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秀(电话13269965017)甘肃访民, 2014年3月11日下午到北京市督察总队要处理答复未给,5点33分在总队门口被保安勾结黑社会两男一女欧打。其因路过北京府右街被该街派出所警察无故打伤,问北京西城分局要处理答复又被强制做精神病鉴定而合法上访,今下午问北京督察总队要答复意见再次被打。
今下午在市督察总队大门口保安故意找事,原来就在大门口对面的两男一女冲进门来辱骂欧打,报警后辖区北京站派出所只对凶手作教育处理后释放。
唐学勤
2014-6-11
标签: 甘肃
甘肃访民孙金秀北京督察总队讨说法再次被打
甘肃访民孙金秀北京公安局督察总队讨说法遭殴
孙金秀,甘肃武山县城关镇红沟村人,身份证号码620524197301253702, 电话13269965017。2013年孙金秀在行路时被北京府右街派出所警官打伤,向北京西城分局要处理答复,结果被绑架欧打强作精神病鉴定。
昨天下午五点半,孙金秀来到北京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就上述事件讨说法,结果被该总队魏性副总指使保安将其手打伤,拉进北京站派出所, 还威胁要拘留。
维权志愿者
2014-5-30
大唐碧口水电厂涉嫌挪用“5.12”地震救灾款的举报信
举报人:大唐甘肃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职工、离退休职工及家属、通讯地址:甘肃省文县碧口镇后街碧口水电厂;联系电话:18089394163、电子邮箱:1063853877@qq.com
被举报人燕海增、原大唐甘肃发电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现调任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党组书记、央企正厅级
被举报人唐建国、男、原大唐甘肃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党委书记,现调任大唐甘肃发电公司西固电厂党委书记、央企正处级
被举报人刘希林原大唐甘肃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厂长,现调任大唐甘肃发电公司工程部主任、央企正处级。
被举报人柳双成、原大唐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厂长,现任大唐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党委书记、央企正处级
被举报人翟若愚、原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央企副部级
被举报人刘顺达、原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央企副部级
被举报人熊 皓、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央企副部级
被举报人涉嫌主要违法违纪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被举报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涉嫌滥权、渎职、挪用国家抗震救灾的灾区灾后房屋重建款(以下简称为重建款)二百八十二万五千元、2另外有1340万元的抗震救灾捐款去向不明、3罔顾灾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原本损毁严重使用年限超过33年的危房简单维修后冒充重建房强迫本应该重建房的职工居住、拒绝执行国家灾后重建重大部署,有重大违法违纪嫌疑4,大唐集团公司给甘肃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的灾后重建资金是2.9亿,重建结束以后我们从厂领导的报告里了解到实际发生费用仅1.4亿,还剩余1.5亿的灾后重建资金去向不明,有挪用的重大嫌疑5碧口水电厂有数十名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多次实名向大唐集团公司领导翟若愚、刘顺达、熊皓以及大唐甘肃发电公司原总经理燕海增、现任总经理梁永磐投诉,均未得到任何答复、对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违纪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没有依法进行作调查、处分,涉嫌用人失察、监管失控及严重渎职和行政不作为、继续重用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在政治上、行动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希望中央巡视组能够就此进行深入调查
1: 2008年“5.12” 汶川大地震波及我甘肃省文县碧口地区,我们是名副其实的重灾区,我们单位绝大部分房屋被损毁、倒塌情况非常严重,我们大唐碧口水力发电厂的房屋因为是单位修建的,其本身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碧口水力发电厂的原10号楼(面积108.43平方米是2003年7月竣工的职工集资建房,质量问题就尤为突出,修建该房时我们亲眼看见施工单位没有作房屋的基础处理,既是我们这里建房时常见的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圈梁,而是在最底层的基础就采取大摆砖的做法,当时我们就对此提出置疑,但是施工方回答是图纸就是这样设计的而且也是允许的……“5.12”大地震以后该房使用不到5年,损毁极为惨烈,我们发现该房的每根构造柱的钢筋只有4根而且是14毫米的,混凝土的碎块用手一捏就会成为粉末,我们多次要求出去请房屋质量鉴定单位来鉴定该房质量,但是单位不给我们准假而未果,足以证明他们心虚有鬼。
2:在灾后重建中,我们被地震损毁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即被确定为重建对象,大唐碧口水电厂在给地方政府和大唐集团公司也上报了我们的房屋为重建房。然后单位以给我们申请重建为名,单位收取了我们的户口本、结婚证书、身份证等私人证件的复印件,同时也在单位填写了灾后重建房需要的所有表格、申请,但是燕海增、唐建国、刘希林、柳双成以单位名义为我们申请并获得了批准重建房屋的职工共计113户,在文县领取了每户2.5万元标准共计282.5万元重建款,并没有真正用于灾后的房屋重建,其中约有70余户每户2.5万元的约175万灾后房屋重建款被碧口水电厂用来折抵了70余户职工在德阳市旌阳区基地购买的二手房(2000年竣工的房子)房价款而没有重建;
更为让我们感到诧异的是单位买给职工的这批二手房还出现了面积差;2000年竣工时第一次购买德阳基地房时的房子面积分别是90平方米(普通职工)、100平方米(科级干部)、140平方米(副处级以上干部),2008年碧口水电厂修建了高层住宅楼1400元/平方米,这样有的领导和中层干部及部分年轻职工就又调换了高层住宅,他们原来购买的2000年竣工的住房又退回给了碧口水电厂,而厂里再次把这部分旧房按照1000员的价格出售给职工的时候面积分别涨成了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60平方米,问题是这些房子即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经历了8年时间面积竟然会长大10—20平方米岂非咄咄怪事?
3:在碧口还有约40余户职工他们辛苦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也就仅有碧口这么一套住房的,他们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确定为重建房对象,他们从内心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来讲他们自己也确实需要重建一套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屋继续生存,但是燕海增、唐建国、刘希林、柳双成他们一方面利用这些职工的个人证件向当地政府提出灾后重建房屋申请,在领到政府发放的重建款后他们又拒绝为这些职工重建新的住房,同时也不允许职工自己在原地址重新建房,我们是持有合法有效房产证书具有100%产权的房屋原址被单位甘肃发电公司碧口水电厂修建了办公楼和公寓楼(公寓楼为我们单位在碧口上班职工由单位提供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职工每月只需交纳40元的租金,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分配到公寓楼的职工仅有使用权)他们只是把原已使用28年房龄的的危房,经过简单维修以后作为“重建房”强迫我们居住,而是把国家下发的每户二万五千元灾后重建款发给了应该重建而没有重建的住户说是作为灾后房屋损失的补偿,但同时要求职工在领取这二万五千元的重建款时要写出书面保证不得反悔,我因为拒绝写书面保证他们时至今日也没有发给我二万五千元的灾后房屋重建款。我认为重建款是国家对于灾区灾民灾后房屋重建的专项补助,没有重建房屋就不应该骗领国家的重建款,既然申请并领取了重建款单位就应该为我们重建(房屋原址被单位或地方政府统一规划重建的单位负责给原有产权住户一套住房,面积差按照高于成本价底于市场价的价格标准互补差价,我们甘肃省的陇南市的武都区和文县城关镇、碧口镇都是执行这样的)因为我们的原房屋地基被单位占用了理应由单位给我们负责重建一套与原面积大致相当的房屋,退一万步来说,单位也应该给我们在厂生活区划出一 块地盘允许我们的职工自己重建。大唐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发电公司作为央企高级管理官员应该模范尊法守纪、知法守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方针、路线、政策,可是他们竟然如此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做法涉嫌骗取、挪用国家救灾专项款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巡视组应该就此情况调查核实,依法追究违法违纪官员的法律责任
4:给我们简单维修后冒充重建的房屋除比较陈旧外(1982年竣工的房子),就是它是砖混结构,用预制板作为楼板的那种房子,而且质量特别的差(我们这里的重建房大都采取楼板整体浇注安全系数较高),同时每套的面积普遍比我们原来的住房面积少21平方米至47平方米就是维修以后该房屋现在仍然可以看到约有30毫米的裂缝,楼平面局部发生严重倾斜(用水平尺测量时需在水平尺另一端垫一约1.8厘米后的垫块才能保持水平)门窗变形严重,至今无法关闭,墙上钉一根钉子隔壁邻居家就是一地的混凝土碎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在如此高度危险的环境下苟延残喘艰难度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心惊胆战、常常惴惴不安、终日惶恐,每当地震再次发生时更是惊恐万状、夜不能寐,每当地震再次来临时我们为了躲避地震的伤害经常是撞的鼻青脸肿,吓的魂飞魄散……广大职工对草菅人命的做法深感忧虑表示并强烈的不满,多次找厂领导交涉被置之不理,向上级领导反映时也没有任何回应,我们的厂领导又说已经对该危房进行了“加固”处理,事实上根本没有进行加固处理,只是简单的将原来墙体碎裂的部分墙皮铲去后,重新抹上水泥沙浆就是他们所谓的加固。
5:房屋维修简单而费用高昂疑点重重,维修仅仅重新粉刷一下,再作了乳胶漆墙面(2010年即当时的乳胶漆墙面市场价格为16元/平米,我们的维修房屋实际面积约61.23平方米,59平方米、不等我们安置面积最大的61.23平方米X3(建筑面积的3倍)=乳胶漆墙面的面积X16元/平方米2939.04元再加上厨房和卫生间贴墙面瓷砖、地板砖的费用水电改造,门窗刷漆的费用约两千元,总共实际花费应该不超过五千元,但是我们厂维修房屋共89套,是按照每套一万二千元的价格进行结算的,减去实际每套房屋维修真实费用为5000元,有89套X7千元的差价=60.2万元涉嫌中饱私囊。
另外有部分离退休职工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大唐碧口水力发电厂个别领导在抗震救灾时和灾后重建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未被重视,一并在这里请中央巡视组门予以调查处理给我们灾民还以公道。
一、大唐碧口水电厂原厂长刘希林在灾后重建中,不给留守在碧口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孀重建安居房。这些人的房屋在“512”大地震中全部震毁,曾向厂领导申述两年,要求在碧口生活区重建一栋住宅楼,厂长总是说没钱,可是他在2010年4月却以138万元的高价买了一辆上海大众“途锐”豪华限量版小车,为了掩人耳目却演了一出掩耳盗铃欲盖弥彰的闹剧,他指使手下人擅自将上海大众“途锐”豪华限量版小车V8标识换成了V6(现在该车的车牌号为甘K17919),并宣称是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希林自己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大唐甘肃公司属下的中央发电企业)送给他的,就算是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也是违法的,因为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中央企业用的属于公款,如此慷国家之慨一个准处级单位的公务用车远朝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正部级官员公务用车45万的标准。
二、2008年“5。12”大地震以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了解决碧口水电厂灾民无粮无水无住所的燃眉之急。拨给该厂500万元的救灾款,该厂领导不但不给灾民一分钱就连一个馒头、一瓶矿泉水、一包方便面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孀、和家属小孩。并且将这500万救灾款全部挪用于麒麟寺水电站工程上了,严重违反中纪委、最高检关于“严禁挪用救灾资金”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5。12”大地震之后,甘谷电厂、803电厂等兄弟单位向碧口水电厂捐赠了旧帐篷、米、面、油等物资,据当时的碧口水电厂工会办主任杨志强2008年8月在本厂绿化班(离退休职工防震抗灾临时住处)说:“唐书记(碧口水电厂原党委书记)说燕海增总经理(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在5月20号走时将上述物资折合成现金50万元从碧口水电厂带走了”当时在场的离退休职工纷纷责骂,这笔50万元的资金究竟落入谁手,只有燕海增本人知道……这简直是无法无天、违法乱纪、惨无人道的行为。
四、“5.12”大地震之后,西固电厂等八个兄弟单位向碧口水电厂捐款56.7万元,甘肃省电力公司向碧口水电厂捐款10万元,以及红十字会给碧口水电厂拨的救灾款都到那里去了,灾民们并未拿到一分钱,请予以调查。
五、碧口水电厂生活区职工的私人住房,在“5.12”大地震前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碧口水电厂连同公用房一并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了财产保险,“5.12”大地震之后经过保险公司核实灾情以后已经做了理赔,生活区赔偿金额780万元,其中包含私人房产部分。可是当财产权利人于2009年12月9日联名向碧口水电厂厂部申请要求将私人房屋财产保险赔偿金返还个人遭到了厂长刘希林的无理拒绝,说什么保险赔偿金是赔给公家的,不是赔给私人的,理赔部分不包含私人房产部分等等。经查在保险合同的标的中,并未明细列表私人房屋财产不含其内,而且保险公司完了照顾灾民的切身利益,在理赔时已默认了私人财产部分,赔偿金已在其内,这已经成为事实,而刘希林却 置客观事实于不顾,以个人权利代表法律法规,侵害了灾民的合法权益,恳请组织查处
六、“5.12”大地震之后大唐集团公司属下单位九万余职工向向地震灾区的兄弟单位捐款200元/人约共一千八百万元不知去向,我们单位的退休职工去厂部咨询了解这部分捐款的下落,厂党委书记柳双城说他们还不知道这么会事,当退休职工拿出关于捐款的新闻报纸杂志图片证据以后又改口厂党委书记柳双城说他们把这笔捐款交给了红十字会了,我们就是灾区接收捐款单位。你凭什么又把本应是我们单位接收的救灾捐款交给了红十字会,如果真交给了国家红十字会是否有红十字会给的收据一查便知真伪
附件:“5.12”大地震后碧口水电厂加固维修的房屋现状图片,拍摄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因为单位拒绝给我们重建住房也不允许我们自己重建住房,我们的部分老职工及退休职工及家属现在就是居住在这样环境里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怎么能够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灾区人民的关怀和爱护

“512”地震加固维修以后8号楼,外墙的水泥沙浆表层呈现约35毫米的裂缝,随时都有脱离坠落的危险,楼下就是我厂前方一线生产职工上下班时上车下车的候车场所,时刻危险着住户和上下班职工以及过往行人与学生的生命安全

“512”地震加固维修以后的8号楼2楼某室内墙体在地震中形成的断裂层现在仍然清晰可辩,比这个更严重的也就是铲除有裂缝的沙浆再重新涂抹一层水泥沙浆就是他们所说的加固处理
甘肃徽县虞关乡未子村侯敏玲两会后被赶出乡政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4-7消息:甘肃徽县虞关乡未子村访民侯敏玲,控告地方政府侵吞百姓地震救灾款,导致她久居危房,因此长期上访。
2月11日因庆丰包子铺事件侯敏玲被刑拘后取保。徽县公安局彭荣等人强制把她带回原籍,交给嘉陵派出所。虞关乡政府纪委书记曹强等共6人把她送到村委会居住、稳控。
每天往返20里到乡政府吃饭,后来侯敏玲干脆住到了乡政府,两会一过就没人愿管她。4月2、3日连续两晚乡政府的3人对她连拖带打,把她拖出门外,被子也不给,侯敏玲无奈只好再次进京。
侯敏玲说,2008年5、12日汶川地震殃及她们村,房屋坍塌,仅剩一间危房,又没有收入,70岁的智障老人也无法赡养。她和父亲至今连低保都没有,她只能在京靠捡破烂为生。

甘肃陇南王贵良
姓名:王贵良
性别:男
年龄:52
籍贯:甘肃成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甘肃陇南市成县沙坝镇羽川村井坝社073号
案件发生地
甘肃陇南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成县民政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7年3月份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8年9月份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陇南市东江精神病医院(又称陇南市康复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铐子拷 撬嘴喂药 在房间大小便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王贵良说刚满十八岁的他于1978年1月也参军成了一个解放军士兵,由于是军人世家出身,被安排进了21军62师84804部队做了一名警卫战士。1979年4月18日,在出勤部队任务时负伤,头跟双腿致残,且处于植物昏迷状态,多次治疗后,无明显好转,与1980年3月被部队送回老家成县武装部,但是并没有落实二等甲级伤残待遇,就开始上访,后备民政局长关入精神病院,
王贵良说,进去之后的残酷,非人道待遇是不能想象的,里面的王贵良生活像猪一样,王贵良在这个医院被关在一个没有光线的房间,被铐在铁床上,铁床的两边都挂着铐子,据王贵良说,左边的铐子跟床的距离很近,没有活动的余地,右边的铐子中间有一条铁链,这样吃饭的时候,右手就能活动。但是由于左手是死的,所以只能每天坐在床上,他们在床的下面挖了个洞,在洞下面放了一个桶,作为我拉屎尿尿的地方,五天有人倒一次,刚进去就是这样过来的。后来解除了铐子,但还是限制在房间不能走动,拉屎尿尿两年就这样一直在里面,吃药是强迫性的,他们按住用钳子搬开牙齿喂药,由于王贵良有军人的不服输精神,所以在吃药的时候不配合,被他们拿钳子掰掉了一颗牙齿。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qiqi/2013/1207/8873.html
甘肃访民孙金秀公安局讨说法被送收容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5消息:甘肃访民孙金秀在北京上访时曾遭府右街派出所警察殴打,前不久又被强作精神病鉴定。为此,孙金秀对府右街派出所进行了投诉。
今天下午,孙金秀来到北京市公安局督察总队要投诉答复,但没要到。于是就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前,结果府右街派出所民警过来将孙金秀送到了收容站。甘肃伤残退伍军人王贵良谈上访被关精神病院近二年
王贵良身份证号 62262419610816177X,居住在甘肃省成县沙坝镇羽川村井坝社073号,出生于一个世代军人之家。2013年11月底,本刊编辑对正在北京上访的王贵良进行了访谈,以下是访谈内容。
王贵良说在清朝开始,他的家族已经开始保卫边疆的安宁,并且为地方修学校等作出过突出贡献,由于受到保家卫国这份军人荣誉的影响,刚满十八岁的他于1978年1月也参军成了一个解放军士兵,由于是军人世家出身,被安排进了21军62师84804部队做了一名警卫战士。1979年4月18日,在出勤部队任务时负伤,头跟双腿致残,且处于植物昏迷状态,多次治疗后,无明显好转,与1980年3月被部队送回老家成县武装部,然而送他回来的部队人员在悄无声息中已经走掉,县武装部也不打算收留这个累赘,打算再把他送回部队,这种情况下是他的父亲坚持拿板车把他拉回家治疗才算收场。
在家人倾家荡产的治疗、照料下,卧床五年之久后,王贵良的身体慢慢好转起来,但是身体从此落下终身残疾,部队每年都有寄钱加公函回复,让地方民政局按197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7月25日国发的161号文件关于《做好伤残义务兵战士的安置》通知给王贵良安置工作并补办“二等甲级”残废证。成县民政局于1990年才给办理三等乙级伤残手续,补助待遇明显没有落实国家政策,至此,王贵良开始上访于成县、甘肃省兰州、兰州军区政治部信访办、军委大楼主席办等地,一直到2006年2月24日,兰州军区还在下函要求地方给王贵良办理应该有的二等甲级伤残待遇。但是一直没有落实。
2006年冬,民政局局长何远告诉王贵良,第二年开春再来吧,到时候民政局给他解决住房问题,过完年村支书让王贵良写住房申请书,说因为乡政府要添加意见,结果沙坝镇民政助理将申请书私自扣押,没有往上交,也就没法解决住房问题等。2007年2月份,王贵良在找县长后,出政府大门时,被民政局长何远领人绑架,拉进陇南市东江精神病院,又称(陇南市康复医院)从外到内9道门,把王贵良关进了没有光线的黑房。
进去之后的残酷,非人道待遇是不能想象的,里面的王贵良生活像猪一样,王贵良在这个医院被关在一个没有光线的房间,被铐在铁床上,铁床的两边都挂着铐子,据王贵良说,左边的铐子跟床的距离很近,没有活动的余地,右边的铐子中间有一条铁链,这样吃饭的时候,右手就能活动。但是由于左手是死的,所以只能每天坐在床上,他们在床的下面挖了个洞,在洞下面放了一个桶,作为我拉屎尿尿的地方,五天有人倒一次,刚进去就是这样过来的。后来解除了铐子,但还是限制在房间不能走动,拉屎尿尿两年就这样一直在里面,吃药是强迫性的,他们按住用钳子搬开牙齿喂药,由于王贵良有军人的不服输精神,所以在吃药的时候不配合,被他们拿钳子掰掉了一颗牙齿。王贵良说着张开了那牙齿缺陷的嘴。而强制性吃药,每天两顿,这样使王贵良平时多处于昏迷状态。
王贵良2007年3月进去,其实在半个月后,家人就知道他被关的下落,但是康复医院院长王培基坚决不同意放人,当然没有上级的命令他也不敢放人,就这样他住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家人在外面不懈的求助,一直到见王贵良全身上下浮肿,血管不通,由于病情恶化,家人再次找到民政局长何远,他才给康复医院打电话,王贵良才于2008年9月分中旬被家人接出来。
王贵良说当时出来后翻不过身,行走十分空难,由于长时间没见太阳,刚出来时眼睛都是瞎的,什么都看不见,后来慢慢的才好过来,由于这么长时间不在家,老婆要负责三个孩子的生活,等王贵良回家后,发觉欠债累累,就用村民担保找沙坝镇信用社贷款两万房屋修建款,这才拿这笔钱住进县医院,马宏杰大夫给做了血管手术和肿瘤手术,经过检查得知,全身浮肿 静脉曲张,双关节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外伤性头痛,双眼患白内障,眼底病变等多种疾病,这样的康复医院怎么是给人治病的医院?而是残害人的监狱加水牢!王贵良讲到,在关押期间造成孩子失学,生活严重受损,两年后回家,在家人的照顾下又捡了一条命。
王贵良谈到“现在的我 一无住房,二无生活来源,三个(最大的17岁、第二个12岁、最小的10岁)小孩念书无钱,沙坝镇政府信用社向担保的村民要欠债,我没有办法,只有逃生讨饭,没想到作为一名世代保家卫国的军人,差点因保卫国家牺牲的人,竟然逼我走到今天!!”
由于王贵良受到折磨,本刊致电其妻子淑红的时候后,对方也没有能给出具体的被关押日期、放出日期,关押医院的手续更是什么都没给,在谈到自己的丈夫时,她说爱人是一个正常的人,被关进去后,由于当时最小的孩子才3岁多,最大的也不过10岁,由于缺少了生活来源,生活压力很大,为了孩子,就拼命干活,结果把自己的身体累垮了,等他出来的时候全身浮肿,身份证是刚出来的时候照的,看他的脸就知道肿的有多厉害了!!
从2013年1月起,直到今天王贵良在县医院治病花的累债民政局都不认,并把社保费、部队送回带伤军人定额补助费和军人残疾金,全部一文不发,局长何远还说“这是党中央下的指示。我今天见你头疼,如果要这些补助费,就要写不上访保证书”。
面对这个前提条件,王贵良的申诉状这样说“我坚决申诉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执行行政赔偿,一、在部队定为“二等甲级”的基础上提高伤残等级。二、赔偿侵犯人身权利的侮辱费。三、赔偿误工费。四、赔偿子女失学费。五、赔偿家庭的经济损失费。”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网络月刊 佐真
2013、11
回目录甘肃孙金秀被强作精神病鉴定险遭被精神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30消息:甘肃武山县城关镇红沟村民孙金秀近日在北京上访,11月27日她再次来到西城公安分局要求见督查反映她三个多月前的案子,结果当天一直无人理睬,孙金秀就在西城公安分局前打标语喊口号。
不一会,北京二龙路派出所警察赶了过来迅速将孙金秀带至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警察将孙金秀嘴上戴上口罩,脚绑上进行审问。后孙金秀双手挣开捆绑又给西城公安分局督查打电话,结果二龙路派出所一肖姓警察对着她就用脚揣。后孙金秀被戴上手铐送往昌平区华西(音)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鉴定。
孙金秀问为什么要给她做精神病鉴定,二龙路派出所警察答是西城公安分局要求做的。到医院后,辛亏当值医生问话后认为孙金秀没病,孙金秀才逃过一劫未被关入精神病院。当晚押回二龙路派出所后,孙金秀在该所审问室关了一晚于第二天获释。
孙金秀
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退役士兵家长联名致信民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退伍军人安置处(甘肃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我们是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以下简称甘唐公司)系统碧口水电厂职工子弟2005年—2008年退伍的城镇退伍兵家长,现对省民政厅、甘唐公司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变相拒绝退役士兵安置、滥权渎职行政不作为收取有偿转移金496.8万元“合法性”行为的解释作以下答辩;
一、我们的诉求是请求省民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发2005(23)号、国办发2013(78)号文件等政策法规保障我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和央企社会义务只字未提,居心叵测的对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断章取义片面强调企业的困难,而对中国大唐集团在世界500强企业位列第376名的事实置若罔闻,却只片面的强调“企业改制严重超员,经济效益差” 我们在这里重申甘唐公司依据该甘唐公司人字(2006)6号文件:“鉴于甘唐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的前提条件纯属子虚乌有根本不能成立,也不符合我们甘唐公司的客观实际。仅以甘唐公司碧口水电厂为例,就在(2006)6号文件下发以后,在2006年至2013年的八年时间里就有104人被录取进入该厂工作,事实上近年来先后竣工或即将竣工的麒麟寺、苗家坝、安昌河水电站运行检修工作人员奇缺(保守估计约差300余人),今年连续两次发生的安全事故就是因为岗位严重缺员所造成的;根本不存在岗位严重超员的问题;甘唐公司声称经济效益差,可是甘唐公司碧口水电厂(正处级)的配车为上海大众V8型(为了上户私下改为V6)加上上户费用接近150万元,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正部级官员配车45万的标准,甘唐公司对我退役士兵的有偿转移就好比一个开着奔驰宝马名车、抽着软中华烟、吃着欧洲龙虾鲍鱼的人却要求吃低保一样,通篇充斥着难以自圆其说的谎言。对于退役士兵接收单位提出的有偿转移前提条件不调查核实是你民政管理工作失察,退役安置政策难以落实又始终不肯给我安置计划文件是你安置工作渎职,用和《兵役法》国发2005号(23)国办发2013(78)号相抵触的无效文件对我退役士兵安置进行所谓“有偿转移”来赚钱属于滥权。乱我军心、毁我长城;造成我单位再无人敢参军社会上更多是人不敢参军的严重后果……具有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观故意,同时客观上更具有破坏党和政府的政治信誉,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社会效应。不予纠正则党纪国法的颜面荡然无存……
二、答复中所提“省里同意该公司安置计划实行有偿转移,也是无奈选择……”,民政厅好一句“无奈选择”,让我三军将士、武警官兵尽皆心寒,同时也道出了官商勾结沆瀣一气的一段隐秘,道出了贪欲横流民不聊生令不行禁不止政令难出中南海情何以堪的尴尬……在答复里声称“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选择安置计划有偿转移,交纳有偿转移金,不违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城镇士兵安置政策,同时省里同意该公司安置计划实行有偿转移,也是无奈的选择,不存在违规操作,买卖安置指标的问题”试问省民政厅答复的理由如果能够成立,那么错的必然就是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了,因为他们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发2005(23)号、国办发2013(78)号文件等政策法规与甘肃省民政厅和大唐甘肃公司的文件发生了完全冲突,那么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人是否应该引咎辞职向全国人民谢罪呢??首先我们对答复中提及的“省里同意”表示质疑,答复中“省里同意”处为何没有文件、文号标注,是省里什么时间同意,同意内容具体如何?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试问甘唐公司在接受领导的关系户子女就业的时候岗位就不超员了经济效益就好了,在接收我退役士兵安置时就岗位严重超员了?经济效益就差了?真是既要作婊子又又要立牌坊……
三、答复中所提及据甘政法[2001]78号规定“1.在安置工作中要继续扩大供需面,双向选择安置办法的使用范围。在双向选择中未被录用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计划指标内安置就业或由当地政府发给经济补偿金扶持其自谋职业”和“甘民优[2002]35号规定”。” 根据我国立法原则:地方立法不能与中央立法相抵触,地方立法的不相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根据国发〔2005〕23文件第一条第一款(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之规定,《甘肃省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经济补助暂行办法》(甘民优[2002]35号) 规定更无权与中央立法相抵触、大唐甘电人[2006]6号文件、均属一律不得执行的非法无效文件。
四、答复中所提“在连续3年安置计划不落实,……我厅同意该公司安置计划有偿转移……”,我们是甘唐公司职工子弟退役以后根据《甘肃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属于该单位的包干安置对象,包干安置对象不属于有偿转移的范畴(地方政府在此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明确拒绝安置包干安置对象)。对于指令性安置对象在确实存在接收安置困难的前提条件是停产、破产、倒闭等情况才可以进行有偿转移的,也应该在接收单位接到安置计划的20日以内向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提出申请并被批准,但是对我们的所谓“有偿转移”是在主观上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三令五申于不顾,继续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的伎俩;提出的转移前提“系统岗位严重超员”完全违背接收单位客观事实,同时是在接到安置计划的3年以后才进行“有偿转移”的,程序上严重违反办理“有偿转移”的政策规定,其结果必然是非法无效的。把我们的退役子女确定为自谋职业对象严重违反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政策,根据国家安置政策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需要退役士兵在民政局报到之日起20日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必须要经过县级以上公正机关予以公正以后,才可以确定为自谋职业对象,我们的退役子女自始自终本人没有自愿提出自谋职业申请,也从未进行过司法公证。
五、根据国办发(2013)78号文件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按规定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单位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我们现在虽然在甘唐公司碧口水电厂属下的龙江电力公司上班,其用工形式就是属于国办发(2013)78号文件明文规定“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的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奖金不到正式工的1/4,我们同样在前方一线从事最艰苦的水电站运行工,但是拿到的现场贴仅为正式工为630元的2/3,正式工有的交通费80元,误餐贴100元以及按照工资比例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我们则完全没有,服兵役和待安置期间以及现在工作时间不计算工龄,这些纯粹就是针对退役士兵接受安置的歧视性政策,可是甘唐公司碧口水电厂对地方政府安置机关却谎称是工资待遇已经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正式职工完全一样了。
六、我们就安置问题多次上访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甘唐公司,他们的回答均是只要你们手里有省民政厅的安置文件我们就接收,可是省民政厅的官员却一再的声称安置计划文件是单位对单位不能对我们个人,甚至用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安置文件复印件,省民政厅存在行政不作为,现在既然省民政厅收取了甘唐公司的有偿转移金,那么在本次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中就应该把我们安置在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并且按相关规定补偿我们8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七、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其政策法规文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如果甘唐公司、省民政厅在还没有公开宣布独立或者起义之前都应该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而不应该制造国中之“国”,政出多门的原重庆领导人被判无期徒刑就是前车之鉴。甘唐公司和省民政厅对我退役安置的所谓 “有偿转移“是个滑稽的政治玩笑,是在公然叫板国务院领导权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发(2005)23号文件国办发(2013)78号文件,依法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履行政府管理职则和央企社会义务,依法依规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保障国务院政令畅通就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否则……纵容顶风违纪官员继续祸国殃民就是对党和人民的极大犯罪。
八、根据国发(2005)23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的规定
我们综上所述,现在再次严正的提出我们的诉求:
1:省民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发2005(23)号、国办发2013(78)号文件等政策法规保障我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立即为我们落实退役安置政策及时安排上岗
2:我们退役子女应该自省民政厅下达安置计划之日起由于接收单位甘唐公司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时上岗期间应该按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上班期间应该享受同等条件正式职工的同样待遇。
3:依法按规定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费以及我们在寻求依法安置上访过程中所有花费(包括交通费费、食宿费、材料打印费等)。
退役士兵家长签名:张先生 (18089394163)曾女士(13139395826)何女士(13830922014)任女士(13099325606) 高女士(18294669929)张女士(18089394168)王先生(15349489608)
退役士兵签名:张啸云 王昊 何文进 邓少敏 高文富 帅蕊(女) 王兴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甘肃王世林拒出马家楼遭殴打 河南胡海霞黑监狱内睡地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1消息:前天晚上,正在马家楼的王世林等众多甘肃访民发现,甘肃省驻京办的几名人员和四、五十名黑社会人员突然来到了马家楼,他们强行将甘肃上访人员往外抬。王世林当时不从,黑社会人员就对他进行暴力殴打,导致他头疼难忍,大拇指骨折,行走困难。昨天早上,王世林发生昏迷,而今天他的电话已不通了。
本工作室此前报道了河南濮阳访民胡海霞被关黑监狱的消息(河南濮阳访民胡海霞遭殴打关黑监狱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3/0705/7897.html)。今天,本工作室又得到消息,现还在清丰县训戒所内的胡海霞每天馒头、开水充饥,还遭推搡打骂,晚上则睡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