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浙江省

  • 黄海燕被软禁并强制“上访学习班”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居住在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178号的访民黄海燕,在进京上访之后,被维稳人员强制带回后,被关押在“上访学习班”。

    2024年10月14日21:30在北京南站出站口发现不明身份人员跟踪,立即报警至北京南站派出所。南站派出所未履行职责,于15日凌晨将前来接应的莫海娟(电话13717516795)与黄海燕两人强行赶出南站派出所。随后她们乘坐计程行至永定门附近被一辆北京牌号白色中巴拦停,黄海燕遭到殴打绑架回浙江,莫海娟被打受伤后报警,多次请求永定门外派出所出警均未获得有效响应。

    黄海燕被非法绑架回浙江后,关押在不知名的民房内,看守人员告诉黄海燕,这里是“上访学习班”,与其一起学习的上访女性还有十多人,黄海燕从10月15日在那里学习至11月20日,在看守要求的文件上签字后经领导批准,认为学习合格于12月3日回到家中。

    黄海燕电话:15958674847

  • 浙江省赖忠武

     
    姓名:赖忠武
     
     
    性别:男
     
    年龄:
     
    籍贯:浙江省常山
     
    受难者单位、职业
    住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山岭村
     
     
    案件发生地
    常山县和北京两地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第一次:常山县公安局和球川镇政府
    第二次:球川镇政府和球川派出所
    第三次: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
    第四次:昌平区霍营派出所
    第五次:常山县公安局球川派出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12年3月5日
    第二次:2012年10月25日
    第三次:2015年4月6日
    第四次:2016年3月5日
    第五次:2016年3月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12年5月26日
    第二次:2012年12月29日      
    第三次:2015年4月8日
    第四次:2016年3月8日
    第五次:2016年4月1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二次:浙江省江山市第四专科医院(精神病院)
    第三、四次: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华一精神病院)
    第五次:浙江省衢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四专科医院两次均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中西医结核病医院诊断:中医诊断为颠狂症,痰湿内阻状态,西医诊断为精神障碍。

    衢州三院全院专家会诊结果是偏执型人格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2012年3月我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附近被北京警察查出访民身份后交给浙江省驻京办事处,3月5日我被常山县公安局和球川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带回后,送到浙江省第四专科医院(精神病院),在里边被捆绑、打针、灌药。 5月26日我趁大夫不在,用吃饭的不锈钢勺子撬开医院的门逃离了精神病院,回到了建筑工地。
    2012年10月25日下午又强行押回江山市第四专科医院。那时候刚刚是中共十八大会议前,一直关了我65天,同年12月29日才让我出院。这两次我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医药费是政府拿的。
     
    2015年4月 5日8点半左右,在天安门广场准备乘坐地铁去北京房山区租住地时,在天安门地铁站因为走路很慢引起警察的注意,遭到盘查。当时我没有力气回答他的问话,被他打,我本来就头晕,经不起打,把我打晕后几个人把我抬到地铁站外就不管了,我的钱也被他们抢走了。我醒来打了多次110求救,没人出警,我就投诉他们不作为,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的时候警察来了,把我带到天安门地铁公交分局。到8点多钟也就是2015年4月6日早上,我被强行拉到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中西医结合医院)。在里边被强制捆绑、打针、灌药,4月8日天安门公交分局和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把我接出医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5)昌民初字17710号判决书中记载,天安门派出所民警核录信息确认该人系全国重性精神病人,随与当地政府(政法委书记)联系,当地称该人确实为精神病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及时接回,建议派出所送往精神病院救治,表示当地工作人员将于两日内接回。医院对其进行了诊断,中医诊断为颠狂症,痰湿内阻状态,西医诊断为精神障碍。
     
    2016年3月5日到中西医结合医院询问当初是怎么诊断的,根据医学教科书的哪条规定?结果发生冲突,医院报警后昌平区霍营派出所民警出警,再次认定赖忠武有精神病被留在中西医结合医院继续治疗。3月8日球川镇工作人员姜玉林和驻京办事处的人将赖忠武接出医院,随后乘坐高铁6个多小时到达了浙江衢州市火车站。
     
    赖忠武说,我一下车就被常山县公安局球川派出所的人拉上警车,还被他们打了一顿,抢走我8000元左右的现金。然后和镇政府的人一起把我送到浙江省衢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我看了一下时间是 3月8日晚上11点半左右。
     
    3月15日衢州三院全院专家给我进行会诊,会诊结果是偏执型人格障碍。3月29日他们请来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郑教授给我会诊,会诊后他们让郑教授签字,郑教授拒绝签字盖章,并当着我和全院医护人员的面说,“任何一个人受了委屈都会有这种行为,我认为这不算偏执”!4月1日下午3点多让我出了院,我知道这是郑教授救了我。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jiuqi/2016/0814/14788.html

    收集时间:2016年9月30日

  • 浙江省松阳县三位老人举报亿元惠农资金被骗遭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9/21消息:潘承利是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项弄村人,今年六十岁了。近日,潘承利的家人向本工作室反映,其父亲到北京上访被抓回来后被刑拘逮捕了,到现在还关在看守所中。
     
    据悉,6月29日,松阳县潘承利等六位老人来到北京上访,反映松阳县村干部弄虚作假,以116家专业合作社的名义,骗取省特扶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近亿元。6月28日,潘承利、张克炎、张仙高三位西屏街道的村民因坐公交车到北京天安门西站与另三人会合,被查出访民身份,随后被抓到府右街派出所,后又到久敬庄刷了身份证。第二天,西屏街道政法委副书记李绍誉等三人赶到北京,将潘承利、张克炎、张仙高三人带回。三人在西屏派出所被询问后,即被宣布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关押。
     
    8月5日,潘承利被松阳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执行逮捕,现关押在松阳县看守所,而张克炎、张仙高在被迫签下息访罢诉书后被保释。
     
    现在潘承利还被关着,因他们举报被抓的松阳县上连头的村支书何友兴却被释放了。

    以下是该 案的相关材料:

  • 浙江省绍兴市访民吴法强被以妨碍公务罪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8/2消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访民吴法强7月28日突然被从家中带走,于当日越城区检察院决定将其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看守所。
     
    据吴法强的孩子说,吴法强是因为抗拒养殖场被强拆把油浇在身上自焚,伤势好些后越城区公安分局把他以妨碍公务罪刑拘还逮捕了,这个期间自焚就一直逼着我们签拆迁协议,说拆了我爸爸就能出来,我和妹妹、爷爷都签了协议我爸爸就出来了。
     
    据悉,2014年12月4日,越城区有关部门违反承包合同,组织200余人,动用大型机械对吴法强的养殖场进行强拆并殴打其全家。吴法强以死抗争,将准备给摩托车加的油烧身自焚,被烧伤面积达30%,经绍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还生,2015年2月14日伤势未愈出院。其妻这次之前就经受不住恐吓含冤身亡。
     
    2015年2月28日越城区北海派出所将其传唤、羁押,执行2015年12月16日越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吴法强做出的刑事拘留决定。
     
    在其家人签下150万元的拆迁协议后吴法强于2016年3月2日获释。吴法强不满这样低于市值许多倍的补偿协议,和对自己做出的处罚坚持控告,结果被逮捕收监。
     
    其家属认为,对吴法强的逮捕可能与9月4日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有关。其他访民也表示 ,现在浙江省各城市连民众坐个公交车、中巴车都要被司机或售票员要求进行查验各种背包或大包小包了,连学生的书包也不放过,必须要开包检查。如乘客带了一杯茶、一杯开水、饮料 那就必须要当着司机或售票员的面喝一口给他(她)们看看才可以让乘客带上车。

  • 浙江省建德市维权民师徐玉林对枉法判刑的质疑书

    我名徐玉林,男,58岁,汉族,家住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是在编的正式民办教师,后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下达的对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各项优惠政策。我们这些民代师们与其他人员对比(他们只帮过人民公社时期,或其他时期的各行各业的人员仅仅帮过很短时间工作过的人,他们每月至少也享有500元。)与其对比真是天壤之别。为此民代教师们为达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平等 ,又因国家有文件指示在先故而民代师们向政府一级一级的进行上访,我们想讨回应该享有的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一份。为此事我也跟其他民代师们一样,进行过,先到市(县级市)后到省,再到中央的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合乎情理法的上访。
    可是我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被建德市公安部门,给我头上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抓捕,我被关进牢房时,牢房边的小卡片上写着徐玉林犯敲诈罪。但是后来对我的判决书上又定我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给予定刑。真是牛头不对马嘴最后我被判刑六个月(在牢中我苦度了183天,)牢中的潮湿与折磨将我们身体折垮。在那儿我得了腰肩盘突出病,平稳的血液成了高血压。
    201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后,凡有识之士都说我是冤枉坐牢。现在仔细回想,我对建德市人民法院对我的宣判关押,我提出如下质疑。
    一、时间的质疑:我所谓犯的罪是被判关押六个月,为什么检察院于2015年1月6日就已经向法院进行公诉,又为什么于2015年10月22日对徐(我)进行刑拘呢?又于同年11月25日对徐(我)被逮捕呢?再说我的冤枉罪只能判六个月,为什么这期间相隔9个月零10余天呢?(286天)后以法逮捕,恰好这时正又是我到北京上访回家之时,他们其目的也就是阻止上访(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访)要抓我先来一个杀鸡儆猴的错误行为,想让他们的错误行为有利阻止其他民代师们的合法上访!
    疑点之二:判决中的:所谓对我指控的人,共有16人,其中有建德市的何锡潮,松阳县的程叶美、何有梅、贾副清、陈亚勤等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与我一起去省里上访过。没有与我共同一起的上访人怎么能对我指控作证呢?由此可见,此案本身是在弄虚作假,胡作非为,他们对我的这件事,这个案是否有失公平、公正?是否是在冤枉好人????
    疑点之三:判我砸国家机关(省教厅25楼)办公室的门。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
    这件事确实使我难以想象。我们只不过用手指头敲了几下办公室的门(因门未开)这其实是一种很有礼节的行为,他们用“砸”字放在判决书中,我真不知道“砸”字从何而来?难道我们用石头,用木棒、用铁、以及其它工具去打门吗?那为门一点未破呢?未受损呢?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不用“砸”字就不可以将我治罪,只有用上“砸”字才能将我定为“妨碍正常上班秩序现象”才能将我定罪。这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疑点之四:公诉人,又说我是在有一次上访时期,民师们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 ,又指控我是组织者,这正是无稽之谈,这里我先谈一谈我的一点看法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确有此事,但说我是组织者,这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横幅是从温州地区的民师准备好的,我根本也不知道,喊口号,唱国歌,是因为省教厅的负责人很长时间不肯出来接见,有在场的那些民师们,自己自动起来发生的。这些人中极大部份的人我根本不认识,怎么说我是组织者。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徐是组织者”的根据、证据是从何而来!
    我的另一点看法是:拉横幅,喊口号,唱国歌我至今为止,还是认为他们民师们的此举是正义之举,合法之举,请看横幅上面写的是什么,是“还我教龄,申张正义之类的字幅,又不是什么反动之词,喊口号也是同样的内容,关于喝国歌那就更加说明是正义之举了。国歌中的内容是什么凡有知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唱出中华儿女反对压迫,反对不平等择和被剥削的正义内容,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高昂抬头反对一切不道德,不民主,不合情理的正义之声!民师们的此举究竟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疑点之五:我在看守所服刑的6个月,每个月由建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个干警向看守所交纳由他向自己掏腰包每月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给我的 补贴(看收所有)收据的(可参考)我真正不知道为什么我与此人从不认识,那又为什么会掏腰包给我出所谓的生活费呢?难道我被判刑后还要我出钱买伙食费的吗?我至今天也不知道这是法律中的那一条规定?至今为止,这个民警与我讲的这种话,其中究竟是什么?但是可想而知,他就是怕我要上访申诉,怕追查到他的身上(因他是抓我进监之人)。
    疑点之六:判决书中判我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请向我在建德市范围内有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吗?答案肯定是“没有的”!那我是在哪儿犯了这个罪呢?答案是“在杭州”。那我倒要请问:我在杭州犯的罪为什么杭州的公安部门、法院部门没有对我进行抓捕、判刑呢?为什么会在建德受抓捕被判刑呢?(难道你们受到了省政府或杭州市政府的委派吗??即便是受到委派,你们的法律程序及方式是对的吗?比如,假设外省人到我们浙江犯罪、被捕以后,仍然要交到外省去宣判处理的吗?那我的事情为什么我没有在建德犯罪,却指控我是在杭州,那建德市公安及法院有什么权利对我进行判刑呢?这是不是建德的这些部门本身就违法的做法!
    上级政府的各级领导今日我向你们提出上述的几点质疑是否正确,是否合理、合法须望各级领导给我一个回复,给我一个指路明灯。
    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公平、公正的。如果有错,肯定是会改正的。为此我真情地期望,现代的包青天是会有的。也是能为我的事道出冤枉二字的。这样才能使得我“死而瞑目”。
     
    倾吐实情人  徐玉林
    2016年7月
    徐玉林被枉法判刑的相关情况请见:
    浙江民师代表徐玉林被判刑 二年前的上访成“罪证”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1/2016/0427/14309.html
     

  • 浙江省台州市数十经租房主政府上访 一人被抓走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5/9消息:今天上午八时左右,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一批经租房主来到区政府大院上访讨说法。据其中的林大刚先生向本工作室介绍,当时有三、四十位经租房主,他(她)们站在人行道上要求区政府按照中共中央1960年11月3日巜关予农村人民公社当然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1961年6月15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及1961年6月19日6月19日中央(61)432号巜中共中央关予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三个文件精神,落实解决被错改的房屋产权问题。
     
    令老人们气愤的是椒江区政府今天不仅没人解决他们的问题,反而调来许多警察强力阻止、驱赶大家。现场的老人都是60一80岁老人。警察还对他(她)们使用暴力,一位叫孙济明的房主当时被抓到了派出所。经过其它经租房主到公安局治安大队要人,到晚上八点多才放了出来。
     
    经租房是指中国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产,这些房产在1958年前后被政府强行征收,经营出租,至今许多经租房主未能收回他们的这些祖产。
     
    以下是今天台州市椒江区房主请愿的图片:

  • 浙江省温州市政府 实施黑社会行为劫尽百姓财产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灯塔村村民陈云华、包秀珍夫妇俩依法举报村委会土地严重违法的问题,反而被当地政府等官员打击报复,多次将举报人抓捕、实施非法拘禁与羁押。于2007年3月23日,温州市政府指使其下属的名城集团林时进董事长(原安居工程)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拆迁手续情况下,利用特权,首先实施非法拘禁百姓,再实施强行暴力拆迁的手段,拆除我家所有房屋,并劫夺尽我家所有财产(包括房地产契据和其他手续凭据);将我家南浦小学对面合法经营的商业房(含商业场所货物)等强行拆毁夷为平地,犹如扫荡!连我上大学的儿子被打的肾严重损伤致残……被迫辍学……。致使我妻离子散,我家庭招致灭顶之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倾家荡产,一无所有,流浪在外。

    温州市政府指使的名城集团林时进董事长,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没经依法征地,也没通知举报人协商与同意,更没与举报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实施非法拘禁强行暴力拆迁,严重侵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温州市房管局官官相护,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执法犯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单方作出违法裁决,严重违反《宪法》《刑法》有关规定;应追究直接人的刑事责任。举报人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私有的房屋,按照《宪法、物权法》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我合法的房屋与财产受《宪法》保护。他们的行为是依据我国那条法律法规的规定施行?

    陈云华、包秀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过程中,遭到温州市政府与鹿城公安分局的打击报复。鹿城公安分局王造局长不但未能妥善落实上级的明确处理意见,违反规定使用警权处置举报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与羁押,及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证据附后)。这是鹿城公安分局所做所为的吗?

    (1)2003年4月23日晚上,温州鹿城公安治安大队民警虞缄、叶繁以谈话名义,把我妻包秀珍绑架,非法刑拘二个月;2008年10月9日,再被非法拘禁二十多日;2011年3月15日,再被非法拘禁10日;以后再被非法拘禁等等(证据附后)。

    (2)2007年3月1日,陈云华依法举报村委会土地严重违法的问题,在国家信访局二楼408室接待交谈中,突然闯进了七八个黑社会人员,不容分说,就把陈云华在国家信访局408接待室内被绑架走(证据有信访局内监控录像为证)。非法拘禁在北京仪化宾馆地下室,在室内遭到暴徒的殴打,后有警号为032575、032597的民警,还凶狠地对陈云华说:“到温州给你安个罪名枪毙你”。 3月2日,陈云华被鹿城公安与原南浦街道主任潘一凡非法押回温州,被他们非法拘禁14天;接着被鹿城公安分局非法羁押在温州鹿城区看守所九个余月,家属都没有收到有关部门的法律手续通知书。

    (3)2008年5月,举报人陈云华当选为灯塔村村委会主任,陈云华为了村民的生活问题,依法举报与控告,又遭到打击报复;2009年7月8曰上午九点多,陈云华主任在村办公室上班时,被鹿城公安分局王造局长指派的冶安大队等几十人釆用武力手段强行押走,非法羁押在鹿城区看守所,以莫须有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2007年3月共同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证据附后)。实施非法强行暴力拆迁,并劫夺尽举报人家所有财产及打残家人。

    对于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的违规操作行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鹿检刑不诉(2008)611号》《鹿检控申复决(2008)3号》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温检控申复决(2009)2号》中早已予以否定是事实。后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员潘凡为了掩盖腐败的目得,打击报复陷害陈云华再向鹿城法院提起公诉。依据《最高检发控字【1998】6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撤销不起诉决定” 的重要事实?且不说沒有新查明的证据。就是有新证据,在程序上也必须首先撤销不起诉决定,何况事实沒有新证据。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此项严重违反法律的程序,举报人犯罪不能成立,本案必须依法撤销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据《宪法》与《信访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级政府部门上访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力。

    本案是一起调动专政机器滥用警力,公检法一条龙通行,压制信访、违反宪法、践踏人权、迫害访民,在当地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严重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的事实案件经过:发生还不足从贪官们敲响擎钟吗?不要将老百姓拒绝于法律的大门之外,应给于一个合法的说法。还我国法律的神圣,还陈云华、包秀珍的清白,属于陈云华、包秀珍所有的土地与房屋营业房和财产等,应归还给陈云华、包秀珍所有。

    此致
    具状人:陈云华、包秀珍
    手机:13269811339

  • 浙江省天台县新岙村新农村改造第五年村民流离失所

    刘老师您好:王先清老人还想请您帮忙发布一下他们的请求,谢谢您!
     
    上次在您们网站的帮助和呼吁下,国际友人的共同关注下,浙江省天台县三州乡政府对农田、茶叶、农作物青苗的损失补偿了一部分。2012年9月份和2013年2月份清算了的账目,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公布,不知里面暗藏着什么?为什么不敢向社会公布???
     
    2011年9月份,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决定对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进行新农村改造,于是乡政府着手实施对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村的住房拆除,至2012年5月17日,我们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的原有住房被乡政府拆除完毕,在拆除过程中,未经村民自愿同意,强制实施强拆,但到目前为止,三州乡人民政府既没有对拆除旧房的村民进行安置,又没有重建村民住房的任何实际行动。据我们了解,有关上级拨付给予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已被挪用。现被拆除房屋的村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因此,我们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之燃眉之急。
    现恳求中央政府对我们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负责,督促浙江省天台县三州乡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账目予以公布,把重建村民住房的实际行动落实。现在年关已到,村民们急盼着回家团聚。
     
    控告人:道士岩村新岙自然村全体村民
     
    2015-1-12

  • 浙江省民办教师代表徐玉林今被软禁于宾馆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5-26消息:徐玉林是浙江省的一位民办教师代表,家住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上秦53号。明天杭州市所辖的各县市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准备到杭州市教育局上访,由于徐玉林老师被认为是活动的组织者,今天下午四点多,顾家村村支书及派出所多名协警就来到徐家中,强行将徐老师带到了浙江海宁路云天宾馆,到晚上徐玉林老师还被看守于此。
     
    徐老师今晚告诉本工作室说,作为浙江省的民师维权代表,他已被当地政府软禁二十多次了,时间算算有七十多天,同时还常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强制传唤。徐老师说他们正常上访,何罪之有?

  • 浙江省江山市拆迁户抵京上访 周雨国家明强拆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24消息报:近日,浙江省江山市各镇的拆迁户陆续进京上访,到今天已有毛先生、周雨国等多人成功抵京,明天预计还有二十余人将到京。
     
    大家到北京来主要是反映他们各自拆迁、征地的问题,其中来自贺村镇的周雨国今天上午向本工作室表示,他的房子明天就要被强拆了,没办法他去了中南海,希望能阻止明天的强拆行动。
     
    浙江省江山市拆迁征地情况请见:
     
    浙江省江山市迎宾村强征土地 二十多人至今被关押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4/0106/9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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