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法治

  • 阻止公民宣传宪法暴露惧怕法治真容

    据民生观察网报道,12月4日中国宪法日当天,中共当局惧怕公民上街宣传宪法,各地加强对上访维权人士、律师、异议人士等等一切不顺从于公权力者的控制,北京、武汉等地警方对自发上街宣传宪法的民众搜查随身物品、收缴宣传材料、拘押宣传宪法人士、关上访维权者进黑监狱。中共当局如此公然阻止公民宣传宪法与践行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行径,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本网消息披露:12月4日中国法定的“国家宪法日”,多地维权人士遭当局维稳、拘禁。20多名在京维权人士当天在北京上街宣传宪法,呼吁当局切实保障公民言论、集会、游行等基本宪法权利。但当他们抵达天安门广场附近时,遭警察阻拦并通知维稳人员强行将多人送往久敬庄黑监狱关押;当天在中央电视台附近也聚集百多名民众表达诉求,但当局同样派出大批警察,使用事先准备的截访车辆将访民强行送往久敬庄关押;而天安门广场上显然警力明显增加,仍不时有访民前往散发传单或鸣冤叫屈,但这些上访维权者均遭警察暴力拖走,甚至一些貌似访民的人也被警察拦截盘查,有人在遭盘查后被警察抓走;另外,多名在京外地访民当天更被辖区维稳人员软禁。与此同时,武汉约30多位访民当天上街宣传宪法,但在靠近政府大楼时,遭警方围堵并强行搜身,宣传标语也被强制收缴。

    多年来,中共当局一再对外宣称自己要建设法治国家,同时将法治列入国家核心价值,但现实中却完全无法无天,将一切法条与司法程序抛弃,不仅公然大规模抓捕、判刑镇压律师、维权人士,而且肆意践踏法律法规。如对维权人士刘飞跃、黄琦严重超期羁押,完全不按照基本司法程序办案。当局不仅干扰威胁逼迫代理黄琦、刘飞跃案件的律师放弃代理,一再阻止律师依法会见,而且对敢于代理的律师通过司法局进行谈话、警告甚至吊销执业资格。黄琦在狱中遭受酷刑,身患重病,当局不仅对其不予及时治疗,且一再拒绝黄琦依法提出的保外就医申请,使黄琦随时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还有基督教传道人胡石根在狱中重病,也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也拒不允许他监外就医。据目前透露出来的各方消息,至今被重判关押的政治犯如陈西、刘贤斌、陈卫、郭飞雄、吕耿松等等,均在监狱遭受身心迫害时落下一身病症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与享受相应权利。

    近年来,尤其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共当局还加强剥夺公民基本宪法权利,公然大规模封网禁言,威胁、传唤、拘押甚至判刑那些敢言者;对那些敢于上街争取权利者更是严酷镇压,如近期深圳佳士公司职工争取组建工会,全国各地包括一批大学生前往声援,他们完全是依法要求落实相关宪法权利,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而且还招致当局大规模抓捕。由此可见,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被中共当局完全虚置,以致官方现在日益淡化对宪法的教育与宣传,对公民要求落实宪法权利与宣传宪法条款也采取阻止镇压。

    宪法日官方对宪法宣传的封杀,对宣传宪法民众的拦阻与拘押,鲜明的揭示出中共当局将宪法当作欺世盗名的摆设,当作野蛮专制的遮丑布的嘴脸,从中可以看出中共当局从来没有想过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落实,将宪法真正作为权力行使所遵循的准则,也再次证明那些遵守宪法与依宪执政的口号都是谎言。

    中共当局长期无视宪法、践踏人权,如今又公然阻止镇压宪法日公民宣传宪法,如此行径,是严重违反《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同时与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相背离,与世界历史潮流相抗衡。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切实尊重宪法,兑现宪法承诺,立刻启动旨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体制改革,释放一切践行宪法权利而被拘押判刑者,并对他们作出国家赔偿。

    民生观察
    2018年12月5日

  • 畸形改革已将中华民族推入火坑

    据中共官媒报道,中共当局正举办“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共党魁习近平11月13日前往参观并发表了讲话,鼓吹“党的理论是正确的、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是正确的、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是正确的”。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无视中国社会贫富两极,环境破坏,人权倒退,法治不彰,贪腐泛滥,民众绝望的严酷现实,拒不开启走向人类普世文明的政治体制改革,顽固坚持权贵主导的畸形掠夺式经济发展模式,使中华民族深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方位危机,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中共官媒介绍,“展览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紧扣改革开放40年历程,紧扣改革开放的历史纵深感、群众获得感、发展成就感,安排设计了6个主题内容展区,多角度、全景式集中展示改革开放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部署,展现党中央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魄力和坚定决心。”

    对于中国改革笼统称为40年是严重违背现实的,事实上中国从1978年安徽小岗农村改革开始,应该从区域划分为农村与城市两方面改革,同时,从时间段上,应该区分以1989年屠杀为分水岭的前后两个阶段改革。1989年以前,是以农村为主导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及以胡(耀邦)赵(紫阳)为首的全方位改革探索,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也是中国获得生产力解放,民众自由度解放最好的时期,而1989屠杀后,中国滑入了权贵主导的离弃政治改革的畸形经济掠夺改革。从此中国改革就完全变异了,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从1989屠杀已经夭折了。

    那么40年来主要沦为权贵掠夺的经济发展,究竟给国民带来了什么?对此我们只要参看几组数字,从如下几个方面,就不难发现中国进行的究竟是一场什么性质的改革。

    首先,随着中国GDP的增长,民众收入却持续倒退。

    中国GDP历年世界排名——
    1978年:第15名,
    1990年:第10名,
    1995年:第7名,
    2000年:第6名,
    2007年:第4名,
    2010年:第2名。
    中国人均收入历年世界排名——
    1960年:第78名,
    1970年:第82名,
    1980年:第94名,
    1990年:第105名,
    2008年:第106名,
    2010年:第127名;

    这种带来国民人均收入倒退的GDP增长,充分显示着权贵掠夺的经济改革实质。

    其次,基尼系数:一个国家的基尼系数是判断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重要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据世界银行的资料,上世纪60年代,中国基尼系数为0.17到0.18,上世纪80年代为0.21到0.27,从2000年开始,中国基尼系数就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13年1月1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一次性公布了自2003年以来10年的全国基尼系数:2003年0.479,2004年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这是中共官方公布的数字,而据一些调查机构分析,中国基尼系数事实已高达0.7以上。

    联合国计画开发署的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占人口总数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由此可以计算出,中国20%的最高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和20%最低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之比值是10.7。同样的资料,在美国是8.4,印度是4.9,俄罗斯是4.5,而日本,只有3.4。这意味着,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

    由以上基尼系数与联合国统计资料可见,中国贫富差距达到了何种严重地步。

    再次,中国环境的严重破坏。据有关经济学家分析,中国几十年所谓经济发展的成就,还不足以填补环境被破坏带来的损失。目前大半个中国持续出现的雾霾,大部分水源遭到的污染,大部分土地已被重金属污染得不宜种植。这种从空气到水源再到土地的污染,使中华大地已变得不宜人居。

    第四、40年来中国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应有改善,相反在许多方面,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公民宪法权利上,还出现大倒退,远远不如上世纪80年代。中国公民的尊严没有得到提升,相反被奴役的情况更加严重。

    第五、中国公民的幸福感、安全感没有得到提高。从杨改兰事件,屡屡爆出的大病自杀事件,各种恶性屠童事件,各种对待无辜民众的报复性凶杀事件等等,可以看出中国人民生活在怎样的痛苦与不安全中。而中国公民教育、医疗、养老等等最该由政府来解决的问题,这几十年不仅没有改善,而且还在加重,已经使国民不堪重负,以致出现因病极端的自杀情况。

    而导致如上种种民族全方位灾难的根由,就是没有启动旨在保障人权与法治的政治体制改革,而是完全行走在权贵主导的抢劫掠夺式所谓经济改革上。这种带来民族毁灭性灾难的畸形经济发展,至今没有引起中共当局的任何反思,而是一味坚持要将这种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的掠夺进行到底。

    今天中共当局在所谓纪念改革开放40年成就展上,再一次显示了将罪恶进行到底的姿态。所以,一切文明世界都该对中共权贵掠夺保持警惕,对中共权贵当局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予以谴责与阻止。

    民生观察 2018年11月14日

  • 重庆大巴坠江深藏人权法治缺失的根由

    连日来中国大陆网络沉浸在重庆市万州区大巴坠江惨案的悲情中,各界追索探讨引发如此悲剧的原因,要么从人心冷漠,要么从交管法规缺失等等方面寻找,这些原因当然都是造成悲剧的因素,然而,在这悲剧后面最根本而决定性的原由应该是人权与法治缺失。

    据媒体报道,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到11月2日,警方经过调查,从打捞起的沉江大巴获取黑匣子中,找到了发生事故时的录像,而从公布的视频可见,重庆大巴公交车女乘客刘某因坐过站,与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司机在还手回击情况下,仍无法阻止乘客刘某的谩骂与攻击,激愤之下,将大巴车方向打左,撞到了左道的一小车,没有停留,直接撞过了大桥护栏,坠入了几十米高桥下的70多米深江中。一车共15人全部遇难。

    这个惨剧之所以如此刺激人的神经,是因为那司机明显是激愤之下与攻击谩骂者同归于尽,从公布的录像录音对话中,司机明确表示乘客再打他,就从桥上顠下去。而乘客没有停止攻击,结果司机真的驾车坠桥了。

    这件惨剧发生后,中国大陆网络最热的观点是“大雪崩塌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与“他们跟我们不在同一个车上”。其中“雪花“说主要指乘客的冷漠,没有人出来制止那攻击谩骂司机的妇人,所以坠江而亡,所有乘客均不无辜,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他们“说则是指那些制订管理公交规则的官僚,他们基本不坐公交,不懂得公交的实况,没有真正为乘客公共安全设身处地考虑,因此也制订不出真正避免灾难的法规,更没有切实避免灾难的举措,从而导致了这场悲剧。

    应该说前面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都从不同侧面来揭示了存在的问题。但又都不是根本性而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司机作出同归于尽这种极端的坠江选择,固然有乘客冷漠与规则不当之因,但人权缺失,法制失当,使公民尊严、平等的正当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在受到侵害时常常无法得到讨回,进而让司机绝望,唯有通过这种原始的同归于尽来捍卫自己尊严,求得在死亡上的平等。

    司机如此决绝的采取自杀式维护尊严,这强烈地昭示着中国根本没有维护公民权利尊严的机制,中国正义与法治完全缺失的现实。

    司机形成这种观念,进而作出这种选择,显然是基于中国残酷的现实。因为在中国完全没有法治与人权的状况下,弱肉强食,权贵当道,大量尊严权利被侵犯者根本无法讨还权利,并且还常常招致更深一层的侵害。如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上访民众,他们的权利就是不断被权贵剥夺侵害,他们的尊严就是不断被权贵践踏蹂躏。而一些意图维护正义良心的人士,要么被关入大牢,要么被处以罚款,如那些救助老人者,那些揭露环境污染者,那些起来替弱势群体说话者,他们不是得到了社会的尊重,而是得到了强权的惩处。以致网络流传医生救孕妇被判刑,不配合强奸被判刑等等千奇百怪的冤案,虽然后来有关部门出来辟谣说是假的,但人们从日常生活经验,却更相信那是真的。这些尊严权利横遭践踏的事实,让司机真切感到,在这个国度,身为卑微的司机,尊严权利被侵害,根本没有维护的可能,唯有以死求得平等。这是怎样一种绝望的抗争啊,这背后述说着人权与法治如何缺失的严重?所以,理解重庆坠江惨剧,必须立足到中国人权法治缺失的深层根由上,才能把握这种极端化灾难。

    而要想解决这种灾难,消除今后可能重演,避免人命无辜伤亡,就得从改善中国人权法治入手。因为攻击司机的事在任何国家可能都会发生,但是文明法治国家的司机在遭遇攻击时,一则有正当还卫权,一则警察会直接介入维护司机的执业权与人身尊严权利,绝不会轻饶肇事乘客,乘客不仅会被及时押下车,而且必定遭到重罚或者判刑。在这种严明的法制保护下,司机的尊严在受到侵犯后不必担心讨还不了,相反那些侵犯司机尊严者,绝无幸免惩罚可能,这样一来,司机有足够信心对任何侵犯自己尊严的行径保持必胜的信心,司机在遭到谩骂攻击时不会绝望无助,因为他背后是强大的法制、国家与正义。这样就不会出现因绝望而选择原始的同归于尽来讨还公道。

    中国社会每年发生大量的公共安全事件,严重危害着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中共当局却没有在这方面费心立法,没有给真正事关公民生命安全的事建立相应保护机制,原因就是这种权力的主旨在维护权贵集团的特权统治,而不在保护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在权力变成维护特权的工具时,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就荡然无存,而没有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的国度,公民尊严被践踏时只有诉诸于原始同归于尽。重庆司机这种决绝,让人再次看到中国严重的人权与法治缺失状况。

    中国几十年来信奉权贵掠夺的经济发展,已经积累起大量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畸形,各种不公不义横行,公民的尊严与平等被肆意践踏,因此激发起来的矛盾将随着社会发展而日益显现,由此导致的灾难肯定会层出不穷。为了中国尽快摆脱灾难,立刻启动旨在保护人权与建立法治的政治改革,已经刻不容缓。重庆万州坠江事件沉痛而深刻地警示着中华民族到了真正危险的时刻!每个对自身安全负责的公民,都应该起来推进中国人权与法治的进步。

    民生观察 2008年11月6日

  • 致公安大学专修班同学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公安大学专修班的同学们:

    在我前半生的人生旅程中,有一段极其特殊的经历,那就是为期两年的与大家朝夕相处的岁月,那段经历之所以特殊,就是因为我曾经作为体制内人,那是我唯一觉得曾经享用体制好处的两年,以我清贫的家庭背景、最基层的工作岗位和耿直的个性,能够在上班后还被单位推荐到北京进修脱产学习,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我一边领着单位发的工资,一边在大学如饥似渴的学习,那两年以及之后的三年研究生学习,也是我最勤奋最刻苦博览群书的几年,那时打下的基础至今仍令我受益,或许我不是最勤奋的,但在我的求学生涯中,我仍然认为那几年的学习对我非常重要。我也在那两年中交了一些朋友,虽然离开公安大学后很少联系,可我有时候也会怀念起那时候的时光,那时候的友谊,或许是曾经有过工作经历,曾经的友谊反而更加平实而深远。

    两年后,大多数人离开了学校,而我毅然选择继续在公安大学自费读研究生,此后我回了湖南,却没有再当警察,而是抱着一颗不安分的心继续寻找自己喜欢的工作,直到考上律师证,我才觉得律师工作也许就是我终生的职业,我觉得当警察太过于枯燥乏味,我也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后来到了一个学校,起初他们安排我当保卫科长,而我则一直要求上讲台教学,可迟迟不能如愿,更何况学校的人际关系比当警察更复杂,工资也非常低,我干了一年多后,毅然辞去学校的工作考律师证,好在我经历几个月后的努力后,以高分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

    是的,我从2005年研究生毕业后离开公安大学,我一直在为了一个好的工作而努力,根本没有心情和时间去眷恋曾经的友谊,有时候也会因为囊中羞涩而拒绝参加一些同学们的聚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当律师后的前几年,后来收入有了改善,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我却突然发现我和同学们疏远的互相不太了解了,甚至有时候到了一起,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话。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开始关注起中国的人权状况,并身体力行办理了很多人权案件,我的名字开始出现公众面前,并被作为现行体制的反叛者引人注目,直到有一天我被吊销律师执照而被彻底打上反派的标签。

    当我作为办理人权案件的律师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我发现我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首先是一些同学们在刻意疏远我,和我保持距离,甚至有同学也“苦口婆心”劝导我要以家庭为重,也有一些同学认为我变得完全不是原来的我了,但还是有很多同学抱着善意希望和我接触,因此,当专修班的同学们开始学会使用微信聊天工具,把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同学聚集到一起的时候,我也成了同学微信群中的一员,我们的关系直接恶化始于2015年8月13日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天津大爆炸案,有天津的一位同学在爆炸案发生后在微信群中发了一张宣传消防战士救火的图片,并冠名为“最美的逆行”,我当即表达了这样的宣传违背最基本的人性,也无法安慰那些在大爆炸案中牺牲的消防战士,更加是继承了党国一贯的丧事当喜事办的宣传套路。很快有人跳出来指责我,在一阵言辞混战之后,我发现我已经不是该群的群员了,虽然有好几个同学事后私信我,希望我不要太在意,可我从那时候开始就知道,有些事情是很难再回到从前了。

    中国一直在苦难中前行,但消费苦难的人却并不这么认为,而我之所以能够声名鹄起,并不是因为我有多正义,我同样有我自己的私心,我最初的初衷也许仅仅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更安全的生活方式,不光是对我,也是对我的家人甚至是朋友,虽然在我出名后,有很多底层的苦难人群把我想象成正义的化身,可我知道我如果还有值得大家效仿的地方,那就是我还算诚实,我诚实地面对自己,所以总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我诚实地面对客户,即便有些事情我无能为力,可我的诚实总能够获得他们的谅解;我诚实地面对这个国家,所以我对这个国家存在的问题能够直言不讳地批评,我之所以如此直言不讳,是因为我也许比你们更爱这个国家;我诚实地面对社会,毫不掩饰我对这个社会中弱势人群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的同情,因为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同为人类的另一面;我诚实地面对……;今天,我同样想诚实地面对我的同学们,虽然我们的价值观也许有了较大的变化,但认识你们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经历,你们可以把我从那个聚会的通讯录名单上抹掉我的名字,可却抹不掉那些和我有着同样经历的同学们的记忆。

    虽然你们大多数人都是警察,警察代表的往往是权力,而律师重视的则是规则,近几年来,警察权力的扩张已经足以让法律人恐慌,作为律师更是首当其冲,即便是一些擅长勾兑的律师,随着公权的扩张,勾兑的成本铁定会上涨,更何况权力的高度政治化运作,很多案件也没有了勾兑的空间,他们虽然不敢公开言说,可心中同样会有怨怼。这种政治氛围加剧了警察和律师基于身份的对立,体现在具体案件中还会出现更多的直接冲突,这或许是一些同学排斥我的根源,但我们之所以是同学,完全是基于同窗之谊的记忆,如果参杂太多的功利因素,这种同学情谊也会成为过夜的茶垢,或许等我们都老了,从各种社会身份中解脱出来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这时候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

    今天我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书,可我并不打算从法律这个行业中彻底消失,我又重新创办了属于我自己的法律服务公司,我也没有过逃离这个国家的想法,虽然我如果努力兴许也不是一件难事。

    我不强求你们接受我,但是我希望你们都能够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社会注定要分敌我,你们真的心安理得地站在任何泾渭分明的另一边而不后悔,如果这个社会继续按照泾渭分明的方向演化,或许有一天会令父母反目,儿女成仇。人类的文明发展到今天,各个不同群体之间难道不应该是基于底线规则文明的求同存异、和平共处?

    我曾经加入过一个公安大学律师群,可是在我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之后,我很快就被他们踢出了,或许在他们看来,我已经不是律师,虽然我是公安大学毕业的,可两个条件中有一个已经不符合了,所以我理所应当应该离开那个群,可是同学群呢,我不是律师,但还是同学啊!

    祝同学们聚会愉快,如果看了弊文,心中不爽,尽可揭批!

    文东海
    2018年8月23日

  • 709大抓捕是对中国法治努力的反动

    ——民生观察对“709大抓捕”三周年的声明

    今天是2018年7月9日,是中共当局针对大陆以律师为主体的人权捍卫者展开疯狂的“709”大镇压三周年。这场已历时三年的大镇压,至今仍然持续着:一批被判刑者在狱中倍受折磨;王全璋律师失踪一千多天,至今仍无消息;秦永敏、黄琦、刘飞跃严重超期羁押待判;余文生、陈武权律师等被继续拘押待审;被表面释放的大批人权捍卫者继续受到监控、限行,处于变相软禁中;大批律师被吊照;同时,近日709受害者家属李文足等三人展开“感恩之行”,争取探望囚禁中的人权律师,为他们存钱,结果遭到执法当局的刁难阻碍。中共当局这种长时间大规模疯狂镇压人权捍卫者的行径,是公然对中国法治努力的反动,是公然践踏人权、毁弃法制、颠覆文明。民生观察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以秘密抓捕人权律师王宇夫妇,并阻止其孩子出国留学,次日抓捕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及助手等人为开端,发动了大规模的针对以律师为主体的人权捍卫者大镇压行动,世称“709大抓捕”(或称“709大抓捕”事件)。据“维权网”在大镇压10个月时进行的统计,有包括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在内的319人受到影响。他们或被约谈、传唤,或被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或遭到逮捕或失踪。当时,已批准逮捕的共23人,强迫失踪2人,取保候审12人,软禁1人,限制出境39人,被短暂拘留或强制约谈或传唤、而后获释的共有267人,并有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及李和平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被查抄,涉及范围涵盖24个省市。当局主要对这些维权者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

    至今回头看,会发现持续三年来的“709大抓捕”可以大际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前面维权网的统计情况;第二阶段是针对湖北秦永敏先生创办主持的“人权理事会”,四川黄琦先生创办主持的“六四天网”,湖北刘飞跃先生创办主持的“民生观察”,以及全国一批长期站在维权第一线的有影响力的人士的打压,重点先后拘押了秦永敏、黄琦、刘飞跃三位主持人,以及后来拘押广东黄永祥与甄江华先生,这就是后来网络披露的所谓“1225专案”;第三阶段是疯狂吊销人权律师执业证照,并将持续站在维权第一线的律师余文生、陈武权拘押;第四阶段就是扫荡网络维权的“玫瑰团队”,网络公益救助的“全国旅游”及全国各地草根维权带头人。

    经过这几轮至今仍在持续的打压,中共当局将中国多年来形成的以律师为主体,汇聚维权人士、上访群体而形成的致力推进中国人权法治进步的洪流分割阻断,将其中的中坚力量(如胡石根、周世锋、吴淦、翟岩民、勾洪国、李和平、江天勇、谢阳)拘押判刑。中共掀起如此疯狂打压,实质就是要捍卫共产极权理论一再宣称的法律工具论,即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要将法律与律师及维权人士严控于服务权力统治工具的范畴中,对那些不甘愿成为权力统治工具者,严酷镇压就是必然的选项。

    中国十年文革动乱结束后,中共体制内一批深受其害者,也痛感到建立法治的必要,于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明统治者胡耀邦、赵紫阳的努力下,中国法治建设有所起步。但随着八九大屠杀,中共滑向了权贵经济的泥潭,进入了新极权主义时代,本质上敌视法治与人权,只是在与世界交往中不得不假披法制建设的外衣。而中国民间在这几十年的艰难发展中,律师及广大权利意识觉醒者不断在极权的夹缝中成长壮大,逐步形成了一股推进社会法治与人权进步的力量。这股力量本质上是消蚀专制人治的社会根基的,是与极权统治格格不入的。中共十八大后,在权力倾轧下,新极权主义崛起,为了达成集权专制与王权永续的目的,扑灭阻碍集权的社会法治力量,就成为新统治者的课题,于是就策动全国性针对律师为主体的人权捍卫人士的打压,上演出709大抓捕。

    709大抓捕放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来考察,就是专制人治的极权统治对社会人权法治努力的反动,对多年来在市场经济下艰难成长起来的人权法治力量的围剿,为党权至上,与恢复权力终身制清道。从中共十九大修宪与废除最高权力任期限制来看,709大抓捕的确在一定程度达到了极权专制的目的。

    然而,历史的潮流从来不以任何个体与组织的意志为转移。人类走向普世文明——人权、民主、法治、宪政、自由、平等、尊严的脚步,绝不会因个别统治者意志而改变。中国在709如此严酷镇压而造成的恐怖气氛下,依然有余文生律师的《建言中共十九大罢免习近平、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公开信,有文东海律师发表公开退党声明,有上海董瑶琼女士对个人崇拜像的泼墨。可以肯定,不管中共当局如何仇视人权法治,如何打压律师与维权人士,中国走向普世文明的方向与进程不可改变。

    中共当局为阻止中国人权与法治进步而发起的709大抓捕,是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强调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认识到个人、群体和社团有权利和义务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增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识。”,第1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2条“1.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第5条“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b)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c)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第6条“(c)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律师法》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同时,与中共当局一再宣称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相背离。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

    一、立刻停止打压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释放一切在709镇压中被拘押判刑的人士;

    二、追究发起709大抓捕的罪魁祸首与相关执行机构及人员的违法侵权的法律责任,对所有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

    三、开启旨在保障人权推进法治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尽早迈上普世文明的康庄大道。

    民生观察 2018年7月9日

  • 律师为中国法治进步的征战

    ——民生观察声援中国律师抗争

    近几个月,中国律师祝圣武、王理乾、王龙德、隋牧青、余文生、玉品健、覃永沛、程海、谢燕益、李和平、文东海、杨金柱等等纷纷遭到中国司法当局吊销律师执业证与撤销律所的处罚。律师界面对当局如此疯狂打压,依法奋起抗争,正汇聚成中国司法史上波澜壮阔的法治与人治、专制与民主、人权与党权的征战大潮,给中国法治进步的历史增添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

    综合各方消息可知,今年以来,中国司法部门接连对长期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与法治的律师展开吊照打压,使整个中国律师界陷入人人自危状态。在这种严酷的时刻,中国广大人权律师们没有退缩,而是凭借自身的法律专业,以法为矛,勇敢地与强权对垒,用提起信息公开、公开举报、公开退出律师业、拒不与当局合作等方式,表达自己对中国司法当局的蔑视与抗争。

    据“律师权益关注网”6月6日报道,文东海律师5月2号向湖南省司法厅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就“2012年7月26日,一个叫王江川的当事人投诉湖南秦希燕律师违规收取王江川所在公司780万律师费,贵厅调查核实后确认情况属实,且2018年湖南省律师协会换届选举,秦希燕律师当选为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有关情况要求公开信息;就“2018年元月份以来,贵厅组织召开了多次针对人权律师的会议”相关讨论与决定内容进行公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曾经直接主导办理了‘709’大案,十九大后傅政华担任了司法部部长”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如此依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直指律协黑幕、司法厅充当迫害人权打手及人权恶棍傅政华的劣迹,将中国司法领域罪恶昭彰于世。虽然,湖南司法厅于近日作出“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与“你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回复来应付,但这不仅暴露了它们的无赖与无耻,同时为下一步司法抗争作了铺垫。与此同期,文东海律师还于5月24日正式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提起了要求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会费的申请。显示出中国当代人权律师为推进中国人权法治的英勇战斗精神。

    与文东海要求信息公开相应的其他遭受吊照迫害的律师也奋起抗争: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覃永沛于5月24日通过网络媒体发出《举报傅政华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开信;5月23日,709律师谢燕益公开发表《退出中国律师声明》;而湖南律师杨金柱在5月14号接到省司法厅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告知书后的第二天,杨金柱在长沙中法门前怒摔律师证:“这个破律师证,杨金柱不要了,啪!”;北京律师李和平在4月25号收到市司法局书面通知,将吊销他的律师执照,听证会在5月17号举行,但李和平在16号发表声明说,已经没兴趣配合司法机关的这些假把式了,并拒绝出席。

    这些遭受吊照迫害的人权律师们的抗争,从表面来看是个体孤立作战,但在今天中国草木皆兵的严酷环境中,在中国民主转型的大历史背景下,却自然地汇聚成了具有重大历史符号意义的合力。这一系列面对司法当局严酷打压而挺身迎应的举措,彰显着中国律师界的不屈抗争精神,也预报着中国律师队伍正成长为中国社会转型的中坚力量,正承当着迎战极权的重大使命。

    纵观这些被吊证打压的律师,他们的共性就是信法、守法、较真。凡事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法律当作生命来爱护与守护,当作最高权威来敬畏与遵从,并且确信法律是通往公平正义的正途。在他们眼里,除了法律没有其他可服从的权威与遵守的准则。这样他们没有政治偏见,不会充当政治的工具,更不会成为政治的打手。同时,因为对法律的信心而使他们拒绝与一切权力合作,更不会与权力勾兑。因此对一切执法部门与成员一概采取“法庭见”。如此一批对法律较真的律师,被世称为“死磕派”,这正是一个社会向法治转型所必需的中坚力量。

    然而,这批只认法律的较真律师,却直接挑战着极权统治下的两大司法规则:其一、打破了共产极权信奉的背离法律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马列主义的法律工具论。马列主义将法律定义为“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这里统治阶级意志当然与公平正义无关。而较真的人权律师们追求的显然不是落实统治阶级意志,而是人类普世的公平正义,如此一来,事实上就触痛到极权统治的法律根基,动摇着极权统治的法理依据,就形成了阶级意志下的人治与现代公平正义原则下的法治的较量,进而变现成了现代民主人权与专制党权的较量;其二、挑战了极权之下公权私有化,公权私利化规则。阻碍了执法机构与个人以权谋私之途,破坏着律师与执法勾兑的潜规则,置司法腐败无容身之地。这样一来,较真的人权律师就砸了司法腐败队伍的受贿索贿的钱袋,必然激起极权司法团队的整体仇视,从而形成了现实的反腐与腐败的较量。在这种触痛极权根基与得罪司法整体下,人权律师被吊照迫害的本质就是落后的腐败的专制人治势力对文明的法治的人权民主势力的征剿。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事实上在这场吊证大战中摆明。

    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法治与人权演进的历史,而律师无疑充当着这场文明演进的主力。而中华民族同根同源的台湾从威权向民主的转型历史,也力证了律师在其中的使命担当。今日中国大陆一批批人权律师的奋起抗争,正自发或自觉地承担着中华由专制人治向民主法治转型的使命。所以,面对那一批批被打压的律师及其他们相应作出的抗争,我们要放到历史的大视野中来看,来充分认识这些律师抗争的重大意义,从而形成社会对人权律师的强有力支持,使这种抗争持续下去并不断壮大。

    对人权律师在中国文明转型中必将承担的重大使命,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是有充分认识的,他们这次掀起对律师打压的狂潮决非偶然,而是长期的有预谋的按计划的施暴。因为早在2012年7月31日,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海外版就发表了一篇署名袁鹏的奇文——《中国真正的挑战在哪里》。此文称:美国“以‘网络自由’为旗号,改变‘自上而下’推进民主自由的传统模式,以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为核心,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这事实就将“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列为极权重点打压的“新黑五类”。从近7年来中国不断掀起的镇压运动来看,完全就是遵循镇压“新黑五类”的路线图。由此可以肯定的是,这篇文章不是预言,而是对早已预谋的放风,也就是说早在2012年新中共统治集团上台前,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已经拟订好了即将展开的对民间的疯狂打压,而以习近平为党魁的权力集团上台后只是忠实执行着既往江泽民、周永康等集团拟订的镇压路线。由此彰显着中共极权统治的邪恶与残酷。

    面对中共当局为阻止中华民族迈向现代人权法治文明脚步的疯狂,律师及其一切有良知与正义的人士,一切期望步入文明人权法治坦途的人士,一切指望作一个真正的人而享有真正人权的人士,都应该勇敢地站起来,支持当下人权律师们的抗争,合力谴责声讨乃至挫败极权集团意图断送民族向文明转型的罪恶!

    民生观察 2018年6月9日

  • 中国法治大倒退下遍地冤假错案

    ——民生观察评议“两高报告”

    3月9日,中国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的“两高报告”在人大宣读后交两会审议。报告中一如既往地历数着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所谓累累硕果,其中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接受香港媒体NOWTV专访时,就两高报告大言不惭地表示:“你可以看到我们现在纠正的一些冤假错案件,绝大多数或者说基本说,都是九十年代发生的,近十多年来发生的,可以说基本没有。”以此来证明法治的进步。

    “近十多年来发生的(冤假错案),可以说基本没有”这个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且经不起常识与逻辑的推敲。因为,十多年前那些今天所平反的冤假错案,在当时也不被认为是冤假错案,而当时的法院负责人也是信心满满宣称没有冤假错案的。从历史来看,任何冤假错案要么有个案自身真相揭开的难度,要么有官僚能够掩盖的强度,因此都需要时间。所以,江副院长此时断言近十多年基本没有冤假错案显然为时尚早,也就无法证明中国法治的进步。

    从现实来看,中国近十多年来真的“基本没有”冤假错案吗?显然无论中国民间还是国际社会都无法接受这个论断。因为最近几年来中国法治大倒退是举世公认的事实。在这个法治倒退中,中国人权遭践踏,法制被蹂躏,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1、2013年镇压公民运动。2012年底中共权力换届后,一批致力于推进中国反腐与人权民主的人士就依照国际反腐经验呼吁官员公示财产,其中南方街头运动人士还呼吁中共当局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些人士践行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采取的形式是网络呼吁、签名与现实中举牌、拍照。这种无论手段与目的都是符合宪法与相关法规的公民行动,居然招致全国性镇压,大批人士被拘押判刑。至今郭飞雄、唐荆陵、刘萍、魏忠平等等,仍然陷身狱中。

    2、2015年镇压律师。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忽然在全国掀起对人权律师的大镇压。传唤、抄家、拘禁了大批多年来致力于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后来居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甚至“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了胡石根、周世锋、吴淦、李和平、翟岩民、勾洪国等等,至今羁押着王全璋不让家属请的律师会见,使外界不知其生死。据统计,在这次大镇压中,直接受到迫害人士达319人,波及25年省市。这就是举世震惊的“709大抓捕”。

    伴随这场大镇压,中国司法部于2016年9月发布了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被称为“司法部关于律所和律师的6条最新禁令”,不仅强制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而且对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也进行规范,其内容不仅违反现有的中国宪法(即违反了中国宪法规定的言论、结社自由与媒体新闻自由)和《律师法》,还违反《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29条基本原则》,堪比纳粹律师制度的有关禁令。

    3、2016年篡夺、封禁《炎黄春秋》与共识网。由中共体制内一批开明离退休老干部创办的,多年来为中国改革发声,为揭开一些历史真相刊文的,敢言杂志及网站——《炎黄春秋》,以及广纳百家,寻求各界共识的思想平台——“共识网”,是中国多年来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在2016年居然遭到中共当局整肃,《炎黄春秋》刊物与网站被官方篡夺,而共识网完全被封禁。如此理性和平交流思想与探讨问题的平台,不仅没有违反任何法规,而且是中华民族走向文明的推动力,居然最终遭致如此厄运。可见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及参政议政等等基本宪法权利被剥夺的严重状况。

    4、扫黑除恶蜕化成对草根维权的大镇压。正在中国大地展开的“扫黑除恶运动”已经日益明显地转入了对各地草根维权人士、上访民众的大镇压。广东湛江陈志武律师因为帮助村民维权与5名村民代表一同遭到“扫黑”拘押;江苏中国人权观察成员徐秦也被“扫黑”拘押;还有大批各地多年来为自己权利或者为村民权利坚持上访维权的人士,纷纷被当地政府扣以黑恶的污名而拘押。这些长期上访维权的人士,他们所依据的正是中共自己颁布的法律,而他们所遵从的途径也正是中共自己设计的上访迷途。今天,他们居然又被各级地方政府以黑恶之名拘押并将判刑。

    如上几起涉及全国波及全民的大镇压,仅仅是最近五年来诸多重大法制事件中的一部分,这些被拘押判刑的人士,他们所言所行都是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本着呼应反腐、捍卫法治、探讨真相、寻求共识、维护底层民众利益的目的,采取公开呼吁、法庭死嗑、倡导包容、上访维权等等合法合理合情的途径,无论从中共自身现行法制还是从人类历史的天道良心,都不应该也无依据可以将他们下狱与封禁。这样的一大批案子,谁能说不是冤假错案?!中共当局如此公然自食宪法保障人权承诺,践踏公民基本权利,违反人类普世文明,背弃自己签署的有关国际人权公约,在法治进程上大步倒退的行径,正赤裸裸地制造着遍地冤假错案!可以肯定,未来的历史必将宣告这些被判刑者无罪!

    导致如此法治倒退遍地冤假错案的症结就是法律成为了统治的工具,而离弃了独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天职。两高报告一再公开宣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是司法权力工具化的力证。

    在此中共两会召开,“两高报告”出台之际,民生观察郑重宣告:中国法治在大倒退!中共已经并正在制造着大量的冤假错案!中国及世界人民应该对中共当局反法制逆文明背历史的行径及其给中华民族与世界带来的危害给予高度警惕并竭力扼阻!

    民生观察 2018年3月11日发布

  • 敦促停止破坏人权和法治的打压 立即释放刘飞跃 江天勇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有不同主题分阶段地打压中国民间社会,所有倡导型民间机构被迫关闭或者被取缔; 维权人士或者被失踪、被任意羁押,或者被非法审判。在其过程中,大部分人士遭受到酷刑,被强迫电视认罪等非人道待遇。而且所有的主题打压都会持续近一年的时间。
     
    第一波,打压对象是“新公民运动”,始于2012年底许志勇博士被抓捕,被抓捕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西,湖北,止于2013年9月郭飞雄和王功全被抓捕,共有二十余人涉案处理,大部分人受到审判。但新公民运动的模式却得到了宣传,公民聚餐、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等活动,从来没有因为打压运动而停止过。
     
    第二波,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打压,始于2013年8月对薛蛮子“嫖娼”抓捕,并强迫电视认罪; 同年8月网络大V秦火火被捕,并强迫电视认罪;同年8月,记者刘虎因为网络上的发言被抓捕;同年8月, “非洲牛郎门”傅学胜被刑拘;同年9“环保专家”董良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4月“快播”“涉黄”转型,8月负责人王欣被捕。但网络上的不同声音,却越来越铿锵有力,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大V,而且说话、说真话是人的本能。
     
    第三波,2014年5月全国各地方开始抓本辖区内异议领军人物,如广州的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等人; 郑州的常伯阳,贾灵敏等人; 北京维族人伊利哈木.土赫提,蒲志强,高喻等。紧接9月末的香港占中事件发生,全国范围内抓捕近70位挺占中的活跃人士。有广州的苏昌兰,天理等人; 北京的韩颖,王臧,追魂,郭玉闪等一批活跃、有影响力的人士。而非暴力不合作理念、中国的民族问题,以及占中事件,得到官方以打压的方式进行更加广泛的推广。
     
    第四波,始于2015年4月对女权五姐妹的抓捕案,开启了对民间机构的打击运动; 同时北京益仁平机构被查抄; 浙江慰知鸣机构被查抄; 2015年6月两个公益老男孩,郭杉,杨占青被抓捕; 2015年12月劳工维权人士曾飞扬,孟含等七人被刑事拘留,机构被查封; 2016年2月北京的众泽法律服务中心被迫关闭。民间机构受到重创,但谁能停止有心人来做事?
     
    第五波,始于2015年7月9日对以打压维权律师为主的的大抓捕,有300多名律师和活动人士被调查。持续一年的风声鹤唳之后,已经审判一位律师, 仍旧有五位律师待官方的处理中,其他得到释放的律师却受到与世隔绝的监控中。维权律师的根基已经形成,老人被抓,无数新人登上舞台。越打压,越使人清醒地认识到法治的重要,维护法治的决心更加的坚决。
     
    最近又有几位维权士被强迫失踪,令人狐疑,这次的抓捕又是一次有主题的运动打压,还是709之后的余震,还是例行维稳?
     
    2016年11月15日,南京孙林(孑木)因围观王健案开庭,已被拘留。
    2016年11月17日,网站编辑刘飞跃被强迫失踪,至今无仍何消息。
    2016年11月21日,维权律师江天勇失踪,至今无仍何消息。
    2016年11月8日,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胡诚、陆国英、倪金芳被抓捕,现已经强迫失踪,律师家属无法得到会见。
     
    旷日持久地打压已经持续了近五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中国官方与中国民间社会对抗的常态。刘飞跃,江天勇,孑木,以及这五年中被关被审等一大批维权人士,都以非暴力维权为原则,以法治和人权为理念,受到的却是暴力野蛮地对待,引起了中国民间社会以及国际社会强烈的质疑和悲愤。要求停止破坏人权和法治的呼声,不绝于耳,装聋作哑的一方却体现出的是高傲与不自信。只要还有一人的人权得不到保障,对人权的呼吁声音就不会停止。本人权观察员,再次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良心犯,释放最近被强迫失踪的刘飞跃,江天勇,孑木,戈觉平、胡诚、陆国英、倪金芳等人!
     
     
     

  • 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也谈“法治中国” 的目标和路线图
     
    据报道,近期当局将绘制“法治中国”的目标和路线图。官方“专家”称“法治中国”是一项渐进、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强调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时间,停不得,也急不得,要稳步推进。凡具备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说辞,其实都是一些正确的废话,也是空洞的套话,而本质上则无异于虚伪的谎话。其目的无非是要为特权继续凌驾于法律之上加以辩护,进行下一步的铺垫,为恶劣的司法现状开脱,也是为避免期待法治进步的公众失望打的一剂预防针。这些“专家”说辞,回避了法治建设的一个根本问题:在现代社会,无论国家、不分地域,只要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官方大张旗鼓宣教法治建设之际,近日有近50位大陆公民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而这些案例,正是官方滥用司法权的样本,是只有党治、人治、权治,而无法治的明证。事实上,这些被刑拘的公民,无一不是在行使现行宪法赋予的权利,他们只是通过言论和行动,表达自己的态度和立场,然而,他们的个人权利和人身自由却遭到了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的侵犯。如此无法无天肆意妄为,无疑是不折不扣、触目心惊的司法腐败。在这样的活生生的现实之下,所谓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和路线,即便不是欺骗,也是空谈。
    历史的经验和无数事实证明,民主自由是法治的基础,一个国家和社会,如果没有民主,包括自由在内的公民权利缺乏保障,那么法治就无从谈起,只能人治横行、特权肆虐、腐败猖獗。现代文明的常识是,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不同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理念,不可能同时并存。人治是个人权力、党派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能有人治,只要人治一息尚存,法治就根本上不可能实现。同时,法治还包含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两个部分,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且只有二者统一,法治才能畅行。
    而众所周知,在现行制度之下,往往只是口头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并无“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也就是说,虽然现行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事实上党权、特权乃至行政权全都赤裸裸地凌驾于法律之上。
    司法权为特权所独占,所谓的法律就堕落成了只为强权服务且可任意蹂躏的婢女,从而沦为中国特色的法治独有的“三治三不治”:治下不治上、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没有法律信仰、法律至上,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例如,即使在因担心腐败亡党而刮起的反腐风暴中,中纪委在惩治行政部门的腐败官员时,也并不走法律程序,而往往是越过国法而施行党纪,这其实就是将家法党法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至于许多涉嫌腐败的官员,在审查过程中,得不到法律援助,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等权利也无法得到基本的保障。
    总而言之,法治建设固然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一过程也可能漫长艰难,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关键在于,法制建设的目标和路线如果出自真心诚意,就必须认识到,司法独立是现代文明所推崇的法治建设的唯一坚实的起点,而缺乏司法独立,恰是中国法治建设的致命缺陷和最大障碍。
    民生观察特约评论员
    2014-10-16

  • 孙灿金:访民“被精神病”是法治之耻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一纸裁定,似乎意味着打工者刘刚和山东省临沂市有关部门长达数年的“恩怨”已经到了“了结”的时候。在刘刚多年和临沂当地政府部门发生纠纷的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就在于,他究竟有没有精神病。(8月10日《法制日报》)

    联合国《保护患精神疾病的人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规定,“没有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不得对其进行治疗;一个人只有在因精神病很可能立即和迫近地伤害自己和他人,其精神病是严重的并已损害其判断能力的时候,才可经过法定的程序将他非自愿地收住精神病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但“被精神病”现象却屡有发生。辽宁籍在山东务工人员刘刚两次因仔猪上访两度被当成“精神病”收治。这非常可怕,一个人未经法律程序就被随意贴上“精神病”的标签,并限制了人身自由,谁敢确保这种遭遇不会落在你我的身上?

    “被精神病”已成为笼罩在公民权利上的一道阴影。对于刘刚的问题,临沂市民政局也承认工作中确实存在纰漏。如,荣军医院只能对精神病进行治疗,并没有鉴定资质。但是,这并不影响刘刚被“强制治疗”。纵然其侥幸“摆脱”被精神病,也未必能自证清白。首先,没人会将一个“精神病人”的疯言疯语当真。专家说了,“越不承认有病,越证明有精神病,而治愈的标准就是承认有精神病……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其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关部门之所以将刘军放了出来,早就做好了应对之策。对于刘刚“被精神病”的过程,答复意见书是这样描述的:“经治疗,刘刚的病情逐渐稳定,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康复”。病例上记载,“……患者本人自愿放弃救助,要求自行出院”。刘刚还得亲笔留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精心护理表示感谢”。

    信访,是《宪法》和《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与自由,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违法干预、阻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精神卫生法(草案)》第六十四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对于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的,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离开医疗机构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不允许将非精神病人诊断为精神病,更不允许故意以治疗精神病为由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除法律以外,任何人或者组织都无权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虽然列宁说过,“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但是,黑格尔说:“公民必须体会到宪法是自己的权利,可以落实到实处。否则,宪法就只是徒有其表,不具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临沂荣军医院依照有关部门的“指示”强制收治访民刘刚,是行政机关以公权力阻却私人合法权利的侵权行为。难道“官权与民权”的博弈就只有这一“血淋淋的现实”吗?难道把“刘刚们”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就能把问题掩盖起来吗?如果真能把问题掩盖起来,是否也太恐怖了。这不但是对宪法的亵渎,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悲哀。如果不能加以制止或根治,必然会出问题、大问题。

    (消息来源:齐鲁网  )

    回目录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