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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退伍老兵李啸寻衅滋事罪开庭

    【民生观察2022年4月14日消息】安徽退役老兵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开庭,2022年3月30日上午李啸寻衅滋事罪开庭。李啸,身份证号码:340321195806100051。

    2020年怀远检察院发的公诉书,2022年3月25日发的开庭传票,3月30日早上9点开庭,闭庭之后直接被批捕,现在固镇县看守所,这2年之内,因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两次,这次开庭是在安徽蚌埠怀远县疫情最严重,全县全部封闭的情况下,速战速决,审理了李啸寻衅滋事罪一案。

    关于对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申诉,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检查机关公诉李啸(1978年入伍服西安炮军技术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020)Z632号此案于2020年12月10日提起公诉,2020年7月25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1月12日签发了监视居住决定书,期限六个月,到2022年7月12日到期。

    安徽怀远县检察院对李啸公诉书全文如下:

    起诉书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副本
    怀检一部刑诉〔2020〕Z632号

    被告人李啸,男,1958年6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40321195806100051,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怀远县粮食局退休
    职工,现住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路文兴15里64号。被告人李啸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7月25日被怀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怀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啸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其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啸在明知国家管控退役人员非法聚集并且自己也被管控的情况下,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其未经批准的“全国两参法律顾问”身份,通过电话、微信、“维权律师”介入案件等方式,先后赴山东省枣庄市、四川省宜宾市,积极参与军队退役人员非法维权聚集活动,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具体行为如下:

    1,2018年7月2日,山东省枣庄市退役人员刘春光(已判)
    因不服枣庄市公安局驿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及驿城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春光联系被告人李啸为其代写行政诉讼状并为其代理。刘春光、张彦玲(已判)夫妇为达到给驿城区法院、政府施压的个人目的,编造了含有“刘春光因上北京旅游,被行政拘留15日”虚假信息的《通告》,并通过他人在网络上广泛传播。2018年8月2日,被告人李啸提前到刘春光家,针对次日如何组织人员聚集与刘春光、张彦玲夫妇及退役人员邵长奎、孔繁志、赵恒法、张严玉等人进行商议,包括如何招待外地战友、集中人员、统一着装、列队、喊口号、纪律要求等事项的分工次日8时许,60余名退役军人根据《通告》中“到法院普法学习”的号召,在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聚集,在收到法院延期开庭审理的通知后,刘春光及被告人李啸等人拒绝离开,仍要求当日开庭旁听,并先后采取列队、唱军歌、静坐等方式聚集,期间,部分退役军人故意言语挑衅执法民警并推搡维稳工作人员。该聚集行为持续了约10个小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在聚集过程中,被告人李啸在退役人员队列前自称是“全国两参”法律顾问,发表演讲,在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延期开庭的情况下,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涉、纠缠,仍让聚集退伍人员持身份证到法院门口排队要求旁听。该聚集行为持续约10个小时,造成交通拥堵,导致附近商户、居民经营及生活不便,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2,2019年9月11日,四川宜宾籍退伍女兵李旭(已判)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旭被羁押后,江西南昌籍退伍军人杨敦志伙同李啸意图使李旭逃避打击,以维权名义介入李旭案件。李啸先后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19日两次赴四川宜宾,与宜宾退役人员代兰君、赵凯和李旭前夫朱培源等人联系询问李旭案件情况并实地拍照走访,编写了片面、失实的《关于李旭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调查报告》长篇文章,并让网友曹建国进行编辑、配图在多个微信群中转发,文章内容片面述说李旭案件情况,对执法的法律适用提出质疑,意图煽动其他退伍军人对李旭案进行声援。

    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李啸在微信群“3811军魂荣耀”(群成员498人)、“军人与法”(群成员499人,群创建者为李啸)发布信息,煽动《万民伞》签名接龙,李啸本人为第1702号签名者。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表、判决书等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告人李啸的供述与辩解;
    4.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啸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编造并指使他人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常胜人民县检
    本件与尻本核对无误2020

    附:
    1.被告人李啸现取保候审在家;
    2.建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3.卷宗七册、光碟六张。

  • 江苏沈爱斌被以寻滋罪指定监居

    【民生观察2022年4月12日消息】江苏无锡维权人士沈爱斌因关注女访民毛黎惠死因,于2022年3月6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4月5日,沈爱斌被宜兴市公安局以相同罪名,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居住地址不详。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32岁的女访民毛黎惠,于2022年2月16日在天津火车站遭铁路警察拦截后,交江阴申港派出所带回后被失去联系。3月3日江阴维权人发出消息,称3月1日毛黎惠在宾馆被烧死。

    毛黎惠的好友均在网上质疑其死因。当地众多维权人士前往其家中探望,被申港派出所强制扣押,后被各自属地派出所接回,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后获释。毛黎惠所在的村庄被当地警方封锁,家人也被控制。

    3月5日江阴地方发出消息,通知村民晚上为毛黎惠办丧事,随后毛黎惠的尸体被强制火化。3月底至4月初,全国各地数十位访民及维权人士发起联署签名,要求追查毛黎惠的真正死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沈爱斌因在网上关注毛黎惠的死因,其住所遭到警察上门搜查,于3月6日被带往广益派出所问话。3月7日,沈爱斌家属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得知沈爱斌于2022年3月6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无锡市看守所。

    2022年4月5日,沈爱斌被宜兴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居住地址目前不详。

    据悉,沈爱斌,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退伍军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维权公民。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宾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被刑拘,关押在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后,依然坚持维权,同时累遭当局非法监视、跟踪、拘留及传唤等迫害;

    2016年4月13日,因无锡市再现4·13大抓捕访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37天,释放后旋即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23日因恐其在G20峰会期间持续维权而被无锡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9月2日被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继续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

    2017年5月27日,被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月23日,刑满获释,此前被羁押于江苏省无锡市第二看守所;

    获释后仍遭当局持续的迫害打压。自2020年5月17日至2021年9月28日,已经被警方监视居住和刑拘后取保候审各一次。

  • 湖南樊均益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

    【民生观察2022年2月25日消息】本网获悉,樊钧益,湖南长沙人,现年50岁,2020年的5月30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湖南长沙公安局的安排下,将樊均益抓捕带走。现在关押在,云南昆明盘龙苐二看守所第34所。

    巧合的是,云南公民徐昆在云南昆明看守所关押时,听到在押人员中说他们监室来了一个新“犯罪嫌疑人”说是“颠覆罪”。后来一换监室的人称此人为樊均益。

    当时徐昆被关押在云南昆明盘龙苐二看守所,(11)所。有一个在押人员是从(10)所转过来的,他说,新来的人叫樊均益,湖南人,因在网络发表言论被抓捕,罪名是涉嫌煽颠罪。

    不久后,樊均益就被调到了(34)所,看守所干警称,樊均益的问题严重,开庭时间肯定会延长。

    樊均益长期在现实中做公益活动,宣传民主自由公开举牌,曾为郭飞雄呼吁举牌,反对大阅兵搞浪费纳税人血汗钱,2019年8月与公民朋友举牌要求湖南长沙当局释放越战退伍老兵裘小平等众多公益活动。

    樊均益家属因为恐惧,拒绝与外界联系。樊均益目前在看守所,没有账号,凡是给樊钧益汇款的,请按地址汇款,试探一下,不宜多寄,第一次,不要超过200元,如果200元没有被退回说明看守所已经将汇款转移到樊均益的账户上了,下次再存钱的时候可以多一点。

    地址:云南昆明第二看守所(34)所
    樊钧益 先生 收

    本网将继续关注樊均益的情况。

  • 人权律师谢阳被以煽颠罪批捕

    【民生观察2022年2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中国湖南人权律师谢阳,于2022年2月17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

    谢阳于2022年1月11日被国保带走,之后下落不明。其电话可打通,但被无数次转语音助手;谢阳朋友透露谢阳被国保控制;其家人被当地国保警告,不准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谢阳的家人被国保通知,不准去长沙寻找谢阳,他们的车辆和手机都被监控。

    当初控制谢阳时,他的车子也一同从小区被国保开走,拿走国保想拿的东西,车子目前被送回小区。709大抓捕谢阳案的多名国保参与此次抓捕。

    谢阳“失踪”后,家人到其住处查看,发现家中一片狼籍,所有能打开的、撕毁的、甚至枕头都被撕开、毁损,谢阳的两台电脑和一个保险柜已经被国保抢劫。

    1月16日,谢阳家人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报案——人口失踪案和盗窃案,接待人员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要求查看监控,他们说监控不清晰,要家人等两天再说。家人说两天后再来,他们又说不要来,等他们的消息。并不告知他们的电话号码。家属反映谢阳的车子也被失踪。

    谢阳律师在“失踪”6天后即1月17日,家人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得知谢阳已于2022年1月1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2年2月17日,谢阳被中共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现羁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据谢阳妻子陈桂秋透露,谢阳律师此次被抓,是因为声援湖南湘西被关精神病院的李田田老师。

    湖南湘西永顺县女教师兼诗人李田田,因在微博发文声援上海震旦学院被开除女教师宋庚一,于2021年12月19日晚被当地教育局和公安人员强行送进湘西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在遭到网友关注和一片谴责之声后,网传已怀孕4个月的李田田被转入永顺县人民医院治疗,各地维权律师和网友前赴后继前去探望她,但遭到阻止和暴力对待。

    2021年12月25日,谢阳前往永顺县声援李田田老师,分别在李田田老师任教的小学和永顺县公安局门前举牌,期间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跟踪。

    12月26日,谢阳到达永顺县人民医院。此时,湖南公民欧阳经华、程晓峰(网名大卫)、网友(湘军五百)、网友(灰太熊)等4人也抵达了永顺县人民医院,5人会合后欲进入医院探望李田田,但遭到保安阻拦。随后网上传出李田田老师已平安回家的消息。

    为了证实该消息的真实性,26日下午4点,谢阳、程晓峰、网友(湘军五百)三人开车前往田田老师的爷爷家,看望并送些钱转给田田老师,结果遭到当地干部和地痞流氓的围殴,手机被摔坏抢走,报警后几人被带往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后几人获释离开,该案至今未结。

    而就在李田田老师获得自由后不久,谢阳便被长沙警方带走刑拘。

    公开资料显示,谢阳,男,1972年2月4日出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曾代理徐纯和家人的案件,徐纯和在2015年5月被黑龙江警方射杀。这次事件成为中国当局自7月9日以来在全国范围针对人权律师和其他人权捍卫者执行“709镇压”的导火索。谢阳也曾代理过的案件包括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民主党、基督徒和土地被掠夺的受害者。

    2015年7月9日,谢阳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指定地点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正式批捕。

    2017年5月8日,谢阳被审判后,他正式获得了取保释放。然而,在随后的三个月,谢阳一直受到警方的控制;2017年8月9日,谢阳已经返回他的住所,在地方当局的严密监视下,谢阳也回到湖南省长沙市纲维律师事务所上班。

    2017年12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人权律师谢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同时判决免于刑事处罚;2020年8月,湖南省司法厅吊销谢阳的律师执业证书。

  • 陈家鸿被以煽颠罪判刑三年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5日消息】原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一审开庭审理将近一年半的今天,玉林市中级法院才做出了一审宣判,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陈家鸿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12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院宣判,陈家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陈家鸿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场,陈家鸿当庭控诉遭受看守所警察的殴打,陈家鸿前妻旁听了宣判,但在陈家鸿控诉遭受殴打时被赶出法庭,陈家鸿没有当庭决定是否上诉。

    2019年4月29日,陈家鸿被北流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当晚,广西区司法厅注销了一直处在被失业中的陈家鸿律师的执业证。

    2020年6月23日,其案件在玉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当局指控陈律师的有关反对官员腐败、呼吁建立民主宪政等公开言论、书法作品及行为艺术等,涉及挑战现政权,属“违法行为”。

    自由亚洲曾报道,陈家鸿原本是南宁“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近年介入多起维权案。709大抓捕后他曾声援被捕律师王全璋,余文生等,成为当局打压目标。自从两年前,“百举鸣”因长期代理维权案件遭当局强制解散后,陈家鸿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外界相信,陈家鸿之所以被抓与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幅,写上“成立暗杀突击队!清算邪恶官僚,加促民主进程”的书法有关。

    据维权网报道,陈家鸿,1966年9月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县隆盛镇平坡村人,又名陈文胆,字数真,早年为广西北流县鸭壤小学教师,知名业余书法家、字画家,原南宁市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敏感案件代理人,中国人权律师团成员,人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从成为“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现该律师事务所已被当局取缔)中一名执业律师以来,因长期参与维权敏感案件,追求民主人权并为之积极发声,遂屡遭中共当局严打逼迫;

    2017年5月,曾因积极介入了震惊网络的“广西村民罗继标在看守所离奇死亡事件”,而遭广西警方的持枪围困;

    2017年9月,曾因同一事件,其介入维权行为被广西律师协会视为违规,从而被该律师协会给予“公开谴责行业处分的通报”;2018年4月,又被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停业半年;

    2019年4月29日,其被北流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刑拘,其家被查抄;之后,其又被北流县检察院以同罪由转正式批捕,并被指控因其反对官员腐败、呼吁建立民主宪政等带有政治倾向的公开言论、书法作品及行为艺术等涉及挑战现政权,尤其是其中一副书法作品,内含“成立暗杀突击队!清算邪恶官僚,加速民主进程”等激进敏感字眼,触犯了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属于违法;

    2019年10月,其案件被地方检察院移交至玉林巿中级法院起诉;在被羁押近一年半后于2021年12月14日宣判。截至目前,其一直坚称无罪,且因患有高血压及脑萎缩等病症,健康状况极差。

    目前被羁押于广西玉林市看守所。

  • 欧金中前妻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监居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23日消息】2021年10月22日,王才亮律师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消息:福建莆田欧金中已经死了,但欧金中的前妻欧秀香涉嫌包庇罪,于10月18日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其前妻姐姐两个儿子、女儿因该事件涉嫌“散布谣言”被查。

    据自媒体陆火Media发文,2021年10月10日,福建省莆田县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10月18日下午15时许,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金中在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自杀,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55岁的欧金中因建房用地纠纷,持刀对邻居一家实施故意伤害,造成二人死亡、三人受伤的后果。

    欧金中死亡当天,其前妻被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包庇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欧金中前妻欧秀香的姐姐的两个儿子,还有女儿,因为涉嫌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几天没回来了。

    知情人士透露,欧金中与前妻离婚不离家。欧金中藏匿期间,其前妻曾为他提供食物。

    根据媒体报道,2017年,欧金中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批出后,欧金中将原有400平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房。

    知情人士称,命案死者系欧金中邻居,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金中建房,导致欧金中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中居住六年。

    命案发生前,欧金中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片掉入死者家菜地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另据媒体报道,命案发生前多年,欧金中曾向村委、各级政府、媒体反映相关情况,但建房受阻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欧金中家属还反映,村干部曾在欧金中求助时,向其索要财物。

    针对欧金中前妻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一事,有法律人士认为,即使欧金中前妻曾向欧金中提供食物,但欧金中被抓获后已自尽,欧金中前妻的情节轻微,不应构成犯罪。

    法律人士分析,涉及到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有时不得不考虑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在某种制度关系中,将家庭关系完全无视或是虚无化,并不利于制度的建立和长久发展,自古以来,就有“亲亲相隐不为罪”的基本原理。

    上述法律人士指出,做好“亲亲相隐”与法律权威之间的衔接和平衡至关重要,否则,人们可能会对法律的权威和价值产生质疑,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能激化矛盾,这与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初衷背道而驰。

    著名律师张凯表示,“欧金中的前妻欧秀香,为欧金中提供食物,而涉嫌包庇罪。如果该传闻属实,我觉得这个妻子真的是个伟大的妻子。中国有亲亲相隐的美好传统。一个弱女子可以不顾生死保护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犯了杀头的罪。这已经让我等男儿汗颜,把她送进监狱,是这个时代所有男人的羞耻。如果谁可以联系到她的家人,我愿意为她免费辩护。”

    自欧金中事件发生以来,网上民众是一边倒的对他同情加支持,并称之为“莆田刀客”。

    上海失地农民黄尧年认为,欧金中这个人,从多方信息看,在悲剧发生前确实是个好人,悲剧的发生和结局令人感到可敬可悲。在悲剧发生前他没有违反社会法理,相反却处处出现对社会贡献亮点,遵纪守法,即使碰到恶霸,也是充满了对政府对国家的信任,通过所有能走的方式反映问题,从居住铁皮屋熬住五年,坚持五年反映申诉求助等等,难道还不能证明欧金中是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欧金
    中不是钢铁,钢铁也有被高温熔化的时候。人不是奴隶,即使奴隶压迫过度也会反抗,人类就是因为反抗才结束了奴隶社会。历史上梁山好汉也是反抗恶霸走上梁山才流传至今。中国共产党也是因为发动农民反抗地主恶霸,从而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欧金中是一个守法农民,原有4O0平米危旧房,经政府部门批准建150平米新房。他有9O老母,又有大龄儿子因无房取不了媳妇,真可谓英雄气短。在恶霸和不作为的地方政府官员、各级应该管的政府部门官员装睡下,压垮了支撑欧金中坚守法律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当代壮悲之人。

    欧金中忍无可忍,愤而杀人,于法有罪,于情于理哪里有罪?我是一个失地农民,也是一个守法上访申诉十多年的六十六岁老人,家里也有一个近九十老母。深知维权的艰难。所以深知欧金中的绝望和愤怒。

    欧金中走了,留下无尽的……和遗憾。也给执政党留下如何管好各级政府执政为民,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实处,不要让民众失望,更不要让好人绝望,从而愤而挺险,不该发生的惨剧一再发生。

    杜绝悲剧发生,必须严惩所有失职官员,严惩所有对申诉救助部门官员的失职之职,由于这些官员的失职、渎职,导致民不安生,导致底层互残悲剧的发生!导致执政党执政为民的形象一再严重受损,导致人民对党政府信任危机发生!不严惩不足平民愤!只有严惩才能让那些嘴上执政为民的官员,接访的官员清醒不再装睡。

    由于相当多的官员装睡,不理上访申诉人的冤情,导致上访申诉人的问题一拖再拖,拖了十几二十多年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欧金中一案给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只有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才是化解矛盾的唯一之路。

    黄尧年呼吁,在即将召开的党的六中全会上,中央应以欧金中案带给社会的震撼,切实出台解决上访申诉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作为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在二O二二年全部化解。五年以上上访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五年以内的二三年之内解决。

  •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泛滥下的罗昌平案

    新闻媒体人罗昌平先生日前因为在微信上对热播的所谓抗美援朝剧——《长津湖》进行点评,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事拘留。

    自从中国2018年颁布实行《英雄烈士保护法》(简称“英烈法”)以来,究竟有多少人士因为在网络上发言而遭致拘押、判刑的处罚,至今没人能够完整统计,因为在信息严密封锁的当下,很多人判刑后仍不为外界所知,但从各方途径业已披露出来的信息,可以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已经日益频繁地被警方使用,而公民因言及英雄烈士而遭罪现象日益普遍。

    出现如此情况究竟是公民对英雄烈士大不敬,屡屡出现损毁英烈名誉言论,还是另有原由?这显然值得国人及一切法律人士认真思考。

    今天我们先来看看罗昌平先生究竟言说了什么而招致警方以污辱英烈罪名拘押。

    10月6日,罗昌平先生在微信上发言“半个世纪之后国人少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就象当年的沙雕连不会怀疑上峰的‘英明决策’。//@幸福微甜1233:至于这场战争,不必作过多的评价,看看现在的朝鲜和现在的韩国,所有答案一目了然。”

    网友分析,致使罗昌平被拘押的直接原因应该是他在微信中用的“沙雕连”及“英明决策”两词带有讥讽意味,被指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从罗昌平先生整个发言来看,全文并非是要刻意污辱什么英雄烈士,而是指斥国人缺乏反思,对战争是非对错没有符合历史真相的认识。由此可见,罗昌平先生对所谓抗美援朝有着不同于时下官方灌输给大众的看法。因为有这种不同看法,所以对朝鲜战争中那些战死的志愿者也有着不同的评判。也就是说,罗昌平先生对半个世纪前的那场朝鲜战争,中国军队前往参战的意义有着不同于官方的看法,而这种看法就直接关系到对在那场战争中战死的军人的价值评判。或者更直接地说,就是罗昌平对中国官方认定的抗美援朝战死的军人为英雄烈士存在质疑。而这种不同看法及质疑,正是产生了官方认定他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根由。

    尊崇英雄烈士是人的正常情感与精神表现,也是一个民族精神传承的方面,原本应该发于人的自觉,是不需要也不应该被强迫的。一个人如果真心认定了某种英雄烈士,那无需外力强迫自然就会对其尊崇,而相反,如果一个人不认定某种为英雄烈士,那么外界如何强迫也是难以产生尊崇情感的。

    罗昌平先生因为对朝鲜战争性质出现与官方灌输观念不一致看法,由此而产生对朝鲜战争中阵亡军人英雄烈士定性的质疑,这是很正常的,也是一种无法强迫的情感。因此,与其说罗昌平在言词中出现了让外人产生歧义而误认是污辱英烈的用词,还不如说罗昌平先生对朝鲜战争提出了质疑并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情感,而没有也不存在要有意污辱谁的主观意愿。

    如此一来,很显然的是,罗昌平事实是质疑朝鲜战争性质,也因此对在该战争中阵亡军人存在自己的看法,也就是对战死者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英雄烈士持保留意见。由此在用词上没有那么尊崇恭敬而让某些人刻意解读成侵害英烈名誉。

    一个因为质疑战争性质,进而对在战争中阵亡军人是否为英烈存有看法,这居然就可以被当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吗?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中规定“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既然国家鼓励研究,那就内含着允许质疑,否则还研究什么?何谓研究?如果官方认定的就完全服从,只能赞美,那还有什么研究可言?同时,法规中明确“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那辩证法就是要一分为二,要看到正反两面,要遵从历史实事,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那就是要敢于直面历史,敢于质疑定论,不断追求真相与真理。因此,罗昌平先生对朝鲜战争提出质疑,存在自己看法,完全是正常的,应该的,为法律所允许的,是该得到鼓励与保护的。怎么一下竟成了侵害英烈名誉?

    分析至此,我们不难看到罗昌平先生今日遭罪,皆因对英烈存在与官方不同评判。而与官方不同评判,是否就当定罪呢?这显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如此。

    我们只要稍作回顾,就会发现《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后接连被办理的众多所谓污辱英烈案,事实皆产生于公民对官方认定的英烈存在自己的看法,而提出些质疑,并因此招致被以污辱英烈罪处罚。这样看来,这些案子的根本问题不在于污辱,而在于官方认定的英烈,公民个人不认为是英烈,或者公民不认同这种英烈。

    这种官方认定的英烈而公民不认可,或存在质疑,进而遭致官方以侵害英烈名誉治罪的情况,就是英烈法出台后频繁发生公民言及英烈被定罪的根本原因所在。这就进一步涉及到一个英烈究竟该由谁来认定?该以什么标准来认定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们显然只是看到官方认定英烈,而且只允许官方认定的英烈为英烈,而中国民众没有参与评定英烈的可能。这就出现官方认定的英烈,民众未必认可,而民众认可的英烈,官方未必认可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官方不是采取与民众协调,达成对英烈尽可能一致看法,而是通过手中权力将一切不认同自己认定的英烈人士绳之以法。这种强迫人尊崇自己认定英烈的方法,显然于情不合,于理也不通,并且公然违背自己颁布的英烈法有关条款,也严重践踏着宪法有关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因此应该停止滥用英烈法,应该重新审视那些所谓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10日

  • 上访军嫂国俪堃被以寻滋罪刑拘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2021年9月16日晚上8时许,北京七十多岁的访民国俪堃被丰台公安分局六里桥派出所传唤。17日17时,被丰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具体情况不明。国俪堃在自家的住房被强拆时,遭受强拆人的暴力殴打,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损伤,目前身体状况极差!

    今年71岁的国俪堃原本是一名蒙古族的退休医生,是原海军航空兵后勤技术部纪卓图部长的妻子。2015年她的住屋遭遇强拆,而后为此事上访、维权多年至今无果。

    据看中国报道,国俪堃的丈夫纪卓图,为原海军航空兵后勤部长、副军级、技术干部、总工程师、试飞飞行员。他们一家原本居住在海军航空兵大院中,9号楼4层16房,军职公寓。

    不过,2013年12月7日这一天,在没有任何沟通、商量及未经告知的情况下,北京海军东大街5号院遭到善后办赵志亮,半夜带人砸毁了国俪堃家的围墙,还肆恣搜掠砸抢院内,并盗走其家中大部分财物。

    在家中财物被盗后,国俪堃前往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回说,只有海军能够干出这种违反民族政策的事情,并要国俪堃去找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

    当国俪堃前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后,一名张姓领导向国俪堃致歉后说,这是严重违反国家民族政策的,会将此一案件转发至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

    然而,当国俪堃前往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时,那边的领导居然表示,谁强拆强抢你们家的,就找谁去,是海军干的,就去找海军去,因为他们管不了海军。

    最后,事情又被推回到海军那儿。此事就被选择不作为的当局推来推去,迄今未果。

    2014年,海军航空兵大院非得要拆除9号楼军职公寓。协议是给予补偿:1号楼3门77号(3居)及78号(4居)两套住房。不过,最后是协议也签了,手印也按了,海军就是迟迟不给77号及78号这两套住房的钥匙,导致国俪堃、纪卓图夫妻俩在未获得新屋钥匙的状况下,无法搬走。

    此外,在2014年3月2日,5号院善后办为了逼迁,做出不少不法事,包括断水、断电、断气、断热,甚至是向国俪堃家投放老鼠、黄鼠狼及毒蛇等。还揭掉房屋内的防水层,导致雨水渗入,家中财产被淹、被损坏。

    2015年7月9日,海军将纪卓图与国俪堃两人及其女儿纪兰懿还在居住的16号房强拆了,并将东西通通搬走,甚至打伤了夫妇二人。

    纪卓图为此事多次信访,却又遭遇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最终于2018年1月5日在医院里含恨离世,迄今纪卓图的遗体仍停放在北京海军总院的太平间中。为此,国俪堃不得不持续上访维权。

    数年来,国俪堃多次找过海军,但却是去一次被打一次。海军还非法扣留了国俪堃的手机,并将里面所有的维权资料全部删除,甚至是抢走了国俪堃的全部财产,也不让她回家。如今国俪堃已经是遭遇数年来的颠沛流离、无家可归。在此期间,海军士兵甚至一度使用狙击步枪瞄准她、威胁她。

    2020年6月15日,国俪堃前往军委巡视组所在的北京京海大厦上访,却遭受暴力殴打。在此期间,她不得不卧床在家,因颈部、腰部、大腿带伤,导致她活动受限,一动就感到疼痛加重。在经历2个星期的卧床静养,国俪堃终于可以靠着床,拄着拐杖,坐在床边。

    国俪堃曾实名控诉海军的“腐败分子”没有人性,打死她的丈夫、抢走她家财物,“丈夫尸骨未寒就把军人遗孀赶出海航大院!”

    国俪堃表示,“我这位70多岁的军嫂被海军副参谋长管建国赶出营院,历尽磨难,迄今已五年多无家可归。”

    虽然国俪堃是曾任海军官员纪卓图的妻子,但她上访、维权多年,问题迄今仍遭搁置,无人理会。

    国俪堃手机:13511079586


  • 劳工研究者方然被以煽颠罪监视居住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日消息】2021年8月26日,香港大学劳工研究者方然,被广西南宁警方带走,目前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据其家人消息,港大博士生方然在8月26日被广西南宁国家安全局,以涉嫌煽颠罪名带走并指定居住。

    据NGOCN报道称,从清华本科到港大博士,方然做了7年的劳工研究。老家在广西南宁的方然,今年6月底,被南宁警方扣押了他的手机和电脑,8月底警方电话通知让他去拿。而当他回到老家时,直接被警察带走。

    知情人士称,方然长期被南宁警方约谈和骚扰。方然在港大的导师是潘毅,其一直处在边缘位置,此后他换了导师,朋友所了解的信息里,他都只是在专心做学术研究。其博士论文写的是劳工和历史的交叉研究,近期去了南方很多工厂做田野调查。

    朋友说,方然有很强的正义感和“信念感”,他关心各个社会事件,北京切除清理“低端人口”、#MeToo反性骚扰运动,他总在网上积极公开发声。

    2021年9月1日,网上流传着一封署名为方然父亲方建忠的求助信。全文如下:

    【每天都在痛苦,救救我的孩子】

    我是方建忠。中共党员。方然是我的儿子,1995年4月4日出生,201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考入清华大学社科学院,2017年毕业。2018年进入香港大学社会学院攻读博士,主要从事劳工研究。在为第四学年拼搏之际,于2021年8月26日被广西南宁市国家安全局带走,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惊讶。在我心目中,方然绝不是破坏党的事业的犯罪分子,而是有利于我们党的事业的有志青年。方然的爷爷从小靠雨花台革命烈士的抚恤金活下来,方然从小就听着爷爷讲着烈士的故事长大。方然两年来一直专心于完成自己的学业,在原导师离职和疫情肆虐的徒增变故情况下,不得不花费更多精力去继续他的学业。方然既绝没有动机、也没有足够现实条件去从事任何违法乱纪的活动。

    作为他的父亲,我认为,在当下这个伟大的时代,方然凭借其专业背景和理想热情一定会成为我们党的事业的积极力量。党中央始终在教育全体党员树立牢固的政治意识。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于《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系列署名文章说,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就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做好人民事业的初心,而这一政治立场的最新表现便是我们党针对雇佣劳动者的系列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决不允许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并将其上升为政治原则的高度。今年七月,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八个部门联合推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为外卖员等新形态雇佣劳动者的权益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人社部和最高法明确了超时加班制度“996”和“007”违法。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党中央在面向雇佣劳动者时采取了怎样的政治立场。

    习总书记在2019年的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讲透了我们党对青年的态度。总书记说“既要理解青年所思所想,为他们驰骋思想打开浩瀚天空,也要积极教育引导青年,推动他们脚踏实地走上大有作为的广阔舞台。…当青年犯了错误、做了错事时要及时指出并帮助他们纠正,对一些青年思想上的一时冲动或偏激要多教育引导,能包容要包容,多给他们一点提高自我认识的时间和空间,不要过于苛责。要积极鼓励青年到艰苦的一线吃苦磨练、增长才干,放手让青年在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上攻坚克难、施展才华,积极为青年创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发展条件。”

    我衷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了解方然的情况,也期待方然能够尽快协助完成调查,尽早返回到学业当中。

    求求大家,帮帮方然。

    经过我们多方求证,证实了该封求助信的真实性。

  • 全国优秀警察郑峰被构陷徇私枉法罪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2日消息】2020年6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福州连江县郑峰被构陷徇私枉法罪,当事人一直在喊冤。现得知,该案的其他被告人也在到处喊冤,并称遭受侦查机关的非法取证,被逼迫构陷郑峰。近日,该案辩护律师王振江和赵青山,已向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发出控告信和法律意见书,坚决要求调取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坚决要求追究有关检查人员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

    据王振江律师微博显示,郑峰,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局敖江派出所原所长,17岁做警察,27岁当派出所所长,出生入死,抓过持枪嫌犯,挨过拦路抢劫的炸药,37年派出所所长生涯,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从警几十年一分钱也不贪,一分钱也不受贿,堪称警察中的楷模,无愧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称号。

    2018年福州市破获林昌新黑社会组织犯罪,于是计划将郑峰定为该组织的保护伞,可是本案经侦查部门挖地三尺、倒查几十年竟没有查出郑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更没有查到郑峰与林昌新犯罪组织的任何关系。

    后来发现在林昌新组织犯罪中有一起非法拘禁是经郑峰所在的敖江派出所处理过,当时是按照行政案件处理的,于是一个徇私枉法的罪名就扣在了郑峰的头上。

    本案最初是由斯伟江律师、陈以轩律师作为辩护人,后由山东王振江律师和成都刑辩赵青山接替介入案件。

    一、事情源起

    2015年10月,郑峰担任所长的连江县敖江派出所受理了一起成年人殴打在校学生的案件,该案于2016年1月26日立案,3月18日双方在派出所警察滕风钦的主持下,按照治安案件的性质进行了调解处理。郑峰从始至终没有对此事的处理发表任何意见,没有任何指示或过问,更未参与该案的实际办理。

    2018年,参与打人的林昌新、钟厚旺等人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被重新以刑事立案侦查,后连江县法院判决林昌新、钟厚旺因实施该行为而构成非法拘禁罪。

    此事被连江县公安局发现,并移送监察委进行调查,其后再移送至连江县检察院进行侦查。为了给林昌新等人安排一个黑“保护伞”,侦查机关刻意把郑峰认定“保护伞”。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郑峰与林昌新没有来往,在审查起诉中撤销了“黑保护伞”的定性,但是本案当年的调解处理行为被检察院栽赃成郑峰刻意“降格处理”以包庇林昌新、钟厚旺等人,以徇私枉法罪追究郑峰刑事责任。2020年6月16日,郑峰等人被刑事拘留。

    二、检察院部分领导为报私仇,制造虚假同案口供,以企图给郑峰定罪

    本案当年主持行政调解的民警滕风钦,以及参与讨论的民警金渊、夏勤在检察院作笔录的时候都说是三人在派出所二楼会议室讨论案件处理,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郑峰从四楼下来定调指示要将此事降格作为治安案件调解处理。另外,夏勤(林昌新表妹夫)还说自己因为私情请求郑峰给予关照。金渊说自己在2015年10月最初受案以后,因为夏勤请托,自己根据郑峰的指示将案件停了下来。

    金、夏、滕三人在检察院的供述之转变惊人一致,但相互之间内容存在出入,而且也前后矛盾,但都共同指向郑峰,且三人指控郑峰以后就被取保候审。

    但是该三人在检察院询问的笔录和其他证据存在重大的矛盾。其中滕风钦在2019年4月,在纪委接受调查的时候说郑峰并无参与该案的讨论,与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夏勤在2020年6月12日的自书笔录里陈述该案件是三警察自行定调,没有提到郑峰参与处理。另外,参与此事的民警陈伟渊(参与二楼会议室的讨论,但属案外人)在检察院询问的时候说想不起来郑峰说了什么,在接受律师调查的时候说,他们郑峰所长到二楼的时候,他们四人已经把案件讨论完了。

    被告人郑峰的口供却稳定一致,他没有对此案的处理作出过任何指示,也没有参与过办案民警的讨论。

    由于连江县检察院陈本钦检察长曾经有事请托郑峰,但是郑峰没有给予关照,因此二人结下了私人仇怨。

    三、检察院刻意将本案分案处理,且拒绝出示讯问录音录像,背后动机十分可疑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时候,仅仅起诉了郑峰和夏勤,而故意将金渊和滕风钦另案处理。律师申请金渊和滕风钦出庭接受询问以及和郑峰对质,但是都被法院否决了。

    关于本案的关键证据—-检察院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可以直观、准确的反映当时的讯问状况,但是经过律师多次申请,法院也书面要求调取,连江县检察院仍然拒绝提供。

    另外,检察院在6月13日和14日审讯的两次笔录存在重大瑕疵—-对金渊和夏勤的讯问笔录中,两次出现了同一个讯问人在同一时刻讯问不同嫌疑人的情况,这是检察院讯问笔录造假的关键线索。

    目前检察院企图通过一份不明不白的《情况说明》来欺骗法院以求蒙混过关,但是恰恰是这份情况说明才确定了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的确存在也确已保存,只是连江县检察院拒绝提供,其中到底隐藏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

    有证据显示,本案的其他被告人也在到处喊冤,并称遭受侦查机关的非法取证,被逼迫构陷郑峰,所以本案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直接决定着在卷证据的合法性,甚至直接证明本案侦查机关违法取证并违法构陷郑峰的犯罪事实,为此公诉方才千方百计的拒绝提供该同步录音录像,其行为才是真正的犯罪,真正的徇私枉法。

    王振江律师和赵青山律师接替斯伟江律师、陈以轩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二人介入后仍然坚决要求调取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坚决要求追究有关检查人员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并向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发出控告信和法律意见书,要求立即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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