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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文胜案一审宣判获刑一年零七个月

    【民生观察2024年6月22日消息】2024年6月20日上午,湖南衡阳小群教会基督徒陈文胜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一案宣判,陈文胜被判刑1年7个月,他表示要上诉。

    根据湖南衡阳传来的消息,陈文胜弟兄因为传福音被控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一案,在2024年6月20日上午宣判了,陈文胜弟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陈文胜弟兄表示要上诉。

    湖南衡阳小群教会基督徒、街头传道人陈文胜因传福音多次被拘留。

    2023年9月因在街头传福音再次被捕,10月25日被以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正式批捕;

    2024年4月18日,陈文胜弟兄被指控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一案,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局动用了大量人力,法院门前整条街被以“演习”的名义封锁,要求旁听的弟兄姊妹被驱赶、推搡,法院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4名家属进入法院旁听。虽然有推搡,驱逐,但是整体和平。

    起诉书罪名:应该是刑法第290条非法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下从重处罚。

    指控事实:陈文胜弟兄因为传福音被行政拘留九次,一次拘留10天,八次拘留每次15天共120天,一共130天,屡教不改。陈文胜弟兄多次组织群体或者个人传福音活动,如菜市场、十字路口、店铺、少数民族地区等。影响了居民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

    指控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但是没有证人出庭。令人遗憾和心痛的是,有不懂法律的弟兄姊妹做了笔录,成为了指控陈弟兄的证据。

    辩护律师:官方指定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基本上是陈弟兄自我辩护,律师没有任何补充和独立意见,尊重陈弟兄的自我辩护意见。

    陈弟兄的态度:陈弟兄坚定自己的信仰,表明自己并没有组织,只是参与,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资助。陈弟兄也表明了作为有信仰的人,他甘愿为信仰受苦,可以重判,但是作为公民,请法院公正审判。陈弟兄非常喜乐平安,他对法庭上的工作人员都态度极为友好。

    当天案件没有当庭宣判。陈弟兄说应该会上诉。

    2024年6月20日,陈文胜弟兄被判刑1年7个月。


  • 李翘楚案宣判一审获刑三年八个月

    【民生观察2024年2月6日消息】2024年2月5日,李翘楚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一审被判刑3年零8个月,剥夺政治权力2年。

    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今日发文:“刚刚得知翘楚一审判决结果:被判3年零8个月。本以为他们在春节前宣判,期待翘楚能回家和父母一起过春节,但他们的无耻和毫无人性总是一次次超出我的预料!这群人面兽心的所谓法官!

    即将到来的2月6日,是翘楚被无辜羁押整整三年的日子。翘楚是一天也不应该被关押的!李翘楚无罪,犯罪的是临沂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李翘楚,女,汉族,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研究生文化。

    据其刑事判决书显示,李翘楚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0年2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1月18日本案依法移送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办理,同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该案辩护人是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锡奎。

    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了审理期限。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翘楚与许志永(另案处理)系恋人关系,深受许志永观念的影响。

    2019年9月,李翘楚在许志永的指使下,为许志永搭建个人博客,上传许志永撰写的大量颠覆国家政权性质的文章,宣扬许志永的主张。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翘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李翘楚当庭辩称: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供述系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其对许志永文章的观点不清楚,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认定其构成犯罪的证据只有个人供述,系孤证。

    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本案诉讼程序存在问题,且应当公开审理;李翘楚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供述系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李翘楚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关于被告人李翘楚及其辩护人所提认定李翘楚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李翘楚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根据李翘楚的供述、证人许志永的证言、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等

    相关证据,李翘楚与许志永建立恋爱关系且共同生活,并对许志永文章做出过评价,可见其明知许志永的主张以及相关文章的内容和性质,仍为其搭建个人网站发布文章,帮助散布、传播颠覆国家政权主张,其行为符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李翘楚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翘楚为许志永搭建个人博客,帮助其上传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李翘楚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李翘楚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翘楚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北科大退休教师陈兆志获刑三年半

    【民生观察2023年9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寻衅滋事案,于2023年9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陈老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2023年9月9日刑满。

    2023年9月8日上午9时,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网络言论寻衅滋事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罪成获刑三年半,于今天刑满。

    陈老先生本就身患多种疾病,阿尔茨海默病、高血压、脑梗等,被羁押三年半,病情已严重恶化!出狱后生活能否自理、病情能否缓解等都是问题。

    2020年2月初,陈兆志在微信朋友圈、推特、电报等平台上发布了数条“武汉肺炎是中共制造的病毒”的信息,被海淀警方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资讯”刑事拘留,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

    羁押期间,陈老师的身体健康状况愈发严重,腰腿疼痛,驼背弯腰,行动困难;阿尔茨海默症严重,思维不清晰,沟通困难。
    律师曾多次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均遭拒绝。

    2021年3月18日,其案件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未判,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

    海淀区检察院原本建议量刑两年半,但于2022年6月又对陈兆志追加起诉,理由是他们还发现陈老师“自2018年以来,在脸书等境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大量反共、反习的言论”!

    2023年4月18日,陈老师的朋友马新立、李学惠陪同丁锡奎律师去海淀区看守所看望陈老师。据丁律说,陈老师身体状况继续恶化,走路需二人搀扶,记忆力严重减退。律师向海淀区法院申请取保无果。

    2023年5月9日,法院再次开庭重审此案,但未宣判。

    现年71岁的陈兆志,是北京科技大学的退休教师、发明家,被认为是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第一人。曾为六四受害者发声,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示财产,以及发表对现行体制的不同政见,曾多次被殴打、被刑拘。

  • 广东王爱忠案一审获刑三年

    【民生观察2023年5月20日消息】2023年5月18日,广东民主人士王爱忠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一审,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宣判,王爱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分,王爱忠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其代理律师为葛文秀。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宣判,王爱忠获刑三年。

    庭审当天,王爱忠妻子王贺楠被以证人为由拒绝进入法庭旁听;从上海赶到广州天河参加王爱忠案旁听的浮萍姐,在到达法院现场后,被一群便衣在法院门口拦截,随后被带上了警车;江苏公民王默因在法院外举牌声援王爱忠,于18日下午4时许,被广州警方带走后,目前尚无法联系,其已失踪16个小时。

    5月19日,王贺楠尝试着预约去看守所看望王爱忠,进入系统几次显示每天都是已约满状态,不知道看守所是真的约满了,还是仍然不给家属会见。

    王贺楠表示,“爱忠目前仍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胡岗新村5号天河区看守所。朋友们可以写信给他,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收的到。”

    据悉,王爱忠,1976年出生,祖籍浙江金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读于广州的大学,毕业后在广州从事医疗产品贸易,现居住在广州,是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之一。因长期致力于推动南方街头运动,受到广东警方的高度关注。

    多年来王爱忠持续关注中国的访民及弱势群体,且不时在网上发表针砭时弊的文章或言论。其一直在推特上坚持发声,在推特上的言论一直被中共当局密切监控。

    2021年5月29日,王爱忠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家中电脑手机等物品被查抄。妻子王贺楠受到警方传唤并被要求禁声。

    2021年5月31日,王妻发文表示,当局抓她丈夫的主要原因与其发表言论和接受外媒采访有关。

    2021年7月6日,在被关押37天以后,王爱忠被广州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 龙克海因推特言论获刑两年

    【民生观察2023年2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甘肃省陇南市公民龙克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根据其起诉书,都是指控其在推特上的言论,可以说龙克海是因言获罪。龙克海对起诉书上的指控不认可,不认罪。

    龙克海于2022年7月30日被徽县公安局宣布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执行刑事拘留;经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2年8月12日被徽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徽县看守所。

    公安机关指控龙克海犯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10月20日向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徽县法院审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龙克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龙克海被徽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自2022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止。

    根据起诉书,2022年3月13日以来,龙克海通过本人使用电话号码13892709912注册推特账号昵称为:“龙克海3,账号为6legal.fn73503z,通过发推(推特中发布和转发同为发推)和评论,攻击,辱骂中国共产党、前国家领导人,现国家领导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法制体系,中国人权和中国政府防疫政策,诋毁党和政府。

    截止2022年8月26日19时18分,龙克海关注他人180人,龙克海账号粉丝218人。龙克海共发送推辱骂中国共产党、国家领导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法律体系中国人权发推67篇(张),攻击、辱骂中国政府防疫政策发推17篇(张),该84篇(张)图文中,其中转推他人文章78篇(张),转推文章被引用共425次,被转推16920次,喜欢52650次;龙充海推特账号原创文章截图5张,被他人引用共23次,被转推共16次,喜欢共91次,龙克海评论他人推特文章共47次;

    其中攻击,辱骂中国共产党国家领导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法制体系、中国人权文章42篇,该42篇文章被他人引用共2916次,被转推共6927次,喜欢共20478次,被告人龙克海的推特评论被他人引用共6次,被转推共4次,喜欢共76次,

    对于以上指控,龙克海当庭表示不认可。他说:“起诉书对我的指控全部不符合法律要求,我不是辱骂,只是规劝,我不承认我犯罪。”

    对此,龙克海的辩护律师为其作出了辩护。律师认为:

    1、龙克海没有寻衅滋事行为,起诉书指控龙克海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纵观该条款,寻衅滋事罪指的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该规定指的是公共场所而非网络环境,第二,网络空间也非刑法意义上的公共场所。第三,龙克海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2、起诉书反复指控龙克海有辱骂或诋毁行为,完全偏离事实。第一,龙的推特,主要是转载,鲜有评论,第二,其内容未被鉴定机构认定或证实属于虚假、捏造、诽谤,辱骂言论。第三,没有指名道姓没有指出特定人,基本是针对普通民众或不特定人群。

    3、关于管辖权,陇南市公安局在行为人跨越成都,海南及陕西宝鸡多地,应该上报至跨省级的公安部来决定由哪个侦查单位受理,陇南市公安无权决定管辖可能由其经常居住地陕西宝鸡侦查的案件。

    据悉,龙克海,男,汉族,1966年6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630196606011472。高中文化程度,籍贯:四川省简阳市,户籍地: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嘉陵镇嘉陵村,现住徽县嘉陵镇嘉陵火车站职工楼,基督徒,无业。

    2017年11月22日,曾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徽县公安局行政罚款200元;2018年6月28日,曾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20年8月18日,曾因寻衅滋事罪被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0年9月20日刑满释放。

    2021年7月8日,曾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22年6月12日,曾因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被徽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 重庆肖真义一审获刑两年十个月

    【民生观察2023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重庆维权人士肖真义一审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10个月。

    近日,重庆公民钟声牛接肖真义亲属来信:“钟老师你好,弟弟的判决下来了,2年10个月,我是刚刚收到信的。”

    钟声牛回复家属信息如下:“马上写信给肖真义。1.不是想不想上诉,是必须上诉。冤案不申诉,不是贼也成了贼。2.请他把判决书复印件寄给你。3.叫他立即写刑事上诉状,内容简短点。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就写不服两字都可以。因为不能过了上诉时效。”

    钟声牛:“他俩人都是沒有钱的人,没钱请律师。我和朱春华是肖真义委托的代理人,法院却怕我们,不准我们出庭代理肖真义的案子。”

    据悉,重庆丰都县唐云淑因上访于2021年9月15日被抓,被抓第二天,其家中物品被警方抄走;2021年10月22日,被丰都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2022年8月25日,其案在丰都县法院开庭审理;在被羁押1年2个月后,案件于2022年11月16日宣判,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

    肖真义是唐云淑的未婚夫。唐云淑被抓以后,肖真义多次去相关部门为唐云淑喊冤,并持续在网上为其发声。随后,肖真义被重庆警方带走失联。

    后经重庆公民钟声牛和朱春华俩人多方打听,得知肖真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关押在重庆渝北区看守所。案件曾秘密开庭两次,法院不准肖真义委托的公民代理人钟声牛和朱春华为其辩护。现在肖真义的具体情况,连他的亲属都不知道。

    近日,肖真义家属收到信息,肖真义一审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10个月。


  • 欧彪峰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民生观察2022年12月30日消息】2022年12月30日上午,湖南公民欧彪峰涉嫌煽颠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宣判,其一审被判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据欧彪峰妻子魏欢欢说:欧彪峰煽巅案今天上午宣判了一审结果,刑期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非法所得7万多元(主要是在苹果日报发文的稿费和在权利运动网站当编辑的工资收入),庭开了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因为我和***妈核酸阳性,只有欧彪峰妹妹一个人能进去旁听。

    湖南网友“迷迭香”发文表示:欧彪峰已被关押两年,今日开庭宣判:刑期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小彪当庭表示认罪。

    自2020年12月3号被抓,小彪曾有过半年的指定监视居住,如此,他目前等于只服刑一年九个月,还余一年九个月刑期。真是漫长的折磨。

    “迷迭香”表示,2022年12月3号,是欧彪峰被抓正好两年整。上个月底接到株洲市局电话,告知我如果顺利(不受疫情影响)的话,12月份小彪的案件会公开宣判。并说宣判结果会比较乐观,让我们这些朋友们务必保持理性。

    这两年发生了太多事情,也经历了数次生离死别。活着的,留下的,还将继续在这暗夜,苦苦煎熬。

    而湖南株洲公民何家维则在开庭前一天被软禁在某酒店。他说:昨天上午贺家土派出所把我拉到派出所,不由分说把我带到一个酒店扣押起来,直到今天才释放,我感觉莫名其妙,心中充满疑惑,现在才明白,原来是欧彪峰今天在看守所开庭。他们怕我闹事。

    据悉,欧彪峰因关注并向外界透露泼墨女孩董瑶琼的情况,于2020年12月3日,在宁乡的家中被株洲国保带走;12月4日,被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十五天;12月18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7月22日,经检察院批准被株洲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2年1月27日,该案在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所内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家属不被允许旁听。2022年12月30日,该案宣判,欧彪峰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 张宝成追求公民权利四度获刑的控诉

    北京公民张宝成先生于2021年10月29日被北京高级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判处3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至此,张宝成先生因追求公民权利,希冀过一个现代有尊严的公民生活而遭致第四次判刑,合计刑期达11年6个月。

    本次对张宝成的判决,据代理辩护的律师说:“本案历经本院延审1次,报请最高法院延审2次,用尽了延审程序,理由均为案情重大复杂,理应开庭审理。我们辩护律师也多次提出书面和口头申请,要求开庭及理由。但,法院执意不开庭审理,最后做出意料之中的维持裁判,这种走过场的审判,严重违反了《刑诉法》设立二审终审的监督纠正程序,大大增加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率,责任谁来负?”

    当然律师这个“责任㫃来负?”的追问实在与当下中国,或者说与新近70余年来的中国有些不相称,因为这片土地法院判决还远没有到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而张宝成先生40余年来四次被判刑,哪次都是冤案,却一而再,再而三,乃至三而四,从来就没有法院与法官对此负过责,这就鲜活控诉着这是个没有法制,无需负责,冤情延绵的时代。

    张宝成先生1959年6月19日出生于北京,少年经历中国文革,对国家民族与个体命运产生忧思,很早就对人生价值与公民权利有过思考,并选定致力于过一个有尊严有现代公民权利的人的生活。为此,他青年时期就投身追求改善中国人权、法治、民主,并因此付出巨大牺牲。

    1978年,北京发生文革后西单民主墙运动时期,张定成被中共当局以“有历史根源的散布反党言论、破坏毛泽东思想传播”判处劳动教养三年。2006年,又被中国政府以“销毁罪证罪”,判刑三年。2013年3月31日,在北京西单休闲广场进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演讲,被中国政府抓捕、判刑2年。

    张宝成第三次刑期出狱后对外控诉,在服刑期间,曾遭受酷刑逼供:电击生殖器、殴打、虐待等迫害,身体留下终生印记。获释后多次被拘留、拘禁、拘押调查,家庭长期被监控,通讯被监听,被抄家5次以上。

    2019年5月27日,在北京被当局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张宝成,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4月2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张宝成案延期至2020年5月3日审理。4月2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应检察院建议张宝成案恢复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关押期间,律师前往会见张宝成,遭到当局以疫情为由的百般阻扰,迟迟无法会见。律师多方努力,依法提出取保候审,亦遭有司拒绝。直到开庭前律师才得以会见时,了解到张宝在看守所中每日的放风时间仅仅只有5分钟。

    2020年8月18日,张宝成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依法作出无罪辩护,法庭当日未判决。8月25日,张宝成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原因不详。9月29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延长审限3个月,到12月29日。11月6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律师:11月10日宣判。

    2020年11月10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上诉后律师依照法律一再要求开庭,但法院拒不依法开庭,而只是通过书面作出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判。

    张宝成数十年来坚持不懈致力于推进中国人权、法治、民主进步,是一名名符其实的中国人权活动家,他曾参与“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的“教育平权”、公民同城聚餐交流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声援陈建刚组建人权律师团”、“声援许志永”、“声援郭飞雄”、“抗议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等活动。他的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如此一个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勇于承担公民责任,致力推进中国向文明转型的优秀公民,居然被一再判刑,由此可见中共当局几十年来拒斥普世文明价值,坚持镇压民主人权人士的立场一以贯之。而那些对外宣称的所谓依法治国、尊重人权、建设法治社会等等,在张宝成先生的四度入狱遭遇中充分暴露出欺世盗名嘴脸。

    民生观察 2021年10月30日

  • 张贾龙因推特言论获刑一年半

    【民生观察2021年1月10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前《财经》杂志记者、腾讯财经频道媒体人张贾龙,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目前张贾龙仍羁押在南明区看守所,2021年2月12日就可以刑满出狱。据他的代理律师透露,张贾龙会选择上诉。

    2019年8月12日,张贾龙在贵阳家中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刑拘。他此次被捕疑与声援香港有关,他在2014年的雨伞运动曾上传配戴黄丝带的照片声援香港,其后亦多次转发有关港台的消息。

    羁押期间,检察当局曾要求张贾龙认罪换取轻刑,但被他拒绝。2019年11月27日,该案被起诉到法院。

    起诉书称,张贾龙自2016年以来,在推特上发布大量诋毁党、国家和政府形象的虚假信息,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但外界认为,张贾龙案是典型的因言获罪。

    2020年5月13日上午,张贾龙被寻衅滋事一案在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在庭审后八个月才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张贾龙有期徒刑一年半。

    据悉,现年33岁的张贾龙,曾任职《财经》杂志和腾讯财经频道,期间曾报道中国艺术家艾未未工作室被强拆,以及「毒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等维权新闻。

    2014年,他曾在北京与时任美国国务卿克里(JohnKerry)见面,批评中国的网络审查,期望美国政府能协助推倒网络防火墙,并探望当时仍在囚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妻子刘霞。

    张贾龙后来被腾讯找借口解聘,此后再没有稳定工作。张贾龙近年回到家乡贵阳生活,成为活跃的网络作者,但一直比较低调,被抓前妻子刚生下幼女。

  • 因维权获刑四年 山东王玉杨即将出狱

    【民生观察2020年5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曾因遭遇强拆而维权却被山东淄博地方政府抓捕判刑四年的冤民王玉杨即将于下周刑满出狱,消息来自王玉杨女儿王丽珍。

    据了解,日前,王丽珍接获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监狱的电话,告知其父王玉杨四年刑期将至,将于下周一(5月18日)出狱,要求家人在出狱当日上午九点之前前去接人。王玉杨2016年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最后被淄博当地警方打压并蒙冤获刑四年,罪名则是俗称“万能迫害罪王”的“寻衅滋事罪”。

    公开消息显示,2016年,王玉杨遭遇地方政府的强拆,房屋夷为平地,家业瞬间尽毁,王玉杨因此多次上京及致信中央多部委反映情况,但效果几无,反而遭到淄博地方政府的打击报复,当地警方以王玉杨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将其刑事拘留,最终王玉杨受冤获刑四年,被送往山东省监狱服刑。

    而王玉杨被捕后,其女儿王丽珍认为父亲是受到政府冤屈入狱,因此多次为父喊冤维权,从淄博地方到省会济南,再到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等部委的信访部门,曾因此多次被当地警方抓捕拘留,乃至刑事拘留,堪称“访二代”或者“接力访”。

    王丽珍表示,父亲家产尽毁还被冤坐牢四年,一定会继续坚持维权,而自己为父亲鸣冤信访亦遭到残酷打压,目前多个状告当地政府及警方的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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