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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福州人权捍卫者林应强、欧中辉、林东进先后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传票,将于2018年2月1日下午三点(在16法庭)开庭审理林应强等5人行政诉讼“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违法拘留”一案。

    2017年7月11日下午,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等5人,在所委托著名的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李栢光、刘培福律师陪同下,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体状告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和仓山区人民政府滥权乱法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折磨凌辱及违法拘留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当场就受理了行政起诉状。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在受理行政起诉状后的6个月内必须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鼓楼区法院在法定审限内,却未依法开庭审理,也不作出判决。林应强等5人为此控告法院官官相护,不作为,经一再督促下,法院才临时变更合议庭成员,发出传票决定开庭审理本案。

    本案发生于2017年3月4日,当时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张秀屏、李秀榕等7人,从北京天坛乘坐上2路公交车时遭随车警察盘查,只因7人身份证无端被“黑”,在北京东城地公交车站被警察带到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后6人(除李秀榕外)被仓山区政府雇请的黑保安用暴力强行遣返回福州,一路上受尽黑保安惨无人道的暴力折磨凌辱。抵达福州后,6人更惨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滥权乱法以莫须有的“企图在全国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违法行政拘留10天。林应强的租住处更是因此被抄家搜查,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拘留书、申诉控告等材料的原件全部被非法扣押,就是不还。

    林东进、林应强等5冤民(张秀屏因“福州大抓捕”一案一直在押)强烈不服,于2017年4月底向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仓山区政府(由副区长潘仰武签字签发)却是非不分,有法不依,作出的复议决定公然维持仓山公安分局滥权乱法行为。因此林应强等5人特地委托李栢光、刘培福律师,将仓山区政府(区长梁栋)和仓山公安分局(局长潘宣彬)告上法庭。

    此外,为抗议福州当地政府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用暴力遣返,及警方违法拘留具体行为。2017年7月12日早上,林应强和其他共17人到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联名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请求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十天期间,每天在福州定时定点举行游行示威活动,以要求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共福州纪委、人大等国家机关迅速采取一切具体措施和必要手段,对申请人在进京时被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城门镇政府及鼓楼区鼓西街道雇请黑保安非法拘禁、殴打,仓山区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林应强等5人和侵害进京上访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受托为本案辩护的李栢光律师系北大法律系毕业,他一向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人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因此得过国际人权奖,以表彰其突出贡献。但从本案未在法定审限内依法开庭审理及作出判决可以看出,鼓楼区法院有法不依,关于这起行政诉讼案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本案,目前林应强感到很不乐观。



  • “福州大抓捕”一案将于2月6日开庭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1月24日)“福州大抓捕”案的辩护律师林洪楠等,相继收到了福建福清法院的《出庭通知书》,通知他们该案将于2018年2月6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福清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宣判。

    “福州大抓捕”一案在今年1月2日开庭审理以来,昨天林洪楠等律师相继收到了福州福清市法院的《出庭通知书》。【(2017)闽0181刑初592号】通知上写:“本院受理林炳兴、石立琴、江智安、廖俊、张秀屏、卓道明、贺清敏、吴宏福、林善忠、严兴声、熊凤莲寻衅滋事一案,定于2018年2月6日9时30分在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希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发出的通知日期为1月20日。

    据悉,在2016年8月9月杭州G20前后,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4人相继被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抓捕。2017年3月雷宗林被抓捕,本案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抓捕。其中,2016年10月13日前后,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于刑拘期满后曾被取保候审,后除因林依妹失踪外,其他人又相聚被福清当局批捕收押。另外,蒋碧秀、罗红梅、雷宗林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已经分别开庭审理。林依妹因未归案另案处理。2017年4月19日,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名义一同起诉。

    本案在2018年1月2日至4日在福清法院开庭审理,由隋牧青、葛文秀、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多位人权律师联袂代理。此次庭审约有四五十人前往法院申请旁听审判,但仅有几个人获准进入法庭。11名被告每人仅获两张家属旁听证。当局指控被告涉嫌“寻衅滋事”的三个罪证与举牌、维权、纪念“六四”有关。

    原定四天的庭审,因检方撤回大多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据,提前一天结束。十二位辩护人,除当地一位孙律师做有罪辩护之外,其余十一位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在1月2日—4日庭审过程中,十一位被告人曾据理力争并表示:“作为上访者是为了解决自己所受不公正对待而向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如果上访人有罪,则说明上访制度有罪,国家有罪;为了下一代人争取做人的尊严,为下一代过上好日子,愿意坐牢;上访就是爱国,上访就是帮助反腐败;贪污枉法者才是卖国;现在所谓的维稳不是维护社会稳定,而是维护官帽的稳定。”

    十二位辩护律师中,除了廖俊的辩护人之外,均提出了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辩护律师们称:“十一位被告公民依法上访,是以自身的行为去实现法律的公正运行,是国家法治建设的贡献者。把上访群众定为寻衅滋事,违反基本政治伦理,我国为共和政体,主权在民,政府、法院等是公民选出的担任一定管理职能的机构,相当于公民之公仆。主人责难公仆没有做好工作,如何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公民上访都是有着自己心酸心痛的经历,没有人到福建省高级法院寻求刺激。福建省高级法院又岂是寻求刺激的场所?如果合议庭判决上访者有罪,就是对福建省最高司法机关的诋毁。”在各方的加班加点工作中,庭审提前一天结束。法庭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于“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案第二天的庭审实况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04/16881.html

  • “福州大抓捕”案第二天的庭审实况

    【民生观察2018年1月4日消息】本网获悉,1月3日是“福州大抓捕”案庭审的第二天,11位“涉案”维权人士的代理律师——葛文秀、隋牧青、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在上午九点到达福清法院,所幸今天律师们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

    据到现场旁听的知情人士称,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围绕检方指控书中第二项和第三项罪名进行质证:即“福州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和“勿忘六四”活动展开激烈的辩论。公诉人仅出示证人证言,辩方要求法庭应宣所有证人出庭质证,但遭法官无理拒绝。随后,辩方律师就发现并当庭指出,所有保安的证言明显为有组织构陷,虽是精心罗织事实制作笔录,但仍然漏洞百出,显系伪证,控方无言以对。

    在接下来的对证人证言的质证中,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在举证中故意漏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证人黄某的证言笔录明确写明林炳兴等人在三坊七巷的活动“并未对店里的生意造成什么影响,他们只是呆了一会”。同时辩护律师指出了三坊七巷案件未经刑事立案批准、无管辖权的机关随意介入案件违法侦查等情况。辩护律师据理力争,检方理屈词穷导致审判长数次休庭。

    对于公诉方对被告关于“纪念六四活动”的指控,隋牧青律师作为“六四事件”的亲历者指出,1989年的“六四事件”是民族记忆,民间自发的纪念活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并指出“公平·公正·公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都在大力提倡,控方将被告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是在反党反政府,其居心可用“高级黑”形容。

    然后,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辩护律师论述了被告人供述是在长时间羁押,超强度审讯下得来的结论,应当以庭审陈述为准。石立琴本身不识字,其供述没有同步录音,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林炳兴的辩护律师出具了林炳兴被打的照片。严兴生的辩护律师出示了十三份证据后,义正词严的称:“我的委托人公开表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福建省政法系统是腐败的重灾区,冤案频出,公民对司法的监督只能强化,所有被告人只是从各自角度关注福建司法的健康,其行为不具有任何违法性。”

    当控方指出“六四”已被中央政府定性为“反革命暴乱”,纪念“六四”性质就是反革命犯罪。辩方律师马上纠正控方的错误定性,表示纪念“六四”与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没有关联性,质证说:“反革命罪早已被废除,难道当时参加六四事件的学生都是反革命?”

    另外,辩方律师在质证时,还发现本案在没有掌握所有当事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材料构陷。控方提供的证据鉴定,鉴定人员和机构都没有法定资质。随后,被告人廖俊在发表质证意见时,说出侦察机关经办人员在讯问前将同案被告人石立琴的笔录给他看。这说明侦察机关经办人员违反刑事案件办案纪律,有诱导当事人作伪证的嫌疑。

    知情人士表示,今天到现场围观的公民大约有五十人左右,他们上午到达福清法院门口后,即有大约五十多位警察、特警维持秩序;有三位持荷枪实弹的特警在大厅中巡逻;当11为被告人被警车押解到法院时,每个被告由两位警察押解至法庭;法庭中有八位法警不停在庭内巡视维持秩序。

    当被告辩护律师与公诉方在法庭内唇枪舌剑的时候,庭外五十位维权人士依旧举牌表达他们的诉求。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向本网介绍说:“今天庭审现场有两大收获,第一,辩护律师据理力争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第二,公民据理力争争取到了轮替到法庭旁听的权利”。为此,他倍感欣慰:“这或许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作用,希望第大家继续关注‘福州大抓捕’案第三天的庭审情况”。

    下午,在对被告人笔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时,廖俊官派(姓孙)辩护人对石立琴当庭否认其笔录真实性进行质证时,竟发表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意见:“我认可石立琴笔录的真实性,廖俊参加闹访犯罪行为是受他人指使。”这种与其当事人没有关联性,还违背事实,没有职业道德地配合有司作出的荒唐意见,不但损害他人当事人的利益,还损害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的行为,当即遭到维权律师们的指责。

    在庭审结束前,控方表示除被告人廖俊,石立琴,严兴声三人的笔录作为证据继续进行质证外,其余被告人的笔录将不作为指控的证据。第二天的庭审直到晚上7点才结束,中午只休庭一小时。长时间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团队执着敬业为当事人辩护的精神和不畏强权的勇气,让旁观的当事人家属深受感动。在此期间,因为律师为当事人明辨是非,让有失偏颇的法官恼火,整个过程中竟休庭多次。

    关于“福州大抓捕”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大抓捕”案庭审不公 法官被要求回避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02/16873.html



  • 福州二十多位冤民平安夜相聚 抱团取暖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晚圣诞“平安夜”福州二十多位冤民齐聚长乐,参加“每周一聚”抱团取暖维权活动,祝愿兄弟姐妹们平安喜乐。

    据悉,自从2016年底以来,福州当局不但不依法为冤民洗清冤屈,解决问题,还丧尽天良地践踏法律,疯狂打压福州冤民“每周一聚”抱团取暖维权活动,众多冤民因此正遭受迫害身陷囹圄,冤上加冤。昨晚正值圣诞节的“平安夜”,虽然今年当局各种荒唐地阻止老百姓过西方节日,但众冤民仍不畏强权相聚一堂,吃着福州传统美食锅边和海蛎饼,祝愿兄弟姐妹们平安夜“平安喜乐”!与此同时,冤民民还声援了因杭州G20峰会而遭到抓捕并正身陷囹圄的林炳兴、张秀屏等14位冤民,希望他们能早日平安回家。

    与会众多冤民都深受福州司法不公的迫害,在昨晚的聚会中,大家都在声讨福州当局滥权、迫害冤民的非法行径。何宗旺、陈和平、谢小珍、陈气、唐兆星、李良玉、林应强等冤民现身说法,交流维权经验。大家都表示要将继续“每周一聚”维权活动继续下去,抱团取暖,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据介绍,参加今天“每周一聚”的冤民还有林赛英、郑永光、张晓红、叶钟等冤民。



  • 福州林建云蒙受不白之冤 全家出动上访维权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7日消息】福州访民林珠容最近向本网讲述了她弟弟林建云所蒙受的冤屈,她认为福州司法系统所制造的冤假错案,害她弟弟一家妻离子散,状况悲惨。

    据悉,每逢周三,福州林珠容孱弱的身躯都会出现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过去,林珠容是来参加福州冤民自发的“每周一聚”报团取暖维权活动,但自从“每周一聚”遭到当局强力打压后,林珠容只能带着无助的眼光,坚持寻找着进出法院的院领导,以期能够向领导控诉其亲弟弟林建云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据林珠容讲述,她家住在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上店村。弟弟林建云因向上级揭发当地村支书林亨标违法强征(霸占)他家五亩耕地,并非法截留征地款。在2015年4月24日下午,村支书林亨标父亲林依铿闯到林建云家破口大骂,林建云只是愤然顶撞,并未有肢体接触。村支书林亨标见状便随带打手李翔、林学建上门行凶,多人围殴林建云致伤。可万万没想到,被打伤的林建云反被当地公安先行政拘留10天,之后又被构陷“林依铿致轻伤害”一案而作出刑事冤判,使林建云蒙冤获刑一年。

    林珠容介绍,林建云家共五亩耕地,之前被强征,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应依法征地补偿90万元(其中包含40万元征地款和50万元留用地款),但实际上只给7000元人民币补偿费,余款全被非法截留。她说:“这明摆着是以强权霸占,要把人逼上绝路!”然而,在林建云被冤判之后,86岁老母亲气得病瘫,妻子在饥寒交迫之下离家出走,刚出生才7个月的小女儿无人看护被人拐走,5岁大女儿整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

    据悉,本案审理结果也几经周折。一审长乐区法院于2016年8月26日作出(2006)闽0182刑初50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林建云不服上诉后,二审福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2月22日作出(2016)闽01刑终922号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接着,长乐区法院于2017年4月28日作出(2017)闽0182刑初138号判决,判处无罪。之后,公诉机关长乐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福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11月17日作出(2017)闽01刑终781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判处1年有期徒刑。

    如今林建云刑满获释,他一针对此次冤判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申诉,目前正在申诉复查。由于弟弟林建云土地被霸占,人被打,还要被抓去坐牢,搞得妻离子散。林珠容和哥哥林桂明在义愤下,誓为弟弟林建云申冤,于是全家人都出动上访维权,以期早日还弟弟林建云一个清白。

  • 福州欧中辉曾蒙冤被拘 上访维权又遭打压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6日消息】福州冤民欧中辉最近向本网讲述了他的冤情,以及十几年来的维权经历。据欧中辉透露,他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原先开办了一家庭机械作坊,添置几台数控机床为附近企业和个体加工机械零件,家庭收入可观,生活美满。但好景不长,2001年元月4日欧中辉无端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警卢榕以莫须有的涉嫌参与张钦明“故意伤害”一案刑事拘留,关进福州第二看守所。

    欧中辉表示,刑警卢榕在讯问时,对他的无辜辩解恼羞成怒,当众威胁恐吓要“搞死他”。在看守所他受尽了折磨和虐待,在他的抗争下,直至2001年2月5日才被释放。他共被非法关押了32天,回家后才知道同村村民陈坚,于2001年2月2日上门向他妻子索要“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人民币一万元,但没有打任何收款票据。于是他当即向村民陈坚讨要一万元。但陈坚告诉他,是刑警卢榕指使他去要钱的,拿到一万元钱后他就给了卢榕。

    因为欧中辉蒙冤被拘,这给他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机械作坊的订单明显少了。但刑警卢榕在此之后,甚至嚣张跋扈到对他扬言:“你有本事就告去!”为此,欧中辉只得变卖全部机床,倾尽家中所有财务,上访控告维权,以洗刷不白之冤。可上访十几年,欧中辉受尽威胁和苦难。他说:“怎奈官官相护,政府有权机关就是不作为,懒政,惰政,脸难看,门难进,真是受尽了官僚作风的气。”

    欧中辉表示,本案中刑警卢榕明显徇私枉法故意制造冤案,以此敲诈勒索他钱财一万元,至今不还,卢榕的行为显然已触犯《刑法》,构成徇私枉法和敲诈勒索犯罪。但他上访十几年控告,嫌犯却依然逍遥法外。

    另外,欧中辉于2017年3月4日到北京上访申冤,在乘坐北京2路公交车时被抓,又被福州仓山警方报复迫害,以“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行政拘留10天。2017年10月23日,欧中辉再次到北京上访时,接到家人电话说,城门镇党委书记来到家里,要他马上回来,并作保证,帮他讨回被卢榕敲诈勒索的一万元钱,依法处理卢榕问题,还他公道。可是,当城门镇党委书记把欧中辉从北京骗回福州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如今,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不仅被敲诈勒索的一万元钱没有追回,卢榕也没有受到依法处理,欧中辉的冤情仍然没洗清。

  • 纪斯尊生日当天 福州公民举牌要求释放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世界人权日”,同时也是福州著名人权捍卫者纪斯尊先生的生日。这天,福建福州数十公民上街举牌呼吁福州当局释放纪斯尊,并呼吁中共当局无罪释放所有在押被当局迫害的政治犯。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天,恰好也是福建著名人权捍卫者纪斯尊的69岁生日(1949年12月10日)。福州大约四十人左右上街举牌呼吁福州当局无罪释放纪斯尊。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介绍说,纪斯尊在入狱前经常为弱势群体维权,长期游走在民间的公民代理,手里掌握大量的维权案例,被福建公民圈内称之为为“赤脚律师”,颇受民间尊重,同时也遭到福州当局残酷打压迫害。

    2008年9月18日,福州当局以“伪造公章、公文罪”将纪斯尊重判三年。据悉,这是该罪名成立的最高量刑,该案由刘晓原律师和林洪楠律师代理。纪斯尊第二次入狱时间是2014年10月21日,当时他受福州仓山区潘墩村村民委托,在去帝都与人民日报撰写《如此征地太坑农》一文的刘建华记者会晤时,被福州国保支队拦截后,被构陷“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四年半,刑期至2019年4月。他早先被关押在福建莆田监狱,该案由林洪楠律师和纪中久律师代理。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说:“今天是‘世界人权日’,每个人对人权捍卫者定义都有自己的理解。在我看来,人权捍卫者就是挑战不义的天使。感谢人权律师对‘纪斯尊案’的辛勤工作,以及社会各界和媒体的长期关注,特别感谢国际社会对纪斯尊的关注。在此遥祝福建著名人权捍卫者纪斯尊先生身体健康,生日快乐!望老纪早日获得自由”。



  • 福州陈茂妹控诉司法机关成诈骗犯罪帮凶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4日消息】今天(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福州女冤民陈茂妹一大早就愤怒地通过网络投诉平台向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控诉福州司法机关竟助纣为虐,成了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诈骗她巨额钱财的帮凶。

    陈茂妹家住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村。据她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她多次拨打110电话或直接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报警反映称:“骗子彭火祥伪造字据(借条),通过司法手段,正在诈骗她巨额钱财犯罪。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惩治以违犯罪行为”。可警察每次接处警一看是她报警告骗子彭火祥后,连报警笔录都不做,结果都是推诿,公然放纵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查。

    据悉,2011年时当局征迁陈茂妹家祖居的房子,由于房子之前无法办理有关产权、土地、建设等手续,在安置补偿时会被以违章建筑处理。此时熟知陈茂妹家庭状况的彭火祥主动找到陈茂妹,吹嘘说在仓山区有很多关系,他有办法运作,使得她能获得高额拆迁安置赔偿。此时陈茂妹即将启程前往台湾探亲,分身乏术,之前也知道一些彭火祥在仓山区确实有关系,就信以为真。在利益驱动下,就请彭火祥代为疏通关系,期望能得到高点拆迁补偿。由于陈茂妹文化水平低,不懂法,加上彭火祥诱导说,他运作疏通关系,要写委托书,但怕在写字时写错字或字打印错,要求多签几张纸。当场陈茂妹就在数张空白纸张上落款签署姓名并画押手印,交给彭火祥。2013年11月,陈茂妹因为多次进京上访,惨遭当地警方构陷迫害,后被枉判坐牢2年半。2016年5月陈茂妹刑满释放后才知道,彭火祥早有预谋,趁她在服刑期间,将她当初签名的数张空白纸,全部伪造成她多次向彭火祥借出巨款的“借条”和委托书。彭火祥趁机向法院起诉,导演一场利用司法手段诈骗陈茂妹巨额财产的所谓“民间借货纠纷”诉讼一案。

    后陈茂妹一审败诉,上诉福州中院。更荒唐的是二审枉法作出的判决,甚至分不清陈茂妹男女性别,分不清刑事还是民事?及认定“借款”金额竟高达980000万元。陈茂妹控诉说,像这样素质的法官能公正判决吗?她因轻信彭火祥吹嘘的谎言,才陷入彭火祥处心积虑设置的以骗取她巨额财产为目的的圈套。彭火祥伪造的每张借条都含有2分高利息,上写原因是“陈茂妹办理出国手续,欠别人钱”,明显不合常理。对于她要求鉴定系伪造的借条,可法官竟不同意作出鉴定和调查,就枉判彭火祥胜诉。

    陈茂妹表示本案中所谓借贷纠纷根本没有事实,显然彭火祥行为,已构成伪造借条以骗取他人巨额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查处犯罪管辖权本就是公安机关!本案虽经过法院民事判决,但因涉及刑事犯罪,依法必然是先刑事后民事原则。现在当地公安把她列入黑名单,对她要求惩治彭火祥犯罪的诉求根本不管,反而屡屡搜集黑材料构陷迫害她。

    另外陈茂妹名下的银行卡已被法院冻结。有鉴于此,被逼走投无路的陈茂妹才在“法制宣传日”愤然向上级控诉福州司法助纣为虐,竟成了诈骗她钱财的犯罪帮凶。陈茂妹电话:15606078590。

  • 福州唐兆星在天安门无端被抓 面临拘留将绝食抗议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福州冤民唐兆星因无法忍受福州黑司法,再次到北京最高法等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昨天早上(2017年11月30日)唐兆星路过北京天安门城楼前,遇到警察安检,经刷过身份证,只因身份被黑(访民),就被警察带到天安门公安分局。

    由于目前正处于北京“清理低端人口”的特殊时期,因此唐兆星随即被送去臭名昭著的黑监狱久敬庄关押,等待福建驻京办官员前去接出。中午唐兆星在久敬庄刚领到两个馒头、一根火腿肠、一包榨菜,餐饭还没吃,福州仓山区上渡街道官员即到来就把他从久敬庄接出来。

    据唐兆星匆忙间在微信群留言说:“接访的地方官员已经告诫他,遣送回福州后要被拘留几天”。为此,唐兆星表示强烈不服,他进京上访维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他路过天安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对社会造成伤害,何罪之有?

    唐兆星还留言说,他会于今天下午通过北京到福州的火车被遣返,明天(2017年12月2日)回到福州。唐兆星气愤地表示,按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往常惯例,处理(迫害)凡进京上访被遣送回来的访民,都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先行行政拘留10天。

    据福州冤民林应强介绍,他和其他几个访民于今年3月份进京上访,在乘坐北京2路公交车时莫名其妙被抓,由黑保安惨无人道地用暴力强行遣返。后仓山警方同样对林应强予以迫害,以莫须有的“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被拘留10天,更肆无忌惮地闯进其家里,把林应强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等打官司用的法律原件全被抢走。

    唐兆星最后表示,他上访近20年,小小的一个继承权问题都无法得到公正解决,还陷入上访怪圈,被坐牢,被劳教,被拘留,被关黑监狱成了常态。对于仓山公安分局滥权肆意迫害,唐兆星强烈不服,一旦他这次遣返回再被拘留,他会誓死绝食抗议,拘留几天就绝食几天,以此表示强烈抗议。

  • 福州冤民雷宗林案被列入“福州大抓捕”系列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残疾维权人士雷宗林已被列入“福州大抓捕”系列案件,本案已于11月22日在福州晋安区法院开庭一审。

    据悉,雷宗林于2017年3月16日两会期间,维稳人员将雷宗林从北京带回福建后,随即被福州市晋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11月22日,在福州晋安法院的起诉书中,雷宗林被当局罗织了三个罪名:1.参与每周三福建省高院门前的“每周一聚”维权;2.参与福州“三坊七巷”公民自由行;3.参与福州城门镇“勿忘六四”聚会拍照等;与“福州大抓捕”案起诉的内容同出一辙。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雷宗林是1976年生人,属于少数民族畲族,并且是一位残障人士,因自家房屋土地被政府强拆强占,从而走上维权道路。他热心公益,在十余年上访维权过程中,曾多次遭受福建当局的非法关押、拘留、殴打、活埋、关精神病院等残酷迫害。

    关于福建雷宗林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福州冤民雷宗林“寻衅滋事”一审 多人现场声援
    http://msguancha.com/a/lanmu49/2017/1123/16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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