嫌刑事犯罪,该事件发生至今20余天,涉嫌人却未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也未予以刑事立案。由于该事件存在明显的诸多疑点,引发社会对律师执业生命安全的深切忧虑,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湖南有关执法部门应着手切查事件真相,还死者以公道,为社会解惑释疑,彰显法治的公平正义。

    2019年9月20日上午,何阳接受委托为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案件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查令。10点26分左右,何阳步行至中院对面神农酒店停车场前,从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黑色车辆(广汽传祺GS8,车牌号:湘A3YQ70)右前方行至左前方处,该车突然启动并加速冲向何阳,将何阳全身与停靠在左前方处的宝马轿车进行挤压,造成何阳双髋部、骶骨粉碎性骨折、胸骨塌陷骨折等严重致命伤势。何阳被撞倒后,该传祺车辆仍势头不减,向前直冲,硬生生将前面两车撞开,最终在中院门前的马路中间才停下,但柳艳并未及时将该车移至不阻塞道路处,造成该段道路严重拥堵,120救护车未能及时赶赴现场,何阳无法及时接受治疗,只能躺在道路上忍受极度痛苦。直至何阳被撞倒后经过将近20分钟,何阳才被接上救护车送至长沙市第八医院。最终,何阳经抢救无效于下午2点20分被宣告死亡。

    目前,受害者家属感到悲痛万分,对案件进展感到非常困惑和担忧。因何阳系赴中院途中被撞且本案存在众多疑点,无法排除系他人蓄意所为,急需公安机关采取刑事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但因交警队迟迟未予刑事立案,未控制嫌疑人,也未展示全部证据材料,无法排除本案存在的故意犯罪疑点,同时因时间拖延,极有可能造成证据遗失,致使真相无法查明。家属迫切希望有关公安机关能尽快启动刑事调查程序,查明事实真相!

    为此,何阳家属提出:尽快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控制犯罪嫌疑人,并且让受害者家属能够接触到目前已收集到的完整证据材料,以此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能够被排除,如果不能,家属必然要求雨花交警队将本案及时移送至雨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或家属自行向公安局报案。

    由于受害人家属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解惑,只能希望公安部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后,能够进一步收集调取以下证据,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1、调取全部监控摄像头记录,查明柳艳当日及近期的行踪;2、查明柳艳及其家人在事发当日及前几日的通话记录,调取柳艳当日拨打120、122时的通话录音;3、查明柳艳及其家人近期(包括事发前后)的银行流水记录;4、查明柳艳及其家庭成员的背景信息、人际交往关系等;5、查明当时在柳艳车外,貌似与柳艳聊天的两人的身份背景信息;6、据目击者称,何阳被120接走后,曾有一名男子接近肇事传祺车辆并打开前部车门,将身子探进车身不知在为何事。查明该男子的身份背景信息及其当天行为;7、调取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车牌号:湘AB69T7)至中院附近的录音记录,以及该滴滴快车在何阳下车后接的第二位乘客的录音记录(据报案人了解,第二位乘客目睹了整个案发现场,并在上车后与滴滴司机谈及此事)。我们已向滴滴公司确认,这些录音记录均有保存,只要公安部门提出调查请求,滴滴公司愿意积极配合;8、查明事发时,现场的三台车辆是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有,调取行车记录在事发时段的录像记录;9、何阳在事发前一天即2019年9月19日与中院承办法官办公室有过多次通话,查明该案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与何阳的通话内容,以及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是否有联系被告方(包括通过座机、手机或微信等方式),告知何阳要来中院一事;10、查明传祺车辆上是否还有其他同乘人员。如有,同乘人员的身份、通话记录等信息。

    从女律师何阳到中院领调查令而在中院门前离奇被撞身亡事件的诸多疑点,让人不禁联想到近年以来,中国大陆发生的各种针对律师的暴力事件,使人深切担忧律师执业中生命安全的保障问题。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发起针对国内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的大抓捕狂潮后,律师被中共当局通过官控的各种宣传手段肆意抹黑,形成执法机构与律师对立的态势,也造成社会权贵势力仇视律师的氛围,使社会各种惧怕法治与人权的势力得以将报复律师作为与公权力保持一致的立场站位。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肆意威吓、拘押、殴打律师,法官在庭上公然侮辱谩骂、围殴律师,检察院无视律师参与案件的权利,肆意剥夺律师阅卷权等等恶性反法治情节愈演愈烈,甚至一切执法的附属机构如城管、路管等等都对律师欺压侵害。如此一来,使得律师成了公权力任意蹂躏的对象。在这种大背景下,各种为掩盖犯罪事实而残害律师事件层出不穷,尤其官僚权贵敌视律师更成为普遍现象。

    面对公权力打压律师,律师依法办理案件日益艰难,而涉及权贵利益的案件,律师代理更是险阻重重,因此律师执业环境极度恶化,律师执业权已经毫无保障。

    在律师执业如此艰困状况下,何阳律师在中院门口遭遇离奇车祸,及其后事件进展诸多疑点,让人不得不联想到更多政治与法治困境因素,自然生出对律师执业生命安全的担忧。因此,为了澄清事实真相,释天下人心疑,必须尽快切查何阳车祸事件。

    同时,中国要想真正走向法治,必须立刻停止打压律师,结束这种仇视抹黑律师的官宣话语,扭转权贵以律师为敌的意识形态,养成社会尊重律师,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平等,同属法治队伍成员的观念。而要想做到这样,就必须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及其执业中人身自由与生命财产安全。唯有切实落实了律师各项权利保障,才能确立律师独立执业维护社会公正的力量,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支撑。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湖南当局切实重视何阳律师在中院离奇被撞死亡事件,立刻回应何阳家属及社会对事件的疑点关注,切查事件真相,以显明对律师执业生命安全的应有重视与保障。

    民生观察 2019年10月11日

  • 何阳律师代理案件期间被车撞死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9日消息】2019年9月20日上午,湖南女律师何阳接受委托为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案件(以下详述)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查令,欲调查被告银行流水记录。在中院门前何阳被一辆广汽传祺车辆于静止状态下突然加速冲撞致死,驾驶者柳艳涉嫌刑事犯罪,该事件发生至今近20天,涉嫌人却未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也未予以刑事立案。

    目前,受害者家属感到悲痛万分,对目前案件进展感到非常困惑和担忧。因何阳系赴中院途中被撞且本案存在众多疑点,目前无法排除系他人蓄意所为,急需公安机关采取刑事侦查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但因交警队迟迟未予刑事立案,未控制嫌疑人,也未展示全部证据材料,无法排除本案存在的故意犯罪疑点,同时因时间拖延,极有可能造成证据遗失,致使真相无法查明。家属迫切希望有关公安机关能尽快启动刑事调查程序,查明事实真相!

    何阳,女,湖南长沙人,生于1989年5月11日,长沙市长郡中学毕业,武汉大学07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淀屋桥・山上合同法律事务所大阪本部工作,现为湖南毓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何阳之夫,福建福州人,华东政法大学08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东京本部工作,现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

    杨志凯讲述事件经过以及案件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9年9月20日上午10点23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柳艳驾驶一辆黑色车辆(广汽传祺GS8,车牌号:湘A3YQ70)从中院对面金叶神农大酒店的正门停车场出口驶出后无任何合理理由停车,不驶入主干道(曙光路),当时传祺车辆前方没有任何车辆阻挡,曙光路上往来车辆亦并不密集,其完全可以右转弯驶入曙光路。在该车停在停车场出口处的几分钟内,有一辆捷达轿车(车牌号:湘A2D53M)在曙光路上从左向右行驶过程中,疑似因有行人横穿马路,故停车于传祺车辆前方。同时,另有一辆宝马轿车(车牌号:湘AF633H)左转弯欲驶入酒店停车场入口,但因该入口处停有接亲婚车,外来车辆无法驶入停车场入口,故该宝马车辆在传祺车辆左前方斜向停车。此时,传祺车辆驶入主干道的通路已被两车阻隔,客观上不存在向前行驶并进入主干道的可能性。

    当日,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至中院附近下车。10点26分左右,在宝马车辆停下的几秒钟之后,何阳步行至神农酒店停车场前,从传祺车辆右前方行至左前方处,再走一步即可越过车头之时,该车突然启动并加速冲向何阳,将何阳全身与停靠在左前方处的宝马轿车进行挤压,造成何阳双髋部、骶骨粉碎性骨折、胸骨塌陷骨折等严重致命伤势。何阳被撞倒后,该传祺车辆仍势头不减,向前直冲,硬生生将前面两车撞开,最终在中院门前的马路中间才停下,但柳艳并未及时将该车移至不阻塞道路处,造成该段道路严重拥堵,120救护车未能及时赶赴现场,何阳无法及时接受治疗,只能躺在道路上忍受极度痛苦。直至何阳被撞倒后经过将近20分钟,何阳才被接上救护车送至长沙市第八医院。最终,何阳经抢救无效于下午2点20分被宣告死亡。

    二、柳艳的解释与疑点

    据传,柳艳对其行为的解释是:其当时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口时是脚踩刹车踏板、挂D档。其知道当日停车场入口处停有婚车,当看到宝马车驶来时,其想要挪车让宝马车从停车场出口处驶入。其并没有看到前方还停有一辆捷达车。同时,其以为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处于启动状态,故当其将脚从刹车踏板移开时,车辆开始向前缓慢行驶,其感到内心慌乱。然后其又突然看到何阳,第二次内心慌乱。在两次内心慌乱的作用下,其将油门当刹车一脚踩到底,故撞至何阳。

    对于柳艳的上述解释,存在如下几点不合常理之处:

    1、据多位目击者称,何阳被撞之后,柳艳未表现惊慌失措,显得异常沉着冷静。本案宝马车驾驶者也是一位律师(魏旭兰,湖南高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其目睹了案发的全部过程。魏律师第一直觉认为本案系故意杀人,故拨打110报警。当其在向警方陈述其目击了一个故意杀人的现场时,柳艳走至何阳身旁,她听到宝马车主所言,立刻向其辩驳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事故。在当时的情境下,柳艳仍能冷静关注四周动态,并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辩驳并非故意杀人,其表现完全不符合一个过失肇事者的正常反应。

    2、如果柳艳认为其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是处于启动状态,那么在其停在出口时理应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作为一名驾龄六年的司机,柳艳应知道在自动驻停功能开启状态下,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柳艳陈述的行为与其陈述的内心认识不相吻合。

    3、从监控视频反映的情况来看,并不存在一个明显时间分界点,即,案涉传祺车辆并非先缓缓启动,然后才突然加速。监控视频显示,该车启动时就突然加速,符合最初就将油门踏板踩到底的状态。且据宝马车主称,当时先听到一声非常大的加油门声后就看到传祺车辆直奔过来。监控视频也可反映,在何阳走到传祺车辆左前方时,车辆突然启动,此时何阳忽然浑身一僵,侧过身正面对着传祺车辆,双手举在身前,作抗拒姿势。若传祺车辆仅是先缓慢启动,考虑到何阳当时已经走到就差一步即可越过车头的位置,因自动挡车辆开始缓慢启动时并不会发出很大声音,何阳不会被吓到即可快步走过。但从何阳的身体反应来看,显然当时现场存在某些因素致使何阳发生惊吓,身体无法迅速作出反应。合理解释应为,何阳当时突然听到巨大的加油门声,致使其发生惊吓无法动弹。这显然也与柳艳关于其车系先缓慢启动,后突然加速的陈述不符。

    4、据柳艳本人的陈述及监控拍摄到的情况,柳艳当时是与站在其车辆副驾驶座车窗外面的两人谈话。此时,柳艳的脸部应是朝向右侧,即车外两人所站立之处。该两人从柳艳开出停车场至柳艳驾车撞倒何阳时始终位于相同位置。且何阳系从右边走来,柳艳应当看到何阳。若柳艳后来看到宝马车,其头部应当有一个从右向左转动的过程。因捷达车辆系先于宝马车停在传祺车辆前方,柳艳不可能未看到该捷达车辆而仅看到宝马车。既然看到捷达车辆,柳艳应当知道在捷达车辆未离开之前,其并无可能进行挪车操作。同时,宝马车辆并非停在传祺车辆正左方,而是停在传祺车辆的前方偏左的位置。即,柳艳的头部无需完全转向左边,正视前方即可看到宝马车。而何阳已从传祺车辆的右前方行至左前方。柳艳的视野里不可能没有看到何阳。

    三、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

    目前,何阳事件的程序进展如下:
    1、交警已对柳艳、宝马车主、捷达车主、在车外与柳艳谈话的两人以及何阳之夫杨志凯等其他相关人员做了笔录。
    2、法医鉴定报告、本案相关车辆的痕迹鉴定报告已经作出。

    2019年9月30日,交警队向家属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第430111201909003063号),该《通知书》要求家属于2019年10月10日前办理何阳的丧葬事宜,否则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处理。对此,家属已明确书面回复,在事实真相未查明之前,他们无法办理何阳丧事。
    目前,交警仍未以交通肇事罪对本事件予以立案,也未对柳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交警解释,要待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本案才将正式进入刑事立案程序。

    四、何阳事件可能系蓄意所为的线索

    当日,何阳系为办理原告余忠(余忠后因病去世,由其法定继承人承继该案原告主体地位)诉被告湖南东怡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东怡大厦案)的事宜而前往中院。该案涉及标的额高达3,500万元至5,000万元左右(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尚未被司法最终确定)。目前该案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程序之中,长沙中院正在组织对案涉东怡大厦的开发利润进行鉴定,何阳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对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提出质疑,已向长沙中院申请调查被告与第三人的银行流水信息,中院亦予以同意。在何阳被撞前一日,何阳已与中院约定次日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时间等事宜。何阳就是在赴中院领取调查令的途中被撞。何阳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亦被撞毁,其中保存的该案电子资料现无法读取。故本事件尚不能排除系该案关联人员为一己私利蓄意策划所为。

    何阳事件发生后,东怡大厦案的承办法官没有宽限案件的审理时间,要求鉴定机构在一个星期内出具正式报告并将在短时间内作出判决,这意味着原告方即便能够调取银行流水,也将没有时间与被告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鉴定机构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审核被告提供的鉴定数据是否存在造假。本案目前的进展对原告方非常不利。

    五、我们的担忧

    查明本案的关键证据为现场完整监控视频(包括神农酒店内部能拍摄到柳艳行踪的监控视频)、当事人的通话录音、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财务信息等,这些证据若不及时收集固定,很大可能性会随时间推移而消失。特别是监控视频不会永久保存,每隔一段时间将被覆盖删除。因交警目前也未向我们展示其所收集到的全部完整视频,我们无法判断相关证据是否已经全部收集完毕。故,若本案无法及时进入刑事调查程序,必将造成日后事实真相完全无法查明的恶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6月15日修订,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交警及时对本案予以立案或移送其他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并不违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在我们与负责本案的雨花交警队领导询问沟通过程中,领导也多次表示鉴于柳艳行为的反常性,其也确实无法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交警部门可及时控制柳艳,并立即报告雨花市公安局。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故交警部门对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无需事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先以刑事程序立案,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可同步进行,且若涉嫌其他犯罪,也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的必要条件。

    2019年9月24日,长沙市律师协会负责律师维权工作的张治梧副会长亦亲赴雨花区交警队协商此事。交警队当时明确口头表示两天内会立案。但本案至今都仍未立案。而至今距何阳死亡之日起已经过将近20天。如上所述,本案若不及时立案并采取刑事侦查手段,将错失收集证据的黄金时期。

    六、我们希望进一步调查的事实与方向

    何阳的突然离世,令我们家属痛心疾首、万念俱灰。目前我们家属只有一个目的,即,查明事实真相。为完全排除本案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或者,如果本案确系故意杀人,亦应当尽快调查确定),我们家属最大的希望就是尽快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控制犯罪嫌疑人柳艳,并且让我们家属能够接触到目前已收集到的完整证据材料,以此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能够被排除,如果不能,我们必然要求雨花交警队将本案及时移送至雨花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或我们自行向公安局报案。

    我们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解惑。为此,只能希望公安部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后,能够进一步收集调取以下证据,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

    1、调取全部监控摄像头记录,查明柳艳当日及近期的行踪;
    2、查明柳艳及其家人在事发当日及前几日的通话记录,调取柳艳当日拨打120、122时的通话录音;
    3、查明柳艳及其家人近期(包括事发前后)的银行流水记录;
    4、查明柳艳及其家庭成员的背景信息、人际交往关系等;
    5、查明当时在柳艳车外,貌似与柳艳聊天的两人的身份背景信息;
    6、据目击者称,何阳被120接走后,曾有一名男子接近肇事传祺车辆并打开前部车门,将身子探进车身不知在为何事。查明该男子的身份背景信息及其当天行为;
    7、调取何阳乘坐滴滴快车(车牌号:湘AB69T7)至中院附近的录音记录,以及该滴滴快车在何阳下车后接的第二位乘客的录音记录(据报案人了解,第二位乘客目睹了整个案发现场,并在上车后与滴滴司机谈及此事)。我们已向滴滴公司确认,这些录音记录均有保存,只要公安部门提出调查请求,滴滴公司愿意积极配合;
    8、查明事发时,现场的三台车辆是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有,调取行车记录在事发时段的录像记录;
    9、何阳在事发前一天即2019年9月19日与中院承办法官办公室有过多次通话,查明该案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与何阳的通话内容,以及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是否有联系被告方(包括通过座机、手机或微信等方式),告知何阳要来中院一事;
    10、查明传祺车辆上是否还有其他同乘人员。如有,同乘人员的身份、通话记录等信息。

    何阳事件若是蓄意而为,其背后必然涉及黑恶势力,且该势力背后必然存在保护伞。故有必要对本案的肇事方及相关人员的背景关系进行彻底调查才能了解全部事实真相。

    何阳与我结束了在日本的求学与工作后,于2017年回国从事律师工作,希望能在祖国大力发展的法治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何阳的突然离去,使我们家属陷入了巨大痛苦。我们必须了解何阳事件的全部真相。希望有关公安机关尽快立案,查明事实、打击罪恶、彰显法治,还何阳一个公道!

    杨志凯电话:18692250118

  • 谢阳介入“王美余死亡案”遭特警包围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6日消息】日前,“709”案谢阳律师准备介入三日前衡阳县维权人士王美余在衡阳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离奇死亡事件,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服务,但半夜在酒店遭持枪特警包围,被控制超过十七个小时后强制送上高铁离开衡阳。

    据悉,“王美余死亡事件”发生后,谢阳律师有意介入,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服务。9月25日晚十点多,谢阳律师与陈姓助理入住位于衡阳市蒸湘北路的神龙大酒店。十一点许,正在酒店房间(未关门)商议时,突然闯入五六名手持微冲枪械的特警,喝令谢阳等人“不许动”。

    据现场消息指,特警进入后不久便退到房间外面的走廊,继续值守。稍后,自称衡阳市公安局国保人员到场,要求谢阳等人出示身份证,查验后离开,指示特警继续看守,房间不准有人出入。同时酒店保安部以及便衣多人分布电梯间及楼梯间,以防有人逃走。

    26日凌晨一点多,谢阳及其助理的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二人失联前发出的消息显示,二人被控制在酒店房间后,衡阳警方已通知长沙警方,据称当时长沙国保正赶去衡阳处理。

    26日周四下午四点多,谢阳律师与助理被两地警方强制送上高铁离开衡阳,并被警告不准介入事件,否则后果自负。有消息指,长沙国保赶到衡阳后,准备将二人带回长沙,但遭到谢阳律师的反对,最后按照谢阳律师事先的办案行程安排,送上开往湖南永州的高铁。

    据事后了解到的信息称,“王美余死亡事件”发生后,谢阳律师第一时间表示介入,透过知情人与家属取得联系,并将空白委托书送到家属手中,但由于王家目前处于严密控制之中,因此无法将已签署的家属委托书送出。

    王美余,1981年生,湖南衡阳县人,过去曾因为集体维权而遭到打压,曾在关押期间遭到虐打折磨二吐血,夫妻二人被列为稳控对象。2019年夏天,王美余举牌要求习近平、李克强等人下台,并呼吁全民选举。2019年7月8日背从长沙火车站带回刑拘,罪名“寻衅滋事”,羁押衡阳市看守所,9月23日由所方通知家属,王美余已经死亡,随后家属被控制,手机被收走。

  • 衡阳王美余在看守所离奇死亡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衡阳县维权人士王美余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离奇死亡,具体原因和时间不详。王美余曾举牌要求习近平、李克强下台,让位全民选举,举牌照片发布后不久,王美余即被抓捕,罪名是“寻衅滋事罪”,羁押衡阳市看守所。

    据悉,周一(9月23日)上午,王美余妻子接到衡阳市看守所政委打来电话,告知王美余已经死亡,但对方未讲王美余死亡的具体原因和时间,只是要求家属配合处理后事,而王母在听闻噩耗后当场晕倒。

    王美余于7月8日下午搭乘火车去到长沙,准备游玩散心几日,在火车站出站后被衡阳县信访官员发现并拦截,对方指其到长沙实为上访,尽管王美余作出百般解释,但对方始终使用强制措施将王控制。当晚十二点钟,由衡阳县派出四名国保和两名驻省办人员以及一台中巴车上的五六名特警,7月9日凌晨两三点王美余被从长沙押解到衡阳县公安局,审讯一天后于7月10日将王美余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刑事拘留,送入衡阳市看守所羁押。

    家属随后收到《拘留通知书》,为王美余聘请了一名律师,并于7月18日进行了会见,得知整个抓捕过程。

    据律师会见后得知,王美余在看守所内的伙食奇差以及缺乏生活用品,近卅人就地睡觉,生活条件非常恶劣。

    衡阳县始终认为王美余此次去长沙实质就为上访,而且这段时间正值“十一大庆”前,因此才将其抓捕回衡阳县。王美余向律师透露,在看守所暂时未遭到殴打和虐待,但在衡阳县公安局被审讯期间遭到毒打和折磨。

    2018年,王美余曾举牌“强烈要求习近平、李克强等立即下台,让位全民选举”,照片公布后不久,王美余被衡阳县公安局抓捕,羁押期间受到非人虐待和折磨,警方多次使用电棍刑讯逼供,导致王美余当场口吐鲜血,多次昏厥无法起身。释放后王美余曾去到省城长沙向省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讨要说法不果。王美余曾在长沙举牌表示抗议,但均被强制带回。

    王美余被抓后的7月11日,衡阳县警方以归还王美余随身物品为由,在毫无手续的情况下带十几人冲入王美余家中,当时屋内只有王妻和两个小孩在家,突然闯入的十几个陌生人和大肆搜掠令两个小孩受到惊吓。警方搜掠多时未有收获,竟将王家备用的一万五千元现金收入囊中,而未提供收据清单。

    家属表示,衡阳县公安局以王美余“寻衅滋事”将他抓走刑拘,本就是对王的迫害,然而现在却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里,究竟什么原因政府没说,什么时候死的也没说,一个身体没有毛病的青壮年这样死亡肯定不正常,不提供令人信服的说法和证据,家属无法接受。

    据本网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当地已经开始进入维稳状态,政府人员要求王美余家属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将王美余后事尽快处理,而家属与外界的联系已经出现一定阻扰和困难。

    王美余离奇死亡案的相关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湖北小贩李建忠遭城管围殴后死亡

    【民生观察2019年9月4日消息】据湖北十堰市维权人士王安向本网反映,9月1日上午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黄沟村57岁老人李建忠,在郧阳区中岭街附近贩卖水果时遭多名城管队员围殴后死亡,昨天李建忠的家人找政府讨说法却被推诿。

    王安先生介绍,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黄沟村57岁老人李建忠,于9月1日上午在郧阳区中岭街附近贩卖水果时,突然来了一帮城管队员下车就强拿东西,李建忠老人不让,就被七八个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暴力围殴,遭围殴后李建忠又被几名城管员掐住脖子濒临窒息,在无力挣扎后晕厥过去,后虽经抢救一个小时,但仍不幸死亡。

    在围殴的过程中,李建忠的一名女性亲属曾拼命上前阻止城管打人,但无奈城管队员人多势众,暴力驱赶,七手八脚将女性亲属推搡到一边控制人身自由。这名女性眼睁睁看着李建忠继续被围殴、被按住卡脖子,她在一旁痛哭流涕不停的呼喊住手,但无济于事,直至李建忠被卡住喉咙窒息昏厥后,她才被允许靠近救助。

    昨天,李建忠的家人找政府部门讨说法,质问他们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是谁给了公务人员这种权力?城管执法如此暴力,一车城管队员围殴一位手无寸铁的老人,中国的法治社会法在哪里?但政府部门没有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反而说是李建忠违规占道经营,多次劝离无效后城管队员报警处理,李建忠在去派出所的车上感觉不适,后送往城关镇卫生院救治无效死亡的。

    李建忠的亲属及知情人对政府的这一说辞深表愤怒,因为有许多围观群众都目击了城管围殴李建忠的全过程,家属也有围殴暴打的现场视频,如此“铁证如山”的“罪证”,政府居然只字不提,只说是李建忠违规占道经营,警方出警处理,却丝毫不提城管打人、卡李建忠的脖子导致他窒息一事,这真是“官官相护”哦!

    目前,李建忠的亲属准备进一步上访维权,并且准备聘请律师起诉打人者及政府部门,希望法律能依法惩处这些滥用公权,暴力“执法”的暴徒,让他们付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代价,以告慰亲人李建忠的在天之灵。

    这两天,十堰市许多网民都在谴责政府部门,有网民发言称:“又是城管打人!而且还闹出了人命!官方的回应明显带有护短的表述,具体死亡原因尚待调查。如此冰冷的程式化语言令人心寒。诚然,在事件还未明晰之前,就断言城管打死小贩,为时尚早。但小贩毕竟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死亡的,即便其摆摊位置没有达到城管的要求,也没有理由对一个57岁的老者动粗。而且公众很难想象,倘若没有激烈的围殴冲突,小贩何以突然身亡?能够摆摊谋生,日常都没有突发重病,就那么巧合城管一动手他就病发身亡了吗?更何况,事发经过有那么多的围观群众,亲属及许多网友都拍摄到了城管围殴老人的视频,政府怎能对此只字不提,仅一味说小贩违规占道经营什么的?这明显透露出官官相护的意图。”

    在中共统治下,城管打人现象频发,打死人的悲剧也不是个案:2008年1月,湖北天门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路见不平拿出手机“一阵拍”,结果引来数十名城管围殴,被活活打死;2009年3月,江西萍乡数十名城管拆除违章建筑期间,被指将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疯狂围殴致死;2011年7月,贵州安顺市一名残疾小贩疑似被几名城管当街殴打致死,引发民愤。愤怒的民众推翻了一辆城管汽车,砸碎了挡风玻璃。此后大约一千名警员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期间爆发了警民冲突;2013年6月,武汉城管被曝打死小贩,官方承认“有过接触”……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和深仇大恨,导致城管和小贩之间经常血肉相拼,甚至不惜以命相搏?

    中共治下,各城市为了便于统治,稳控社会,以达到共产党永坐江山的目的,中共党政部门甚至城管部门的权力都不断膨胀,这种扩权必然带来权力制衡的难题。中共官员时常权大于法,官员自觉有权就可以高人一等,有权就可以仗势欺人,就视无权无势的民众为草民。城管队员经常性的表现出对有权有势者温言细语的“执法”处理,对无权无势的小商小贩就横眉冷对,动辄粗暴对待甚至拳脚相加的围殴他们。

  • 晏祥菊母女被绑架 陈明玉遭死亡威胁

    【民生观察2019年4月30日消息】2019年4月24日重庆维权人士晏祥菊、何艳母女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登机,欲前往北京信访,不料被地方维稳人员暴力绑架带回,期间何艳遭到殴打手机被抢,事后报警警察不予立案调查,而关注母女俩情况的重庆公民陈明玉竟遭到警察的死亡威胁。
    据悉,2019年4月24日18点06分许,重庆维权人士晏祥菊、何艳母女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被不明身份人员阻止办理登机手续,何艳随即向重庆110报警。随后,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将何艳及其母亲围住,采取强拖、强拽等非法暴力手段绑架二人。何艳向机场警察白豪(警号020347)求救,该警察未予制止、处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当天18点40分许,何艳母女二人被绑架至重庆市渝北区翠渝路3号,何艳被所乘坐的车辆的驾车男子殴打、抢夺手机,后母女二人被非法拘禁五小时左右,直至23点10分左右获得自由,被抢手机不知去向。
    当晚23点左右,重庆公民陈明玉在得知母女俩情况后,前往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看望被当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晏祥菊、何艳母女。一名自称是公安机关的便衣男子,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与另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将陈明玉强行架走,揪住陈明玉的头发拖拽至路边一辆车里,并威胁陈明玉:“你乱发啥子微博?弄死你个狗日的。”后证实该男子是两江新区派出所警察杨文。
    因陈明玉在微博里转发了晏祥菊、何艳母女当天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被绑架的事情,惹恼了参与绑架晏祥菊母女的杨文,陈明玉因而遭到杨文的死亡威胁。
    在此期间,何艳用没有被搜走的手机多次向重庆110报警,警察未出警,向重庆督察投诉,仍未出警。后证实,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有重庆市渝北区翠云街道的武装部部长(姓名未知)、吴开权,福安社区李福群,翠云派出所警察杨文、葛小涛等人。
         4月25日上午,晏祥菊、何艳母女二人到达案发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就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殴打、抢夺财产等向重庆110报警,警方拖延出警并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出具《案件接报回执》,拒不立案调查。
        4月26日上午,陈明玉到达翠渝路3号就被绑走遭到死亡威胁向重庆110多次报警,警方未出警,向重庆督察投诉,仍未出警。
    受害者晏祥菊、何艳、陈明玉向社会各界组织、人士求助,请求关注公权力任意妄为迫害下的广大公民。
      据了解,晏祥菊是北部新区(现两江新区)鸳鸯镇凉井村村民,因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经营门市部商品被打砸抢盗等问题长年上访,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办维稳人员威胁、恐吓、暴力绑架、非法拘禁、殴打、甚至蓄意灭口。
    陈明玉则是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花石村村民,因其哥哥陈明华于23年前遭当地民警开十几枪惨死家中以及自家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多年,期间亦多次遭当地维稳人员打压迫害。

  • 晏祥菊母女被绑 陈明玉遭威胁

    【民生观察2019年4月30日消息】2019年4月24日重庆维权人士晏祥菊、何艳母女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登机,欲前往北京信访,不料被地方维稳人员暴力绑架带回,期间何艳遭到殴打手机被抢,事后报警警察不予立案调查,而关注母女俩情况的重庆公民陈明玉竟遭到警察的死亡威胁。

    据悉,2019年4月24日18点06分许,重庆维权人士晏祥菊、何艳母女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被不明身份人员阻止办理登机手续,何艳随即向重庆110报警。随后,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将何艳及其母亲围住,采取强拖、强拽等非法暴力手段绑架二人。何艳向机场警察白豪(警号020347)求救,该警察未予制止、处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当天18点40分许,何艳母女二人被绑架至重庆市渝北区翠渝路3号,何艳被所乘坐的车辆的驾车男子殴打、抢夺手机,后母女二人被非法拘禁五小时左右,直至23点10分左右获得自由,被抢手机不知去向。

    当晚23点左右,重庆公民陈明玉在得知母女俩情况后,前往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看望被当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晏祥菊、何艳母女。一名自称是公安机关的便衣男子,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与另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将陈明玉强行架走,揪住陈明玉的头发拖拽至路边一辆车里,并威胁陈明玉:“你乱发啥子微博?弄死你个狗日的。”后证实该男子是两江新区派出所警察杨文。

    因陈明玉在微博里转发了晏祥菊、何艳母女当天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被绑架的事情,惹恼了参与绑架晏祥菊母女的杨文,陈明玉因而遭到杨文的死亡威胁。

    在此期间,何艳用没有被搜走的手机多次向重庆110报警,警察未出警,向重庆督察投诉,仍未出警。后证实,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有重庆市渝北区翠云街道的武装部部长(姓名未知)、吴开权,福安社区李福群,翠云派出所警察杨文、葛小涛等人。

    4月25日上午,晏祥菊、何艳母女二人到达案发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就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殴打、抢夺财产等向重庆110报警,警方拖延出警并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出具《案件接报回执》,拒不立案调查。

    4月26日上午,陈明玉到达翠渝路3号就被绑走遭到死亡威胁向重庆110多次报警,警方未出警,向重庆督察投诉,仍未出警。

    受害者晏祥菊、何艳、陈明玉向社会各界组织、人士求助,请求关注公权力任意妄为迫害下的广大公民。

    据了解,晏祥菊是北部新区(现两江新区)鸳鸯镇凉井村村民,因土地被抢占、房屋被强拆、经营门市部商品被打砸抢盗等问题长年上访,期间多次遭到重庆北部新区翠云街办维稳人员威胁、恐吓、暴力绑架、非法拘禁、殴打、甚至蓄意灭口。

    陈明玉则是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花石村村民,因其哥哥陈明华于23年前遭当地民警开十几枪惨死家中以及自家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多年,期间亦多次遭当地维稳人员打压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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