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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李家坤:贪官害死了我的妻子、儿子谁来管?

    2007年6月中旬,我儿子李小林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重庆市开县临江重点高中。由于家里贫寒,懂事的孩子决定在暑假期间进城打工整点钱,添补学费。6月22日上午,我妻子向世碧送我儿李小林去汽车站,路过中河坝河时,河水上涨超出路面,只好趟水过河。由于河水过急,我妻子、儿子二人行至河中间,被河水冲倒不幸永远离开人间。这意想不到横祸,让我悲痛万分、生不如死。我因为:我妻子、儿子二人的不幸,是由于当地贪官截留建桥款,早就该为老百姓建桥至今没建桥。因而,麻柳乡政府应该对我妻子、儿子二人不幸遇难负全部责任。我多次找麻柳乡政府领导解决此事,领导们一直推推。迫使我从2008年一直上访,为我妻子、儿子二人讨公道,但至今无果。
     
    早在2000年,麻柳乡政府就做了规划,修建丰园村至詹家村一社公路。当时仅我村就有人口800余人,政府规定每人集资1200元修路款。并出工修路20多公里。政府为了减小开支,把中河坝河应该建正规桥没有建桥,只在河面上铺了些沙石水泥。因而,每逢夏天雨季河水上涨,我们老百姓外出很困难。麻柳乡政府以为我们老百姓修路、建桥为名,从2002年至2012年共向重庆市扶贫办申请到495万资金,但至今也没有修建中河坝河桥。资金下落不明。
     
    由于我一直坚持上访说理。2012年5月18日,麻柳乡政府做出了《麻府(2012)41号》文件。(详见附件1)开县麻柳乡人民政府关于家园村4组村民李家坤赔偿申请处理的回复。此虚假的回复,让我更加气愤。“回复书”上所说的:“修两条两村路支出18.8万元,修人行桥支2707元,公路技改19.8万元,人饮水技改支2.8万元,农电改造9.6万元,办公用费2600元,产业发展奖励支1.42万元,合计51.8万元,结余9.8万元用于金银花补助。”这些与实际根本不符。试问:人饮水技改现场在何处?农电改造的专项资金用于何处?为什么中河坝河桥至今没有修建?建桥款到底被哪位贪官截留了?我妻子、儿子的不幸遇难到底该哪位贪官承担责任?
     
    我现今孤身一人,没有生活来源。去年地方政府因为我上访,地方政府把我应得的救助款也给取消了。这让我对贪官更加愤恨。我立誓一定要把当地政府该修桥而没有修桥,造成我妻子、儿子遇难的真相公布于众。追究腐败贪官的刑事责任。给我妻子、儿子一个公道说法!
     
    2013年8月27日
     
    呼吁人李家坤电话:
    13263316506

  • 重庆陈素华

     

     
    姓名:陈素华
     
     
    性别: 女
     
    年龄:59岁
     
    籍贯: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重庆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陈素华之子唐友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5月3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重庆歌乐山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经医院检查,陈素华并没有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1年5月31日,59岁的陈素华在重庆渝北区家里被儿子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据陈素华回忆,那天儿子唐友与另外两个男的到家里,将其按倒在地,并进行殴打,之后用丝袜将她的双手绑住,并往她的嘴巴里塞了毛巾,防止她呼喊。
     
      “我当时肯定进行了反抗的,但是我一反抗他们就开始打我”陈素华说。反抗无果后,陈素华便被儿子唐友用车送到重庆歌乐山精神病院做检查。后经医院检查,陈素华并没有精神病。
     
      在强行送陈素华到精神病院的过程中,陈素华、唐友母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唐友还对陈素华进行了殴打,致使陈素华受伤。2011年6月1日经医院诊断,陈素华伤情为“L1椎爆裂性骨折、头皮充血骨质疏松、气滞血瘀”,住院33天。
     
      2011年10月13日,陈素华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
    重庆一中院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唐友赔偿陈素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万余元。
     
     
     
     
    案件来源: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s/2012-07-10/183424748696.shtml
             

     
    收集时间:2012-7-22

  • 重庆巴南县周荣焱


                     周荣焱
     

     
    姓名:周荣焱
     
     
    性别: 男
     
    年龄:现40余岁
     
    籍贯:重庆巴南
     
    受难者单位、职业
    原(重庆)巴南区农业局(现巴南区农委)公务员
     
    案件发生地
    重庆巴南县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区农业局派政工科办事员邱世强、农经站派职工刘怀全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1998年12月25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从当时被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到出院重获自由,除了去做鉴定的时间外,他在医院里共被关了93天。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生强行要我吃药,我拒绝后他们就按住我来灌。”周荣焱心有余悸地说。同日,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周进行了鉴定。4天后的鉴定结果称:“周荣焱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辩认能力及责任能力。”
    1999年2月26日,经相关单位委托,再次将周荣焱送到具有精神病医学鉴定资格的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周荣焱“无精神病确切证据”。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原(重庆)巴南区农业局(现巴南区农委)公务员周荣焱,当年在检举信中辱骂和控告单位领导,结果除掉鉴定时间外,被强行送往精神病医院关了93天。后被权威专家鉴定为“无精神病确切证据”。出院后,他又被迫逃亡6年,并以惊人的毅力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昨天,记者从市五中院获悉,周荣焱已获赔包括工资等在内的经济补偿金约15万元。目前,周荣焱还表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写检举信辱骂和控告领导
     
    昨天,40余岁的周荣焱从梁平办事归来,在龙头寺长途汽车站向记者回忆了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屈辱经历。
     
    1998年,周荣焱在巴南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上班(以下简称农经站),他当时因未能购买到单位的职工福利房,于是向区纪委写信,检举单位领导,并在信中对领导进行辱骂。“他检举的领导包括原农经站站长汤如学、区农业局副局长刘官堂和区农办主任蒋光喜。”昨天,原巴南区农业局局长刘代伦告诉记者,当年5月,这3名被辱骂的领导向巴南区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诉讼,认为周在诽谤他们,要求追究周的刑责,不过后来都撤回了自诉。
     
    被强送精神病院后遭灌药
     
    周荣焱告诉记者,让他终生难忘的是1998年12月25日这天。当天下午2时左右,区农业局派政工科办事员邱世强、农经站派职工刘怀全等人,在区农业局楼下,用车强行将他送到巴南区精神病医院。当时,周荣焱被该院诊断为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并开始下药治疗。
     
    “医生强行要我吃药,我拒绝后他们就按住我来灌。”周荣焱心有余悸地说。同日,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周进行了鉴定。4天后的鉴定结果称:“周荣焱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辩认能力及责任能力。”
     
    悄悄托人捎信让家人搭救
     
    周荣焱说,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后,他最思念的是他远在忠县的家人。几天后,他在医院的院子里遇到给该院修花台的工人何德明,便写了一张纸条,托他悄悄带给家住该院附近的朋友钟其才,希望钟能给他父母打电话报信前来救他出去。
     
    昨天,钟其才的妻子胡女士回忆称,当时接到周荣焱的求助纸条后,他们马上给周的父母报了信。后来,周的父母和弟弟赶到医院看望他。1999年1月5日,周荣焱的弟弟与巴南区农业局约定,为利于亲人探望,拟将他转到忠县治疗。次日,巴南区农业局和农经站派人将周送到位于忠县的重庆三峡民康医院(精神病医院),入院诊断后,结果依然称其有偏执性精神障碍。
     
    被关精神病院93天重获自由
     
    1999年2月26日,经相关单位委托,再次将周荣焱送到具有精神病医学鉴定资格的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周荣焱“无精神病确切证据”。
     
    1999年3月1日,周荣焱从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出院。至今,周荣焱仍能清楚地回忆起当天出院时的情形。他说,那天早上,父母和弟弟到医院接他,尽管他们眼泪汪汪,但自己却克制住了情绪,没流一滴眼泪,他想的,只是如何能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周荣焱说,从当时被强行关进精神病医院,到出院重获自由,除了去做鉴定的时间外,他在医院里共被关了93天。
     
    逃亡6年路上发电报反映
     
    恢复自由后,周荣焱将当初华西医科大学的鉴定报告,交到了原巴南区农业局和重庆三峡民康医院等单位。
     
    “没想到他们还是不相信鉴定结果,还派人来捉我。”周荣焱说,当时他得知又要被捉的消息后,马上从忠县逃到了石柱,随后到了丰都和涪陵等地,每个地方他最多呆5天。
     
    “母亲每天的任务就是四处找亲朋借钱,我每天的任务就是想办法跑路,以防被他们捉住后重新被关进精神病院。”周荣焱说,当时他靠传呼机与母亲保持单线联系。昨天,周荣焱73岁的母亲彭老太告诉记者,那几年她为儿子至少借了10万元。
     
    据了解,在逃亡路上,周荣焱以惊人的毅力,用发电报的方式代替写信,不断地给最高检、最高法等单位反映情况,“一般拍一封电报就是2000多字,电报费就是几百元”。
     
    最终,周荣焱的情况引起了最高检和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高院和巴南区检察院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周荣焱最终打赢了官司,获得了包括工资等在内的经济补偿金约15万元。
     
    2009年,周荣焱回到原单位开始上班,每天继续面对先前的那些职工。昨天,周的一名姓刘的同事谈及周的情况时,他说“这些事情不好说”。话语中对周荣焱充满同情。
     
    庭审焦点
     
    责任谁来负 一审激辩四大焦点
     
    1999年3月1日,周荣焱出院后,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漫漫申诉路。今年5月12日,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该案的綦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当时开庭时,双方就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1 原巴南区农业局、农经站送治行为是否担责?
     
    今年2月中旬该案一审开庭审理时,法院认为,无论周荣焱是否患有精神病,只要他没有暴力性精神病的行为和征兆,在没有危害社会安全和城市管理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陪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单独将他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
     
    从周托人向家人报信求援等行为可以看出,他并非自愿治疗。原巴南区农业局和农经站,明知周曾在控告信中辱骂单位领导,被骂的领导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诽谤自诉刑事诉讼的前提下,仍采取措施派人将其送院治疗,是违背周意愿的行为,最终导致周身体权和健康权等人格权受到损害,他们应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巴南区精神病医院收治行为是否担责?
     
    一审法院认为,该院应当取得周荣焱的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后,才能开展治疗。此外,该院明知周自称领导和同事迫害他,却不采取谨慎的医疗态度,违反了相关医疗规范,仅凭单位来人陈述和现场观察,就对周按精神病人进行收治,是不当医疗行为。
     
    一审法院还认为,该院仅凭周的单位领导陈述,即在周的病历上写上“祖宗以来每代人有一精神病患者”,是不严谨不科学的医疗行为。因此,该院对周的违规、不当医疗行为是过错行为,对周由此受到的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原巴南区农业局等三单位如何划分责任?
     
    一审法院称,周被送精神病院所引起的损失,是原巴南区农业局、农经站的违法送治行为和巴南区精神病医院的违规收治行为共同侵权所导致,3家单位应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前两家单位的主观过错相对较大,故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巴南区精神病医院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4 蒙冤十余年 周荣焱究竟该获赔多少钱?
     
    一审法院称,周作为大学本科生,被送精神病医院治疗后,给他的事业发展和前途乃至婚姻家庭等,都带来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
     
    一审法院主张周的精神抚慰金为6万元。宣判后,3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下旬,经市五中院终审后,驳回其上诉。在经济赔付方面,今年9月28日,市五中院终审判决两送治单位与巴南区精神病医院共赔偿15万元。
     
    重庆一公务员检举领导被关精神病院93天 12年后获清白2011年10月12日 13:58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300人参与8条评论打印转发官方反应
     
    原局领导:按判决结果执行
     
    刘代伦是原巴南区农业局局长,2003年调巴南区人大任办公室主任,现为调研员。
     
    昨天,刘代伦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初周荣焱作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到农经站工作后,感到没有受到重用,遂与站长汤如学和区农业局的分管副局长刘官堂有矛盾。后来,他因要求单位分职工福利房未果,向时任区农办主任的蒋光喜反映,还是没有结果。刘代伦说,周于是写信给区纪委检举这3名领导,才发生了后来的那些事。现在法院已经判了,就按判决结果执行。
     
    律师说法
     
    现行监护制度亟待修正
     
    作为中国精神卫生法的公益律师,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雪涛介绍,终审判决书最大的特点是,对收治过程进行利益冲突分析,两审判决,都非常明确地强调,精神病院在非自愿收治环节,医生在取得医疗的知情同意权时,有审慎审查的责任,防止有明显利益冲突的人,代理病人行使知情同意权。
     
    她说,司法审判权,重申了医院在收治环节的审查把关责任,防止利益冲突者,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行为能力宣告前,没有查明事实,尤其在指定监护人的环节中,利益冲突排除的环节完全失灵。有利益冲突的人当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的严重损害。她认为,“被监护”是剥夺公民自主权最可怕的“保护”,现行监护制度,亟待修正。(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商报 黄平)
     
     
    案件来源:网易http://bbs.local.163.com/bbs/localcq/233526835.html
             

     
    收集时间:2011-12-3

  • 重庆永川王丽

     

     
    姓名:王丽
     
     
    性别: 女
     
    年龄:52
     
    籍贯: 重庆永川
     
    受难者单位、职业
     
    银行职工
     
    案件发生地
     
    永川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王丽的姐姐等家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8月17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当天被解救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主城某医院精神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8月17日,重庆永川某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王美和家人将妹妹王丽“强制”送到主城某医院精神科。当天下午,王丽的丈夫李家勇赶到主城将王丽“解救”出来。
     
    “当天上午8点半,我刚出小区准备去上班,就被表妹和侄女拉上一辆黑色轿车,车停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永川)外面,等候在那里的大姐和二姐将我塞进救护车,拉到了主城某医院精神科。我找一个病友要了手机,我丈夫才知道情况,带着结婚证把我接了出来。”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妻子送走治疗精神病,我妻子根本就没有精神病。她们完全是为了我妻子的两套房子和几十万存款。”李家勇说,1985年至1987年,妻子王丽在初恋失恋后处于情绪低迷状态,结果就这样被送进过精神病院,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实王丽根本就没有精神病。“她们要她的侄子给她养老送终,不准她结婚生子。这完全是明摆着贪图她的钱财。”李家勇表示。
     
    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11-08-22/031723027621.shtml
             

     
    收集时间:2011-10-31

  • 重庆李健萍

     

     
    姓名:李健萍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医生
     
    案件发生地
     
    重庆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李健萍丈夫侯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四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四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南川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临床诊断为未发现精神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重庆南川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李健萍(化名)4次被丈夫强送精神病院,关押127天。前两天,她收到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鉴定称:“未发现李健萍患精神病”,李健萍要求离婚,并揭开了丈夫一段鲜为人知的丑事。
    127天噩梦,在狂泻泪水中,随着南川市精神病医院(又名南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的4本病历,浮出水面——
     
    2003年9月19日,住进该院5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4年8月19日,住进该院25天,入院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5年10月8日,住进该院31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2006年3月10日,住进该院66天,门诊诊断:“精神分裂症”。
     
    按病历计算,李健萍在精神病医院一共封闭治疗127天,且住院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但她前天收到的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精(2006)第007号鉴定书》认定:“被鉴定人李健萍40多岁前精神一直正常…无精神病家族史…临床诊断为未发现精神病。”
    侯某出轨在今年6月10日被李健萍抓现行。当天,她和娘家的8个女性亲戚在自家楼下守候。晚10点,侯与李某在家苟合,李健萍敲门40分钟,侯不开,之后她报警,抓了两人现行。
     
    案件来源:网易http://news.163.com/06/0814/13/2OG7G7T700011229.html
             

     
    收集时间:2011-9-12

  • 重庆张伯明

     

     
    姓名:张伯明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嘉陵集团退休职工
     
    案件发生地
     
    重庆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妻子姜吉群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2年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2年两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重性精神障碍、有行为能力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张伯明是嘉陵集团退休职工,因为电工技术好,退休后受聘到皇嘉大酒店任弱电主管,后来离职到一家消防公司任副经理。因为两度被在嘉陵医院当护士的妻子姜吉群送到精神病医院,他打起了漫长的名誉侵权官司。
     
      张告的3个被告,分别是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精神病院)、重庆市嘉陵医院及前妻姜吉群。
     
      张诉称,他在2002年和姜感情破裂,姜在嘉陵医院的医生处编造了张有精神病的病史,作了病历记载。同年4月17日,姜通知精神病院将其强行带走并关押10天。5月19日,他又被精神病院关押3天。此举极大伤害了他的身心。
     
    案件来源:人民网http://tv.people.com.cn/GB/54797/54804/4476818.html
             

     
    收集时间:2011-8-11

  • 重庆市北碚区吴红梅

     

     
    姓名:吴红梅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重庆市北碚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重庆北碚区龙凤镇政府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1年12月18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精神病院、重庆北碚煤矿疗养院精神病科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吴红梅,女,因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女子劳教所。2000年两次被关入重庆北碚煤矿疗养院精神病科。在2001年12月18日,被重庆北碚区龙凤镇政府和当地派出所在瞒着家人的情况下,以"保外就医"的名义从重庆女子劳教所接出,强行送往位於重庆市北碚区远郊的歇马精神病院,实行强制关押。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72.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 重庆邝良

     

     
    姓名:邝良
     
     
    性别: 男
     
    年龄:40左右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重庆市万州区盐业局工会干部
     
    案件发生地
     
    重庆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610办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6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重庆市枇杷坪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邝良,男,40岁左右。重庆市万州区盐业局工会干部。2000年6月,因散发法轮功资料被抓,在龙宝看守所刑拘期间多次绝食。因在狱中坚持炼功被上脚镣手銬。后被送入枇杷坪精神病院,进行药物"治疗"。出院后精神恍惚,表情痴呆。
     
     
     
    案件来源:希望之声http://www.soundofhope.org/node/284160
             

     
    收集时间:2010-4-18

  • 重庆永川刘晓莉

     

     
    姓名:刘晓莉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重庆永川区
     
    受难者单位、职业
     
    永川职教中心校音乐教师
     
    案件发生地
     
    永川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家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7年12月1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7年12月18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永川区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教书多年,深受学生喜爱的永川职教中心校音乐老师刘晓莉,2007年12月14日早晨,突然被5个男子,五花大绑地捆上面包车,送进了永川区精神病医院……
     
    2007年12月14日,早晨9点左右,刘晓莉和保姆一起下楼,准备去医院治疗她的灰指甲,此前,教音乐和舞蹈的刘晓莉已经被灰指甲困扰了很久。刘晓莉说,每次手指疼时,她就会想办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比如把头往软的地方靠。“我的这些非常普通的消解疼痛的方法,被父母认为是自残行为。”
     
    刘晓莉说,这天早晨,刚下楼,就看见她80岁的父亲在楼下站着。刘晓莉回忆,当时父亲的神态非常不自然,一辆长安面包车从他背后蹿了出来,跳下5个壮汉。刘晓莉问:“你们找人吗?”对方说:“我们找5楼的刘晓莉。”“不用找了,我就是。”刘晓莉说,曾经她父亲误会她排解疼痛的方式,是精神病的症状,她猜到了这些人是精神病院派来找她的。刘晓莉说:“这是我们的家庭纠纷,我指甲上有病,为了缓解疼痛才……”刘晓莉说,壮汉们不由分说,五花大绑地把她放到车上,送进了永川区精神病医院。
     

    案件来源:新浪网news.sina.com.cn/s/p/2009-05-07/081517762920.shtml

     

             

     
    收集时间:2009-11-5

  • 重庆魏华

     

     
    姓名: 魏华
     
     
    性别: 不详
     
    年龄:不详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重庆九龙坡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当地街道办事处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不详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
     
    有否联络方式
     
    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魏华,重庆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被街道办事处等人以“文化性精神障碍”为由,强制送精神病医院,被折磨的左半身偏瘫、语言表达困难、大小便失禁、骨瘦如柴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7/重庆大法弟子魏华被强送精神病院-失去健康(图)-152926.html
             

     
    收集时间:20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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