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羁押

  • 重庆冉崇碧被羁押 访友为其女儿学杂费担忧

    [访民之声2017/8/16消息] 今年两会前期,重庆访民冉崇碧在北京的暂住地被北京警方抓走,交给其户籍地带回刑拘。冉崇碧的14岁的女儿则被滞留在京由访友照顾。

    据知情人士消息,冉崇碧是今年2月21日在北京大兴区黄村镇立垡村被北京警方查身份证后带走失联,之后广州维权人士李小玲接到重庆万州区看守所电话称,冉崇碧被刑拘,冉崇碧委托她代为聘请律师。虽然已有律师介入,但外界一直无法获悉冉崇碧的案件进展与涉嫌罪名。

    昨日,辽宁访友祝忠孝发来消息称:自冉崇碧被重庆地方政府接回刑拘之后,至今没有确切消息传来,其女儿滞留在北京,在众多好心人的照顾下仍在继续完成学业。但面对其高额学费,访友们一筹莫展,不知该如何应对。

    原来,冉崇碧被抓捕后北京访友季新华帮助照料其女儿,广州访友李小玲为其女儿筹集了2500元的善款用于交付冉崇碧女儿的学杂费。8月底,冉崇碧女儿将由小学升入初中,学杂费是6700多元,而季新华每月只有几百元的低保钱,他随竭尽全力也只筹集到 6000元交给了学校,剩余款项目前还无处筹措。



  • 秘密羁押逾半年 民生观察呼吁立即释放江天勇

    2016年11月21日,著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在探望了被捕律师谢阳的妻子陈桂秋教授之后,结束了自己的长沙之旅,并购买了当晚10点22分D940开往北京的高铁车票,预定在次日早上6点30分抵京。然而就在此过程中,江天勇遭到当局秘密绑架,自此失去联系。25天之后,国内媒体“澎湃新闻”在2016年12月16日发布报道称:“江天勇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和住宿,并非法持有多份国家机密文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连,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12月1日,江天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尽管上述报道表示“已依法通知其家属”,但江天勇律师的家人及其委托律师却并未获得任何来自官方的通知,甚至查抄其住所时也没有任何家属在场。不过,我们注意到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在2017年3月1日的报道中,不仅出现了江天勇的名字,他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谢阳遭遇酷刑”一事是自己捏造的,目的是为了抹黑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然而媒体上的“游街示众”和“自证其罪”更加深了外界对其处境的担忧和疑虑,其妻金变玲更是坚信丈夫接受《环球时报》采访前受到了酷刑。

    江天勇生于1971年5月19日,是河南罗山县人,成为律师之前,曾在郑州第六十六中学担任语文老师。早年因受1989年“天安门事件”的影响,在高中和大学期间就立下为中国民主化奋斗的志向。后来在李和平律师的帮助下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律师之后,江天勇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代理民告官与人权案件上,其中包括为乙型肝炎和爱滋病感染者维权、代理法轮功个案、陈光诚案、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胡佳案等等,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与法治的进程。

    由于长期参与敏感案件,江天勇及其家人一直遭到当局的监控、骚扰和威胁。并从2006年开始,每年年检和续取其律师执照均遇到问题。2008年,遭停牌两个月才获发还执照。2009年7月律师证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后一直未获发还。之后后便任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专案协调人。2014年3月,江天勇因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而遭到员警拘留和殴打,导致八根肋骨骨折。妻子金变玲由于无法忍受当局的肆意骚扰和迫害,被迫流亡美国,但江天勇执意不肯出国,加上护照被没收,所以他们夫妇分离、天各一方。

    2015年“709大抓捕”发生,前后数天,各地被警察带走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超过300人,尽管有不少人士在数小时的“约谈”后获释,但从此失联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作为被捕律师李和平的朋友,江天勇尽力组织了被捕人士的法律援助,在他为这些被捕的维权律师积极奔走的同时,居住在美国的妻子金变玲一直担心丈夫会遭遇不测,然而最坏的消息终于在2016年底传来。

    根据媒体报道,在江天勇遭遇强迫失踪之后,德国、瑞典、瑞士、荷兰等四国驻华使馆的人权官员,于2016年12月19日到罗山县涩港镇彭庄村,探望了江天勇的父母。在四位外交官表达了他们担忧的同时,当局对其家人的骚扰和监控随之而来,不仅多次上门要求录制视频,其父前往长沙送衣物也在武汉被拦截。今年4月当局加强了对江父江母的监控力度,在他们家附近安装了摄像头,并派出数名人员进行监视。5月11日江天勇的父亲和妹妹乘车抵达北京,但两人尚未出站,就被河南国保人员拦截,并被送往一家宾馆限制人身自由。

    时至今日,江天勇被秘密羁押已超过半年。在此期间,陈进学和覃臣寿两位委托律师,曾六次要求会见,但都被长沙警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其中包括“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机密”。他们也多次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江天勇被羁押的地点及相关情况,均被驳回。尽管当局在5月18日发出一段“江天勇散步”的视频,试图澄清有关“酷刑”的传闻,但一切相关信息不明,使得江天勇处于事实上的强迫失踪状态,这本身就是酷刑的一种。

    “强迫失踪”不仅使那些失踪者无法发声,而且还在更广泛的人群中制造不确定性和恐惧感,致使那些可能反对和批判的人也不敢发言,并且在失踪的过程中涉及对许多基本人权的违反,因此2006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其中规定广泛或系统的“强迫失踪”构成反人类罪。与此同时,让媒体记者采访江天勇,却不允许家属或律师会见,不仅侵犯了他们的会见权、案情了解权以及通信权,也是对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粗暴践踏。

    有鉴于此,民生观察工作室呼吁各国政府、人权组织和新闻机构密切关注江天勇目前的处境,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敦促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江天勇,停止对其家属的非法骚扰、监控和限制。同时,我们要求当局追究参与“709大抓捕”这场大规模迫害人权事件的有关部门与个人的法律责任,并立即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无条件释放所有在押良心犯。

    民生观察 2017/5/26 发布

  • 谢阳律师仍被羁押长沙二看 律师和公民朋友成功为其存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14日长沙消息】本网获悉,马建顺律师于今天早上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成功为一直羁押于此的709案谢阳律师存入生活费200元。
     
    早前曾有公民朋友路过长沙时前往长沙二看为谢阳律师存钱,却被当值狱警告知 谢阳律师已经不在二看。当时大量关心谢阳律师的人权律师们和公民朋友纷纷猜测谢阳律师的去处,因为年前由陈建刚律师会见时曝光的谢阳律师会见笔录显示谢阳律师曾于“监视居住”期间被酷刑,所以大家为他的处境甚至生命安危感到担忧,担心当局对其打击报复。另外,自从“谢阳律师被酷刑” 事件曝光后,已经出现当局以各种理由和手段阻止谢阳律师的辩护律师会见以及声称“谢阳已经解聘律师”  等的情况,有多位人权律师称虽然目前显示谢阳律师仍然被羁押于二看,但情况不容乐观。
     
    据悉,今天上午还有仇英玫(@玫红)等多位公民朋友也来到长沙二看,成功为谢阳律师存入生活费,她形容过程比较顺利,未遇到任何阻扰。
     
    有关谢阳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
    几十律师和公民自发录制小视频声援谢阳江天勇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7/0327/15627.html
    谢阳妻写公开信质问贺小电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411/15674.html

  • 林秀丽被羁押17个月法院久拖不判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昨日(3月16日)山东访民林秀丽“扰乱公共秩序案”的代理律师冯延强和李对龙律师用邮寄方式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2015年8月,林秀丽因在北京参加山东访民自发的“山东集体访”信访活动,被青岛警方带回后,同月25日城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其刑事拘留,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后于9月30日,经城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翌年(2016年)6月20日,城阳区检察院向城阳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并于9月14日,在青岛市看守所刑事法庭开庭审理,冯延强和李对龙两位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林秀丽在庭审时坚称自己依法行使信访权利无罪。代理律师认为,林秀丽行为不具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合法的信访维权,前往国家信访局的唯一目的是表达诉求,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更没有《刑法》规定的任何“情节严重”的过激行为。两位辩护律师希望法官能够公正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冲突,建立民众对法院对法治的信任和信心。
     
    据知情人士透露,庭审后城阳区法院曾经联系林秀丽的胞姊林秀芳并专程赶赴山东潍坊林秀芳家中,规劝林秀芳同意为林秀丽做“精神障碍鉴定”,被林秀芳拒绝。而两位辩护律师在会见时曾询问林秀丽,她表示自己精神状况很正常,坚决不同意做所谓的“精神障碍鉴定”,并称该做法是在侮辱自己的人格,更不会以这种方式来换取栽赃陷害者对自己的“从轻发落”。
     
    鉴于城阳区法院对此案久托不判,2017年3月16日。两位代理人冯延强和李对龙律师邮寄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促请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超期羁押的林秀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无罪释放。
     
    有关林秀丽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屠夫(吴淦)遭羁押一整年,民生观察呼吁尽快放人

    2015年5月20日,著名维权人士屠夫(吴淦)因在江西高院门口抗议不让参与「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而被带走,行政拘留后5月27日转为刑事拘留,6月27日燕薪律师确认吴淦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三项罪名批捕,最后批捕的罪名变成了两个,取消了诽谤罪指控,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自屠夫被带走羁押至今已经过去整整一年时间,燕薪律师为了会见屠夫作出很多努力,但至今未能得以会见。2016年4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给燕薪律师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吴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漏国家秘密,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淦。」
     
    吴淦,生于1973年2月14日,福建厦门人,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简称屠夫,是著名的维权人士,网络名人。最早屠夫闻名于网络是缘于邓玉娇案,吴淦的参与使该案及相关细节、进展迅速传播开来,从而引起公众广泛的关注——对涉案官员的声讨和对邓玉娇的声援。或许是迫于公众的压力,该案最终以判决邓「有罪」而「免于处罚」结案。该案为吴淦此后参与维权、抗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揭露涉案、涉事地区官员的各种劣迹、犯罪行为,以此吸引对事件的广泛关注,形成公众压力,促进事件向有利于被侵权者的方向发展。这种模式后来被「屠夫」称为「杀猪模式」。自2009年以来,每当出现热点事件,吴淦几乎无役不与。其中包括福建网民案、浙江钱云会案、沈阳夏俊峰案、庆安徐纯合案等。
     
    民生观察工作室注意到,在屠夫被抓之后,其父徐孝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职务侵占罪」,被羁押在福清市看守所。据悉徐孝顺曾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企业,后因经营问题,企业解散。2013年,吴淦因监督公权力遭到当局报复,徐孝顺被以「职务侵占罪」刑拘七个月,后来取保候审。2015年6月25日徐孝顺接到福清公安的通知,要求其前往公安局办理撤案手续,而当徐孝顺抵达公安局后,却再次被以同一个罪名刑拘。此外,吴淦之妻宋锴的两个银行账户也在2015年7月被当局冻结,该账户用于接受外界捐款,以支持吴淦案和家庭开支。
     
    如果说对屠夫吴淦的批捕,且不允许会见律师的做法,是当局对维权人士进行毫无底线的政治迫害。那么对于其父徐孝顺的抓捕更是大搞「株连」,其目的无疑是要给屠夫吴淦施压,进行威胁恐吓,是当局肆意滥用强权的做法。自2012年之后,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参与维权的律师和公益人士受到了广泛的打击,人权环境急剧恶化,社会自由空间迅速缩减。「屠夫案」就是其中极为典型的一例。
     
    在此,民生观察呼吁:
     
    1.请海内外各方关注屠夫吴淦,其父徐孝顺的处境。
     
    2.要求当局允许代理律师会见屠夫,立刻释放屠夫吴淦,其父徐孝顺。
     
    3.追究参与这场政治迫害事件的有关部门与个人法律责任。
     
    4.立即停止一切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无条件释放所有在押良心犯。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5/20

  • 山西访民秦雷东被三易罪名羁押今取保获释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消息:山西万荣县访民秦雷东,11月17日到中南海上访,万荣县公安局认为其扰乱公共秩序,把他送到万荣县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
     
    11月27日行政拘留期满,万荣县公安局没有释放他,而是直接以敲诈勒索罪转为刑事拘留,送到万荣县看守所关押。12月4日,万荣县公安局又以秦雷东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系结伙作案为由变更了羁押期限,从12月4日起到12月27日止。今天,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取保释放。
     
    秦雷东解释说,公安局说他敲诈勒索是因为去年两会截访的时候把他的手指掰断了,赔了他8000块钱。扰乱社会秩序说的是去年8月15的事,因为他妈被法院的人打瘫痪了,他带着母亲去法院上访,把他拘留了。这次公安局又把这些事翻出来,把去年那个拘留撤销了,给他重新刑拘。
     
    据悉,秦雷东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新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货车,之后发现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但新恒通运输有限公司拒不担责。秦雷东为此多方投诉无人受理,秦雷东便不再支付剩余货款并诉至法院。后秦雷东不满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母子二人被殴打致伤,车被抢走。
     
    2013年秦雷东为此上访,被万荣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之后被转致临猗县异地关押,临猗县检察院以侮辱国旗罪提起公诉,在关押10个月后临猗县法院判处秦雷东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出狱后秦雷东继续上访被多次拘留。

  • 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关于邢世库被羁押在精神病院的决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16消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维权上访人邢世库被关精神病院已七年了(邢世库的情况请见: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68/201212/2013/0615/7717.html)。在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和民生观察的努力下,邢世库案被提交到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期间中国政府不得不对此进行了答复。近期,中国人权捍卫者收到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对此问题的决议,决议认定邢世库被任意羁押,而这一羁押是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的。
     
    以下是这份决议的原文和部分中文翻译:
     
    [梗概翻译:关于邢世库被羁押在精神病院的决议]
     
    讨论:
     
    1. 中国政府确认邢世库在到北京上访和在使馆区逗留后被羁押在精神病院内。
     
    2. 中国政府声称剥夺邢世库的自由是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可能破坏北京的公共秩序”。对于这一点,工作组注意到在政府的答复中并没有事实表明邢先生对“其他人或他们的财产形成威胁”,而这一点是中国的法律中要求构成对一个人进行精神病收治具有正当性的要求。
     
    3. 工作组认为精神病收治不应用于对言论自由的惩罚。在这一案件中,工作组认为邢先生是因和平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向政府部门投诉其工作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腐败和其他相关问题而被剥夺自由长达七年之久。
     
    4. 工作组的结论为邢先生被任意羁押,而这一羁押是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对受人权宣言第19条保护的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人的羁押。
     
    5. 因此,对邢先生剥夺自由属于工作组应考虑的案件中的第I和第II类。
     
    处理:
     
    1. 基于上述意见,任意羁押工作组认为:
     
    对邢世库先生剥夺自由是任意的,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和第19条;属于工作组应考虑的案例中的第I和第II类。
     
    2. 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邢世库先生的处境进行纠正和补偿,使其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所设定的标准和原则。
     
    3. 工作组认为,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对此案进行充分的纠正和补偿应为释放邢世库,并对于他在被任意羁押期间受到的伤害给予赔偿。
     
    4. 根据工作组的“工作办法”第33条a款,工作组认为应将邢世库先生和赵桂荣女士对于酷刑的申诉转给联合国酷刑特别程序予以跟进。
     
                                                        [2014年4月23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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