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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老访民王莉萍两会摆反腐漫画被抓后失踪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3-5消息:在京上访的陕西西安72岁老访民王莉萍和陕西蓝田县访民曹秀琴与昨天下午在新华社门前摆反腐漫画,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两名警察带走送到久敬庄关押,当晚,曹秀琴被接出遣返,王莉萍失踪。
     
    今天,曹秀琴的儿子李启红介绍,曹秀琴当晚就被以蓝田县信访局为首的5名接访人员接出关押在右安门的一个宾馆,今天正在押返回乡的路上,而王莉萍被送到久敬庄后电话就关机,曹秀琴也没能在久敬庄找到她。
     
    据悉,王莉萍是因为14岁时被错误认定为反革命被判18年有期徒刑,至今没有平凡而上访,曹秀琴是为丈夫在蓝田县湘子岔金矿采矿时,矿区坍塌致其死亡未获赔偿而上访。她们均上访多年问题长期都得不到解决。
     
    2014年,王莉萍无意中发现了陕西省委和西安市委43号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规定,案件一律不动,生活确实困难的可以给予困难救助。
     
    此后,王莉萍开始控告省、市两级党委,今年的3月3曰下午她和曹秀琴到中纪委反映陕西省委和西安市委43号会议纪要存在的违法规定,中央纪委3号窗口信访接待人员对她们态度恶劣,粗暴的把材料扔出窗口,还叫来4名警察将王莉萍和曹秀琴强行架出纪委信访大厅。李启红估计,王莉萍的失踪和她反映会议纪要违法有关。

    王莉萍

    左王莉萍 右曹秀琴

  • 陕西老访民王莉萍六四被关至今,仍无法获得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7消息:陕西西安莲湖区71岁的老访民王莉萍,今年的6月4日晚被社区带到西安市户县太平裕一宾馆稳控,直到今天还没自由。昨天她在众人的禁锢下,给她的好友打来电话讲述她被违法限制自由的遭遇。
     
    王莉萍认为政府把依照宪法行使职权的人都当成了“维稳”对象,而政府的“维稳”手段花样百出,私设公堂、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权利、动用酷刑把人打伤、打残、打死、灌辣椒水、关精神病院、注射毒针、电针、电刑、甚至把活人送进火葬场等等。
    她说,现行体制下的“维稳”只能是激化社会矛盾,一个和百姓为敌的国家他的下场只能是自掘坟墓。
     
    王莉萍,1943年2月3日出生,15岁时就被打成了反革命,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她就坚持申诉、上访,身体力行寻找法律的正义和尊严。

  • 陕西老访民王莉萍六四被关至今,仍无法获得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7消息:陕西西安莲湖区71岁的老访民王莉萍,今年的6月4日晚被社区带到西安市户县太平裕一宾馆稳控,直到今天还没自由。昨天她在众人的禁锢下,给她的好友打来电话讲述她被违法限制自由的遭遇。
     
    王莉萍认为政府把依照宪法行使职权的人都当成了“维稳”对象,而政府的“维稳”手段花样百出,私设公堂、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权利、动用酷刑把人打伤、打残、打死、灌辣椒水、关精神病院、注射毒针、电针、电刑、甚至把活人送进火葬场等等。
    她说,现行体制下的“维稳”只能是激化社会矛盾,一个和百姓为敌的国家他的下场只能是自掘坟墓。
     
    王莉萍,1943年2月3日出生,15岁时就被打成了反革命,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她就坚持申诉、上访,身体力行寻找法律的正义和尊严。

  • 重庆李健萍

     

     
    姓名:李健萍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医生
     
    案件发生地
     
    重庆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李健萍丈夫侯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四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四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南川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临床诊断为未发现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重庆南川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李健萍(化名)4次被丈夫强送精神病院,关押127天。前两天,她收到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鉴定称:“未发现李健萍患精神病”,李健萍要求离婚,并揭开了丈夫一段鲜为人知的丑事。
    127天噩梦,在狂泻泪水中,随着南川市精神病医院(又名南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的4本病历,浮出水面——
     
    2003年9月19日,住进该院5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4年8月19日,住进该院25天,入院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5年10月8日,住进该院31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6年3月10日,住进该院66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按病历计算,李健萍在精神病医院一共封闭治疗127天,且住院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但她前天收到的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精(2006)第007号鉴定书》认定:“被鉴定人李健萍40多岁前精神一直正常…无精神病家族史…临床诊断为未发现精神病。”
    侯某出轨在今年6月10日被李健萍抓现行。当天,她和娘家的8个女性亲戚在自家楼下守候。晚10点,侯与李某在家苟合,李健萍敲门40分钟,侯不开,之后她报警,抓了两人现行。
     
    案件来源:网易http://news.163.com/06/0814/13/2OG7G7T700011229.html
             

     
    收集时间:2011-9-12

  • 湖南长沙张小梅、张和萍二人

     

     
    姓名:张小梅、张和萍二人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 湖南长沙
     
    受难者单位、职业
     
    当地卫生部门
     
    案件发生地
     
    湖南长沙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610办及所在单位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9年11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湖南省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湖北省政府直属部门(如卫生厅等)规定,每个单位如有两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就要受到处理。1999年11月,长沙市法轮功人员张小梅、贺祥姑进京上访回来后被拘留15天,后被其单位(属卫生部门)送进湖南省精神病院,被强迫治疗,每月打一次长效针,每天还要吃药,造成学员四肢无力,瞳孔放大,折磨了两个月后直到学员写了保证才放出。另一法轮功人员张和萍,单位(属卫生部门)说要她看设备,结果却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同样遭受了非人的待遇。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pkg2.minghui.org/renquan_jilu/jingshen_list/jingshen.html
             

     
    收集时间:2010-4-17

  • 广西省南宁市都爱萍

     

     
    姓名:都爱萍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广西南宁
     
    受难者单位、职业
     
    南宁市合成纤维厂下岗女工
     
    案件发生地
     
    南宁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南宁市合成纤维厂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6年8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了十五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服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几个护士进来,将她按倒在没有枕头的床上,把她双手双脚绑起来,又打了一针,她顿感头晕目眩,昏睡过去……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8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晚上7点多,她去了厂书记家。书记带着几个保卫科的人来了,科长说:“你别吵事呵!”。
     
    过了一个星期,都爱萍又去厂办问上岗的事。厂办秘书说:“你们科长在消防班等你,想跟你谈谈。”到了消防班,科长和消防班班长跟她东拉西扯了一个多钟头,这时走进几个陌生人,都爱萍以为他们找科长,便想退出去。一男子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迅速反扭到后背。“你们要干什么?”几个陌生人不说话,掏出白带子将她捆了起来,推着她上了停在门外的一辆救护车。  一干人将她押进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2000年3月底,她的代理人———70多岁的母亲拿了一封信给她,是法院的裁定书。庭还没开,法院就已判案了。法院认为,原告都爱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病司法技术鉴定组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患有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症),目前处于未完全缓解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都爱萍的起诉。
     
    案件来源: 家庭与生活报http://homelife.scol.com.cn/2002/03/26/1441581.html
             

     
    收集时间:20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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