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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邓钦:“我宁愿坐牢也不愿关在精神病院”

    今年41岁的湖南省祁阳县人邓钦通过一位访民知道笔者的联系方式后,电话联系到笔者,希望在北京南站谈她这十来年上访被拘押、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经历。选择在北京南站交谈,并不是邓钦准备在此乘车,而是因为该处临近国家信访办公室,且候车楼提供免费开水、卫生间设施、空调、休息坐椅等条件,所以经常成为访民的临时休息室与交谈地。
     
    笔者在南站二楼候车厅见到邓钦时,她拄了一根拐杖。采访中,邓钦举止有些异于常人,情绪有时会变暴躁、不耐烦,似乎还有被迫害妄想症。邓钦的遭遇要从2006年她的离婚官司中,法官欧阳光撞击她脑袋的那天说起。
     
    2006年4月20日,遭受了丈夫无数次的家庭暴力的邓钦向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祁阳县法院不支持邓钦请求赔偿的合理诉求,而是选择对此案进行调解。法官欧阳光要邓钦接受调解并承担全额诉讼费用。邓钦据理力争,致副庭长欧阳光恼羞成怒,而用恶语羞辱邓钦。在双方争执中,副庭长欧阳光将邓钦拖倒在地,当庭殴打邓钦,并抓住邓钦的头撞墙壁。邓钦当即昏死过去。
     
    经湖南湘雅医院检查,邓钦被诊断为:“脑挫裂伤,脑干挫伤,左耳听神经挫伤”。2007年1月22日,湖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外伤后头痛、头昏,左耳听力下降9个月。9个月前,状况受损伤,伤后状况肿胀。起病以来,精神较差,多梦,性格改变,脾气暴躁,记忆力下降。
     
    此案发生后,邓钦家人得知讯息,一面对她进行抢救治疗,一面与法院交涉,要求欧阳光承担责任。但欧阳光没有对邓钦补偿必要的医药费,致使医药费由受害人邓钦一方出。邓钦家人经济本不宽裕,在四处向亲戚朋友筹借下才交齐了医疗费。邓钦一方多次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此案,但均遭拒绝。为此,邓钦被迫走上上访之路。
     
    回忆第一次被送精神病院经历,邓钦说:“那段经历挺残酷的。当时是祁阳县法院蒋兴国指挥法警把我押送到精神病院。2007年2月28日—3月6日,我被送在永州市芝山精神病院关押7日”,“第二次省人民医院精神科,他们要开一个什么会,关我进去,从2007年9月到11月,近两个月”。邓钦在2007年被两次关精神病院,一次是两会开会期间,一次是党代会期间,目的只是为了限制邓钦在这两个时间段内不去上访。
     
    谈及精神病院内的情形,她说:“好残酷!好残酷!里面全是癫子。有时候会被他们挨打。在里边没有打过针,需要吃一些治疗精神病的药。感觉在里面比牢房里还可怕,里边的人全部精神不正常,他们疯疯癫癫的。没有人同我说话。我宁愿坐牢也不愿关在精神病院。那里不是人呆的地方”,“出院一般是我哥哥来接的我。住院期间我哥哥反复向法院、公安求情,求他们放过我。”
     
    在持续上访几年间,邓钦共六次被送入精神病院,累计200多天。具体被送精神病院记录如下:
     
         l、2007年2月28日—3月6日: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押7日。
         2、2007年9月—11月:在长沙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近两月,其间遭受医务人员多次侮辱打骂和捆绑,受害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以逃出。
         3、2008年元月—2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一月余。
         4、2009年8月—IO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二月余。
         5、2009年9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10余日。
         6、2010年7月-8月,关押于永州市芝山精神病院15天。
     
    谈及第二次被抓进精神病院的情况时,邓钦问答如下:
     
    问:(重点讲下第二次的经过吧)你第二次被关是在长沙?多长时间?
     
    答:是的,二个月,当时好像要开一个什么会,关了48天。
     
    问:去精神病院之前你在哪里?在哪里被抓去精神病院的?
     
    答:去之前我在上访,在上访途中被抓。有次去法院找他们反映事情也被抓。
     
    问:你之前有没有在看守所或监狱里边关过?
     
    答:没有。我之前没有被关过监狱。一开始就在精神病院。在被关精神病院之前连拘留也没有。被关拘留所也只是最近这二、三年的事。
     
    问:法院迫害你的人,你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么?
     
    答:叫蒋兴国。他不但强行压制这个案子,不给我治疗,然后包庇凶手,最后还把我搞到精神病院去关。
     
    问:蒋兴国带了几个人去抓你?
     
    答:他叫了法警大队的几个人强行抓我的。
     
    问:就是说,你去法院了,他们就会抓你?
     
    答:也不是每次在法院(抓人),有几次是在去北京的路上被抓。关48天这个,北京要开会了,他们就把我抓了。(在里面)很残酷很残酷,全部是癫子,可怕。
     
    问:在里面挨过打么?吃药吗?
     
    答:打啊!有时候也打,不是打的很厉害了。在长沙吃过一些药,在永州的精神病院没有吃过。在里边很可怕的,比牢房还可怕,里面没有正常的人,全是疯疯癫癫的人,没有人可以同我讲话。
     
    目前,邓钦已无劳动能力,经医院鉴定为六级伤残。在长年上访、治疗疾病过程中,她向亲戚朋友东凑西借,现已债台高筑。邓钦的经历无疑是一个悲剧。悲剧的源头是2006年祁阳县法院副庭长欧阳光对她的暴打,导致邓钦悲剧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而邓钦所期望的相关赔偿更是遥遥无期。但邓钦仍坚持着上访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目录

  • 湖南省祁阳县邓钦(第三次收集)


                       邓钦

     
    姓名:邓钦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湖南省祁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南省祁阳县市民
     
     
    案件发生地
    湖南省祁阳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l、2007年2月28日—3月6日:永州市精神病院关押9日
    2、2007年9月—11月:长沙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两月余,其间遭受医务人员多次侮辱打骂和捆绑,受害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以逃出。
    3、2008年元月—2月:永州市精神病院一月余。
    4、2009年8月—1O月关押地点:永州市精神病院二月余。
    5、2009年9月关押地点:永州市精神病院10余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永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邓钦及家人电话:15207461223 15889721882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6年4月20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内(受害人邓钦因母亲重病去世,两年来一直在家照顾中风瘫痪在床的父亲,遭到丈夫及其家人多次责骂,刁难,并遭受了丈夫无数次的家庭暴力,而被迫向祁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祁阳县法院开庭中拒不支持邓钦请求遭家庭暴力赔偿的合理诉求,要强迫将此案调解),法官欧阳光强行要邓钦接受调解并承担全额诉讼费用,遭其据理力争而恼羞成怒,并用恶语羞辱邓钦,双方争执中,民庭副庭长欧阳光凶相毕露,将邓钦拖到在地,当庭对其实施暴力殴打,抓住邓钦头发在地上猛砸,倒拖并抓住邓钦头往墙上、铁栏杆上猛打狠撞,受害人无力脱逃,最后被欧阳光用膝盖撞砸她头部和胸背部••••••前后凶手欧阳光对邓钦暴力摧残长达半个小时••••••直致昏死,此时竟有法院副院长蒋兴国拿来铐子想对她施暴,被她代理律师将其拖离法院虎口,才使邓钦免受继续伤害,后经送医院抢救才脱险,虽捡回性命,但已造成重伤后果。邓钦的伤势经湖南省湘雅医院神经外科专家诊断为“脑挫裂伤,脑干挫伤,左耳听神经挫伤”,后经湖南省中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六级伤残。
        邓钦因伤害致残,经不断逐级控告无果,经湖南省中瑞司法鉴定中心依据权威资责医院诊断,检查结果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重伤,六级伤残。然被告法院为包庇不法法官,掩盖渎职犯法,推脱赔偿责任,多次采用非法绑架手断继续拦访劫访,将邓钦强行送精神病院关押达六次之多,时间半月至两余月,共计180余天。
     
    案件来源: 博讯网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0/05/201005062042.shtml
     
             

     
    收集时间:2012-9-21
    邓钦
     

     
    姓名:邓钦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湖南省祁阳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南省祁阳县市民
     
     
    案件发生地
    湖南省祁阳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l、2007年2月28日—3月6日:永州市精神病院关押9日
    2、2007年9月—11月:长沙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两月余,其间遭受医务人员多次侮辱打骂和捆绑,受害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以逃出。
    3、2008年元月—2月:永州市精神病院一月余。
    4、2009年8月—1O月关押地点:永州市精神病院二月余。
    5、2009年9月关押地点:永州市精神病院10余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永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邓钦及家人电话:15207461223 15889721882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6年4月20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内(受害人邓钦因母亲重病去世,两年来一直在家照顾中风瘫痪在床的父亲,遭到丈夫及其家人多次责骂,刁难,并遭受了丈夫无数次的家庭暴力,而被迫向祁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祁阳县法院开庭中拒不支持邓钦请求遭家庭暴力赔偿的合理诉求,要强迫将此案调解),法官欧阳光强行要邓钦接受调解并承担全额诉讼费用,遭其据理力争而恼羞成怒,并用恶语羞辱邓钦,双方争执中,民庭副庭长欧阳光凶相毕露,将邓钦拖到在地,当庭对其实施暴力殴打,抓住邓钦头发在地上猛砸,倒拖并抓住邓钦头往墙上、铁栏杆上猛打狠撞,受害人无力脱逃,最后被欧阳光用膝盖撞砸她头部和胸背部••••••前后凶手欧阳光对邓钦暴力摧残长达半个小时••••••直致昏死,此时竟有法院副院长蒋兴国拿来铐子想对她施暴,被她代理律师将其拖离法院虎口,才使邓钦免受继续伤害,后经送医院抢救才脱险,虽捡回性命,但已造成重伤后果。邓钦的伤势经湖南省湘雅医院神经外科专家诊断为“脑挫裂伤,脑干挫伤,左耳听神经挫伤”,后经湖南省中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六级伤残。
        邓钦因伤害致残,经不断逐级控告无果,经湖南省中瑞司法鉴定中心依据权威资责医院诊断,检查结果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重伤,六级伤残。然被告法院为包庇不法法官,掩盖渎职犯法,推脱赔偿责任,多次采用非法绑架手断继续拦访劫访,将邓钦强行送精神病院关押达六次之多,时间半月至两余月,共计180余天。
     
    案件来源: 博讯网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0/05/201005062042.shtml
     
             

     
    收集时间:2012-9-21

    第三次收集

     
    姓名:邓钦
     
     
    性别:女
     
    年龄:41
     
    籍贯:湖南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个体经营
     
    案件发生地
     
    湖南祁阳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祁阳县法院蒋兴国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0年7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10年8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永州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打针吃药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6年4月20日,遭受了丈夫无数次的家庭暴力的邓钦向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祁阳县法院不支持邓钦请求赔偿的合理诉求,而是选择对此案进行调解。法官欧阳光要邓钦接受调解并承担全额诉讼费用。邓钦据理力争,致副庭长欧阳光恼羞成怒,而用恶语羞辱邓钦。在双方争执中,副庭长欧阳光将邓钦拖倒在地,当庭殴打邓钦,并抓住邓钦的头撞墙壁。邓钦当即昏死过去。
     经湖南湘雅医院检查,邓钦被诊断为:“脑挫裂伤,脑干挫伤,左耳听神经挫伤”。2007年1月22日,湖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外伤后头痛、头昏,左耳听力下降9个月。9个月前,状况受损伤,伤后状况肿胀。起病以来,精神较差,多梦,性格改变,脾气暴躁,记忆力下降。
     此案发生后,邓钦家人得知讯息,一面对她进行抢救治疗,一面与法院交涉,要求欧阳光承担责任。但欧阳光没有对邓钦补偿必要的医药费,致使医药费由受害人邓钦一方出。邓钦家人经济本不宽裕,在四处向亲戚朋友筹借下才交齐了医疗费。邓钦一方多次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此案,但均遭拒绝。为此,邓钦被迫走上上访之路。
     回忆第一次被送精神病院经历,邓钦说:“那段经历挺残酷的。当时是祁阳县法院蒋兴国指挥法警把我押送到精神病院。2007年2月28日—3月6日,我被送在永州市芝山精神病院关押7日”,“第二次省人民医院精神科,他们要开一个什么会,关我进去,从2007年9月到11月,近两个月”。邓钦在2007年被两次关精神病院,一次是两会开会期间,一次是党代会期间,目的只是为了限制邓钦在这两个时间段内不去上访。
    在持续上访几年间,邓钦共六次被送入精神病院,累计200多天。具体被送精神病院记录如下:
         l、2007年2月28日—3月6日: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押7日。
         2、2007年9月—11月:在长沙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关押近两月,其间遭受医务人员多次侮辱打骂和捆绑,受害人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以逃出。
         3、2008年元月—2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一月余。
         4、2009年8月—IO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二月余。
         5、2009年9月:在永州市精神病院关10余日。
         6、2010年7月-8月,关押于永州市芝山精神病院15天。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sanshiliuqi/2015/0708/12774.html

    收集时间: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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