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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江世泉/李珍英⁩

    姓名:江世泉,性别:男
    年龄:72岁,职业:农民,民族:汉族
    姓名:李珍英(妻子),性别:女
    年龄:67岁,职业:农民,民族:汉族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泽口信心村七组
    联系方式:老人无手机电话

    上访原因:
    因为拆迁未能达成协议,强拆给老夫妇两人江世泉,李珍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两老人感到社会怎么会有这样的黑暗,对社会也感到绝望。

    酷刑折磨:
    2018年5月25日夜晚,江世泉与老伴李珍英看电视,正准备睡觉休息,突然后屋传来“啪、啪、啪的声音,有人向屋上扔东西砖头砸房屋上的瓦片,两老夫妇出来后通过路灯看到拆迁办以冯强为首的四人落荒而逃。他们用砖头砸瓦片拆墙。
    2018年5月26日深夜23点45分,江世泉与老伴分别睡在东西两侧的两个房间,突然听到李珍英大喊“赶土匪,赶强盗”,江世泉被老伴的呼喊叫醒不知所措,开门一看,一帮土匪手持木棒还在砸门,见江世全出来了,这些土匪直接冲着江世泉打来,江世泉随手拿起身边的小桌向土匪砸去,这些打砸的人见老爷子不惧邪恶敢于面对,才离开,其他三个人逃离现场约50米的地方,江世泉在通过路灯看到还是昨天那些人拆迁办的冯强为首的四个人,房门已经砸烂损坏,大门的两个门闩砸成了四个半头。
    2018年5月27日下午13点50分,拆迁办又来了近20多人歹徒,近屋就是打砸,把厨房的用品厨具炊具全部砸坏,掀掉了厨房屋顶上的瓦,老伴与郭培子到拆迁办问理时,遭到打伤,更为残忍的是老伴李珍英67岁患严重的心脏病,两次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正在治疗中,却被拆迁办的人踢了两脚,打了一木棒,并且还把老伴在地上拖了5米远之多,险些丢了性命。

    解决情况:
    从2018年到现在被拆迁办强拆后,房子里的东西被损坏,老伴被殴打在地上拖了5米多远,至今为止没有处理违法者,也没有合理赔偿被损坏的物品,包括强拆问题都没有解决。

  • 湖南新宁重大火灾事故受害人举报信

    尊敬的各上级领导您好: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2013)2.20火灾事故受害人李晓飞,遇害者江介州的母亲,身份证43052819710224****,电话:13786946368。地方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引发一场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的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家毁人亡、倾家荡产,黑恶官员又“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滥用职权”权大于法,目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强行抓人拘押,毁尸灭迹,我儿子骨灰至今下落不明,导致本冤案长达7年无人管(信访信法无任何法律书面的答复),反而历年来弄虚作假,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制造冤民签字的虚假答复意见书,欺上瞒下、官官相护不查处,县纪委(监察委)接到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将遗漏被举报人的[2018]2号渎职线索案件,纪委(监察委)明知无管辖权的案件故意遗留几年至今不移交。2019年4月我再向省委举报,由市纪委书记与主任来到新宁找我谈话,照样没有给我法律规定的书面处理或答复意见,官员们的共同攻击严重违法并将举报内容泄露,致使受害人遭到巨大的打压和精神创伤,致使我有理有据告状无门,致使本案长期得不到任何处理,期盼青天能给我公道!也给整个社会的底层百姓一个说法!让天下阳光普照!

    事由:2013年2月20日早上,邻居陈佑民的租房人夏玉龙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爆炸,早上7.30分左右失火引发爆炸爆燃,使我经营的雷士照明店铺起火,8.07分县常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称接到群众报警均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施救工作,因消防设施未按照消防要求配置及安装,唯有的消防栓也是常年不修不检,在老百姓的全力帮助下好不容易打开却无水可用。另外,公安消防大队出警的两台消防车和一台云梯车赶到现场参与施救,其中一台消防车既然忘记装水,一台参与灭火的消防车消防水带千苍百洞,从消防水带喷出枪口的水没有射程,迟迟达不到火源中心位置,云梯车赶到现场车里无破门破窗等工具,眼睁睁的看着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在不超15米高的四楼厨房窗台外大声呼救达半个多小时,没有采取及时营救的措施救人,让孩子可以看到楼下的云梯,却得不到救助被逼退回屋内活活烧成焦炭。守着还只在烟花爆竹店的招牌上燃烧的火源引发我家1-7层总高不超过25米的楼房燃烧了6个多小时,待屋内物品化灰烬才采用环卫车来增援救火,为了完成雨后送伞的任务。

    事后,新宁县堂堂的县人大常委、县人民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造成我倾家荡产、再惨无人道、毫无人性、”失职渎职,权大于法指派100余名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抢尸灭迹的事实如下:

    1、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被火活活烧死及重大财产损失近千万元。火灾后,经过新宁县物价局财产损失新价认证(2013)鉴定有残留物的结论书总额400多万(不含客户欠款账单及现金等)。

    2、地方人民政府与公安局长期“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监管不力、在县城居民密集繁华的中心地段,县城内的主要干线违规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消防设备设施严重废旧和欠缺常年成摆设,是否进行检测报备?居然明目张胆的失职渎职,离火灾现场不到200米的自来水公司,既然自来水不能用于正常使用救火,而且在附近200米内没有合格的消防栓,破烂不堪的消防水带射出的水时有时无,并给予初燃的火势增大阻燃烧力度,用来救火的水却只能在马路边洗马路,引起现场群众极大的民愤;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镇压百姓的呼声,采取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动用100余干警黑夜凌晨不出示任何证件抓人、抢灵枢、砸灵堂、抢手机和摄相机删除毁灭现场证据,强迫亲属写保证书不再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控告才放出,家属被强行关押长达17个多小时。

    3、对背景强大的肇事者夏玉龙以无财务为借口不采取强制执行该赔偿义务(因肇事者的舅舅陈振月原任新宁县日杂公司总书记,后任是县常委干部、县常委舅舅的儿子陈映佟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肇事者夏玉龙的姨妈邵阳市司法局任职、肇事者的女儿夏雨慧洞口县人民法院任职),官官相护的新宁县常委、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反而开会作出决定,指使肇事者家属连夜使用多台三轮摩托车运走放在三楼仓库未燃完的烟花爆竹销毁罪证,并且至今不见分文赔偿或愧疚,肇事者家属至今无任何人露面。

    4、新宁县党政机关干部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权大于法”、“滥用职权”将作出落井下石残忍的卑鄙手段,抢尸抓人不出示法律手续,抢走遇害者江介州的尸体也不告知去向,强制火化尸体没有通知我们家属,人民政府与公安局强行抛尸抛骨,也不归还江介州的骨灰,剥夺我们人身权及亲属对亡故亲人的悼念权。人民政府及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再“滥用职权”将遇难者江介州的骨灰又按照无名尸在亲属栏签字毁灭骨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执法》的法律依据是触犯公安执法若干条规定。

    5、火灾事故后,政府以各种网络传播虚假报道的救助谣言《通报我辖区新宁县220火灾处理函》拨出专款对受灾群众给予经济与物质上救助以及对遇难者的善后处理的谎言(实为抓人关押、抢尸灭迹),颠倒黑白编造理由,受害者至今未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6、我受害人夫妇被逼无奈于2013年7月8月、2014年2月多次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告新宁县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新宁县公安局“滥用职权”抢尸抓人的违法行为的二份行政起诉状,希望通过法院来保护民生,认为人民法院是百姓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能够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理及赔偿义务,可是被法院互相踢皮球,立案庭接到起诉状电话要行政庭庭长段嫦娥拿去材料和证据,不但得不到立案通知裁定书,至今也不给予不立案的告知意见。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成为空文,却无基层履职,官商勾结,颠倒黑白、胡言乱语假汇报。2018年和2019年受害人通过向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驻湖南省的督导组、湖南第三巡视组,湖南省委、纪委(监察委)、公安部、公安厅、市级相关等部门多次来访、上访、信访及电话举报并提交大量视频与物证、人证资料,可是,天高皇帝远的湖南新宁县,不但公检法同流合污包庇犯罪,还不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任何责任人追责。县纪委(监察委)并将新宁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移交(遗漏举报人)的[2018]2号渎职线索案卷,县纪委(监察委)明知自己没有本管辖权案子,却故意包庇、串通、泄露被举报内容信息,导致案件遗留多年卡在县纪委(监察委)案管室,不向有管辖权的机关部门移交,并且加大打压公民的合法权益,致使受害人问题至今得不到任何处理。

    8、县人民政府和公安局对我夫妇提交的申请不闻不理,上级转交的材料相互作假,并由新宁县公安局继续还在做以我受害人夫妇的身份签字为虚假答复意见,这到底隐藏着多少阴谋?

    综上所述;在依法治国,严惩不作为、乱作为、扫黑除恶的大好形势下,特恳请上级领导能为我一家人作主,依法对湖南新宁(2013)2.20重大火灾事故立案调查,督促新宁县政府返还我儿子江介州的骨灰,让我们为他入土为安,赔偿我家火灾损失及多年来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用;并依法追究违反党政纪律的犯罪行为干部的责任,还合法公民一个公道、为我弱势家庭作出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为谢!

    此致
    中共中央国家习主席

    全国各地的兄弟姐妹关注

    受害人:李晓飞
    2019年12月3日

  • 湖南欧彪峰等各地维权人士被国保要求录像

    【民生观察2018年1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下午,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接到辖区国保打来的电话,要求他前往警局接受录像备案。于此同时本网获悉,至少湖北、河南、广东、广西、湖南等地都有维权人士被要求录制视频。据其中一位维权人士透露:录像全程记录其政治观点,维权工作,家庭情况,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及录入。

    据悉,湖南维权人士欧彪峰因长期关注声援各地的维权事件被湖南国保列为维稳对象。近年来,欧彪峰因参与声援《南方周末》;声援湖南公民赵枫生“颠覆国家政权”案;给已故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扫墓;声援维权律师王宇、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围观湖南谢阳律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活动,被湖南国保多次传唤、警告。

    欧彪峰介绍,在2015年7月11日下午,他接到辖区湖南株洲市国保的电话,说是要见他。因他当时不在株洲,国保便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要求他一回株洲就马上告诉警方。7月13日下午,他刚刚回到株洲,国保就打电话说要他去株洲芦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办公室,而他称自己刚到家需要休息一下,拒绝了去国保办公室的要求。十分钟后,两个穿制服的国保就直接到他家里要带他走,当时国保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但因为与这些国保打过较长时间交道,也不愿意与他们个人当面产生冲突,所以就跟他们走了。之后,国保把他到了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审讯,期间,国保直接了当说找他就是关于王宇和周世锋的事,并在询问室内做了一份笔录,做笔录过程中他要求警方一定要按他的意思表达出他对王宇和周世锋律师的关切和支持,以及对官方的说法完全不认同。笔录结束时是18:30,国保请他吃饭并不断做他的思想工作,以私人的身分劝阻他不要再关注此事。晚饭结束后,他回到家大约是20:30,因为当时出去没有携带手机,欧彪峰到家后第一时间就在网络向关注他的朋友及公众报平安,并在Twitter上表示稍后会整理国保找他的谈话纪录。晚上11:00左右,欧彪峰正和朋友一起在外面吃宵夜,再次接到国保的电话,对方严厉警告了他,称绝对不能把谈话及笔录内容公布到网络上,但是偶彪峰没有同意。不久,国保就找到了他吃宵夜的地方,把他带上警方开来的汽车,指责他不该在Twitter上发布与警方的谈话内容,并表示上级非常重视这个案件,劝他这段时间就不要再在网络发布关于王宇和周世锋的消息,否则对各方都不好。最后,欧彪峰答应会慎重考虑此事,国保才让他离开,而此时已是零点时分了。

    此后,欧彪峰又因为关注声援维权律师王宇、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围观湖南谢阳律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活动,被湖南国保多次传唤、警告。

    昨天下午,欧彪峰再次接到辖区国保的电话通知,要求他前往辖区警局接受录像备案。对此他予以拒绝,但是他估计国保还是会在某一天把他带进警局录像备案的。因为,近期全国各地已经有多名维权人士被国保传唤录像。例如:郑州的马连顺律师、湖北省异见人士石玉林等人就在近期先后被传唤录像。据分析,近期各地国保都开始给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录像备案,可能是公安部又对该群体有什么新的维稳措施,很可能是录像备案以便于人脸识别、监控这些不同政见者,在必要时便于抓捕他们。

  • 恐惧侵占农补行为被追责 湖北镇村干部将蔡应兰送精神病院关押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3月25日,本网获悉:在北京做美容化妆品业务的湖北省鄂州市蔡建平女士发出求救信息,称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官田村的镇村干部,因恐惧侵占农民补贴行为被曝光追责,居然将自己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的妹妹蔡应兰从绑架绑架回地方,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其监护人身份将其囚禁精神病院中进行折磨。

    据了解,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官田村蔡顶湾12号的蔡应兰,生于1879年,今年已经37岁,在其25岁时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但自理能力属于正常,也无攻击性和破环性意向与行为,平时服药治疗,情况稳定、良好。由于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忙于农田的耕种与管理,蔡应兰一直跟着在外做生意的姐姐蔡建平生活。

    2014年,地方政府对二轮承包地进行确权,认定了蔡应兰哥哥蔡建国为一户、妈妈詹华芝为一户、蔡应兰为一户,然而政府被村民的承包地转租出去,但蔡应兰一直没有领到土地流转补偿与粮食补贴。到2016年,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进行新农村改造,给予五万元一户的补偿,但村委会只承认蔡应兰哥哥的一户。也就是说,涂家垴镇与官田村的镇村干部涉嫌侵吞蔡应兰和妈妈的粮食补贴及相关款项占为己有的不法行为。

    另据了解,涂家垴镇官田村有土地数千亩,村委会统一收回后要流转发包,奇怪的是自己村民承包要100元一亩地,而流转承包给外地人却在合同上只要26元一亩地。就是这样,蔡应兰母女的土地流转后粮食补贴以及补偿款还要被侵吞。土地流转后的粮食补贴及新农村改造补偿款项被镇村干部侵吞的,还有其他弱势的村民,因为基层政权的黑社会化,大部分弱势村民敢怒不敢言。

    蔡家人就这些涉及蔡应兰母女基本生活的补偿、补贴问题,多次向上各级地方政府反映实情,但得到的都是相互推诿不作为,迫于无奈到北京国家信访办反映了以上情况。2017年3月5日,跟姐姐在北京生活治疗的蔡应兰,被鄂州市驻京办雇佣的黑保安强制押送到武汉,于3月6日押送到鄂州市精神病院,同时镇长王刚和村书记蔡江平出具书面声明,称蔡应兰无故上访给社会造成危害,强行扣留到鄂州优抚医院治疗,强行给予打针、吃药,该声明还称如果发生意外,由镇、村负责。

    由于强制收治精神病患者被滥用,大量的信访人被当作精神病人,由党委、政府、综治、公安等组织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性灌药、折磨,造成巨大的人权灾难!2012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六十二号主席令,决定于2013年5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的第四条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第五条规定了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第二十八条明确送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必须由近亲属同意,除非找不到近亲属或发生伤害自己、他人的紧急情况下,才可以由包括近亲属在内的公安机关送医院。在该法的法律责任章中,明确了滥用职权将精神障碍患者送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院阻止家属探望、照顾患者的,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已经在精神病院遭受折磨20天的蔡应兰被强行吃药、打针,导致大腿肌肉严重萎缩,且身体上出现多处青紫,院方以由村支书蔡清水作为监护人为由,拒绝蔡应兰家人的探望、照顾,蔡应兰实在上已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急需要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的关注。

    蔡应兰姐姐(蔡建平)电话:18071033769。

  • 冤民万里行2014年11月27日报道——到湖洲市区

    闵现国今天已到湖洲市区,他说,今天走得不快,是因为自己感到这万里行活动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所以,放缓了心情,况且,万里行活动不是为了走路,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冤让全国人评说。他说,今天的宣传主要是在一个小饭店中的一场,当时在那里吃饭的十来人,听了他的诉说,都唏嘘不已,当时场合下,对制造临沂造冤假错案的骂声不绝。当他离开时,饭店老板拒收他的饭钱。

  • 异议作家梁太平被“记过” 湖南国保等远赴四川告之父母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3-27消息:梁太平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现就职于湖南长沙的核工业230所。今天上午,梁太平突然获悉长沙市两国保与核工业230所人事科人员不远千里来到他老家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正源镇十三村,找到他父母通报核工业230所对梁太平“记过”处分,并威胁说梁太平可能面临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期七年。长期生活在偏僻农村的梁太平父亲,在国保走后嚎啕大哭,并不思茶饭。随后梁太平父母还表示要与他脱离父子,母子关系。
     
    今天下午本工作室致电梁太平时,他说不仅如此,国保们接下来还要去找他在蓬安县公安系统工作的表哥,和他在四川广源的姐姐姐夫。梁太平还说,刚刚过去的“两会”期间,他妈妈刚刚被核工业230书记写信叫到长沙谈了他的“问题”,谁知现在又亲自上门。
     
    梁太平说所谓“记过”,当局借的是上班“迟到”之类的借口,实际上针对的是他的一些活动,如今年1月纪念南周事件一周年活动、参与湖南杰出公民评奖活动等。
     

  • 湖南唐凤妹案久判未执行 给法院人员送香烟也无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年3月21日消息:以下是湖南江华县广田村5组村民唐凤妹丈夫给本工作室寄来的判决书,唐凤妹丈夫说该判决书已五年了至今他家没拿到一万六千多元的执行款。为此他家还给法院人员送了二条芙蓉王的烟,可至今法院未执行。
     
    以下是判决书:

  • 湖南新宁县一校长雷人雷语:我就是贪污也没哪个敢对我怎么样

    湖南新宁县崀高学校何绍郎校长语出雷人:我就是贪污也没哪个敢对我怎么样!
     
      时间:2014年2月份刚开学。
      地点:在湖南新宁县崀高学校何绍郎校长办公室,何校长语出雷人:我就是贪污也没哪个敢对我怎么样!(有现场录音为证)
     
      老师是为人师表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湖南新宁县崀高学校何绍郎校长语出雷人,这样的校长能管理好学校吗?这样的校长是否会误人子弟吗?
     
      下面是同新宁县崀高学校何绍郎校长谈话时,该校长雷人雷语现场录音,该校长在2分21秒左右时所说“我就是贪污也没哪个敢对我怎么样”之雷语
     
  • 武汉后湖十余村民集体喝农药 李玉琴等数十人被押回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11消息:昨天是世界人权日,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七段村一批拆迁户正在北京上访。由于投诉无门、走投无路,十一位村民当天下午在北京正阳门集体喝农药自杀。
     
    据七段村民汪裕平今天上午告诉本工作室,当时大家就倒成了一片,后被紧急送到北大附属第一医院,到今天暂无生命危险了。消息传出后,武汉驻京办的人员很快就找到了这些村民。今天早上逼着这些喝农药者转院,由于对转入的医院不放心,村民们上午拒绝转院。
     
    另外,昨天人权日武汉及湖北数十访民到亮马桥联合国开发署上访,结果先被抓到久敬庄,后又被送到马家楼。今天凌晨一点,汉阳的李玉琴等二、三十人被武汉截访者带了出来,现正在回汉的路上。江岸区邹桂兰等人因七段村民喝农药得以乘机逃脱。

    最新消息:今天中午,全国各地在北京的许多访民来到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望了自杀的武汉拆迁户们。
    另外,李玉琴等28位访民今天下午已被押回了武汉。李说当时有25人用一辆大客车押送他们,在车上访民们的手机被收缴。回武汉后,李玉琴等被送到汉阳信访局,当局还准备送她们去做笔录,后许多在武汉的访民过来将李玉琴等人抢了出来。

     
    以下是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七段村喝农药后的情景:

     

    到医院看望的访民

  • 湖南新宁水头村民抗议电站被卖 多位村民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23消息:昨天上午,湖南新宁县金石镇水头乡数百村民集体来到新宁县政府抗议讨说法。村民们一度将县政府围堵住,结果多位村民被抓走。
     
    据当地人士介绍,1977年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群众自己出工、出资修建了大兴水电站,修电站时还死了十多人。2004年该电站被金石镇政府卖给了新源公司,金石镇长自任董事长。现在,大兴电站每年产七百万到八百万度电,仅以年付420万度电给水头二万人民,其它的巨大利差不知流到哪里去了。
     
    为此村民们近年一直上访不断,以下是他们的诉求书和昨天的现场图片。
     
    关于新宁县金石镇镇长刘绍良等干部兼任大兴电站董事长、董事会成员违反《国家公务员法》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一、我们是湖南省新宁县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的二万股民,我们怀着万分愤怒的心情同时又盼望着领导为民做主的愿望,我们迫切请求领导整治湖南新宁县金石镇政府官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官僚主义作风。1977年,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群众经过四年的艰辛劳动,建成了大兴水电站,目的致富于民和解决人民用电。后来在水头乡并入金石镇人民政府后,镇政府官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兴水电站成了“唐僧肉”,镇政府领导和镇企业办人员公然违反《国家公务员法》,滥用职权,无本霸占股份制大兴电站33.9%的股份,镇长自封为大兴电站董事长,其他干部为董事成员,就这样原水头乡12个村二万股民的民营股份制大兴水电站被政府官僚控制财务收支。历年来累计收益二千多万元被政府领导和镇企业办人员、电站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以各种名义开支和瓜分,二万股民的利益完全被他们侵占。
     
      二、2004年大兴电站被镇政府官员、镇企业办人员、电站工作人员等私自转让(自买自卖的方式)给所谓的新源公司(镇、县两级领导干部组成的私有股份公司),到2012年9月才公告于民。目前每年产量七百万到八百万度电的大兴电站,仅以年付420万度电给水头二万人民,这其中的巨大利差被官僚们占有了。
     
      三、1977年大兴电站当初修建时,为了开发建设大兴一级(梯级)电站,把几公里长的石山打开成一条大道,增加了大兴电站4/5的建设成本,为此还付出了十多个村民生命的惨重代价。在2005年镇政府官僚们组成的新源公司强势压制民众,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大兴一级电站的开发建设,没有通过科学论证,不惜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将原始生态的一条河道变为干涸,珍稀物种频临灭绝,在河流的中上端建成了一个80米高的蓄水坝,而且是一个豆腐渣工程,不顾对下游的数万民众的生命安全和洞新高速(大兴村、双源村段)、世界自然遗产地崀山构成了毁灭性的危险。希望中央领导关怀人民群众,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敬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人类生生息息持续发展的保障。
     
      新源公司(新建的大兴一级电站)按道理原本要合理分配股份和电度给水头二万人民的,不但不给任何股份和电度,反而私自以一纸非法的合同将大兴电站占为己有。
     
      四、在2012年12月16日,镇政府领导召集村、组干部会议,下发了取缔“水头大兴电站二万股民反腐维权协会”,堂而皇之的在召开大兴电站十二个村组干部会议上,出动警察和派出所领导扬言要将反腐维权的人员立案处理,而且不允许查账,向我们二万人民宣称大兴电站账本被烧了和丢失了。如此荒唐的基层政府和民心向背,与民争利。
     
      长期以来,民众对此官僚腐败的恶行到了不可忍受之地步,人民群众无比愤怒。请求上级领导依法处理这伙害群之马,为民做主,还利于民。
     
      五、镇、县两级政府部分官员参股新源公司,强行霸占了大兴电站二万股民的合法权益,由于“保护伞”的干涉,在当地政府无法得到合理解决。
     
      六、请求事项
     
      1、请求依《国家公务员法》严肃处理:金石镇镇长刘绍良等干部谋取私利,违法自封为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
     
      2、请求依法将镇企业办非法收取的行政管理费54万元清退给股民:18年(1995-2012年)×3万元/年=54万元。对镇企业办长期违反国家明文禁止的三乱行政收费行为,依据国家财综【2001】78号文件,严肃处理当事人。
     
      3、请求依据《企业法》股份制企业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股民自主成立监事会依法清查电站几十年来收入二千多万元的财务去向。
     
      4、请求依据【(1999)46号国策政企分家】和《国家公务员法》,整治金石镇政府官僚主义作风,让民营股份制大兴电站正常运转,实现自主经营,自主管理。
     
      5、请求指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将镇企业办人员和政府官僚们侵吞的财务三千多万元清查返还于两万股民。
     
      6、请求指示环保部门对新源公司的大兴一级电站蓄水坝做出拆除决定,以保万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7、请求中央政府撤销镇政府官员伙同镇企业办人员非法转让大兴电站的合同。
     
      8、请求中共中央政府整治新宁县当地的官僚主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大兴电站二万股民联名上呈
     
      姓名:邓家财 电话:13378099220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扶夷村5组    
     
      姓名:刘念泽 电话:0739-2917006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7组
     
      姓名:李修达 电话:13975945849 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9组
     
      姓名:李祖勇 电话:13874200105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村箭杆山组
     
      姓名:邓昌环 电话:15347392765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岭村1组
     
      姓名:陈秀伟 电话:18975907091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2组
     
      姓名:刘志发 电话:15173981576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渡谭村1组
     
      姓名:邓大友 电话:13607397021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8组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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