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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建兵刑满被国保全程护送回甘肃天水

    【民生观察2025年3月20日消息】劳工行动者王建兵于2024年6月14日,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6个月;2025年3月18日,王建兵刑满,由国保全程“护送”回甘肃老家。后续王建兵是否会获得人身自由我们还不得而知。

    2025年3月18日,在经过一整天的高铁和国保的“护送”下,王建兵终于在当日晚上10点左右抵达甘肃天水,随后坐车回到村里,预计19日凌晨可以抵达。

    煎饼说,自己现在精神状态挺好的,当务之急就是回家先把身体调理好,未来几天做下身体检查。

    三年半的牢狱,让他的体重从160多斤,在单独关押的五个月期间一度瘦到不到120斤,如今也只恢复到130斤左右(煎饼身高180+cm)。近期,他在监狱检查的身体各项指标都显示低于标准值。

    煎饼非常感谢所有朋友的惦记,他说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对他很重要,希望休整好之后再跟大家好好联系。

    据悉,王建兵(昵称:煎饼)是一名劳工行动者,从事公益事业16年;2018年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

    2021年9月19日,王建兵与黄雪琴一同被捕;二人在被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2024年6月14日,王建兵、黄雪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刑3年6个月和5年有期徒刑;

    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2024年9月13日,徐凯律师前往广东会见了黄雪琴。非常震惊地得知,黄雪琴案二审被广东高院违法秘密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0月17日,黄雪琴、王建兵俩人被正式移送至监狱服刑。其中,黄雪琴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王建兵被送往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

    2025年3月18日王建兵刑满获释。

  • 王春生发布羊口镇偷排污水视频被警方传唤拘留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15日消息】山东知名环保志愿者王春生,因2024年7月7日发布寿光市羊口镇向河道偷排污水视频被当地媒体报道后,他和所有环保志愿者被寿光市警方多次传唤,7月27日他被迫认罪,并以寻衅滋事罪名被行政拘留12天,释放后他于近日撰写了自己遭到刑讯逼供的打击报复详情。

    2024年7月26号上午10时许, 王春生的女儿在回家即将打开防盗门的瞬间,突然从背后蹿出了多名警察将其强行控制,并大声呵斥“不许动”,随后这些警察野蛮的闯入了王春生的家中。

    听到外面动静的王春生迅速的从卧室里跑出来查看情况,看到整个客厅里都站满了警察。王春生看到其中有个认识的工业区派出所的警察,不仅在用执法记录仪对着王春生进行录像,而且还在用他自己的手机对王春生进行拍摄。王春生当即询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这名警察不但没有告知原因,反而表现出的态度是恶言相向。

    当王春生重返卧室穿衣服时,这些警察依然紧紧盯着他进行持续录像,随后王春生就被这些警察带下了他家所在的楼层。下楼后,王春生看到楼下小区大院里竟然停放了多台警方的车辆,并由其他警察在现场执勤。

    王春生当时就纳闷了:他们为何要如此大动干戈,出动这么多的警力和车辆对他进行抓捕?后来他才知道,还有一批警力也在跟踪他的家人。

    随后警察将王春生带到了寿光市公安局工业区派出所的审讯室里,然后就开始了多名警察轮番对其进行言辞激烈且蛮横,意欲强行对他进行栽赃陷害式的审讯和折磨。

    其中有位田姓警察还一再的对王春生强调:这不是询问,更不是对话,你应该要明白这是在哪里?审讯期间警察还向王春生出示了一份“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传唤证,并且意欲逼迫王春生承认发布了不实信息。

    王春生说:“因为我在网络平台发布的所有相关信息,基本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消息的目的也是非常的单纯:一是希望促进环保部门能够严格执法,勇于查清楚羊口镇向河道偷排污水污染生态环境的真相;二是希望能够提醒广大网民提高警惕,避免随便在河边抓捕并食用到有毒的海鲜产品,以确保不会再次发生类似的海鲜中毒,甚至死人事件。

    苍天可鉴,我的出发点都是善意的,然而这些轮番对我进行审讯的警察却铁了心似的,非要执意逼迫我承认所发布的内容都是不实信息。然而鉴于对该事件的信息来源进行了相互印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我依然非常肯定的坚持我的个人观点。

    因此,却又进一步惹怒了这些试图逼迫我就范的警察,他们竟然又强化了轮流对我进行施压和恐吓的态势。他们真的是各种审讯手段都使得出来,而且是阴晴不定:一会儿捧你一会儿又贬损你。

    甚至在传唤时间还没有达到12小时的时候说出了:你只要承认发布了不实信息,并且答应出去后主动给公安局长打个电话进行道歉,承认错误,很快就能放你出去了的引诱话语。”

    然而,即便在警方强大的攻势和重压之下, 王春生依然能够守在即将到达27号上午10点以前,也就是传唤时间即将满24小时的时候。

    这期间,警察还向王春生出示了一份写有“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告知书”,并警告王春生不准向他们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任何不同意见,而且还威胁说:最终拘不拘你,主要是看你的态度和表现。

    此时, 在王春生身体状态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再反驳警察。然而,等到24个小时的传唤时间结束后,那位田姓警察依然对王春生不依不饶,又跟王春生说:“这里结束了,咱们再换个地方继续”。

    就这样,警察又变相的多扣留了王春生接近4个小时,王春生在心里猜测肯定又是多名警察轮番上阵。

    此时警察看到王春生不再表示强烈抗议,也没有了体力和精力,期间就又逼迫王春生写悔过书, 王春生说自己不会写。

    田姓警察竟然直接主动代写了起来,他将悔过书写完之后,又要求王春生在上面签字按手印,这还不算,又逼着王春生站起来高声诵读由他代写完成的这份悔过书,并用手机进行全程录像。

    这期间,警察还将王春生的两部手机与工业区派出所的电脑进行了连接,将王春生手机里的压缩模块,以及所有的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视频图片等所有的信息都进行了拷贝和上传。由此可见, 王春生的个人及家庭隐私已被警方窥探的荡然无存。

    警察还强行删除了王春生依据事实发布的多条网络信息:

    (1)羊口排污视频;

    (2)有人食用海鲜中毒信息:

    (3)喊话公安部长关注公安渎职的视频;

    (4)曝光潍坊中院不认真核查案件真实性信息就驳回上诉的微博等等多条。

    王春生表示:“至今我都没弄明白我虚构了哪些信息。山东寿光市公安局长、副市长姬洪刚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权力任意打击报复环保志愿者。

    难道真相竟仅仅是因为环保志愿者未按他的要求,删除干净在视频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的有关寿光市羊口镇,向河道偷排污水的视频,以及当地人食用海鲜后导致多人中毒,甚至有人死亡的信息吗?”

  • 黄雪琴王建兵已被移送监狱服刑

    【民生观察2024年11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黄雪琴、王建兵(简称:雪饼)俩人已经于2024年10月17日正式移送监狱服刑。其中,黄雪琴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王建兵被送往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俩人移送监狱后的近况仍然无法得知,家人和律师还不知道是否允许会见。

    2024年9月10日,广东省高院对“雪饼案”突袭性秘密宣判,驳回俩人的上诉,维持原判。雪饼俩人于9月20日收到法院判决执行材料。

    近日得知,俩人已经于10月17日正式移送监狱服刑。其中,黄雪琴被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王建兵被关押于广东省阳春监狱。

    俩人移送监狱后的近况仍然无法得知,请大家密切关注。雪饼关注组将继续声援俩人针对二审的申诉和控告,穷尽所有的法律救济手段,揭露本案中的不公与荒谬。

    同时雪饼关注组请大家积极给雪饼俩人寄送书信和问候: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
    广东省女子监狱 转 黄雪琴(收)
    邮编:510545
    电话:020-87413371

    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一号大院阳春监狱
    广东省阳春监狱九监区 转 王建兵(收)
    邮编:529615
    电话:0662-7806011

    据悉,黄雪琴与王建兵俩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布满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俩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作出宣判。

    2024年6月14日,黄雪琴和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俩人被分别判刑5年和3年半,并处罚款。

    该判决主要针对俩人日常的的公共观点表达和批判性言论、以及近年来在国内试图建立青年行动者网络的努力。宣判时,法官并没有给俩人陈述和发言的机会,也没有询问其上诉意愿。

    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期间,黄雪琴、王建兵仍继续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据称,俩人在看守所的状态不错。王建兵(昵称:煎饼)请大家不要担心他,只是看守所的生活难熬,他希望可以收到一些诗词方面的书籍。黄雪琴意志坚定,一直坚持锻炼,还为在押人士争取到了改善饮食、洗热水澡等权益。

    2024年8月底,徐凯律师前往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雪琴。律师就案件二审向广东高院申请开庭审理,同时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调取新证据等多项申请,希望法院能够作出公正审判。

    2024年9月13日,徐凯律师前往广东会见了黄雪琴。非常震惊地得知,黄雪琴案二审被广东高院违法秘密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律师从今年八月底接受委托,到9月13日才不过十来天。在接受委托后,徐律师立即会见了黄雪琴,去广东高院阅卷,并据此向法院提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还做了一审判决书和庭审笔录证据比对列表,提出部分证据未予以质证。

    随后徐律师就联系证人,取得了三位证人的证言,立刻提交给了法院。在昨天的沟通中,徐律师还告诉法官,他正在收集其他重要证据,近期将提交。

    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秘密下判,严重剥夺和损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权!

    对这样的程序违法行为,律师表示将坚决予以控告!

  • 黄雪琴和王建兵案将开庭宣判

    【民生观察2024年6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2024年6月14日,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以下简称:雪饼案),将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雪饼案最新消息,从家属处获知,黄雪琴和王建兵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于本周五6月14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两人或将面临严重刑罚。

    黄雪琴和王建兵遭警方任意羁押即将届满1000天,合法权益一直无法保障,历经闭门审判,这将是一个极为荒谬的恶意判决。

    雪饼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散布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宣判。

    据端传媒报道:在一审最后陈述中,王建兵表示:“我认为,我自己没有要去颠覆国家政权,也没想过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关注的,更多的是职业病工人的社会问题。”(2023.9.22)

    在一审最后陈述中,黄雪琴表示:“作为一名记者,我做不到保持沉默。我也知道自己不安全,迟早有一天会面对这样的状况,但需要承担的后果,我愿意承担。”(2023.9.22)

    针对警方的恶意控告,乱编罪名,黄雪琴自陈:“我写的文章、所做的采访均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攻击国家和政府,我所做的一切,不是要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是希望社会能够改良,变得更好,让国家变得更好。”(2023.9.22)

    雪饼两人为劳工、女性权益乃至民间社群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不会因这场不公义的审判而被否认,也不会让社会因此忘记他们的存在。恰恰相反,当压迫持续,不公在滋生,只会有更多像雪饼一样的行动者继续站出来。

    在此,雪饼关注组,邀请大家继续为雪饼留言,用文字传递对雪饼的支持和爱。


  • 王晓飞李姗姗在阜阳探访被带往派出所

    【民生观察2024年5月4日消息】2024年5月2日,厦门巡司顶教会王晓飞师母和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李姗姗师母,在安徽阜阳探访,李姗姗师母、王晓飞师母以及孩子们被派出所带走,随后张森牧师、常顺长老也被带往派出所做笔录。目前几人均已获得释放。

    5月2日早晨,厦门巡司顶教会王晓飞师母带着孩子,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李姗姗师母带着两个儿子来到阜阳,14:00左右和当地张森牧师、常顺长老一起吃午饭。

    17:00左右当地派出强硬打开房门要把王晓飞师母带到派出所,说要了解情况。问到这里来做什么?见了什么人?

    因为晓飞师母的孩子在哭,没有当即被带走。他们说等会来带她去派出所。

    派出所警察说李姗姗和两个儿子、张森牧师、常顺长老都已经被带到派出所。

    据李姗姗师母的亲属说,姗姗和两个孩子都已经被带去派出所。目前还不知道具体情况。

    当日晚上20点14分左右,收到王晓飞师母消息:我主动去派出所了,已经接到姗姗。谢谢大家代祷,我们都已经平安回酒店。

    张森牧师和常顺长老还在派出所里面做笔录,求主保守看顾他们。

    当晚21点41分左右,张森牧师和常顺长老也平安从派出所出来了。

  • 王秀英向最高法张军院长喊话

    法官已成为这个国家腐败的催生剂请整顿法官队伍

    这几年,我的网文记录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法院无视法律,处处彰显“法得向不法低头”的态势!你先别给我扣帽子,以下我用事实证实我以上的观点:

    这是一份针对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2023)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的内容阐述的上诉焦点:

    福安市下白石镇外山村里凡自然村村民小组诉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案,2023年12月28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

    闽0921行初8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法院毫无掩饰的枉法裁判焦点归纳如下:

    1、霞浦法院裁定原告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没有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在裁定书第九页第二段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该条款明确“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及办理”,而本案的诉求是申请确权登记,在申请的土地没有确权登记在上诉人的户上之前,上诉人村对该地并没有处理权,又哪来经营管理以及办理公益事项?所以本案不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管理的问题,一审引用该条款明显不适用,除非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原告申请登记的土地就是属于原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之事实。

    因本案诉求目的是确权登记土地问题,在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引用该条款是否正确做个认定!因为这个认定直接关系到该案主诉——“确权登记”的依据!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引用该条款正确,由此可见两审法院的裁判书已经认定上诉人申请确权登记的土地属于上诉人所有的依据,被上诉人应该为上诉人依法登记颁证。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引用该法错误,那么一审的裁定就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十八周岁以上三分之二参与……而认定我村村民小组为村民行使权利没有通过村民参与、决定,不具备提起本诉的主体资格而驳回起诉,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20、A21,都证明上诉人村民小组长不仅是上诉人村民家家户户推选出来的,也是村民家家户户授权处理该案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村委会是自治自理的基层组织,村委会范围内的事项只有村委会有权证明,有没有经村民小组讨论参与的事项只有村民小组成员有权证明,一审法院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参与、讨论决定,对一审法院的裁定,上诉人村民集体签字(见上诉证据一)证明一审的裁定理由是歪曲事实、无视法律的。

    一审法院在该页(9页)还认定“2005年元月11日里凡村民与王秀英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距今时隔18年多,无法真实反映村民小组成员的真实意思,那么1977年那份来源不清的没有履行过的“契约”,现村民根本没见过,更没有18周岁以上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霞浦法院的院长吴杰在审理该案时又怎么确定村民的真实意思?把该“契约”作为认定我村土地属于国有,以法的名义抢劫我村300多亩基本农田与护岸林。

    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在裁定书认定的事项都是在歪曲且没有事实依据的。

    2、一审的裁定无视法律规定:

    1、一审法院对原告在一审提交的证据A五的第1项申请书、第5、第6宗地图不予采信。原告提交的证据五的6组材料就是证据A12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材料,申请书签名的原件已经给被告,证据A5只为辅助A12的证明内容。该组证据的第5项,是被告出示的证据,有原图原件。第6项(宗地图)已于(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也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原审法院不予采信该组证据,理由只有两个:第一,一审法院认为(2006)宁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无效。第二、一审认为最高法的证据规定条款无效。

    2、原告提交的证据A9,系2023年两会期间,福安公安及下白石镇为了维稳,担心上诉人上北京上访,在2023年2月27日,由被告与福安市公安局组织多个单位现场指界丈量的宗地图,也是由被告通过福安市公安局国保转交给原告的。一审庭审期间,原告在法庭上已多次说明,在质证意见书上也作了说明,而一审以“证据A9系原告单方出具的示意图,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本院不予采信”。

    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两个字先“审”才“判”。一审对上诉人提交证据A9的图纸“来源说明”没有进行审查,就不予采信,上诉人是在和一审被告打官司,还是和一审法院打官司?先不说该组证据是一审被告聘请的测绘公司及组织丈量的,就算是原告单方通过没有质证的测绘公司做出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被告是土地管理部门,该图纸是被告作出的图纸,也是被告给原告的,一审法院认为该图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一审想通过什么途径审查该图的合法性?一审的“相关部门”指的是什么部门,请二审法院明查!(该项证据本由被告举证,为了证明一审枉判,也为了让二审法院更好查明事实,上诉人特提供2023年2月27日被告组织现场指界丈量录音与照片)

    3、原告提交的证据A18证明被告非法填的滩涂,从政府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开始,就一直由原告所有与使用的证据。而一审法院在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面前却称“土地、滩涂曾由里凡自然村村民使用,无法确认所涉土地、滩涂面积、位置,亦无法确认其为土地、滩涂现所有人,本院不予采信”。

    《土地房屋所有证》清楚载明四至与位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根据该条款,被告将属于原告的滩涂颁证给第三人,这举证责任在被告,按一审法院的裁定,现谁侵占谁就是所有人,这种说辞太不具备法官专业水准。以一句“本院不予采信”就把法官的权力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

    3、程序违法

    一审给里凡村民小组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中,人民陪审员的名单是吴先铜与颜厥炎。而裁定书的陪审员是徐松与王宝丹没有任何告知(见证据四)。

    另外,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A10到A16,认为“好友圈系王秀英的个人表述,本院不予采信。”法律规定证据包括: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等,王秀英发布的好友圈是为了印证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的时间与过程。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应该引用法律依据。

    以上几点归纳如下:

    1、一审认为原告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是没有通过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在此上诉人提交(证据一)证明王秀英即是村民小组组长,也是全体村民的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王秀英代表村民维护权益是全体村民的真实意愿。

    2、对一审原告向被告申请土地确权登记,一审避开主诉诉求,作出偏离主题的判决。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二)及一审提交的证据A11,证明原告在2022年8月22日向被告提交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的事实。

    3、一审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证据A9,认为是原告单方出具,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确认。上诉人在此提交(证据三)证明无视证据真实性。

    本案被上诉人在2022年、2023年多次聘请测绘公司对上诉人被侵占的土地进行丈量,由此可见被上诉人有纠错的行动,而一审法院不按事实与法律枉法裁判,这是在引诱被上诉人继续违法。

    今年两会两高工作报告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构,在原、被告当中应是绝对中立角色。一审法院在该案中一再偏离法律与事实,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与听信、不予采纳,审判人员只按照自己认定不实的事实来判断,对原告代表人合法身份却多方调查,对被告提交的作假证据只字不提。《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一审法院却偏离行政诉讼的本质,不去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重点审查受害人的合法身份,以此来阻止受害人依法维权。这不仅是职业道德问题,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法院不依法解决纠纷,而一而再再而三引诱不法机关继续违法,由法院来当靠山,这祸国殃民最大的祸首却是执行法律的法院。本人在此喊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请整顿法院队伍!

    村民小组长:王秀英
    2024年3月18日

  • 叶钟非正常死亡 王秀英批警察对质疑言论的打压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5日消息】2023年10月24日,是福建硕士访民叶钟死讯传出的第9天,其妻李美英仍失踪,当局继续封杀福州维权公民质疑声音。近日,福建屏南公民陆祚钰就叶钟死亡传言向福建12345平台投诉,被平台删除,将同样内容转发到微博上,竟被福州晋安区警方找上门逼删微博。

    今年十月中旬,福建几个维权群都在盛传福建高学历访民,年仅45岁的硕士叶钟和几个访民朋友聚餐被警察带走,几天后死亡的消息。微信群掀起一阵质疑声,大家都说一定要真相。

    陆祚钰,福建屏南人,曾因土地被强征而维权多年,与福建省内大都数访民都是一起“当过兵,受过伤,扛过枪,逃过荒”的战友,听到这个消息怎么也无法接受这是事实,对于叶钟是否死亡表示质疑,当即就向福建12345平台反映情况,希望福州当局出面澄清事实。

    诉求发出的当天下午,12345平台提示“请具体、个案、事证诉求后重新提交”。陆祚钰就加上叶钟夫妻的身份证信息后再提交一次,但过后查询结果显示“诉求件不存在”。由于查询不到投诉结果,连投诉内容在平台上也不见了。于是,陆祚钰就把同一个内容发到微博上。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到,叶钟不明不白的失踪或死亡后,叶钟妻子也联系不上,作为认识叶钟的朋友都很担心,追寻叶钟失踪的真相于情于法都是无可厚非。

    但,让陆祚钰不解的是,就因为她的投诉与发微博,福州晋安区的警察却找到宁德来,要求见陆祚钰,要她把微博删了。以下是昨天(23日)陆祚钰与晋安警察的通话录音。

    维权人士王秀英就上述内容发表公开意见标题为​《这位警察言辞有点不严谨​》,内容节选:听录音,他们的通话内容大致是:警察和陆祚钰说叶钟与陆祚钰不是直系亲属,陆祚钰不能管叶钟的事。而陆祚钰认为都是一起走过来的受害者,不可能没关系,警察问陆祚钰与叶钟是不是情人关系?警察又扯到美国总统特朗普死了,你为什么不转发?特朗普是我们的敌人,警察认为陆祚钰根据网络传言发微博,近乎胡说八道,应该把微博删了。

    就警察与陆祚钰的对话,维权人士王秀英认为,这个警官说话有些不严谨。理由有如下4点:

    1、社会是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细胞,如果一个细胞坏死,不去医治,那么每个细胞都将坏死。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按字面解释也是这个意思。叶钟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被警察叫走,莫名其妙的就死亡,每个公民都有权质疑,也有权提出控告、申诉、检举,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2、如果警察认为陆祚钰无权投诉,官方可以在12345平台上按警察的意思回复:“你不是叶钟的情人,无权投诉”。这样不用特意到宁德跑一趟,也减少一些执法成本。

    3、陆祚钰发文与投诉,其目的就是无法确定叶钟到底是生、是死?希望官方澄清事实、公布真相,标题清楚写着“关于网传福州公民叶钟死亡的咨询”,向政府咨询,这也是对政府的信任,并为了政府的公权力而发出的声音,没什么不妥。

    4、如果特朗普真的死了,这件事和我们中国百姓没有任何关系,这位警察扯远了,因为特朗普没有来中国抢劫百姓土地,草菅中国人命。特朗普死活真的和中国百姓没关系。

    王秀英说:“当地警察告诉陆祚钰,叶钟老婆已经签了息访息诉协议了,认为陆祚钰发微博质问并不适合。当时我和陆祚钰讲,按他们的意思把微博删了也行,但你没有错。我想,就算是叶钟的老婆拿了赔偿款,签了息访息诉的协议,我们也有权知道真相。更何况现在叶钟老婆处于失踪状态。在真相没有公布之前,我们都害怕被死亡,如果不透明的随意弄死一个人,再赔点钱了事,想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陆祚钰和我说,一听到晋安区警察来找她,她就害怕。因为晋安区无缘无故死了多个访民了,所以她不敢去见晋安来的警察,怕见他们后又不明不白的死亡。”

    最后,王秀英表示,“我相信在这法治国家,作为执行法律的公安部门应该不会作出无法无天的事,希望当地公安给人们一个真相,免得流言满天飞!也免得人们一谈晋安公安局就全身冒汗。”

    王秀英​《这位警察言辞有点不严谨​》

    今年十月中旬,福建几个维权群都在盛传福建高学历访民,年仅45岁的叶钟硕士和几个访民朋友聚餐被警察带走,几天后死亡的消息。微信群掀起一阵质疑声,大家都说一定要真相。

    陆祚钰,福建屏南人,曾因土地被强征而维权多年,与福建省内大都数访民都是一起“当过兵,受过伤,扛过枪,:逃过荒”的战友,听到这个消息怎么也无法接受这是事实,对于叶钟是否死亡表示质疑,当即就向福建12345平台反映情况,希望福州当局出面澄清事实。

    诉求发出的当天下午,12345平台提示“请具体、个案、事证诉求后重新提交”。陆祚钰就加上叶钟夫妻的身份证信息后再提交一次。

    这是陆祚钰上周三在福州12345平台投诉的查询信息,过后查询结果显示“诉求件不存在”。

    由于查询不到投诉结果,连投诉内容再平台上也不见了,于是,陆祚钰就把同一个内容发到微博上。

    以上内容可以看到,叶钟不明不白的失踪或死亡后,叶钟妻子也联系不上,作为认识叶钟的朋友都很担心,追寻叶钟失踪的真相于情于法都是无可厚非。

    于情:一个人生存在世上,对于同类的生死都无动于衷,那只能说明这不是人类,而是畜生。

    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是国家最大的法,《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由此,陆祚钰向福州12345平台投诉是对福州政府的信任。投诉内容被屏蔽后发微博,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但,让陆祚钰不解的是,就因为她的投诉与发微博,福州晋安区的警察却找到宁德来,要求见陆祚钰,要她把微博删了。以下是昨天陆祚钰与晋安警察的通话录音(录音)

    听录音,他们的通话内容大致是:警察和陆祚钰说叶钟与陆祚钰不是直系亲属,陆祚钰不能管叶钟的事。而陆祚钰认为都是一起走过来的受害者,不可能没关系,警察问陆祚钰与叶钟是不是情人关系?警察又扯到美国总统特朗普死了,你为什么不转发?特朗普是我们的敌人,警察认为陆祚钰根据网络传言发微博,近乎胡说八道,应该把微博删了。

    就警察与陆祚钰的对话,我认为这个警官说话有些不严谨。

    1、社会是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细胞,如果一个细胞坏死,不去医治,那么每个细胞都将坏死。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按字面解释也是这个意思。叶钟一个身体健康的人被警察叫走,莫名其妙的就死亡,每个公民都有权质疑,也有权提出控告、申诉、检举,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2、如果警察认为陆祚钰无权投诉,官方可以在12345平台上按警察的意思回复:“你不是叶钟的情人,无权投诉”。这样不用特意到宁德跑一趟,也减少一些执法成本。

    3、陆祚钰发文与投诉,其目的就是无法确定叶钟到底是生、是死?希望官方澄清事实、公布真相,标题清楚写着“关于网传福州公民叶钟死亡的咨询”,向政府咨询,这也是对政府的信任,并为了政府的公权力而发出的声音,没什么不妥。

    4、如果特朗普真的死了,这件事和我们中国百姓没有任何关系,这位警察扯远了,因为特朗普没有来中国抢劫百姓土地,草菅中国人命。特朗普死活真的和中国百姓没关系。

    以上是针对陆祚钰与警方的通话,我发表自己的看法,觉得陆祚钰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不妥,而这位警官的言词倒是有点过了。

    当地警察告诉陆祚钰,叶钟老婆已经签了息访息诉协议了,认为陆祚钰发微博质问并不适合。当时我和陆祚钰讲,按他们的意思把微博删了也行,但你没有错……

  • 黄雪琴、王建兵案的庭审细节

    【民生观察2023年9月25日消息】黄雪琴、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与2023年9月22日于广州市中級法院公开开庭申理。

    9月21日晚广州市中院的工作人员就忙碌开来,用护栏将主要通道国起,仅留出一条通道可以进出法院。22日上午,法院门口通道站立很多保安人员,除法院工作人员外,全部人员只能从规定的通道进入。

    进入的人员如果是于黄雪琴案件有关的,预先经过登记报到领取通行票可以进入。虽然公开开庭中理寨件,因法庭太小,进入的旁听人员仅仅数人而己,当然黄雪琴的父亲及哥哥,王建兵的父亲也在旁听席之列。辦护律师邱律师、万律师、肖律师也进入法庭进行辦护。

    因律师所用桌比较窄,万律师的案卷又多,不能放列在桌前,多次要求法庭提供便利,需要小凳摆放案卷,在万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法庭终于提供的塑料小凳。黄雪琴看起来娇小玲珑,目光睿智,走进法庭,面带微笑、从容淡定。王建兵个头比较高,有西北男子的彪悍之气,面对庭申从容不迫……

    庭申开始检察院出庭人员宣读了起诉书,黄雪琴对检察院的指控不认可,拒绝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王建兵对于起诉指控未提出异议。接下来检察人员及律师均对黄雪琴、王建兵进行了发问。对于检索院提供的指控证据,辩护律师对于各类证据进行了回应,认为证据存在重大向题,也不能证明黄雪琴、王建兵存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三位律师均作了不构成煽动颠覆罪的辦护意见。

    庭中持续到下午4点,到了最后陈述,法庭给两分钟的时间。黄雪零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情,但她没有做到父母期待的安全,如果做到所谓的安全,她则必须保持沉默,作为一名记者,她做不到保持沉䭾,她也知道自己已经不安全了。她所做的一切,不是要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希望国家改善、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让国家变得更好。她写的文章,所作的采访均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攻击国家政府。她做所的一切都是希望社会能够改良,变得更好,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王建兵也对自己的行为认为,自己没有要去颠覆国家政权,也未想过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自己更多的是关注职业病病人的社会问题。

    检察院量刑王建兵有期限3-4年,黄雪琴则没有量刑建议。

  • 王藏在监狱中最新情况

    【民生观察2023年8月24日消息】近日,王丽前往云南第二监狱会见了王藏,王藏的精神面貌还可以,在监狱作息规律,但却遭遇强迫劳动和购物受限等情况。

    王藏在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每个月的22号是会见日,妻子王丽每个月都会去会见他。

    8月22日,王丽刚会见过,王藏的精神状态还可以,可能是生活规律,已习惯里面的生活,他比之前胖了点。每天早上六点必须起床,需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打缝纫机),中午不能午休,晚上十点必须睡觉。

    里面的规矩较多,每个月可以消费150元,可以买些零食。看病可以消费200元。牛奶和水果偶尔能吃上(只能里面发放)。

    另外,王丽请朋友们不要给王藏寄书籍,他收不到。可以寄信或明信片这些他都能收到。王藏让王丽代他感谢寄书信的朋友们!

    王丽表示,每个月的22日是期盼日,感觉有盼头的日子似乎能过的快些,距离团聚时间更近些。她衷心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的关注和帮助。

    王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0号。通信信箱:昆明市101信箱。王玉文(收)邮政编码:650102

    王藏,本名:王玉文,出生于1985年9月26日,云南省籍,中国著名诗人、影视编剧及画家、人权捍卫者、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成员。

    2020年5月31日,王藏被云南警方抓捕。同年6月,妻子王丽(王利芹)因在网上呼吁释放王藏也被抓捕。夫妇俩人被抓后留下四个年幼的孩子,由王藏母亲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受到诸多监控和限制。

    2020年7月3日,王藏被楚雄州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妻子王丽也被定为同罪,于2020年7月24日被楚雄州检察院批捕。夫妻俩被分别羁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州看守所。

    2022年11月11日上午,云南楚雄州中级法院开庭宣判,王藏、王丽夫妇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分别被判刑4年和2年6个月。王藏、王丽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王藏本人当庭以诗言志申明无罪。张磊、张庭源两位辩护律师出庭为俩人做无罪辩护。

    2022年12月16日,王丽刑满获释。获释后的王丽生活和出行仍受到一定限制。

  • 王和英出门被贴身跟随

    【民生观察2023年1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江苏昆山维权人士王和英,欲前往北京女儿家过年,被维稳人员阻止,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2023年1月17日,家住江苏昆山的王和英出门,被看守她的人员贴身跟随,阻止她去北京女儿家过年!

    视频显示,王和英在马路上,被两个男性看守人员以搀扶为由阻止她出门。王和英怒斥:你们闪开闪开,你们这么强行拖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们这是在违法犯罪。其中一名看守说:大姐,我们不是,我们是在搀扶你。王和英说:我不用你们搀扶,我自己会走。

    本网志愿者联系了王和英,确认了上述情况。她表示,“从2021年4月中旬到现在,快两年了,我一直没有自由。我现在除了没有自由外,其它一切还好。”

    王和英,祖籍山东,现居江苏省昆山市。早年因土地被强占、房屋被强拆而维权上访。在维权过程中与不少维权同道及民主公民建立了友好关系,并热心帮助其他维权访民,成长为一名杰出的人权捍卫者。2020年,王和英获得第六届曹顺利人权捍卫者纪念奖。

    因维权抗争,其十几年来累受当地警方严打逼迫。曾被警方行政拘留6次,刑拘34天;曾于2008年时被劳动教养1年,其14岁未成年女儿因此无人照顾而被迫辍学1年;曾遭昆山市警方非法拘禁于“黑监狱”近1百次(共700多天),其未成年女儿亦受牵连,被2次非法拘禁(共30多天);2019年两会前,其被打伤致听力严重下降,被医院确诊为神经性耳聋和神经性头痛。

    2021年5月14日,王和英原定于5月16日在苏州昆山市中乐社区举办茶庄开业典礼暨第一届公民朋友相亲大会,各地维权朋友应邀纷纷前往参加,但却被江苏警方预先蹲点拦截、传唤、约谈或遣返,其本人也在14日当天被苏州市警方带走,自此失联,后知其已被苏州市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强迫失踪”;

    2021年9月15日,王和英已被苏州警方强迫失踪整4个月,但苏州当局一直拒绝透露其涉嫌罪名,且一直不向家属出示相关法律手续。其关押地点被多次变换,其代理律师和家属要求会见遭拒。

    2021年10月26日,得知其已获释回家,但其人身自由仍处于非法控制之中。此前羁押地点不明。

    2022年7月下旬,王和英乘坐火车到达北京南站后被拦截,随后被苏州昆山驻京办事处人员绑走带回当地,获释回家后一直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王和英电话:1821089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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