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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张磷案二审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30分,山东枣庄良心人士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审在西双版纳勐海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磷依旧被戴重刑械具(手铐与脚镣)出庭,王宗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华春辉等网友到庭旁听。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磷的辩护律师王宗跃于12月24日平安夜便抵达西双版纳,25日上午开庭前夕到勐海县看守所会见了张磷,对庭审辩护意见进行了交流。

    下午三时许,在西双版纳避冬的无锡华春辉与两位朋友恰遇张磷开庭,便即兴参与了旁听。

    据华春辉透露,旁听张磷案,勐海法院的安检程序之严格前所未见,不准带手机手表眼镜以及包、外套进去,胸背都是从头到脚扫过,而且还要脱鞋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旁听张磷案人员一共九个人,除华春辉与两位朋友以外,其他六名参与旁听人员疑似是州、勐海的国保。

    据华春辉说,张磷在法庭上思路清晰,应对得当,坚持无罪,要求无罪释放。王宗跃律师也为张磷做了无罪辩护。

    但令人不能理解并很气愤的是,张磷此次进法庭时与一审一样,又被带了重刑械具(手铐脚镣)出庭,审判长指示法警将张磷的手铐解除,但脚镣却没解,为此,王宗跃律师当庭表示抗议,但合议庭最终还是没同意解除。

    华春辉说:“张磷的精神状况还可以。休庭后武警带张磷出去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朋友们只能默默地向他点头示意。望着他带着沉重的脚镣转身那一刻,不由一阵心酸,五味陈杂”。

    记者了解到,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庭审历时一个小时零10分,从下午15:30开始,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于16:40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完毕,缘于王宗跃律师匆忙赶时间登机回家,记者没有得到其庭审消息。

    对于西双版纳当局将张磷案选择在圣诞节开庭,一位关心关注张磷案的人士表示“圣诞节是西方国家的节日,西双版纳当局将张磷案选择在今天开庭,无非是想趁西方人权官员放假,在这个时间点审判张磷,意为可以起到减少关注度的作用,中共当局做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并且乐此不彼屡用不爽,但它们的丑恶也只能掩盖一时”。

    推友王译今天发推文称:圣诞节这天,在西双版纳勐海法庭的审判台上,良心与正义将会再次被戴上镣铐,接受野蛮而又无耻的审判!无一例外,良心与正义将会被判有罪⋯我们无力拯救张磷,但我们可以共同来见证,在这个独裁国度权力的傲慢与无耻!敬请关注被西双版纳当局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获刑罚的义士#张磷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张磷被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案情进展。

  • 李小玲“寻衅滋事案”开庭日期取消

    【民生观察2018年5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因持续维权而被珠海当局控以”寻衅滋事罪”的李小玲案开庭时间被取消,按照早几天律师收到的消息显示,原本计划将于下个月6月8日在珠海开庭审理,但今日律师发出消息称,该案原定开庭计划取消,具体庭审时间将另行通知。李小玲已被羁押超过十个月,目前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据悉,李小玲案辩护人之一的蔺其磊律师收到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书记员的电话及短信通知,告知李小玲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原定于2018年6月8日上午九点半在316审判庭开庭审理的计划将取消,具体庭审时间将另行通知。之所以在短短几日内取消原定开庭计划,珠海当局的解释称,因侦查机关申请补充侦查,故取消原定开庭时间。

    几日前的5月15日,李小玲的另一辩护人葛文秀律师收到珠海方面寄来的开庭通知,通知书显示,李小玲“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将于6月8日上午九点半在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第316庭公开开庭审理。

    蔺其磊律师表示,当事人李小玲已经关押很长时间,案件都已经到了法院了,还要补充侦查,难道这些侦查人员真的不知道自己侦查的案件能否达到审查起诉的条件吗,而所谓的检察机关也经历了两次退补后都移送法院起诉了,却仍然申请补充侦查,这真的是把法律不当回事啊!这样的来回折腾,把法律的尊严,司法机关的形象,被羁押人的基本人权置于何处啊?

    相关报道:李小玲在狱中健康堪忧 当局正加紧拼凑证据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8/0209/17030.html



  • 福建罗红梅被控“寻衅滋事”一案下周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3月13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3月12日)福建“福州大抓捕”涉案之一罗红梅的代理律师黄沙接到福清法院来电,通知他下周四3月22日上午十点罗红梅“寻衅滋事”案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宣判。

    据悉,2016年8月至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林炳兴、石立琴、江智安、廖俊、严兴声、贺清敏、熊凤莲、张秀屏、吴宏福、林依妹、蒋碧秀、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雷宗林等十余名福建访民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并被快速的刑事拘留。(2017年3月雷宗林被抓捕,本案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抓捕。)

    2016年9月29日葛文秀律师、黄沙律师分别会见石立琴、罗红梅。罗红梅在律师会见后的第三天被关押一个月后(2016年)10月1日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她是本次福州十二名维权人士大抓捕出来的第一人。除当时被抓捕的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一直被关押没有被释放以外,其余11位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张秀屏、吴宏福、贺清敏、石立琴等被抓捕的维权人士大约在16年10月中旬均被陆续取保。

    2016年3月两会期间,“福州大抓捕案”涉案被取保人员又陆续相继被收监,罗红梅就是其中一个位。据悉,罗红梅在两会期间到北京信访局正常合法上访,被福州维稳人员发现当场抓获后当即被遣返福州,并以“寻衅滋事罪”直接收监,被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

    2017年4月19日,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被被福州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同起诉。其中罗红梅、蒋碧秀、雷宗林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则已经分别开庭审理,另案处理;林依妹因未归案也另案处理。

    2017年8月28日黄沙律师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罗红梅后,才得知福州法院在没有通知罗红梅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已于(2017年)8月16日秘密开庭。律师称罗红梅当时精神状态很好,并坚持自己无罪,如果被判决有罪会坚持上诉。

    “福州大抓捕”一案中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1名涉案人员,于今年(2018年)1月2日起连续四天在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当局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的罪状,包括在三坊七巷举牌要求公平、公正、公义;在福建省高院外要求查处林炳兴被打一事,还原真相;以及身穿文化衫纪念八九六四等。2月6日宣判11名维权人士均被判“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至缓刑。

    而另案处理的三人其中之一罗红梅的辩护律师黄沙则在昨天(3月12日)上午终于收到了来自福清法院电话通知,通知称罗红梅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下周四(3月22日)上午十点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宣判。

    为此,福州知名维权人士庄磊曾表示:“2016年8月底,福建高院为打压访民,下发函给福州公安局,要求立案调查处置上访人员的每周三一聚。这个福建高院的要求函就形成了去年的福州大抓捕案(涉及数十人,包括罗红梅)。福建高院与现在审理本案的福清法院本就有上下级关系(已申请回避,但被驳回),在没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福清法院如何可以不听上级命令,公正的判决罗红梅等人无罪呢?”

    据悉,罗红梅原籍重庆,后嫁与福清吴宏福,2013年夫妇俩因所承包的鱼塘被当地政府侵占而维权。2013年11月在京美使馆外呼吁关注人权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取保。吴宏福、罗红梅夫妻为家庭生计长期维权,不但没有讨到说法,还轮流受非法控制人身自由、拘留等不计其数。这次夫妻在“福州大抓捕”中双双被捕入狱。



  • 湖北胡光珍被控“敲诈勒索”一案开庭在即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近日,因与开发商的拆迁协议纠纷上访而被控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湖北省枣阳市访民胡光珍,其妹妹胡光红在网上发视频为姐姐呼吁,并称其姐姐胡光珍将在本月(3月6日)开庭审理,但家属却没收到任何庭审通知。

    胡光诊妹妹胡光红在视频中说:“请求新闻媒体关注胡光珍,湖北省枣阳市西元村三组公民,因为开发商非法抢劫房屋事后,又强迫签合同再一房二卖,又不执行合同不还建房给胡光诊,被迫去北京控告开发商。再控告开发商过程当中,政府以补偿车旅费的名义给了胡光珍五千多块钱,现在以“强拿硬要罪”要判胡光珍。这是依法治国吗?请大家关注胡光珍,联系电话13042810398。”

    据网上公开消息显示,湖北省枣阳市访民胡光珍,女,48岁,1969年8月7日,身份证号码:420621196908070022。2009年,枣阳市启动星城汇金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胡光珍家的门面房在被拆之列,枣阳市城市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和开发商与胡光珍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按照这份协议书,开发完成后应该补偿她相同面积的新建门面房。

    但原定当年底交工的项目,一直拖延到2015年才交工,又因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导致胡光珍无法按照原协议选房。最后,经枣阳市和开发区领导协调,胡光珍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充协议》,开发商将一处127平方米的门面房给胡光珍,要她补偿给开发商96万元的差价。

    2015年12月22日,开发商发出书面交款通知,要求胡光珍三天内需缴纳房屋差价款,逾期不交就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因为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购房户无法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胡光珍家短时间内又无法拿出那么多钱交给开发商,导致开发商以胡光珍违约为名,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胡光珍因此开始维权而被拘留9次,遭非法拘禁数十天。

    2017年5月26日,胡光珍到北京上访时,地方截访人员将她从北京截回家乡,随即被枣阳市公安局拘留了10天。然而,拘留期满后并未将她释放。6月14日,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而是将胡光珍再次刑拘,并在7月14日批捕。对此,胡光珍的妹妹胡光红称,姐姐并没有实施过敲诈勒索行为,她只是给政府人员说过律师认为开发商违约可以赔偿50万,但并没有人给过她钱,她也没有要过。

    今天(3月2日)胡光红告诉本网,自从她的姐姐胡光珍被开发商陷害逮捕后,她便开始为姐姐维权喊冤,在本地官官相卫无人理睬,她便跑到北京上访,为此她曾多次被地方维稳人员截访并遭到关押。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与元宵节她也没有过好,在“两会”前夕,突然有人闯入家中探头探脑,致使她极度恐惧再次被抓,便在元宵节前几天跑出家中在外面流浪,并在荒野中拍视频呼吁大家关注其将要庭审的姐姐胡光珍。

    胡光红对本网表示,姐姐胡光珍本月(3月6日)即将开庭,但她的家人并未收到法院的任何书面通知,甚至连电话通知都没有。她得知姐姐将要开庭的消息,还是她数次向法院打电话问出来,甚至连胡光珍的起诉书也没有给家属。

    有关湖北访民胡光珍、胡光红姐妹的情况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附:胡光红的《控告状》

    控告人胡光红,女,42岁,身证421302197504150142,
    电话号码:13886244337。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西元三组

    被控告人:枣阳市西城派出所高所长,中年人,男,年龄不祥。
    被控告人:枣阳市经济开发区王书记,中老年人,男,年龄不祥。
    被控告人:枣阳市西元村周勇书记,中老年人,男,年龄不祥,胖子

    控告请求:请求以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室抢劫罪被控告枣阳市西城派出所高所长、枣阳市经济开发区王书记、枣阳市西元村周勇书记等人立案侦查,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上述被控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1、2017年  10月19日,被控告人枣阳市西城派出所高所长在非法审问75岁老人朱家玉时,指使恶警殴打打了她脸上一巴掌,踢了她一脚,涉嫌故意伤害罪;

    2、2017年  10月 19日,枣阳市西元村周勇等人,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侵入我家,到处翻箱倒柜,搜走了,我包里的身份证,涉嫌非法抢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3、2017年10月19日,枣阳市经济开发区王书记、高所长等人,指使恶察把控告人非法绑架到开发区,武力限制控告人胡光红的人身自由长达 48小时,涉嫌非法拘禁罪;

    控告人认为,枣阳市西城派出所高所长、枣阳市经济开发区王书记、枣阳市西元村周勇书记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非法侵入控告人的住宅,非法搜查控告人的住宅及背包里的身份证,并非法限制控告人的人身自由长达 48小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为了维护控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法律的威严,特依法向贵委举报他们的违法犯行为,请依法查处。

    控告人:胡光红
    2017年11月2日



  • 陈进学律师会见王默遭拒 陈剑雄被控罪名变更

    【民生观察2018年2月12日消息】本网获悉,陈进学律师前往广东乐昌监狱要求会见当事人王默,遭狱方以“律师已超员”为由拒绝;羁押已逾四个月的陈剑雄涉案罪名已由“寻衅滋事罪”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据悉,今日(2月12日)下午,陈进学律师去到广东粤北的乐昌监狱要求会见于此服刑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罪四年零六个月的异见人士王默,申请遭到监狱方的拒绝,狱方所持理由是王默较早前已经委托有陈科云律师和覃臣寿律师,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律师已经超员,因此无法批准第三名律师的会见要求。但据公开消息显示,早些时间,监狱方所称的其中之一辩护律师覃臣寿曾有前来要求会见王默,但同样遭到狱方拒绝。

    另外,本网人权观察员得知,去年(2017年)10月初,被捕并羁押在赤壁看守所的湖北维权人士陈剑雄(陈进新)被控罪名已由“寻衅滋事罪”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该消息由陈剑雄女友梁一鸣发布,据称梁一鸣是昨天下午致电陈剑雄同学一龚姓书记后得知此事。不过具体情况需要等到律师会见后才能弄清,估计另一涉案人袁兵可能情况也差不多。据公开消息显示,2017年10月3日,陈剑雄、袁兵、梁一鸣三人在赤壁被捕,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们刑事拘留,羁押赤壁市看守所。刑拘期满后,梁一鸣以取保方式获释,陈剑雄及袁兵则被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已经超过四个月。

    相关报道:谢文飞王默煽颠案现场被严密布控 3位参与庭审公民被带走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5/1119/13529.html
    梁一鸣取保获释 赤壁陈剑雄、袁兵遭批捕
    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7/1111/16638.html

    陈进学律师

  • 南京史庭福被控“寻衅滋事”案后天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2月6日消息】本网获悉,因于去年(2017年)”六四”当天,史庭福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有关“六四事件”真相而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2月8日开庭审理。

    今日,广州刘浩律师发出消息称,收到南京雨花台区法院的电话通知,南京史庭福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将于2月7日(后天)下午两点半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办案场所召开庭前会议,并于翌日2月8日上午九点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公开消息显示,史庭福案于去年11月9日由检察院移交法院起诉,曾于今年1月10日传出将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九点开庭审理的消息,但法院又随即告知原定开庭时间取消。

    按史庭福的儿子史竟透露,自从父亲史庭福被抓捕后,他本人不断受到雨花台区国保人员的约谈。在此期间,多次遭遇国保人员的威胁,警告他不准向外发布有关史庭福的消息,也不得与南京及外地维权公民人士接触,更不得接受境外媒体的采访等诸多要求,并以他自身的前途相胁迫。

    史竟表示,前段时间,他到看守所为父亲史庭福存钱,意外发现父亲的账户上资金情况基本没有使用,因此他感到很担忧,害怕父亲在看守所会否受到精神上的迫害折磨,以致于最后会迫于无奈而认罪。回想起父亲史庭福曾经讲过不会在不自由的情况下发生“认罪”、“自杀”等非正常事件,自身亦无任何精神上的疾病,故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不高。不过,史竟还担心父亲是否会在看守所内因为长时间的不安全食物而导致胃溃疡、高血压等旧病复发,甚至罹患癌症。

    有关史庭福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史庭福在看守所受虐 律师刘浩控告相关人员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0701/16029.html

  • 余文生律师被控“袭警” 律师会见遭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今日上午,浙江纪中久律师在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女士的陪同下去到北京石景山区看守所,准备会见已被羁押五天的余文生律师,但遭到拒绝,理由是“会见需要预约”。另外,昨天“澎湃新闻”引述警方消息称余文生”涉嫌袭警”而被以“妨碍公务罪”拘捕,并附有视频,但有网友直指该视频曾被动手脚。

    据悉,昨天上午,纪中久律师在许艳的陪同下去到石景山区看守所,进行排队轮候会见。许女士称,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听到纪中久律师要会见的当事人是余文生后表示等一下,一直将其他律师的会见事宜安排好后,才对纪律师的手续严格检查,最后不批准会见,理由是会见需要预约。经与工作人员理论后,所方答应为纪律师预约明日会见。

    另外,官方媒体网站“澎湃新闻”发布题为《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的新闻稿件,文中嫌疑人“余某某”,警方指该余姓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北京市石景山区警方刑事拘留。该新闻稿件还配有一段视频,场景正是1月19日余文生律师在自家楼下准备送孩子上学时遇到四五个便衣以及十几名制度警察后被拘捕的情形。(附新闻链接: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3877

    虽然官方发出新闻稿件进行定调,但新闻稿公布的视频却被细心的网友发现破绽百出。网友指,该指控性非常强的视频有明显后期剪辑拼凑合成的痕迹,视频中右下居中位置出现的数字显示该视频由编号9072235和9072354两部警用执法记录仪所拍摄。内容方面,视频画面中第31秒直接由记录仪显示的06:59:53回跳到06:52:58,第39秒时则又由06:53:06飞跳到07:01:51。

    网友刘先生认为,近几年来,当局粗暴打压迫害人权律师已成常态,可以用无所不用其极来形容,如这次针对余文生的操作手法就可见一斑。2018年1月16日,公安部刚刚发布《严厉打击袭警行为》的通知,1月19日清晨,余文生律师就在自家楼下准备送孩子上学的时候“袭警”了,不能说不是巧合。从官方公布的剪辑手工粗糙拼凑痕迹明显的新闻视频来看,对余文生律师的政治打压是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有关余文生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北京律师余文生今证实被刑事拘留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20/16951.html



  • 墨尔本亚裔中介被控诈骗600多万刀还涉毒 医生称他有精神病不能

    墨尔本亚裔房产中介被控诈骗客户600多万澳元,并利用这些欠款购买珠宝首饰以及毒品。医生则表示,嫌犯患有精神疾病。

    Tri Duc Ngo(又名Joseph Ngo),涉嫌在在墨尔本经营6家LJ Hooker分店时,非法挪用了649万澳元。目前,他已经承认了检方提出的48项指控。据悉,Joseph Ngo还曾指使员工购买分店挂牌销售的房屋非法获利。

    如果上述罪名成立,Joseph Ngo或将背叛入狱10年。但他的精神科医生Matt Gelman认为,入狱服刑将对被告的精神健康非常不利。

    Gelman于本周四在维州县法院出庭作证时表示,“这名37岁的男子患有精神病,他认为拿钱是高尚的,出于宗教或是某种理由,他认为使用这笔钱是理性的,甚至是一种救赎。”

    Gelman还表示:“Ngo曾告诉我,他用一些钱购买了冰毒,海洛因和大麻。虽然他的外表和说话都表现正常,但是患者正遭受着严重的精神疾病困扰,这极大地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判断力。”

    法官Michael Bourke已经下令对Ngo再进行一次心理测评。目前,Ngo已经获得保释,此案将于晚些时候再次开庭。

    (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http://www.sydneytoday.com/content-101745462874012 2017年11月9日)

  • 江天勇“煽动颠覆”判刑两年 多位公民声援遭控制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2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上午九点半钟,知名维权律师江天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江天勇“煽颠”罪名成立,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709案”家属以及多位公民朋友到场声援被控制。

    据身在现场的周先生讲述,交通部门一早已将长沙中院周边一公里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马路中间放置水马设置障碍,来往车辆只能绕道通行,中院路段只留下人行通道可以通行,周边密布便衣警察,对过往行人进行仔细甄别。周先生称其有在距离中院大门三百米的路段碰到相熟的国保大队负责人,对方多次勒令其快速离开,并叫人跟踪周先生,不准他前往中院。

    与此同时,远道从北京来到长沙声援的“709案”家属王峭岭、李文足、刘二敏,原姗姗及其小孩从长沙火车站坐出租车在交通管制区域下车步行不久即被多名男子围住,随即暴力控制她们后强行塞进私家车,王峭岭和李文足被送到中院附近的长沙市干部培训中心进行控制,刘二敏和原姗姗及孩子被控制在其他地方,宣判结束后才允许她们离开,四位家属在中院大门对马路重新聚合。由于便衣在围堵时使用了暴力,致使王峭岭手腕手背等多处受伤。李文足则被便衣推倒后在人行道拖行。大概九点五十分,中院大门开出押解江天勇的囚车,“709”家属大声喊叫江天勇的名字,希望江天勇律师能够听到。下午,几位“709”家属去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准备为江天勇存钱,但被所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存钱无果。

    湖南株洲维权人士何家维在中院隔街路口被国保拦截,后将其控制,宣判结束后才被放出;湖南邵东维权人士彭佩玉在进入交通管制区域不久即被便衣围堵控制,交给时间一早等待的邵东国保带回邵东;长沙诗人梁太平同样在进入管制区域后被拦截,便衣以其“不听现场警方指挥不肯离开”为由,几个人强行将其抬走,塞进私家车送至附近的辖区左家塘派出所,在做完一份笔录后被放。其余多名到场公民均被劝离现场。

    前天(20日),长沙及周边湖南其他地市活跃公民遭到国保警告,要求21日不得出现在长沙中院现场。其中,株洲维权人士任铭的母亲被四名警察入屋询问任铭去向并恐吓,令老人家惶恐不安。外地朋友福建孙涛昨日搭乘火车前往长沙,火车行至萍乡站后被乘警控制后交给老家福建南平国保,随后在株洲转车返回福建。湖南茶陵维权人士陈燕慧(网名:迷迭香)昨日赶到长沙准备今日前去现场声援,于晚上外酒吧与朋友聚会时被国保找到并带走,控制到今日中午前才被释放。

    由于江天勇案原有家属委托的律师被当局无故取消资格,换成官方指定的律师,因官派未能尽责与家属(江父、江妹)妥善沟通,致使今日的开庭宣判未有家属参与旁听。

    有关江天勇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天勇“煽颠案”即将宣判 湖南任铭遭恐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21/16671.html

  • 律师要求会见被控“煽颠罪”的甄江华遭拒

    [访民之声2017/9/6消息] 今天上午,广州闻宇律师前往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权捍卫者甄江华先生,被以属于“三类”案件为由不准会见。

    闻宇律师无奈只能为其代存了三百元生活费,随后前往预审监管支队了解案情。因负责该案人员不在,只好留下委托手续,接待人员告知等其研究后再回复。

    而三类案件是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相关报道:人权捍卫者甄江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com/2017/09/blog-post_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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