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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波对轻微伤鉴定结果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民生观察2023年10月26日消息】黑龙江维权访民马波因在北京被无故打伤,造成双腿多处骨折。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现鉴定结果显示属轻微伤。对此鉴定结果马波不认可,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在北京木樨园桥西72路公交车站附近被一老头殴打,2023年9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对马波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现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出具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马波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然,申请人马波对鉴定结论并不认可,理由如下:

    第一,申请人右膝关节、左足伤情并非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于2023年9月1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就诊,CT检查报告显示: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关节腔积液,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左足及左踝关节退行性改变。

    现申请人无法行走需坐轮椅,石膏固定双足,根据申请人2023年9月24日在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做的CT检查报告显示: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关节外固定后改变,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右安门医院做的检查报告明显错误。

    可见,司法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中载明“据案情摘要,被鉴定人马波于2023年9月17日受伤,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目前查体及阅片所见,其所受损伤主要为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明显错误,申请人伤情并非仅属于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骨折。

    第二,司法鉴定意见书资料摘要中右安门医院诊断证明书记载错误,其中“据2023年9月24日北京市右安门医院马波的诊断证明书记载:诊断:左足CT:左足未见明确骨折征象;左足外固定后改变…右膝CT:右膝关节外固定后该段,胫骨平台撕骨折可能……”明显错误。根据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提供给申请人诊断证明书明确载明“诊断1、左足外固定后(第3趾骨近节趾骨骨折)2、右膝关节外固定后(右胫骨平台撕拖骨折)”。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资料摘要明显错误。

    第三,申请人遭受外在暴力,受伤主要原因在于外力,受伤部位并非仅仅双足软组织损伤,左足第3近节趾骨近中骨折。申请人还有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京盛唐司鉴所【2023】临鉴字第759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仅片面作出“双足软组织损失,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鉴定,没有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4.1.2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马波因被老头殴打致伤,造成其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右膝胫骨内侧平台及髁间棘骨折,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左足第三节趾骨骨折,申请人马波认为其构成轻伤,并且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与事实不符之处,鉴定结论有误。

    申请人马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西罗园派出所申请,依法重新委托司法机构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马波,女,汉族,出生日期:1961年12月4日,户籍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社区14组40号,现租住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紫草坞村富明街。

    早年马波因儿子徐智鹏在校园被殴打致死警方处理不公而上访维权,至今已有16年时间,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时至今日,其儿子的尸体还在冰柜中放着,无法入土为安。

    因地方相关部门不给她解决问题,马波只好常年在京上访,故长期遭到地方当局的维稳。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 谭兵林案已开庭结果未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6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湖南祁东县公民谭兵林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经开庭,但在还没判决结果的情况下被转移它处,至于转到何处,家属目前还不清楚。

    2022年6月29日,因谭兵林的父母被强行接种新冠疫苗,谭兵林到村委会举牌抗议,立遭衡阳市祁东县警方抓捕,自此失联;同天其家被查抄,其个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被一并抄走;

    6月30日晚,其父母被带到派岀所分别做笔录到很晚,内容涉及其父母被接种新冠疫苗后,谭兵林到村委会举牌的具体细节。

    7月1日,其父获悉,其已于被抓当天被祁东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7月27日上午,廖耀中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被拒。8月24日,谭兵林被祁东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羁押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看守所。

    2023年1月底,谭兵林的案件已到法院阶段。此前,范标文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谭兵林,均遭拒绝。

    据悉,谭兵林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新公民。曾参与推动教育平权运动、倡导俗称“三免”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养老;多年来一直做义工参与为良心犯送饭、呼吁等公益活动。

    友人疑指,本次其被抓,凶多吉少,很可能会被起诉和判刑。


  • 吉林郭洪伟在宁江监狱受虐处理结果⁩

    【民生观察2021年1月8日消息】吉林郭荫起投诉宁江监狱对郭洪伟虐待处理的结果已经获得。

    郭洪伟于2015年3月与母亲在吉林省政府官员和警察一起的尾随下,到北京上访,事后被吉林省四平市政府人员用将其母子二人构陷入狱,入狱后郭洪伟长期受到虐待,在监狱吃不饱,零下近二十度的大冬天不给棉衣穿,限制郭洪伟消费购物等等。

    郭洪伟在2020年5月22日晚上9点至9点30分左右的时间中,被民警用消毒剂氧乙酸消毒的情况下,把郭洪伟关押在一个只有两平方米狭小的禁闭管控小屋里进行消毒,造成郭洪伟止息,2020年10月19日郭荫起对狱警卢佳讯进行举报,2020年12月29号收到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日期是2020年12月26日,处理结果如下:

    吉林省宁江监狱文件;吉林狱发【2020】40号
    关于郭荫起,肖藴苓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郭荫起,肖藴苓:
    你们于2020年10月19日来访投诉服刑人员郭宏伟受到监室区民警卢佳讯虐待事项,监狱于当日正式受理针对投诉民警事项,监狱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信访部门和主管部门本着事实求实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现将监狱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信息:郭荫起,男;身份证:220303193712222016,住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海银花园小区11号楼3单元202室,联系电话:13179039308,系服刑人员郭洪伟的父亲。
    肖藴苓,女,1940年6月15日生人,住址:四平市铁东区,联系电话:0434-6022906,系服刑人员郭洪伟的母亲。
    涉访罪犯郭洪伟,汉族,高中文化,1964年5月16日生人,户籍地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盛平委,原为宁江监狱十一监区服刑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转至公主岭监狱服刑。

    二,被投诉人信息:民警卢佳讯,男,35岁,汉族,大专学历,四级警长,现任吉林省宁江监狱十一监区干事。

    三,信访投诉事件:2020年10月19日信访人来访投诉称:2020年5月22日晚9点至9点30分,值班民警卢佳讯把罪犯郭洪伟一人关押在小屋,并在屋里释放过氧碌化剂,(消毒剂)把郭洪伟呛的快不行了,才把郭洪伟推出来放到“死人床”上要求调取事发监控录像,并要求监狱对卢佳讯警官残害郭洪伟事件给予说法。

    监狱经查:
    (一)郭洪伟自入监以来不能认罪,悔罪,经常违反监规,反改造倾向严重,(2017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690,,2018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50分,2019年合计扣有效计分85分,2020年合计扣有效考核计分25分)。2020年5月21日罪犯郭洪伟拨打亲情电话时,在监舍走廊大吵大闹,情绪暴躁,不听从民警劝解,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卢佳讯向狱政部门请示,给予罪犯郭洪伟加戴戒惧,并安排护理员24小时看护该犯,属正常执法。

    (二)民警卢佳讯在处理罪犯郭洪伟吵闹行为时,对其居住208监室进行过氧乙酸消毒后,仍将该犯罪置屋内并关闭房门,造成过氧乙酸气味短时间无法消散,不符合消毒管理规定,属处置不当。

    (三)对严管级罪犯郭洪伟单独一人留在房间内,违反狱政管理制度。

    以上有《使用戒惧审批表》,《关于对罪犯郭洪伟使用戒惧情况说明》,《警戒惧管理使用制度》。《罪犯郭洪伟日常改造表现》,以及民警裴少伟,刘洋,卢佳讯的笔录,罪犯唐全,赵爱东,刘志华,张光明,范宝迪的笔录,罪犯郭洪伟狱内伤害案件相关材料,2017年以来郭洪伟违纪扣分凭证等为证,因事发时间过长,超出存储时限,事发当日录像已无法调取查询。

    五,监狱处理意见: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规定;
    1.责成纪检监察部对民警卢佳讯进行谈话提醒;
    2.将民警卢佳讯调整原工作岗位;
    3.对民警卢佳讯违反消毒规定及狱政管理制度等问题予以口本年度个人考核积分10分,绩效考核评奖1000元的警务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信访人如果对本处理意见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即吉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本权利。

    郭洪伟于2020年11月26日,已转至公主岭监狱服刑。郭洪伟在转移到公主岭监狱后首先进行隔离14天,然后还要进行两个月的学习后才能得到与家人通信的权利,目前郭洪伟还没有与家人联系,公主岭监狱已经与郭洪伟父亲郭荫起联系告诉郭洪伟在监狱的情况,等监狱安排时间会见。

    本网将关注郭洪伟被虐待后父亲继续向上级投诉的情况。

  • 江天勇身体检查结果无大碍

    【民生观察2019年6月27日消息】自从几日前爆出江天勇律师双脚肿胀严重的消息后,“709”案谢阳律师听闻后随即赶到河南罗山县灵山镇看望江天勇,并立即陪同江天勇前往信阳市中心医院检查,目前检查结果显示江天勇肝肾功能均正常,除了尿酸过高之外,其他指标属健康状况,纯属意料之中。

    据悉,听闻消息后的谢阳律师在办理完其他案件后随即在6月25日清早赶到江天勇老家探望,见到了江天勇本人及江的父母,在了解了江天勇的情况后随即建议尽快前往医院检查,并与赶来监控、阻扰出门的罗山县公安局国保人员交涉,对方经请示信阳市局后,由市县两级国保陪同之下开车将江天勇和谢阳以及随行的一位公民朋友送至信阳市中心医院做检查。

    根据一路上所拍的视频显示,江天勇律师沿途细数国保工作的违法之处,而坐在前排副驾位置的国保则要求江天勇配合他们的工作,江天勇当场进行普法,指出“配合你们违法我不舒服,那个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配合你们违法,就是配合你们违反社会秩序!”,并强调“共产党坏,就应该被推翻,共产党好,老百姓自然拥护,不好也要老百姓拥护就是独裁”。

    目前拿到的检查结果显示,江天勇律师除了尿酸过高之外,其他肝肾功能均为正常。江天勇表示,此结果在自己的意料之中,根本不觉得奇怪。如果检查结果能够显示身体确有问题的话,信阳市县两级国保不会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一直不允许其就医。

    按照26日拿到的检查结果显示,25日上午十点多的抽血检查项目,在一个小时左右后已经有了检查报告,但江天勇本人却在翌日才拿到检验报告,细节耐人寻味。

    虽然检查报告显示江天勇肝肾功能正常,基本排除了由于肝肾功能出现问题而导致的双脚肿胀,但事实上截至目前为止,江天勇的双脚依然肿胀,疼痛照旧。而由于检查报告显示正常,因此医生也不可能有治疗方案,造成明知有事却不能诊治的尴尬。

    本网再次就江天勇的检查报告及事实情况咨询了相关医学专家,答复称最好尽快以秘密方式前往其他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明确病因再行治疗。

    相关报道:江天勇就医受阻健康严重恶化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9/0623/18713.html

  • 冀中星“被打案”维权终有结果

    【民生观察2019年2月21日消息】本网获悉,因无故被打致残坚持维权八年无果最后制造“首都机场爆炸案”而获刑六年的冀中星在提前出狱后十一个月迎来维权结果,施暴方东莞厚街镇新塘村委会及其他政府部门联合作出承诺,与冀中星达成赔偿“协议”,正式结束这起长达十三年半的维权诉求。

    据冀中星案曾经的代理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前合伙人刘晓原律师介绍,今日(2月21日星期四),“被打致残案”当事人冀中星与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及其他政府部门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对该“协议”作了公证。

    刘晓原律师引述冀中星原话称,“协议”的具体条款及细节不便公开,不公开“协议”内容亦是条款之一。

    冀中星还请刘晓原律师代为发布这项消息,要特别感谢这些年来给予自己帮助的众多好心人,并表示如果没有众人及媒体的关注,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据刘晓原律师透露,东莞方面答应”协议”签订后一次性给付人民币三十万元,之后每月给付生活费(内含医疗及护理费用)人民币一万元,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月给付金额,递增幅度10%,递增次数最多三次,即六年后不再递增每月金额。按照“协议”内容,东莞方面将一直给付每月约定费用,直到冀中星生命终结为止。

    而当年几名殴打冀中星致残的新塘村治安队队员至今未有遭到刑事指控,冀中星亦未有提及,令人猜疑“协议”中可能包括行凶者不起诉条款。

    刘晓原律师表示,冀中星飞来横祸导致终生残废,生活不能自理,永久性需要他人照顾,有此赔偿结果也算是一种小小安慰,至少保障了冀中星余生资金来源,但案件的其他诉求则从此湮灭,当年的数名行凶者通通逍遥法外。

    冀中星事件回顾:被打案发生于2005年6月,居于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依靠摩托车搭客营生的冀中星无故遭到新塘村治安队员的殴打,导致其脊椎骨粉碎性骨折,终生残废,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他人照顾,出行只能依靠轮椅。冀中星维权八年未果,2013年7月,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派发申诉传单时不慎引爆土制火药包,最后被以“爆炸罪”获刑六年,2018年3月21日,连获两次减刑的冀中星提前出狱,随后东莞方面曾数次派人与冀中星接触谈话,终在出狱后十一个月迎来赔偿方案。

    相关报道:冀中星获两次减刑提前释放但原案件仍无说法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018/0321/17210.html


    上图是首都机场的爆炸现场

  • 中国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结果

    公告(按得票数由多到少排列)

    1.人权律师被抓捕、被吊销注销以及律所被注销系列案;
    2.吉林长生生物疫苗案;
    3.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案;
    4.四川成都秋雨教会被取缔迫害案;
    5.孙世华律师被侮辱案;
    6.关注维权人士和异见人士的网站创办人黄琦、刘飞跃被刑事构罪案;
    7.湖南桃江肺结核传染病案;
    8.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
    9.陈武权律师被寻衅滋事案;
    10.新疆“再教育中心”事件。

    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小组
    2019年2月1日

    附:十大案件简介和点评

    1、人权律师被抓捕、被吊销注销以及律所被注销等系列整肃事件

    简介:自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宪法修改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开年始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主要手段是吊销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故意拖延对律所年检、对律师进行停业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对一些律所进行报复性注销,还逼迫律所解除与人权律师的聘用合同或阻止新的律所接收人权律师,导致一大批人权律师失业和准失业,因本轮整肃导致失业或暂停执业的人权律师还包括文东海、杨金柱、程海、陈科云、马连顺、覃永沛、李昱函、李和平、玉品健、陈家鸿、彭永和、常玮平、胡林政、曾武、王宇、包龙军、谢燕益、刘晓原、张凯、蔺其磊(包括其所在律所和全部律师至今未被考核)等律师、被报复性注销的律所包括北京悟天所、广西百举鸣所、北京锋锐所等。

    点评:中国官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章和宪法,相对于毛时代的无法无天确是一种进步,然而,把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法律共同体的协同完成。法律共同体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系统等,尤其是中国正在成长的律师群体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中国律师群体目前大约三十万左右,具有强烈的民间色彩,起着民间与官方的沟通桥梁作用。
    自2015年“709”大抓捕以来,中国政府开始了持续对人权律师空前的打压,使国际社会进一步认清所谓“依法治国”的实质。

    而至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修宪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年初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年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该轮对人权律师的打压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兼以刑事抓捕为辅的手段,充分展示“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人治逻辑。这种情况引发恐惧情绪不断蔓延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警觉。

    事实上,律师在介入公民维权群体性事件时,其作用是导引民众的诉求理性,进入法制轨道。一个国家真正的稳定在于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社会的公义得到伸张。而高压维稳模式,必然导致社会失序。中国虽经40年改革开放,却未形成司法独立。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显然是司法不能独立的根源。

    2、吉林长生生物疫苗事件

    简介:过去十几年以来,中国多次发生疫苗事件,2004年的江苏宿迁假疫苗案,2005年安徽甲肝假疫苗案,2007年山西毒疫苗案,2009年大连及广西狂犬疫苗案,2012年上东潍坊非法疫苗案,2013年乙肝疫苗致死案,2016年山东过期疫苗事件,直到2018年发生骇人听闻的吉林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疫苗事件。这一系列的疫苗事件表明,整个官僚系统的运转已经完全失效,老百姓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完全没有保障。

    点评: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就是这么一个即便是按照官方的话语体系来说也是最基本的权利,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过去十几年,中国多次发生假疫苗、毒疫苗事件,官方每次处理类似事件都是对受害者强力维稳,对真相进行封锁,更为恶劣的是无情地打压、迫害那些帮助受害家属争取权利的律师、记者和普通公民。每次发生疫苗事件之后,官方不但没有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追责,也没有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疫苗问题。我们判断,在中国社会缺乏最基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今天,腐败官员与无良商家的媾合将持续不断地上演疫苗悲剧,只有让整个社会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体系、责任体系之后才可能杜绝类似事件。我们向那些遭受假疫苗、毒疫苗伤害的孩子及家属表示深深的同情,我们对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和无良商家表示最强烈地谴责,我们希望国家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疫苗安全保障体系及疫苗受害者的赔偿机制,给那些可怜的家庭以最基本的赔偿、救助和心理抚慰。“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再次印证了一条基本道理,那就是如果民众在自由和安全中选择放弃自由而追求所谓的安全,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两者都将失去。

    3、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案
    简介:2017年7月4日早晨6点40分左右,湖南株洲女子、现年30岁的董瑶琼,在上海陆家嘴区海航大厦前,因反对当局领导人独裁专制、反对当局洗脑压迫,对当局领导人头像泼墨。是日,董瑶琼遭到拘捕,其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数日后,董瑶琼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稍后,因拘捕董瑶琼不服而发声的董父董建彪、画家华涌,在香格里拉亦遭警方破门抓捕,并被拘留数日。

    2018年8月,中国公民王和英,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公开董瑶琼案信息,但被告知他们没有所要求公开的信息,应向上海浦东分局索取;浦东分局却称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几经周折,王和英于2019年1月9日,收到上海闽行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至此,董姚琼信息公开案才出现了一点进展。

    点评:董瑶琼泼墨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底层民众对当局多年来精神洗脑的强烈反感,对个人独裁、极权专制的深恶痛绝,预示着饱经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的劳动大众正纷纷觉醒並开始反抗。董瑶琼的强迫失踪,剥夺诉权已成为当局镇压报复政治异见者的常规手段。该案向全世界表明:在中国大陆,中国公民并不享有所谓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尤其不享有发表政治见解的权利。

    4、四川成都秋雨教会被取缔迫害案
    简介:2018年12月9号四川成都基督家庭教会“秋雨教会”的王怡牧师被警方带走,被指控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教会被刑拘成员达18人,多被控“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罪名,王怡牧师的妻子蒋蓉也被在秘密地点监视居住。
    所谓家庭教会,是指未经官方民政部门注册、不受官方控制的地下教会,中国家庭教会一般主张,他们的最高敬拜对象是神,而不是党和政府。
    2018年5月12日,秋雨教会为纪念512汶川地震,计划举办祷告会,结果成都警方指责秋雨教会“扰乱社会治安”,将王怡等两百人带走传唤。2018年6月4号,为纪念六四,秋雨教会举行“六四为国家祷告”活动,被成都警方和宗教局指责为“非法宗教聚会”,王怡等17人被警方带走,第二天获释。
    王怡牧师曾说:“我只管神喜不喜欢,不管政府喜不喜欢。神喜悦的事我就做,神不喜悦的事我就不做”
    点评:對秋雨圣約教會的清洗,顯然是當局“東西南北黨是領導一切”思想,在宗教信仰領域的貫徹深入。相比,始於2014年的大規模拆除“十字架”的溫州模式,以及持續并擴散至全國的,明顯針對拒絕加入官辦“三自”教會的普通家庭教會的迫害,王怡牧師和秋雨圣約教會,以及稍早取締的北京錫安教會、貴陽活石教會等,在維護信仰獨立上的表現,更加突出。这表明中国官方是完全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以及中共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中國政府顯然不能或不屑于去理解“政教分立”的上述真正含義。成都秋雨圣約教會被取締和王怡牧師夫婦被逮捕,也預示著,當局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憲法權利,對這項基本人權的踐踏,進入到一個更加嚴峻的程度。當局的行動表明,你的上帝由我定義,否則,刑法上的469個罪名,總有一款適合你。

    5、孙世华律师被侮辱案

    简介:2018.9.20广州女律师孙世华因代理访民案件,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要求知晓经办人陈姓警察姓名以邮寄取保申请,却遭其诬陷“袭警”、强力施暴,被掐脖以致短暂失忆,随后被以“人身检查”的名义,非法强制验尿、脱光衣服予以侮辱。案件曝光后,广州荔湾公安分局拒绝公开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追责犯案警察,反而以寻衅滋事罪悍然逮捕该案二名目击证人张五洲(女)、梁颂基,并拒绝律师会见梁颂基,残酷虐待张五洲,令其生不如死。
    11月18日,广州荔湾公安分局竟无耻地对孙世华律师予以警告处罚。
    案发至今,孙世华律师采取了系列法律行动,但其公开现场监控视频的申请被拒,法院也拒不受理其对荔湾分局的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维权推进中。
    点评:孙世华律师在正常执业中,赴派出所仅因询问案件经办警察的姓名、警号而突遭其强力施暴,却反被污为“袭警”,不但被抓捕并面临被刑拘判刑的危险,还要遭受被强制验尿和脱光衣服查验的凌辱,充分反应了近年警权越发无度的扩张、滥用,导致部分警察敢于随意犯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行。而随意的非法脱衣检查,这种突破现代文明底线的强制措施,据闻更是某些地方警方内部合规之操作,更展示了当今警方作为维稳、保卫政权的倚重工具,愈发自我膨胀,日益成为危害国民安全的重要因子。前段时间公安部自我授权制定的“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规定,更为以后警察胡来解除了后顾之忧。

    6,关注维权和异见人士的网站创办人黄琦、刘飞跃被刑事构罪案件
    简介:黄琦是创办于2005年、专为弱势人群发声的网站–“六四天网”的创办人和主要的运营者。至2016年11月拘捕之前,黄琦本人一直坚持呆在大陆,运用网站为访民、强拆受害者等弱势群体和异见人士发声。此前黄琦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两次系狱,被判刑共计八年。
    2016.11月16日,黄琦再次以“为境外机构提供国家机密罪”被捕,羁押至今尚未开庭。黄琦罹患绝症,生命垂危,却宁死不屈,多次放言:“如果它们(当局)强逼我认罪,它们只能得到一具尸体。”黄琦案的两任辩护律师隋牧青、刘正清先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刘飞跃,1970年生,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民生观察》网站(工作室)的创办人。该网站创办于2005年,网站一直坚持争取言论自由和捍卫人权,报道大陆民众抗争维权和异见人士被打压的事件和信息。
    2016年11月18日被刑拘,控罪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控的主要事实是创办关注维权、异见人士的民生观察网站,撰写和发表中国人权年度报告、中国被精神病人权年度报告、涉及非暴力等内容的政见文章。迄今已开庭审理,但未判决。期间,先后为刘案辩护的四名人权律师被迫退出辩护工作,其中文东海律师更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
    点评:黄琦和刘飞跃都是中国最著名的人权工作者之一,都是中国最老牌、最“顽固”、最勤奋的民主革命家之一,都在海内外拥有巨大的影响力。
    黄琦数次向中国政府表示就算砍头也绝不屈服,并忍受严重的病痛而坚持正义。黄琦被称之为铁人,他的故事感动了海内外无数的志士仁人。
    刘飞跃于2006年创办《民生观察》工作室,专门报道维权案件和人权灾难,并于2016年11月被绑架。中国政府指控刘飞跃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中国维稳与人权》和《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试图颠覆中共政权。(公告之日,获悉刘飞跃被重判五年有期徒,没收财产101万元)。
    黄琦案和刘飞跃案,表明中国政府全面开启了从温和极权向恐怖极权的转型,禁绝反对声音和人权灾难信息的流传,为大规模人权迫害做准备。历史证明凡是彻底消灭批评言论的时代,都伴随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毛泽东杀害七千万中国人的“丰功伟绩”,仰赖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消灭了知识分子和言论自由空间。
    黄琦和刘飞跃的故事,代表了中国人矢志追求自由民主的精神;代表了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代表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圣火永不熄灭。

    7、湖南桃江肺结核传染病事件
    简介:2017年8月,发生在湖南省桃江县四中高三学生的肺结核传染公共卫生事件,给超过三百名患者(但官方至今公布的为一百个)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国内外巨大反响。
    部分受害的患病学生及家长委托的律师调查取证后发现: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波及6个以上县级区域”、“一周内肺结核发病水平高达桃江县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的17倍以上”,已经构成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Ⅱ级公共卫生事件。这起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属于典型的人祸,是由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是故意犯罪的行为造成的。
    为了维护受害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于2018年1月,分别向湖南省内的省市县三级卫计委及国家卫计委、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申请公开桃江传染病事件有关政府信息共172件,但却被上述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以各种借口拒绝公开或推诿。
    2018年6月,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遂起诉上述政府部门及政府机关,要求它们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共立案20宗,但均被驳回诉讼请求。
    2018年6月,多名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向湖南省政府发出《敦促书》,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行传染病防控法定职责,立案查处该公共卫生事件,并依法问责。然而,湖南省政府对这些诉求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拒不对事件依法查处。
    2018年,6月,7月,8月,42名受害学生及家长先后愤而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省政府拒不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省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依法调查处理桃江肺结核传染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然而,长沙市中级法院对这42件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职案,均以“属于内部行政管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案件上诉后,湖南省高级法院又以受害学生及家长的提告属于”信访事务”为由,荒唐地驳回了全部的上诉。
    2018年12月,又提起了一批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但长沙市的两级法院却不及时立案,并要求补正第三人的适合资格,而益阳市中院则干脆不收材料。
    参与本案代理的律师,有广州的陈科云、吴魁明、闻宇、葛文秀,湖南的胡林政和北京的蔺其磊;其中,陈科云律师因代理本案遭到广东司法行政当局迫害,被以撤销“执业许可”为名,变相吊销了律师执业证。本案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在进行中。
    点评:本案与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而如此明显的群体性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证明了我国关于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国家法律形同虚设,现行体制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行为的司法问责机制已然失灵,依法治国沦为空谈,笑谈。

    8、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
    简介:罗因政府工程施工侵犯村民权益,于2016年8月30日晚与多位村民到工地讨要说法,在争执的过程中致施工方的一个工人受轻微伤,事后八个月,于2017年5月4日,被官方以聚众斗殴为由刑事拘留,羁押于凤山县看守所。被关21天后,于2017年5月26日突然死亡。罗死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可见体表外伤13处。官方一口咬定系猝死,拒不承认罗被暴力打死。陈家鸿、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介入,于2018年10月得以召开国家赔偿听证会,但追寻死亡真相及追责方面毫无进展。
    点评: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在当前的社会大潮中,谁都无法岁月静好,谁都有可能被活活打死在看守所。罗继标死前,只是广西一个边远山区的农民,他像大多数中国农民一样,吃苦耐劳,忠厚老实,与世无争,在他被抓、被迫害致死之前,他的生活状态一直处于岁月静好之中。因抗议违法施工被施工方凭借强大的后台在案发八个月之后的2017年5月4日,推动凤山公安以聚众斗殴为由对罗继标和其他五个村民进行刑事拘留,施工方却逍遥法外。从此,罗继标岁月静好的日子彻底结束了,直至被打死在看守所。(二)面对罗继标体表可见的13处外伤,当局已经没有自我纠错的勇气、其原有的纠错机制已经全部失效,一切都要以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为优先,官方的工作重点发生360度的大转变,死者的死因和家属的维权变得不再重要,打压律师和家属维权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官方穷尽一切办法掩盖死亡真相、滥用法律搪塞和敷衍家属追寻死亡真相和维权的诉求。并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通过司法局要挟陈家鸿律师解除委托代理手续离开凤山县。之后,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先后介入,均遭到来自官方的强大的压力阻止维权。凤山县当局还举全县之力跟踪家属、阻止家属上访维权!(三)不共戴天的弑父之仇,家属何时才得以报仇雪恨?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弑父之仇可是不共戴天之恨。可是,家属的维权活动已经陷进了死胡同,官方强力阻止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家属要求追查死亡真相的诉求一律驳回、网络喊冤的贴子全部删除、滥用警力跟踪盯睄监控家属、全力阻止家属去北京上访喊冤。家属如何才可以追查死亡真相、如何才可以惩治杀害其父亲的仇人?如何才可以让死者安息?这是该案留给我们最后的沉思。

    9,陈武权律师被寻衅滋事案
    简介:2018年2月9日,因参与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抗议非法填海,陈武权与同村村民被湛江警方刑事拘留,2019年2月9日,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陈武权五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他村民刑期1年至1年半不等,陈武权已提起上诉。推荐理由:陈武权当过七年警察,做过七年律师,因坚持代理陈光诚之侄的刑事案件、信仰案件等人权案件,2012年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2017年底,陈武权发现其出生地东海岛调逻辑村的海滩涂未经征收即被占用,且作为中国第五大岛的东海岛存在大规模非法填海(罚款达29亿多元)的情况,即进行维权,以陈武权为代表的村民维权行为,是为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斗争”,也让东海岛非法填海的事实得到更广泛关注。
    点评:陈武权作为一位代理不少人权案件的人权律师,在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村民抗议非法填海事件中,既是当事人,又承担了律师的角色。东海岛填海涉及到数百亿的利益,陈武权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五年,是当局弹压室外或者街头维权运动坚决态度的体现,也是当局对陈武权之前代理人权案件的报复,充分说明司法是中共维护利益、统治民众的“刀把子”。

    10、新疆“再教育中心”事件
    简介:新疆“再教育中心”,俗称的“集中营”,是中国当局“去极端化”、“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要转换场所,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且与保障人权的理念不符,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关押行为,鉴于此类“再教育中心”极不透明,公开后其场所的普遍性和涉及人数的庞大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而且有部分伊斯兰国家已经公开对此表示谴责和抗议。

    点评:新疆“再教育中心”,完全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违法产物,出现这种机构不是偶然现象,此前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关过的法制教育中心或法制教育基地的黑监狱形式,只不过是在新疆的再现。再教育中心在新疆的普遍推广,标志着极权主义的全面回归。对少数民族的迫害,可能随时施行于全国。一旦某些政治气候形成,整个国家都有可能变成大型集中营。

  • 中国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结果

     

               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小组



                                   2019年2月1日



    附:十大案件简介和点评



    1、 人权律师被抓捕、被吊销注销以及律所被注销等系列整肃事件

    简介:自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宪法修改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开年始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主要手段是吊销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故意拖延对律所年检、对律师进行停业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对一些律所进行报复性注销,还逼迫律所解除与人权律师的聘用合同或阻止新的律所接收人权律师,导致一大批人权律师失业和准失业,因本轮整肃导致失业或暂停执业的人权律师还包括文东海、杨金柱、程海、陈科云、马连顺、覃永沛、李昱函、李和平、玉品健、陈家鸿、彭永和、常玮平、胡林政、曾武、王宇、包龙军、谢燕益、刘晓原、张凯、蔺其磊(包括其所在律所和全部律师至今未被考核)等律师、被报复性注销的律所包括北京悟天所、广西百举鸣所、北京锋锐所等。

    点评: 中国官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章和宪法,相对于毛时代的无法无天确是一种进步,然而,把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法律共同体的协同完成。法律共同体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系统等,尤其是中国正在成长的律师群体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中国律师群体目前大约三十万左右,具有强烈的民间色彩,起着民间与官方的沟通桥梁作用。

      自2015年“709”大抓捕以来,中国政府开始了持续对人权律师空前的打压,使国际社会进一步认清所谓“依法治国”的实质。

      而至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修宪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年初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年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 该轮对人权律师的打压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兼以刑事抓捕为辅的手段,充分展示“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人治逻辑。这种情况引发恐惧情绪不断蔓延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警觉。

      事实上,律师在介入公民维权群体性事件时,其作用是导引民众的诉求理性,进入法制轨道。一个国家真正的稳定在于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社会的公义得到伸张。而高压维稳模式,必然导致社会失序。中国虽经40年改革开放,却未形成司法独立。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显然是司法不能独立的根源。



    2、吉林长生生物疫苗事件

    简介:过去十几年以来,中国多次发生疫苗事件,2004年的江苏宿迁假疫苗案,2005年安徽甲肝假疫苗案,2007年山西毒疫苗案,2009年大连及广西狂犬疫苗案,2012年上东潍坊非法疫苗案,2013年乙肝疫苗致死案,2016年山东过期疫苗事件,直到2018年发生骇人听闻的吉林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疫苗事件。这一系列的疫苗事件表明,整个官僚系统的运转已经完全失效,老百姓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完全没有保障。

    点评: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就是这么一个即便是按照官方的话语体系来说也是最基本的权利,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过去十几年,中国多次发生假疫苗、毒疫苗事件,官方每次处理类似事件都是对受害者强力维稳,对真相进行封锁,更为恶劣的是无情地打压、迫害那些帮助受害家属争取权利的律师、记者和普通公民。每次发生疫苗事件之后,官方不但没有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追责,也没有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疫苗问题。我们判断,在中国社会缺乏最基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今天,腐败官员与无良商家的媾合将持续不断地上演疫苗悲剧,只有让整个社会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体系、责任体系之后才可能杜绝类似事件。我们向那些遭受假疫苗、毒疫苗伤害的孩子及家属表示深深的同情,我们对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和无良商家表示最强烈地谴责,我们希望国家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疫苗安全保障体系及疫苗受害者的赔偿机制,给那些可怜的家庭以最基本的赔偿、救助和心理抚慰。“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再次印证了一条基本道理,那就是如果民众在自由和安全中选择放弃自由而追求所谓的安全,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两者都将失去。



    3、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案

    简介:2017年7月4日早晨6点40分左右,湖南株洲女子、现年30岁的董瑶琼,在上海陆家嘴区海航大厦前,因反对当局领导人独裁专制、反对当局洗脑压迫,对当局领导人头像泼墨。是日,董瑶琼遭到拘捕,其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数日后,董瑶琼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稍后,因拘捕董瑶琼不服而发声的董父董建彪、画家华涌,在香格里拉亦遭警方破门抓捕,并被拘留数日。

          2018年8月,中国公民王和英,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公开董瑶琼案信息,但被告知他们没有所要求公开的信息,应向上海浦东分局索取;浦东分局却称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几经周折,王和英于2019年1月9日,收到上海闽行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至此,董姚琼信息公开案才出现了一点进展。

    点评: 董瑶琼泼墨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底层民众对当局多年来精神洗脑的强烈反感,对个人独裁、极权专制的深恶痛绝,预示着饱经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的劳动大众正纷纷觉醒並开始反抗。董瑶琼的强迫失踪,剥夺诉权已成为当局镇压报复政治异见者的常规手段。该案向全世界表明:在中国大陆,中国公民并不享有所谓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尤其不享有发表政治见解的权利。



    4、 四川成都秋雨教会被取缔迫害案

    简介:2018年12月9号四川成都基督家庭教会“秋雨教会”的王怡牧师被警方带走,被指控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教会被刑拘成员达18人,多被控“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罪名,王怡牧师的妻子蒋蓉也被在秘密地点监视居住。

       所谓家庭教会,是指未经官方民政部门注册、不受官方控制的地下教会,中国家庭教会一般主张,他们的最高敬拜对象是神,而不是党和政府。

      2018年5月12日,秋雨教会为纪念512汶川地震,计划举办祷告会,结果成都警方指责秋雨教会“扰乱社会治安”,将王怡等两百人带走传唤。2018年6月4号,为纪念六四,秋雨教会举行“六四为国家祷告”活动,被成都警方和宗教局指责为“非法宗教聚会”,王怡等17人被警方带走,第二天获释。

       王怡牧师曾说:“我只管神喜不喜欢,不管政府喜不喜欢。神喜悦的事我就做,神不喜悦的事我就不做”

    点评:對秋雨圣約教會的清洗,顯然是當局“東西南北黨是領導一切”思想,在宗教信仰領域的貫徹深入。相比,始於2014年的大規模拆除“十字架”的溫州模式,以及持續并擴散至全國的,明顯針對拒絕加入官辦“三自”教會的普通家庭教會的迫害,王怡牧師和秋雨圣約教會,以及稍早取締的北京錫安教會、貴陽活石教會等,在維護信仰獨立上的表現,更加突出。这表明中国官方是完全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以及中共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中國政府顯然不能或不屑于去理解 “政教分立”的上述真正含義。成都秋雨圣約教會被取締和王怡牧師夫婦被逮捕,也預示著,當局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憲法權利,對這項基本人權的踐踏,進入到一個更加嚴峻的程度。當局的行動表明,你的上帝由我定義,否則,刑法上的469個罪名,總有一款適合你。



    5、孙世华律师被侮辱案

    简介:2018.9.20 广州女律师孙世华因代理访民案件,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要求知晓经办人陈姓警察姓名以邮寄取保申请,却遭其诬陷“袭警”、强力施暴,被掐脖以致短暂失忆,随后被以“人身检查”的名义,非法强制验尿、脱光衣服予以侮辱。案件曝光后,广州荔湾公安分局拒绝公开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追责犯案警察,反而以寻衅滋事罪悍然逮捕该案二名目击证人张五洲(女)、梁颂基,并拒绝律师会见梁颂基,残酷虐待张五洲,令其生不如死。

    11月18日,广州荔湾公安分局竟无耻地对孙世华律师予以警告处罚。

      案发至今,孙世华律师采取了系列法律行动,但其公开现场监控视频的申请被拒,法院也拒不受理其对荔湾分局的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维权推进中。

    点评: 孙世华律师在正常执业中,赴派出所仅因询问案件经办警察的姓名、警号而突遭其强力施暴,却反被污为“袭警”,不但被抓捕并面临被刑拘判刑的危险,还要遭受被强制验尿和脱光衣服查验的凌辱,充分反应了近年警权越发无度的扩张、滥用,导致部分警察敢于随意犯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行。而随意的非法脱衣检查,这种突破现代文明底线的强制措施,据闻更是某些地方警方内部合规之操作,更展示了当今警方作为维稳、保卫政权的倚重工具,愈发自我膨胀,日益成为危害国民安全的重要因子。前段时间公安部自我授权制定的“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规定,更为以后警察胡来解除了后顾之忧。



    6,关注维权和异见人士的网站创办人黄琦、刘飞跃被刑事构罪案件

    简介:黄琦是创办于2005年、专为弱势人群发声的网站–“六四天网”的创办人和主要的运营者。至2016年11月拘捕之前,黄琦本人一直坚持呆在大陆,运用网站为访民、强拆受害者等弱势群体和异见人士发声。此前黄琦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两次系狱,被判刑共计八年。

       2016.11月16日,黄琦再次以“为境外机构提供国家机密罪”被捕,羁押至今尚未开庭。黄琦罹患绝症,生命垂危,却宁死不屈,多次放言:“如果它们(当局)强逼我认罪,它们只能得到一具尸体。”黄琦案的两任辩护律师隋牧青、刘正清先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刘飞跃,1970年生,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民生观察》网站(工作室)的创办人。该网站创办于2005年,网站一直坚持争取言论自由和捍卫人权,报道大陆民众抗争维权和异见人士被打压的事件和信息。

      2016年11月18日被刑拘,控罪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控的主要事实是创办关注维权、异见人士的民生观察网站,撰写和发表中国人权年度报告、中国被精神病人权年度报告、涉及非暴力等内容的政见文章。迄今已开庭审理,但未判决。期间,先后为刘案辩护的四名人权律师被迫退出辩护工作,其中文东海律师更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

    点评:黄琦和刘飞跃都是中国最著名的人权工作者之一,都是中国最老牌、最“顽固”、最勤奋的民主革命家之一,都在海内外拥有巨大的影响力。

      黄琦数次向中国政府表示就算砍头也绝不屈服,并忍受严重的病痛而坚持正义。黄琦被称之为铁人,他的故事感动了海内外无数的志士仁人。

      刘飞跃于2006年创办《民生观察》工作室,专门报道维权案件和人权灾难,并于2016年11月被绑架。中国政府指控刘飞跃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中国维稳与人权》和《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试图颠覆中共政权。(公告之日,获悉刘飞跃被重判五年有期徒,没收财产101万元)。

    黄琦案和刘飞跃案,表明中国政府全面开启了从温和极权向恐怖极权的转型,禁绝反对声音和人权灾难信息的流传,为大规模人权迫害做准备。历史证明凡是彻底消灭批评言论的时代,都伴随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毛泽东杀害七千万中国人的“丰功伟绩”,仰赖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消灭了知识分子和言论自由空间。

      黄琦和刘飞跃的故事,代表了中国人矢志追求自由民主的精神;代表了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代表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圣火永不熄灭。



    7、 湖南桃江肺结核传染病事件

    简介:2017年8月,发生在湖南省桃江县四中高三学生的肺结核传染公共卫生事件,给超过三百名患者(但官方至今公布的为一百个)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国内外巨大反响。

      部分受害的患病学生及家长委托的律师调查取证后发现: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波及6个以上县级区域”、“一周内肺结核发病水平高达桃江县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的17倍以上”,已经构成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Ⅱ级公共卫生事件。这起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属于典型的人祸,是由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是故意犯罪的行为造成的。

      为了维护受害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于2018年1月,分别向湖南省内的省市县三级卫计委及国家卫计委、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申请公开桃江传染病事件有关政府信息共172件,但却被上述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以各种借口拒绝公开或推诿。

       2018年6月,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遂起诉上述政府部门及政府机关,要求它们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共立案20宗,但均被驳回诉讼请求。

      2018年6月,多名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向湖南省政府发出《敦促书》,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行传染病防控法定职责,立案查处该公共卫生事件,并依法问责。然而,湖南省政府对这些诉求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拒不对事件依法查处。

       2018年,6月,7月,8月,42名受害学生及家长先后愤而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省政府拒不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省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依法调查处理桃江肺结核传染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然而,长沙市中级法院对这42件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职案,均以“属于内部行政管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案件上诉后,湖南省高级法院又以受害学生及家长的提告属于"信访事务" 为由,荒唐地驳回了全部的上诉。

      2018年12月,又提起了一批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但长沙市的两级法院却不及时立案,并要求补正第三人的适合资格,而益阳市中院则干脆不收材料。

       参与本案代理的律师,有广州的陈科云、吴魁明、闻宇、葛文秀,湖南的胡林政和北京的蔺其磊;其中,陈科云律师因代理本案遭到广东司法行政当局迫害,被以撤销“执业许可”为名,变相吊销了律师执业证。本案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在进行中。

    点评:本案与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而如此明显的群体性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证明了我国关于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国家法律形同虚设,现行体制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行为的司法问责机制已然失灵,依法治国沦为空谈,笑谈。



    8、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

    简介:罗因政府工程施工侵犯村民权益,于2016年8月30日晚与多位村民到工地讨要说法,在争执的过程中致施工方的一个工人受轻微伤,事后八个月,于2017年5月4日,被官方以聚众斗殴为由刑事拘留,羁押于凤山县看守所。被关21天后,于2017年5月26日突然死亡。罗死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可见体表外伤13处。官方一口咬定系猝死,拒不承认罗被暴力打死。陈家鸿、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介入,于2018年10月得以召开国家赔偿听证会,但追寻死亡真相及追责方面毫无进展。

    点评: 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在当前的社会大潮中,谁都无法岁月静好,谁都有可能被活活打死在看守所。 罗继标死前,只是广西一个边远山区的农民,他像大多数中国农民一样,吃苦耐劳,忠厚老实,与世无争,在他被抓、被迫害致死之前,他的生活状态一直处于岁月静好之中。因抗议违法施工被施工方凭借强大的后台在案发八个月之后的2017年5月4日,推动凤山公安以聚众斗殴为由对罗继标和其他五个村民进行刑事拘留,施工方却逍遥法外。从此,罗继标岁月静好的日子彻底结束了,直至被打死在看守所。 (二)面对罗继标体表可见的13处外伤,当局已经没有自我纠错的勇气、其原有的纠错机制已经全部失效,一切都要以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为优先,官方的工作重点发生360度的大转变,死者的死因和家属的维权变得不再重要,打压律师和家属维权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官方穷尽一切办法掩盖死亡真相、滥用法律搪塞和敷衍家属追寻死亡真相和维权的诉求。并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通过司法局要挟陈家鸿律师解除委托代理手续离开凤山县。之后,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先后介入,均遭到来自官方的强大的压力阻止维权。凤山县当局还举全县之力跟踪家属、阻止家属上访维权! (三)不共戴天的弑父之仇,家属何时才得以报仇雪恨?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弑父之仇可是不共戴天之恨。可是,家属的维权活动已经陷进了死胡同,官方强力阻止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家属要求追查死亡真相的诉求一律驳回、网络喊冤的贴子全部删除、滥用警力跟踪盯睄监控家属、全力阻止家属去北京上访喊冤。家属如何才可以追查死亡真相、如何才可以惩治杀害其父亲的仇人?如何才可以让死者安息?这是该案留给我们最后的沉思。



    9,陈武权律师被寻衅滋事案

    简介:2018年2月9日,因参与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抗议非法填海,陈武权与同村村民被湛江警方刑事拘留,2019年2月9日,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陈武权五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他村民刑期1年至1年半不等,陈武权已提起上诉。推荐理由:陈武权当过七年警察,做过七年律师,因坚持代理陈光诚之侄的刑事案件、信仰案件等人权案件,2012年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2017年底,陈武权发现其出生地东海岛调逻辑村的海滩涂未经征收即被占用,且作为中国第五大岛的东海岛存在大规模非法填海(罚款达29亿多元)的情况,即进行维权,以陈武权为代表的村民维权行为,是为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斗争”,也让东海岛非法填海的事实得到更广泛关注。

    点评: 陈武权作为一位代理不少人权案件的人权律师,在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村民抗议非法填海事件中,既是当事人,又承担了律师的角色。东海岛填海涉及到数百亿的利益,陈武权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五年,是当局弹压室外或者街头维权运动坚决态度的体现,也是当局对陈武权之前代理人权案件的报复,充分说明司法是中共维护利益、统治民众的“刀把子”。



    10、 新疆“再教育中心”事件

    简介:新疆“再教育中心”,俗称的“集中营”,是中国当局“去极端化”、“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要转换场所,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且与保障人权的理念不符,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关押行为,鉴于此类“再教育中心”极不透明,公开后其场所的普遍性和涉及人数的庞大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而且有部分伊斯兰国家已经公开对此表示谴责和抗议。

    点评: 新疆“再教育中心” ,完全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违法产物,出现这种机构不是偶然现象,此前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关过的法制教育中心或法制教育基地的黑监狱形式,只不过是在新疆的再现。再教育中心在新疆的普遍推广,标志着极权主义的全面回归。对少数民族的迫害,可能随时施行于全国。一旦某些政治气候形成,整个国家都有可能变成大型集中营。

  • 李爱杰期待“视频会见”张海涛 结果发现是忽悠

    【民生观察2017年10月21日消息】本网获悉,现正在新疆阿克苏沙雅监狱服刑的河南籍政治犯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今天去河南省南阳市司法局问询关于新疆沙雅监狱管理局人员承诺李爱杰能够“视频会见张海涛”事宜,结果跑遍整个南阳司法局大楼问遍了相关司法工作人,结果他们全部懵圈儿不知所云,每个人都不知道“视频会见”是个什么新玩意儿。让李爱杰发现:“新疆沙雅监狱都是忽悠人的”。

    李爱杰说:“本来今天我是满怀信心地来到南阳市司法局,问询关于张海涛视频会见事宜。我在心中盘算着先问清楚,然后我和姐姐就带着小曼德拉在网络中和海涛视频会见,一路中还不断想象着小曼德拉见到爸爸是一个什么情景呢。”接着,李爱杰向本网人权观察员讲述了她到南阳市司法局问询“视频会见”张海涛的全过程。

    据悉,李爱杰跑遍了整栋大楼,问询了几个办公室,却无一人知道“视频会见”这种新奇玩意儿。最后有人指点,她敲开了信访接待室的门,这位信访办的主任说:“你说的我们还没听说过、没有先例,而且我们和新疆监狱没有业务往来。最重要的是根本就没有建立视频会见系统,怎么会见?”

    后来李爱杰拿起手机拨通了新疆沙雅监狱的电话告诉他们:“我现在已经来到了当地司法局,请问怎么进行视频会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你给狱政科打电话,她们来安排会见。”李爱杰说不知道狱政科的电话,他说他也不知道。于是李爱杰一下子急了:“当时你们说当地(张海涛户口所在地)司法局安排会见,现在又说狱政科(新疆沙雅监狱)安排会见,到底还让不让会见?”争执中,我听到这个工作人员唤另一个工作人员来给我解释,然后听到他说:“我问下狱政科的电话,你等会打过来!”

    等了一会之后,李爱杰又打过去,这个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个电话是卡子上的电话,接见不接见的事情我们不管,以后这样的事情,就打我们狱政科的电话。”接着他把狱政科的电话号码说给李爱杰,她一听这个号码是非常熟悉的:“我知道这个号码,但是以前总是打不通的!”李爱杰再三确认这个号码可以打通,才放心的挂断了电话。

    接着,李爱杰拨通了狱政科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告诉她:“从9月份开始吧,因为现在是监管、安保期间,上级领导指示全疆停止所有亲属会见,如果你要问我什么时候会见的话,只能听从上面的安排,他们通知我们可以会见了,我们就可以恢复这个会见工作。我问了什么叫安保时期,她说现在不是特殊时期吗,19大呀以及各方面的安保维稳期间,你方便的话给我留个电话,等恢复会见,我就通知你。”

    然后,李爱杰又问了“视频会见”的事情,她说这个“视频会见”只是在新疆区域,还没开通到内地那一块。接着又问到关于律师会见的问题,她说有个特殊的相关程序,她帮我查一下。过了5分钟,李爱杰又打过去,她说:“条款上说,可以律师会见,但是还没找到程序,因为要看条款、看规定,我们不能乱说。”接着她给李爱杰念了三种律师可以会见的情形,然后李爱杰问如果符合律师会见的条件,是不是随时可以会见,她表示现在这个特殊时期肯定是不允许会见的。最后李爱杰问了狱政科上班、下班的时间,以便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她说可以。

    最后,李爱杰无限感慨而惆怅地自言自语道:“小曼德拉,你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的爸爸 ?张海涛,你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你的儿子?你现在可以被放风了吗?你能见到阳光了吗?”
    然而,这一切现在无人能给她答案。

    有关张海涛和李爱杰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被家人殴打的李爱杰发声明表示将继续为爱抗争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1012/16532.html



  • 落实村委选举结果,避免出现极端后果—–给莘县县长的信

    莘县县长张国洲先生:
     
    去年年底以来发生的徐庄镇谢集村农村基层选举风波,也反映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问题。
     
    新农村建设,重要的不仅仅是建设了多少高楼,修建了多少公路,更重要的是培育出政治文明,道德高尚的新型农村社会氛围。在这个氛围下,不仅要农民们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更要官员们依法行政,官德高尚。而今年三个月来谢集村民向县镇两级政府递交了不下四次法律文书:
     
    1、向县土地管理局要求公开徐庄镇谢集村支部书记谢永见毁坏约十亩基本农田的处理结果。
     
    2、向徐庄镇政府要求公开谢集村2010年至2014年的全部村务账目。
     
    3、向莘县政府提出要求“落实村委会选举结果,办理前后两届村委工作交接”的行政复议申请。
     
    4、向莘县公安局提出的“依法立案侦查谢集村党支部书记谢永见侵占集体财产,私卖集体土地” 立案侦查申请书。等
     
    农民们现在已经有了较高的法治观念,一直在以温和理性的正常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莘县的县镇两级政府官员们经常要求老百姓要依法维权,要相信组织。但在老百姓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县镇领导却缺乏官德,目无法纪,对这些百姓的正当诉求置之不理,连一个字的回复都没有。中共中央近期一直在大力呼吁依法治国,难道聊城莘县不是共产党统治的地盘吗?
     
    对于谢集村委会的选举结果,徐庄镇领导口口声声嚷嚷着坚持党的领导,言外之意要由原村书记继续领导村里的工作。可村民们真正以行动落实党的依法治国要求时,县镇两级政府以及若干政府部门,却将党的依法治国号召弃之如敝屣,严重违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部署的农村基层选举程序。你们上对抗朝廷的法律法令,下蔑视百姓的合法权益,你们为什么要这么不忠不孝?
     
    你们如此懒政惰政的不作为,不但根本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在慢慢积累矛盾,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今年三月份,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新圐圙村,就发生了一起因新村委状告原支书贪污高速公路取土款等行为,而被原支书姚文利杀死了3名该村“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极端恶性事件。我们强烈希望避免此类村民之间互相残杀的恶性事件重演。
     
    张县长饱读诗书,应该知晓曹操借粮官王垕的脑袋以稳定军心的著名典故。谢集村现任支书谢永见被众多村民强烈怀疑在新农村楼房建设中贪腐,又有着近十亩基本农田私自卖给德商高速公路管理局用来取土的确切证据。这两个事情的查处工作属于县镇政府不可推卸的监督检察责任,但迟至今日官方仍无向社会做哪怕一个字的信息披露。难道张县长除了不如曹操聪明之外,还有其他的隐情吗?听说聊城地区若干县市都有了“打苍蝇”的事情,莘县是不是也该有反腐动作了呢?
     
    徐庄镇的官民关系原本还是比较和谐的,镇领导与谢集村新村委中的成员甚至私交相当不错。然而此次新村委选举之后,徐庄镇的主要领导就一直躲避着谢集村的骨干们,李景言镇长痛心疾首于官民之间矗立起的不信任高墙,责任在哪一方呢?难道不是镇领导无视党纪国法,粗暴的践踏广大百姓民主选举权利的结果吗?
     
    现今很多官员求稳怕乱的心态太过了,不是去积极主动的解决社会矛盾,而是推三阻四的进行敷衍推脱,怕承担责任,没有利益的事情不愿意去做。春天已经到来,中央政府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希望我们莘县也能营造出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希望张县长带领县直属各部门和各级干部们,不要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仅仅挂在嘴上,而是要踏下身子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用进取有为的良好心态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不辜负一百多万莘县人民对你们的重托!
     
    其实谢集村民们的诉求并不高,主要是看到同质量的外村高楼价格比本村的价格低了太多,希望将楼房价格降低一两百块钱而已。就此近百名村民前往徐庄镇政府反应问题,但镇领导未予任何答复。村民们的另一个诉求是落实镇领导亲自监督的村委会选举结果。在县镇两级政府官员无视百姓基本的合法权益情况下,难怪新村委成员们不依不饶的坚持维权到现在,他们已经将维护个人和小集体的利益,上升到了追求当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这是我们国家法治文明进步在莘县大地上的优秀表现,属于典型的正能量发挥,县领导应该大力表彰并推广学习之!
     
    孔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道路再曲折,问题再艰难,谢集村民们也坚信法治的阳光终会普照莘县大地。村民们会坚持抗争下去,在争取自身合法民主权利的同时,也帮助政府挽回失去了的行政公信力,实现双赢的最佳结果。莘县是共产党的地盘,谢集是由徐庄镇政府领导的,百姓们希望过上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但社会的和谐需要由公正的法律来提供保障,行政程序走不通,村民们必将走上法律诉讼程序,与县属机关和镇政府对簿公堂,毕竟中国的法治环境对弱势者越来越有利!
     
    此信将在5日内公布到互联网上去,让大家看到莘县政府纠正属下错误的博大胸怀和勇气,也让社会认识到百姓维权的艰难心酸,更让人们感受到中国民主法治潮流的浩浩荡荡不可阻挡!
     
                                             山东莘县徐庄镇谢集村新村委成员等
     
                                                      2015年4月13日
     
    附:2015-04-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求是》杂志发表了文章《严查农民群众身边的5类腐败犯罪》,其核心要点是:
     
    1、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要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是涉农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也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
     
    2、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不少,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这些都是农民群众最反感、最痛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村官”尤其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
     
    3、高度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众多,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易发多发。
     
    4、高度关注贿选、破坏选举等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直接关系到国家基层治理,关系到基层政权是否稳固。
     
    5、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仅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利益,而且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很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6、农村安定有序,是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期盼,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任务很重。
     
    7、依法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当前,农村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各类诉求明显增多,特别是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
     
    8、各级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发挥检察职能,既依法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又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防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 两访民不服《行政复议》结果 要求立案反遭法院刑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0消息:黑龙江访民郝淑娥与北京的上访户,75岁的老干部张荫乾7月22日,一起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要求法院对不服《行政复议》的案件立案。此举激怒了法官,西城法院与北京市白纸坊派出所构陷罪名,强行绑架、抓捕了郝淑娥和张荫乾。7月24日他二人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寻畔滋事罪”刑拘,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
    各执法单位还相互串联对维权人士打击报复,郝淑娥的两个姐姐8月15日到西城看守所给郝淑娥存钱和衣物,看守所违反规定拒绝亲属为其存钱存物。
     
    据悉,郝淑娥是因为丈夫意外事故死亡后未获赔偿和哥哥被人害死在水库未能依法处理上访,被西城分局刑拘30后又出具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书,郝淑娥对此决定提出了行政复议,结果被维持。
     
     

    郝淑娥的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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