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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观察公开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

    立即采取措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释放在押良心犯,开通便民信息沟通渠道

     
    我们欢迎最高检最近决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此次专项活动,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维护监狱罪犯等在押人员获得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着眼于更好改造罪犯,严格监督监狱、看守所依法组织在押人员参加劳动,落实劳动报酬。着眼于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依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会见律师权等诉讼权利,积极探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坚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
     
    二是依法监督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切实保护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
     
    三是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我们支持中国法律监督部门对被关押人员的权利给予高度关注和及时保护。我们一直在关注许多被拘押和判刑人士的处境,他们中的很多人正处于强迫失踪中、被酷刑虐待中、有病不给医治中、辩护律师无法会见中、被牢头狱霸欺辱中、被超期关押中、被关禁闭中, 他们的家属和律师对办案部门和关押部门的违法行为四处投诉控告,但得到的结果是,或者拒绝做出回应,或者拒绝接受投诉控告。 致使那些酷吏逍遥法外,牢头狱霸为虎作伥,造成对中国法治环境严重破坏,显示中国的羁押场所人权状况亟待改善。
     
    历数近几年发生的公权力迫害在押良心人士的案例,在此不得不提及以下几个案例:李旺阳,在被关押期间被迫害至既聋又瞎,于2012年5月涉嫌被警方谋杀于家中、至今没有独立可信的调查; 2014年3月曹顺利女士被酷刑死于北京看守所中; 2015年7月发生的迫害人权律师的709案,王全璋律师被强迫失踪近三年;  李春富律师和张凯律师被释放时精神失常; 谢燕益律师、李和平律师、李春富律师、张凯律师,王宇律师,隋牧青律师等在关押其间被殴打、被剥夺睡眠、强迫喂不明药物等等。2017年7月,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监狱中肝癌死亡,被强迫海葬,家属被禁言,妻子刘霞至今被隔离软禁;2017年11月良心犯杨天水获释不久脑肿瘤死亡,被强迫海葬,家属被禁言。
     
    可见看守所、监狱、指定监狱居住地等地方的管理和法律监督严重不足。被关押人员被迫害至残、至死,至精神失常,而实施酷刑的人员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
     
    在此我们呈报38位在押或被剥夺自由的名单以及他们的现状,请最高检及时查明事实,对违法渎职、涉嫌犯罪的司法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刑事以及民事赔偿责任,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采取行动,捍卫中国法治建设、维持法律的尊严,兑现中国政府的国际人权承诺。
     
    当然还有这个名单之外的更多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监狱中,以及在其他的羁押场所,急需要最高检察院的关注和救助。为了达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以及效果,建议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如此便需要高最检察院设署多种方便公众参与的渠道,以方便公众或者家属直接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因为羁押场所是不会轻易让法律监督部门知道其违法行为以及其不人道之处。没有公众的参与,此次专项活动一定不会取得理想的效果。
     
    以下是亟需高检依法公正处理的、涉及被剥夺自由的38人士的典型案例:

     
    1.   陈西,原名陈友才,现在贵州兴义监狱服刑。陈西是原贵州省图腾科技实业公司董事长,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人。因在境外网站发表36篇文章;2011年12月26日,被贵州省贵阳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015年1月23日陈西的妻子张群选到兴义监狱探望,发现他的健康情况不佳,狱中条件又差,身体极瘦弱,慢性肠炎有恶化迹象,陈西只能服食监狱提供的药物,但没有效果。
     
    2.   陈云飞,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著名异议人士,现在四川眉州监狱服刑。2015年3月25日,因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拘。2017年3月31日,终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7年5月4日,广州隋牧青律师和成都郭海波律师发出会见通报,爆出陈云飞在看守所曾两次遭到酷刑惩罚,手脚多日铐在一起,造成手腕严重挫伤。2017年6月13日再次传出遭受严重酷刑的消息。
     
    3.   高智晟,著名维权律师,目前处于被强迫失踪中。2006年12月22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后因其接受了美联社采访,遂被再次与外界失联,后得知缓刑已被北京法院撤销,至2014年8月7日刑满出狱,但仍被严密监控。近年来一直被软禁在榆林市佳县,因牢狱酷刑折磨,高智晟牙齿基本脱落,而其数次欲外出看牙均遭当局阻止。2017年9月14日传出消息,高智晟现在北京遭到警察拘禁,其具体处所和现状仍不清楚。鉴于他之前遭监禁期间的各种遭遇,以及无法获取律师帮助,他正面临遭受酷刑或其它虐待的风险。
     
    4.   龚圣亮,原名龚大力,目前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监狱,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始。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设施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四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后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发回重审;2002年10月10日,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匆匆判决,又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龚圣亮在监狱里受尽非人折磨,警方一直逼他放弃信仰,但龚圣亮不仅不放弃,反而信仰更加坚定。警方因此愈加迫害,致使龚圣亮罹患严重的风湿病、胃病加重、大小便出血、耳朵失聪,并患有严重的脑梗塞和高血压。因得不到应有的治疗,龚圣亮病情持续恶化,以致生命垂危。
     
    5.   古丽米拉·艾明,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网络作家,维吾尔族人权捍卫者。2009年,因在新疆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于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羁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折磨及非人道虐待。
     
    6.   胡石根,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中原教会、雅和博教会长老,著名民主异议人士,在天津长泰监狱服刑。2016年8月3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3年2月9日。2017年7月14日传出,胡石根身患多种疾病,包括严重的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脂肪肝等疾病,进入监狱服刑以来已发生两次被紧急送院救治的情况,由于监狱条件简陋和环境较差,致使胡长老病情更加严重,而当局当初保外就医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
     
    7.   黄琦,“六四天网”网站创办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著名人权捍卫者,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绵阳看守所。2016年11月28日,被四川省绵阳市警方突然从成都家中抓捕刑拘,12月16日被以“为境外非法泄露国家机密罪”正式逮捕。据悉,黄琦身患多种严重疾病,包括脑积水、脑萎缩、脑室扩大、导水管变窄;心脏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房性早搏及心动过速;肺气肿、肺炎;肾囊肿、肝囊肿、前列腺增大;肠粘连、肠梗阻等。黄琦84岁的母亲于2017年8月3日向中央及四川省当局寄出公开信,要求立即释放患有绝症的儿子。

    8.   纪斯尊,福建著名维权律师,曾因屡次为冤民访民代理维权案件而备受弱势群体的交口称赞,素有“赤脚律师”之称,目前在福州莆田监狱报刑。2016年4月17日,被福建省闽侯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3年3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4月26日。2016年5月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发现其身体健康状况很差,不舒适继续关押。后来病情恶化被入院治疗,但医院条件较差,本人要求保外就医被警方拒绝。
     
    9.   江天勇,知名人权律师,目前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2016年12月1日,被当局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月17日从官媒中获悉,其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正式逮捕。2017年5月12日传出,江天勇在羁押过程中遭到酷刑,健康状况恶化,双脚因肿胀无法站立。2107年11月27日,江天勇被判两年。在家属与江天勇通话时,江天勇称他的身体非常不好,后半生需要妻子的照顾。
     
    10.李铁,湖北省武汉市人,网络作家,异议人士,现在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鄂东监狱。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0年9月14日。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

     
    11.李小玲,广东维权人士,目前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在2017年5月,李小玲前往珠海法院办理材料,递交起诉地方政府和公安局的行政诉状时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带到派出所。期间李小玲出现头疼、眼疼等症状,要求警察送院,遭到拒绝。最终送院后,医生指病情延误太久,目前左眼几近失明。因2017年6月4日进行“六四光明行”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牌遭到警方拘留,9月12日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在此期间,李小玲两次被警察带去中山五院和珠海市人民医院诊治眼睛,均被告知需要到原诊医院广州中山眼科中心复诊,但都被警方拒绝,现在仅仅以点眼药水的方式减轻症状,不允许与律师会见,不允许使用公民为其存款。
     
    12.李玉凤,河南维权人士,目前在河南郑州女子监狱服刑。2015年10月26日和焦作市的几个访民在北京南站照相留念,被北京右安门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刑拘一个月,11月27日取保候审释放后随即又被焦作社区人员带回焦作,又被焦作公安马村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罪关押在焦作看守所,以“继续补充侦查”为由再次将其刑拘。12月25日李玉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2017年6月12日传出,在医院查出患有胆结石,却没有给予有效的治疗。
     
    13.李昭秀,“六四天网”义工,目前在双流县看守所。四川农民维权代表,常年带领村民进行土地维权行动。2011年,她率先带领70访民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人物。自黄琦被捕后,李昭秀一直为其呼吁,要求当局立即放人,又呼吁西方媒体关注因网络言论而被捕的黄琦。李昭秀因肝脏右叶萎缩及胆管结石,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行肝脏右叶手术,但看守所没有给予其适当有效的治疗。
     
    14.刘家财,湖北宜昌民主维权人,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抓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2015年5月13日由于狱中关押环境恶劣,刘家财健康状况日下,令人担忧。被关押之前刘家财就患有左心室肥大等心脏病,在监狱处境很不好,经常挨罚,压力很大,目前在服用精神类药物。
     
    15.刘萍,著名维权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在南昌女子监狱服刑。2014年6月18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26日。据悉,她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2015年4月27日传出刘萍在狱中腹泻不止。
     
    16.刘尧,原名邹荣来,维权律师,在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曾代表失地农民维权,揭露政府腐败,2016年12月26日晚被数名便衣男子强行带走后失去联络。2017年4月被广东河源市法院重判20年有期徒刑。刘尧身患严重糖尿病,家人担心他的健康恶化。
     
    17.刘霞,因其丈夫是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刘晓波而知名。2010年,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刘霞一直被中国政府软禁,并与外界隔绝。在刘晓波病逝后一直行踪未明的刘霞,在2017年9月回到了位于北京的住所,但其小区外戒备森严,当局派出保安、便衣、国保把守。2017年9月4日有消传出,刘霞每天都要吃抗抑郁的药,常借酒浇愁,精神压力大到一根根的抽烟,目前的健康情况令人担忧。刘霞女士多次要求出国治病,却被中国政府无情拒绝。
     
    18.吕耿松,中国民主党成员,人权活动家,维权人士,目前在浙江省湖州市长湖监狱服刑。因在海外网站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而再度被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5年5月11日。2017年9月6日传出吕耿松在狱中病情加重,有6颗牙齿牙髓坏死,并被诊断出胆囊坏死,但当局不许他保外就医。
     
    19.齐崇怀,辽宁省沈阳市人,著名“反腐记者”,维权人士,在山东滕州监狱服刑。2008年5月,当局以“敲诈勒索罪”将齐崇怀判刑4年;6月,因他揭示腐败的努力,美国国家新闻俱乐部授予他John Aubuchon新闻自由奖;8月他被转至山东滕州监狱服刑。服刑期间,齐崇怀在井下从事超强度劳动,多次遭到暴力殴打,右肋骨被打断,身体受损严重。他目睹滕州监狱的黑暗,写出了《滕州监狱服刑人员的悲惨生活》等30万字的文章,但由于犯人举报,这些文章于2009年4月被狱警没收,他也因此差点儿于5月被打死在超过130米深的井下。同年6月他被转到枣庄监狱服刑。这些文章后来辗转传出,在海外网站发表。在齐崇怀即将刑满释放前一个月,滕州市委书记等人去监狱与他面谈,试探其态度。齐表示,出来后要跟他们斗争到底。滕州市法院遂于2011年6月9日又以漏罪数罪并罚,判处齐崇怀13年徒刑,决定执行12年。这一判决使齐崇怀在服刑4年后,还要再服刑8年。。齐崇怀将于2019年获得释放。
     
    20.如凯·嘎玛桑珠,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慈善家,环保人士,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沙雅监狱服刑。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他被重判皆因触及了当地官员的名利,因其兄弟其美朗加、仁青桑珠此前指控当地官员有盗猎野生动物的劣行,随得罪权贵。据悉,他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身体十分脆弱,左耳几近失聪,双眼视力模糊。
     
    21.唐荆陵,知名人权律师,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在广东怀集监狱服刑。2016年1月29日,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5月15日。2017年7月6日传出,他在会见家属时透露,在监狱和看守所多次发生心脏刺痛,有时长达几分钟,不知道什么原因,疑罹患心脏病。
     
    22.王炳章,民主异议人士,广东韶關北江監獄服刑。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被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在狱中长期被单独关押,身体受到极大损害,期间大中风一次,小中风两次,并患上严重的过敏症,病发时气喘,过敏性鼻炎,喷嚏咳嗽打个不停,使肺部、胸腔受到很大伤害,常感生不如死,冬天则是长冻疮,褥疮,薄薄一堵墙,难御严寒;其多次要求换监均不允许,其家属数年要求探监,也被拒绝。2016年9月20日传出消息,王炳章因身体可能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他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王炳章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
     
    23.王晶,中国民间网站六四天网公民记者,在吉林女子监狱服刑。因在网络发布维权信息,于2016年4月24日,终被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2017年2月13日,其母亲近期到监狱探访得知,王晶患脑瘤,且病情恶化,半个脸麻痹伴有幻觉症状。王晶曾提出保外就医及动手术治病,均遭被拒绝。
     
    24.王全璋,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著名人权律师,目前在开津市第一看守所。自成为执业律师以来,因以维护言论自由和健全中国法治为要求,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遂代理过多起敏感案件。2015年8月5日,因“709大抓捕”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被指定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在其被强迫失踪后的两年半多时间内,其律师会面权及家属知情权、探视权等均遭剥夺。
     
    25.王喻平,网名“王一鸣”,中华民主正义党组建人及主席,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2015年1月8日,被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期至2023年11月7日。2017年4月13日,有消息传出羁押期间,王喻平多次遭到狱警和狱霸的殴打、折磨、迫害,加上非人的饮食状况,王喻平身体迅速恶化,导致其两腿溃烂无法站立,睡觉无力翻身,上厕所都要由两个人搀扶,健康严重受损。
     
    26.吴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代表,在广东阳江监狱服刑。自2011年9月,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村民不满当局非法偷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备受社会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和平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数次对峙、出现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镇压。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9月。据悉,其患有多种疾病,羁押审讯期间曾因高血压被送医院抢救。
     
    27.邢望力,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在洛阳市第四监狱服刑。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2016年12月26日从信阳巿中心医院押返息县看守所关押,其后转移监狱囚禁。
     
    28.谢长发,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人,民主异议人士,在湖南益阳南咀监狱服刑。2008年四川512汶川地震之后,因撰文批评地震引发出来的豆腐渣校舍问题,遂于2008年6月26日被湖南省长沙市警方刑拘;2009年9月1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1年6月25日。2016年3月15日传出消息,谢长发在狱中因看书遭到管教殴打,被打得现在还有头晕的感觉,有呕吐的现象,但是没有给他送医院检查。
     
    29.杨茂东,网名郭飞雄,著名人权活动家,在广东阳春监狱服刑。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积极参与者。2015年11月27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19年8月7日。2016年4月26日,杨茂东传出在狱中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他自入狱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出现严重的消化道问题呼吸道问题,并伴有大出血,然而狱方工作人员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给郭飞雄进行身体检查以及治疗。后经海内外民众长期合力推动“接力绝食救飞雄”行动,方得到一定程度的救治, 。

    30.姚文田,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在广东省东莞监狱服刑。姚文田在香港从事出版业,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于2013年10月被捕。2014年5月8日深圳市中级法院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刑期至2023年10月。77岁的姚文田有心脏病和哮喘,,曾经5次病发昏迷送院,家人一直为他申请保外就医却遇到有关方面的刁难。
     
    31.伊力哈木·土赫提,目前在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伊力哈木原是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指其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 但在入狱之前就传出他患有心脏病,医生建议住院治疗。
     
    32.益西曲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族人权捍卫者,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中服刑。2008年3月,曾因同情藏民在西藏拉萨市的示威抗议活动,协助救援抗议行动中受枪伤的示威群众,而被拉萨市警方予以刑拘。2008年11月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3年3月。据悉,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2012年3月中旬,她的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
     
    33.尹旭安,湖北省大冶市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人士,在 湖北省蔡甸監獄二監區服刑。2015年7月25日,因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屠夫(吴凎)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随于7月28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2017年5月27日被湖北省大冶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1月27日。关押期间当局一直拒绝律师会见尹旭安。直至2016年5月10日外界得知,尹旭安遭到狱警殴打虐待,导致身心伤害巨大。
     
    34.张小玉,河南省焦作市人,抗暴维权者,在河南省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被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死一名王姓警察,遂夫妇二人当即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2014年8月2日,被三门峡市检察院以涉“故意杀人罪”正式批捕,关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并屡遭殴打而致双目失明。获释后因长驻北京为在押的丈夫许有臣呼吁关注,遂又被河南警方抓捕关押;2016年12月12日,被河南省武陟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35.张海涛,人权捍卫者,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在新疆沙雅监狱服刑。2018年4月26日,律师与家属要求会见张海,但律师被阻止在外,只安排家属与张海涛会见,但谈话内容有限制,不允许谈宗教类的话题;不允许说李爱杰母子已到美国;不允许家属将李爱杰母子的照片拿给海涛看,竟然让家属回到河南后再将照片和信件邮寄到新疆沙雅监狱。张海涛在新疆沙雅监狱的恶劣状,被沙雅监狱长时间单独关押张海涛;不能放风、不能出去见到阳光;被强迫学习;学习完还要写学习心得、总结汇报,然后纸和笔被收走。
     
    36.王默,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4年零6个月,在广东乐昌监狱服刑。王默在监狱中,身体越来越糟,痰中带血,腰椎和颈椎出了问题,疑似肺部除了问题。王默多次声明要与律师会见,但监狱在拖延了一年后,才安排其与律师会见。
     
    37.吴淦,网名屠夫,709案被害人之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八年有期徒刑,现被关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吴淦自2016年1月8日转移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无数次向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提出要求约见举报公安人员的各种违法,包括酷刑和举报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线索。不但是吴淦本人见不到驻检人员,任何被关押者都难见驻检人员。吴淦称关押期间遭受了酷刑和各种非人虐待折磨,这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象。中共对本国公民特别是对异议人士刑拘、罪名滥用、秘密关押、强迫上媒体认罪、强迫接受官方指定律师、酷刑虐待、剥夺各种公民权利等等严重侵害公民的暴行。此次参与迫害及酷刑虐待吴淦的人员有:安少东、陈拓、管建童、姚诚、袁溢、王守俭、谢锦春、宫宁、盛国文、曹纪元、刘毅、蔡淑英、林昆。
     
    38.余文生律师, 现关押于余州市看守所。余文生被抓捕可能与他发表致中共十九大二中全会的公开信,提出关于修宪的公民建议有关。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两位辩护律师多次申请会见,看守所和办案部门一直拒绝安排会见。
     
     
     
     

  • 王理乾、祝圣武等律师公开致信呼吁停止打压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多年来中共不断对敢于秉持良知正义尊法敢言维权律师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吊照以及刑罚打压,尤其是2017年中国司法部部长张军上任以来尤为严酷。从广州隋牧青律师的被“吊照”,到北京余文生律师的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导致法律界人心惶惶。近日,几位被吊照及执业受阻的部分敢言人士终于忍无可忍给张军部长发出一封《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希望张军部长“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

    据悉,在这封《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之前,著名维权律师程海和邹丽慧等曾经于2017年10月牵头给张军部长写了一份公开信,但至今石沉大海。不仅如此,2018年没过几天,程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被强制注销。

    此封由被吊照律师及执业受阻者施平、王理乾、彭永和、陈家鸿、祝圣武发表的《公开信》中举例近年、尤其是张军部长继任以来正直敢言的维权律师被各种刁难、被吊照、刑罚失去自由的例子,如:“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和浙江的吴有水律师,他们仅仅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了和律师职业无关的评论,即使依据宪法也是正常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范畴,可是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

    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上海的彭永和律师因为对律协未能真正给律师维权,反而对律师进行打压不满,而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他们此后同样受到来自司法部组织的统一报复,王理乾和王龙德被吊销律师执照,彭永和被原律所解聘,新的律所在当地司法局的压力下不敢接收,以致彭永和律师至今无法执业。

    湖南文东海律师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办理的一个信仰案件,从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完毕,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给文东海律师复制案卷,到了开庭当日的法庭上,他们也不给文东海律师和被告人案卷查看核对,对于这类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文东海律师寄希望于湖南省律协维权,并要求他们将有关情况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但直至今日,文东海律师没有收到湖南省律师协会的任何反馈。

    迟夙生律师被沈阳某法院非法赶出法庭事件,卢廷阁、黎雄兵等律师在四川会理法院被殴打事件,多地爆出律师被非法禁止会见(比如余文生律师被以妨碍公务罪拘留却拒绝律师会见)、不让阅卷等,更加广为人知的“709大抓捕”的系列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1000天,至今会见不到律师。

    有些律师被立案调查有的是因为司法部门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而且调查的事项也不是因为律师执业不规范所致,而是对律师的正常言论进行审查的结果,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和浙江吴有水、北京的程海等律师;有的是因为公检法集中大规模的投诉或司法建议,比如山东的李金星、湖南的文东海和杨金柱;有的是翻陈年旧帐,比如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广东的隋牧青等。

    河南郑州的施平(网名:石玉)在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向广州律协申请律师实习登记,广州律协认为施平被立案查处没有结果,要求施平出具案件结案的文书。而郑州公安又不对施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广州律协对施平暂缓实习登记。按照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规定,施平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被立案追究后没有结果。然而,郑州公安和广州律协却联手打压导致施平两年无法实习,失业至今。
    《公开信》中说:你(张军)提出“律协要挺在前面”的新主张,发表对律师要“严管厚爱”的论断。你(张军)说出上述温情款款的话还不到几天,就对律师大开杀戒,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级公检法司通力合作,对律师的举报立案遍地开花,在你的指示下,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挥舞大棒,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处罚,对律师的管束日益变本加厉,动辄得咎,可律师的权益被侵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据本网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因代理敏感案件、网上言论遭当局打压“吊照”、刑罚的律师有:
    1、李苏滨(北京)2005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2、高智晟(北京:目前失联状态)2005年被司法局注销;
    3、张立辉(北京)2006年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4、唐荆陵(广东:目前在狱中)2006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5、李浚泉(黑龙江)2006年不允许通过年检;
    6、滕彪(北京)2008年被司法局注销;
    7、张鉴康(陕西)2008年被司法局注销;
    8、温海波(北京)2009年被司法局注销;
    9、江天勇(北京:目前在狱中)2009年被司法局注销;
    10、杨慧文(北京)2009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11、刘世辉(广东)2009年没有律师聘用;
    12、唐吉田(北京)2010年司法局吊销;
    13、刘巍(北京)2010年司法局吊销;
    14、童朝平(北京)2011年律所被迫解散;
    15、陈武权(广东)2012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任,律师证被注销;
    16、王成(浙江)2012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任,律师证被注销;
    17、罗茜(湖南)2013年拒不颁发律师证;
    18、姬来松(河南)2013年没有律所聘用;
    19、王全平(广东)2014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20、程海(北京)2014年被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1年,近期被吊照;
    21、范标文(深圳)2014年没有律所聘用;
    22、王胜生(深圳)2015年律师被迫解聘;
    23、张雪忠(上海)2016年律所被迫解聘;
    24、蒋援民(深圳)2016年司法局强迫变更执业类别;
    25、钟锦华(上海)2016年不允许通过年检;
    26、冯延强(山东)2016年司法局拒不办理转所手续;
    27、浦志强(北京:目前已出狱)2016年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
    28、李金星(山东)2016年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1年;
    29、锋锐律师事务所2016年(北京:所主任周世锋目前在狱中)涉嫌刑事案件;
    30、彭永和(上海)2017年六个月没有律师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31、吴有水(浙江)2017年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9个月;
    32、王龙德(云南)2017年司法局吊销;
    33、王理乾(云南)2017年司法局吊销;
    34、祝圣武(山东)2017年司法局吊销;
    35、余文生(北京:目前在狱中)2018年六个月没有律所聘用,律师证被注销;
    36、隋牧青(广东)2018年司法厅(拟)吊销。

    以上统计的仅是部分被打压的维权律师,都是近年已被吊照、处罚、刑罚的维权律师名单,还有一些正在被调查的律师由于还在走程序,没有最终尘埃落定,所以还没有统计进去。另外,在司法部的网站“政务公开”一栏,里面有大量对律师的处罚通报,从2017年5月1日起至今,被当局处罚的律师竟然多达两百起左右,包括被打压的维权律师在内。

    有关维权律师被吊照、打压的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附:请终止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致司法部部长张军的一封公开信

    张军部长:

    我们是2017年司法部统一部署打压的被吊销、强制注销律师执照或由于其他不公正原因执业受阻的部分人士。

    我们深知,虽然给中央党政军、各部委高官的公开信常有见到,有言辞激烈的、温和的、跪求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总是有太多人在求告无门之后,会将希望寄托于登闻鼓响,如果给地方官吏的信件还偶有回应的话,给中央各级高官的信件很可能无一例外石沉大海。

    还有更多的人尤其是维权律师因为抱着善意和忧国忧民的情怀给各级高官写信,最后往往招致各种刁难、失去律师执照、甚至失去人身自由等同样是五花八门的报复,不用说太远了,近期著名维权律师余文生就因为给全国人大写信提交了人事任免建议和修宪建议,最后不但丢了工作,还被以莫须有的妨碍公务罪拘留,最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指定监视居住,至今生死不明杳无音信。著名的维权律师程海和邹丽慧等前辈曾经于2017年10月牵头给你写了一份公开信,言辞不可谓不诚恳,态度不可谓不恭敬,举例不可谓不充分,说理不可谓不透彻,可是2018年才过去没几天,程海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被强制注销,一向以法治律师自嗨的程海律师也面临着此前其他很多律师经历过的失去律师工作的威胁。
    ……

    我们曾经和其他很多律师一样,也希望你作为新任司法部长会善待律师,因为你毕竟做过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是引以为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法官,虽然中国的法官常常会受到政治的干扰,可出于对同样一套法律系统的尊重和信赖,我们还是隐隐对你寄予莫名的奢望。

    可是你不管是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还是今天的司法部部长,你从来对律师就不够友善,对法律也没有敬畏,对时局判断也不够精准,更无法奢谈严管厚爱,悲天悯人之士人风骨。

    法律界有名的“小河案”,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著名的“闹庭”律师言论言犹在耳。

    2009年,重庆打黑曝出李庄律师伪证案,虽然该案从一开始就荒唐无比,任何法律人都可看出其中的破绽和漏洞,你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不但无视李庄案中的“法律黑洞”,却忙着为重庆的“黑打”涂脂抹粉唱赞歌。据网易新闻,2011年5月10日,你曾经远赴重庆主持召开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你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薄熙来书记的领导下,重庆开展“唱红打黑”,建设“五个重庆”,人民群众得到诸多实惠……在“打黑除恶”案件刑事审判中,重庆司法部门坚持法制精神,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认真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对重庆的“打黑除恶”,最高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市高院结合重庆实际,既追求程序公平正义,又保障实体公正,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前列。重庆在“打黑除恶”刑事审判中的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可是你话音刚落,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了你起初根本预料不到的一系列事件,让你在重庆的发言显得非常短视和可笑。

    2012年2月6日,主导重庆打黑除恶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在这次见面会上,温家宝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

    2012年4月10日,薄熙来因严重违纪,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天你的很多言论同样冠冕堂皇。

    比如你刚接任司法部部长,就提出了著名的“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的论断。你认为尽管律师在法庭上是提出不同意见者,有时候在法官的判断之外,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正是律师的这种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

    比如你说当年我们是为找不到律师而烦恼,今天我们的烦恼是如何能为律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何能给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提供保障,这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法治事业的快速发展进步。

    比如你提出“律协要挺在前面”的新主张,发表对律师要“严管厚爱”的论断。为此,律师协会应成立维权、惩戒两个“中心”,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维权的作用,就是要改变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响也很坏的现状。

    可事实上,你说出上述温情款款的话还不到几天,就对律师大开杀戒,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各级公检法司通力合作,对律师的举报立案遍地开花,在你的指示下,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挥舞大棒,约谈、警告、秘密调查、立案、处罚,对律师的管束日益变本加厉,动辄得咎,可律师的权益被侵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协对律师的正常言论随意审查,甚至动辄对律师的言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和浙江的吴有水律师,他们仅仅因为在微博上发表了和律师职业无关的评论,即使依据宪法也是正常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范畴,可是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理由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

    山东的李金星律师、广东的隋牧青律师还有湖南的文东海律师,仅仅因为办理了所谓“敏感”案件,在法庭上极力抵制法院的公然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你的说法,他们原本也是帮助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维护法庭的真正权威和司法公正,可同样被以扰乱法庭秩序的污名被处罚和被调查。

    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上海的彭永和律师因为对律协未能真正给律师维权,反而对律师进行打压不满,而公开声明退出各级律师协会,他们此后同样受到来自司法部组织的统一报复,王理乾和王龙德被吊销律师执照,彭永和被原律所解聘,新的律所在当地司法局的压力下不敢接收,以致彭永和律师至今无法执业。
    ……

    短短的半年多时间,先后有十多位敢言正直在业界有一定声望的维权律师被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处罚或受到各种刁难以致无法执业。还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它律师也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报复、整顿和注销。

    对律师的“严管”无处不在,对“律师”的厚爱又如何呢?我们在被处罚前律师权益经常受到公检法的严重侵犯,之后向各地律师协会和司法部门提出的维权申请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湖南文东海律师在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办理的一个信仰案件,从审查起诉直至开庭完毕,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给文东海律师复制案卷,到了开庭当日的法庭上,他们也不给我文东海律师和被告人案卷查看核对,对于这类完全无视刑事诉讼法的行为,文东海律师寄希望于湖南省律协维权,并要求他们将有关情况向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汇报,但直至今日,文东海律师没有收到湖南省律师协会的任何反馈。全国各地曝出来的律师被各级公检法侵犯权益的事件有增无减,并不是因为对律师严管了,司法机关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就收敛了,相反,律师在高压下不敢反抗,招来的是律师权益更加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比如迟夙生律师被沈阳某法院非法赶出法庭事件,卢廷阁、黎雄兵等律师在四川会理法院被殴打事件,多地爆出律师被非法禁止会见(比如余文生律师被以妨碍公务罪拘留却拒绝律师会见)、不让阅卷等,更加广为人知的709事件的系列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王全璋律师被关押近1000天,至今会见不到律师。

    薄熙来的重庆因为置法律而不顾的运动式打黑除恶而臭名昭著,今天对律师的整治同样是一场运动,是延续709事件之后对律师的另一场非法打压运动。而你作为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未能及时纠正那种偏离法律轨道的打黑,就预示着你今天对律师的运动式整治成为必然。

    首先是对律师尤其是部分维权律师的秘密调查和立案完全是操纵的结果。律师是现代文明法治的产物,更深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对律师优劣的最直接评价本应当来自于律师的客户,可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曝出的多起所谓维权律师违规案件,没有一起案件是因为当事人投诉的结果,相反这些律师大都是在业内有比较良好的口碑,并受到很多客户的认可,他们被立案调查有的是因为司法部门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而且调查的事项也不是因为律师执业不规范所致,而是对律师的正常言论进行审查的结果,比如山东的祝圣武和浙江吴有水、北京的程海等律师;有的是因为公检法集中大规模的投诉或司法建议,比如山东的李金星、湖南的文东海和杨金柱;有的是翻陈年旧帐,比如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广东的隋牧青等。

    其次,公检法司动用各种组合手段对维权律师进行打压、羞辱。很多律师被立案前经过了长期的秘密调查,立案后不久就会要求开听证会,尤其荒唐的是,很多地方根本就不理睬拟被处罚律师及其代理人的任何合理合法的辩解,会后几天就会被处罚,甚至是当天开听证会,第二天就可以拿到处罚决定书。余文生律师在被北京市司法局强制注销律师证后,由于提了一个修宪的建议,即被北京警方抓捕并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北京的李昱函律师同样因为代理了709案件以及他和沈阳警方的一些纠纷而被抓捕。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部门的高压下以各种理由逼迫律师转所,在转所过程中司法部门不让新所接收,最后使该律师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所而不得不注销律师执照,比如北京的余文生律师等。

    第三,报复性处罚的痕迹比比皆是。律师的依法执业本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在这些已经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案例中,一些维权律师往往是代理了一些相对“敏感”的案件遭公权力机构痛恨,对他们处罚的理由也往往是由于较真法律而违背了公检法司内部存在潜规则,对他们的处罚过程也非常简单粗暴,并且配合污名化的处理手法被大肆宣传,这些被处罚律师的救济渠道也往往会被围追堵截,有些律师在被处罚后经过复议,然后到法院要求起诉司法部门,法院要么不接收律师的材料,或者有的法院接受了律师的材料,也会很快裁定不予受理。

    如湖南文东海律师在起诉云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侵权一案中,本来已经确定了开庭日期,可是在开庭之前一日,法院告诉文东海上级有命令,这个案件不能够开庭,所以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文东海律师起诉云南省峨山县法院法官柏为良名誉侵权一案,法院在收了材料后又把材料退回,文东海在投诉后至今未有任何回复。近日山东的祝圣武律师在被山东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照后,经过复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不接收律师起诉材料。

    运动式打压和常规的管治不同的是:

    1、运动式打压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对多位律师启动调查立案行政处罚程序,据司法部粗步统计,2017年下半年就有四十多位律师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被处罚,且不论这种处罚的依据是否充分,但短时间内对这么多律师进行处罚,而且所依据的大部分事实都是早就存在和发生,那司法部门以前都去干什么了,他们是不是有意地放纵违规行为发生,该不该对他们此前的失职行为追究责任?

    2、对部分律师启动调查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在非运动时期内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事情,由于这种理由的非正当性,所以经不起时间和正常法律程序的考验,如果处罚的程序和时间拖得太长,最后不但不可能起到打压的震慑作用,反而会不断凸显打压的非正当性,所以这种运动式打压必须在短时期内结束,此前被吊销律师执照和停业处罚的几位律师如祝圣武、吴有水、王理乾、王龙得、隋牧青等案例来看,正符合这个特征,而且由于对这部分维权律师的非正当性处罚混同在其它一些理应受到处罚的律师里面,模糊了是非的界限,使整个事件看上去不像是专门针对某个律师群体。

    3、公检法司街道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对维权律师的全方位整治。这种密切配合首先体现在公检法等单位对维权律师的密集举报投诉上面;其次共同配合对维权律师进行秘密调查,有时候甚至会捏造或夸大一些事实,而且作为拟被处罚律师自始至终都拿不到完整的证据材料;第三、切断对维权律师的法律救济渠道,作为律师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法律,但在运动期间,这种法律救济渠道也会被切断,大部分模式便是不管律师复议诉讼的理由如何充分,都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期内被驳回起诉或不予受理,做的更过分是有些法院都不接受律师的起诉材料,不会有听取意见的机会,也不会开庭;第四、部分维权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被迫参与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和整治,常用的手法便是以解聘律师相威胁,或直接解聘律师,而律师被解聘后如果在六个月内找不到新的律师事务所接收,他的律师证就会被注销,另外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往往负责对律师的日常行踪进行监控,防止被处罚律师有其它不可控行为发生。

    如广州申请实习人员施平,在申请实习期间,仅因曾被公安部门以莫须有的理由刑事拘留(后释放),就遭到河南和广东司法部门的各种刁难不给办理实习律师手续,直至今天仍处于失业状态。按照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其已被确认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但广州市律师协会仍以其被立案查处没有结果为由“暂缓登记”。

    经过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大踏步地奔向现代文明。现代文明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法治,而要贯彻法治首先就要杜绝各种运动,把社会的治理纳入日常的法治轨道。虽然对律师的依法约束和管治也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这种管治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畅通各种法律的救济渠道,否则运动式执法在破坏法律的同时,也会把全社会拖入无序和混乱之中。

    或许你认为通过对律师的高压可以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掌控,这也许是你在向更高层级的官员汇报时的漂亮词汇,但这种想当然的词令可以在短时期内蛊惑人心,却无法长期蒙骗所有还在思考的人们。因为很显然的是,作为掌权者,你们可以管住律师不说话,可你们无法管住所有人都不说话和思考。作为普通的公民,他可以没有律师,但他们那些受到抑制的权利如何伸张?没有现代法治规则意识的指引,丛林规则便大行其道。当下那些触命惊心的极端案例还要再发生多少?

    而事实上,恰恰是那些依法履责、全力维护公民私权利的维权律师,成了你极力围剿、打压的对象!你戴上虚饰的面具向世人展示着你的公正,然后悄悄提起屠刀,向法律神圣天平一端砍去——重复着数年前你在重庆的表演……

    如果律师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律师具有理性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以及律师对现代社会文明规则的尊崇。没有律师们坚定而广泛地参与,所有人都会面临一种不确定性,无人例外。砍掉了天平的一端,我们每一个人包括部长大人你的命运都可能不受控制。

    今天对律师的打压也许会暂时满足部长大人的自尊心,为你搭建通向更高权力的阶梯,而我们不过是那个敢于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虽然我们已经被你指挥各级司法部门吊销或强制注销了我们的律师执照,但我们才是真正的“中国律师”,因为我们仍然具备作为一名律师所需要的勇气和情怀。

    在此,我们发出最诚挚的呼喊——对律师的运动式打压必须终止!

    因为,这是我们民族能否接受现代文明规则的重要考验,这是我们国家能否真正确立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标尺!请三思!

    此致          
    签名:施平、王理乾、彭永和 、陈家鸿、祝圣武
    2018年2月28日

  • 屠夫吴淦或将秘密审判 欧洲律协致信习近平表关注

    【民生观察2017年8月11日消息】屠夫吴淦涉嫌“煽动颠覆”一案或将秘密开庭审理。今天,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主席鲁思文·格默尔(Ruthven GemmellWs)致信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敦促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吴淦。

    格默尔主席在信中这样描述屠夫其人:他(吴淦)是一名人权活动家,尤其以在网络上声援冤假错案、行为艺术街头抗议著称。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认为,中国当局对吴淦的羁押和审判,仅仅是因为其合法且和平地致力于推动和保障中国人权的工作,鉴于此,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敦促习近平阁下立即释放吴淦。

    另外,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也希望中国当局能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中国所有律师的身心健康,并且保障他们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

    附格默尔主席书信原文:

    2017年8月11日,布鲁塞尔
    主题:就吴淦先生被关押及闭门审讯表达关注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

    我仅此代表由45个国家律师公会、超过一百万欧洲律师组成的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给您写信。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非常强调对人权和法治的尊重,并且尤其关注全世界人权捍卫者的状况。

    在此,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希望向您表达对持续遭受羁押的吴淦先生的关注。他是一名人权活动家,尤其以在网络上声援冤假错案、行为艺术街头抗议著称。2014年,他以行政助理的身份加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而这个律师事务所在2015年时被授予了欧洲律师协会人权奖。

    据我们了解,2015年5月20日,在参与声援了江西乐平冤案后,吴淦先生被警方拘捕,并被羁押于福建省。他曾被江西警方给予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在拘留天数尚未届满之时,警方又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其刑事拘留。2015年7月3日,吴淦先生被警方正式逮捕,之后持续羁押19个月无法与外界联系,直到2016年12月9日。在此期间,当局拒绝了吴淦辩护律师多次要求会见的请求,理由均为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会见将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2017年1月4日,吴淦先生被正式起诉。

    根据我们的消息,吴淦先生曾告知其辩护律师,他在关押期间遭遇酷刑,当局曾强迫他认罪并接受官方指派的律师。当吴淦先生遭遇酷刑的消息被传播后,他被再次禁止在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会见律师。

    2017年8月8日,吴淦先生的家属透露,吴淦案将于2017年8月14日周一上午8时30分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法院以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及机密信息为由要求闭门审讯。

    鉴于此,欧洲律师协会希望您能注意到《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关于保证律师履行职责的第16、17条(附后)。

    综上所述,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敦促阁下立即释放吴淦先生,因为我们相信对他的羁押和审判,仅仅是因为他合法且和平的、致力于推动和保障中国人权的工作。另外,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也希望您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中国所有律师的身心健康,并且保障他们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

    此致,
    鲁思文·格默尔(Ruthven Gemmell WS)
    欧洲律师协会理事会主席

    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6、17条:

    16.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
    (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
    (b)能够在国内以及国外旅行并自由地同其委托人进行磋商;
    (c)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它制裁。
    17.律师如因履行其职责而其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得到当局给予充分的保障。

    有关屠夫吴淦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 广东陈进学律师致信长沙市局 要求会见江天勇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6月7日消息】今天,江天勇律师的辩护人之一的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陈进学律师向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出会见江天勇的要求书,要求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

    陈进学律师称,江天勇被羁押的半年来,其和江天勇另外一位辩护人覃臣寿律师先后八次前往长沙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被长沙警方以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等理由拒绝。后长沙警方转交一份署名江天勇的律师解聘文书,声称解聘陈进学和覃臣寿律师。陈进学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嫌疑人,当面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方面应给予会见安排。

    另据悉,昨日(6月6日)江天勇妹妹来到长沙第二看守所给江存钱,值班民警听到江天勇的名字后,并非查询电脑,而是拿出一本本子,记录存钱三百,且不提供收据,无任何理由。

    附会见要求书全文:

    律师会见江天勇要求书
    要求人: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陈进学律师

    2017年6月5日,江天勇父亲收到你局的通知书,称江天勇已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受江天勇父亲委托,要求人担任江天勇的辩护律师。要求人与江天勇的另外一位辩护律师覃臣寿此前共8次向你局要求会见江天勇,你局都不许可律师会见,理由都是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要求人认为,律师会见当然不会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律师会见这一执业行为是受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和法律的制约,如存在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你局转交一份署名为江天勇的解聘声明,该声明称江天勇解聘了要求人和覃臣寿律师,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综上两点,要求人特第五次要求会见江天勇,请许可。

    此致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要求人:陈进学
    2017年6月6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258号301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26002506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罪名被改为“颠覆罪”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606/15929.html

  • 青岛秦永连致信感谢众声援者 称危难境地不能依靠官方

    2014年9月24日下午2点 ,在我坚守的工地楼顶上与充当无道政府信访局、警察看门狗等对峙5小时和在全国众多正义网友及三位好友的声援中,经过谈判派出所长做出暂不实施抓捕的承诺后,我“投降”了。 姜所长遵守了承诺,在笔录后表示今天不抓捕并护送我回了家。。。在我身处危难的5个小时里 求助了市长公开电话、110和多家媒体、微信群,媒体记者表示釆访被阻,但全国诸多正义网友用各种方式声援抗议不断。
     
    在这次我们四名维权者遭遇的政府组织的官黑勾结绑架案中,有力说明了一个道理:在政府涉黑的案件中, 无论你身处何种危难境地都不能依靠官方 ,不能依靠被邪恶控制的官方媒体。
     
    在此我对全国各地正义网友的声援抗议和慰问表示深深的感谢, 感谢济南于新永先生 、烟台赵作媛女士、 湖北秦永敏先生、 广西陈永先生 、青岛林秀丽女士、湖北刘飞跃先生 、战勇女士、 胡岩女士、 李明臣先生 ,群友秦女士 、孙立勇先生、 徐崇阳先生、 闫女士以及21位暂时叫不上名字来的声援慰问者! 因各种原因不能一一表达感谢。
     
    青岛秦永连( 一息尚存维权不止)
    2014-9-25
     
    秦永连昨天的情况请见:
     
    青岛访民秦永连躲避关押 翻墙逃至工地高楼顶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4/0924/10909.html
     

  • 钟亚芳女儿致信桐庐县委书记毛溪浩不要饿死我和妈妈

    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
    我是桐庐县病重冤民钟亚芳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今年15岁,因我不想我和妈妈被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而在桐庐县没有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的同意,肯定没有人敢把公然违法无故停发的病假工资与公然违法花钱雇请监控人员非法限制的人身自由依法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我和妈妈的两条无辜生命,就掌握在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的手里,所以,我今天求您一定不要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活下来——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无故停发已经2个月的病假工资、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有饭吃!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依法撤除、还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人身自由、让我妈妈过正常人的生活!
         我的妈妈原是桐庐县中医院主管护师,2006年12月21日上午去浙一医院核医学科做甲状腺ECT检查时,被高毒性放射性核素氯化89锶误注,造成核污染、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等严重后果,失去健康(见附后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司法鉴定); 在妈妈与浙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检查医生董孟杰、医务科交涉过程中,结果被报复,2007年10月当时年仅8岁的我钟知含被放射性核素投毒致害,造成核污染、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超出正常值11倍、肝损害、脑损害等严重后果,失去健康(见附后桐庐县公安局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的司法鉴定),在妈妈与律师向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后,结果因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与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华丰等腐败官员包庇凶手拒不同意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进行信访听证,造成证据确凿的放射性核素投毒毒害我钟知含的惊天大案被制造成惊天冤案,凶手逍遥法外! 为给核污染被害的我讨公道,在投诉无门下,妈妈被迫多次进京上访,因依法上访,结果冤未伸、反再遭腐败官员滥用公权力的残酷打击报复,自2009年10月1日妈妈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等从北京抓回当地后从此被非法失去人身自由直至今日已长达4年多(被非法关在黑监狱67天、被非法关在精神病院592天,被非法雇请监控人员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2年多至今、且现仍在进行中),从2014年4月起,桐庐县当局加大对妈妈的迫害,又残忍公然在没有任何手续下无故停发了妈妈的病假工资(由原来的扣发演变到停发),断绝已被其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多种疾病危及生命(可见司法鉴定与病历)且负债累累、每天需靠服用药物及加强营养维持生命的妈妈与核污染我的生活来源,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我们,要“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妈妈和我杀人灭口!
     2012年8月22日,我曾写信向桐庐县委毛溪浩叔叔您求救(而我的妈妈也曾多次写信向您呼冤求救、我年迈的外公外婆也曾写信向您呼冤求救),但2012年9月14日下午,您在接访我妈妈时,您却当着桐庐县各部门领导的面:不同意依法撤除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24小时严密监控非法限制妈妈人身自由的监控人员,还我的妈妈人身自由,且您当时还违法同意把妈妈交给了妈妈控告的对象——一直想置妈妈于死地的依法应当回避的桐庐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县综治办主任赵华丰“处理”,就等于您把“羊送入了虎口”,给妈妈“判了死刑”,被控告的赵华丰又怎么会不赶尽杀绝呢?!
        事实得以证明:自从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接访妈妈后,妈妈和我的处境越来越危险,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非法24小时严密监控限制妈妈人身自由在桐庐县就变成了“合法”,原来滥用公权力打着“维稳”的旗号迫害妈妈的腐败官员赵华丰等与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俞一丕等变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从违法雇请的监控人员俞一丕(承包人)公然威胁妈妈“我打死你是白打”,直至到从2014年4月起,一边继续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以伪造的“精神病”与“缠访户”名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每月花几万元雇请监控人员配合公安天天24小时轮班以“监视居住”的方法严密监控非法限制妈妈人身自由,阻止其上访喊冤(可见妈妈拍下的几十个视频与几百张照片);一边又残忍公然违法在没有任何手续下,无故停发妈妈的病假工资(由原来的扣发演变到停发),断绝已被其非法关黑监狱与精神病院近2年致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占位、高血压病等多种疾病危及生命(可见司法鉴定与病历)且负债累累、每天需靠服用药物及加强营养维持生命的妈妈与核污染我的生活来源,且不准当地任何人帮扶借钱给我们,要“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妈妈和我杀人灭口!
        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我的妈妈钟亚芳只是一名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的受害弱女子,而我钟知含只是一名无辜不幸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孩子,我不想我和妈妈被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我和妈妈的两条无辜生命,现就掌握在您的手里,所以,我再次求桐庐县委毛溪浩书记叔叔您一定不要残忍“关起门来”断绝生活来源活活饿死、病死、迫害死惊天之冤证据确凿的病重核污染妈妈和核污染我灭口、让我和妈妈活下来——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无故停发已经2个月的病假工资、还给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让我和妈妈有饭吃!立即依法同意把违法雇请已2年多的监控人员依法撤除、还我病重的核污染妈妈人身自由、让我妈妈过正常人的生活!
                    
                   求救人:钟亚芳的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                                     
                            妈妈的电话:15306516215
                     2014年5月30日
     

  • 河南桐柏县冤民张树荣天天致信信访局长无回应

    我是河南桐柏县冤民张树荣。国家信访局一直说我反映的问题已经三级终结不受理。逼的我常年流浪北京维权上访无果。回当地县信访局长常宏不接待我,不解决任何问题还向上级报假说我反映魏诸清、曾宪平、毛诗进破坏公益林,虚报退耕还林,破坏水利,倒卖土地;汪海鸥,刘成功非法关押段学山等违法犯罪事实是经过法院判过的。
     
    县信访局长常宏报假心虚不接待我,没办法于2014年1月8日上午至今每天给常宏手机:13569227996发信息要求他及时答复我反映的信访案件是经过哪个法院判的?什么时候判的?哪个法官判的?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并及时向张树荣出具仿造违法的判决书。可直今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张树荣
    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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