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两时许下楼遛狗,迎面碰到一辆流动警务车开进小区,停到我家楼下,警察坐在车内无所事事。估计是因为自从10月5日因声援占中被警方治安传唤、抄家并以寻衅滋事犯罪嫌疑立案侦查后,不断继续在网上发帖表达对占中的看法,再次用这种公开监控、示威方式对我进行警告。
这么冷的天,又赶上星期天,警察后生不待在家里陪父母老婆孩子享清福,却为了那点加班费、奖金什么的跑到这里无所事事,要多无聊且无奈啊。我胆小,但愿有惊无险,不被登门骚扰。
2014/12/7

今天下午两时许下楼遛狗,迎面碰到一辆流动警务车开进小区,停到我家楼下,警察坐在车内无所事事。估计是因为自从10月5日因声援占中被警方治安传唤、抄家并以寻衅滋事犯罪嫌疑立案侦查后,不断继续在网上发帖表达对占中的看法,再次用这种公开监控、示威方式对我进行警告。
这么冷的天,又赶上星期天,警察后生不待在家里陪父母老婆孩子享清福,却为了那点加班费、奖金什么的跑到这里无所事事,要多无聊且无奈啊。我胆小,但愿有惊无险,不被登门骚扰。
2014/12/7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11月18日消息:今天上午,一直关注香港占中行动的安徽合肥民主人士沈良庆给本工作室发来消息说:今天敏感吗?上午九时许我下楼遛狗时,楼道口不仅多出无所事事的闲人,甚至公然停放一辆闪烁着警灯,牌号为皖-A1602警(红色)的流动警务车,难道住宅周边十几个摄像头还不够用?难道是香港开始清场了?
而就在今天上午,香港中信大厦附近“占中”障碍物开始被法院和警察人员移除。
以下是今天的监控车辆和人员: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芜湖路派出所已逾期十日尚未归还异议人士沈良庆因声援占中被治安传唤、抄家时扣押检查的兼容电脑、尼康数码相机和软面抄笔记本。
2014年10月5日18时许,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和望湖路派出所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包河分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几乎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莫须有的涉嫌寻衅滋事,分别对居住在各自辖区的异议人士沈良庆和尹春博士传唤、抄家并扣押检查电脑、相机等物品。芜湖路派出所在对沈良庆抄家时,负责带队的黄升云副所长(分管国保)希望他能够配合并告知检查完毕会尽快归还被扣押物品。沈良庆当时开玩笑说:“电脑被你们做过手脚肯定不能用了,相机、笔记本还能用,希望尽快归还。”黄所长说:“放心,东西都会还给你。”并指示开扣押清单的警察帅岳华:“笔记本要写明软面抄和封面颜色,免得到时候说不清。”尽管这两家办案单位扣押物品出具的单据不同(给沈良庆开的是盖有芜湖路派出所公章的《扣押清单》;给尹春开的则是分别盖有望湖路派出所公章的《证据保全清单》和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公章的《证据保全决定书》并标明扣押期限为三十天,自2014年10月5日至2014年11月4日),如果无需延长,治安法规定的扣押检查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十天。
尹春此次因声援占中被扣押物品已于10月29日被望湖路派出所送还家中,说明市公安局在此之前已经完成检查并将扣押物品退回出面办案的两家派出所。直到11月4日,沈良庆在安庆为父亲办丧事时才收到芜湖路派出所手机号码为13955138029的警察发来短信,告知可以领回被扣押的“电脑及相机等物品”。 但是至今已逾期十日,警方尚未送还被扣押物品。
2014年11月16日星期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0-6消息:昨天晚上,安徽合肥异议人士沈良庆、尹春先后被传唤抄家,并扣押家中电脑等物品。
据今天下午已获释的沈良庆先生告诉本工作室,昨晚六点左右,他和尹春先后被他们所在的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和望湖派出所从家中带走。警方当时出示了传唤证,传唤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同时,警方还出示了搜查证。沈良庆家中一台电脑主机和一部照相机被扣押,尹春一台电脑主机和一部平板电脑被扣。
到芜湖路派出所后,沈良庆重点被问他近日连续声援占中的事,并宣布已对他刑事立案。尹春同样在派出所被问占中的事。晚12点左右,二人先后被释放。
以下是沈良庆发来的详细说明:
2014年10月5日晚,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尹春因为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分别以寻衅滋事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沈良庆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当天下午5时许,沈良庆出门买菜,看见小区门口有几部警车,感觉有点可疑。从超市回来,他拿出手机对警车拍照时,出现大批着装警察,一名便衣掏出警官证,告诉他是辖区芜湖路派出所所长黄升云,奉命对他进行传唤。沈良庆问有没有传唤证,他说有。沈良庆说:既然有传唤证,我把东西送回家,给狗弄点吃的就跟你们走。警察要跟他一道回家,他提出警方没有搜查证不得进入私人住宅。回到家里,他赶紧拨打尹春手机,通知他自己被传唤。然后通知一位朋友,如果被捕会请警方把小狗交给他代养。
晚上6点至第二天零点15分,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在芜湖路派出所对沈良庆进行传唤;基本同一时间段,警察到尹春家将他带到望湖路派出所传唤至第二天零点40分结束。讯问时,沈良庆告知警方:按照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之规定,人人有权不得自证其罪,换成通俗说法就是“你有权保持沉默”,希望警方先告诉他究竟因为什么事构成寻衅滋事,然后才能确定说什么。警方说是因为网上公开发布举牌支持香港人占中信息危害社会稳定,构成寻衅滋事。
沈良庆表示此举为了公开表达对港人支持,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同时事关他人,应该分清责任,愿意如实陈述。于是坦承:我认为香港学生和市民在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确立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框架内,通过和平占中这种方式行使言论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表达一人一票真普选政治诉求,是完全合法的,梁振英当局用催泪弹暴力清场是滥用国家暴力,因此决定用剃光头、举牌方式公开表达对港人的支持。因为自己没法拍照,就喊尹春到我家帮忙拍照,使之介入此事。这件事我是主谋,一切后果应该由我承担,希望你们不要为难他。我愿意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这件事违法,我是在宪法范围内行使言论和表达自由,并不构成寻衅滋事,你们以此为借口对我进行传唤、调查,已经侵犯了我的宪法权利,涉嫌徇私枉法。讯问快结束时,警方告知沈良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立案侦查,要随传随到。然后出示检查证带他到家中搜查,扣押了台式电脑主机和照相机等物品。
晚上6点多,有人冒充邻居以漏水为借口要求进尹春门查看,遭到拒绝。接着他家两次被断电。然后又有人以警察身份敲门,尹春核实身份后开门,警察进门出示了传唤证和检查证,对住宅进行搜查,扣押了台式电脑主机和平板电脑,然后带到望湖路派出所讯问。讯问时,警方问尹春举牌支持占中是谁提议的,尹春说我们两人都有这个想法,于是就共同表达,不存在谁提议的。他告知警方:占中是香港人表达自己政治诉求的一种合法方式,我们用举牌方式表示对这种诉求的支持。你们以思想观念的表达问罪,侵犯了人的基本权利,违背了世界文明潮流,我们的行为跟犯罪完全无关。讯问结束后,警方送尹春回家时,又进行一次补充搜查,没有查到任何东西。


今天晚上9:30,我下楼遛狗时看到楼道对面休闲石凳上坐着两名无所事事的闲散年轻人在玩手机,接着看到合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罗健大队长和一名曾经有过交结的便衣勾肩搭背进入隔壁A栋(我住B栋)。
这名便衣就是去年送安妮上学事件中,4月8日在琥珀小学翠竹园分校门口故意闹事,借口说自己与警方不相干,只是路人,尹春拍了他的照片,要求删除,试图挑起冲突的便衣特务,态度非常野蛮;今年8月7日李化平案开庭时,他也在法庭周围游荡。
我随即电话告诉尹春,估计是冲着声援占中来的,让他有思想准备。回到小区,看到那名便衣躲在绿化丛中藤荫架下,就主动迎上去跟他打招呼:“你怎么又来了?”他装作不认识,生气地说:“你什么意思啊?”我说不是在琥珀小学、蜀山法院庭审时都见过面吗,你还强行要我朋友删除照片?他继续装糊涂并且很生气。我看他又要闹事,就喊站在附近的小区保安,说这个人不是小区居民,很可疑,你问问怎么回事。他急了,想跟我吵起来,我没理睬他,直接带狗回家,好向大家通报一声。警方来了却不直接找我,估计来者不善。
安徽沈良庆
201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