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精神病

  • 本月被精神病动态

    四川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李金兰投诉公安乱作为。民生观察工作室志愿者李其刚2013-6-13消息:四川省中江县石笋乡石塔村6组的李金兰于6月13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
    5月22日李金兰到中江县公安局静坐,要求查处石笋乡派出所非法关押,致其左手骨折,不能打工,生活困难,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中江县公安局却以为其看病为由,将其带往位于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的“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作精神病鉴定。6月7日,李金兰收到了“四川三益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妄想”。李金兰感到人格受到了莫大侮辱,便于6月13日,带着衣物、干粮等,来到四川省公安厅督查大队,投诉中江县公安局乱作为。但省公安厅却置之不理。来源:民生观察网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6/7788.html
    卢洪波女士被精神病”  卢红波的姐姐卢红霞和卢红梅向中国监督网诉说,2013年4月13日,其妹妹卢洪波(身份证号码:23022819771016212x)被当地有关部门强行送往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精神病院住院部,崔主任负责医治。该医院将健康人卢红波作为精神病病人治疗,用两道门锁住卢红波,卢红波与精神病人混住在一起,被褥等很脏。
    卢洪波回忆说,2013年4月13日上午,巨浪牧场信访局局长韦士柱说,到总局开会,总局领导给解决问题。其实是谎言、骗局,他们将卢红波拉到农垦总局,农垦总局门口有医院的车和9人,医院5人,其中有巨浪派出所警察李子清、协警姜大辉等,医生护士带着保护带,准备捆绑卢红波,还有已经灌满药的注射器等,准备给卢红波注射药物,追抓卢红波,卢见势不妙,她知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已经被剥夺 ,由不得自己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怕他们捆绑和注射药物,便提出,无需你们捆绑,我自己上车。此后将卢洪波拉到了佳木斯市农垦第二医院精神病科,锁起来。2013年4月17日8:35:41,蒋建强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卢洪波女士的丈夫杨占东先生告诉中国监督网编辑部,他们应常务副局长徐修忠的要求,欲向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局长崔元超反映详细情况,早就在在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楼下等待,崔元超副局长没有到岗,该局保安不让他们上楼去找催副局长的办公室,后要求找徐修忠副局长,徐副局长说,这事已经向崔元超副局长交待了,由他负责此事,但是,崔元超副局长直至10点多钟还没有到岗,他们只好离开该局。(来源:中国监督网http://www.hfh.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9480
    http://bbs.jiandu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047&extra=
    被精神病访民于艳华,北大探女失踪求关注  (维权网信息员华新报道)5月19日中午12点多钟,网友张昆接到访民于艳华来电,告知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被警察带到北大校园派出所,随后电话突然中断。于艳华祖籍东北,后在徐州工作20多年。多年前,她因女儿被打事件开始上访,期间不断遭受当局的迫害,曾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
    知情者说,于艳华的女婿在北京大学工作,女儿和女婿都住在大学教职工宿舍,今天她在北京大学探望女儿时突然被警察带走。据了解,于艳华在北京经常参加公民组织的关注人权的活动,前段时间她还参与纪念赵紫阳逝世活动并探望其家人。她也曾呼吁释放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北京十君子,并举牌要求中共最高领导层带头公示财产。知情者说,这些可能是导致警察抓走她的原因。截止今天下午4点50分,信息员多次拨打于艳华的电话,对方电话语音提示暂时无法拨通,所以于艳华被抓后的详情尚无法了解。
    于艳华电话:18010025016(来源:博讯网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13/05/201305211539.shtml#.UbE5dUCLC1Y
    整理:柳梅

  • 被精神病扮精神病都需严防

    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责,如何处置精神病人暴力犯罪一直争议不断。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新法实施近3个月来,全国多个省份均已出现首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
    “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的同时,让精神病人也得到妥善处置,是强制医疗的核心价值。”多名司法实务界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该程序的重大意义,并表示这一措施涉及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和限制,司法机关将审慎办案,既要防止再度出现“被精神病”事件,也要严防有行为能力人借此逃避刑责。
    减少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今年1月2日凌晨,55岁的贵州籍男子潘某,因幻想其妻与他人有奸情并意图谋害自己,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暂住地,持铁棍、砖块猛砸妻子头部致妻子死亡。经鉴定,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最终被强制医疗。这是江苏省首例强制医疗案。
    本案审判长、武进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云妹说,新刑诉法实施前,因我国没有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尽管有明显暴力倾向的“武疯子”刘亚林已经连杀3人,但公安机关只能要求其家人严加看管,这对社会无异于一颗“不定时炸弹”。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仁杰办理了北京市首起强制医疗案件。据他介绍,检察机关审查时,主要对管辖范围、涉案精神病人身份情况及其所实施的暴力行为事实、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
    “仔细审查是为了实现立法精神所指向的3个确保,即确保有人身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致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确保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确保无须住院治疗的公民不被强制收治。”办理了广东首宗强制医疗案的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籍新生解释说。
    朱云妹告诉记者,法官是否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主要考虑是否满足3个条件:被申请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其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强化监督避免逃避刑罚
    在刑诉法修改以前,对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实践中强制医疗措施难以落实,即使能落实也存在不少问题,最典型的莫过于引起社会热议的“被精神病”问题。如江苏朱金红案、广州何锦荣案、深圳邹宜均案,均是为了争夺财产,不惜将精神正常的亲人送到精神病院医治,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
    “新刑诉法把强制医疗纳入与追究刑事犯罪相同的司法诉讼程序中,明确了公、检、法机关的责任,在程序设计上把保障人权落到实处,能够有效防止被精神病再度发生。”朱云妹说。
    籍新生表示,对于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嫌疑人,或者即使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嫌疑人并未实施暴力行为,以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为由,随意动用警力抓捕、羁押有关人员,都是违法行为。
    除了防止出现“被精神病”事件,如何防止实施暴力犯罪的有行为能力人伪造精神病史借以逃避刑责,是另一个不得不警惕的问题。
    “新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张仁杰表示,检察机关要强化全程跟踪监督,在强制医疗案中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查明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事实有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精神鉴定的相关程序是否合法。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根源上杜绝“被精神病”或借精神病逃避刑罚。
    籍新生建议,可参照实施多年的检察机关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监督工作,在有关强制医疗执行机构设置派驻检察官或派驻检察室。如确实发生“被精神病”、有行为能力借精神病逃避刑罚等现象,即使在申请、决定环节有疏漏,但在执行环节也会露出马脚。
    细化操作程序及权责
    去年11月24日,北京大兴区黄村镇一小区内的侯某将自家衣服堆在客厅,浇上酒精后点燃引发火灾,造成侯某家及多家邻居房屋受损,经济损失3000余元。经鉴定,侯某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无刑事责任能力。大兴区检察院认定侯某应当强制医疗,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
    “我们认真听取了侯某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他们认为依据现有家庭状况,足以保证被申请人在家中接受较好的治疗,且可以保证其不再危害社会。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考虑被申请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而作出是否强制医疗的申请或者决定,是否适当?”张仁杰坦言,办理此案时,深感强制医疗还存在许多有待细化的地方,进一步明晰操作程序和各方权责才是解决难题的关键。
    朱云妹也表示,司法鉴定异议程序、受害人权益保护、强制医疗执行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究。如受害人在强制医疗程序中是否有权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对法院作出的决定有复议权等需要予以明确。
    一直关注“强制医疗执行机构尚无资质要求”问题的籍新生建议,可以由省级公检法机关提出强制医疗执行机构(主要是医院)资质条件,在硬件建设、看护人员配置、安全防范等方面明确规定,然后根据各地情况,在每个市指定若干强制医疗执行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执行,也能有效防止在执行中出现强制医疗人员伤残死以及致他人伤残死等问题。
    (来源:法制日报http://www.cssn.cn/news/7008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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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谈辽宁被关精神病院的助理经济师陈沈群

    陈沈群原是位于辽宁沈阳苏家屯的中国第一砂轮厂的一名职工,大专文化,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和助理经济师技术职称。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具有较高文化的国企职工,却多次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她有精神病吗?她为什么会进精神病院呢?获悉上述消息后,《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编辑刘飞跃电话采访了陈沈群,了解了她被精神病的遭遇,以下是访谈全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你好,陈女士,首先请你谈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陈沈群(以下简称陈):好的,我1958年11月出生,祖籍是湖南省衡山县人,但我一直在沈阳生活、读书和工作。1981年我开始在第一砂轮厂供应处任工资员。1982年至1985年我在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后转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带薪学习。1987年大专毕业后第一砂轮厂干部处下调令将我调到销售处担任货款管理员,后又调节到动力公厂任成本会计。1989年10月1日我还取得了助理经济师的技术职称。

     

    刘:你是因为什么开始上访的?

     

    陈: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2003年3月我被迫下岗,原因是动力公厂的供水、供电职能交到了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我从这一天就开始放假,谁知这假一放就回不去了。当年第一砂轮厂进行了企业转制,第一砂轮厂留守处的负责人(原第一砂轮厂书记)胡作文让人顶替我工作,又不给我发工资,导致我十年来没工资、没工作,生活困难。第二个原因是家庭房产纠纷,我和我姐陈沈文打起了官司。苏家屯法院不按法律判决,错误判我败诉。

     

    刘:上访是条不归路,上访期间听说你受到不少打压。

     

    陈:是的,因为我上访,2008年9月,我先是在沈阳第一看守所关了一个月,2008年10月我又被劳教一年半关进了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管理所。当时他们劳教我的理由是自2005年以来我多次进京到天安门等地非正常上访,时间长、次数多,“无理取闹”“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办公秩序”。你说我一个上访的怎么会扰乱了公共秩序,他们不就是不想我上访吗?难道国家规定的上访制度是假的吗?

     

    刘:那你又是怎么进了精神病院的?

     

    陈:我是被违法劳教的,他们捏造罪名扣在我的头上。劳教使我名誉上受到损毁,精神上受到伤害,身体上受到催残,这一切让我痛不欲生。到劳教所后,我对迫害我的苏家屯区信访办主任缪海峰等人继续举报,可马三家劳动教养管理所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我捍卫法律进行维权控告。他们变着法整我。2009年6月22日8点我要上厕所,王艳萍队长不让我去厕所还把门锁上,逼得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撒尿。为了不让我把材料寄出去,一中队二分队队长陈秋梅等人设置了种种障碍不凑效后,2009年5月21日,他们竟以看病为由将我骗到了孤家子精神病院做报谓的脑电图,后来就说我是精神分裂症,多次威胁我要送我到精神病院去。2009年6月30日,听说有中纪委官员要到劳教所车间检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放回了家。

    虽然我回了家,但我并不高兴。有了这个精神病的帽子,他们就好整我了。后来我因此两次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刘:请说说你二次进精神病院的情况,你都是被谁送进去的?

     

    陈:我上访维权却又被关进了劳教所,冤上加冤,你说我能就此算了吗?所以从马三家劳教所出来后,我继续上访告状。我第一次进精神病院是2011年1月31日,因我四处上访,这一天沈阳苏家屯法院执行庭庭长等人找到我后强行把我送到了红十字会沈阳苏家屯八一精神卫生院。这次关了我48天,一直到2011年3月18日才放我出来。

    2012年10月22日下午,我从全国人大信访办出来走在大街上时,被苏家屯区公安分局赶到北京的警察给抓住了,他们强行把我绑架到车上。我用手机报警,他们抢了我的手机。就这样我被他押回了苏家屯。到苏家屯后,我先是在苏家屯民主派出所关了一夜。10月23日就又送进了红十字会沈阳苏家屯八一精神卫生院。这次直到当年的11月21日才被我哥陈沈建接回家。我哥接我时被迫写了保证,保证内容是我哥必须在所谓的精神病人病历上签字。

     

    刘:你在精神病院的情况怎么样?

     

    陈:2012年这次我被关进苏家屯八一精神卫生院时,第一天就逼着我吃药,结果吃得我昏迷了过去,后来就没再让我吃药了。我当时住在该院的一病室,这个病室只有11.5平方米,却关了四个人。这个医院条件很差,他们就是把它当黑监牢。

     

    刘:最后想请问下你觉得自己真有精神病吗?

     

    陈:我没有,你看看我哥哥写的材料是怎么说的就知道了。

     

    在2012年11月23日,陈沈群的哥哥陈沈建写的一份材料中,我看到陈沈建如是说: 2012年11月4日我就要求放我妹妹陈沈群,可护士不让。后来一位自称是朱院长的人把我叫到医生办公室说让我到民主派出所李所长处,要派出所同意才能放人。找到李所长他们不仅不放人,还说我妹有精神病。可我要求他们拿出鉴定书,他们却始终拿不出来,且说十八大期间不能放人。我说我妹妹根本就不是精神病,好端端一个人被你们关到了精神病院。

     

    2013-3

     

     

    陈沈群自书的个人简历

     

    助理经济师证

     

    劳教书

     

     

    陈沈群哥哥陈沈建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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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父用铁丝绑精神病儿子致其患败血症死亡

    黄国权没有想到患有精神病的儿子黄友贤会命丧于一根锈迹斑斑的铁丝。

    因为儿子发病,在村里伤人毁物,黄国权被迫将儿子用铁丝绑在家里。由于不断挣扎,黄友贤的手腕很快便出血化脓。一个月后,黄友贤伤口感染,最终被确诊患上败血症,两天后死在家中。黄国权被警方带走……

    三个儿子都患病

    走出上饶县法院,黄国权眼眶湿润了,又一个儿子没了,而且还是命丧于自己手中的一根铁丝。但黄国权来不及痛哭,他一心想着回家,因为家中还有一个儿子瘫痪在床,而他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看着他急匆匆的背影,旁人无法想象,在这个老父亲的心里除了悔恨,还装着多少无奈。

    谈及黄国权的家境,村民们只有叹息,在上饶县管辖的这个村庄,基本难以再找到比他更贫穷、更悲催的人。“如果黄国权的大儿子还在世的话,今年刚好40周岁了。他的大儿子患有先天性智障,多年前已经死亡。现在出事的是二儿子黄友贤,今年38岁,患有精神病,时常在村里害人。”有村民告诉记者,黄国权生有三个儿子,他的第三个儿子现在还瘫痪在床,一切生活都依靠黄国权照料。

    铁丝绑儿父心痛

    案卷记载,黄国权用铁丝绑住患病儿的时间是2011年9月。

    村民称,那时,黄友贤的精神疾病再次发作。“发病后,黄友贤不认识人,不仅砸别人家的东西,还把自己的老父亲也打伤了。”村民说,黄友贤发病后,用锄头追着父亲黄国权打。

    当年9月上旬,村民看到黄国权将黄友贤绑在家中的柱头上。

    黄国权事后坦言,因为担心儿子发病外出伤人,他才不得已采取这一措施。黄国权说,在绑儿子时,他并未多想,随手找到一根一米长的铁丝,将儿子的左手绑在柱头上,当时并未注意铁丝生锈与否。

    黄友贤被绑后,不断挣扎试图挣脱,手腕很快便破皮出血。

    黄国权称,看到儿子痛苦地号叫,他的心如针扎。“我也想解开铁丝,可解开之后,一旦发病,他又会去害人。”黄国权说,他已经家徒四壁,没有任何东西来赔偿因为儿子发病带给村里人的损失了。

    儿子患上败血症死了

    据村民说,黄国权用铁丝将儿子黄友贤绑在柱头上,大约持续了一个月。一个月后,有村民发现黄友贤精神颓废,而且左手伤口已经化脓,手腕软组织坏死。

    2011年10月9日,当地医院检查确诊,黄友贤患上败血症。两天后,黄友贤死在家中。

    日前,上饶县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国权虽为防止其子在精神病发作时伤害他人,但方法不当,致其因患有败血症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黄国权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国权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宣判后,黄国权表示不上诉。

    类似案件已经发生多起

    “让一个家庭贫困的老汉,来正确处理患有精神病儿子的事情,确实是个难题,此前,江西已经发生多起父亲因违法处置患精神病儿引发犯罪的案件。”资深法律人士、律师罗久保说道。

    2008年10月31日,乐平市洎阳街办村民王某的儿子精神病发作,王某便用绳子将儿子绑在自家门口的窗户上。211月2日上午,王某到菜场给儿子买包子回来,发现儿子已经挣脱绳子。发病后的儿子追赶和殴打王某,王某随手拿起木棍朝儿子一顿暴打,致使其“休克性死亡”。

    萍乡市湘东区年近六旬的村民丁某,因阻止患精神病的儿子殴打无辜村民,情急之下将儿子打伤致死……

    一人得病,全家陷入悲剧

    “家庭监护责任过重,政府投入、社会救助严重不足。如果一个人得了精神病,其家庭几乎无可避免地陷于悲剧,因病致贫成为普遍现象。”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认为,即便现在农村医保能够解决一部分治疗费用,但这都是杯水车薪。

    肖文军律师告诉记者,在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以亲属的监护责任为主,实行的是“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模式。这种做法虽然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但实行起来很困难,主要障碍在于许多家庭没有财力,负担不起对精神病人的长期监管,尤其在农村,一人得病的后果是全家陷入悲剧。

    (本文来源:光明网  http://henan.china.com.cn/special/zhf/201301/P71285QTN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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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精神病等于酷刑迫害

    被精神病这个现象,其实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小时候看电影,说的是美国的事,某些地方恶势力,用这个办法对付揭弊的进步人士。后来的故事,发生在前苏联,在那里,有好些异议人士,被关进精神病院,进去的时候还正常,出来的时候,就真的变成精神病了。现在,美国和俄国,这样的事情已经多年没有报道了,但是,在我们的国家,被精神病却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好些上访的人,莫名其妙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有时精神病院并不知内情,有的则是跟精神病院有密切的合作。好好的人,自己不同意,家人也不同意,但就是进了精神病院,按精神病人来治,打针,电击,捆绑。如果中途跑了,还要动用警察,把人抓回去。

     

    最初,被精神病现象,只出现在地方政府的截访过程中。由于上访者有碍地方官员的官声,当所有围追堵截,加上办学习班这种非法拘禁的方式都失灵的时候,采用劳教的方式,一来需要劳教部门的配合,二来现在被舆论批评,已经臭了,所以,就想到了精神病院。这种恶招,一旦出笼,就难免泛滥,从对付上访者的高招,变成对付一切刺头的普遍招法。

     

    一些地方政府,大型国企,凡是碰到领导看不顺眼的刺头,一声招呼,这个人就变成了精神病。只要有钱挣,精神病院也乐意配合。就这样,一个接一个的被精神病案例,就这样被制造出来。揭开黑幕的一角,骇人听闻。从前只是在电影上看到的,现在一幕幕在现实中上演。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精神病,跟办学习班,动用警察抓人,劳教,甚至将无辜者判刑一样,都属于地方政府(也包括大型国企)对公民的一种迫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迫害更不人道。而在“治疗”过程中,所受的肉体和精神折磨,被在监狱和劳教所都要严重。更何况,一个好好人,平白被戴上精神病的帽子,即使日后出了院,社会上不明真相的人,也会当他是精神病。事实上,确实存在过从被精神病到精神病的案例,等于把活人变成了鬼。(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张鸣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c7a2f501018g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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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被精神病访民商兆树胞弟探访兄长记

    商兆树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麓强社区的居民,今年47岁。1976年8月5日,12岁的商兆树被野犬咬伤后注射狂犬疫苗,停药后第三天出现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症状,经医院和法医共同认定为注射狂犬疫苗而致脊髓灰质炎。商兆树由此成为一名残障人士,靠双拐行走。事情发生后,商兆树开始了他的维权、上访生涯,他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政府多次讨说法。时间转眼在上访中过去了三十年,商兆树不仅仍未讨得一个满意的说法,现在却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半年多了还未出来。半年来,商兆树家人多次到医院探望商兆树都未果。近日,经过精心准备的商兆树的胞弟商先生终于在医院见到了他哥。获悉上述消息后,本刊编辑刘飞跃于2013年2月下旬电话采访了商先生,请他讲述这次探访的经过以及商兆树的最新情况,下面是访谈全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你好,商先生。听说你最近终于见到了你哥哥,请问你是什么时候见到了他的?以前都见不到他,这次怎么见到了呢?

     

    商先生(以下简称商):是的,在我这次去前不久,我的姐姐还有外甥都到鹤岗市矿务局精神病院(鹤岗市东山区精神病院)去过,但到那儿一问人家就一口说没这个人,病区又有个大铁门,平时总是关着进不去。我这次吸取以前的教训,2013年2月16日是正月初七,医院刚刚春节后上班,那天早上七点不到我就到了矿务局精神病院。到哪儿后医生护士还没完全上班,病区的大铁门正好开着。我于是就大声问:“商兆树在不在?”。立即有二个人过来,他们很警觉,一人问:“你是谁?”,我说我是商兆树的弟弟。就在这时,商兆树“哇”的一声出来了。原来他听到了我的声音,就这样我们弟兄二人才见了一会。

     

    刘:为什么样只见了一会呢?你哥哥的情况怎么样?

     

    商:那两个人是专门看我哥的,当时要不是我哥自己跑出来那两个人肯定会说他不在的。当我们弟兄二人见面时,那二人就在旁边紧紧看着,他们还把我哥双拐拿走了,怕他跑了。所以我当时就和我哥说了几句话,我哥精神状况看起来还行。我问他在医院里有没有吃药打针,他说没有。随后,谈话就进行不下去了,那二人让我去找医院方面谈。

     

    刘:去谈的情况怎么样?

     

    商:我找到医生护士后,医生护士一问三不知。我又找到了该院的秦副院长,他说“这事没办法,是上面安排的”“你劝劝你哥,不要再上访了”。最后他说这事医院做不了主,让我去找鹤岗市卫生局。

     

    刘:你去卫生局了吗?

     

    商:虽然见面时间短,但我终于证实我哥就在精神病院内。离开医院后我就去了鹤岗市卫生局,到卫生局后我要求见局长,我要问问他为什么关我哥到精神病院,什么时候放他。但没找到,后来一位自称是局长秘书的人和我见了一会。这位秘书我以前见过一次,2008年我哥被劳教那次他就出现过。这次又见到他,他一上来就问我“你怎么知道你哥在精神病院?”

           我说:“我刚在医院见到我哥了”“你们什么时候放他出来?”

    秘书说:“不能放,放了你看住他不上访?”

    我说:“我看不住,也保证不了,但你们不能这样长期把我哥关在精神病院里”。

    秘书说:“现在肯定放不了,至少要等到今年两会结束后”“这事不是我们一家说了长算,你去找信访局”。

     

    刘:你去信访局了吗?谈得如何?

     

    商:去了,从那儿出来我就去了鹤岗市信访局,一位高个子接待了我。我问了他五、六个问题,他连答了五、六个不知道。最后我说:“我理解你们,你们说错了要扣你们奖金的”。这时那个高个子拍拍我肩膀说:“你说得对”。

     

    刘:现在我们回头说说商兆树是如何进精神病院的,当时有人通知你们吗?

     

    商:没人通知我们,我们去问也不说。后来是我的一位老邻居不知从哪儿得到的信告诉我姐说我哥在精神病院里。只到现在我们家人只知道他是2012年6月从北京抓回后送进精神病院的,具体是哪一天现在都还不知道。

     

    刘:你觉得你哥有精神病吗?你哥作过精神鉴定吗?

     

    商:没有,他从来都没精神病,也没人给他做过鉴定。这次我找到医院院长,院长还说让我带我哥去做个鉴定。

     

    刘:你们下一步准备怎么办呢?

     

    商:能怎么办!现在只有等到两会结束后再说。我哥的事对我家影响很大,事情没解决,他左一趟北京,右一趟北京。他现在是鹤岗市的重点,一到所谓敏感时期,政府就抓他关他。我母亲去世,我父亲生病都是因为操他的心。我现在又不在鹤岗市,孩子还要上学,没法多管他。另外我想问下你们文章发了后,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吧。

     

    刘:不会,外界有了关注,才会让你哥早点出来。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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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得了精神病,精神卫生法还有什么用?

    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这部从1985年就启动立法的历时27年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律正式出台。真不知该为这部法律笑还是哭,也不知让人是喜还是悲。自改革以来,立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却从来没有像这部法一样如此难产。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中国的法律订得之多也是前所未有,有多少法百姓们自己都数不清了,但却似乎公民的权益仍然屡屡得到不到保障,所以这个社会史无前例地出现了要“开胸验肺”、“躲猫猫”死的奇闻,涌现了无数的“跳楼讨薪”、“以命维权”等怪事,特色万象可为稀奇百怪。

    出台精神卫生法,是“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特别关注和切实保障,宣示精神障碍患者享有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对精神病人的人性关怀,也是对即将成为精神病、可能会得精神病、被认为有精神病的人提供的特色保障。因为这个社会出现了不少“被精神病”的事件。“被精神病”这个词语大典没有,中国过去没有,全世界也没有,这是特色中国的伟大发明,足可以例入十年发展的辉煌成就之一。

    因为有精神病,所以要送精神病院去治疗。如果人没有得精神病却也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去治疗,那一定是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的人得了精神病。正常人在精神病院既然能被医生治疗几年,且精神病医生看不出正常人没有得精神病,那一定是精神病医生得了精神病。但现实社会恰恰是这些有“精神病”的人,以“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名义,欺世盗名在制造精神病,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去。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乱象,那就是这个社会疯了,是这个社会得到精神病。当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能激发这些“精神病人”,创新出新的途径、新的方法,在不违反这部法或即使违反了也不会被追究的情况下,继续制造精神病,继续上演正常人“被精神病”,那时,这个社会一定是疯狂极了!(作者:懦夫  

    来源:http://blog.thmz.com/user1/4103/archives/2012/49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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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

    这是幸福课作者阳志平写的书评,《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是一部介绍美国精神卫生法立法历程,并影响到美国精神卫生法立法进程的纪实文学。

    《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内容简介

    如果你爱的人是个精神病,你能做的,只能是更爱他一点点。你的爱,将让你爱的人活下去,变得更好!

    《疯狂: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遭遇》这本书是一位父亲献给儿子迈克的礼物。在迈克大学毕业那年,因为压力与找工作不顺,被确诊双相情感障碍之后,他陷入了一场必须全力以赴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他时不时遭遇这类情景:迈克要自杀;迈克撞车了;迈克找不到工作。。。

    战斗的高潮始于迈克私闯民宅,并在人家家的地毯上上尿尿。。。于是,迈克面临一场指控:坐牢!坐5年牢!并将以重罪失去多项合法权利:不能参加选举,不能拥有枪支或者参军,还可能被迫上缴驾驶执照。更致命的影响则在于,没有公司愿意雇佣有重罪前科的人。

    当迈克消失在监狱厚重铁门的那时起,作者问道:为什么对于警察和医生来说,将一个精神病人送到监狱,如此常见。但是这种常见的背后,真的正常吗?

    此时此刻,父亲第一次萌生了写作此书的想法。作为前《华盛顿邮报》记者,作者早因间谍小说《间谍证据》、《卧底中情局》成名。因此,拥有对美国精神病患者进行调查的能力,获得对迈阿密拘留中心关押精神病患者【九楼】的调查权(其中的【C翼】用来关押自杀倾向患者)。然后,全书围绕迈克的官司与作者对美国精神病患者的调查两条线索展开。

    在这些纷纷登场的各路人物中,对于我等心理学背景的人来说,最关心的是美国精神卫生立法中的关键节点、关键人物与各类利益纠结机制。以下试举例。

    法官莱夫曼

    这位40来岁的,喜欢交际,因为维护精神病人权益而闻名全美,并于今年奔赴中国参加精神卫生法立法讨论的法官,家族里面没有一位精神病人。然而,18岁那年,他的实习经历,见证了一位精神病患者的遭遇,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连动物园对待动物都要比精神病院对病人好得多。

    成年之后,法官通过不懈努力,终于站上了舞台。他的台词是:

    监狱是最后选择,而不是第一选择。

    秉承这种理念,法官莱夫曼发起的分流项目,使得迈阿密的再次犯罪率大幅度下降。

    大夫普瓦捷

    借这位迈阿密监狱心理医生之口,作者给大家普及了美国精神卫生法以及治疗体系的来龙去脉:(参考读物《我们身边的疯子:美国的精神病人护理史》)。

    ·                     1840年代,女神迪克斯二十年的持续战争,使得美国三十来个州建立了精神病医院

    ·                     1900年,美国每个州拥有了一个精神病医院

    ·                     1946年,媒体压力使得杜鲁门总统签署法案创立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

    ·                     1952年,法国外科医生拉博里特发明可乐静,葛兰素史克收购并营销

    ·                     1961年,肯尼迪上任,将心理健康障碍作为自己工作当务之急

    ·                     1963年10月10日,肯尼迪签署美国国家精神卫生法,投资3亿美元建立社区诊所代替大型州立医院

    ·                     1960年代,《飞越疯人院》小说出版与影片发行,也就是现在中国停留的阶段。

    ·                     《飞越疯人院》电影获得1976年奥斯卡奖。加上钱与当时人权主义流行的问题,使得美国精神病【去院化】运动流行一时。一夜之间,各州将精神病医院关掉

    ·                     1960年代到1980年代,美国精神病医院住院人数从50万下降到10万

    ·                     水门事件、越南战争,肯尼迪的3亿美元成为谎言。慢性精神病人大量出现在街头

    ·                     1980年代末,精神病人开始到各类监狱中来(转机构化)

    普瓦捷大夫,他令人感动的台词是:

    普瓦捷大夫:这个环境让你容易变老。
    作者: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工作呢?
    普瓦捷大夫:来这里的犯人都已经被人抛弃了,但其中的一些人能够而且真的会变好,这就是我每天来这里工作的动力,知道自己能起一点点作用,知道自己也的确起到了作用
    普瓦捷大夫:再说,如果我不做,那么谁愿意来做呢?      

    志愿者罗宾逊

    每位成为纳米(NAMI,美国著名心理健康志愿者组织)当地社区核心志愿者的妈妈们都不例外,背后必然有一个爱得深深的孩子。罗宾逊是迈阿密的一位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志愿者。她的儿子杰夫18岁第一次被捕,后来被捕39次,被诊断为分裂情感障碍。通过持续6年的努力,罗宾逊终于说服了当地警察局开展危机干预小组(CIT)培训。因为她足够幸运的碰上了一位患有幻听等症状已经32年的越战老兵的局长。

    为什么警察与各类人员如此需要CIT培训?当迈克康复不久之后,再一次病发,半夜起床,光着身子,走出去。直到一位警察发现了他。幸运的是,这位警察受过CIT培训。意识到他是一位需要帮助并且立即治疗的病人。于是,他将迈克带到医院急救室,并且联络相关人员,将迈克送到医院而不是监狱。在这次之后,迈克长达四年没有患病!并成功就业!图书开始面临的指责也从四年的重罪变为二年的轻罪,并缓刑执行。

    相反,警察局没有接受CIT培训,结果将一位精神病犯人开枪打死,母亲疼不欲生。罗宾逊令人感动的台词是:

    这个年轻人本来有机会活下去!可警察却把这个机会夺走了!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

    读完全书,我不由地骂道,这哪是本揭露黑幕的诉苦书,明明是夸耀书。炫耀了些什么?美国的出版、医疗以及司法制度。真想给作者写封邮件,邀请他来中国看看。你知道吗?在你写的《疯狂》的大洋那面有一个这样的国家:

    ·                     立法:精神卫生法,20多年了还没出台

    ·                     警察:别说CIT培训项目,不滥用职权,将正常人送到精神病医院就是好事

    ·                     医院:部分精神病医院也是利益导向的,给钱就抓人,别说什么你那么纠结的【强制治疗】与【自愿治疗】

    ·                     出版:在这个国家,写一部揭露监狱中的精神病人的书是无法出版的

    ·                     言论:作家的意见无法影响任何法律的修改

    立法这一点,是去年的亲身经历。精神卫生法即将出台,但是草案多项不靠谱。不信这个邪,组织二十来位心理学同行,投递修改意见。

    虽然是鸡蛋撞石头。我们总要去撞。撞的人多了,石头即使不会被撞坏,也会被挤走。加上各路心理学界人士的发声,结果总算在原来最受人非议的十八条上多了一句话:

    心理咨询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其他修改意见也有所采纳。虽然我最主张的将六十八条修改为类似于电影的分级管理制度,到今天为止,仍然被华丽地忽视了。

    目前中国心理健康管理是两级分化,一级是利用民众对心理学的不了解,将违背某方利益的人送到医院;另一级却是不重视广大的求助需求,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慢性精神病患者没有任何实际医保、经费支持。

    正如作者对儿子所做出的努力,不仅荣获普利策奖提名,同时影响了美国的精神病立法,2次参与美国众议会听证,使得美国开始重视那些呆在监狱里的精神病人转移到社区中进行治疗。对中国这个国家,我想说的是:

    如果你爱的国家是个精神病,你能做的,也只能是更爱她一点点。你的爱,将让这个国家活下去,变得更好!

    相关参考

    ·                     ps1:针对《精神卫生法(草案) (2011-06-10)》的修改意见

    ·                     ps2:台湾的《精神卫生法》与《心理师法》

    ·                     ps3:什么是抑郁症、心境障碍与双相情感障碍?

    ·                     ps4:如何寻找心理师

    ·                     ps5:发现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11个信号

    (作者:阳志平   http://www.psychspace.com/psych/viewnews-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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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教师王培剑出院后首谈精神病院内的经历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2012年12月号发表了《大学教师、北大学子王培剑因政治言论被强送精神病院》的文章(/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270)。近日,本刊记者刘飞跃获知王培剑已出院回到了学校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后,电话对他进行了访谈,以下是访谈全文和录音。

    刘飞跃:是王老师吗?呼说你已经回来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王培剑:我是三天前回来的,也就是1月30日回来的。

     

    刘飞跃:你好像提前回来了,你弟弟他们说2月5号左右接你出来。

     

    王培剑:没有提前,我入院时就比较镇静、安静,不像他们讲的有躁狂症状。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不到一个月,医院就同意我出院,说我没什么问题了。我弟弟他们觉得我身体不好,希望我在里面多住一段时间。他和一个朋友商量,最后就决定30号让我出来。当天是他来接我出院的。

     

    刘飞跃:那你和你弟弟及其它家人现在沟通得怎么样?

     

    王培剑:还行,他们以前对我是有些担心。当然他们现在对我还是有些不理解,特别是我信耶酥,我相信耶酥会带领我走向完全。

     

    刘飞跃:谈谈你在精神病院的情况吧,你在里面有吃药吗?

     

    王培剑:有,一天三次。吃药都有副作用,吃得人昏昏沉沉,腿走不动。像早上起来,来时想起来就起来了,但吃药后构成一个重大的限制,躺在床上就是起不来。

     

    刘飞跃:这一、二个月来你在精神病院内的感受怎么样?

     

    王培剑:感觉中国的精神病院制度有问题,不把人当人看,他们居高临下。

     

    刘飞跃:为什么这样说呢?

     

    王培剑:医院里病人吃完药后,医生护士还要人把嘴张开给他们检查。你说这是对人尊重吗?我这次进去第一次吃时,他们也让我张开嘴巴给他们检查,我对这个非常抵制,坚决没有张嘴。我当时想他们肯定还要检查,不过还好,经过这次抗争后他们没再让我张嘴检查。

     

    刘飞跃:你这次住院中国计量学院态度如何?出院后你的工作怎么样?

     

    王培剑:这次我出院前半个月,我们学院的领导到医院来过。我们有过交流,工作上不受什么影响,下学期继续回学校上班。

     

    刘飞跃:我想问下下学期你继续回学校上班,学校有没有和你谈到讲课的要求?是不是不让你再讲政治方面的内容了?

     

    王培剑:下学期我没课了,原来的课我住院后其它老师顶了,我的课都在九月份后。下学期我不会再上讲台了,有些行政、兼职工作,做课研秘书。

     

    刘飞跃:我们再回头说说你2012年12月8日进精神病院的过程。当天上午我采访你时你说和学院领导沟通得还行,还和他来了个拥抱,怎么又进去了呢?当时学院方面有参与吗?

    王培剑:学院有参与。当时是我弟弟和另外四个人把我弄上车送去的。这四个人我在学院没看到过,从个子、块头来看是便衣警察,不像保安。他们把我押住,我动不了,所以我没有反抗。当时我们学院领导就在现场,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后,我们学院的领导也一起到了医院。

     

    刘飞跃:回来后就好好休息下过个年吧。

     

    王培剑:谢谢,祝你春节愉快。

     

    刘飞跃:也祝你春节愉快。

     

    2012年1月

    以下是刘飞跃与王培剑的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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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如何防范"被精神病"

    近年来,“被精神病”事件屡见不鲜,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那些“被精神病”受害者,人身自由被限制、身体健康被伤害、合法权益被剥夺,当事人遭遇投诉难、出院难、申诉难、索赔难。2013年1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被精神病”案件,让公众看到了司法带来的希望。

    “被精神病”,谁该担责?

    2012年7月20日,正在办公室处理事务的郑州某酒业销售公司董事长吴某,被6名医务人员强行架上救护车带到了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得知消息后,吴某的胞弟与公安民警、律师及媒体虽经反复交涉,但医院仍声称没家属同意,无权“放人”。警方调查得知,是吴某“妻子”谢某给医院打电话称丈夫精神失常,医院应家属要求采取强制住院治疗措施的。而事实上,吴某与谢某早已离婚,离婚后双方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2012年9月,吴某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二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该精神病防治医院仅凭谢某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吴某带到医院诊治,严重侵犯了吴某的身体权和自由权。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判决其赔偿吴某精神抚慰金3万元。

    “这个判决极具示范意义。法院认定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这样的归责是非常精确的,判决也是非常正确的。”2013年1月17日,专门从事精神卫生法律研究的公益律师黄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

    黄雪涛告诉记者,以前同类的案件虽然出现过很多,法院的判决中都没有全部追究医院的责任,大多数案件的判决,95%的责任由送至人去承担,医院只承担5%的责任,而这样的判决和责任划分是不正确的,不利于防范近亲属滥用监护权的发生。

    黄雪涛认为,就此案而言,在法律归责方面,实际操作中很难判断吴某前妻的动机是否为恶意。医院作为专业机构应该去承担法律判断和医学判断的责任,因为利益冲突审查与排除,是监护关系设定时必须配备的环节,精神病院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患者”自主权时,意味着医院在设定监护关系,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法律行为。

    如何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如何确保有病治病,没病不“被精神病”?黄雪涛表示,医院首先应当确定被送至人是否丧失行为能力,是否真的需要被监护。第二,医院在收治前应该对监护人的资格做一些甄别,判断所谓主张监护权的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主张监护权的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以及提供的资料是否基本可信。“如果医院做好严格的审查把关,利益冲突者的恶意企图就不会得逞。”

    黄雪涛同时建议,医疗机构在收治患者时,首先应当询问患者需要通知谁,是否有信任的人;送患者来的人是否信任,是否可以代表患者自己行使知情同意权。如果患者不相信送至人,医院应当联系患者相信的人。“医院应当尊重和保护患者的最大权益。”黄雪涛表示。

    黄雪涛说,退一步讲,即使一个人真的患有精神病,也不必然应当被强制住院。如果患者自己不感到痛苦,所患精神疾病没有损害其身体健康或者不会导致其死亡,也无可能伤害自己或者他人,可以不治疗、不住院,外人不宜干涉。

    如何破解司法与医学交叉难题?

    然而,目前存在的一个困境是,精神病院医生同时肩负着医学判断和法律判断的责任。那么,从制度和技术层面而言,如何让“医学的归医学,法律的归法律”?而又如何从立法层面防止将两者混同?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力图破解包括“被精神病”在内的多项法学医学交叉难题。

    黄雪涛认为,精神卫生法中对监护权的设置,并没有排除监护人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冲突。而监护人权利过大,可决定“伤害自身或有伤害自身危险”的患者是否住院与出院,患者没有申请复查和医学鉴定的机会。在近亲属滥用监护权,而患者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情况下,依然会出现“被精神病”现象。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精神卫生法的实施细则。黄雪涛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中应该注意目前法律中存在的三个“空白点”。一是送至人不是在警方介入的情况下,将患者送至医疗机构实施住院治疗的。二是医院在决定剥夺患者的自主权,设置监护关系的过程中,缺乏法律审查的环节和机制。三是精神卫生法对于近亲属送至患者的情况中,没有给予患者寻求帮助的机制。

    (来源:人民网http://news.cqnews.net/html/2013-01/20/content_236826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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