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真相

  • 江苏18岁男孩坠河事件家属质疑真相被砸门抢手机

    【民生观察2024年1月22日消息】近日,江苏连云港一名18岁男孩跳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家属质疑事件真相,却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砸门和抢手机。网友呼吁公布真相,还原事实,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9日,江苏连云港一名18岁男孩张新伟失踪。2024年1月14日,经过多支救援队35天的打捞搜寻,张新伟的尸体终于被找到并打捞上岸。

    据现场一位参与救援的队员称,尸体已经被泡的不像样了。

    1月15日,其父亲对记者表示了质疑,认为孩子在水里泡了那么多天,却没有出现巨人观。

    同时,救援队刚刚把人捞上来过了一个小时就收到了锦旗,但是自己并没有送锦旗。同时要求异地尸检。自己的孩子生前受到校园霸凌,还要追究学校和霸凌者的责任。

    16日,有不少民众前往东方红大桥为男孩献花。

    此前,搜救队在搜索男孩尸体时,男孩爸爸在桥上失神地反复呼唤孩子回家。

    1月19日,男孩父亲对事件存在质疑,并持续在网上发声。男孩父亲在直播中称,自己家正在被撞门。随后发视频称,自家亲戚的手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抢走。

    有网友称,男孩所在的村子周围有交警把守,只进不出。

    1月19日,灌云县警方通报,综合认定男孩系个人情感纠葛跳河自杀。

    轻生前曾向多名同学发出轻生告别信息,以及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发布“遗书”。之后从东方红大桥跳入河中。

    针对男孩家属及广大网民关注的张某是否遭受校园霸凌问题,公安机关经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后未发现其曾经遭遇过“校园霸凌”。

    1月19日晚,有网友拍摄到,前往张新伟家的路口被几名交警看守,只进不出。

    一名网友吐槽,自己只因在网上发布了灌云县18岁男孩跳河的视频,随后便接到了自称是当地警方的电话。

    继19日晚有不明人士闯入男孩家砸门抢手机后,1月20日早上,网友拍摄到村口有大量警察把守,进村要查看手机,男孩父母都不在家,只有奶奶在家。

    同时沿路的每个路口都驻守着一辆警车。

    目前,有大量网民涌入和韩红有关的视频下方,恳请韩红能关注连云港灌云县18岁男孩坠河事件。

  • 马波申请调取监控视频以查明案件真相

    【民生观察2024年1月5日消息】黑龙江访民马波在京无故被恶意殴打双腿多处骨折,经过2次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决定对马波被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刑事立案,打人者已被送丰台看守所羁押。现在马波申请公安机关到右安门医院调取9月24日下午她在该医院就医的监控视频,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2024年1月3号,马波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请求公安机关到右安门医院调取9月24日下午她从15点进右安门医院救诊到16:40分离开这段时间的监控。

    马波说:“因这段监控有不明身份的人,西罗园派出所自报家门说此人是丰台刑侦支队的人。没有穿警服没有佩戴警号来办案,询问与我被打案件毫无关系的问题,此人对我实施恐吓威胁。

    因我打12345热线投诉,丰台刑侦支队已回复不是刑侦队的人,西罗园派出所对这个不明身份的人非常熟。但西罗园派出所对此人隐瞒真实身份!我怀疑此人与打我的凶手有直接的关系。

    现在我请求公安机关调查监控查明真相!我已在2023年10月30日上午去右安门医院把此段时间的监控封存。右安门医院公安人员说需要办案单位来调取监控。”

    马波表示:“在天子脚下打人凶手为什么这么猖狂?公安机关接龙配合凶手隐瞒事实真相!凶手幕后的背景究竟有多大?是否幕后有团伙精心设计作案?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谁在幕后使阴招?”

    据悉,2023年9月17日,马波从桥北乘72路到木樨园桥西,快到木樨园桥西准备下车,公交车内有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恶意无故殴打她,被车上的乘客制止,下车后又继续追着她殴打,令人费解马波与此人没有争吵,也没有还手,为什么两次恶意殴打她并造成其双腿多处骨折,报案后接警记录了当时的经过,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警察说,当天下午去公交公司调刷卡记录及录像。

    经在良乡医院急诊室看病拍CT结果双腿骨折,马波与西罗园派出所说明问警方刷卡记录与监控掉出来没有?回答说还没有,连续六天不断打电话问先回答没调回来,后就不接电话,通过知情人透露到公交公司调取录像仅用10分钟完成,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办案故意拖延时间。

    一、马波在良乡医院就诊CT核磁报告单伤情明确,2023年9月23日下午,西罗园派出所办案人张帅(警号为042638)带她去北京市大兴区十八里店博大路甲1号北京盛唐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张帅把法医叫出去私下交谈后,当天晚上九十点钟西罗园派出所张帅电话沟通要去良乡医院取电子版病历,马波告之明天上午去吧,其提供给民警张帅U盘因她两条腿不能行走,马波的朋友替她与张帅一同去良乡医院调电子版病例,民警张帅半路去了一家店说要看看病例,进去呆一会就出来,张帅说没看成,等拿到北京市大兴区十八里店博大路甲1号北京盛唐司法鉴定中心与法医私下沟通,张帅以良乡医院电子版病例数量不全,模糊不清楚为由9月24日下午带马波去右安门医院与右安门医院独自进CT室私下交流6分钟后到急诊医生不问诊开用螺旋CT片单拍片,螺旋CT是拍胸内脏腹器官,结果:[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像][右腿膝关平行撕脱骨折可能]。

    二、办案民警警张帅带马波去右安门医院做复查,半路去右安门医院自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一个人没穿警服、没有警号用警察录像仪问马波与被打案件无关,主要问其出入行车路线?都与什么人接触?收入是多少?此人用的手机号为19810260757.张帅办案民警与此人很熟也很默契,马波怀疑此人与打她的凶手有着密切关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对此人至今没查来历和信息。

    三、马波在10月27日,去良乡医院复诊,她另外买了一个U盘,调电子版病历刻了光盘问老板:我的电子版病历一共多少?老板告诉马波电子版病历内存有1g多,曾经给民警拿过的U盘让老板查一下那里的病历究竟存了多少?那老板说100兆,为什么两次调取病例内存差距太大?

    四、马波打12345市长热线无数次查此人的信息,在10月17号下14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电话:19810260806回复她说此人不是刑侦支队的,至今三个多月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办案人没给任何说法!自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此人到底是谁?此人与打人凶手有着什么利益密切关系?这幕后凶手到底是谁?至今没有结果。

    五、在伤情鉴定做手脚,把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病情诊断No:0000871511诊断证明书临床诊断:[1]右胫骨平台及髁间棘骨折。[2]左足第3趾近节趾骨骨折。[3]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4]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5]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6]右膝关节积液。主要严重的伤情隐瞒。

    六、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办案故意拖延时间。

    (1)马波在良乡医院就诊CT核磁报告单伤情明确,为何西罗园派出所办案人张帅警号为042638张帅与借口说良乡医院片子不清楚模糊为由带她去右安门医院与右安门医院CT室私下沟通6分钟,急诊医生不问诊不看她的原始CT、核磁片子及报告单,不写病历,就开螺旋CT单,螺旋CT是拍胸内脏腹器官,报告单结果: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像,右腿膝关平行撕脱骨折可能。

    (2)西罗园派出所办案人张帅与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私下交易29天出结果,依据右安门CT造假报告单做结论:其所受损主要为双足,软组织挫伤左脚第三趾骨节骨折,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3)为什么良乡医院报告单:右胫骨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积液,严重损伤情不作判断依据?

    (4)盛唐鉴定中心秦志东说未见明确新鲜骨折征象,关节腔内未见明显积液征象,马波被打后双腿同时受伤骨折,膝关节肿胀很严重疼痛难忍,为什么左脚脚趾可以鉴定,右膝关节严重损伤判为不是新鲜骨折?

    七、为什么北京市公安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三个多月以伤情鉴定为由对打人凶手不抓?

    (1)良乡医院与博爱医院核磁报告伤情一致;

    (2)良乡医院住院病历伤情很清楚;

    (3)右安门医院明显造假,CT报告医生与审核医生一人制做;

    (4)盛唐鉴定中心伤情鉴定造假结果轻微伤。

    (5)2023年11月1日,马波在永泰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做第2次伤情鉴定,有种种原因干涉52天终于做出来伤情鉴定左脚脚趾轻微伤,右膝关节轻伤一级最终结果!

    八、马波被无故恶意殴打伤情良乡医院报告诊断明确,国家规定伤情比较复杂鉴定时间最多7个工作日,为什么她的两次鉴定,需要三个多月时间?

    (1)西罗园派出所干涉司法鉴定结果!

    (2)让刑事犯罪人漏罪转为治安不了了之。

    (3)治安也没做政治处罚,让有罪人逍遥法外。

    (4)是否给犯罪人时间转移财产?

    (5)西罗园派出所办案程序违法。

    受害者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福建访民继续追问叶钟死亡真相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3日消息】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访民叶钟离奇死亡事件出现了最新进程,传出消息称,家属李美英确认叶钟是被刑讯逼供打死的。福建访民继续追问叶钟事件真相。

    李美称:叶钟是于2023年9月20日被刑讯逼供打死的。目前福州警方为了掩盖消息正在福州访民圈严查报导外网消息。对多位上访的公民半夜搜查住处,查看他们手机的聊天记录,要求他们停止对叶钟非正常死亡事件继续关注。

    叶钟于2023年9月12日“福州鞭炮案”五周年纪念日午餐时被福州警方带走强迫失踪,之后他身患白血病的妻子李美英于9月19日也失去联系。两个电话一个关机一个呼叫转移,无人知道她的下落。当地公民到叶钟家探望却无人回应,报警后警方不仅不出警,还口出恶言恐吓威胁。

    2023年10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信访处一值班领导说,叶钟突发心梗疾病已死亡。至2023年10月22日,是叶钟死讯传出的第7天,其妻李美英目前仍旧下落不明,失踪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据悉,叶钟因祖宅被强拆走上维权道路,2016年曾被关进精神病院。2022年5月,其控告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当局私设黑监狱非法羁押维权公民。叶钟曾网上公告不会自杀,“如有三长两短,就是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政府、派出所把我灭掉了”。

    福州晋安区鼓山镇党委书记陈乃胜长期非法羁押叶钟,相关情况有李美英控告信为证:“陈乃胜任晋安区鼓山镇书记以来,利用职权之便利,曾经强制把我丈夫叶钟送精神病院、长期非法拘禁叶钟,国家严令禁止拦访截访,对抗中央。2023年5月18日、19日、20日被非法拘禁家里,用长长铁链反锁在铁栏杆上,被十几名闻讯赶来的访民强制打开后,乘电梯准备去派出所报案,刚走出电梯,就被陈乃胜派来的黑社会人员7、8个土匪非法绑架到汽车里,之后下落不明。其妻李美英向福建省纪委监察委举报,要求彻查此案,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2023年7月9日晚上,由福建访民群的访友从晋安区鼓山镇的锦江宾馆黑监狱营救出来后,叶钟随后向中共中央纪委投诉举报福州市市长吴贤德不作为,纵容下属晋安区区委书记林涛等多次对依法维权公民实施抢劫、绑架、私设黑监狱非法拘禁。不久之后,叶钟被抓、死亡、亲属被强制失踪。

    2023年10月19日,十几名位公民自发联署签名,要求福州市鼓山派出所就叶钟事件给予答复,并共同追问:叶钟究竟是死是活?要求鼓山派出所依法作出答复,以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

    无独有偶,针对叶钟事件,网友又回忆其福州另一惨死公民林天明。2022年6月28日,林天明到福建省信访局上访后遭暴打、截访车碾死。当局将遗孀林珠妹和儿子软禁在家,逼迫签字谅解书:我们可以搞死你丈夫,也可以搞死你儿子!

    网友追问:叶钟死亡真相何在?遗孀李美英为何人间蒸发?福州年年人命血案,又要不了了之?!

    有网友收集了近年来莫名死去的抗争者名单如下:
    孙文广 黑监狱
    王美余 看守所
    郭宏伟 监狱
    董建彪 监狱
    毛黎惠 黑监狱
    叶钟 黑监狱

  • 吉林郭宏伟死亡真相追踪

    【民生观察2023年9月18日消息】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吉林省公主岭新生监狱及驻監检查官四人来吉林省四平市与郭洪伟的父母及妹妹郭宏英见面。由于郭洪伟自2020年11月26日调入吉林省公主岭新生监狱以来一直不允许家属会见,郭洪伟父母多次前往公主岭新生监狱要求探视其儿子郭洪伟均被吉林省公主岭新生监狱没有任何理由的拒之门外!不允许会见!只让郭洪伟给80多岁年迈的父母打了一次3分钟左右的亲情电话!

    因此,郭洪伟家属对于郭洪伟的离奇死亡存有诸多疑点!公主岭新生监狱及其驻监检察官无视郭洪伟父母及其妹妹、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自始至终以口头及其书面递交的一直强烈要求调取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的郭洪伟病历档案及查看复制郭洪伟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4月9日在吉林省公主岭新生监狱的所有录像以还原事实真相问题。

    对自始至终郭洪伟父母及其妹妹向其提出的郭洪伟在吉林省公主岭新生监狱被服刑期间郭洪伟父母多次前往公主岭监狱探视儿子郭洪伟均被挡在门外无任何理由的回绝问题、不允许依规拨打亲情电话问题不予答复等诸多异象,对于郭洪伟的离奇死亡家属持有诸多怀!如果不出示录像难以还原事实真相!他们却答非所问,只谈要做解剖鉴定。这是家属难以接受的!种种迹象,不得不问:他们不对家属出示录像及病历档案到底想掩盖什么?。

    吉林四平当局急于要做尸检,目前郭宏伟家人没有同意尸检,也没有代理律师在尸检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尸检报告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吉林四平急于尸检鉴定,这样急于制造错案中的错案,当局还说郭宏伟家人聘请的律师谢燕益没有执照不符合法律代理资格等等,宪法规定公民有权利聘请任何公民做代理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吉林四平当局为何如此猖狂地用威胁、诱惑等方式逼迫郭宏伟家人接受尸检,在没有律师监督的情况下尸检鉴定是绝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郭宏伟一家三人入狱案件起因情况如下简介。

    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英被吉林四平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判刑五年,郭宏英五年刑满释放出狱后继续寻找哥哥郭宏伟死亡真相处处碰壁遭到刁难。

    郭宏伟吉林区平人,因为举报官员遭到打击报复道而入狱判刑5年,出狱后再次维权上访2016年3月与母亲在当地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到北京,一起回来后与母亲直接送看守所被依寻衅兹事罪,敲诈勒索罪入狱,郭宏伟被构陷枉法判刑十三年,母亲被构陷判刑六年,郭宏伟入狱后在监试受到酷刑虐待,在狱六年后在2021年4月9上午10点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7岁。

    郭宏伟死亡后受到各界朋友的关注,人权律师谢燕益前往吉林四平为郭宏伟死亡案件人的代理,在吉林四平郭宏伟家整理材料时却遭到吉林四平与北京警察的绑架与抄家,将所有郭宏伟案件的证据与相关材料都抄走了,导致郭宏伟死亡案件无法进行,至今为止郭宏伟死亡案件没有得到真相大白与答复意见。

    2023年2月1日郭宏英出狱回家两天后才得知哥哥死亡事实。郭宏英悲痛万分几乎奔溃无法接受。

    2023年2月21日出狱20天的郭宏英到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阅郭宏伟案件卷宗,遭到拒绝,郭宏英十天前去过一次,让找律师才给调阅,因大门紧闭,无法见到法官面,无奈返回。

    郭宏英到吉林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找档案室要求调取复制已经结案归档的卷宗,被告知需经办案法官同意。联系到办案法官,被告知当事人不能调阅卷宗,可以通过律师办理。

    电话联系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人员投诉,回答这件事需找督查,电话联系到督查,督查说办案法官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能通过律师才能阅卷。郭宏英说:有依据当事人有调阅知情权,并把相关依据电话念给他听,因为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不让进,只能在他们贴在后门上的电话号码电话联系他们,《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办[2005]415号。他查后说这个函是最高院发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里是吉林省四平市,不适合这里。郭宏英说您的意思中国的法律不是统一的吗?吉林省四平市可以自定标准。又说:那你再联系办案法官吧。

    无奈郭宏英只好到吉林四平市信访局投诉其乱作为,被告知,司法方面的事情需要找相关司法机关,到四平市纪检监察反映,又被搪塞。这一天就这样过去。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许,郭宏英再次到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信访政务大厅见到了四平市人民法院负责接访的陈姓工作人员,反映了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允许当事人调阅复印已经结案归档的卷宗情况,陈姓信访接待人员表示,这不是他受理接访的范围。

    郭宏英说给您看一下最高院的回函,您再决定能否受理,如果您还是认为我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我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因为谁的时间都是宝贵的,郭宏英随即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办【2005】415号出示给陈姓接待人员。他看后说上面说可以查阅,没说可以复印。郭宏英说查阅本身就包括复印。他还是坚持说这不是他接访的范围,让找他们本院的办公室。郭宏英问他:那您告诉我您的受理范围是什么?他回答:涉及到法院判决方面的问题。郭宏英说:正因为判决错误才要求复印卷宗。那我就关于判决方面的问题跟您反映,让我出示证件并提供的裁判文书的案号(2019)吉03刑终129号,他记录后跟我要裁判文书,郭宏英说这个我没带来,他说没看裁判文书怎么谈?郭宏英再问,您一定要这个裁判文书是什么概念?他说:我看看裁判文书你符合不符合再审条件,如果真有问题,可以申诉。郭宏英说您的意思您看裁判文书后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那就是申诉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说,那不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行为,玩忽职守渎职。

    郭宏英在出狱前十几天把自己在监狱写的申诉材料上交监狱狱警,等审阅后出狱带出来,结果在出狱不让郭宏英带,说要审核,要她20天后再去监狱取,郭宏英等到20天后提前联系监狱,回答是不给她,

    郭宏英在2023年2月1日出狱时要将在狱中写的申诉等材料带走,按照监区队长指示,于2023年1月16日提前将材料交给监区接受检查,在出监前几日,狱政科警官告诉郭宏英,按照规定要带出的东西需经严格检查、请示后才可以给郭宏英,由于材料过多,出监时不能让郭宏英带走,郭宏英问:那得需要多久?监狱回答:20号以后吧。2023年2月22日按照约定的时间,郭宏英打电话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希望能把材料取回来。被告知:材料不能给。

    郭宏英说;“我拥有自己所有案件材料的权利就这么被扣了?哪条法律规定我拥有自己的材料这些东西可以肆意扣押不归还给本人?”郭宏英认为这是故意扣押、刁难阻扰她继续申诉的权力。

    郭宏英出狱后一直被当地维稳,外出办事都是由警察国宝等陪同。郭宏英2023年2月1日出狱到现在一直在为追踪哥哥郭宏伟的死亡真相奔波劳碌中,父母都是近90岁的老人,身体原因出门不便,郭宏英为追踪哥哥的死亡真相,决不放弃绝不会妥协。必要死亡真相,酷刑施暴者,制造冤假错案的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都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郭宏伟代理律师谢燕益遭绑架抄走材料后,郭宏伟父亲郭阴起多次到派出所报案不予立案,也不予给答复意见!

    郭宏伟一家的冤假错案,导致一家三口入狱,郭宏伟被迫害在监狱死亡,目前申诉困难处处碰壁。

    本网将继续关注郭宏英后续追踪哥哥郭宏伟死亡真相的情况。


  • 吉林郭宏英刑满出狱寻找哥哥死亡真相

    【民生观察2023年2月25日消息】吉林四平人权捍卫者郭宏英被吉林四平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判刑五年,郭宏英五年刑满释放出狱后继续寻找哥哥郭宏伟死亡真相,处处碰壁遭到刁难。

    郭宏伟吉林区平人,因为举报官员遭到打击报复道而入狱判刑3年,出狱后再次维权上访2016年3月与母亲在当地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到北京,一起回来后与母亲直接送看守所被依寻衅兹事罪,敲诈勒索罪入狱,郭宏伟判刑十三年,母亲判刑六年,郭宏伟入狱后在监试受到酷刑虐待,在狱六年后在2021年4月9上午10点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7岁。

    郭宏伟死亡后受到各界朋友的关注,人权律师谢燕益前往吉林四平为郭宏伟死亡案件人的代理,在吉林四平郭宏伟家整理材料时却遭到吉林四平与北京警察的绑架与抄家,将所有郭宏伟案件的证据与相关材料都抄走了,导致郭宏伟死亡案件无法进行,至今为止郭宏伟死亡案件没有得到真相大白与答复意见。

    2023年2月1日郭宏英出狱回家两天后才得知哥哥死亡事实。郭宏英悲痛万分几乎奔溃无法接受。

    2023年2月21日出狱20天的郭宏英到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阅郭宏伟案件卷宗,遭到拒绝,郭宏英十天前去过一次,让找律师才给调阅,因大门紧闭,无法见到法官面,无奈返回。

    郭宏英到吉林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找档案室要求调取复制已经结案归档的卷宗,被告知需经办案法官同意。联系到办案法官,被告知当事人不能调阅卷宗,可以通过律师办理。

    电话联系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人员投诉,回答这件事需找督查,电话联系到督查,督查说办案法官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能通过律师才能阅卷。郭宏英说:有依据当事人有调阅知情权,并把相关依据电话念给他听,因为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不让进,只能在他们贴在后门上的电话号码电话联系他们,《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办[2005]415号。他查后说这个函是最高院发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里是吉林省四平市,不适合这里。郭宏英说您的意思中国的法律不是统一的吗?吉林省四平市可以自定标准。又说:那你再联系办案法官吧。

    无奈郭宏英只好到吉林四平市信访局投诉其乱作为,被告知,司法方面的事情需要找相关司法机关,到四平市纪检监察反映,又被搪塞。这一天就这样过去。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许,郭宏英再次到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信访政务大厅见到了四平市人民法院负责接访的陈姓工作人员,反映了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允许当事人调阅复印已经结案归档的卷宗情况,陈姓信访接待人员表示,这不是他受理接访的范围。

    郭宏英说给您看一下最高院的回函,您再决定能否受理,如果您还是认为我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我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因为谁的时间都是宝贵的,郭宏英随即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办【2005】415号出示给陈姓接待人员。他看后说上面说可以查阅,没说可以复印。郭宏英说查阅本身就包括复印。他还是坚持说这不是他接访的范围,让找他们本院的办公室。郭宏英问他:那您告诉我您的受理范围是什么?他回答:涉及到法院判决方面的问题。郭宏英说:正因为判决错误才要求复印卷宗。那我就关于判决方面的问题跟您反映,让我出示证件并提供的裁判文书的案号(2019)吉03刑终129号,他记录后跟我要裁判文书,郭宏英说这个我没带来,他说没看裁判文书怎么谈?郭宏英再问,您一定要这个裁判文书是什么概念?他说:我看看裁判文书你符合不符合再审条件,如果真有问题,可以申诉。郭宏英说您的意思您看裁判文书后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那就是申诉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说,那不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行为,玩忽职守渎职。

    郭宏英在出狱前十几天把自己在监狱写的申诉材料上交监狱狱警,等审阅后出狱带出来,结果在出狱不让郭宏英带,说要审核,要她20天后再去监狱取,郭宏英等到20天后提前联系监狱,回答是不给她,

    郭宏英在2023年2月1日出狱时要将在狱中写的申诉等材料带走,按照监区队长指示,于2023年1月16日提前将材料交给监区接受检查,在出监前几日,狱政科警官告诉郭宏英,按照规定要带出的东西需经严格检查、请示后才可以给郭宏英,由于材料过多,出监时不能让郭宏英带走,郭宏英问:那得需要多久?监狱回答:20号以后吧。2023年2月22日按照约定的时间,郭宏英打电话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希望明后天能把材料取回来。被告知:材料不能给。

    “我拥有所有权的的东西就这么被扣了?哪条规定我拥有所有权的东西可以肆意扣留?”郭宏英认为这是故意扣押、刁难阻扰她继续申诉的权力。

    郭宏英出狱后一直被当地维稳,外出办事都是由警察国宝等陪同。

    郭宏伟代理律师谢燕益遭绑架抄走材料后,郭宏伟父亲郭阴起多次到派出所报案不予立案,也不予给答复意见!

    郭宏伟一家的冤假错案,导致一家三口入狱,郭宏伟被迫害在监狱死亡,目前申诉困难处处碰壁。

    本网将继续关注郭宏英寻找哥哥郭宏伟死亡真相的情况。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年7月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年7月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年7月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案“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年7月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月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在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有”,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年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月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月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年7月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年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年7月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年7月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年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月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月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年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和“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年8月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月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月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年4月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月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年11月25日,北京

  • 709特大事件真相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世锋,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刑法学博士,震惊世界的709事件直接、主要的受迫害者。

    由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法治、人权政治团伙制造的这起震惊世界的709事件,虽然操纵该案的傅孙两人被判处终身监禁,但傅孙政治团伙的骨干分子以及其他积极支持者还在政法队伍中掌握司法权力,继续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不彻底铲除这个政治团伙,宪法和人权就不可能得到维护,人类共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就会被继续肆意践踏。

    所以铲除傅孙政治团伙所有成员并肃清其流毒,乃是我等法律从业人员捍卫宪法,维护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也是所有捍卫人权与正义的人们的期望。

    一、709事件的发生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从201579日凌晨开始,陆续抓走了北京律师王宇、周世锋(锋锐所主任)、王全璋、黄力群、谢远东、李姝云、刘四新、谢燕益、李和平,还有公民包龙军、王方、高月、赵威、宗教人士胡石根以及广州律师隋牧青、湖南律师谢阳、广西律师陈泰和。在此之前已被抓的还有北京律师刘建军、公民吴淦、翟岩民等20人。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和阻挠亲属、民众提出质疑,从2015710日起数日内,专案组分别对全国各地近千人强制谈话、违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警告他们不要介入这起案件,禁止发文、转帖、评论。同时威胁被羁押人:你们聘请哪个律师,我们就抓哪个律师。事实也是如此,当我们提出聘请律师后,被聘请的律师要么受到威胁,要么被抓捕,要么被吊销律师证。在傅孙团伙操纵下,2015711日到18日,国内多家官方媒体根据公安部指示,用警方提供的材料对我和锋锐所进行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报道,在央视等媒体上对我和锋锐所、刘四新、王宇进行文革式游街公审。全国的律师和大批公民联合签名,对傅政华、孙力军团伙体系和官方媒体记者予以控告,这些控告信均石沉大海。

    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明目张胆违反宪法精神,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破坏中国司法声誉的恶劣行径在国际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政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都持续多年关注709案,直到我2022924日刑满释放,媒体将我出狱的照片和同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傅政华的照片放在一起,标题是《709主犯周世锋出狱回家  傅政华被指蓄意制造假案遭报应》。709事件影响至今,是世界历史上特别重大、特别恶劣的政治、法律、人权事件。

    傅孙两人虽然得以法办,但这两人的余党却还掌握司法权力,继续假借法律的名义为非作恶,践踏宪法和基本的人权。本人和其他709事件受迫害者多次向多部门控告这个反宪法反人权团伙,但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合法回复。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维护宪法人权的仁人志士仍被以法律的名义非法关押。所谓的709专案组,实则是践踏宪法人权的傅孙团伙,其余党依然非法扣押受害者大量的财产,非法阻挠受迫害者控告申诉。即使在中共中央于2021年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这个庞大的政治团伙还在继续违抗中央精神,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国共产党二十大以后,傅政华孙力军的反宪法、法治、人权团伙也完全没有收敛的迹象。

    二、709事件的原因

    709是傅孙政治团伙代表的黑暗邪恶势力对我、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所代表的光明正义力量进行的野蛮、惨无人性的血腥迫害,其具体原因概述如下:

    (一)我成功为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辩护,遭到傅孙团伙的迫害

    201579日夜近11点,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看守所9个月的德国时代周报记者助理张淼被无罪释放。我作为张淼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张淼关在黑监狱一个多月,其中有三天四夜不让张淼睡觉,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和酷刑,是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于是,在张淼被释放几个小时后,710号早上,我和当事人及亲友在宋庄7天酒店休息,我的房门被踹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被戴上黑头套、反手铐住、用胶条粘住嘴、用衣服蒙头被带到了非法设立的黑监狱。律师和当事人以及亲友还没有分开,就将律师非法绑架走,这是对宪法和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的公然亵渎,也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践踏,对德国、欧盟乃至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公然侮辱和挑衅。

    我作为律师为当事人张淼成功辩护,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却因此被傅孙记恨,是他们制造709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秘密关押的单人房间,他们对我使用酷刑,反复调查是谁委托我代理张淼案件,代理费多少,还调取了所有锋锐律师所留在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检察机关的公函、委托书。他们公开说(有不间断视频为证):你不要命了,还亲自代理张淼的案件要不是时代周报张淼案件也不会整你和锋锐所,也不会有709案。公安反复审问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德国人,如德国驻华使馆的一秘安淑娜,时代周报安可馨、南德意志报记者凯等。傅孙团伙企图从中找出所谓的案件线索,最终一无所获。过了一段时间,办案人员说:你们的案件对你们有利了,总理访问德国,给德国啤酒做了广告,并且还买了德国的修路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者,对人权高度重视,时代周报张淼的被捕在德国、欧盟、美国引起极大关注。当张淼被无罪释放后,关注张淼案的民众喜悦还没持续一晚,作为张淼的律师被捕,爆发709案,震惊了全世界。

    不惧傅孙团伙的威胁,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尊严,用高水平的辩护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是我作为律师的荣耀。对世界而言,德国时代周报张淼案的胜诉是律师运用法律对人权信念的守护和正义的胜利,维护了中国宪法法律的尊严,树立了中国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然而,如此有广泛国内外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却被傅孙团伙玷污了。傅孙团伙制造的709案引起全世界持续多年的强烈关注,给中国的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傅政华孙力军团伙实施的709案不仅使我个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还使几百名律师、公民和亲人分离,常年被跟踪骚扰,失去工作和正常生活。

    (二)傅孙团伙制造709案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和锋锐所多年来秉持着善良、宽厚、同情和正义的人道信念,承担社会责任,扶危济困,代理了一系列人权案件。

    1、多年以来,我代表锋锐所接纳了被打压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律师。这些人皆是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者。我的这个行为引起傅孙团伙的不满。锋锐律师所先后接纳了公民吴淦、杜导斌、张耀杰、律师刘晓原、王全璋、程海、王宇、李昱涵、刘四新博士后等等一大批社会知名贤达,为这些人提供生存和工作机会,使他们可以继续实现捍卫人权和正义的理想。这成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状之一。

    2、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很多访民伸冤、法轮功和其他知名人士的案件,被傅孙团伙攻击为炒作热点事件。锋锐所从成立开始,到709案件爆发的2007-2015年间,代理了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维权事件:三鹿毒奶粉案、黑龙江建三江非法培训基地(又称黑监狱)的撤销,还有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叶红霞案、天理案、朱承志案、冀中星案、杨佳案、艾未未案、伊利哈木案、吴祚来案、夏业良案、铁流案等等。这些案件全部是当事人听闻锋锐大名,依法委托我所律师代理的,被傅孙团伙作为我和锋锐所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709专案中,专案组对我代理的案件肆意歪曲,用威胁、抓捕我当事人的手段,企图让他们陷害我,但是都被我的当事人拒绝。

    2015年春节前三天,当国人不远万里赶回家过年时,我到数千公里外的福建莆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春节假期里大年初五我到山东冠县,为了第二天第一时间能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种律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被709专案组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反复调查,并多次跑到莆田、冠县,企图劝当事人诬告我。莆田当事人说:周律师这么敬业,业务又很专业,没法告。冠县当事人说:周律师不需要看材料,发表半个小时的辩护意见,旁听群众不顾法警阻拦,自发热烈鼓掌12次。还在法庭外用三分钟时间化解了一场群众间的冲突,确实没法告人家。

    201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将他们认为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罪的民工从广州抓到鄂尔多斯看守所,公安拿着打印好的讯问笔录强迫所谓的嫌疑人签字,威胁道:不签字,就把你们扔到沙漠活埋。检察官在起诉前,到看守所问他们,警察是否有逼供,回答,结果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上写成没有

    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对这项证据的质疑。检察官听了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气急败坏道:不能判缓刑。当事人都是农民工,其中一位女士家里还有几个月大吃奶的宝宝,都被判了实刑。法院判处的罚金等值于当事人被扣押的财产。检察院起诉阶段,检察官非法阻拦律师介入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在庭审结束后签字时说,要就以上检方的非法行为提起控告。我被抓后央视说我闹法庭。专案组说我在法庭上态度不好,颠覆国家政权。

    2014年我用几个小时时间为广东农民工群体讨回了多年未能讨回的五千万工资。专案组跑到广东中山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调查我是否在谈判过程中和欠薪方鄂尔多斯集团拍了桌子,如果拍了桌子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结果我没有拍桌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专案组为了阻止我收律师费,就将当事人从中山抓捕到鄂尔多斯看守所,时间长达近一年。致使当事人原本要给我律师费,在我出狱后隐身,不接我的电话。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在我释放后继续非法扣押我的代理合同,使我不能行使追索代理费的权利。

    专案组沿用他们惯用的伎俩,找一些女性强制谈话、扣留,企图让她们指证和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都被她们坚决否认,严辞拒绝。现在这些女性要对专案组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2015我作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律师代表在北京军区招待所开律师代表大会,在该处有过住房登记。专案组用他们龌龊的心理,猜测我进行不正当男女活动,于是让一个孙姓女人诬告我强奸,我马上写了刑事控告状,控告他们构成诬告陷害罪,交给专案组。专案组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大声说:不得不说,全是假的。但是专案组没有追究诬告者的刑事责任,这一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专案组公开说:你面对的(专案组)都是流氓。有民警说:你觉得专案组缺少什么?我说:缺少人性。该民警回答:对!

    3、锋锐所一直关注并参与、支持重大社会事件的合理合法解决,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共存、和谐共生。如锋锐所作为顾问团参与了聂树斌案件的申诉;吴淦曝光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视频,使得央视的谎言破产;江西方春平四人被判死缓,服刑14年后被无罪释放。这被傅孙团伙污蔑为颠覆国家政权。

    4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我刚成立锋锐所不久,各处都需要钱,但是毫不含糊捐款给灾区民众,是律师中捐款数额最多的。锋锐所和我无偿为很多访民和经济困难者长期提供法律和经济帮助,每年春节给素不相识的被迫害者寄钱或送钱。我于2014年决定个人出资八百万元人民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受迫害家属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者。

    我在公共场合见过某坐轮椅的女士,强烈的同情心使我给她转了两次款,这件事被专案组调查很长时间。这在任何社会里都被视为善良之举,却引起傅孙团伙对我的嫉恨,试图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三)709事件是傅孙团伙对我和锋锐律师所为维护公民权益、宪法尊严、推翻冤案、举报司法局的不法行为进行的报复。

    1、吴淦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抗议法院长期不许律师依法复印卷宗。

    早在2002年,江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件。经过几次审判,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名被告人多年申诉,但律师们却在法院的阻挠下始终不能依法复印案件卷宗。20155月,律师们已连续10多天在江西省高级法院门口举牌,要求复印卷宗仍然没被允许。18号律师们在江西省高院门口已经举牌14天,吴淦到江西省高院门口支持律师们,举牌要求省高院允许律师复印卷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认为吴淦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淦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早前吴淦在黑龙江庆安事件中,曝光了徐纯合被铁警枪杀的真相,使得央视原来播出的徐纯合枪击案饱受社会谴责。行政拘留本是很小的事,但是中央电视台于25号在黄金时段的专题栏目中,对吴淦举牌事件进行特别报道。报道歪曲事实、移花接木、抹黑污蔑吴淦。

    我作为善于洞察社会问题的律师,意识到这起事件一定有不一般的社会背景,隐藏着某些人的政治企图。因为前面提到的公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被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原中央某些领导团伙体系制造的冤假错案。律师和吴淦想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契机,推进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但央媒在傅孙的操纵下,对吴淦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维护正义之举予以歪曲事实的报道,显然是想一箭多雕:一方面包庇原中央某些领导以及当时仍在高位的帮派成员,另一方面打压吴淦和锋锐所。

    526日,锋锐所原央视记者、律师谢远东在微博上写了对央视《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报道的驳斥 一文,抨击央视的报道,认为吴淦的行为属于行使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我在谢远东的评论下面写道:央视的行为割裂了习近平主席辛辛苦苦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央视的报道割裂了中共中央建立的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所谓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这句话将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与傅孙团伙操纵的央视报道划清了界限,将中共中央与这起冤案划清了界限。这也是709特大事件又一根本原因。评论发表的第二天即527日,吴淦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傅孙团伙由此拉开对我和锋锐所及声援我们的律师、仁人志士大规模抓捕的序幕。

    傅孙团伙成员在相关省市和公检法部门的办案人员、相关领导都很清楚,我和锋锐律师事务所是因为维护十八大以后的宪法法治的中共中央精神而被迫害的。

    我于2015710日被非法抓捕后,我对讯问我的北京公安人员说:吴淦抗议不让律师阅卷,卷宗中的江西省四人杀人强奸案是原中央某些领导的帮派体系搞的,很可能是冤假错案。你们不能让现在的领导背这个黑锅,落千古骂名。原领导人已经被抓了,你们为啥趟这浑水?他们说:这个领导不可能被抓。我说:你们了解一下。过了几天,两名公安人员告诉我:我们领导说了,很感谢周世锋给我们提了醒。我们不趟这个浑水,如果那边(指天津公安)非要给周世锋定个什么罪,我们就过去(交涉)。所以后来央媒709案件的歪曲报道中,没有提及吴淦在江西省高院举牌这件事。这个讯问内容不仅两名北京公安办案人员能够证明,他们的直接领导也开会讨论过,能够证明。此外还有不间断视频监控可以证明。

    过了几个月,天津公安机关居然将我在20155月份就吴淦被刑事拘留一事,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建立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富强民主文明中国的观点作为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而天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天津公安这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证据。证明了天津公检法的愚昧和野蛮,公然践踏人权,也证明他们是傅孙团伙的骨干分子,公然和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对着干。

    201612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方春平四名被告人无罪。如果不是吴淦举牌抗争,如果不是我揭穿傅孙团伙的政治企图,该案即使平反,也要拖到若干年后,这将使十八大以后的领导集体和原来的领导层一起背负这个历史罪名。

    2、我和锋锐所署名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对抗十八大后的国家路线方针、继续执行为讨好薄熙来而制定的非法政策,公开发表了《北京市司法局公然与中共中央相对抗》的檄文,并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向律师协会索贿一千万元的犯罪事实。我和锋锐所因此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报复。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阻挠锋锐所通过年检,在锋锐所控告后才作罢。并且阻挠锋锐所在广州和北京顺义区设立分所,致使锋锐所许多律师长时间无法执业。709专案组调查核实了这些事实,不但不追究北京市司法局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刑事责任,以及政治上对十八大以后的中共中央不忠诚的政治责任,还和他们串通起来共同陷害我和锋锐所。

    三、709专案组对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反对他们的法治维护者的迫害手段

    (一)在公安侦查阶段

    1、无任何法律手续,非法抓捕公民。

    2015710日,我还在睡梦中,房门被一阵踹门声踹开,进来几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其中一人自称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说给我戴上手铐、黑头套,用胶条粘住我的嘴,将我绑架到车上。他们将我带到北京看守所门口,喊了几声:将人送到哪里?没人理睬。后来将我带到了一个可能是宾馆的三楼的房间。不久来了两个没穿制服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其中一个上年纪的人在后来的近两个月里负责审问我。三天后,那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人(半年多以后,在他接电话时我得知他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民警刘晓宇),拿来几大摞公安用的各个阶段空白法律文书,在他们抓我时专案组甚至连空白的法律手续都没有。

    北京两个民警和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晓宇,以及其他一起参与抓捕我的民警,还有提供这些法律空白文书的人,都有义务交代这一重大犯罪问题。笔迹鉴定、文书上公章和上面所书写内容的时间不同,可以鉴定出来。其他被拘留、拘禁、监视居住、搜查、调查、执行逮捕等等,全部是空白的法律文书。

    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强调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如此公然践踏宪法法律,对抗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对侵犯人权而又证据确凿的犯罪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

    2、暴力威胁加体罚,是实质的酷刑。办案人员多次对我辱骂恐吓:周世锋,我要剥了你的皮!他们还在地上划定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小方块,强迫我每天在这个小方块里坐九个半小时,经常深夜来审讯我。我不知道每天睡了没有,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实在没有力气,我只能将声音降到最低,以此节省体能。

    3、我被关在黑监狱。被关在什么地方,不仅我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不知道,我本人也不知道,甚至出具非法空白文书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相关负责人也不知道,负责监督公安的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也不知道,因为这里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就是一处黑监狱。我被转到天津这个不知名的黑监狱后,办案的施姓公安人员抱怨说:找一间黑屋子,戴上黑头套,想抓谁就抓谁,就是黑监狱。有另一办案人员刘晓宇在场,还有24小时高清摄像可以作为证据。

    4、非法剥夺我们请律师的权利和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依法为我们声援、辩护的律师受到了傅孙团伙系统性的迫害。在黑监狱,我先是被威胁要争取好态度,不要请律师。同时家属请的律师也受到威胁,不允许他们代理709案件。李姝云在被羁押期间提出聘请本所的刘晓原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案人员说,你请谁代理,我们就抓谁。他们也拒绝向亲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这是侵犯亲属的知情权,剥夺被羁押人依法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

    2015710日几天后,王宇、李和平、刘四新、高月等被羁押人的辩护律师赶到北京、天津两地,查找709具体办案机关,要求依法会见被羁押人。公安人员都说不知道。刘书庆等辩护律师想会见李和平,被警察阻拦。杨金柱律师接受委托为我辩护,但被公安人员围堵在家,杨以死相拼才得以前往天津。到了天津,办案人员阻挡杨金柱律师会见我,杨律师在天津市检察院门口用翻筋斗、摔律师证的行为表示抗议。我家属聘请的另一律师王少光也被非法阻止会见我。我本人多次提出要求聘请律师,数月以后允许我写书面委托书,但一个月后告诉我,不批准我聘请律师。

    我被逮捕后,办案人员说给你们每人都指派了律师,我感到无比愤怒。但为了将我的情况反馈给锋锐所以及不知我任何消息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我不能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只得与他们指派的律师签了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协议。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再签署任何委托律师协议。20164月,我强烈要求更换他们指派的律师。51号,办案人员刘晓宇和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到看守所,说不能更换律师。我仍然强烈抗争。到64日那两个人再次为此事来看守所,拒绝了我的要求。开庭前三天,办案人员刘晓宇和施姓警察在看守所黄所长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将他们打印好的律师委托说明塞给我,硬让我签字。即使到了监狱,负责监管我的原十监区副监区长任毅说,只要我在给家人的信中提出委托律师为我申诉一事,他就不给我寄信。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多律师因为代理、声援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甚至被抓捕、判刑。律师申请复议,司法部不受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许多律师还被非法关押。傅孙团伙仍然十分猖獗,仍在假借法律的名义践踏宪法法律,公然与国家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相对抗。

    5、天津公安制造伪证。审讯过程中,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天津公安自己编出讯问我的笔录。还将其他人发的微博言论说是我说的。他们不仅知道不是我说的,也知道我没看过。

    62015年我响应中央关于政法委不干预个案的决定,批评保定某政法委领导非法干预个案。这个行为被专案组污蔑为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我批评满城县法院法官非法超期办案的行为,攻击为丑化法官形象。将我对当时法院案件管辖制度提出的合理看法,污蔑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

    7709专案组把原始录音的一句话篡改成文字,作为指控我的核心证据。整个709特大案件中给所有人定罪就只有这一个核心证据。这个证据也是709之后,傅孙团伙野蛮迫害声援709社会各界人士的依据。虽然这个文字的核心证据是被他们篡改的,但他们改变不了原始录音。这句话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篡改这个重要证据的?

    在我被非法抓捕后,办案人员多次问我,20152月在土家菜馆聚餐时每个人都说了什么话。我说时间久了我确实想不起来。他们就拿出写好的文字让我看。我看后没有认可。刘晓宇就伪造了给我定罪的唯一重要证据——讯问笔录,这些讯问笔录是在我没有说一个字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的,然后念给我,我只能照着他们编造的和事实完全相反的讯问笔录写出我的认识。这样,一个完整的假证据链条就形成了。但原始录音他们改不掉。我们聚餐时的原始录音内容和笔录完全相反。

    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国民党被打到台湾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的文章,在聚餐时我提到这篇文章。我当时说的是:国民党就分化了。原始录音中这句国民党就分化了被刘晓宇等人在讯问笔录中改成中国共产党就分化了。这句被篡改的文字成了他们给我和其他709案人员定罪的唯一证据。

    这就是709事件中我和锋锐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被判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唯一核心证据,而这个核心证据是伪造的!

    8、将普通的聚餐聊天编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聚餐中几个普通朋友同事之间聊天,事后也没有任何联络。正是傅孙反宪法、反法治、反人类团伙将这次土家菜馆普通聚餐编造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聚餐中我主要说了两个内容:一是计划生育一孩化的政策,国家应该调整,否则将给个人、家庭、国家带来很多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拨那么多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但是这些钱到了基层却成了唐僧肉。要申请信息公开,监督这些资金的去处。

    9、天津公安办案人员假冒其他警察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两个办案民警是假的。因为他们每次都是让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后,将讯问笔录收回他们再签字。为稳住他们,我没有吭声。一直到我被抓以后十个月,已经有了上百份讯问笔录,这些证据他们再也改不了。一次他们照例让我签字后收回,等他们签字后,我故意说日期写错了,他们惊恐但又无奈,不得不将讯问笔录拿给我,让我修改。这时我的怀疑得到了肯定印证,讯问笔录上面签的民警名字和工作单位全是假的。之所以假冒别的警察和单位名字,是因为他们知道709抓捕、搜查、讯问等各种侦查权的行使都是绝对非法的,怕日后国内外追究他们侵犯人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警察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无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朝鲜。

    10、天津市709专案组对本案的管辖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傅孙行使特殊权利直接操控的结果。天津公检法对本案根本没有管辖权。在非法抓捕我们后,傅孙团伙高层为这个专案组补发了一个《公安部关于对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说明》,公然为天津专案组的非法行为背书。这是傅孙高层和天津专案组相互勾连的证据。同时,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也用同样手段,获得了非法的案件管辖权。

    (二)在公诉阶段公诉人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公然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

    11、编造讯问笔录。公诉人竟然在我没有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编造讯问笔录,当我刚要修改几个字,他们就强行夺走,不容许修改。

    12、剥夺我的控告权。我控告公安机关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就给我戴上重刑具。我向公诉人提出由他们记录或允许我写控告材料,都被拒绝。

    13、开庭前逼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在法庭上说话。开庭前两天夜里,公诉人宫宁和盛国文非法进入看守所,逼迫我将土家菜馆普通的聚餐说成是反体制的会议。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问我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聚会,我说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是反体制的聚会。法院判决书又写成了是颠覆国家政权的会议

    14、故意歪曲事实,将聚餐上有职工代表想请我派律师帮助下岗职工维权污蔑为策划劳工运动。

    (三)在审判阶段不仅审判人员而且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均严重践踏宪法法律。执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制造709惊天大案,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抹黑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形象。

    15、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构成犯罪,但为了政治团伙的利益,专案组公然违抗宪法法律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示。公安人员施某和刘晓宇都对我说过:这个案件所有研究了卷宗材料的人都说你们不构成任何犯罪。国家主席习近平习两次做了批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一律从宽处理。意思明确,要求放人。但我们感觉,我们的领导就是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着干。证据证明他们所说的我们的领导就是孙力军和傅政华及其在政法战线领导位置上的同伙。

    16、没有开庭审判人员就逼迫我认罪。开庭前,审判人员威胁我:丢掉幻想,认罪。光明网官方说了,你是构成犯罪的。

    17、对核心证据故意不写被告人质证的意见。法庭质证过程中,我对被篡改的录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时说:一切以原始录音为准。法庭审判人员大为惊恐,他们知道按照原始录音,709事件任何人都不构成犯罪。于是在判决书中故意不写我对该核心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法庭庭审的公开视频,是他们改不掉的,可以看到我的质证。

    18、剥夺我的法庭最后陈述权。开庭前,公安人员刘晓宇和施某在所长黄某的带领下,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法庭最后陈述上签字。公安人员将他们自己写的最后陈述交给法庭。审判人员看我不按照这个伪造的最后陈述发言,气急败坏,直接剥夺了我的最后陈述权。

    19、剥夺我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法定权利,法院为了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为我制作了一份伪判决送达书判决书送达回执。正式送达文书上有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这个栏目,并且必须有送达笔录。但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为了非法剥夺我的上诉权,专门制作一个伪送达文书,上面没有是否上诉这个栏目,也没有做送达笔录。出狱后我才知道,在我审判后,央视报道中说周世锋认罪了,并且放弃了上诉,这与事实完全不相符。

    20、公安和检察机关将律师正常的代理案件,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污蔑为对抗国家机关、抹黑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了几起公安、检察机关颠倒黑白、污蔑律师代理案件的正当合法行为的事例,作为我们构成犯罪的证据。而这只能说明,他们是践踏宪法法律的帮派。

    四、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起践踏宪法法律,冲在第一线制造冤假错案,对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定,对抗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批示。

    21、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但是,周世锋和709案涉案人员的判决却是由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天津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颍、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休息室非法作出的。这是严重践踏宪法的恶劣行为。

    22、未审先判、假审判、假法庭。

    201684日,在开庭过程中,法庭短暂休庭。在临时休息室,张亮、李颖、边学文一起和我商量判七年是否可以,说判几年和我没有关系,只是个数字,判了以后在狱中走个过场,然后特殊假释就出去了。最后他们三个人商定判我七年徒刑。就这样,在休息室而不是在法庭,由这三个人而不是法庭审判人员给我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七年徒刑。

    就在此前的724日,法院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前(庭前证据交换时间是727日),张亮、边学文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问他们贵姓。他们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你就出来了。这完全是匪气的黑社会说的口气,古代皇帝也不敢说出如此霸道的话,然而却出自天津政法委秘书长之口。

    到了27号证据交换前的五分钟,李颖和边学文又欺骗说:你和家人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你认个罪就可以出去和家人团圆了。证据交换之后法警在把我送往看守所的路上和我说,你怎么这么厉害?!中央领导来人了。这时候傅政华或孙力军应该是一直在现场通过录像观看。我是出狱后通过李和平律师确认的。

    李和平案件在2017425号开庭,28号宣判。在开庭前4天,421号天津政法委领导、法官、检察官、公安等领导多次与他谈判和彩排。主审法官林崑多次和李和平说,你要让步、要弃子,我们没办法,是上级压下来了。在这一天中,法院副院长李颖等709专案组领导多次向里屋的人请示,里面的人前几次都不同意,又经过谈判,达成了法庭审理中要表演的内容。李颖拿着最后的打印稿向里面的人请示。里面的人探出头时,李和平也正向里看,李和平说他看到的就是多次在电视上出现的孙力军。

    这是天津709专案组和孙力军、傅政华互相勾结、共同迫害我和锋锐所,以及其他维权人士的铁证,也是他们共同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铁证。

    五、天津市监狱第十监区也公开站在反法治的一边,积极加入反宪法法治、对抗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天津犯罪集团

    23、把举报材料给被举报人。

    我于2018年写了控告公安办案人员刘晓宇多起严重犯罪的材料,监狱狱警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将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又写了控告709专案组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材料,他们被迫将材料向上级汇报。但他们的上级拒不向相关部门移交材料。将材料退给我后,任毅副监区长甚至不允许我自己将材料寄出,即使在2021年中央主导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们也不允许我提交控告材料。我给了他们材料,他们就非法扣留。我让另一犯人刘松帮忙向纪检信箱投寄,被辛程和孙磊发现,辛和孙就编造理由体罚刘松,时间长达半个月。2021年底,全国监狱轮换巡视,我所在的天津监狱第十监区其他两个分监区都张贴公告,鼓励控告,但是他们不但不在我所在的高戒备分监区张贴这则公告,而且还告诉其他犯人:绝对不能让周世锋和刘松知道。

    事实上,从我一开始控告,天津监狱就开始了对我的打击报复:

    24、非法将我的来往信件扣下。本来狱警任毅说要将信件全部给我,但他们见我控告,就将大部分信件扣下,直到我刑满释放也没给,甚至家人给我的汇款也被多次拒收。

    25、不允许我打亲情电话。平时,犯人每月打一次亲情电话,疫情期间是每月两次,而我是政治犯,又控告709专案组,在监狱的六年的时间里,任毅一次电话也没让我打,辛程只让我打过两次电话。

    26、拒绝依法为我减刑。我得到11张行政票,按规定每张票减刑三个月,考虑到有每次减刑期间的间隔期,应该给我至少减刑两年半,但是一天也没减。

    27、安排杀人、电信诈骗、制造毒品等犯人对我进行人身24小时包夹。任毅和辛程用尽了各种非法手段对我进行虐待,在我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妄想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折磨。其手段和人性之恶劣超出人类底线。

    28、多年不允许我和其他任何犯人说话,甚至长达三年里不让我用笔写字,即使我自己买了笔纸也不能使用。而其他犯人则可以写字画画。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六年的时间里,让我铺的是一床薄如蝉翼的褥子,每天醒来全身疼痛难忍。监区管理方对我进行的各种惨无人性的虐待,罄竹难书。

    29、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在我刑满释放前将我保存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的刑事控告材料非法扣留。

    我刑满释放前两个月,十监区监区长辛程说,他们将我的所有材料交给公安局,具体怎么处理由公安局决定。我提出质疑,因为天津市公安局是傅孙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我控告对象之一,不能将控告材料交给被控告人。但他们还是违法将控告材料给了天津市公安局。到我释放时,天津市公安局拿来一份个人物品返还清单,我发现上面没有监狱交给市公安局的两份《天津出了一个反宪法反人权集团》。我问他们,他们说那是发生在监狱的事,退给监狱了。公安局和监狱双方违反党内法规,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向上级汇报,非法扣留了我的控告材料。我还有很多未履行的合同和其他非常重要的物品被他们继续非法扣押,至今没有返还。造成我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709案情的回顾清楚表明,以我为代表的709事件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遭到了傅政华、孙力军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团伙的系统性迫害。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周世锋/编辑整理:张淼

    20221125日,北京

  • 正义需要真相

    ——就马泮艳揭露“铁链女”遭遇来看

    一切社会的灾难要想求得正义结局,就必需先获得事件真相。人类历史一再证明,真相是一切正义的前提与基础。而求得真相的途径需要无阻碍,无设限,无先入性观点,无任何先定目标的完全公开公正全面的调查,使事件完整无误地呈现于世人目光下。要想达成对事件全面准确暴光,就必须允许各方人员从不同角度予以调查,尤其要充分允许当事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无任何利益牵涉的中立方介入调查。

    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通过网络揭露出来后,引发世界高度关注。但中国官方媒体长达近月都保持沉默,而徐州官方就铁链女事件先后发布了三份说明,但均遭致民间强力质疑,官方说明显示了漏洞百出的本色。这种官媒沉默与官方说明的不可信,证明必须允许在受害人与官方之外的民间独立调查介入,否则就不会有真相。

    伴随着舆论发酵,民间自发起来揭露各种拐卖人口,残害妇女的事件,此起彼伏。这种揭露原本是通向全面充分暴露事件,接近真相的途径。然而,2月18日四川警方传唤曾经被拐卖受残害的妇女马泮艳(方思月)事件,暴露着四川警方畏惧真相,阻止揭开事件真相的企图。

    从马泮艳通过网络公布的传唤证显示,重庆巫山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2月11日向方思月,即马泮艳发了涉嫌诽谤传唤证,要求她于18日17:00前到双龙派出所接受询问。

    巫山六月雪2月17日在微信上留言:我最近为徐州那位可怜的女人说话,也是因为我自己也遭遇过那些遭遇,我是真的很心疼她。我很难过,有感而发。但我真的没想到这么快我就被报复了,我们双龙镇的所长很快就要抓我把我关起来了。然然马上就要流落街头了,饿死了,或者要被坏人捡走受欺负了,唉—–我好难过,大家一定要关注然然。

    双龙派出所就是我13岁被强奸后报警求助的派出所,所长收了仇家的猪脚和鸡蛋公鸡后没有管我,我被男方抓回去继续强奸14岁生孩子。我18岁的时候凭自己的能力逃出来后,也是向这家派出所报警求助,他们收了买我的男方的2000块钱也没有管我,我再次被抓回去遭受强暴和毒打和生孩子。就是这家派出所。

    马泮艳,29岁,新浪微博ID“巫山六月雪”,新闻事件“巫山童养媳”的女当事人。

    据媒体报道——

    20年前,马泮艳9岁时,父亲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杀死,母亲离家出走。马家三姐妹成为孤儿。马泮艳12岁时被大伯送给邻村陈家做童养媳,“嫁给”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14岁时生下第一个孩子。

    马泮艳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曾经多次逃跑,还曾经向当地派出所举报陈学生强奸。但是警方认为是“家务纠纷”未予处理。

    在生下第二个孩子之后,马泮艳得到机会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后来,她认识了一个湖南男子,生下一个女孩,准备结婚迁户口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于是又陷入漫长的离婚诉讼之中。

    在此期间,她求助于媒体。经媒体报道,“巫山童养媳”事件轰动一时。当地有些人因此认为她为巫山“抹了黑”。

    2016年,马泮艳终于和陈学生离婚,净身出户。

    2017年初,马泮艳再次回到巫山寻求解决问题,处理有关责任人员。2月24日,巫山县政府就马泮艳的相关情况发布新闻稿,对马的遭遇深表同情,但认为巫山童养媳事件中,马泮艳所反映的强奸罪、非法拘禁、报警未立案等,均证据不足。不过,因为马泮艳的结婚证办理违规,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在马泮艳带着个自闭症孩子,正在努力争取为孩子获得上学教育的机会,结果种种限制,使她难达成让孩子上学的愿望。而近日徐州爆出铁链女事件后,马泮艳结合自身情况,在微信与推特上发表几句看法,现在居然就收到警方的传唤通知。

    马泮艳是否真涉嫌诽谤,请看看她近日在自媒体上的留言:

    2月1日:徐州八个孩子妈妈的事,有人问为什么没人报警?为什么没人管?还以为是地方政府不知道呢!我12岁被大伯和村里人卖掉后,也经历过被拴铁链锁屋里,我把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不是没人报警,当地政府派出所都是知道的,他们就是不管!我当年那么求政府派出所管我了吗?没有!

    马泮艳有感徐州铁链女事件而结合自身情况的发言,只是从侧面揭露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现实,不存在诽谤什么,结果却招致巫山警方的传唤。这就看出警方对拐卖残害妇女事件真相的恐惧,以及设法掩盖压制事实暴露出来的努力。与此相应的,丰县传出将两名自主前往调查的女士拘押的消息,也证明了丰县与巫山警方在应对民间调查揭露拐卖残害妇女事件真相的一致阻止立场。

    既然警方如此恐惧与设法掩盖事实,那么中国寻求揭开拐卖妇女儿童真相就必然极其艰难,要寻求铁链女之类的被残害妇女的公正就非常遥远。所以,如果要真正求得“铁链女”事件真相,就必须解除一切阻碍各方力量调查的因素,尤其要解除公权力对民间独立调查揭露的干预,只有民间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充分、无碍地进行调查,真相才会真正浮出水面,公正才有可能到来。

    民生观察 2022年2月18日

  • 向中共极权要真相就面临被治罪

    极权社会统治的支柱是恐惧与谎言,无所不在的谎言掩盖着社会无所不在的罪恶,也彻底吞噬了公民应有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等等基本人权。当下四川成都当局镇压前往49中要高二学生坠亡真相民众的事件,正鲜活地上演着谎言与恐惧统治的闹剧,让世人再次看清中共极权下没有真相,一切意图追求真相者,都被划入极权的敌人,定成犯罪而遭致镇压命运的中国现实。

    据民生观察报道,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在5月9日母亲节当天离奇坠亡,学校阻挡家长进入学校,并拒绝家长查看监控,学生们被警告不准说出真相。5月11日白天至晚间,大批民众到校门口抗议呼求真相,遭到大批警察暴力对待,多人被带走。

    据悉,2021年5月9日18:40分,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从学校知行楼(教师办公室)坠落身亡。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家长,而是过了2个多小时才通知家长,孩子没了。

    家长在当晚赶到学校后,被拒之门外无可奉告,监控不让看,学校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并警告不准说出真相,家长在校门口守到深夜,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答。

    5月10日,死者母亲鲁女士在网络上痛斥,学校在当天晚上9点简单通知了她,称她的儿子从楼道坠落死亡,但是其它情况都不再透露,监控也不给她提供,而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学校还将家长全部拒之门外,并警告其他学生对此事三缄其口。

    此后,孩子母亲多次发声,称从警方处得知救护车赶到时儿子已经心跳停止,没去医院却被拉去殡仪馆,查看监控时,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有人质疑,学校附近就有医院,为何120救护车在事发后近2个小时才到达现场。

    据称死者尸体上有烧伤的痕迹。网上疯传林唯麒是因占了该校化学系领导孩子的留学名额,被泼硫酸后推下楼,直指该领导丧心病狂。

    事发后,学校师生都被封口,并遭到威胁,在学生中讨论此事者一律开除学籍。

    有一名学生自称是死者同学,他表示全班都被告诫“谁要说出去就处分谁”,如果被开除没有学校可以接收,不能参加高考,并被威胁如果发到社交媒体都可以查出来。

    有一名自称是在校生的学生表示,事发后,他们不管是上厕所还是接水,都必须报备去多久去哪里。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并上传视频表示,当日一直有很多人聚集在成都49中门口讨说法,当地出动大批警察驱散了民众,死者母亲被警察拖进学校,视频显示多人被拖走。

    尤其到了11日晚上,大批民众手持菊花祭奠逝世学生并高呼“真相!真相!真相!—-。”有学生表示,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都看到门口聚集的家长,当地调集了一辆警用大巴和至少十辆警车,数十名警察到场戒备。

    5月11日凌晨,成华区教育局发通报称,基本认定该生高坠属个人行为,排除刑事案件。

    目前,死者母亲微博据称已经被警方和新浪封锁,死者母亲另外以“四十九中林同学妈妈”注册账户再次发声,其不认同成华区声明,要求看到全部视频,要求找出事实的真相。

    另外,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左右,四川成都双流区维权人士谢俊彪,前往成都49中学校门口围观该事件,被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关押,期间还遭到辱骂和殴打。

    从在现场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发出的视频可见,大批聚集在校门口要真相的民众,遭到了警方强力冲击,一些民众被强行反背双手架走,一些人被殴打发出痛苦尖叫。中共大陆网络微信、qq群组已封杀有关消息,进一步的从信息封锁到现实中威吓、拘押披露信息人士的行径正在发生。并且,一切官方背景媒体公然将家长自发要求真相扣上受“敌对势力”操控的帽子,为阻止社会关注事件,进一步镇压民众寻找口实。

    从网络及各种自媒体披露49中学生坠亡事件的诸多疑点,引发民众自发关注及要求真相,结果遭致成都当局从学校到警方的封锁围堵与镇压。公民对于事关自身生命安全及孩子教育安全关心,希望了解事件真相,以释疑解惑,有助避免悲剧发生,原本是公民基本知情权、生命安全权、言论自由权的应有体现,然而,结果却遭到警方、教育当局、学校的蛮横剥夺。

    当然,成都当局今天对坠亡事件的态度,只是众多中共当局应对突发事件掩盖真相欺瞒民众的常规方式。大家只要稍作留意,就会发现最近几个月来,中国校园坠楼案件频传,媒体已经披露并引起社会关注的就有四起,分别发生在山东、江西、重庆及成都,而不曾被披露出来的还不知有多少。从披露的四起坠楼事件,发现共通点是家属对于真相的追问都不了了之。意图追讨真相的家属都遭到中共当局施以各种从精神到物资的手段逼迫,最终不仅要不到真相,还遭受更多伤痛。

    一个学生在学校不明不白地离世,居然家长不能最终得到一个真相,这让天下父母情何以堪?然而,这就是中国今天民众面临的现实。因为中共极权统治的宗旨是维护极权千秋万代,而不是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中共统治者看来,为了维护极权需要,一切公民的生命与财产都是可以肆意被剥夺。这样,一个生命的离去,在极权之下形同草芥枯萎,根本不会进入统治集团的眼睑。而因为一个学生死亡,可能引发民众要求真相,却是极权决不容许的情况。这样,一切突发个体生命的死亡,都会无一例外采取掩盖手段,扣上自杀名头,以阻断任何可能指向制度的苗头。

    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为了自身极权稳定需要,枉顾公民个体生命安危,肆意掩盖各种事关生命存亡事件真相,扼杀公民情感,践踏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权、获得信息权等等基本人权,将一切意欲追讨事件真相人士定为敌对势力,予以镇压的行径,是公然漠视生命,违反宪法及各种人权公约,公然挑战人道底线,因此,本质上是反人类的行径,理应受到文明世界的谴责与唾弃。民生观察在此强烈要求中共成都当局立刻停止镇压民众追求真相,立刻允许有独立于权力之外的人权捍卫者、律师、独立学者、专业人士等等成立的独立调查团介入事件,展开不受干预的调查,以还社会以真相!

    民生观察 2021年5月13日

  • 民众到49中门口要真相遭抓捕

    【民生观察2021年5月13日消息】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在5月9日母亲节当天离奇坠亡,学校阻挡家长进入学校,并拒绝家长查看监控,学生们被警告不准说出真相。5月11日白天至晚间,大批民众到校门口抗议呼求真相,遭到大批警察暴力对待,多人被带走。

    据悉,2021年5月9日18:40分,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从学校知行楼(教师办公室)坠落身亡。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家长,而是过了2个多小时才通知家长,孩子没了。

    家长在当晚赶到学校后,被拒之门外无可奉告,监控不让看,学校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并警告不准说出真相,家长在校门口守到深夜,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答。

    5月10日,死者母亲鲁女士在网络上痛斥,学校在当天晚上9点简单通知了她,称她的儿子从楼道坠落死亡,但是其它情况都不再透露,监控也不给她提供,而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学校还将家长全部拒之门外,并警告其他学生对此事三缄其口。

    此后,孩子母亲多次发声,称从警方处得知救护车赶到时儿子已经心跳停止,没去医院却被拉去殡仪馆,查看监控时,唯独事发那一段没有监控。有人质疑,学校附近就有医院,为何120救护车在事发后近2个小时才到达现场。

    据称死者尸体上有烧伤的痕迹。网上疯传林唯麒是因占了该校化学系领导孩子的留学名额,被泼硫酸后推下楼,直指该领导丧心病狂。

    事发后,学校师生都被封口,并遭到威胁,在学生中讨论此事者一律开除学籍。

    有一名学生自称是死者同学,他表示全班都被告诫“谁要说出去就处分谁”,如果被开除没有学校可以接收,不能参加高考,并被威胁如果发到社交媒体都可以查出来。

    有一名自称是在校生的学生表示,事发后,他们不管是上厕所还是接水,都必须报备去多久去哪里。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并上传视频表示,当日一直有很多人聚集在成都49中门口讨说法,当地出动大批警察驱散了民众,死者母亲被警察拖进学校,视频显示多人被拖走。

    尤其到了11日晚上,大批民众手持菊花祭奠逝世学生并高呼真相。有学生表示,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都看到门口聚集的家长,当地调集了一辆警用大巴和至少十辆警车,数十名警察到场戒备。

    5月11日凌晨,成华区教育局发通报称,基本认定该生高坠属个人行为,排除刑事案件。

    目前,死者母亲微博据称已经被警方和新浪封锁,死者母亲另外以“四十九中林同学妈妈”注册账户再次发声,其不认同成华区声明,要求看到全部视频,要求找出事实的真相。

    另外,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分左右,四川成都双流区维权人士谢俊彪,前往成都49中学校门口围观该事件,被警察强行抬上警车,拉到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关押,期间还遭到辱骂和殴打。

    据谢俊彪说,“学校附近停了十来辆警车,有几十名围观群众,学校门口有多名不明身份男子,严禁路人拍照,听说在我去之前已经有人因为拍照被抓走,我在学校门口对面街道拍照,过来一便衣国宝阻止,并招来几名警察将我抬上警车拉到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派出所,抬上警车时和到了派出所内两次被辱骂殴打,殴打时被两名协警将手反撇在背后,一名警察动手殴打。在派出所被关押了两个小时左右,我户籍所在地怡心派出所3名警察和两名社区人员赶到跳蹬河派出所,要将我接回去,我拒绝出派出所,并要求找所长投诉被殴打一事无果,然后被强行抬上车拉回双流区怡心派出所,现我已回到家中。”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