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等六城市的经租房业主代表集体来到浙江省建设厅讨要经租房,图为当时房产处处长寿欢林接访现场。
经全省经租房维权业主代表共同努力,省厅寿处长已经答应发文,全省经租房业主不久就能看到自家私房被经租的档案,维权业主代表表示,同仁们加油追讨自己的合法房屋。
浙江经租房业主
2014年4月12日
2014年4月10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等六城市的经租房业主代表集体来到浙江省建设厅讨要经租房,图为当时房产处处长寿欢林接访现场。
经全省经租房维权业主代表共同努力,省厅寿处长已经答应发文,全省经租房业主不久就能看到自家私房被经租的档案,维权业主代表表示,同仁们加油追讨自己的合法房屋。
浙江经租房业主
2014年4月12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6消息:今日,浙江省江山市上余镇迎宾村村民毛先生致电本工作室,毛先生介绍,在2013年12月25日,政府派了上千人到迎宾村征地,当场抓捕、打伤了多名村民,至今仍有二十多人没放出来。
毛先生说,目前村子周边还有很多政府雇的安保人员在把守,外地人不能进村。当地医院里还住着几个打伤的村民,听说有的人肋骨被打断,被隔离在医院,家属不能探望。而在“单位”上班的村民,在家里没有签署征地协议之前,被暂时停职。
我们母子二人系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塘下郑村合法村民。2010年根据我村《新农村建设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在旧村改造过程中,我们母子二人理应享受政府安置108平方米建房用地。可是当地政府歧视我们母子二人,只同意给我们母子二人安置18平方米建房用地。当地政府仅给我们母子二人18平方米建房用地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我是女性。这也是当地政府定的土政策。当地政府的土政策与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政策直接相对立。义乌市政府严重触犯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政策。明目张胆的侵害了我们母子二人的合法权益。这让我们母子二人无法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名文规定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2008年8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第二条、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它有关经济权益。各地县委、县政府要组织一次清查,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现象要立即予以纠正;对涉及土地承包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的决议、乡规民约等进行一次清理,对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的内容要坚绝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强调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政发(2011)54号 第七条、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相关规定。清理取消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条款,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定期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中的妇女权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未婚、结婚、离婚或丧偶为由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义乌市政府制定的土政策,不顾国家的政策、法律。官员们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为所欲为。我了解到在旧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对村民的宅基地审批也是按户籍、人口审批的。但在具体落实的时候,存在着明显的违法行为。村支书何永有一家三口人已有约250平米(含违法违章建房)的宅基地,又巧立名目审批了34平米的宅基地用地。我村一男一女组建的家庭,都可分到了108平方米建房用地指标。可是我母子也是一男一女组成的家庭,却只分到了18平方米的建房用地指标。为什么我们母子二人得不到公证的待遇?难道义乌市不归中国领导?这不公平的土政策,公开践踏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造成我母子永远无法挽回的损失,将世世代代影响我家的住房条件。由于我多次向当地政府反应此严重侵权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迫使我进京上访。
国家农业部对我反应事情很重视,多次给地方去函,责成地方领导依法解决。可是地方领导却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至今不给解决。我依法上访,为什么得不到合理解决?难道国家也在欺骗我们访民?
我针对义乌市政府公开践踏法律没人管一事,找过很多人探讨。义乌市类似我这种不幸遭遇的女性大有人在。现今义乌市已有130多位,类似我这种不幸遭遇的女性联名签字状告义乌市政府。大家一致认为:我们不能在等待了!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向国家讨说法。为什么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在义乌市得不到落实?义乌市政府公开践踏法律谁来管?希望全球媒体关注我们义乌市这130多位女性的维权活动。
2013年11月
义乌市女性维权代表:何竹青
联系电话:1375096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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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加富 |
性别:男 |
年龄:1962年生 |
籍贯:浙江温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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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D区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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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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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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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是1998年9月某日, 第二次是2003年3月4日; 第五次关押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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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被关22天 第二次关押76天,2003年5月19日放出; 第五次 2014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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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温岭大吕精神病院; 天台精神病院 温岭市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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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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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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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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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3年3月4日,泽国镇官员们为了制止李家富的继续上访,泽国镇长助理吴建平亲自带领20多个公务员,将他强行捆绑押送到天台县工人东路85号的“天台精神病院”关押76天。他被惨无人道地强行“治疗”,打针使他肌肉硬化,插不进针头,吊瓶难寻血管。喂药,害他喉干吞咽困难,头部无法转动。“治疗”造成严重后遗症,使他视物不清全身无力,四肢发抖不能行走,站不稳坐不直,畏寒吐血,反应迟钝。2003年5月19日被放出时,李加富几被折磨成真正的精神病人。他父亲接他出院,泽国民政助理吴加正还用“关押判刑、送精神病院吊销户口”威胁他父亲。泽国罗彩君[民政办主任],吴加正[民政助理],驻村林丹霞及湖亭村干部,要他父母逼他继续吃药。 最近一次关押,李家富在出来后的回忆一文中介绍到“虽然没有强行给我用药。却在我朋友送我的水果上下药。12月11日,我刚进精神病院时的血压是180——120,两小时后回落到140——80。12日,是130——70,14日,140——80,16日,血压升到170——110,我一想不对,我心情平静,不可能有这么高的血压,我没吃过什么东西,只吃过水果,于是我就不吃水果了。17日,血压还是170——110,从此后,我就不让他们给我量血压了,指甲血液也从原来的清晰变混浊。17日变灰色,18日夜,22点我全身大面积骚痒,我拼命咬牙忍住,3小时后也许累了就睡了。19日,起床一看什么也没有了,22点又开始全身发痒,3小时后又没有了。20日,白天正常,22点又开始骚痒,24点后就没事了,从此后就不重发了。我的指甲血液颜色也开始恢复正常清晰了。从此后我吃东西很小心,外面的食物、单独给我的食物都不吃。” 2014年1月28日,在众多战友及网友的呼吁抗议下,关押他的人不得不释放李家富回家过春节,到家后,李家富发现自己的电脑、手机、上网密码本等家里东西都不知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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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zongdiershiqi/2014/0301/94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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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3-8-20
右:季成富

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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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沈志华 |
性别: 女 |
年龄:不详 |
籍贯:浙江省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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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板桥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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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浙江省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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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浙江湖州当地截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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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2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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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2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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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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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因医院怕承担责任而未收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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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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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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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刘:最后请你说说你上访的情况吧。 沈:我家在村里原有三、四亩田,1993年村里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田转包给别人种杨树,一分钱转包费都没给我。我就是为这事上访的,后来我在广东打工,做房地产主管。2011年1月那种杨树的人的租期到了,村里不仅没把田还给我,当年3月又把田转包出去了,你说我能同意吗? 刘:周刚他们凭什么认为你有精神病呢? 沈:他们说我10月11日在北京上访时在中南海脱得一丝不挂进行裸奔,又说我这次被押回来在车上把裤子全部脱掉,在车上大小便。还诬陷我曾说过“江泽民要请我吃过饭” 人大委员长要住到我家里”。 刘:有这些事吗? 沈:没有。10月11日我和另一个江苏吴丽娜是在去中南海的路上,警察查我包有上访材料,才请我们到派出所的,我根本没有裸奔。这次在回来的车上我来例假了,身上全是血,你说我怎么办,他们开小汽车的连我八个人,在高速公路上说旁边不好停车,我实在熬不住了,我憋得都尿频,几分钟要小便一次。至于说江泽民请我吃饭,人大委员长要住到我家里,那是他们在放屁。 刘:这次你在精神病院被关了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出来的? 沈:我到医院后坚决不治疗,16号早上他们就把我爸爸叫来了,周刚说要么选择让我在医院治疗,要么选择我去坐牢。我爸爸没被他们吓倒,这二条他都没签字。后来精神病院的余主任又来和我们谈说:“我们医院也有委屈,医生是有医德的”。16号下午,护士长、三名医生进了我的病房,将我手机拍的图片给删了。傍晚六点多,周刚又到了医院,最终医院认为我没精神病是正常人,不肯收治。在这种情况下,我于傍晚六点半左右离开了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逃过了一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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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68/2012011/2013/0615/7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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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2-11-27

李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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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体法 |
性别:男 |
年龄:37 |
籍贯:浙江省松阳县樟溪乡肖周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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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浙江省松阳县樟溪乡肖周村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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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浙江省松阳县樟溪乡肖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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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古市镇派出所驻樟溪乡片警郭腾飞 樟溪乡党委书记王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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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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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0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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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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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精神病性症状狂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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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李体法被捆绑在病床上一夜,关了三天三夜,被强迫注射氟哌啶醇打三次针(共5支),服药碳酸锂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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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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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10月18日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考察樟溪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李体法立即骑摩托车下山,并在村口处把一个垃圾桶的破盖子捡起来套在头上,他希望以此引起徐震的注意。 樟溪乡党委书记王华松要古市镇派出所驻樟溪乡片警郭腾飞把李体法抓起来。 李体法想跟徐震反应樟溪乡政府的污染问题,他家距乡政府不到500米远。樟溪乡政府位于法昌寺溪坑上游,乡政府的马桶直通法昌寺溪坑,垃圾也随意丢弃在围墙外面。 这让下游的村民们极为不满,李体法多次找乡政府交涉未果,就把相关照片传上网,为此跟樟溪乡党委书记王华松结下梁子。 当天晚上8:00,李体法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李体法说“连饭都没吃成。医生对我进行简单的问诊后,就把我关进病房”。 李体法腰上的皮带随即被解掉,手机也被收走。来了两个男护工,麻利地把他按在床上,并迅速绑住他的双手。 护工绑人的专业熟练程度,让李体法吃惊。李体法说:“我也比较灵活,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就被绑死了。” 马上就有一个护士过来给李体法打针。当时送他住院的古寺镇派出所副所长茅志军和驻樟溪乡片区的片警郭腾飞都在现场。 郭腾飞有点看不下去,就提醒李体法,“你只要听他们的话,就没事了。送你来的人都认识你,个个都知道你没精神病”。 警察们送李体法来精神病院,只是协助樟溪乡政府。李体法躺在床上,他听到了警察们的谈话。 当时的女护士提醒男护工说:把手绑得太紧,明天会肿的。男护工遂将李体法松绑一点。 李体法随后又被强行注射氟哌啶醇,打一针后,李体法就开始晕乎了,刚开始时还有点清醒,很快就昏睡过去了。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6:00,李体法才能睁开矇眬的眼睛。他感觉非常疲惫,虽然解绑了,但一点精神都没有。 马上到吃早餐的时间了,李体法因手被捆绑一夜胀痛无力,发给他的两个小菜包不知被谁抢走,两只手连碗稀饭都端不动。 李体法住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九病区,这个病区就是丽水市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地方。李体法发现,他所在的病房一共有6个人。 “跟死人一样,很残忍的。”李体法亲眼看见别的病友被绑着打针后,无法想象自己打针时是什么样子。 李体法趁护士不注意,就去跟病房角落的一个病友聊几句,护士过来告诉那个病友,“你又想打一针吗?”那个病友立即不敢说话了。 那个病友后来告诉李体法,“来医院前我确实没病,现在医院住了段日子,真的有病了”。 李体法认为他的几个病友都没有病,但男护工告诉他,“知道你不是精神病,但过了3天你就是精神病”。 病房的人都不敢说话,也不敢发笑。一旦被发现,医生又要说他们“兴奋、狂躁”,马上会让护士来打针。 在李体法的记忆里,病房里好像贴有一个作息表,要求所有病人每天至少要睡12小时。 在白天的晃悠中,李体法发现整个第九病区只有一副扑克牌和一副象棋、一台电视机,全病区的人,就靠这3样东西娱乐。 住院第二天,李体法在电视上看了《天下无敌》,还和其他病友一起下了三盘象棋,玩了四次双杠扑克。 李体法努力尝试保持清醒,一直在想着怎么离开医院。第二天护工和护士强迫他吃药时,他知道那药不能吃,就把药含在嘴里,想晚点吐出去。 但护工强迫李体法吞下。吃完药后,李体法就拼命地喝开水。病房只有开水不要钱,他觉得多喝开水通过尿液排泄,就能减轻药物的副作用。 后来护士黄国秀又给李体法打针,李问为何还打针,黄说:“你身体太虚弱了,我给你打补针。” 一针过后,李体法很快就睡着了。此后的一个多月,李体法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一直到现在,他仍然嗜睡,每天都睡不好觉。 到了第三天,李体法再也控制不住了,他思考着必须要出去,要证明他没有精神病,“一定要跟医生说明。”他就不断地大喊冤枉,要求放他出去。 就在那两天,李体法的兄弟姐妹们,也一直试图跟医院接触,要求院方放他出院。李体法的事情,让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左右为难。 到午饭后,护士张莲芝告诉李体法:“有领导来检查,你可以出院了。” 李体法马上被护工搀扶着去做体检,当时的体检报告称,他的肝部已经肿大。 2010年10月21日14时30分,李体法的弟弟在樟溪乡肖周村村主任徐裕兵以及几名乡干部的陪同下,将他接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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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青岛网络电视台http://news.qtv.com.cn/system/2011/06/10/00261753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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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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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某 |
性别:女 |
年龄: |
籍贯:浙江省温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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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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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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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王某的母亲和舅舅、温州市康宁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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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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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0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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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温州市康宁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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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患有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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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被强迫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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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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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5日,王某因与母亲李某发生争吵,被母亲和舅舅通知温州市康宁医院将其带走治疗,依据其母亲的主述,诊断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接着对其进行捆绑,注射和服食相关精神病药物,导致其产生连续行走、视力模糊、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住院21天。 2010年9月,温州市医学会专家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王某属心境障碍(即情感性精神疾病),且轻躁狂已有5年,近两年有加剧,入院时属于躁狂发作,温州市康宁医院作为精神病专科医院,在王某刚入院之时,就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诊断思路太狭窄,应视为不足”。 温州康宁医院在法院的判决下,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五千元,以“客观上对原告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为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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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o/2011-05-26/06062253211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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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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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徐云姣 |
性别: 女 |
年龄: |
籍贯: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余家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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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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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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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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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1999年 9月23日、2001年11月16日、2004年4月28日,三次被关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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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关押14天、第二次关押一年零四天、第三次关押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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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安康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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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第一次未鉴定会 ;第二次鉴定为:偏执型精神障碍;第一次未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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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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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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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余家自然村徐云姣、毛卓海女儿毛秋琴蹊跷死亡13年了,她的死因有许多可疑之处,而公安机关对疑点不分析调查,简单粗暴作出结论,徐云姣为此向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反映控诉,中央和浙江省领导机关多次关注此案。上访期间,徐云姣被当地政府三次送进精神病院。 徐云姣自1999年对女儿死因在属地连续申诉,公安坚持尸已火化无据可查,对所提死因疑点不作任何理性解答,遂于1999年6月17日到北京上访,全国人大、公安部等机关先后批示查处。1999年8月6日,徐云姣再次赴京上访,桐庐县分水派出所汇同镇政府综治办将徐云姣拘留12天,期满未回家徐云姣直接赴京上访。 9月23日进京上访再次被当地带回。途中直接送进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安康医院作精神司法鉴定,长达14天未给鉴定,10月8日,徐云姣趁上厕所之机,从厕所瓦顶翻出来爬铁门跑回。到家未过几天,分水派出所汇同镇综治办赶到徐云姣家提出以不再越级上诉为保证条件,可以在家,否则仍送医院,丈夫毛卓海吓的说他保证,警长夏成刚起草保证书,毛卓海照抄,条款是徐云娇不得擅自越级上访,在家疗伤养病期间不得外出(徐云姣根本无病)等内容,如有违保证,保证人需立即报告公安和政府。他们妄图剥夺徐云姣的政治权利。 自回家后,连续在属地上访上诉,当地始终坚持人已火化,无据可查,无一处理态度。2001年11月15日,徐云姣在县领导接待日再次上访,分水派出所不知怎么得到信息,派出三个民警追踪到县府,等徐云姣走出县府,以偶然相遇,叫徐云姣坐他们的车子回来,徐云姣婉言谢绝,坐公交车返回,途中警车尾随在后,徐云姣见形势不对,下车急往人多处跑,走到县城峭岭路出口一带,被等候的三民警拦截,无出示任何执行证书,强行抓头捉脚拖上警车,押到派出所,干警轮番工作,提出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可以放人,徐云姣坚持拒绝,当天被扣押在派出所24个多小时。 2001年11月16日,徐云姣再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原公安医院),主送理由是反复上诉,张贴标语三年多。入院精神检查,无发现幻听幻想思维能力适切,意志活动增强,否认有精神病,但鉴于徐云姣仍坚持女儿是女婿害死的,坚持上访,尚需留院察看。后因受杭州市公安局委托,做了司法鉴定,从否认有精神病到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的结论。被收容治疗1年零4天,决定作出后,他们隐瞒徐云姣的去向长达20多天,徐云姣丈夫明知徐云姣是到县上访,却一去不归,人为可能想不通发生意外,到处找人,全家惶恐不可终日,无心生产,一人受害,全家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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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民生观察http://msguancha.com/a/lanmu50/2014/0819/10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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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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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熊先来 |
性别: 男 |
年龄: |
籍贯: 浙江省余姚市马诸鎮大施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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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单位、职业 |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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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余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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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马诸鎮镇长、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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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8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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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8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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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宁波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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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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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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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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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从2002年度开始,浙江省余姚市马诸鎮大施巷村的土地就陆续被征用,一直持续到现在。据村民介绍,大施巷村共有基本农田1300亩,到2009年全村农田已被征用了九百多亩。当村民们对这种强占农田的做法上访控告时,上访代表熊先来竟被送进了当地的精神病院。 2008年7月30日晚,余姚市公安局、马诸鎮派出所将熊先来带至余姚市兰江派出所关了二十四小时。关押期间,马诸鎮镇长、副书记与熊先来进行了谈话,要求他不得再上告。随后,熊先来被转到余姚市四明山区住馆。8月2日,熊先来被转进了宁波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关押。 在宁波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关押期间,熊先来被进行全身检查,结果没发现有什么病。闻知熊先来被关进精神病院后,大施巷村民非常气愤。村民们纷纷派人进京上访要人,在此情况下,熊先来于8月6日获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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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5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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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