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李建伟因举报固始公安违法办案而要被其抓捕

    【民生观察2025年1月22日消息】河南省固始县人大代表、企业家李建伟,因持续举报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经侦大队涉众中队副中队长丁蕊等人滥用职权对其妻子祝利违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而要被黄宗平、丁蕊等人抓捕。

    2025年1月14日,李建伟写信向河南省两会代表、委员反映,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经侦大队涉众中队副中队长丁蕊等人滥用职权对他和妻子祝利违法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情况。

    李建伟和祝利(女)系夫妻,二人均是固始县人。李建伟出生于1985年,早年二人去北京经商。2017年二人回到固始县创业。李建伟投资两家公司,从事智能信息化服务及汽车贸易、维修行业,祝利担任两家公司的财务。李建伟曾荣获固始县“优秀五四青年”荣誉,2022年当选固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连续两年被固始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2024年3月25日固始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5月9日拘留祝利,因检察院不批捕予以释放,11月5日被批捕后羁押至今。李建伟也被立案,尚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尚在侦查阶段。

    本案祝利系公司财务,李建伟系两家公司控股股东。祝利用家庭财产垫资近二百万元为其中一家公司购买设备,该公司对祝利有大量负债,故其根本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存在高度混同,李建伟也不够成犯罪。公司运行账目是清晰明确的,挂名小股东都与李建伟核对过账目并签字确认,不存在祝利或李建伟侵占公司资产的事实。

    所谓被害人高树红不过是个挂名股东,他在公司没有真实股份,他本人刚开始要的仅仅是工资款,他不过是李建伟的工人而已。李建伟和高树红均多次报警,本案不仅经过固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还经过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处理。除了经侦大队,其他部门都认为属于经济纠纷。

    因黄宗平、丁蕊等人不断对外放风称李建伟是犯罪嫌疑人,要对他抓捕,并采取强制措施。李建伟依法聘请律师,向办案民警递交委托手续,相关民警明确表示李建伟不是犯罪嫌疑人。固始县法院还通过补正裁定予以确认。黄宗平等人早对李建伟妻子立案,并对李建伟家采取封建社会抄家式侦查,并以询问证人名义多次找李建伟谈话,证据早已固定完毕。

    现在黄宗平等人突然自我打脸,对李建伟采取强制措施,是对李建伟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违法办案的疯狂打击报复!李建伟举报黄宗平等人违法办案,黄宗平等人为了让李建伟闭嘴,对其抓捕。这就是河北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被查的固始县版本!

    该案起因是作为股东的李建伟与其他挂名股东在经营问题上的矛盾纠纷。刑事案件立案之时,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与刑事案件系同一事实或牵连关系的民事案件,即(2024)豫1525民初2720号、2721号案件,二民事案件立案日期是2024年3月19日,而本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日期是2024年3月25日。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本案需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立刑事案件,固始公安局自行立案是错误的。

    现在黄宗平、丁蕊等人不承认本案与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有牵连关系,未经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直接违法立案。但是,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官都认为存在民刑交叉问题,并作出中止审理决定。常识告诉我们,不可能所有民事法官都错了。黄宗平、丁蕊等人此举,不过是想要蒙混过关、掩盖自己以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的真相而已。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黄宗平、丁蕊等人送达给被害人高树红的《立案告知书》的立案日期竟然被遮挡,明显是为了掩盖刑事立案时间晚于关联民事案件的事实。

    令人震惊的是,被害人高树红今年1月初又拿着《立案决定书》在河南高院审理的一起关联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立案决定书是刑事侦查卷的组成部分,属于侦查秘密。《立案决定书》只有两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档,不存在给当事人的那一份。这是一个所有办案民警都知道的基本常识,黄宗平、丁蕊等人不可能不知道!被害人拿到了立案决定书,就说明其拿到了所有的侦查卷宗。这可见本案背后有多么大的司法腐败!

    被害人高树红可以神奇的拿到了立案决定书,但是祝利的律师却见不到办案民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但是,黄宗平、丁蕊等人从来不见祝利的律师,刚开始还是敷衍在外办案,后面直接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律师去办公室找他们从不露面。

    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黄宗平作为分管经侦的局领导,直接指挥本案的立案侦查,其本人难辞其咎。

    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严查整治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案件。若固始县公安局延续错误,继续推进本案,对李建伟、祝利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是小事,损害法治建设、影响地方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大事,故当事人恳请上级相关部门明察。

    鉴于本案诸多程序违法,明显存在案外干预和黑箱操作,固始县公安局不宜管辖该案,当事人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监督将该案指定管辖至异地公安机关办理,还给李建伟、祝利夫妇一个公道,并严厉惩治黄宗平等不法之徒。

  • 深受疫苗之害而挣扎于死亡线上的国民

    (编者按:中国疫苗受害者群体究竟有多少人,因极权统治的严酷而无法准确统计,但是随着新冠疫苗受害者不断涌现,中国这个疫苗受害群体正在急速壮大。中国何以会出现如此庞大的疫苗受害群体?原因当然是极权集团无视民众生命,丧失监管责任,一任权力腐败。而广大挣扎在死亡边沿的受害群体要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更多民众要想避免遭致受害的命运,就必须奋起争取自己权利,只有实现民主,才能扼阻权力为恶,才能最大可能避免疫苗为祸。)

    一、女儿疫苗致残,父亲讨说法反复遭拘

    据民生观察2024年7月23日消息:深圳打工人刘春生的女儿刘梓悦,因接种疫苗出现严重的异常反应,经治疗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导致残疾,刘春生向深圳相关部门多次讨要说法,不但遭到推诿,还被深圳警方多次打压拘留。

    刘春生曾是深圳打工户(湖南户籍),生活虽辛勤劳苦,但一家三口也其乐融融,2021年3月9号应接种医院嘱咐带女儿接种疫苗,却不幸遭遇严重的异常反应,女儿经全力抢救保命,却留下了严重的脑萎缩、失智、失语、全瘫!

    出事后,刘春生的妻子无法承受打击而从此失联,一个原本欣欣向荣的年轻家庭就此万劫不复!但再苦再难,刘春生都必须扛起,但对于深圳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做法,刘春生实在是无法容忍,其血泪控诉如下:

    1、刘春生是社会最底层的无知农民工(本简介是求人代写的),之前对疫苗相关知识及政策更是一无所知,当初有好心人提醒可能与疫苗相关,他们才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诊断,诊断结论为“不太可能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害等级二级甲等。

    2、处理情况:相关人员以“不太可能”为由,轮番忽悠,说是各方凑上45万困难救助,这已经是非常同情和尽力照顾了,刘春生和家人当然也懂的“不太可能”的含义,并且他们当时对专家结论和相关人员是非常信赖的,加上当初因陪护女儿,没了收入,揭不开锅了还欠着房租,孩子的治疗更是当务之急,于是就签了协议。

    3、后来,刘春生和家人逐步了解了一些相关政策和病友们的处理情况,并多方请教了知情人士,结论是:“不太可能”的结论违背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而协议是在违规诊断“不太可能”结论基础上的欺诈及趁人之危。

    4、真相大白后,刘春生和家人当然要向深圳相关部门讨说法,相关人员在哑口无言的情况下,要求他们申请深圳市医学会再鉴定,但知情人告知他们:多年来就没有见过深圳作出过确诊异常反应的诊断鉴定结论,“不太可能”基本上已是最好的结论了。

    刘春生质疑,这么大的深圳市,怎么可能多年来无确诊的疫苗异常反应病例呢?刘春生和家人将信将疑,于是,向深圳市卫健委申请信息公开,看看深圳市到底有没有诊断鉴定过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案例,但深圳市卫健委拒绝答复该提问。再鉴定的路又被堵死了。加上是异地接种,至今无人理睬。

    孩子因疫苗致残,为了给女儿讨一个公道,刘春生多次被深圳警方打压拘留。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刘春生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故意伤害处于行政拘留20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刘春生又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于行政拘留6日。

    现在走投无路的刘春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请求领导为其指一条生路。

    二、被不断伤害的疫苗受害群体

    2024年7月23日,据维权网报道: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已闭幕5天了,大陆疫苗受害群体中目前还有多人被24小时严控看管,其中包括:北京新冠疫苗受害者钱大龙、广东江门朱凤珍、山西祁县王宏艺赵雅静夫妻、江苏常州受害家属胡大艳等人。

    中国大陆疫苗致病致残致死,受害者们历经无尽的痛苦已经雪上加霜,维权网呼吁中共当局不要再打压迫害疫苗受害者群体,妥善解决疫苗受害问题,还现在仍被看管的受害者以自由。

    原本计划在7月2日,从北京的国家卫健委游行到民政部的「新冠疫苗受害群体」,不仅目前整个申请计划仍未批准,许多预定参加游行的成员,也都已经遭到相关单位的警告和关切,甚至被强制带离北京。对于2日的游行,是否能如期举行?成员们都表示并不乐观。

    另据媒体报道,继今年三月中共召开「两会」时,欲进京维权受阻后,「新冠疫苗受害群体」中的77名成员,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相关规定,实名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要在7月2日的9时至19时,从国家卫健委游行到民政部,呼吁政府建立新冠疫苗伤害救助保障机制,制订《国家疫苗伤害保障法》并督促各地落实。

    受害群体游行受阻?传成员遭警告或强制带离北京

    只不过,直到记者1日发稿前,相关申请仍未审批过关,而且更已经传出许多成员遭到相关单位的警告和关切。曾在今年两会前参与拟订「建立新冠疫苗伤害保障救助机制」倡议书的成员钱大龙就是其中一例。

    打疫苗致残上访争权益却遭刑拘

    钱大龙无奈告诉记者,他是在2021年接种科兴疫苗,当年10月他接种第3剂疫苗后,发生脑梗(脑中风),导致瘫痪。最严重的时候,右边半身不遂。直到现在,也只能勉强走几步,还须要人照顾。如今只希望政府能出面协助他们,维持日常生活和医药治疗,但换来的却是置之不理。几年下来,钱大龙不仅因为在网上发言,被刑拘一个月,取保候审一年,还因想上访表达诉求,也被多次警告,包括这次也不例外。

    他说:『有可能下边楼下又得给我上岗了,他们会派警察和保安看着我的,只要北京有重大活动,重大会议什么之类的,我这就有两辆警车来,五、六个人吧,差不多,就来守着我了,就是不让我出去乱跑了。』

    软硬兼施硬的不行就用骗的

    另外,住在山西晋中、同样也是新冠疫苗受害者的赵雅静,也曾多次被强制回老家,先生甚至还因为帮她维权,遭到判刑,但这次她则是被通知,老家的领导有意解决问题,希望她能回老家沟通,没料到,根本是骗局一场。

    三、中国不择手段的强制接种疫苗

    媒体报道,2021年8月31日,大批湖南民警闯进张建平家中,质问他为何拒绝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张先生说他告诉警方,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疫苗接种必须在知情同意之下实施。他明确表示自己不知情、不同意,拒绝打疫苗。后来,警员以武力将他押上警车并送达医院。在手脚遭多人压制之下,张先生被注射了一剂疫苗。

    张先生的故事不是孤例。强制接种疫苗已如狂潮席卷,其源头是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定出的指标,即10月底前必须让11亿人接种疫苗,达到百分之80的人口覆盖率。许多地方政府都在官方文件中高倡疫苗接种“清零”,山西省怀仁市中共党委书记在某次会议将其意义总结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市内目标人群全面清零”。

    为大部分人口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在中国和全世界遏制大流行的关键步骤。然而,如果在设定人口覆盖目标的同时没有明确保护人民权利,很可能导致当局滥用指标进行强制注射。中国各地最近几个月的情况正是如此。

    中国政府强迫打疫苗的手段,远远超过在其他国家引发广泛争辩的“强制接种”,非但无法解除疫苗怀疑论者的疑虑,反而可能播下不信任的种子。国际人权法允许各国政府强制人民接种疫苗,但不能以武力或不当胁迫的方式为之。

    在有些案例,当局用的不是武力而是其他胁迫手段,也没有提供定期检测或其他合理便利的选择。在青海省民和县,有社区宣布对无故拒打疫苗的居民停办低保、养老或医保福利。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学生返校上学必须持有全家人的疫苗接种证明,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在内。

    湖北省孝昌县和重庆市都传出网民抱怨,指地方官员以不断打电话、入户访问或带往官署讯问等不同形式加以骚扰。江西省南昌市地方政府宣布,举报未接种疫苗人员可以得到奖励。有些地方政府还追捕那些对强制接种疫苗表达不同意见的人士。例如,河南警方将维权人士张杰带到派出所讯问,并且强迫他删除在社交媒体发出关于被逼打疫苗的贴文。

    另有媒体报道,中国多个省份2021年下达通知,要求对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采取限制措施,引发网民和媒体质疑这是变相实施强迫接种工作。

    中国江西、陕西、浙江、福建、山东、河北等省份下辖的城市宣布,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允许出入学校、商场和超市、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宾馆、银行、农贸市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时,尚未接种者也成为重点监管对象、须开具二级医院证明。

    此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也成为了疫苗接种的目标群体。

    在河南唐河县,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未能接种新冠疫苗的公职人员将面临停发工资的待遇。

    在江西瑞金,当地政府发出公告,要求在职在岗的公职人员及其三代以内亲属在8月25日前完成两剂疫苗接种。

    中国网民在社交媒体微博上就此展开了激烈讨论。虽然有一些网友支持这种做法,呼吁尽快完成全民接种,但也有网友指责这些规定是变相强迫民众接种疫苗,并对此表达担忧。

    “没打的赶紧去打,这样的福利只有我们大中华才有,”一名微博网友写道。

    “所谓的自愿其实就是变着花样强制性的……国家都说不强制,每次到各个地方的通知就变味了,”另一名网友说,这是“中国式自愿”。

    此外,还有网民认为这是中国的地方政府“立功心切”的表现。

    四、近三千新冠疫苗受害者的呼求

    《维权网》报道,内地一群自称接种新冠疫苗后导致各种后遗症的受害人,准备在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两会现场递交请愿书,要求政府为疫苗受害人设立保障救助机制。该群体早在年多前已曾向中国国家衞健委示威,结果被拘捕入狱。

    报道称,「新冠疫苗受害群体」将于两会现场递交《呼吁建立新冠疫苗伤害保障救助机制倡议书》,并附上2,656名受害者名单。群体称,严重及致残致死的受害人被政府「故意偶合无关」。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举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会则于3月4日召开。

    受害人示威后入狱半年

    他们在社交媒体设有「疫苗之殇」频道,不定期发布疫苗受害者的情况。2022年12月,一群受害人前往国家衞健委示威,高叫「新冠疫苗,致死致残,生命至上,负责到底」等口号,结果多名示威者被拘控,监禁两个月至半年不等。

    根据《倡议书》内容,接种新冠疫苗后,有2,973人患了白血病,更多的案例患上一型糖尿病。群体引用《中国疫苗管理法》指出,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受害人群体要求政府设立专项的救济基金,用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前期医治,包括治疗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全额补偿。倡议书表示:「生命诚可贵,健康更无价。疫苗存在的风险概率是与任何人息息相关的。如今我们已付出了如此沉痛代价的疫苗之殇,希望我们的牺牲是值得的。」

    五、接种近6亿人的科兴疫苗企业停产停销

    2024-01-24报道,近日,一份名为“停发新冠项目绩效工资方案”并盖有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公司(简称“科兴中维”)公章的文件图片在网上流传,图片上赫然写着,公司新冠疫苗已全部停产,目前也无新冠疫苗产品销售字样,随后“科兴新冠疫苗已停产”话题冲上热搜。

    回想新冠疫情期间,凭借疫苗,一众研发企业日进斗金,科兴中维无疑是其中翘楚,市值和市场关注度一度拉满,但随着国内外疫情的变化,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如今也早已换了模样。

    公众对于接种疫苗的意愿已经大幅降低,有疫苗行业人士坦言,“现在新冠疫苗早已经‘卖不动’了”。

    曾要排队等针的科兴新冠疫苗,如今却陷入停产风波中。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当时为了抑制病毒扩散,我国紧急布局了5条疫苗技术路线。圈内名气并不大的疫苗生产企业科兴中维抓住了这次机会,负责的灭活新冠疫苗率先突围成功,当年4月即获批进入临床研究,2个月后在国内获批紧急使用。

    之后故事大家也都知道了,在政策的加持下,数以亿计的中国人涌入社区医院接种科兴疫苗,据39深呼吸了解,疫情3年的时间里,科兴疫苗累计生产超过28亿支,在国内接种科兴疫苗的人数超过了其它新冠疫苗人数总和,达到惊人的5.5亿人次。

    庞大的接种人群,让科兴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业绩神话,3年时间,销售额就超过了2000亿人民币。

    今天科兴的停产停销为大批受害者讨要说法增加了困难。

    六、中国大陆疫苗乱象

    中国大陆疫苗乱象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大陆地区发生的疫苗管理混乱之现象。

    大规模爆发与新闻媒体揭露可追溯到2007年山西疫苗事件,在山西省发生多起儿童注射疫苗后致伤致死;随后数年间接连发生大规模影响之事件。

    由于历次发生大规模事件,使得监管部门公信力下降,而民众不满情绪加剧。在2018年7月,随上市企业长生生物的百白破疫苗事件,而在中国大陆爆发负面舆情。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更先后分别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彻查问题疫苗事件。

    2019年3月,《疫苗管理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一旦立法完成,对于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诊等全过程,将落实针对性最严格的监管,更将支援产业结构的重组[5]。6月29日,《疫苗管理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

    七、中国大陆历年疫苗事件

    中国大陆历年疫苗事件一览        
    年份 事件名称 事件类型 影响 后续情况
    2004年 江苏宿迁假疫苗案 无经销资质、冷链失效 质量无法保证 行政处罚
    2005年 安徽甲肝疫苗异常 异常反应 一人死亡、20人重伤、121人异常反应 卫生部长高强定性癔症,未立案
    2007年 山西疫苗事件 多方面/不明 大批中毒及致死案例 报道管制,未立案
    2009年 大连狂犬疫苗案 违规添加,效价降低 无效 召回,立案
    2009年 广西来宾假狂犬疫苗事件 无效疫苗 无效导致5岁男童死亡 立案
    2010年 江苏延申疫苗造假案 造假、无效疫苗 无效 立案
    2012年 山东潍坊非法疫苗案 无经销资质、冷链失效 质量无法保证 立案
    2013年 乙肝疫苗系列死亡事件 异常反应 数起婴儿死亡事件 被医疗主管判定死亡为偶合,未立案
    2016年 山东疫苗案 冷链失效、违规经销 无数据 立案
    2018年 长生生物、武汉生物系列事件 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篡改
    百白破疫苗无效
    不明 立案
    2019年 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 过期疫苗 不良反应 立案
    2019年 石家庄疫苗错种事件 疫苗错种 未知 进行中
    2021年 2021不法分子用矿泉水造假新冠疫苗事件 疫苗造假 假疫苗流入市场;败坏国家形象 立案

    八、疫苗受害赔偿问题

    目前,中国内地的疫苗伤害赔偿依据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2019年开始实施的《疫苗管理法》。其中《疫苗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13]。我国把疫苗接种导致的异常反应以及不能排除疫苗接种导致的情况均列入补偿范围,从疫苗伤害赔偿的基本原则看与VICP是相似的。

    但不足的是,《疫苗管理法》只给出了疫苗伤害赔偿的概框架与原则,并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具体实施机制。疫苗伤害赔偿的执行仍是由各省自行负责。这就造成不同地方的鉴定标准、赔偿标准不一致,个人举证责任偏重的落实困难问题。

    例如,《疫苗管理法》把“偶合”作为明确排除赔偿的情况。从疫苗不良反应的科学鉴定角度,这一规定是合理的。但在实践中,如何鉴别某个个案是否属于偶合是非常困难的,这在上文已有分析,因此这一规定很容易导致个体因举证难度而在行政案件中落入无法拿到伤害鉴定结果继而无法得到赔偿的困境,疫苗受害者难以得到有效救济。

    从其他国家经验可以看出,完善的疫苗赔偿机制不仅在保障少数罕见严重不良反应受害者的利益,也可以缓解疫苗犹豫。因此我国的疫苗赔偿机制改善空间还很大。

    需要指出的是完善疫苗赔偿机制不仅是一个法律法规问题,也涉及到疫苗安全性跟踪这类科学问题。VICP等疫苗伤害赔偿之所以能简化鉴定赔偿流程,减轻接种人举证责任,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已知罕见不良反应无需再单独举证。而这些罕见不良反应只能靠良好的疫苗安全性跟踪来不断更新。

    九、中国疫苗事件频发的根源

    香港《太阳报》“阳光华夏”的评论称:“内地问题疫苗泛滥成灾,原因很多。一方面,很多疫苗的采购由国家财政统一买单,当中存在很大的腐败空间,无良商贩将那些问题疫苗打包卖给政府,只要有钱可赚,哪管孩童死活?而且政府官员对疫苗一不监督,二不抽查,麻木不仁,只想收钱,将安全、规则统统抛诸脑后。另一方面,药监系统同样存在大量腐败,有关官员的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往往是长官意志、黑箱作业,对那些黑心生产商百般庇护,明知疫苗有问题也只眼开只眼闭,根本不理接种者的死活。问题疫苗事件频发,加上媒体揭露诸多内幕,使得国人对国产疫苗已经失去信心。近年来,不少国人带着儿女前往美国、澳洲、香港、澳门等地,寻求安全的疫苗注射,用脚向祖国投票,这是多么无奈又多么丢人的现实!”

    详情请参看:

    1、刘梓悦接种疫苗致瘫其父讨要说法被拘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24/0724/23636.html

    2、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已过大陆疫苗受害群体仍有多人被严控看管
    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7/blog-post_60.html

    3、中国多地限制未接种疫苗者出行禁止进学校和商场
    https://is.gd/7xPsU6

    4、新冠疫苗:强制接种疫苗的前世今生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59350393

    5、中国以武力胁迫推高新冠疫苗接种率,并非解决之道
    https://is.gd/QFjVwD

    6、內地新冠疫苗受害人擬兩會請願名單2,656人
    https://ynews.page.link/nP1S3

    7、新冠疫苗受害者进京信访被阻止递交倡议书
    https://msguancha.com/a/lanmu4/2024/0620/23568.html

    8、中國新冠疫苗受害群體上街遊行不樂觀多名成員遭警告或強制帶離北京
    https://insidechina.rti.org.tw/news/view/id/2211414

    9、中国当局打压疫苗受害群体安徽维权人士遭警方拘留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jz5-06232024164322.html

    10、疫苗伤害鉴定有多难,无法举证该如何赔偿?
    https://new.qq.com/rain/a/20220621A0CNHI00

    11、揭秘!科兴疫苗被叫停的真相……曾6亿人接种
    https://new.qq.com/rain/a/20240124A07Z0C00

    12、中国大陆疫苗乱象
    https://is.gd/4cZ6wL

    13、【官宣】国家卫健委发布:接种疫苗出现这些反应可补偿!
    https://new.qq.com/rain/a/20210102A0BJ9B00

    14、接种新冠疫苗出现异常反应怎么赔?这份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请查收
    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1-04-07/doc-ikmyaawa8384534.shtml

  • 余文生儿子因警察监控服药自杀现已脱险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20日消息】今年4月中旬,维权律师余文生、许艳夫妇双双被北京警方带走刑拘,后被批准逮捕,至今仍被羁押。近日,余文生、许艳夫妇的儿子余镇洋因忍受不了警察的监控服药自杀,在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目前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2023年11月18日21时许,前律师王宇发推称,“刚才接到一位自称李姓的男子的电话,称:余文生律师儿子余镇洋因有自杀倾向而吃过量的药物,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抢救。

    余文生、许艳夫妇现仍被羁押。我和包龙军在郑州出差,无法前往。请方便的朋友前去探视和了解情况。谢谢!”

    今天我们获知了最新消息,梁小军律师已经到医院见到了孩子。反馈的信息:孩子目前处于清醒状态,根据医生指导通过喝水呕吐的方式治疗,目前已经没有危险。感谢大家关注。

    该事件发生以后,有网友强烈呼吁,中共当局应立刻释放余文生夫妇,立刻启动司法追责程序,给家属和公众一个交代!同时希望大家转发!

    据悉,2023年4月13日,余文生、许艳夫妇应邀前往欧盟驻华代表处,在搭乘地铁欲上车时,被4名身穿便衣的国保拦截,不让俩人乘坐地铁前往。其中一名国保宣称要对俩人进行口头传唤,随后夫妇俩人被4名便衣带往石景山八角派出所。

    4月15日晚,超过7名警察到余文生的住处,向其刚满18岁的儿子宣读余律及其妻子许艳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不给书面文件也不允许拍照。众警察还对家里进行了搜查,在未出具任何搜查文书的情况下带走一些私人物品。

    4月16日上午,宋玉生和彭剑律师买了水果去门头沟余文生律师家看孩子,顺便签一下委托书。俩人发现屋内屋外均有警察看守,孩子一人在家,无其他家人陪伴。

    中午饭时间,两律师在小区附近的饭馆请孩子吃了午饭,期间两个警察不离左右。

    5月9日,湖南律师文东海去看望余文生律师的儿子时被不明身份的人拦截并抢夺手机。报警后,警察把文律师强行带到北京永定派出所做笔录,笔录完毕后文东海被派出所强制离开。

    5月21日,据余文生律师的哥哥称,余文生律师夫妇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正式批捕。但是当局只是给他看了批捕文书,不给书面的,也不允许拍照。

    据称,夫妇俩人被批捕可能是声援许志永和丁家喜被判重刑。目前一些人权律师被警告不能代理该案,宋玉生律师被明确警告不能代理该案。

    5月24日,重庆何伟律师接受余文生家属的委托,前往公安局递交手续和要求会见均被无理拒绝。

    今年7月中旬,代理律师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再次被拒。而后律师递交了书面材料,要求会见和监督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


  • 陈道财因维权被关精神病院牵连孩子就学自由

    本人姓名:陈道财

    福清市沙埔镇东陈村岸前79号村民,本人在北京打工,沙埔镇政府相关人员和村书记陈茂利联合,聘请黑社会人员把我抓回来,并把我强制隔离在福清市医院旁边外来人员隔离区D118房。2021年2月15日晚上11点多福清市沙埔镇江下边防派出所民警李超和另一位民警,穿着防护服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做笔录到隔天凌晨3点多。因为我不配合交手机,他们又多叫三位民警抢走我华为和苹果6的手机,还有充电宝和录音笔。从2021年开始已被抢走4部手机。2021年6月26日早晨6点多还被强制囚禁在福清市福乐园精神病医院十七天。

    我在高山镇有房子,我第三个孩子幼儿园到小学6年级都在高山镇中心小学就读,按照划片应该小升初到高山镇育才中学就读。因为我是信访户,沙埔镇政府党委书记方贤伟故意把我孩子划到沙埔镇六一中学就读。因为我有三个孩子就学,为了方便妻子接送,把我孩子寄读在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就读7年(1)班。沙埔镇政府党委书记又发函到北京师范大学福清附属学校,让政务处把我的孩子赶回去。2021年我孩子中考期间,在家里被福清市龙江派出所片区民警林贺贺无故暴力抓到福清市拘留所进行拘留10天,特此投诉,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

  • 这份正在延长的死亡名单为防疫敲响警钟

    近日,网络上传递着一份《上海疫情逝者名单》的文档,作为上海受新冠疫情防控而影响治疗、延误抢救、短缺食品、引发自杀等等导致死亡者的档案汇总。截至4月15日傍晚,汇总排序显示已经到了六千多号,其中许多档案尚未登录出来,排除一些可能的混乱因素,该汇总已经显示的较完整档案有150多份,而陆续上传的材料正在快速拉长着这份沉重而特殊的档案。

    该份逝者名单档案主要分为:城市、区、地址描述、死者大体描述、事件介绍、图片、直接信息还是间接信息等七个方面。

    建立此名单档案说明:汇总范围是:“没有死于新冠,却因新冠而死”。建档目的:“他们不应该被漠视甚至忘记。”数据来源:“被删除的公众号文章《上海逝者》及其评论区、各种社交媒体、网友提供信息。”事件介绍:“每张卡片、每行记录,代表着一条逝去的鲜活生命。目前有114+位死者!数据持续更新中。”点击这里提交信息给我们。如需更新已有记录,请写明具体是哪条。

    从目前已经上传汇总显示的档案中随手摘录部分材料,可以看到现在上海正在发生着什么样的惨烈事件。

    3、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虹口区妇幼保健所
    死者大体描述:虹口区卫健委信息中心主任钱文雄
    事件介绍:钱文雄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一点十九分自杀

    4、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浦东区东方医院
    死者大体描述:周盛妮,东方医院护士
    事件介绍:3月23日在家中哮喘发作,用药后无法缓解。19时,家属驾车送其就诊,被医院拒收。她所工作的东方医院公告说:我院南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正暂时关闭,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家属遂将病人送到仁济医院东院救治。23时许,周盛妮去世。

    5、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浦东区航昌路
    死者大体描述:浦东一位哮喘病人
    事件介绍:根据患者女儿公布的时间线,早上8点,其父哮喘发作、晕倒。随后,小区2名做核酸的医生赶到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告知其家人需要AED。
    8:45,一辆救护车到楼下,但这是邻居叫的,求助借AED,未果。该女和邻居们反复沟通是否可以用私家车或是警察协助的方式送其父亲就医。但由于小区封控,这些方法并没有成功。
    9:18,派出所送来一台AED。9:29,第二辆救护车到达。10:00,救护车抬着空担架下楼。老人离世。

    6、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徐汇区天平路街道永康居民区
    死者大体描述:一位老人
    事件介绍:高烧昏迷,核酸阴,120来了说发热门诊关了。无奈在家中降温,在昏迷中离世。

    7、城市:上海
    死者大体描:一位癌症患者
    事件介绍:4月3日突感不适,晚上19:30叫了120急救。当时面临全员核酸,三甲医院门急诊暂停,去了急救定点医院。据家属的微博:病人急需去急诊进行针对性的急救,可是要进急诊,必须要有核酸。等待报告过程中,病人在发热门诊逐渐失去了心跳,4月4日凌晨,永远离开了妻子和5岁的女儿,离开了年迈的母亲。

    8、城市:上海
    地址描述:杨浦区
    死者大体描述:女,26岁,因细菌感染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事件介绍:我表姐女儿,从3月19日细菌感染呕吐发烧,中间有过好转,后来病情加重去医院就诊,多家医院因其发烧而拒诊,29日情况危急送到长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与上面这份正在持续增长的名单相应的是,上海本轮新冠疫病情况据新华社4月10日报道:“从症状上来看,上海本轮疫情中绝大多数的感染者为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只有1例重型病例。”

    既然只有一例重症病例,那就意味着本轮上海新冠疫病还没有直接死于新冠者。一轮连一个死于新冠病者都没有的病,却导致了如上档案中的众多因防控而死亡者,并且这种死亡仍在持续。这究竟是种什么样的病与什么样的防控?这显然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2020年新冠肺炎在武汉爆发以来,人类经受着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病灾,这场灾难显然至今仍然没有结束。而在历经两年多的人类与病魔斗争后,人类至今已经了解并掌握新冠病毒的特点与治疗,随着病毒毒性日益减轻,死亡率已低于流感,众多国家已经可以坦然面对这种病毒,并作出与病毒共存的准备,将日常工作与生活恢复正常。而中国在面对新冠病毒,坚持采取病毒爆发之初的清零策略,无视人们日常生活需要,为了清零不惜采取封城的种种严重侵害公民自由、生产、生活甚至生命权利的手段,致使众多公民非因新冠疫病而死亡,却因疫病防控而失去生命。

    上海本轮新冠疫病并没有直接致人死亡,却因完全无视人的基本权利与基本生活需要而导致如上档案中累累不幸去世者,让人在痛心之余,不得不面对一个究竟该如何应对疫情的追问。如果一个原本不会导致多少人死亡的病毒,却因防控而导致了大批人死亡,这显然是得不偿失,是过大于功。而如果这种防控清零持续,那么民族劫难就将持续,这份沉重而可怕的死亡名单就会不断加长,而其中每一个亡灵都在叩击着生者的灵魂,在向人类敲响着警钟。这种不死于病毒却死于防控的灾难对谁都是种恐惧,对谁都难说能幸免。所以,要想中止这份死亡名单的加长,中止那种违背科学侵害人权的新冠病毒清零政策已刻不容缓。

    民生观察 2022年4月15日

  • 雅安残障老兵死而不善

    【民生观察2021年3月22日消息】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老人陈光清,是1969年12月加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5838部队,服役在修筑襄渝铁路的道路工程兵。在1972年6月份的一次施工中,因为山体塌方高空坠落导致身体内外受伤严重,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依然不能恢复康泰,便于1973年3月没有任何手续的离开部队回到雅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全国上下开展拨乱反正运动。有些权益意识的陈光清,结合身体表现出的病态特征,怀疑自己的行走不稳、头痛乏力和痴呆困顿,是在部队那次事故后留下的身体后遗症。于是来到北京投诉反映。经过北京医疗系统技术鉴定,和军委机关身份资料认定,随后不久便核准颁发了“川军18003编号、因工伤残、残疾三级、永久有效”的残疾军人证书,体面的得到了应有的残疾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待遇。

    2019年11月25日,69岁的陈光清旧病复发离开了人间。陈光清家属携伤残军人证件来到民政系统,要求按照伤残军人的优厚待遇给予补助厚葬。民政系统要求家属提供原始档案,才能说明确实属于残障军人身份。由于过去这一块的业务归属于民政系统,而现在统一调整归了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局。所以按照权限职能管理责任,陈光清在部队时的原始档案和病例,都应该在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所。

    家属根据民政系统的提示,找到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所,联系到优抚科科长唐燕。说明来意提出要求,唐燕满口允诺,说是繁忙需要时间。此后又多次催问,唐燕一改过去的态度,变得极不耐烦多有抱怨说是“找不到”。

    2020年8月31日,陈光清家属再次来到事务所,询问档案或者是补救解决的方案。唐燕从不高兴的神色升级到用手指指着家属侮辱,说“你们骗共产党、吃共产党,还想继续占共产党的便宜”。家属也感到纳闷气愤和深感不安。难道是工作失职丢失了档案,或是故意刁难推脱不给?要么就是受人指使耍赖逃单,不想支付伤残军人的抚恤资金。

    随后,家属先后来到北京中央军委、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反复反映投诉举报,各部门也说会给一个结论,但是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怎么处理的答复公函。

    如今又过去一年多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复核工作,到现在还没有圆满的解决方案。期间还一再蒙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的讽刺谩骂和怀疑,视为是一个虚假军人的老骗子。虽然陈光清人已入土埋葬,但作为伤残军人的最终价值和最高荣誉,不仅没有得到反而还蒙上一层阴影,依然不能盖棺论定入土为安。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和耻辱呢!

  • 胡双连因示威游行被判而提出申诉

    【民生观察2020年8月18日消息】2020年8月7日,湖北孝感公民胡双连来到湖北省高法住北京高法接待处登记维权,湖北公民胡双连因房子被武汉市武昌区东沙湖联通工程非法暴力强拆至今12年零安置零补偿,维权12年无果。

    多次到北京维权遭到武汉与孝感两地来回推诿,两地联合对胡双连进行打击报复迫害,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胡双连房屋在2008年遭到强坼,强拆后胡双连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都没有解决,随后就走上了维权上访的道路,这一走就是12年,12年间走访了省市各个信访窗口与相关部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随后来到北京继续维权上访,走部门,走信访窗口,各个部门该去的都去了。

    胡双连在2017年6月20日下午16时,与在京维权访民一起啦条幅在北京西单游行抗议,在西单游行的维权访民都没有相互联系,全部是临时相遇而起的,当时有:许某,侯某、郭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东侧沿途进行游行活动,北京当局以扰乱国家公共秩序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北京当局以游行情况发布到境外非法网站,造成严重影响,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胡双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申诉人符合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犯罪构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胡双连继续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改判无罪。胡双连刑事申诉书如下: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胡双莲,女,1978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文盲,户籍所在地孝感市孝南区,身份证号42220119781014XXXX

    申诉请求:撤销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9刑终77号刑事裁定书及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2017)鄂0902刑初383号刑事判决书,以及不服孝感市中院(2019)鄂09刑申2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依法启动,再审并改判申诉人无罪。

    简要案情:申诉人胡双莲被认定于2017年6月20日16时许伙同侯某、郭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东侧沿途,进行游行活动,并将游行情况发布到境外非法网站,造成严重影响,以申诉人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申诉人符合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犯罪构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与理由:申诉人认为上访期间的行为既不符合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不存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主观故意,且一审及二审中认定的诸多证据材料存在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问题,原审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再审改判申诉人无罪。

    一、申诉人的行为不符合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对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之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申诉人没有做出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危害行为。原审认定的共计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训诫书55份系对申诉人的非访上访行为的行政性质处理,能够证明的是申诉人在一段时间内存在前往不属于上访接待区进行上访的行为,但是不宜将此处的行政法意义上的上访行为直接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尽管申诉人存在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事实,但并非每一次行政处罚的行为对象都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因而更不能证明存在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情况。就申诉人最后一次2017年6月20日16时的行为而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东侧也属于商业区域,更不可能存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的情况出现。综上,申诉人最后一次行为并非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的行为,行政处罚、训诫书中所载行为也不能全部评价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的行为,也更不存在“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情况,申诉人的行为也自然不能评价为法条所规定的危害行为。

    2、申诉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以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的结果犯,纵观全案,申诉人仅实施了能够被行政法评价的非访上访行为,对于是否造成后果、对谁造成了后果、造成了何种后果、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在原审所认定的检方证据材料中均没有体现,原审法院也未就此危害结果作出说明。

    本案中的“严重后果”应作两方面理解,一是申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二是申诉人因其行为造成了实质的物质侵害后果。对于第一点工作秩序的侵害,指使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受到外界干扰而无法正常进行工作甚至停止工作,自然不应当包括增加了职权内处理上访人员事件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行为。对其他国家机关如前文所述,申诉人的行为都不能够被评价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也就不可能造成对工作秩序的侵害,而且公诉方也未提出任何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受到影响的证据,作为结果犯,其危害结果应当能够得到证据证明而不是根据行为加以推定。对于第二点的实质侵害后果,唯一能够说明造成了一定结果的材料也仅为政府部门的办公室费用证明,而对于原审将驻北京群众工作办公室、维稳办等机关的工作费用开销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严重后果”也过于牵强。

    二、申诉人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主观故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为故意犯罪,行为人需要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主观心态,即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对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故意扰乱,并且刻意追求工作秩序被扰乱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申诉人只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上访行为,且其主观目的在于通过上访行为达到自己的合法诉求,最后一次2017年6月20日16时的行为也是发生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更不可能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主观心态。

    三、一审及二审中认定的证据材料存在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问题。如前文所述,公诉方提交原审法院的证据材料存在多处漏洞,对申诉人存在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故意的主观心态等方面均无法加以证明。本案不仅存在严重证据疏漏,无法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原审法院已经认定的证据也存在多处疏漏。

    1、原审认定的行政处罚与训诫次数存在疑问。原审判决中将11次行政处罚、55次训诫书视为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定罪量刑。在11次行政处罚中有2次地点为联合国开发署,有1次没有载明地点,以及多次在非国家机关附近上访,因此将11次行政处罚全部累计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甚至影响量刑的情节显然不妥。2、原审认定的中国禁闻网、维权网、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网页截图不应作为证据。原审认定的几家网站均为境外网站,且其网站性质均为抹黑社会主义、反对祖国统一的非法反动网站,公诉方将此类网站的截图与报道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严重缺乏客观性与合法性,原审法院将其作为证据采纳也实属错误。

    四、关于2017年6月20日16时许申诉人的事件情况说明。申诉人在2017年6月20日16时许,经过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东侧时,遇见侯某、郭某等人正在进行游行活动,两方事前并无通谋,活动目的也不尽相同,申诉人仅因临时加入队伍便被公安机关拘留。

    综上所述,申诉人的行为不符合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主观故意,且一审及二审中认定的证据材料存在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问题。申诉人自2013年至2017年间的行政处罚与训诫尚且不能证明为刑法条文中所载的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2017年6月20日的行为也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因此认定申诉人犯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司法原则。诚请贵院依法启动再审支持申诉人的请求,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

    此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胡双莲
    2020年8月16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胡双连申诉的后续情况。

  • 中共为实现律师姓党持续清洗律师队伍

    据推特与人权网站报道,广东人权律师杨斌女士日前被广东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书。这是中国当下众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又一位,显示着中共当局从2015年7月9日发起疯狂镇压维权运动,大肆拘押迫害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狂潮的持续。也是中共当局为了彻底实现律师姓党而展开的对律师队伍的大清洗。

    8月8日,广东人权律师杨斌收到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事先告知书,文书中称:杨斌律师与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后末续签,拟决定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并告知杨斌律师有权利提出申辩和陈述。

    杨斌是湖南人,先后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工作,从最初的文员一步步成长为检察官、公诉人。从检23载,45岁时辞职,转行从事律师职业。

    2005年,在广州打工的江西女子周模英将不满一岁的患病女儿扔进河里溺亡,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斌作为公诉人了解到周模英的艰难处境后,当庭洒泪请求法院轻判。指控犯罪的公诉人竟为被告人求情引发社会争议。经杨斌的努力,周模英终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在周模英服刑期间,杨斌多次到监狱探望,并帮她解决孩子上学、住房等问题。2010年,周模英出狱后跪谢杨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杨斌再度成为名人,并先后当选“2010年度广东十大新闻人物”和“2011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后杨斌被调离公诉岗位,5年没有经办案子。2014年3月20日,经广州市人大会议通过同意杨斌辞去检察官一职。

    杨斌在担任检察官期间就关注社会公益事务与公民权利,辞职后经常为言论自由、人权保护而呼吁;为香港反送中运动发言而被当局警告;武汉瘟疫爆发后,在网络提议以换微信头像来纪念李文亮医生;2020年2月15日为因厦门公民聚会案而流亡的许志永博士提供住处而被传唤、抄家。最后遭致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

    纵观杨斌律师行公义、卫人权、求正义的行止,可见她曾经是位优秀的检察官,现在是难得的人权律师。如此捍卫法律正义,追求社会公平的律师,原本应该是推进中国法治进步的遗照力量,却遭致注销律师执业证,这就注释着中国律师队伍中容不下真正尊重法律,维护正义的律师。

    一个国家的律师队伍都不允许尊重法律维护正义的律师执业,那么这个国家的律师队伍就完全脱离了律师的宗旨,而只能沦为权力的工具,成为不尊重法律,只尊从权力意旨,充当权力的打手。

    中共18大之后,新的极权统治集团登位后,强化中共领导,公开提出党领导一切。在各行各业强化党的权威,公然提出媒体姓党,法院姓党,公检法司政法系统姓党,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强化律师姓党,并且对律师队伍展开疯狂大清洗,将过往岁月中敢于尊重法律,信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按中共意旨通过法院来实施任意判决的律师,列入另类,予以威胁、传唤、驱赶、殴打、吊证、拘押、判刑系列打击。尤其2015年7月9日开始,在全国掀起的针对人权律师、维权人士大镇压,在短短几月,将全国300多位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实施强迫失踪、传唤、刑拘、殴打、恐吓等等。使整个中国进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状态,一切信奉法律,追求人权,推进民主人士,面临随时被抓捕命运。

    “709大抓捕”狂潮就是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清洗律师队伍而要使律师成为中共镇压的附庸工具,成为只维护中共极权统治而将法律当作伪装粉饰来掩盖极权赤裸裸抛弃法律的本性的工具。从今天杨斌律师再度被注销执业证可见,709镇压仍在持续,对律师队伍的清洗仍是进行时。

    尤其今年,随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使武汉瘟疫扩展到世界,给世界带来深重灾难之际,中共当局自认文明世界无暇他顾,于是加紧了对中国本土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镇压,先后将大批维权人士拘押重判,将郭泉、许志永、丁家喜、陈秋实、方斌、张展等等人士抓捕,对敢于起来依法维护人权律师也更加疯狂镇压。并且在香港公然推出《国安法》,将香港残存的法治元素彻底剿灭。依此发展态势,可以想见,类似杨斌律师这种敢于维护人权、捍卫法律尊严的律师,必将纷纷被从律师队伍中清洗出局。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持续对律师队伍的709大镇压,清洗杨斌之类的人权律师的行径,是公然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背弃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承诺,公然践踏《律师法》中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是完全要将中国拖回到文革野蛮无法无天的时代。面对中共当局倒行逆施,颠覆法治,挑衅文明,践踏人权的罪恶,世界应该保持高度警惕与防范,以阻止中共极权进一步祸害人类,破坏法制秩序。对中共疯狂清洗人权律师,应予以坚决揭露、谴责与制裁,以捍卫人类法治底线。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10日

  • 中共当局为实现律师姓党而持续清洗律师队伍


    据推特与人权网站报道,广东人权律师杨斌女士日前被广东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书。这是中国当下众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又一位,显示着中共当局从2015年7月9日发起疯狂镇压维权运动,大肆拘押迫害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狂潮的持续。也是中共当局为了彻底实现律师姓党而展开的对律师队伍的大清洗。

     

    8月8日,广东人权律师杨斌收到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事先告知书,文书中称:杨斌律师与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于 2019年5月31日到期后末续签,拟决定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并告知杨斌律师有权利提出申辩和陈述。

     

    杨斌是湖南人,先后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工作,从最初的文员一步步成长为检察官、公诉人。从检23 载, 45岁辞职,转行从事律师职业。

     

    2005 年,在广州打工的江西女子周模英将不满一岁的患病女儿扔进河里溺亡,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斌作为公诉人了解到周模英的艰难处境后,当庭洒泪请求法院轻判。指控犯罪的公诉人竟为被告人求情引发社会争议。经杨斌的努力,周模英终审被判有期徒刑  6 年。在周模英服刑期间,杨斌多次到监狱探望,并帮她解决孩子上学、住房等问题。  2010 年,周模英出狱后跪谢杨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杨斌再度成为名人,并先后当选“  2010 年度广东十大新闻人物”和“  2011 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后杨斌被调离公诉岗位,5年没有经办案子。2014年3月20日,经广州市人大会议通过同意杨斌辞去检察官一职。

     

    杨斌在担任检察官期间就关注社会公益事务与公民权利,辞职后经常为言论自由、人权保护而呼吁;为香港反送中运动发言而被当局警告;武汉瘟疫爆发后,在网络提议以换微信头像来纪念李文亮医生;2020年2月 15日为因厦门公民聚会案而流亡的许志永博士提供住处而被传唤、抄家最后遭致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律师执业证。

     

    纵观杨斌律师行公义、卫人权、求正义的行止,可见她曾经是位优秀的检察官,现在是难得的人权律师。如此捍卫法律正义,追求社会公平的律师,原本应该是推进中国法治进步的遗照力量,却遭致注销律师执业证,这就注释着中国律师队伍中容不下真正尊重法律,维护正义的律师。

     

    一个国家的律师队伍都不允许尊重法律维护正义的律师执业,那么这个国家的律师队伍就完全脱离了律师的宗旨,而只能沦为权力的工具,成为不尊重法律,只尊从权力意旨,充当权力的打手。

     

    中共18大之后,新的极权统治集团登位后,强化中共领导,公开提出党领导一切。在各行各业强化党的权威,公然提出媒体姓党,法院姓党,公检法司政法系统姓党,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强化律师姓党,并且对律师队伍展开疯狂大清洗,将过往岁月中敢于尊重法律,信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按中共意旨通过法院来实施任意判决的律师,列入另类,予以威胁、传唤、驱赶、殴打、吊证、拘押、判刑系列打击。尤其2015年7月9日开始,在全国掀起的针对人权律师、维权人士大镇压,在短短几月,将全国300多位律师、维权人士等人权捍卫者实施强迫失踪、传唤、刑拘、殴打、恐吓等等。使整个中国进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状态,一切信奉法律,追求人权,推进民主人士,面临随时被抓捕命运。

     

    “709大抓捕”狂潮就是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清洗律师队伍而要使律师成为中共镇压的附庸工具,成为只维护中共极权统治而将法律当作伪装粉饰来掩盖极权赤裸裸抛弃法律的本性的工具。从今天杨斌律师再度被注销执业证可见,709镇压仍在持续,对律师队伍的清洗仍是进行时。

     

    尤其今年,随着中共极权统治集团使武汉瘟疫扩展到世界,给世界带来深重灾难之际,中共当局自认文明世界无暇他顾,于是加紧了对中国本土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镇压,先后将大批维权人士拘押重判,将郭泉、许志永、丁家喜、陈秋实、方斌、张展等等人士抓捕,对敢于起来依法维护人权律师也更加疯狂镇压。并且在香港公然推出《国安法》,将香港残存的法治元素彻底剿灭。依此发展态势,可以想见,类似杨斌律师这种敢于维护人权、捍卫法律尊严的律师,必将纷纷被从律师队伍中清洗出局。

     

    中共极权统治当局持续对律师队伍的709大镇压,清洗杨斌之类的人权律师的行径,是公然违反自己颁布的《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背弃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承诺,公然践踏《律师法》中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是完全要将中国拖回到文革野蛮无法无天的时代。面对中共当局倒行逆施,颠覆法治,挑衅文明,践踏人权的罪恶,世界应该保持高度警惕与防范,以阻止中共极权进一步祸害人类,破坏法制秩序。对中共疯狂清洗人权律师,应予以坚决揭露、谴责与制裁,以捍卫人类法治底线。

     

    民生观察  2020年8月10日

  • 张磊律师因去见黄琦母亲而遭失联

    【民生生观察2019年8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8月5日),北京律师张磊,应邀前去成都温江区会见“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母亲蒲文清,刚下飞机便遭警察纠缠带往温江区派出所,就此遭失踪。

    据悉,上月底“(7月29日)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控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一审被判处12年刑期。今年初以来,黄琦的母亲蒲文清一直遭受到当局软禁严加看管,外界无法得知蒲文清有无参加旁听。

    据知情人士透露,被成都当局软禁在家中黄琦母亲蒲文清辗转联系到北京律师张磊,邀请他今日(8月5日)到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商谈委托为黄琦辩护事宜。但张磊律师下飞机不久就被警察纠缠,要带他到温江区涌泉派出所。现在已将近晚10点张磊律师依旧电话联系不通。

    知情人士还称,临出发前,张律师曾委托朋友说:“如果我晚上九点无消息,即是出现了意外情况”。

    其朋友一直焦急的拨打张律师电话,但至今无人接听。

    据网上公开消息称,黄琦妈妈被政府管得很严,连下楼都不行。她家里住着医院派来的三、四个人照顾她的生活,绵阳市公安局国保就在她家对面租了房子,就在那儿守着。大概有六、七个人。

    现年56岁的黄琦于1999年创办“六四天网”。2004年,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因特网自由奖”。两年后,黄琦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其后又获赫尔曼.哈米特奖,中国民主斗士奖等。黄琦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两次入狱,总共坐牢8年。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黄琦和目前蒲文清及张磊律师的相关消息。

Are you sure want to unlock this post?
Unlock left : 0
Are you sure want to cancel subscri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