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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丽珍涉嫌寻衅滋事被取保释放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8日消息】山东淄博访民王丽珍在2023年4月29日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铺拘押在淄博市看守所,随后家人委托律师介入会见,这次抓铺收监是因为王丽珍在七年前被涉嫌寻衅滋事罪抓铺关押随后取保候审,案件一直没有结果,案件一直没有撤案,王丽珍再次被收监抓铺,通过律师会见后,去检察院查了王丽珍的案件在检察院没有寻衅滋事这一案件,既然七年过去了给王丽珍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造成无处打工,生活严重受到影响,这次关押后通过检察院对王丽珍案件的调查,在2023年5月13日王丽珍再次被取保候审已释放回家。王丽珍父亲以实名制举报信全文如下:

    实名举报:山东淄博市卫建委党组书记程勤(原张店区沣水镇书记)涉黑强拆、操弄权述、炮制冤案、杀良冒功、违法违纪被带病提拔的事实。
    尊敬的首长,您好!我是实名举报人:王玉杨,男,汉族,1952年2月27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现经开区)沣水镇刘家村村民,身份证号37030319520227351X,电话13053302206。

    被举报人:程勤,现任淄博市卫建委党组书记,原张店区沣水镇书记,电话:13953383687。

    镇委书记一手遮天,山东淄博一片乌烟瘴气程勤,是原张店区沣水镇党委书记,此人能量通天,在淄博一手遮天,他能操控淄博公检法部门的干部职工甘心为他的黑暗统治充当打手,他强拆民房、掠夺民财、炮制冤案,明目张胆地做伤天害理的坏事,与人民为敌,与党中央为敌却被提拔为淄博市卫健委书记。

    程勤犯罪事实:
    1、涉黑强拆民房,掠夺民财,损毁财物,毁灭证据;
    2、对举报人阻挠,压制,打击报复,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人身权利;
    3、颠倒黑白、虚假报案,报复陷害举报人;
    4、操控公安虚假立案,操控司法,炮制冤案,操控法院人事安排;
    5、跨行跨界跨领域带病提拔火箭升空步入青云。

    2016年5月1号节假日夜间,程勤将王玉杨非法拘禁到沣水镇政府,“上次拆迁给300元一平米,这次拆迁给1050元一平米”逼拿银行卡,施行夜间熄灯,私设公堂,多人轮番威胁,辱骂,恐吓,不让吃饭,不让吃药,致王玉杨病发晕倒,镇官员作鸟兽散,当夜11时王玉杨被120拉到医院住院花去近2万元,经报销自费花去6000余元,王玉杨女儿王丽珍报警后,程勤恼羞成怒,以王玉杨节假日夜间扰乱镇政府单位秩序虚假报案。

    王玉杨实名举报被镇官员在本人无任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送刑警队后送看守所,镇长尹宇君再到看守所逼迁,王玉杨说:“先搬迁保护好家产,具体事宜可协商”,尹宇君说“你签是不签”并威胁家人不签字就重判。

    因在看守所未签定拆迁协议,2016年9月17日夜(恰逢中秋节假日)程勤指挥将王玉杨27年前购买的商业沿街房400余平及院内6间全部装满物品的房屋夷为平地,家产及公司财产被抢劫一空,部分家产当夜拉到垃圾场掩埋,毁灭证据,致几代人的血汗钱,付诸东。

    至今已经8年未赔偿。程勤操控张店区法院不开电脑,不打笔录,没有笔录让律师签字等违背程序审理案件,镇领导一句话“这辈子甭想领到养老金”王玉杨被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自费全额缴纳的养老金,出狱2年,至今不能领取,不签字就重判,都一一实现,程勤布局法院人事安排,宣判当天法官刘世龙被张店电视台公布升为副庭长,但刘世龙判定举报人的违法事实通过事发地警方档案查询“时间、地点、情节,自使不存在”,是枉法判决,炮制冤案被赏功。

    王玉杨忍辱出狱后,将镇政府告上法庭,一二审法院判令沣水镇政府强拆王玉杨沿街房行政行为违法,违法人程勤却操弄权术,滥用公安警权,操控公检法以寻衅滋事口袋罪打击报复,王玉杨冤狱4年,剥夺政治权利,女儿王丽珍2017年被行拘10天,刑拘27天,公安取保一年,法院退侦3次不予受理,检察院取保一年,不予批捕,至今7年张店区十一刑警队仍在继续侦查。

    妻子被挂网逃,流浪在外2年,取保候审一年,监视居住半年,将王玉杨全家司法灭门,至今8年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赶尽杀绝的包庇阻止揭露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程勤公开与中央政策抗衡,与中央对着干,视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视法律政策与无形,我行我素,为所欲为,如此霸道黑暗!骄横跋扈,任意欺压迫害百姓,为官一任,害民一方,他破坏党的声誉,损坏党的形象,却被保护伞表彰为全省“担当作为好书记”,被跨界、跨行、火箭升空速度的带病提拔,2016年上任沣水镇书记仅仅5年就踩着涉黑强拆民房,掠夺民财,杀良冒功,滥用警权司法捞取政治资本,登火箭往上爬,从张店区沣水镇政府跨区到桓台县任副县长。

    2020年8月17任命桓台县副县长仅仅8个月2021年4月30日再次被提升拔高,跨界、跨行、跳跃,空降到了掌管全市医疗的淄博市卫健委一把手,在其执政期间致沣水镇无数家庭一夜间倾家荡产。王玉杨一直被镇政府,张店区信访等部门腐败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所带来的横祸困扰着,属地管理为由,扣押养老金,殴打,绑架,拘禁,判刑,风烛残年,有苦难诉,有冤难申,致堂堂正正的纳税人成了一贫如洗的乞儿,全家人诚惶诚恐。

    2022年5月18日早再次遭到威胁恐吓,门口用红笔写上“名字,井、冲箭头死”字,威协人身生命安全(已报警受案)。程勤道德败坏,野心极度膨胀,为达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述,肆意践踏法纪,欺上瞒下,阴奉阳违,布局人事,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坏。请领导带案下访,查清程勤严重涉黑职务违法,违反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开除程勤公职,清除党内腐败分子,让我的房屋和家产完璧归赵,还淄博一片朗朗晴空。感谢首长给予帮助!

    此致

    举报人:山东淄博王玉杨
    2022年5月19日

  • 湖北帅仁兵被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2日消息】湖北省仙桃市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3月29日不开庭秘密进行宣判,并且没有辩护律师到庭,剥夺了在押人员的正当辩护权,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三年六个月。

    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一案在2022年12月30日在潜江市看守所秘密宣判:判决帅仁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前,潜江市法院既没有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也没有通知帅仁兵的家属和律师,而是将判决书直接交由潜江市看守所转给帅仁兵。2022年12月31日下午五点,帅仁兵收到看守所管教转交的判决书。在法院的送达回执上,帅仁兵签名并写上“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我要上诉申诉到底”。宣判后,帅仁兵的前妻梁志英向法院索要判决书,但被主审法官以“已无婚姻关系,且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为由,拒绝梁志英的要求。

    帅仁兵,系中国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长市村人,因房屋遭暴力强拆而被逼走上信访之路。2017年7月14日,帅仁兵因进京上访维权,被潜江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前妻梁志英亦因进京上访维权,被判刑一年三个月。2018年9月13日,帅仁兵被刑满释放。出狱后,帅仁兵一直在北京靠打些苦工维持基本生活,业余休息时间就到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登记投诉,并经常到北京南站、中央机关所在地附近举牌抗议。因长期留在北京,帅仁兵被湖北省、潜江市视为重点信访稳控对象。

    2022年4月5日下午,帅仁兵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高地地铁站A口做完核酸检时,看见一个访民被一群维稳截访人员野蛮绑架带走,就赶紧打110报警。随后,帅仁兵回到自己租住的家里。不一会儿,北京当地警察就来了,让帅仁兵去作证。于是,帅仁兵跟着北京当地警察到了访民被绑架的地方,然后由警察对他做了一份笔录。正当帅仁兵准备离开时,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带着几个黑保安也赶到了那里,将帅仁兵强行带回潜江。

    2022年4月7日晚上8点左右,帅仁兵被负责押送的园林派出所民警送到潜江市济楚戒毒医院,将他关押在一个五人的监室里。当天,民警宣布对他治安拘留半个月。4月21日,民警又宣布对他在潜江市济楚戒毒医院指定监视居住。2022年6月1日,帅仁兵又被园林派出所转为刑事拘留,并将他送至潜江市看守所关押。2022年7月8日,帅仁兵被潜江市检察院批准逮。

    2022年10月26日下午,帅仁兵被寻衅滋事一案,在潜江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中,帅仁兵坚决不认罪,律师则为他做无罪辩护。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以帅仁兵拒不认罪、且系累犯为由,建议法院对帅仁兵量刑四年六个月。一审秘密宣判后,帅仁兵不服,已于2023年1月6日提起上诉

    关于帅仁兵及辩护人提出原审未公开宣判,程序违法的问题。经查,原审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鄂9005刑初274号刑事判决,于同年12月31日在潜江市看守所对帅仁兵宣判并送达判决书,有帅仁兵签字的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予以证实。虽未公告宣判时间和地点,但并未限制或剥夺帅仁兵的诉讼权利行使和影响公正审判。

    综上,本院认为,帅仁兵无正当事由长期进京上访,强拿硬要公共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帅仁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帅仁兵违法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先锋
    审判员:颜鹏
    审判员:徐联坤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罗帆


  • 郭飞雄被以煽颠罪判刑八年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杨茂东(郭飞雄)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于2023年5月11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茂东和辩护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杨一审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杨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杨茂东自2021年12月6日被刑事拘留起一直绝食至今,身体非常虚弱。

    2023年5月8日,法院通知,杨茂东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于2023年5月11日9:30分至11:50分,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磊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加了庭审,为其作无罪辩护。

    法庭在审理完成后,宣布休庭一小时后继续开庭(估计应该是宣判)。

    杨茂东因长期以来撰写并在互联网发表文章、2020年创建世界宪政民主论坛继续发表自己和他人撰写的煽动性文章、2021年1月27日接受采访诋毁中国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杨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湖南公民朱承志前天前往了庭审现场,但现场已经被戒严。他表示:“我是前天路过了广州中级法院大门外,广州中级法院大门外只有警车、警察和穿便衣的国宝,看不到一个老百姓,我去现场拍了几张照片。”

    郭飞雄毕业于名校,有着成功的事业,但他选择在事业高峰期2001年结束这一切,义无反顾地踏上民权运动的荆棘之路。

    2005年4月底,郭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拘留15天。

    在《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中,其讲述信仰、维权方式以及绝食的意义等。

    2013年1月8日,郭飞雄在南方报业外声援南方周末。

    2013年11月27日,因支持媒体自由等行为,郭飞雄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14年11月30日,笑蜀发表题为《民权英雄郭飞雄》,讲述了郭飞雄参与中国民权运动的原因——为几乎全体中国人争取权利。


  • 安徽访民石新红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四年

    【民生观察2023年5月9日消息】安徽访民石新红依寻衅滋事罪在2022年8月25日由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法开庭审理被构陷”口袋罪”,寻衅滋事罪开庭。

    石新红寻衅滋事罪由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石新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2年10月31日作出(2022)皖0323刑初276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石新红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方彦彦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石新红及其辩护人黄思敏、周禹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判决:被告人石新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54日。刑期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一审判决书下达后,石新红委托代理律师做了申诉程序。

    安徽访民石新红寻衅滋事罪案件事发于2022年3月14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石湖乡石新红在北京边上访、边打工,在北京大兴区大兴桥东黄马路劳动市场等活,安徽当局把石新红抓回去刑拘关押在看守所至今果,(当时有访民报警大兴区观音寺派出所出警说被固镇县公安局带回去了,然后观音寺派出所又把那个报警的访民抓交给驻京办被抓回地方。

    石新红信访事发时间是:固镇县公安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记载,2001年,石新红因父亲石兆达房屋改造一事与石湖乡政府发生纠纷,该案于2006年10月法院已作出终审裁定,石新红仍以原诉求到在2007年春节期间4次到中南海周边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石新红在维权过程中多次受到安徽当局的打压与构陷入狱非法关押!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多次。

    石新红的父亲是石湖乡农具广破产职工,镇党委政府搞小城镇建设,因为农具破产石湖镇党委政府规定农具厂土地属于,破产职工的财产,必须是破产职工所有,搞商业一条街如果破产职要自己拿钱建设商业房,政府规定土地费用一万元钱就不给商户了,如果不同意在这块土地建商业房镇政府就给商户一万元钱,石新红父亲愿意在这块土地建商业房就没有要一万元钱,自己拿钱交给石湖乡建管站建房,钱是分三次交的钱,交钱款条字名写着是建房款,结果政府要求变成买房款据,法院应以买房款,因为政府没钱给那些不愿意建房子的破产职工,所以叫石新红的父亲给政府把那些不愿意投资者把土地费用钱交给政府,就这样情况下政府用卑鄙无耻的手段就把石新红的两套房子全部抢走变卖给在政府工作人员,老百姓都知道政府是抢夺行为把石新红家的门面房抢夺归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所有,因为政府一不投资,二不出力,看到石新红父亲把生意做的红红火火,政府领导看着眼红就乱用职权抢夺给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相关领导的家人。

    本案相关证人证言无法证明石新红存在犯罪事实本案中,2022年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石新明、石中进、石怀明、邹辉、强化永、顾守忠、黄欢欢均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上关联到对石新红的上访问题,积累了较多的抱怨,认为其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些证人系和石新红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提供证人证言的石帅,因为石新红上访的问题,于2022年3月被通报批评,详见中共石湖乡委员会文件《关于给予殷献利、石帅两位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石字(2022)6号。证人石帅和石新红有最为直接的利害关系,其证言不能证明石新红寻衅滋事犯罪。

    上述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对证人证言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三)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据此,上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起诉定案依据。五、石新红的上访行为实体上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的在案证据在辩护人看来,极其牵强。纵观全案,石新红是一个行事温和的人,长期在外打工。即便是上访,她的方式也仅仅是多次写信,线下的走访都很少。

    1、没有证据显示石新红造成公共秩序、信访秩序的混乱依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三)寻衅滋事。在信访活动中或者以信访为名,为制造影响或者发泄不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1,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协、行政、监察、审判、检察、军事机关,厂矿、商场等企业单位,学校、医院、报社、电视台、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重要交通场站,或者在上述场所周边的其他公共场所,实施自杀、自伤、打横幅、撒传单、拦车辆、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等行为,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3,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国家新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石新红完全没有上述行为!拿什么构成犯罪?2、越级上访的问题。

    根据2022年5月1日已经废止的《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决定或者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上一级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这些都表明,越级上访也是过去《信访条例》所允许的,属于依法上访,而并不是刑事上的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因上访被判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中,要么是被告人涉及索要钱财,或者行为过激有言语肢体冲突扰乱了秩序。但罕见有,仅仅是因为上访本身,就构成犯罪的!本案并没有证据证明,石新红涉及寻衅滋事的事实是什么?她的哪一个事实行为,寻衅滋事了,扰乱公共秩序了?辩护人没有看到任何这个方面的证据。综上,石新红的上访行为,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上访行为本身并不犯罪,是否违法犯罪,要看上访行为具体造成了什么刑法意义上的危害后果。从新颁布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看,我们也学习到国家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和大方向。这个案子其实体现了,地方政府人员工作接访中的不足,没有真正化解老百姓的矛盾纠纷。纵观全案,辩护人认为本案程序重大违法,据以定案的证据,远远不能达到事实清楚,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请贵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石新红作出不起诉决定。

    安徽省中级法院在2023年4月20号做出二审判决如下:
    本院认为:上诉人石新红在其信访事项已经解决,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且在信访事项被终结后,无正当理由长期进京上访,在中南海附近地区非正常信访,多次在行政机关、公园等公共场附近为违法犯罪人员举牌、拉横幅声援,相关而动内容和图片被上传至境外网站,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判根据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在法定刑幅度内科以刑罚,量刑并无不当。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
    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山东王丽珍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民生观察2023年5月6日消息】山东淄博维权访民王丽珍在2023年4月29日早上外出办事时被山东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现已拘押在淄博市拘留所。

    造成王丽珍被抓的主要原因是她爸爸妈妈家遭到强拆一案,王丽珍与父亲王玉杨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围追堵截,也多次遭到打击报复,多次遭到拘留,王玉杨还遭到当局构陷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出狱后也多次提出诉求都没有得到解决,在王丽珍被抓捕前几天王玉杨录制了视频家里遭到强拆八年问题没有解决,并且希望社会各界关注解决实际问题。王丽珍将视频发在各微信群。

    王丽珍父亲王玉杨委托律师在2023年5月5号会见了拘押在淄博市看守所关押的王丽珍,案件主要是因为2017年的事被抓,律师去了检察院调阅了信息还没有查到王丽珍案件的信息。

    王丽珍维权简历:王丽珍一家维权所遭受的打击迫害。

    王丽珍,性别女,1978年2月9日出生,
    籍贯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
    王丽珍父亲被非法关押酷刑,王玉杨在维权过程中遭十多次非法拘留和非法拘禁,被殴打致骨折致轻伤,王玉杨在北京给领导寄信,淄博张店当局相关领导将王玉杨以回当地解决问题为诱骗,按照镇书记程勤指使于2016年6月3日从北京带回直接送到张店区公安局十一刑警中队,由十一队送淄博看守所刑事拘留,最终当局构陷王玉杨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4年,王玉杨在2020年5月18日刑满释放出狱。
    2011年5月1日行政拘留10天
    2012年1月31日行政拘留10天
    2011年9月24日–10月8日非法拘禁15日
    2012年9月非法拘禁10日
    2016年3月6日行政拘留10日
    2016年6月3日刑事拘留
    2017年3月21日王玉杨被张店区法院一审判刑4年。
    王玉杨在维权过程中,多次行政拘留因无任何法定手续具体时间已记不清,只有2次出具证明,一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王丽珍母亲人受到非法关押酷刑,王丽珍母亲高素清被非法拘禁韧带损伤半卧床一年半。还有多次被非法拘留,王丽珍母亲还被当地非法设置为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

    王丽珍母亲被拘留简历:
    2011年9月24日–10月8日非法拘禁15日
    2012年9月非法拘禁10日
    2016年3月6日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5月11日在中央巡视组驻济南时,身份证被标注网逃,现场抓捕,送济南看守所关押3天(拘留通知书是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8年5月13日取保候审,“以我局正在侦查王玉杨寻衅滋事构陷入罪”(王玉杨2017年就已被判刑入狱)
    2019年5月13日解除取保
    2019年5月14日再次”以我局正在侦查王玉杨寻衅滋事构陷”(王玉杨2017年就已被判刑入狱)监视居住。

    王丽珍父亲王玉杨自2016年被抓捕后,家产被抢劫,为追回被抢房产和家产为父伸冤王丽珍遭打击报复性迫害。王丽珍维权遭非法打压简历:
    2016年底2017年春节前在国家信访局门前被赵立新拦截并威胁。
    2017年正月初七在家遭窍门破锁逼迫母亲要跳楼自杀。
    2017年3月5日北京南站被从厕所拖出带回淄博,行政拘留10天。
    2017年8月23日21时从北京为父亲聘请律师回到淄博刚下火车,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十一刑警中队20几人,带上手铐当晚疲劳审讯到夜间12点多后,手铐,脚链,坐老虎凳上到第二天8点多。
    2017年8月24日淄博看守所刑事拘留27天(馒头咸菜吃的恶心,菜里的腐肉是黑的,臭的,拘留期间不明原因头疼27天,期间曾有关押人员向律师说明,律师向省司法系统举报克扣在押人员公粮,遭训斥警告)
    2017年9月19日公安取保候审一年
    2018年7月19日移交张店检察院
    2018年7月20日张店检察院电话传唤,取保候审一年
    2018年9月6日检察院起诉到张店区法院(期间法院违反检察诉讼规则退回3次)
    2019年7月10日接到电话检察院办理解除取保。
    王丽珍:2016年被抢劫财产没有立案,同时被殴打都不立案。

    上级拨付的拆迁款和原地盖起的拆迁房至今被沣水镇政府掠夺,上级拨付的种粮款一分都没有拿到,维权至今问题没有解决,未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

    王丽珍父亲王玉杨合法权利遭受严重侵害,2009年私有合法房屋及家产遭遇非法暴力强拆,全家遭到殴打。2016年私有合法房屋及财产再次受到侵害,通过法律和信访渠道表达诉求。该房屋是根据农村村民组织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多年前由父亲王玉杨向村集体购买的商业沿街房,是合法财产,受国家《物权法》保护。

    王丽珍父亲王玉杨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揭露违法犯罪,控告、举报,期间并无违法和过激行为。只是给中央领导邮寄信件,当局构陷制造假证,法院颠倒黑白判决王玉杨“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母亲被监视居住。

    本人王丽珍为父伸冤,实名举报,控告,遭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控制2年,当局权贵利益共同体的不法官员包庇黑恶势力在我楼下安装公安摄像头,常期监视,我不在家时多次有人出入,丢失身份证,父亲无罪证据,法律文件,餐桌有大脚印,期间更换过2次锁芯,不知哪来的辐射,经常恶心头痛,全家生命得不到保障,长期生活在恐惧的环境中,王丽珍与母亲非常担心时时刻刻都会被构陷“口袋罪”寻衅滋事,如果它们的阴谋诡计得逞,王丽珍任何时候不会自杀,如有意外,必是被控告的不法官员和不法份子迫害致死。

    王丽珍被非法构陷被抓一案严重侵犯人权,强烈谴责山东淄博当局这以侵犯人权的行为,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王丽珍回家,本网将继续关注王丽珍案件的后续情况。

  • 方斌被以寻滋罪判刑三年月底获释

    【民生观察2023年4月24日消息】武汉公民记者方斌因报导武汉疫情,于2020年2月9日被抓,此后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外界一直没有其确切消息。被抓之前,方斌曾在直播中呼吁国人“全民反抗,还政于民”。近日,有文件显示方斌案由中央政法委做出决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现在内部文件和判决书流出。另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武汉市公安局人员于4月中旬通知方斌的亲属,方斌将于4月30日获释,并要求家属作好准备。

    2019年底,新冠病毒疫情在武汉爆发。方斌于2020年2月1日至少到5家武汉医院实地拍摄。在武汉市第五医院,他拍到该医院在5分钟之内拖出8具尸体的画面,并且说医院里还有2具尸体没被拖出来。该视频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海内外震动。当晚,多名身穿防护服、自称防疫部门人士的男子闯进方斌住宅,强扣其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并将其带到派出所。但是由于受国内外舆论压力,当局随后释放了方斌。

    2月4日,警方再次上门骚扰,方斌此后每天通过YouTube个人频道直播报平安,并向全世界公开宣示:号召国人开展全民反抗运动。

    2月9日,方斌遭武汉警方破门抓捕。其后外界无法获知其确切消息。

    2021年3月,自由亚洲电台曾报导说,当局原准备定方斌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来告诉家属,准备把涉嫌罪名改成寻衅滋事。方斌案一直没有任何代理律师,一位匿名知情人士表示,“方斌二姐夫、姐姐、弟弟,还有我们武汉群友沟通多次,但因方方面面的‘你懂的’原因,虽然家属心里很担心方斌,但考虑到自身的生存空间,也只能无奈地拒绝外面的帮助。”

    2021年11月24日,大纪元记者从武汉当地官方意外获悉,方斌的案子还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人被关在武汉江岸区看守所。法院方面回应声称,因为涉及疫情,案子比较复杂,还要研究才能报告,审讯方面会向最高法院申请延期。

    知情者披露,方斌家属一直没有签律师委托书,到现在所有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本。看守所以疫情为由不让非直系亲属存款和送衣服。

    近日,网上留传一份内部文件和判决书,显示由中央政法委开会决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方斌有期徒刑三年。

    该判决书显示,2020年2月9日,方斌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同年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4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7月28日被批准逮捕。后羁押于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

    判决书认定,2020年2月4日至8日期间,方斌在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幸福人家小区F19栋1单元4楼401室家中,编造关于武汉新冠肺炎疫情的虚假信息,并利用手机录制视频,发表一系列不实言论,通过互联网翻墙软件登陆境外网站发布,呼吁、鼓动网民转发,在该网站引起大量观看和评论。

    截至2月8日,方斌在“youtube”上的账号“武汉直击”总订阅者2.17万人次,总观看次数67万次,发布视频总数32个,其中2月4日至8日间发布的涉案视频8个,涉及观看数36.84万次,留言数8324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公共秩序严重混乱。2020年2月9日,公安机关在方斌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斌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方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安机关扣押的手机等供犯罪所用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上诉人方斌的上诉理由:1.其未虚构事实,不构成犯罪,原—3—审适用法律错误;2.原审量刑过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方斌辩称其不构成犯罪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文件还显示,方斌,男,1963年1月28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研究生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xx号。

  • 广西覃永沛被以煽颠罪判刑五年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日消息】2023年3月31日,广西人权律师覃永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辩护人是他的妻子邓晓云和李贵生律师。覃永沛表示不服从该判决,已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和女儿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根据其判决书,2019年11月1日,覃永沛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看守所。

    南宁市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覃永沛通过在微博、推特上大量发表言论以及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等形式,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018年5月,覃永沛律师资格证书被撤销律师执业许可后,成立非法组织“中国律师后俱乐部”,运作“模拟法庭”,挑战国家司法公权力。2019年1月,“中国律师后俱乐部”被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

    覃永沛对起诉指控其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认为其在新浪微博和推特上发表或转发言论是个人行为,属言论自由范畴,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请求宣判无罪。

    辩护人李贵生认为,覃永沛在微博、推特及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所发表的言论仅是其个人看法,并非恶意炒作、歪曲事实、诽谤抹黑;指控覃永沛策划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及“模拟法庭”挑战司法公权力也不是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对被告人覃永沛作出公正判决。

    被告人覃永沛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覃永沛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以上判决后,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已书面手写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妻子邓晓云和女儿共同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同时要求保证自己的会见权和最基本的辩护权。

    据悉,覃永沛曾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广西百举鸣律所成立于2001年,曾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以及不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因代理敏感案件及反对中共暴政,覃永沛律师长期遭受当局的迫害打压。

    2018年5月,覃永沛被注销律师执照,随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也被强迫关闭。该律师事务所被勒令解散后,转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覃永沛也连同多名维权律师成立“中国律师后俱乐部”,继续帮助一些弱势群体。

    覃永沛曾网络实名举报南宁市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原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七星分局局长胡凯、全州市公安局长蒙新宇,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将举报材料发到今日头条。

    因不服广西区司法厅的行政处罚,覃永沛于2018年11月16日起诉司法厅,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二天快件寄回退还。快件寄给南宁市中级法院,签收后没下文。又寄给广西高院,签收了没下文。又快寄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签收了,没下文。覃永沛把这些情况全发到了推特上。

    覃永沛因自己的言论,对司法现状、对国家治理方式的感概评论以及对律师同行的声援,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共被封了917个微博账号,80多个今日头条。

    2019年10月30日,覃永沛律师被带走失去自由;2019年11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拘留;2020年3月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历时4个月;审查起诉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6月2日案件被起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历时2个月。

    2021年1月20日,覃永沛被单独羁押在广西区国安厅看守所。法院受理案件超过20多个月后,最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其代理律师认为,覃永沛的案子明显超期羁押。

    2023年3月31日,案件终于得以宣判。


  • 秦小坡因保卫家园被以爆炸罪批捕

    【民生观察2023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秦荣、高和平夫妇房屋遭遇强拆,其子秦小坡因保卫家园、抵抗强拆被抓走,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被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后于近日被以以爆炸罪批捕。

    2023年3月14日下午,秦小坡的辩护人包龙军和何伟律师先来到北京昌平区公安局要求见办案人员。结果说要事先约,现不在。俩人又去了小汤山医院,想会见监视居住的秦小坡。

    结果医院保安说,(到医院见秦小坡,必须经办案部门同意。所以,医院有保安把守),早上来了两辆警车把秦小坡拉走了。

    秦小坡因保卫家园、反抗强拆,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被监视居住已满六个月。

    随后,包龙军和何伟律师一起陪同,家被拆毁的秦荣来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起诉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请求确认未经法定程序、未出示任何手续而实施的的强拆行为违法。因原告是俩人,即秦荣、高和平夫妇。法院要求两位原告都到场。但尽管北京两会今天已经结束,高和平今早仍被七里渠派出所带到怀柔“被旅游”。

    同一天,秦荣、高和平夫妇收到书面通知书得知,秦小坡已于3月1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由之前的持有爆炸物改为爆炸。

    据秦荣、高和平夫妇的控告材料显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曾经于2021年8月启动了对秦荣、高和平夫妇房屋的强拆工作,但夫妇俩人于2021年11月19日和11月22日向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经通过复议,决定撤销了东小口镇政府的限拆和强拆决定,且此后政府并重新启动对夫妇俩人房屋的强拆工作,以政府名义进行的强拆行动,到2021年11月22日即宣告截止。

    故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收回夫妇俩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政府强拆,至于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以收回夫妇俩人宅基地使用权名义是否属于依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因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于2022年8月30日、9月6日向夫妇俩人出具了《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并以该案件属于强拆为由拒绝调查处理,明显是想当然,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和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纵容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违法犯罪的行为。

    秦荣、高和平夫妇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如下情况: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在拆毁他们房屋时,既未取得政府同意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而且政府也未授权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启动对他们房屋所在地的旧村改造行动,完全是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自行非法操作,但在他们依法向昌平区政府、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昌平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申请,对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上述拆毁民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履行监督责任时,上述单位完全不予理睬,明显存在渎职行为。

    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涉黑恶犯罪行为。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组织上百名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对夫妇俩人及其儿子秦小坡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故意暴力伤害,且在缺少夫妇俩人参与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以其单方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强迫夫妇俩人接受,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又不顾夫妇俩人的依法防卫强行推毁了他们的民居,并试图强占他们的宅基地。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北京市昌平区东小镇政府、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滥用职权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的方式,为马连店社区和合作社提供保护,致使马连店村委会和合作社赵勇和邵学东等人以公益为名称霸一方,为所欲为,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完全符合涉黑恶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

    关于秦小坡被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监视居住一案的情况说明。首先,秦小坡完全是在自己家里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其所持有的二踢脚鞭炮仅有防卫的作用,并不是作为一种攻击性武器使用,如果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不非法侵入夫妇俩人的房屋,不可能发生任何冲突,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不依法打击强行闯入夫妇俩人住宅的寻衅滋事的犯罪份子,却对无辜的行使正当防卫的秦小坡进行刑事指控,很明显是选择性执法。

    其次,秦小坡作为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有较高的学术涵养和法律素养,他也很清足自己持有的二踢脚鞭炮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流通和持有的爆炸物,秦小坡是合法持有而不是非法持有,即便秦小坡对该鞭炮进行了适当改造,也无法改变秦小城合法特有的事实。

    第三,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在办理秦小坡非法持有爆炸物案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违法,一直未送达相关对秦小坡采取强制措的通知文书给家属,且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禁止家属和律师探视和会见,在家属和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了解秦小坡涉嫌罪名时,一直语嫣未详,长期不正面告知,直到近半年后才电话告知秦小坡辩护人,夫妇俩人有理由怀疑办案单位存在先对秦小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罗织罪名等严重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

    另外,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负责人即被控告人赵勇和邵学东涉嫌涉黑恶犯罪行为如下:

    1、在政府强拆行为结束后,仍然组织多人多次上门骚扰、威胁恐吓控告人(秦荣、高和平夫妇),并在此过程中致控告人高和平人身伤害,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秦小坡人身严重伤害,至今住院,伤势不明,其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犯罪。

    2、在未经和控告人协商,未对控告人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以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名义方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强迫控告人接受,不接受即视为同意交回宅基地和同意拆除控告人民居,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犯罪。

    3、明知政府并未批准其收回控告人宅基地使用权和批准其在控告人房屋所在地进行旧村改造,仍然冒用政府和公益名义非法强占控告人宅基地和非法毁坏控告人房屋,其行为涉嫌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且毁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综上,控告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人身和财产依法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但在本案中,被控告人赵勇和邵学东在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公然对控告人一家的人身进行伤害,并毁坏控告人民居,并意图强占控告人宅基地,如果没有被控告人李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局长)等人明目张胆的偏袒和保护,没有其他被控告人的玩忽职守,是不可想象的,也正是因为上述被控告人对赵勇和邵学东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才导致赵勇和邵学东等人依托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肆无忌弹打砸抢,称霸一方,危害四邻,严重破坏了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所应有的文明繁荣和谐的良好形象,并和中共中央及习近平主席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国策背道而驰,理应立即予以纠正,故控告人特向监督部门提出如下请求:

    1、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释放被非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秦小坡并撤销对他的刑事指控。

    2、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对故意伤害高和平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对涉嫌黑恶犯罪的赵勇、邵学东及其它参与者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犯罪的刑事责任。

    4、立即对被控告人李丰及其他参与者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的刑事责任和政治责任。

    5、依法对其他被控告人的渎职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和政治责任。


  • 肖真义被以寻滋罪抓捕后秘密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21日消息】近日,重庆丰都县维权人士唐云淑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重判4年半。唐云淑被抓后,其未婚夫肖真义为她多方奔走呼吁,后被警方带走失联。后经重庆友人钟声牛和朱春华俩人多方打听,得知肖真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案件秘密开庭两次,法院不准俩人为肖真义辩护,其案件具体情况不明。

    网上传言肖真义失联后,重庆钟声牛和弹子石的朱春华几经艰辛,多方打听,才知肖真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关押在重庆渝北区看守所。

    俩人最后找到肖真义的亲属,受家属委托,钟声牛和朱春华俩人决定为肖真义寻衅滋事一案辩护。

    但经法院审查,说他们俩个都不合格。理由是,俩人是肖真义姐姐的朋友,不是肖真义的朋友。

    俩人答复:我们是肖真义的朋友,证据是该法院十年前的判决书。判决书载明,肖真义是原告,朱春华是肖真义的代理人,那次是肖真义胜诉。

    俩人找法院说理,但法院不理,并且两次开庭都不准俩人进法庭旁听。俩人给有关部门写信,至今无答复。

    特别是后一次开庭,实际上是秘密开庭,法庭戒备森严,门口一反往常,沒有标示。问进出法庭的人,都回答不知道审的什么案子。

    现在肖真义的情况,连他的亲属都不知道。

    据悉,肖真义是唐云淑的未婚夫。唐云淑是重庆市丰都县维权人士,于2021年9月15日被抓。被抓第二天,唐云淑家中物品被警方抄走。随后,肖真义发布消息说,家中被警方强行开门进入,拿走笔记本电脑、手机、硬盘、u盘等物品,警方未出示扣留清单给他。

    2021年10月22日,唐云淑被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2022年8月25日,其案在丰都县法院开庭审理;在被羁押1年2个月后,案件于2022年11月16日宣判,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六个月,目前羁押在重庆市丰都县看守所。

    唐云淑被抓以后,肖真义多次去相关部门为唐云淑喊冤,并持续在网上为其发声。有维权人士表示,这可能成为了肖真义被警方抓捕的真正原因。

  • 徐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11月6日消息】江苏徐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2022年11月7日在扬州市看守所驻所法庭开庭审理。

    2022年11月4日上午9点30分,徐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扬州市看守所法庭召开庭前会议。扬州市法院只通知了纪中久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但没有通知徐秦聘请的另一位辩护人程海。

    2022年11月7日上午9:30分,徐秦一审开庭的时间已经确定,在扬州市看守所驻所法庭一审。

    徐秦,女,江苏高邮人,因医疗事故维权开始关注中国人权,是民间维权组织“玫瑰团队”成员。因关注中国人权问题,2018年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追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0年4月24日,徐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及承办人员在未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共七次申请延期审理(江苏省高级法院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六次,每次延长三个月)。扬州市法院及相关人员一直未对该案进行审理。

    2022年4月24日,该院更是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仅以“不可抗力”对该案作出了中止审理的裁定。对于被告人家属及辩护人要求的取保请求、要求尽快审理的请求该法院也予以拒绝。

    长期的关押导致徐秦健康严重恶化,目前处于瘫痪状态,生活不能自理。被告人在监室内,大小便不能自理,进食也存在困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辩护权利长期遭到侵害,被告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受到威胁!其目前被羁押在扬州看守所。

    鉴于上述情况,2022年8月6日,纪中久律师发出控告书,呼吁紧急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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