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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卫国举报法官被控寻滋罪

    【民生观察2021年4月17日消息】江苏南通民营企业家张卫国实名发帖举报法官枉法裁判,网络点击量达到107万,现被控寻衅滋事罪:今日第二次庭审,可能不进行庭审直播!

    2021年4月15日下午14时,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法院对被告人张卫国案一审第二次庭审。张卫国系源景建设工程公司法人,因一起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中,通州区法院法官(时任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俞某某在判决中认定对方抽逃、挪用施工许可备案1500万元专用资金,也认定对方部分证据伪造。被告人张卫国便实名发帖举报该法官不依法移送、枉法裁判等违纪行为,之后张卫国被指控寻衅滋事。发帖次日,法官庭长职务被人大免除。

    该案,发帖举报人是网络正常反腐,还是组织文字有歧义、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亦或是涉嫌犯罪,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此前3月3日下午曾第一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但因检方修改起诉书关键内容,休庭,未进入实体审理。

    昨日在与法官沟通时,得知此次庭审因相关原因不再直播,而该案预告显示昨日下午、今日上午共7个刑案直播,唯独今日下午空白。被告人张卫国明确表示要求直播,今日下午能否如期庭审,大家拭目以待。

  • 当我的丈夫常玮平被控煽颠以后

    我的丈夫常玮平,中国人权律师,代理多起信仰案件、拆迁案件、平权案件(HIV,性别、LGBT)。因参加“厦门聚会”,2020年1月被陕西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天,期间受到严重酷刑,后取保。2020年10月22日,再次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今杳无音讯。

    2021年的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常玮平被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经102天了,他的案子被陕西警方侦办一年零二十天了。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一年多来他和家人所经历的一切做个记录。虽然我们命如蝼蚁,但我们揭露真相绝不停息。

    (一)祸起聚会

    2019年12月27日左右,他突然跟我打电话,很着急的说因为去厦门参加聚会,他的一些朋友被抓了,他要躲起来了,让我保重。并把他所有的银行卡寄给了我,让我照顾好家人,说了一声“爱你”之后挂断了电话。大概躲了十几天的时候,他跟我说,看大家好像都安全了,他也没做什么事,要不就别躲了,出来吧。我跟他说,还是再等等吧。没想到,说完这话两天之后(2020年1月12日)他就被抓了。噩梦开始了。

    2020年1月14日上午,宝鸡高新分局给我打电话,告知:常玮平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要了我的通信地址,要给我寄通知书。可是一直没收到。我给宝鸡警方打电话要求寄书面通知,他们回复说口头通知就可以了,领导说不寄了。再后来就不接我电话了。至今,家属没有收到第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书。

    (二)老虎凳上的十天

    2020年1月23日晚上,他突然被取保了。但是他在这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严重的酷刑。他被关在一个宾馆的地下室,连续10天警察把他铐在老虎凳上,除了上厕所,都在老虎凳上坐着,导致右手拇指、食指至今麻木无知觉。他的双腿肿了,疼的他哭,他要求就医,但是警察跟他说,他们有经验,像他这种情况,还不需要就医,死不了,被他们铐了一个月的人都没死。每天只是中午给他吃一碗面条汤,晚上给他吃一块鸡蛋大小的夹着辣椒油的冰凉的馒头,每天饿得他头晕眼花肚子疼。警察和公安局从外面花钱雇来看守他的人则故意坐在他身边吃饭喝水吃零食,常玮平被馋的要发疯。

    每天晚上,那些雇来的看守他的人就在看管他的宾馆的房间里面打牌、吃饭、喝酒、抽烟,故意大声喧哗,吵得他没法睡觉。实在困极了趴在桌板上,就立刻被叫醒坐好。他坐了几天就便秘了,痛苦不堪。警察对他实施疲劳审讯,10天里做笔录16份。

    2020年1月23日晚取保候审时,他父亲说他看起来面容疲惫,脸颊深陷,眼睛布满红血丝,瘦了很多。后来玮平跟我说,事实上,雇来看守他的人就是当地的一些地痞流氓,他们对自己的看管对象犯了什么事并不知道。他们说自己一个月也就赚两千多块钱。取保的那天,那些人对他说,没想到他还能走出那个地方,一般他们的看管对象都是要去监狱的。

    (三)取保了,但威胁恐吓并没有消失

    取保后第三天,宝鸡国宝给他打电话,要求他每天要接电话,汇报行踪,每周见面,汇报思想动态。自此,每天早上九点镇派出所就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汇报一天的计划。宝鸡国宝每周要到凤翔县来和他见面谈话。而中国的法律对取保人并没有这些规定。宝鸡国保就是要通过这些方式制造恐惧,让他不敢说出他所遭受的酷刑。2020年3月的时候,深圳的小学开学了,玮平父母要带小孩来深圳上学的前一天,宝鸡国宝跑到家里来质问他,他父母去深圳为什么没有向他们报备,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他父母不得离开宝鸡。后来他和国保吵了一架,说:“我取保了,难道我父母,我孩子也取保候审了吗?”,最终他父母和孩子才得以离开宝鸡,但是他不能送到机场,只好请别人去送。这件事给我一个很大的恐惧,宝鸡国保不仅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他们还会非法限制家属的自由,我怕我回到宝鸡,他们也不让我离开宝鸡,而我的工作在深圳。所以,玮平取保的十个月里,我没敢回陕西。

    取保期间,宝鸡国保就是不断通过这种方式给常玮平制造压力。而这种施压在2020年5月份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接管后力度更大了,向曾多次到凤翔找他谈话,这段时间玮平开始变得悲观。2020年10月16日,由于心理压力极大,常玮平录制了一段视频,讲述了他在2020年1月指监期间,被高新分局酷刑的经历,并将该段视频发送到网站上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dvDjbHr85k)。6天以后,他被高新分局第二次抓捕。

    这一次被抓捕后,高新分局依然不愿给出书面通知,10月22日抓的人,10月26日律师去交涉了三天之后,10月28日晚上18:00点高新分局给我打电话说他们要给我寄通知书,因为之前他们不知道我的地址。这是很扯淡的理由,10月22日高新分局的人已经来过我在深圳的家。终于11月1日我收到了常玮平第二次指监的通知书,也是目前为止我唯一收到的法律文书。

    (四)将家属限制成一座孤岛,让常玮平的案件秘密进行

    1.对父母亲友的软禁

    10月22日下午六点多,我接到常玮平父亲的电话,说宝鸡国保到深圳的家里来了,要见我。晚上八点多,我回到家,三个宝鸡的国保坐在我家门口,两个深圳本地的警察陪同。他们跟我的谈话内容主要是问:常玮平取保期间有没有律师朋友到我深圳的家里来?以及让我同意不接受外媒采访。

    12月14日,他的父母去办案公安局举牌后,即被软禁在家,收走他父母的手机,不允许与外界联系。出门都有警察跟踪。我已经一个多月不能和他父母联系上。他父母家周围被装上了四个摄像头,两个对着他家,两个对着路口,村委会设有监控室,警察全天实时查看监控情况,只要有人出现在常玮平家门口,警察会立马飞奔出现。盘问来客,态度恶劣,要求登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所有亲属被要求不得去常玮平家里,包括同姓宗族,只要去过的,都会被警察找。目前已无人敢去常玮平家。隔了几个村子的他大姐家也被装上了摄像头。他二姐夫本来是小学校长,却被县教育局安排在他父母家全天24小时上班,负责上报他父母的一举一动。我的父母和妹妹家门口也被安装了摄像头,我父亲出门被警察跟踪。我妹妹出家门超过两小时需要向村领导报备。玮平的姐姐姐夫都被威胁不得为玮平发声,否则影响他们工作影响他们孩子上大学考公务员。所有的亲友都被扫荡一遍。

    2021年1月16日谢阳律师与陈科云律师欲前往宝鸡看望软禁中的常玮平父母,到达西安后,被陕西国保以疫情防控为由,带下由西安开往宝鸡的动车,被带到酒店中,强迫在西安旅游,当晚两位律师各自所在地国保赶到西安,他们在被非法限制自由超过24小后,由所在地国保带回,始终不被允许见到常玮平父母。身在宝鸡的玮平的多位朋友也屡遭禁声,非法拘押到高新分局多次,非法搜查手机,甚至有人被强制离开生活多年的宝鸡。宝鸡国保还全国打击,凡是有为常玮平发声的律师,都被他们找过,甚至要求律所与律师解约。让我不禁感慨宝鸡国保违法办案,迫害家属律师之肆无忌惮!。

    2.对妻子的威胁恐吓

    一边在宝鸡对玮平的父母严加管控,一边对在深圳的我的威胁也一刻没有停止:从2020年10月22日到12月25日,两个月时间,陕西警方向贤宏等人先后9次到深圳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否则将让我失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0月22日晚六点左右,我接到常玮平父亲电话,称宝鸡警方到深圳的家里来了,要见我,让我回家。晚八点我回家时,见到了宝鸡市公安局庞定明、高新分局宋子新及不愿出示工作证的中年男子坐在我家门口。后他们对我录像、做笔录,让我承诺不得对外发声,不得接受外媒采访。否则,对常玮平没有好处。

    (2)2020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宋子新及不愿出示工作证的中年男子,到我深圳家中,对我做笔录,继续让我承诺不得对外发声,不得接受外媒采访。此次谈话中,中年男子警员询问我是否聘请律师及律师的名字,以方便律师去了他们接待,我告知他们后,下午张庭源律师即收到重庆市司法局约谈电话。

    (3)2020年11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宝鸡市高新分局向贤宏、宝鸡市公安局杨永科突然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叫我出办公室后,在我办公室的走廊上,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向说常玮平是意识形态犯罪。杨说要告知我的工作单位,用单位纪律处分我,让我失去工作。

    (4)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向贤宏、杨永科到我办公室门口来找我,继续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

    (5)2020年11月23日中午1点左右,我突然接到我单位警务室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去了之后,是向贤宏和付勇强找我,要求我删除微博。事后证实,他们当天在找我之前还找了我工作单位的领导。

    (6)2020年11月24日下午1点左右,接到我科室秘书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让我去警务室。向贤宏、付勇强继续要求我删除微博。

    (7)2020年12月15日上午,宝鸡市高新分局给我工作单位领导打电话,称我要去北京上访,让单位领导找我谈话。

    (8)2020年12月23日下午16:30左右,接到我单位保卫科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去了之后,见到四位陕西“警察”:自称陕西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的、不愿向我展示完整工作证的、只露出“公安厅”三个字的一位老年男子、自称宝鸡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不愿出示工作证的老年男子、向贤宏、付勇强,和两位没有向我出示工作证的深圳警察。陕西警方主要说了三方面内容:第一,我的工作很好,一般人找不到,希望我要珍惜;第二,我不了解常玮平,说他经常住在别人家里,挑拨我们夫妻关系,企图让我不要为常玮平发声;第三声称常玮平加入了一个反华组织,如果夺取政权成功,常玮平将成为中国某个部长或陕西省省委书记,我将成为部长夫人或省委书记夫人。又同时声称常玮平裹挟不深。

    (9)2020年12月25日,陕西警方到我工作单位,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拷贝了我的工作电脑硬盘。

    除此之外,受陕西警方要求,深圳警方2021年1月14日凌晨00:20敲我家门,来表示对我丈夫和我的关心、1月14日晚上21:00,深圳警方又来向我普法,教育我发微博要言论得当。这两件事对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影响:与我同住的我的妈妈被吓的发抖,听到敲门声就紧张。我7岁大的小孩被吓到失眠,夜里不断翻来覆去睡不着,睡着又一夜惊醒好几遍,甚至问我如果警察拿枪指着他的头他该怎么办?

    综上,陕西警方的做法只有一个目的,通过将常玮平污名化,通过不断的威胁家属,让家属闭嘴。

    3.对律师辩护权的非法剥夺

    除了掐死来自家属的声音,常玮平一案中,律师也被严禁参与。只要有律师去高新分局,陕西方面就一定会给律师所属司法局通报,甚至歪曲事实,说律师大闹高新分局。张庭源律师多次被重庆司法局谈话,威胁退出此案代理,他在第二次去宝鸡办理常玮平案件时,重庆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连夜赶到宝鸡,以吊销律师证为威胁强行将他从宝鸡带回重庆。张科科律师亦被湖北各级司法局多次谈话,表示不得参与此案。付爱玲律师和陈进学律师一到陕西境内,即被广州市司法局多个电话要求马上回广州,导致他们只在宝鸡呆了一天就回广州了。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3日、2021年1月28日,律师三次要求会见常玮平,都被高新分局拒绝,问及已查明案情,都以秘密为由拒绝。让我不禁感慨,只要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就浑身上下都是秘密。秘密二字掩盖所有事实真相。

    律师要求会见不予批准,2020年11月25日,高新分局却安排玮平父亲与他见面十分钟。这十分钟玮平不敢多说话,语速慢的如同背诵,全程只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让他父母,让我不要在外面给他发声,仿佛他在关押时还能接触网络,对外面的声音了如指掌似的。只是在见面结束时,他凄惨大呼让父母好好活着,如同交代后事一般,可能才是唯一一句他真实意思的表达。为了让家属停止发声,宝鸡国保可以动用一切手段。我们合理怀疑玮平可能又遭受酷刑。

    4.以非法手段威胁与常玮平共事过的朋友作证指控

    维稳家属的同时,宝鸡国保跨省对与常玮平曾经共事过的朋友进行非法约谈,用言语恐吓威胁他们作为案件证人对常玮平进行指控。有一些朋友甚至与常玮平只有过一面之缘,却被非法抢夺手机对手机中的通讯录进行拍照,以此制造恐惧感。有朋友被胁迫按照国保事先写好的指控词照着念,还有朋友因为拒绝指控被带去当地派出所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毫不掩饰他们给常玮平强加罪证的企图,令人发指!

    针对常玮平遭受的酷刑和宝鸡国保多次到深圳来威胁我的事情,2021年1月6日我向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调取2020年1月常玮平被指监期间录像等记录。1月22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只短信回复了我一句话:经审查,公安机关均在依法办理之中。对我所提调取指监期间录像等诉求没有任何答复。中国没有一条法律允许酷刑,不知道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的哪个国家的法律?又不知道他们遵循的哪里的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多次威胁不得发声?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感谢大家这一年来对常玮平案的关注和支持,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对玮平一案中,宝鸡国保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希望大家一如即往的保持关注!

    常玮平律师妻子陈紫娟

  • 全世欣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7日消息】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点,北京维权人士全世欣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此前,已三次变更开庭日期。

    法庭只允许尚宝军律师一人进入。其他人被以“疫情出现反复”为由拒绝进入旁听。

    开庭不久,公诉人以需要调取新的证据为由要求延期审理,法庭同意。

    全世欣的起诉书称,全世欣自2019年注册并使用推特,散布大量不实虚假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全世欣,女,1976年1月1日出生,北京市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东平庄56号居民,维权访民,贪腐举报人,网络推友,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全世欣早年曾因个人宅基地及住房被政府强拆而被迫维权多年,至今仍未获批宅基地或获赔住房,成为无家可归的北京土著农民;在维权过程中,因全世欣发现地方干部有严重贪腐现象,并公开向多个职能部门举报,随后遭地方当权者严厉打压和非法拘押;

    2018年9月21日,因使用互联网翻墙软件在推特上发表对中共当局及执政者批评言论,被网警监控发现,而被北京海淀区警方因言获罪,立刻以“寻衅滋事”罪由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6月3日,又因身穿写有“蔡奇见家属”字样的白色短袖T恤,高喊要求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见面递交相关材料,寻求解决问题,而被海淀区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由行政拘留5天;

    2019年7月25日,再次被海淀区警方莫名带走,后被以“寻衅滋事”罪由刑拘,好友疑称,这与其曾在推特上多次发表言论,尤其是发支持香港“反送中”抗议活动等言论有关;

    2019年8月31日,其被北京市海淀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

    2020年5月26日,其被起诉,起诉书称其,“自2019年注册并使用推特,散布大量虚假资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由此触犯刑法,需要提交法院审判。

    2020年11月26日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开庭审理。

    其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 湖南下岗女工被控“敲诈”关戒毒所后死亡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20日消息】去年,维权二十年的湖南永州市下岗工人刘明华签署了协议,她终于领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这本该是件喜事,但半年后,她就被当地公安以“敲诈勒索”为由逮捕。在家属退还了救助金后,今年11月10日,仍被关押在永州戒毒所的刘明华意外死亡。

    工厂破产工人维权二十年 领取救助金后却被告“敲诈”

    刘明华和丈夫彭振(化名)都是下岗工人,彭振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刘明华调入永州市零陵区商业局下属单位豆制品厂工作。不久,豆制品厂因效益不好破产,当时刘明华刚生了孩子就下了岗。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刘明华开始逐级上访维权,希望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我妻子维权二十年,一开始是市里信访局牵头,多个部门协调,最后转给商改办落实解决。”彭振说,刘明华是个讲道理的人,维权多年没有过过激行动。

    彭振提供了刘明华与永州市零陵区商改办负责人杨文成签署的《息访息诉协议书》。这份协议签署时间是2019年11月11日,协议中称,由零陵区商改办补偿刘明华3万元困难救助款,另报销部分差旅费,共计36491元,刘明华承诺领取救助款后不再上访。

    然而,2020年5月22日,刘明华被零陵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传唤,报案人正是杨文成。次日,刘明华被刑事拘留。2020年6月6日,经零陵区检察院批准,零陵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刘明华并将其关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对于两次拘捕罪名的不同,彭振表示,检方对“敲诈勒索罪”曾以事实不清发回公安局重新侦查,警方随后才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

    寻衅滋事犯人被转移至戒毒所 理由是“医疗条件更好”

    彭振说,妻子在关押期间曾因疾病住院,但公安机关并未及时通知家属,还是因出院办理手续需要医保卡才通知彭振实情。彭振提供了刘明华就诊记录。记录显示,刘明华2020年9月21日因胸闷气促入院,8天后出院。出院后,刘明华被转移至永州戒毒所关押。“警方转移的理由是戒毒所医疗环境好一些。”

    2020年10月20日,彭振退给杨文成现金35514元。同日,永州市烟草公司零陵区分公司办公室收条显示,今收到徐家派出所送来的两张刘明华退还车票费用,共计1491元。

    今年11月10日中午,警察通知彭振有事告知,随后,彭振被带进了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区分局的一处会议室。“进去之后警察说这间有监控,又把我带到另一栋楼没有监控的会议室里。”彭振回忆,在这间没有监控的会议室里,他被告知妻子在戒毒所死亡,遗体放置在殡仪馆。

    当天下午4时,彭振和亲属们见到了刘明华的遗体,彭振发现,刘明华脖子、耳朵、大腿两侧等处有淤青,身上还有一些结痂了的小伤口,“狱警告诉我们是心脏猝死,但是我妻子没有心脏病,只有高血压。”

    11月12日,刘明华的亲属们在永州戒毒所查看了刘明华11月9日晚10时至10日8时的录像。根据家属的观看记录,刘明华晚上11点钟吃了个馒头后,就去上床睡觉,期间还按摩了下肢。凌晨1点多刘明华侧了个头后就再也没动过,早上6点多钟同室友发现异常按铃求助。几分钟后狱警和狱医陆续到来,但一开始都站在监室门口,进入房间后也未做任何抢救措施。随后,刘明华被抬出。“被抬出去后是否有抢救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家属也没有收到纸质的死亡原因通知。”彭振说。

    刘明华妹夫介绍,刘明华一家下岗后没有固定工作,她一直靠做水电工挣钱,日子过得很辛苦。“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签了协议领救助款被说成敲诈!人死了后有公安的人问我们想怎么解决,我们接下来打算尸检追责。”

    11月13日,永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零陵区分局、永州戒毒所的单位工作人员均表示对该事不清楚。“现在还在调查中,我们也不清楚,有结果会对外公布。”永州戒毒所工作人员表示。

  • 南阳村民举报污染被控敲诈勒索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6日消息】近日,媒体报道,河南南阳一家陶瓷企业,因为环保设施不达标,废气、废水长年超标排放,造成严重污染,附近村庄空气刺鼻、土地绝收。村民李旭等三人,不断向环保部门举报,可所反映的污染问题没有解决,反而等来了一纸“敲诈勒索罪”的判决书。三人不服,提出上诉,经历过两次败诉后,目前案子被发回重审。

    此案的经过耐人寻味。先是由于三人持续不断的举报,陶瓷企业同他们签订协议,一次性给予三人赔偿共12万元,条件是“三人不能再以任何理由追究或向相关部门反映污染问题。”因污染仍在继续,他们继续上访,信访的对象换成了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有法不依,保护、包庇污染企业”。企业再次同他们签订赔偿协议,可这一次还没拿到全部的赔偿款,三人就被公安逮捕,从受害者变成了敲诈勒索犯。

    三人前后两次的索赔行为,表面上可能会给人敲诈的联想,但说他们犯了敲诈勒索罪,未免牵强附会。所谓“敲诈勒索”,按照刑法中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说三人持续的举报行为,客观上让企业恐惧和害怕,有“威胁和要挟”嫌疑、一时难以分辨清楚的话,那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项,也足以判断三人的行为性质。

    一般而言,“非法占有”的认定依据有二:一是看索赔主张是否有客观事实根据,即索赔主张的提出,是基于自身权利的实际损害为前提,而不是虚构事实进行敲诈;二是看索赔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即索赔人提出的索赔项目和金额,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并非漫天要价。

    将这一构成要件同本案相结合,不难发现,三位村民的诉求,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即希望企业停止污染,并索赔其污染导致的损失。就赔偿金额而言,三位村民没有狮子大开口,没有索要明显高于损失的赔偿;也没有无中生有,编造、夸大事实来为难企业,怎么看都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如果企业不满村民破坏约定,继续上访给自己制造麻烦,大可以撤销协议,请求法院责令村民退回赔款,何必要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

    退一步说,即便村民上访、投诉环保局的动机不纯,也不违法。只要他们的行为有正当的权利基础,只要他们上访的要求合法合理,公权力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满足,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可现实是,村民投诉环保局不作为,不仅没有得到期待中的处理,反而成为公权力认定他们敲诈勒索的罪证。

    这样不免要问:有关部门到底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是以法律手段对“刁民”进行打击报复?与此相类似的案件如: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等三人举报石料厂污染被抓被判刑。

    无疑,南阳村民的信访行为触动了相关部门的敏感神经,不是因为他们胡编乱造、有意闹事,而是因为他们所言之真。其实,当地环保局若真有所作为,村民即便心怀不轨,哪有“敲诈”的空间?表面上,环保局该做的事似乎都做了,检测也做了,罚单也开了,整改的措施也一个接一个地出了,但诡异的是,几年下来,整治效果甚微,企业一边补偿村民,一边继续生产和污染。

    如果不是污染源源不断,看不到尽头,生存的环境受到根本性的威胁,村民也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举报。如果环保部门的监管能拳拳到位,发挥效力,而不是流于形式、不严不实,村民也不用在获得赔偿之后,持续地维权。只要污染一天没解决,家园一天还在遭受侵害,他们维权的冲动就不会停息,他们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就会不断地上演。作为弱势的一方,村民势必要借助政府部门的力量。如果环保部门不管,他们自会向上级或监管部门求助。如果这样正常的寻求权力救济的行为,也要被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如果政府部门和企业统一战线,动辄用法律手段予以打击,那今后谁还敢环保维权?侵权者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

    一些地方为了给经济让路,习惯性地牺牲环保,给违法企业生产大开方便之门,不惜让渡民众的生存利益,连正常的维权渠道也要给堵死。表面上看是为了地方的经济发展大计,实际上是给地方的长治久安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即使把所有维权的路封住,民众的怨恨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环境造成的巨大损害也不会凭空抹去。与其日后收拾烂摊子,何不从现在开始,正视民众的合法诉求,及早地制止污染行为,查查监管背后的猫腻,以免伤害进一步扩大。

  • 漳州李红花一家三代女性被控寻滋罪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0日消息】漳州维权公民李红花寻衅滋事案将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8:45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第二次开庭宣判。

    该案已于2020年7月25日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开庭审理一天。李红花和辩护律师吴魁明到现场参加庭审,李红花母亲庄金莲(没有辩护律师)通过视频参加庭审。李红花女儿陈小玲则未被起诉。

    庭审中,控方指控李红花、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不满,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因此多次被北京公安训诫。北京公安并将案件移交漳州市龙海市公安局,龙海市公安局又对李红花庄金莲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行政拘留16次,庄金莲14次,陈小玲6次。

    辩方则提供多份李红花向上述作出训诫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的申请和答复作为证据。该几项答复均称北京的公安机关对李红花没有作过训诫的处罚,也没有将案件移交给漳州龙海市公安局。李红花则称自己从未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过,也从未收到任何的训诫处罚的通知,每次上访都是被黑保安强行带回龙海,没做任何讯问就被关进拘留所。辩护人认为,北京公安部门对李红花没有作训诫的处罚,而龙海公安对李红花作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是无效的。

    辩护律师又提出,本案的立案和拘捕的时间是2019年3月,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却是发生在立案时7年半前就开始,至立案时2年半前就已经结束的上访行为。而且这些上访行为在当时就被龙海市公安局作了行政处理。这些上访行为显然不能再用来指控构成刑事犯罪。

    李红花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就是当地政府对李红花的打击报复和构陷。

    更为离谱的是,法庭调查结束后,控方提出改变对李红花的量刑建议,从量刑一年十个月到二年半改为三年到四年。理由是李红花的认罪态度不好,但李红花在本案中从来都没有认过罪。

    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案的上诉情况。

  • 王红艳律师被控诈骗案至今未判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4日消息】2019年12月20日王红艳律师被指诈骗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时至今日,七个月过去了,该案既没有宣判,也没有因“未在审限内结案“而让被告人先行取保回家。

    王红艳是在炜衡杭州所执业的一名70后女律师。其代理律师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李律师及多名了解案情的知名学者均认为,王红艳不构成诈骗罪。

    在观察者看来,王红艳是继吕先三、林小青等律师之后又一因法律事务而失去自由的律师,境遇值得关注。

    那么,王红艳为何被指控诈骗罪?

    事情是从一起民事纠纷开始的。2007年12月,被告人生某以一家公司的名义向其表姐傅某某借款1200万元,但一直未还。2017年夏天,生某与傅某某姐弟俩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该公司和生某要向傅某某归还本息2520万元。

    这笔2520万元的还款,则由生某实际控制的亘某公司及另一家公司作为担保。

    另一方面,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7年10月开始,生某开始以亘某公司名义,参与某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的循环贸易。所谓“循环贸易”,也就是通俗说的“刷现金流”,即上下家签订贸易购销合同,但不流转货物,从而增加各方业务量,便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承兑汇票。

    起诉书显示,律师王红艳卷入该案。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生某因无力偿还前述巨额债务,遂与律师王红艳串谋,商定由傅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查扣打入亘某公司账户的“循环贸易”走款。王红艳还请郑某作为傅某某的代理律师。

    事实上,在本案中,王红艳与生某、傅某某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代理关系。

    生某与傅某某等人的债务纠纷,是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年1月,该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须返还傅某某本息2600.5万元,并约定违约金300万元,生某、亘某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指控的“骗局”此后开始了。

    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8年5月7日,生某与王红艳串谋后,指使傅某某以生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申请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强制执行,并递交暂不查控被执行人相关账户的申请。5月14日,下城区法院执行立案。

    起诉书还称,5月15日,生某明知亘某公司已被强制执行,仍隐瞒真相与前述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签订了金额为4029.075万元的购销合同,进行循环贸易,并将该信息告诉王红艳,王红艳指使郑某要求下城区法院立即查控亘某公司相关账户。过了两天,循环贸易过路款打入该账户,其中2900.5万元被冻结。

    之后,被查扣过路款的公司两次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均被法院驳回。该款始终冻结在亘某公司账户里。

    李肖霖律师认为,这是一个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首先,生某的犯罪动机是不合情理的:他面对的是自己的表姐,表姐对他的债务偿还的要求,就是首先偿还完1200万元的本金,剩余的几年以后再还都可以。但生某被指控的做法,仅仅是将自己的债务换了一个债权人,且债务的压力更大。

    一些知名法学学者了解本案案情之后,也认为王红艳并不构成诈骗罪。他们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红艳存在与生某等人进行诈骗的通谋。

    在前述学者看来,王红艳的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民事诉讼中,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二是部分参与债权债务相关协议的起草,三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通过郑某向法院申请查控生某及亘某公司等的银行账户。

    学者认为,这些行为都有合理解释。一方面,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是因为傅某某通过生某要求给其介绍律师,而王红艳曾代理过生某的案件,基于利益冲突,不能再担任生某相对方的律师。另一方面,关于起草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王红艳只是提供了合同模板,并未参与借款分成的讨论和制定。

    与此同时,王红艳笔录始终称,其认为亘某公司的所谓“循环贸易”是真实贸易,生某的笔录也印证地显示,其告诉王红艳该贸易是真实贸易。

    在前述学者看来,也就是说,假设生某行为属于诈骗,王红艳没有与生某等人通谋实施诈骗,也不知道生某要进行诈骗。

    李肖霖律师还解释,5月15日(即:签署循环贸易合同当天)郑某之所以向下城区法院递交“要求立即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书”,是因为法院要求:“现在法院要求一旦立案必须三天内查扣,不得递交延期申请,你必须提交一个撤回延期查扣申请的申请。”

    李肖霖律师认为,该事实表明,要求立即查扣的申请,并不是王红艳要求郑某紧急去做的。

    作案需窗口期,纯属巧合不可能人为规划。本案一审于2019年12月20日进行。李肖霖律师还当庭提出了“窗口期”的概念,在本案当中,也就是用来比喻窗口打开到关闭,可以供人进入作案的时间长短。

    辩护人认为,一方面,法院的查扣行为留给适合作案的时间既不确定又是十分短暂的。冻结银行账号的具体时间,当事人是不可能精确控制。法院通常在执行申请提交得到立案以后,基本上会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集中对立案的执行案件进行查控,开窗时间可能出现在一周之间的任何一天。

    进而,到被相关人员知晓账户被冻结而不会再往该账号汇款的时间,在商界朋友圈里可能就有两天左右的时间,这必然导致窗口的关闭。这是本案的第一窗口期。

    李肖霖律师说,本案的第二个窗口期,开窗时间是循环贸易公司何时会打款,闭窗时间点是款项停留在亘某公司的账户上的时间有多长会被划走。而循环贸易公司在何时签约、何时打款的时间,同样是外人不可能精确控制的,“从该已经发生过的循环贸易交易时间可以看到,签约后,该公司实际打款的时间可以相差20天”。

    相关证据显示,一旦签约决定做循环贸易,亘某公司账号的U盘将交给循环贸易公司,后者会更改密码,然后在适当的时间向亘某公司账号打“购货款”,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

    “要想扣住这笔钱,必须法院事先查扣,等候被害人入套。但对方公司有20天的打款可能性,第一窗口期几乎等不到第二窗口期就会关闭。想恰好两个窗口期都在同一天出现而成功,几乎是不可能事先实现规划准确的。”李肖霖律师说,这完全是一个巧合。

    李肖霖律师通过数学方式计算道,法院冻结账号的时间有7天七种可能性,循环贸易公司的打款有20天20种可能性。根据数学原理,两者同时发生于同一天的可能性就有:7×20=140种可能性。而如果把第二窗口期的开窗期考虑进去,即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1天又有12种情况,那么就是140×12=1680种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还必须加上事先知道法院和循环贸易公司开始行动才可以开始计算的可能性。

    他分析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诈骗是主观故意犯罪,起诉书指控三被告人之间精确谋划进行诈骗,而在面对概率事件时,是不可能发生的。就好比买彩票是不能够进行计划然后购买的,但同样会有极微小的中大奖的可能性。从来不会因为有大奖出现,而反推出该中奖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规划,按预计的思路和行动拿到大奖。人们会说这是运气。本案的这种巧合类似于买彩票中了头奖,但不能反推是行为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计划然后行动的。因为概率问题是随机性的,无法预先精确计划的,中大奖的现象和得奖人智力高低无关。这就是巧合。

    此外,生某还当庭陈述,循环贸易公司汇款之前是非常谨慎的,他们会先在你的账户里转进转出几元进行试探。在这种测试面前,任何窗口期几乎都没有用处。

    李肖霖律师还透露,庭审当天,听完辩护人的辩护之后,公诉人放弃了第二轮辩论。但截至目前,七个月过去了,王红艳案一直没有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显然,王红艳案已超过审理期限。

    在此之前,同样是经常办理民事案件的女律师林小青,也曾引起全国关注。

    据媒体《上游新闻》2019年报道,林小青案起诉书认定,林小青作为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庆幸的是,舆论关注之后,2019年7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林小青的起诉指控。

    而吕先三案看似没那么幸运。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0月,合肥律师吕先三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一审因诈骗罪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目前吕先三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今天正在召开二审庭前会议,我们期待好消息。

    王红艳案走向又会如何?王案的辩护人及家属表示,希望法院能依法尽快作出公正判决。

  • 周明标等被控恶势力三宗罪案发回重审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6日消息】日前,福建政和县周明标等七人被控恶势力三宗罪案发回重审在政和县法院连续八日开庭审理,案件暂未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案件被告包括第一被告周明标、宋开伟、魏朝铭、罗云新、宋开兰、郑永贵、吴开钦等七人,七名被告均属福建省南平市辖政和县东平镇东平村村民,早在2012年因维护村民集体利益,反对政府破坏基本农田引入农业养殖养鸡场项目,并举报该项目在建设及经营过程中破坏植被生态以及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多次多级上访、反映问题,但全无效果并招致当地政府报复打击,警方将维权村民定性为“恶势力团伙”。2018年8月,第一被告周明标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取保候审;2019年2月,周明标再遭同罪名刑拘,三日后被批准逮捕,羁押于政和县看守所。而包括第二被告宋开伟在内的另外六名维权村民亦曾陆续被刑事拘留,并被取保候审以及二度刑拘,最后又被警方取保候审。

    政和县警方指控周明标等七人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及“强迫交易罪”等三宗罪。2019年4月25日,政和县法院作出判决,周明标等七人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其中第一被告周明标“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六个月;“敲诈勒索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强迫交易罪”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而其余六名被告均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以及拘役五个月(第七被告吴开钦),罚金则由二千元至六千元不等,不过,除周明标外,其余六名被告均获判八个月至一年的缓刑。

    案件判决后,七名被告不服,由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邹丽惠律师代理作无罪上诉,南平市中级法院以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为由先后申请福建省高院批准延期一次两个月,最高法院延期两次共四个月不敢开庭,后在最高检巡视组巡视福建期间经邹丽惠律师投诉反映后,由福建省检察院督办,南平市中院才在政和县法院开庭审理“认罪认罚程序”问题后,以一审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不符合规定”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而邹丽惠律师因早前在宁化县成功为王维被陷交通肇事冤案作无罪辩护,受到宁化县法院、福州市司法局以及福州市律师协会的联手打击报复,因长期抵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违法年检制度以及律协违法乱收费问题,邹丽惠律师被以“扰乱法庭秩序、妨害诉讼正常进行”为由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其后邹律师曾申请停止执行,但未获批准,因此缺席此次周明标等七人案的发回重审,由贵州李贵生律师、李彦律师、湖南胡林政律师、广州刘浩律师及闻宇律师等人出席审理。

    律师认为,七名被告因维护村民集体利益而遭报复被枉判,南平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和县法院理应痛改前非,根据本次庭审查明的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宣告周明标等七名被告无罪。

  • 李玉凤被控“寻衅滋事”送检

    【民生观察2019年10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焦作知名维权人土李玉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目前卷宗已被移送起诉至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涉及三个内容:1、接受外媒采访,发布不实信息;2、自编自唱戏曲攻击党;3、因围观-刑事案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7月5日中午,李玉凤女士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归途中被十余名黑衣人戴背拷绑架至本土,直接将其送往焦作市看守所后,公安及检察院提审均遭到李玉凤女士的拒绝。而焦作当局在从末成功提审的情况下,直接将李玉凤女士批捕。

    此后,李玉凤家属委托的律师段汉杰于8月22日介入,曾先后5次(8月26日、9月10、9月29日会见;10月17、22日,阅卷)赴焦作阅卷及会见李玉凤。

    经记者辗转调查得知,在此期间,8月28日,李玉凤妹妹李白凤曾因向外界透露其姐姐狱中的信息而遭马村派出所所长传唤、做笔录,后因所长有事急匆匆走掉,继而在8月30日,又被马村派出所传唤,但此次他们给李白凤的确是“训诫书”。

    该所长指责李白凤不应该向外界透露“李玉凤没有提审就将其刑事拘留及批捕,这样说是不正确的”;另外问讯李白凤“律师是不是自己找过来代理李玉凤案件的?”等。

    李白凤称,姐姐被无辜关押、批捕,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为她找律师是作为亲人应有的权力,谁都无权干涉。其次,尽管有关部门有去提审姐姐,但均被李玉凤拒绝,从而没有提审成功就将李玉凤批捕是事实,故自己没有向外界披露不实信息。

    本月22日,律师再次来到焦作马村区检察院阅卷发现,当局对李玉凤女士的指控,占至少一半篇幅是对其服刑期间的“郑州女子监狱”狱警和服刑人员的询问,澄清监狱状况特别是李玉凤本人在狱中的待遇,意在驳斥李玉凤在接受外媒采访中的“不实言论”,最终罗列到起诉意见书上的有三条:其一、李玉凤接受自由亚洲、大纪元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并被多家境外媒体转发;其二、即兴自编自唱一段戏“攻击党”;其三、其陪同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女儿找马村区法院法官和副院长时发生冲突,被认为其扰乱了单位秩序。

    知情人士吴先生表示,焦作当局对李玉凤女士无端指控是赤裸裸地“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李玉凤2月21日出狱当天接受媒体采访,为何到7月5号才想到抓捕?况且,李玉凤讲监狱里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与你焦作当局何干?并且对李女土即兴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说辞更是荒诞至极。他们有李玉凤女士自编自唱“攻击党”的证据没有?明明是怕李玉凤声援香港,以及对她在党国70年庆典期间的稳控,现在十一也过了,也该放人吧?焦作当局某些领导人太狠,如果一意孤行对李玉凤赶尽杀绝,显然在未来也为自己埋下了隐患。

    李玉凤家属表示,李玉凤被抓捕前夕因心脏病复发救治刚刚出院,出院后仍没有离开过药物。此次其再次被抓捕,李玉凤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令家人担忧。外加其90岁的老母亲年事已高,希望李玉凤能够早日获得自由继续医病,并为母亲尽子女抚养老人的义务。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李玉凤女士的相关消息。

  • 两会维稳 黑龙江,北京,山东多人被控

    【民生观察2019年3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今天是共产党操控的19年两会第二天,各地又曝出多起非法稳控公民事件。

    3月4日,黑龙江哈尔滨访民张红艳发消息称:“2019年3月3日,张红艳与网友(网名:公艳花,Amy15246679776)从松源到沈阳看望亲戚,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社区的三名工作人员和新华派出所的两人一共五人从,长春上车到沈阳,把我从火车上强制拦截下车,然后又雇车把我拉到返哈的路上。请问你们这些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我一个合法公民连看望亲戚也不可以吗?你们自称是依法治国,但你们这些政府人员却带头违法违纪,随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19年两会在即,你们这些基层的政府、公安人员,竟公然肆意挥霍纳税人的血汗钱,来非法绑架我一个合法公民,你们眼里还有没有宪法?今天,我呼吁政府及公安人员,他们在国家重大会议期间如果非法限制公民自由,就应该严查重处,唯有如此方能弘扬国家法治精神,才能以正国威。还我自由!”

    3月4日,北京维权人士李蔚发消息称:“今天是我被上岗的第六天。今天非法给我上岗的维稳人员增加了人数,稳控我更加严密了。原本此时我会去外地旅游,以减轻北京警方的维稳负担,但是由于2018年3月3日我在杭州遭遇恶警滥权和殴打,至今没有解决,本人拒绝去外地,所以说,这实际上是杭州的恶警间接的给北京公安增添了负担。”

    3月4日,山东一位疫苗受害家长发消息称:“山东疫苗受害家长潘东,因孩子没钱治病,今天在北京王府井募捐时被警察带走,现下落不明。他的家人分析,潘东应该是因为两会维稳被遣返山东拘留了。请大家声援!山东高密朝阳街道书记吉凯15953661873;山东高密村委书记单书记13506460298”

    3月4日,上海维权人宋嘉鸿发消息称:“昨天我连续发布了颜芬兰被从北京马家楼拉回上海,并由上海长宁区仙霞路派出所强制送到长宁区精神病院关押的消息,政府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依法治国的方针。然而,从今天上午10:00许,我家门口就来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开始敲我家的门,并报出了我“宋嘉鸿”的名字,我询问他们身份时他们也不告知,最后我不敢开门。到了下午,他们又来敲我家的门,并且派出了多人值守在我家楼下守候着我,估计我一出门就会被他们抓走,他们的这种非法看守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希望大家尽力关注我,与我保存联系。宋嘉鸿2019年3月4日。手机号:17717085149。”

    3月4日,无锡维权人王彩霞发消息称:“紧急!维权人士许淑芹呼救,她现在北京郊区密云高速公路服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截访人要强制将她遣送出京。请速报警或前往营救,许淑芹手机号:18626251115”

    3月4日,维权人士孙宝妹发消息称:“我是孙宝妹,从2019年3月2日起,北京西城区什刹海街道长桥派出所的警察就来车来人看管我。我家受害后,我在露天居住了75天都没人管,现在两会期间就派警察来看着我了。”

    3月4日,维权人王波浪发消息称:“我在北京行使公民的民主和自由权利,未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他人自由,却被不法警察及不法分子劫持至北京久敬庄关押,非法限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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