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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刑满释放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6日消息】安徽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合肥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因言获罪被判刑3年,于今日刑满获释已回到家中。

    据网友“候文豹”发推说:半小时前沈良庆刚刚到家,身体还好。目前没有手机,所以暂时无法联系其他朋友。处于防疫政策原因,目前要在家三天不能外出,在家做核酸,然后才能出门。这三年的寻衅滋事生活使他苍桑了许多!对于各位师友的关心与问候,老沈请在下表达由衷的感谢!

    2019年5月,沈良庆被合肥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2021年2月2日上午,沈良庆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家属要求旁听遭拒。

    公诉方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上面的言论。面对当局指控,沈良庆坚称自己无罪。

    沈良庆当庭表示,自己在遭到抓捕时被带黑头套,且工作人员并未出示相关证件;当时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却不在法庭上出示,显然是为了掩盖违法;且对自己的审讯过程存在禁止吃饭、喝水、上厕所,和疲劳审讯的情形;审讯人员在每要求其承认“犯罪事实”遭拒绝后都发火、大叫。

    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沈良庆表示内容并不真实,坚持自己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坚称自己无罪。法官最后建议量刑2到3年。

    在被羁押两年半后,2021年11月17日,沈良庆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宣判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2年5月15日止。此前曾被羁押于合肥市看守所。

    附: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现年60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著名异见作家、人权活动家,前安徽合肥检察院检察官。

    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

    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

    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

    12月初(大约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

    64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为从事人权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联合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见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便到淮北市打工。

    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妻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主动给其加薪。

    不料,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将他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将其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其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500元救济金维持生存。

    2010年(期间)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 抗议重判坚持八九民主信念的沈良庆

    安徽省合肥市民主维权人士、前检察官、八九民主运动参与人沈良庆先生,因接受记者采访及在网络发表言论,日前再次遭致中共合肥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沈良庆先生因致力推进中国民主、人权、自由、法治、宪政而第三次遭致中共安徽当局的判刑,充分显示着中共当局对现代普世文明价值信仰与追求者的恐惧与敌视。

    据网络推特披露,11月17日,被羁押超过两年半,期间遭受酷刑虐待的安徽合肥民主维权人士沈良庆遭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重判3年,将至2022年5月才出狱。

    本次沈良庆先生被第三次判刑,公诉方指控沈良庆所罗列的证据,主要涉及其在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中的言论,内容包括其在六四前夕接受日本媒体采访和对张扣扣案件的评论等。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开庭当日沈良庆均先生表示并不记得。沈良庆还表示,自己在遭到抓捕时被带黑头套,且工作人员并未出示相关证件;当时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却不在法庭上出示,显然是为了掩盖违法;且对自己的审讯过程存在禁止吃饭、喝水、上厕所,和疲劳审讯的情形;审讯人员在每次要求其承认“犯罪事实”遭拒绝后都发火、大叫。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沈良庆表示内容并不真实;坚持自己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坚称自己无罪。

    沈良庆的辩护律师指出,本案笔录的真实性存在明显漏洞。姑不论沈良庆受到疲劳审讯时期的笔录时间与真实情况不符,系后期造作;被告陈述的表达方式也有违常理,对沈本人言行的记录中竟夹杂有“沈良庆听了几分钟后说……”这种语句。

    另外,本案于2018年立案,却在2019年抓人,前一年发生的事,不早加控制,属于钓鱼执法。再者,沈良庆是文人,喜欢说话;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现在不是文革,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新时代,这种自由应当得到理解和保护。

    中共合肥执法当局如此赤裸裸地违法构陷沈良庆,三番五次深文周纳治罪沈良庆,暴露着中共自1989年“六四屠杀”后,对参与八九民主运动人士且长期坚持追求普世文明价值者的顽固镇压立场。

    沈良庆先生,1962年10月6日出生安徽省安庆市。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高级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

    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

    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

    12月初(大约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64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见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便到淮北市打工。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不料,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500元救济金维持生存。

    2010年(期间)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沈良庆先生几十年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等普世文明,期望中国早日步入健康平稳的现代文明社会,结果却遭致中共当局严密监控,频繁传唤、抄家、拘押,断绝生路,逼辞工作,并且还三度判刑。中共当局如此严酷迫害八九一代中拒不放弃怀抱普世价值且顽强推进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的人士,必受文明世界的谴责与历史发展的唾弃。

    民生观察 2021年11月18日

  • 安徽沈良庆案将宣判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6日消息】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2021年11月17日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宣判。2021年11月11日,其辩护律师已接到电话通知。

    2019年5月16日,沈良庆遭合肥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6月22日被当局以同样罪名逮捕。沈良庆这次遭抓捕中被戴黑头套、24小时禁止吃喝、禁止去厕所以及被疲劳审讯等酷刑,而审讯内容主要涉及六四以及接受外媒的采访。

    2021年1月13日,沈良庆涉嫌寻衅滋事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法院以疫情为由安排远程视频开庭模式,律师到法院参加庭审,沈良庆先生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加庭审。

    2021年5月23日,沈良庆一案仍然没有宣判,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沈良庆,得知两年多的羁押,对他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尤其他的手掌以前做过手术,如今复发炎症肿大,需要靠吃消炎药解除病痛。律师再次申请取保候审,但法院没有正面回复。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推特和脸书言论。沈良庆坚称自己无罪,法官最后量刑2到3年。

    维权网报道称,沈良庆出生于1962年10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人,前安徽省检察院公职人员,著名政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便投身于民主运动,自创民间刊物《大学生与社会》,弘扬自由人权与普世价值;八九学运期间,沈良庆在合肥参与民主运动,1992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年半。

    因其个性刚直不阿,常在Twitter上针砭时弊,而遭当局长期监控、打压与逼迫,多次被地方警方传唤、拘押或软禁等;

    2013年4月22日,曾因声援“张安妮失学事件”(安妮系前政治犯张林之女),而被合肥市蜀山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传唤和审讯;

    2015年5月和8月,曾因网络言论和转帖而被警方分别行政拘留13天和9天;

    2016年2月3日,曾因向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被法院裁决驳回,随遭中共当局仇视、忌恨;

    2016年4月28日,曾因欲往苏州参加4.29林昭殉难日祭奠活动而遭警方绑架,且被长时失踪;

    2018年3月6日,曾因在推特上发表自由言论而遭一大群警察到家传唤,并搜走手机、计算机及复制其中数据等;

    2019年5月16日,因接受日本媒体采访谈论对六四事件的看法等,遂被赶来的合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刑拘;同年6月22日,被合肥市包河区警方以同罪由转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合肥市看守所(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梅冲湖路与颍州路交口东北角)。

  • 沈良庆涉寻衅滋事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2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1年2月2日上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家属要求旁听遭拒;公诉方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言论;沈良庆坚称自己无罪;法官最后量刑2到3年。

    2021年2月2日早上八点半,沈良庆的家属及两位辩护律师一行来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门口。

    知情人士透露,今天法院内外的情形明显异于平常:院外大门两侧均设有多名警察,左右更远处及对面人行道上也分点各设立数名警察,另有警车数辆;大院内和大厅中亦各有制服警察多名,大厅另有数名便衣。

    沈良庆的家属在通往第二法庭——沈良庆案审判庭的过道口,很快被两名便衣拦住,被告知不得旁听;家属立即表明其家属身份,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却再次遭到拒绝,理由为“不公开开庭”。

    在此之前,律师及家属并未收到包河区法院针对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不公开审理”的通知,律师称,开庭后法官才宣布。

    据悉,公诉方指控沈良庆所罗列的证据,主要涉及其在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中的言论,内容包括其在六四前夕接受日本媒体采访和对张扣扣案件的评论等。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沈良庆均表示并不记得。

    沈良庆还表示,自己在遭到抓捕时被带黑头套,且工作人员并未出示相关证件;当时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却不在法庭上出示,显然是为了掩盖违法;且对自己的审讯过程存在禁止吃饭、喝水、上厕所,和疲劳审讯的情形;审讯人员在每要求其承认“犯罪事实”遭拒绝后都发火、大叫。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沈良庆表示内容并不真实;坚持自己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坚称自己无罪。

    沈良庆的辩护律师指出,本案笔录的真实性存在明显漏洞。姑不论沈良庆受到疲劳审讯时期的笔录时间与真实情况不符,系后期造作;被告陈述的表达方式也有违常理,对沈本人言行的记录中竟夹杂有“沈良庆听了几分钟后说……”这种语句。

    另外,本案于2018年立案,却在2019年抓人,前一年发现的事,不早加控制,属于钓鱼执法。再者,沈良庆是文人,喜欢说话;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现在不是文革,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新时代,这种自由应当得到理解和保护。

    记者了解到,沈良庆在看守所中写了篇长达十几页的自我辩护词,并坚持在最后的被告人自我辩护部分完整读完。

    沈良庆辩护词最后陈述长达三十分钟。他揭露了国保对他的恐吓和变相的酷刑。他当庭承认自己是一个异议人士,厌恶谎言,追求真相,是异议人士中的异议人士。他历数了建国以来谎言横行给中国造成的饥荒、动乱和人权灾难。他引经据典,论述了言论自由的可贵。

    最后,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法官量刑建议“两到三年”,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下午一点多,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沈良庆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人,现年59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著名异见作家、人权活动家,前安徽合肥检察院检察官。

    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

    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

    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

    12月初(大约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

    64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见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便到淮北市打工。

    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

    不料,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500元救济金维持生存。

    2010年(期间)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本网会继续关注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进展情况。

  • 沈良庆案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律师接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通知,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2021年2月2日开庭。

    知情人士透露,刘浩与纪中久律师,均在本周二(1月26日)下午接到合肥包河区法院电话通知,称(前安徽省检查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2月2日上午8:40分在合肥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沈良庆将会被允许到庭。

    在此之前的1月13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曾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由,让其在看守所“远程视频开庭”,律师征求沈良庆意见时被其坚决拒绝,并在当天向包河区法院递交《现场开庭延期申请书》获批准。

    与此同时,沈良庆辩护律师之一,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律师纪中久,根据合肥当局对其当事人沈良庆,因在境外网站推特和facebook的言论而被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指控,亦向合肥包河区法院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以及《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书。

    沈良庆,于2019年5月15日晚被合肥当局抓捕,5月1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期间,经合肥包河区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察机关又重新报送审查起诉,迄今为止,其已被合肥当局非法超期羁押历时1年零8个月之多,现被关押在安徽省合肥市看守所。

    本网会继续关注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进展情况。


  • 沈良庆拒绝远程视频 庭审延期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因当事人沈良庆坚决拒绝"远程视频开庭",要求现场开庭,并要求延期开庭审理获批准。同时,律师向法院递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昨天(1月12日)上午,刘浩、纪中久律师,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前安徽省检查官沈良庆,就包河区法院提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视频开庭”的要求,征求其意见时,被沈良庆坚决拒绝,并即时写下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申请书》。

    沈良庆《申请书》中写道:

    “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较多垫资文件,甚至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全面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不被冤枉,对于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申请人坚决拒绝视频开庭审理,特此申请,要求现场开庭,并延期审理。”

    大约下午三时许,家属陪同两位律师到达包河区法院,就当事人沈良庆“要求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的申请,和法官进行了沟通。法官答应进行协调,并让律师和家属明天(1月13日)先按时到庭,如果有情况就通知。

    下午四时许,家属和律师刚离开法院,还在行驶的车上就接到法官打来电话说:由于疫情,看守所不同意(沈良庆去)现场开庭,所以决定延期审理。

    沈良庆的申请被获取同意后,紧接着,家属又陪同纪中久律师又紧锣密鼓地向包河区法院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申请事项:
    对被告人沈良庆的全部供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申请理由:
    沈良庆因发表言论被以寻衅滋事罪长期非法关押。辩护人根据被告人沈良庆个人的医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在讯问期间所形成的全部讯问笔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理由如下:
    沈良庆被非法拘捕(没有出示法律文书)后被强行戴黑头套,押到不明地点关押。关押期间,侦办人员不告知办案人员部门、身份,不告知关押地点。在讯问过程中,不保障饮水和休息,被场时间固定在审讯椅上,多名侦查人员轮番疲劳审讯,甚至不让上卫生间。

    据沈良庆本人反映,他被送到看守所后,侦查人员持文章、图片等内容,对其进行诱导性审间。如果就良庆不承认这些图片是其所发,侦办人员就会大喊大叫,厉声责骂。

    因此,其多次供述是在变相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下形成。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启动排除程序,调取相关录像录音,核实是否存在其反映的违法情况发生。

    继而,阅卷后,纪中久律师针对合肥当局对沈良庆推特言论治罪的指控,又对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如下:

    《推特网上言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的法律意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本人经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指派,经被告人沈良庆家属委托担任沈良庆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沈良庆本人,初步阅读了本案卷宗。根据目前辩护人掌握的情况和法律认知,辩护人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沈良庆的行为,不归中国法院管辖,你院不应该审理此案,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推特公司的基本知识。

    Twitter(推特)是一家美国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公司,致力于服务公众对话。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亚洲总部位于新加坡。其总部及服务器均不在我国境内。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办理合格的网上运营资格,目前,该网站不能从我国直接登录浏览。该平台目前注册用户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巴西、日本、英国、印尼、印度、墨西哥、加拿大、西班牙、菲律宾。

    二、推特上言论自由审查权的法律管辖主体是推特公司总部所在地及服务器所在地。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或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与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我国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人类作为世界人类的一项重要权利,应该得到各主权国家的尊重。推特公司相当于一份在外国出版的书籍,其言论尺度目前是由推特平台自行审查,并接受服务器所在地和办公室所在地主权国家的法律规制。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赋予我国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机关审查外国出版物的权利。

    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扰乱公共秩序,无需说明,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我国辖区空间内的社会秩序。如果沈良庆先生的言论是在美国可见的,即使造成公共秩序的扰乱也是对美国公共秩序的扰乱。我国又何必用宝贵的我国司法资源去维护美国的公共秩序?

    三、对于公民的言论以寻衅滋事罪加以限制,违背了我国宪法和刑法。

    我国宪法在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仅仅是赞颂,它无疑包括了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体制,政府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人民中产生,正因为如此,每个公民都有批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政治和历史,都是在任人评说中获得生命和活力。我国过去在有一段历史时间内,狠揪大毒草,把持不同意见的批评者划为“右派”,代表人物张志新、林昭等惨招杀害。虽经“拨乱反正”,绝大所数的错误得以改正,却给共和国的历史留下了斑斑伤痕。历史教训深重,我们不能重走那不堪回忆的老路。

    四、以寻衅滋事追究沈良庆在境外的言论,会产生不利的国际和社会影响。

    一个主权国家,应当有其法律管辖的边界。沈良庆的相关言论,其结果地是美国,对于中国的公共秩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世界各国也有自己的社会秩序。美国及其他推特合法运营国家如何规范其网上秩序,完全是其各自国家的内政。以司法干预他国内政是不明智的。如果强行判决,是给国外的媒体增加了又一桩侵犯人权的新闻,完全不能实现司法预期的社会秩序的维护。

    信息的交换和流通是政治见解和历史解读变化的唯一手段。强行判决沈良庆先生有罪,不能改变他的观点。在国内去禁绝他的声音,他的相关言论还会在其他空间内继续流传。甚至他言论中的相关观点不以他是否传播过,或者撤回,自行改变,而变更其内容。“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任何人无法阻止人们谈论历史——过去的和正在发生的,哪怕他谈论的历史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目前你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望你院立即撤销该案,对沈良庆先生立即(无罪)释放。

    此致

    辩护人: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纪中久
    2021年1月13日

  • 沈良庆案明日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律师收到合肥法院通知,被安徽合肥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的著名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于1月13日上午8点,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周日(1月8日)上午,辩护律师刘浩、纪中久均接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电话通知,称沈良庆被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在1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或因疫区关系,沈良庆将不会出席法庭,而是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加庭审。

    去年年底,沈良庆家属又聘请了浙江律师纪中久与刘浩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据悉,去年12月11日上午,纪中久律师曾会见过沈良庆。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沈良庆身体还好,他坚称自己无罪。他认为本案定性严重错误,把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当犯罪处理。

    沈良庆说“把我这么多年的网上言论都搜集起来,实际是找理由对我进行迫害”。

    网上公开消息显示,沈良庆在最初被抓捕后,被公安传讯时曾遭受被久坐,不让休息、不让喝水、不让吃东西、不让上卫生间等酷刑。

    据悉,合肥当局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境外网站“twitter”和“facebook”言论。

    沈良庆于2019年5月15日晚被合肥当局抓捕,5月1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期间,经合肥包河区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察机关又重新报送审查起诉,迄今其已被超期羁押历时将近1年零八个月,现被关押在合肥市看守所。

    【沈良庆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人,现年57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知名异议作家、人权民主活动人士。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12月初(据其本人推断,是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议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到淮北市打工,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救济金维生。

    2010年(日期不明)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寻衅滋事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前安徽合肥检察官沈良庆的庭审情况。

  • 沈良庆“寻衅滋事”案即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去年被安徽合肥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的著名异见人士、安徽合肥人权活动家、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经合肥包河区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察机关又重新报送审查起诉,或近期将要开庭。其被控内容涉及境外网站“twitter”和“facebook”言论。

    前安徽合肥检察官沈良庆,于去年(2019年5月16日)晚,在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同城南路369号家楼下散步时,被合肥警方抓捕,遂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批捕。

    近日,本网经多方辗转从知情人士处获取了合肥检察院对沈良庆所提起的《起诉书》。

    沈良庆被起诉书中称,本案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沈良庆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8月7日移送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包河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称“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期间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2月2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2月30日侦查机关重新报送审查起诉。

    包河区检察院于2019年9月8日、2019年11月19日、2020年1月31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起诉书中称:“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沈良妻自2017年至案发期间,在合肥市包河区同城南路369号城市晶品公寓B座903室住所,利用信息网络,运用相关软件,通过“twitter”、“facebook”等境外社交平台发布贴文。截至案发,获得关注“粉丝”2万余人。

    沈良庆所发贴文中,部分通过歪曲历史事件性质、社会敏感热点等内容,编造虚假信息。攻击、破坏正常社会秩序。

    在推特涉及上述内容42条,累计点击量470302次;在脸书上涉及上述内容13条,转发16次,点赞130次。”

    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认定上述所谓的事实证据“1、书证:刑事判决、年龄证明、归案经过等;2、证人证言:王要文等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4、勘探、辨认笔录……”等。

    合肥包河区检察院认为:“沈良庆利用信息网络长期编造虚假信息,广泛传播,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本网了解到,代理辩护刘律师,于上个月(9月25日)前往合肥,与家属当天早上去法院拿了起诉书,十点半到看守所终于会见到了一年多未见的沈良庆;而后下午两点半去法院阅卷到快五点钟。

    据悉,沈良庆身体状况尚可,身体依然消瘦。至于对案件本身的信息依然不多,没有什么新信息。律师问法官何时开庭,对方称现在正在办涉黑案件,腾不出时间,因此等月底再确定何时开庭。

    亲友判断可能10月份开庭时间基本上已过,初步估计11月份沈良庆被“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会开庭。

    【沈良庆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人,现年57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知名异议作家、人权民主活动人士。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12月初(据其本人推断,是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爲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串联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议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到淮北市打工,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主动加薪。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救济金维生。

    2010年(日期不明)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寻衅滋事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 沈良庆被带回家中“指认犯罪现场”

    【民生观察2019年8月30日消息】本网获悉,律师昨日(8月29日)再次赴合肥市看守所会见安徽著名异见人士、前检察官沈良庆。家属称,检方起诉沈良庆的理由涉及18条推特言论。同时沈良庆被剥夺通讯权。

    昨天(8月29日)上午九时许,律师在家属陪同下来到合肥市检察院阅卷到十时,但这期间并没有会见到办案检察官,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办案检察官在开会”。

    上午十点半左右,家属与律师到达合肥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沈良庆,但一直到十二点五十律师才才得以会见到沈良庆。家属称,看守所方说是要向上级请示,请示后告知律师“只能会见二十分钟”,会见完毕,家属与律师一点二十离开合肥市看守所。

    家属称,会见期间沈良庆提到7月25日曾被带离看守所回家指认所谓的“犯罪现场”。7月19日他曾写信给家属,但信件被办案机关审查,事实上最终家属根本没有收到,也就是实际上沈良庆已被剥夺了通信自由权。后来办案机关对沈良庆也曾有过提审,但一律被其拒绝,拒绝的原因就是他们剥夺了沈良庆给家属写信的权利。

    据知情人士透露,沈良庆根据办案人员提审他的内容分析,合肥公安建议检察院起诉他的理由是针对其推特言论,办案人员提审时曾反复提到沈良庆推文里的十八条网络言论,其内容大致分两种:1.虚构信息;2.污蔑国家领导人。

    家属称,八月初其来到家中,发现沙发上多了一堆沈良庆的衣服,桌子上的烟灰缸里有几只烟蒂。种种迹象表明沈良庆曾到家中来过,此次终于得到了证实,但想不到的是办案人员竟然让沈良庆到家中“指认犯罪现场”。

    7月中旬,合肥警方曾通知家属到派出所去拿电脑,因家属不在本地,所以等到8月5日拿到电脑时发现机器已无法开机。此次合肥警方抄家共抄走三台机器,沈良庆与儿子的两台台式机与其子的一台笔记本,此次只拿回一台笔记本电脑也已报废无法使用。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沈良庆的相关消息。

  • 沈良庆被要求解聘家属请的律师

    【民生观察2019年7月9日消息】本网获悉,安徽著名异议人士、前检察官沈良庆上个月(6月25日)其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被证实已遭安徽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后,昨天(7月8日)刘浩律师在家属的陪同下再次成功会见到当事人沈良庆。 家属透露,沈良庆曾被国保提审要求其解除家属聘请的律师,由他们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遭沈良庆拒绝。

    据家属透露,昨天(7月8日)中午大约十一时,其陪同律师来到合肥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其当事人沈良庆,结果看守所工作人员答复说“要请示上级”。大约中午十二点多,看守所给律师回复说可以会见,但此时看守所已经下班。

    家属判断,对于律师要求会见沈良庆一事,可能是市局专门开会做了一番研究,但最终还是让会见了。

    大约下午三点多家属再次陪同律师再次来到合肥市看守所,顺利会见到沈良庆。

    家属表示,他(沈良庆)目前精神状态还算可以。本来打算想让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不过现在这个想法就不用考虑了。因为当时律师去会见还是先由合肥市包河区公安分局讨论决定才可以会见的。从这种状况判断,申请“取保候审”是不可能了。

    之后家属透露,在第一次(5月28日)律师会见后,市局保国便到看守所找沈良庆谈话,让他解除与当下家属聘请的律师协议,由他们指定的律师辩护。国保的理由是沈良庆家 家庭贫困,贫困户属于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结果被我沈良庆一口拒绝了。

    对于国保提出建议,沈良庆的态度是:首先坚决不辞退家属委托的律师。其次坚决不用官方指定的官派律师。如果非用不可,他就拒绝用律师,直接自行辩护。

    家属称,从第一次律师会见后,国保到看守所提审沈良庆要求其辞退当下律师被拒绝,之后便再也没有提审过他。

    “其他也没有什么新的情况进展。送了两条短裤进去,需要给他配副全树脂的眼镜,因为镜框不能是金属的。他现在戴的是一副老的树脂眼镜,那个度数已经不对了,看不清楚东西。还有他想让让给他带书进去,不知道能不能送的进去。”家属说。

    问起此次合肥当局抓捕沈良庆的具体原因,家属称,我的推测大致有两种,1、与他接受日本媒体采访的事情有关,那么这种审讯就没什么好继续问的,他们纯粹是拖时间;2、他们纯粹为了控制人,没具体理由,本来打算只关到六四过后的,结果香港又出了大事情,所以继续控制。

    一位熟知沈良庆的朋友介绍,香港占中时期,沈良庆曾剃了个光头声援拍照,结果被刑事传唤。而且也抄了家。这次正好香港发生更大的事情,考虑到上次的事情,这次更要控制他。但上次的这个传唤证却是行政传唤证,事实上他是被刑事立案。当时把他的电脑都扣押了,他去找当局理论,问为什么是行政传唤却长时间扣押电脑。当局当时慌了,就把他改成刑事立案了。至于到底是原本就是刑事立案但不想动静大故意开的行政传唤证,还是发现程序不对解释不过去临时改成刑事立案,就不得而知了。

    另一位消息人士则表示,我认为第一、沈良庆六四前夕被抓捕与六四30周年纪念日有关;第二、六四过后当局继续控制不放人,应该和香港目前发生“返送中”大游行有关,因为他有“前科”;第三、与中共十月份70年大庆有关;第四、当然也与他接受外媒采访有关。总之,感觉老沈在十月份之前是出不来的。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沈良庆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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