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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唐兆星在家门口被不明身份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3日消息:晚上约9点20分,在福州仓山区上渡的冤民唐兆星家里,正有十几个背负冤屈的冤民在聊天,并为下午刚刚释放回家的叶钟和刘合仙接风洗尘。突然邱香英发现有人藏在黑暗中正举着手机往房间里玩偷拍,立即出声予以制止。



    众人当即开门,见是一个戴眼镜的不明身份男青年在偷拍。因为偷拍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和肖像权,为此唐兆星要求该男青年把偷拍的视频洗掉。没想到该男青年有恃无恐反而恶语伤人,继而拳打唐兆星致伤。在众人的指责下,该男青年男人非常嚣张跋扈。唐兆星不得已只好打110报警,后上渡派出所警察(警号102661)出警把双方都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唐兆星表示,他被打后全身都疼,而警察明显在维护对方。后来林应强发现,该男青年和其他多个陌生青年,这些天来(两会期间)天天跟在他后面,他走哪跟哪!并不断用手机拍照,将他的行踪和所见的人,发给他们背后的主子。



    现在两会都结束了,显然临江派出所仍旧在雇佣这些社会闲散人员,尽干这些严重侵犯人权的不法之事。



    至晚上11点10分,一警察(警号102667,警衔3级警督)表示上渡派出所会公正处理的,并让其他同去的陈气、张华、林应强等冤民离开派出所。目前唐兆星还被扣押在上渡派出所里不让回家,敬请关注!

  • 福州众冤民为叶钟、刘合仙接风洗尘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3日消息】今天晚上福州唐兆星、李良玉、陈气、张华、林应强、林匊娇、林赛英、伍梅英、邱香英等福州冤民欢迎维权英雄叶钟、刘合仙光荣获释,并为他们接风洗尘。福州晋安区冤民叶钟和刘合仙在今天下午约4点半,在被关押了一个月(29天)后,终于被解除非法拘禁,从福州风景名胜区鼓岭黑监狱获释。

    据叶钟介绍,他于2018年2月23日在鼓山沃尔玛就被当地政府绑架,抢走手机,被轮流关押到鼓岭石鼓山庄和新凤洋山庄黑监狱。

    与此同时,鼓山镇政府雇请黑社会人员于3月2日破门闯进刘合仙家中,将她从家中绑架到上述黑监狱非法拘禁。和叶钟刘合仙一起共5人被非法关押在鼓岭黑监狱,其中有一个姓谢的50多岁男子不堪忍受黑社会人员虐待,药品被抢走,断药11天,引发糖尿病发作晕倒,不省人事全身抽搐不止。后在其余4冤民强烈要求下,黑社会人员在请示报告后,拖延一小时才送福建省立医院就医。目前该姓谢男子仍在省立医院救治,未脱离危险。

    另据悉,福州鼓楼区冤民伍梅英,于2018年3月18日下午在仓山区盖山镇白湖亭被黑社会人员绑架,后被关押到不知哪里的深山老林里无人居住的一房子中,一天三餐都是一包快熟面,直到昨天两会结束后才被解除囚禁,释放回家。



  • 两会稳控 福州冤民维权申冤步履维艰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3下午福州长乐区女冤民李良玉在匆忙间向好友屏南县李穗财打电话,并呼救说因在北京遇到警察盘查,她们身份证被地方政府给“黑”了,于是被带走并送去臭名昭著的黑监狱久敬庄关押。李良玉在电话中表示,她老公先行进京维权,她们夫妻本想在北京会合后一起去玩,现她很担心长乐区官员会在她们夫妻被遣返回福州后,再次违法构陷迫害他们夫妇。

    据悉,和李良玉同行的女冤民林赛英于2月20日在进京游玩前就公开声明过今后不再上访,当时(2月21日)她在北京天安门游玩时,同样被抓去久敬庄。待林赛英和其他福州五冤民从久敬庄出来,乘485路公交车到陶然亭车站,下车时全被十几个黑社会人员绑架,用暴力遣返回福州。

    另有福州闽侯县南屿镇冤民陈步筹,他于3月7日从福州辗转前往北京申冤维权,没想到次日家里家具家电等就被十几个不明身份黑社会人员给砸了。歹徒明目张胆行凶后,还威胁说:“如果下次再敢上访,就把你家和小舅子的房子都扒了。”

    与此同时,据福州女冤民陈气的儿子反映,昨天警察带着十几个人闯进他家要抓她妈妈陈气,扑了个空。他妈妈前几天就已离开家,可能是上北京告状去了。不过,今天李良玉、林赛英、陈步筹、陈气四人的手机都已关机,无法联系。



  • 两会期间 福州冤民频遭暴力截访等各种稳控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0日消息】昨天福州冤民严煜钊向本网投诉,他于2018年3月4日乘坐从福州开往北京的K46火车,在抵达北京站时,被守候在站台的福州鼓楼区水部街道官员和黑保安暴力截访,在此之后失去自由被旅游至沧州及湖北省武汉等地。

    据福州维权人士唐兆星介绍,自从北京召开“两会”以来,福州许多冤民遭当地政府暴力截访、被旅游、跟踪骚扰等维稳手段。如台江区女冤民林匊娇在北京被黑保安绑架,并暴力遣返回福州,被后洲派出所关押一天后,于昨天才被释放。沙县李妹妹、鼓楼区金姬、闽侯县陈步筹等冤民都是在北京或进京途中遭暴力截访,已失联多日。

    唐兆星表示,他的住所正对面被装了一个监控探头,还有多个黑社会人员24小时守候在门口。昨天,上渡派出所片警还多次到他住所骚扰他,甚至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还想要闯进他住所骚扰客人。

    与此同时,“福州大抓捕”涉案当事人江智安的妻子谢小珍也气愤地表示,“两会”期间当地官员以各种名义不断骚扰她,甚至为了掌控她的行踪,暗中竟荒唐地在她电动车不显眼处安装跟踪电子装置。另外还有女冤民陈气、林兰英、林东进、郑建烟等也被官员威胁及非法管控。维权人士林应强遭当局雇请的多个黑社会人员24小时贴身监控,所有的行为都被赤裸裸的监视。甚至是与客人朋友见面的时候,旁边的不明身份黑社会人员都会明目张胆地用手机拍照,完全不可能有自己正常的生活。



  • 北京“两会”召开 福州众冤民遭殃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日消息】近日,北京十九大三中全会、人大政协“两会”接踵而来,然而相隔万里的福建福州,多位冤民却遭了殃。

    据悉,唐兆星、林兰英、陈气、谢小珍、林应强、李良玉、陈茂妹、高少英、欧中辉等都被当局列为重点维稳对象,在这些冤民的家门口,近来都出现许多陌生年轻人在转悠和盯梢,冤民若外出,则他们就紧紧跟着,紧身监控,走哪里跟哪里。晋安区叶钟等冤民甚至还被政府官员直接抓到鼓岭度假村,非法关押在黑监狱。

    据唐兆星介绍,这几天上渡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干部,为防他进京上访,都是24小时三班倒,守在他家门口,给他和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许多不便。除了唐兆星,林应强、陈气等也是被列为重点维稳对象,家门口都有多人在严防死守。这些被维稳的冤民都感到非常气愤,他们说:“这些人都是政府雇请的人,官员平常不作为,不解决问题,根本不管冤民死活,可到了全国两会这样的重点会议来临时,就滥权搞非法维稳。”



  • 福州林兰英等六位冤民进京旅游被暴力遣返

    【民生观察2018年2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2月21日,福州林兰英及其老公、欧中辉、唐兆星、林应强、林赛英六位冤民趁着春节假期结伴在北京旅游。尽管这六位冤民事先已公开表明此行目的不是上访,而是作为一个公民去旅游,但结果还是未能逃过维稳办及黑社会人员暴力遣返和不法关押。此次“北京旅行”也成为了冤民的梦魇。

    据因家中侄儿意外出事死亡才被允许先行回家的林应强介绍,他们六人在2月22日早上,由黑社会人员暴力绑架后被送到各自辖区派出所,他们都亲眼目睹官员和黑社会人员交接遣返人员时用手机刷卡(应是支付遣送费用,据传每人次18000元)。

    林应强述说,他们六人是于2月21日下午本是去天安门广场游玩,在经过天安门广场706岗亭,安检时多人被刷身份证都呈现“白色”,警察说:“你们是‘列控高危人员’,仅比恐怖分子差一级。”之后六人被带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再被送到久敬庄,但是春节期间久敬庄不予以登记,便直接把人从后门赶出。随后林兰英等六人忍饥挨饿乘坐485路公交车到陶然亭公园站刚下车。此时是晚上9点钟,突然从一部中巴车(车牌号京E-G5609)上冲下来十几个如狼似虎的黑社会人员,不由分说采用暴力将一行七人(其中还有一个无辜乘客,半路上辨明身份后才放掉)拖进中巴车内马上开走,绑架遣返回福州。在此期间六人都被强行搜身,手机被抢,一日三餐都是一个干瘪的面包,和一瓶冷冰的矿泉水,林应强因为长时间呆在拥挤的座位上无聊,和其他人聊天,还遭到黑社会人员殴打,脸上留下血痕。

    林应强表示,他们六人人原本打算在北京花两三天时间游览,但刚刚展开第一天旅程就被天安门广场的安检彻底粉碎。直至今天(2018年2月24日)上午约10点,唐兆星在被关押一天一夜后,才被仓山公安分局上渡派出所释放回家,其余林兰英及老公、欧中辉、林赛英4人到目前为止(上午11点)都还没有消息。

    因为上访维权,唐兆星、林应强等冤民屡遭构陷迫害,这次春节期间北京游没带任何书面上访材料,为防再遭构陷迫害,还事先对外表明“北京游,不上访”,却仍然遭到暴力遣返和不法关押。对此,林应强表示非常气愤,他说:“官匪勾结明目张胆大行不法之事,公开对抗习大大的‘扫黑行动’。在福州如此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境况下,还有冤民的活路吗?”



  •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因关注纪斯尊被约谈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2月14日)福建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被福州市国保支队“约谈”,在谈话的结束的时候,庄磊递交了为已患重病的纪斯尊申请保外就医的申请书。国保与之约谈的内容涉及多个福州维权案件,希望庄磊以后凡事不要走的太“靠前”,并要求庄磊不要公布此次谈话内容。

    据知情人士透露,庄磊在昨天(2月14日)下午一点左右接到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来电,要求庄磊到福州国保支队办公室“约谈”一下,庄磊在下午四点许来到国保支队办公室。国保与庄磊的谈话内容包括对“福州大抓捕”一案整个庭审过程的追踪《通告》、有关“福州大抓捕”募捐事宜、人权律师接待事宜以及对“赤脚律师”纪斯尊的关注等多项内容。

    据悉,福州市局国保与庄磊谈话大约持续了一个半小时,虽然内容有些尖锐,但气氛还算相对温和。对国保所涉及的上述谈话内容,庄磊表示:“第一我之所以关注‘福州大抓捕’,因为我也是受到公权力侵犯伤害的维权人士。至于你们所谓我站的太靠前那是你们的问题,我只是要求我所处的社会对我是否公平公正与否。物不平则鸣,面对公权力对我的掠夺与伤害,我必须要发出我的声音讨还公道,维护自身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二,‘福州大抓捕’的募捐事宜我不知情。第三,纪斯尊是我的朋友,我很敬佩他对弱势群体无私的奉献,敬佩他一直致力于推动社会法制进步。关注老纪是人之常情。第四,关于我是否受托接待律师,我的回答是:‘没有’。我只是喜欢交友,特别是律师朋友,因为我被强拆的冤案、以及我被无辜抓捕、羁押现在申诉国家赔偿的案子都需要律师。第五,关于宁德望云和尚的事你们不让说我就不提了,我只是想说你们不要无中生有。”

    据知情人士说,国保要求庄磊以上谈话内容不要对外发布。然后,在昨天下午五点左右,庄磊接到漳州网友绿洲来电透露,下午纪斯尊的大姐纪秀妆接到莆田监狱大队长电话告知,纪斯尊“保外就医”有三个条件:1、漳州当地派出所签字同意;2、纪斯尊姐姐纪秀妆房产证明;3、工资单复印件。当时庄磊正在福州市国保支队“喝茶”中,因此他便将纪斯尊家属的信息转发给国保支队领导,同时递交了《保外就医申请书》。庄磊临走时对国保大队长说:“纪斯尊在福州一直相信‘依法治国’,并推动社会法制进步。希望你们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注一下纪斯尊在监狱的安危,立即批准纪斯尊保外就医。”大队长接收了庄磊递交的申请书,口头同意节后会向监狱局等部门了解情况,然后会通知家属。

    关于纪斯尊的情况本网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律师为狱中重病的纪斯尊启动紧急救助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209/17032.html

  • 张秀屏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大抓捕”案一审遭福清法院冤判的张秀屏,其女儿张艳芳在昨天下午(2018年2月12日)受托替母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诉讼中心工作人员递交了一式两份《刑事上诉状》。工作人员当即在《刑事上诉状》上加盖收讫章后,表示现临近春节长假,会延后寄给承办法官。

    张秀屏于2018年2月6日在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就“福州大抓捕”案宣判获刑1年6个月后,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并口头交代正在旁听的女儿张艳芳替她上诉。张艳芳表示,家属至今还未收到福清法院一审判决书,因为上诉期只有10天,又临近春节长假,她妈妈张秀屏是文盲不会自己写上诉状。之前张艳芳找官派指定律师帮忙上诉无果,还好从法院判决文书网得到福清法院作出的(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书,才得以及时提起上诉。

    据悉,“福州大抓捕”一案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司法侵犯人权十大案件”之一。有隋牧青、林洪楠、葛文秀、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李柏光、刘培福等多位著名人权律师介入代理。张秀屏乃“福州大抓捕”涉案的十四名被告之一,并在一审被判1年6个月。此前,张秀屏由于不堪忍受强拆失去家园,才走上了艰难的上访维权之路。在维权过程中,张秀屏走投无路下,曾两次被迫在北京自杀抗议。其中一次,是在中南海前喝了一整瓶农药,后经北京301医院救治了7天才清醒过来。虽然张秀屏捡回一条命,但落下了胃穿孔后遗症。此后,张秀屏带着孱弱的身子仍然积极参加福州冤民“每周一聚”维权活动,乐于助人,抱团维权。张秀屏经常声援或现场围观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侵犯人权事件,为此屡屡遭受当局更进一步迫害。

    附《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秀屏,女,1956年1月23日出生,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9号,现羁押于福州第二看守所506监室。
    委托上诉人:张艳芳,女,1976年2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350104197602290061,住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村仙岐1号,系上诉人张秀屏之女。
    上诉人涉“寻衅滋事”一案,强烈不服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福清市人民法院(2017)闽0181刑初592号刑事判决;
    2、请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定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2016年9月初,上诉人等十几人在去福建省屏南县游玩时,相继被抓。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参与“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纪念64,省高院闹访”三项涉嫌犯罪,原审枉判“省高院闹访”构成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具体上诉理由如下:
    1、原审事实认定不清:上诉人于2016年6月29日去省高院上访,短暂快闪拉横幅“暴力强拆,还我产权”来表达诉求,仅是为了找寻上级领导来主持公道,意欲解决问题。原审只是笼统地认定以同案被告林炳兴等二三十人在省高院举牌、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闹访,却未明确认定上诉人在省高院上访时的具体行为,把他人的行为强加到上诉人头上,明显事实认定不清。
    2、程序违法:1)上诉人因本案,2016年9月3日先被行政拘留10天,9月13日变更强制措施转刑事拘留30天,限制人身自由(拘留)共达40天还未被批捕,超过[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批捕时限(37天内)。上诉人(2017年3月16日才被批捕)在未被批捕情况下,依法应在不超过37天就要被无罪释放,可仍然被违法羁押达40天才取保候审。2)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材料构陷,省高院于2016年8月31日报案,上诉人于9月3日被抓,可上级指定福清市公安局管辖,于9月7日才立案侦查。
    3、上诉人没有主观“寻衅滋事”故意:上诉人因房子遭强拆,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长期未依法得到公正安置补偿才上访。上诉人上访事出有因,意欲找寻上级领导主持公道解决问题,不存在“寻衅滋事”主观故意。上诉人仅仅只是“快闪”来表达个人诉求,没有因此造成省高院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不符合刑法293条第一款第4项犯罪特征,根本不构成犯罪。
    4、选择性执法:原审既认定从2016年6月底开始每周三林炳兴和上诉人等二三十人,都在省高院门口“每周一聚”闹访,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除本案上诉人等归案的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外,按[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其余人应当也构成共同“犯罪”,但原审却未依法追究其刑责,违反[刑法]第四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明显是选择性执法。
    5、证人证言系有组织诱导,有栽赃陷害之嫌:证人都是省高院保安,与本案当事人林炳兴被打有直接厉害关系,而且都未依法出庭作证及质证,其证言明显系有组织诱导,有栽赃陷害之嫌(贼喊捉贼)。

    综上,本案的发生,明显因杭州G20峰会畸形维稳在作祟,先抓人后立案,再罗织罪名构陷,从原审故意只字不提本案“省高院闹访”的起因,由林炳兴省高院上访被保安围殴打致伤事件而引发,可以看出本案事出有因。上诉人等人只是抱团维权,根本没有寻衅滋事主观故意或作案动机,林炳兴人被打无处讨说法,还要被构陷迫害而坐牢,岂有公平正义,岂有法律!最后,请求贵院本着预防冤假错案再次发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秀屏
    委托上诉人:张艳芳

    2017年2月12日



  • 福州维权人士庄磊“申请国家赔偿”昨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州维权人士庄磊“无故被福州仓山公安分局羁押50天、被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任意逮捕后、又被任意取保候审482天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于昨天(2月9日)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开庭。本案由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中久律师代理,被告责任方福州仓山检察院并未出庭。

    昨天(2月9日)中午九点整,福州维权人士庄磊与其委托律师纪中久便准时来到福州中院第十九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然而被告却并未到庭。据悉,2013年12月11日,庄磊因公司业务前往北京出差,恰逢福建著名“赤脚律师”纪斯尊,在北京声援福州维权公民“美使馆维权案”(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兴四人)一审开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无端将我设想为“假想敌”,在福州火车站布控数十公安、国保、便衣等,手持庄磊照片在候车室排查无果,便派城门派出所和华大派出所二名便衣随车跟踪将庄磊抓捕,后便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7日仓山检察院批捕庄磊被执行逮捕。2014年1月29日庄磊被转“取保候审”。2015年5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对申诉人《不起诉决定书》。由于该《不起诉决定书》只字不提侦查部门、批捕部门对庄磊的违法拘留、批捕等违法行为,庄磊便按照该文书提示要求进行了刑事申诉复查。2015年10月10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鼓检刑申复决(2015)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了该“不起诉”的决定。

    庄磊说:“在明知我带着公司公章出差办业务的情况下,福州仓山公安分局与检察院对我任意抓捕、逮捕,羁押在福州一看五十天,取保候审482天。之后,福州鼓楼检察院2015年5月25日以所谓“存疑不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我对福州当局执法犯法、对一位合法公民的违法‘任意羁押’当即提起无罪申诉要求‘绝对不诉’。2015年10月10日鼓楼检察院作出维持‘存疑不诉’决定,我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检察官口头告知庄磊说他们也很同情我,但申诉没用,你只能去申请国家赔偿。所以我就开始了我的申诉。”

    庄磊申请赔偿请求如下:

    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赔偿违法办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因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错误羁押50天,要求赔偿金为51259元,取保候审482天,赔偿金为62392元;
    2、因福州仓山公安局分局违法羁押造成申请人与陈颂歌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处理不良资产事宜的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办事处破产,直接损失53.9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4、责令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向申请人公开赔礼道歉,为申请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庄磊表示:“因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我违法羁押与福州市检察院对我执行的任意逮捕批捕,导致我在业界声誉受损,公司破产后负债度日。4年来,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对我被违法羁押迫害的事情向我作出任何说明。没有任何机关和案件负责人向我释明法律救济途径。无奈之下我只能自救,于是便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10月7日向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

    最后,庄磊认为:“除了被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没有到庭外,此次开庭还算顺利。在中国民告官、或状告一个司法机构的案子,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会到庭,已成惯例,这充分彰显了权力的傲慢。公安犯法却让我坐牢,是福州当局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是它们改变 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此次福州中院判决与违法机关赔偿顺利,或许我不会再继续申诉,如果赔偿不顺利,执法机关再继续对我的案子使用马拉松式的推诿,我将会保留对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及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违法办案追责的权利。”



  • 福州林应强等五人行政诉讼案今天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2018年2月1日)下午3点,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林应强、林东进、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五人,就“乘车被拘”一案提起的行政诉讼。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刘培福律师(著名的李柏光律师因故无法到庭)受托出庭为林应强等五人辩护。

    据悉,今天的庭审刚开始,审判长谢立红宣布本庭只受理四位原告(谢云天除外)提出的诉讼。此时,原告席上只有三张凳子,原告欧中辉、林龙官只能站着应诉,而被告席上人人都有座位,林应强向审判长要求增加座位。审判长却答说:“要座位自己去搬凳子”,林应强眼见审判长没有平等对待原告和被告等同的诉讼权利,马上提出反对并质疑说:“法庭若不提供座位,那就只能坐在桌面上开庭。”但审判长竟说““我不想替别人开这个庭,如果你也不想开的话可以再等着!”。

    接着,原告、被告身份确认。刘培福律师针对被告(一)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局长潘宣彬)和被告(二)仓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梁栋)的行政主官都没有按《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出庭应诉向法庭表示异议,但审判长明显偏袒被告,在被告还未说明缺席原因就断然不予采纳。

    随后,因四位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基本相同,法庭就以原告林应强的诉讼请求为代表,由两被告说明其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分别进行质证。两被告认定“林应强等六人在全国两会重点时期,携带上访材料,非正常上访,企图在两会期间制造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刘培福律师据理力争质证指出,被告事实认定不清,无管辖权,未依法履行告知业务,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具体表现在:两被告无法当庭说明原告林应强等人被北京警方查获时的具体位置(在公交车上)?原告林应强等人实施了具体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原告林应强所谓“携带上访材料”在哪?原告正常“乘坐公交车”,没有任何违法事实,被告所谓“扰乱公共秩序”真实性?被告所谓“非正常上访”没有事实依据,更与本案没有关联性。“非正常上访”岂能等同“非法上访”?

    刘培福律师和原告林应强还就被告(二)仓山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对原告林应强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告(一)福州市仓山公安分局归还搜查林应强住所,被非法扣押的法律文书等物品”作出行政复议,要求法庭判令被告(一)依法归还。

    大约下午5点,审判长就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如此草草结束,林应强表示目前法院已超过《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6个月的诉讼时限还未作出判决,像这样有法不依的法院能公正执法吗?因此林应强对判决结果不抱任何希望,将会逐级上诉,申诉,死磕到底。今天庭审,唐兆星、何忠旺、陆祚钰、陆惠平、李穗财、邱香英、叶钟、张晓红、郑姐、严煜钊、金姬、伍梅英、林钦、李良玉等二十多位维权公民到现场围观声援和旁听。

    相关报道: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26/1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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