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兰重庆市云阳县云阳镇蔬菜村7组24号,因家庭暴力被迫在北京维权十年,丈夫胡同俊有五个“老婆”,她是“二老婆”,二人育有一子。胡同俊是云阳县云阳镇人,做开发商,因为有钱,在他身上体现了男人有钱就变坏,胡同俊在与张家兰一起生活期间又与其它女人来往。
2004年5月17日晚上胡同俊从别的女人那里回到张家兰住处时,两人发生争吵,争吵时胡竟拿起菜刀将张家兰左手前臂及右手第三,四,五,手指砍伤,(4,5)手指砍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LX级”。
凶手胡同俊因为是开发商神通广大,虽然判决一年半,但是一天监狱没有进过,并且在外面同样风流,法院还竟然荒唐的判决造成重伤的张家兰与其离婚。
离婚后胡同俊不顾其与张家兰的孩子的感受不说,还拒付孩子的生活费等。离婚后的张家兰带着孩子无任何收人,胡同俊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孩子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还几次辍学,张家兰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同俊付孩子的生活费及抚养费等,法院枉法判决。张家兰不服判决,继续上告,背井离乡在北京上访,造成多起案件,件件案都是由于家庭暴力一案所引起,件件案都告状无门。
张家兰长期在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还有三峡移民都没有办成,现在无家可归流浪北京乞讨,重庆高院还多次在北京找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张家兰,造成张家兰在北京都没有安全感,告状十年都不敢回重庆租住的房子。
伍立娟
2014/5/
标签: 重庆
重庆张家兰遭开发商丈夫家暴 法院竟枉法判决离婚
重庆巴南区李某
姓名:周某某
性别:未知
年龄:未知
籍贯: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
案件发生地
重庆巴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渔业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第一次1998年12月25日
第二次1999年1月6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治疗12天出院
第二次出院时间1999年2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第一次重庆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三峡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第一次 精神分裂妄想型
第二次偏执型精神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治疗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1998年,周某某不服所在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的分房方案,向区纪委、监察局写信控告相关领导。同年12月25日,周某某由重庆巴南区农经站送往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12天,诊断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妄想型。随后,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件审理期间,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于1999年1月6日开具介绍信,派员将周某某送至三峡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向其介绍周某某既往病史,预交住院费6000元,嘱咐其进出院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或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联系办理,同时,向该医院提供了原告原书写的控告信1份,周某某弟弟范建泓在“护送人或者家属签字”栏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三峡某某医院对周某某办理入院手续,确诊其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并对其进行封闭式冶疗。期间,周某某曾多次向医院反应无精神病,要求出院,但医院未同意其请求。同年2月14日,周某某亲属向三峡某某医院请假,将其带离医院。1999年2月26日,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周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为周某某无精神病的确切证据。2009年1月15日,周某某的母亲彭善珍委托南充鼎正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鉴定,该所鉴定结论为周荣炎目前无精神病的确切依据。
案件来源:重庆法院网http://cq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1622.shtml重庆巴南区周某某
姓名:周某某
性别:未知
年龄:未知
籍贯: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
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
案件发生地
重庆巴南区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渔业局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第一次1998年12月25日
第二次1999年1月6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治疗12天出院
第二次出院时间1999年2月24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第一次重庆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第二次三峡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第一次 精神分裂妄想型
第二次偏执型精神障碍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强迫治疗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1998年,周某某不服所在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的分房方案,向区纪委、监察局写信控告相关领导。同年12月25日,周某某由重庆巴南区农经站送往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12天,诊断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妄想型。随后,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件审理期间,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于1999年1月6日开具介绍信,派员将周某某送至三峡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向其介绍周某某既往病史,预交住院费6000元,嘱咐其进出院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或重庆市巴南区农牧渔业局联系办理,同时,向该医院提供了原告原书写的控告信1份,周某某弟弟范建泓在“护送人或者家属签字”栏签名,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三峡某某医院对周某某办理入院手续,确诊其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并对其进行封闭式冶疗。期间,周某某曾多次向医院反应无精神病,要求出院,但医院未同意其请求。同年2月14日,周某某亲属向三峡某某医院请假,将其带离医院。1999年2月26日,重庆市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周某某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为周某某无精神病的确切证据。2009年1月15日,周某某的母亲彭善珍委托南充鼎正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鉴定,该所鉴定结论为周荣炎目前无精神病的确切依据。
案件来源:重庆法院网http://cq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1622.shtml重庆市民袁影“两会”期间搭棚举报房管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消息:2014 1月20日,重庆市两会期间,永川市民袁影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搭帐篷举报重庆市江津区公房管理所非法进行房地产开发,所有资金未纳入国家财政。永川市民袁影表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去做:“以状士断腕勇气把反腐进行到底”。绝不让国有资产流失。


重庆袁影关于北京朝阳拘留所内设非法医疗机构的举报信
举报人:袁影,女,现年,55岁,住永川区桂山路74号2-3-4,电话:18623509389
举报事项:
要求取缔北京市朝阳区拘留所内的不合法《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
事实和理由:
1 我因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伪造文痕技术鉴定书导致工伤待遇未能获赔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侵占我私有房屋一案,经多年控告、申诉无果,这迫使举报人进京向有权处理机关进行控告,在2013年5月28日,我经过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辖区所处美国大使馆门前被警察制止,并以违反公共程序给予行政拘留10天,
2、我被送到了朝阳区拘留所,经过拘留所内的“红十字会”医疗急救中心身体检查,并收取了我们的体检费用,我们不服,后经举报,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核实,这家设置在拘留所里面的“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国家是没有认可的,他是一家非法医疗机构,因此,我们要求有权处理机关依法取缔非法朝阳区拘留所内的“红十字医疗急救中心”,并要求退还收取的体检费。同时要求追究非法成立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袁影
2014年 1月重庆张素芳
姓名:张素芳
性别: 女
年龄:59
籍贯: 重庆
受难者单位、职业农民
案件发生地张素芳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其儿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无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无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无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无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无
有否联络方式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亮回忆说,张素芳曾经把他的车故意刮花,还毁坏家里的家具、窗帘。这让陈亮越来越怀疑母亲精神有问题。因为,在他的记忆中,自己的一个姨妈就是因为精神病发作而自杀。
听完陈亮的话,张素芳一脸苦笑。她对眼前的这个儿子,失望而伤心。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去年5月31日,她被儿子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做检查。
母亲被绑双手被打骨折
张素芳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儿子叫了两名陌生男子到家中。一进门,3人就将张素芳按倒在地,进行殴打。之后,又用丝袜将她的双手绑住,并往她的嘴巴里塞了毛巾,防止她呼喊。
“我当时肯定进行了反抗,但是我一反抗他们就打我。”张素芳哽咽着说。反抗无果后,张素芳被儿子用车送到了歌乐山精神病院做检查。后经医院检查,张素芳并没有精神病。
张素芳回忆说,在强行把她送到精神病院的过程中,母子俩还发生过激烈的争执,陈亮再次对她进行了殴打,使她受了伤。
事发后第二天,经医院诊断,张素芳的伤情为“L1椎爆裂性骨折、头皮充血骨质疏松、气滞血瘀”,住院33天。
案件来源: 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20711/001062.htm
收集时间:2013-8-20重庆刘修召可能被起诉 妻子李玉呼吁社会关注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9消息:今天刘修召的妻子山东李玉致电本网工作室称,她昨日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拿到刘修召11月19日被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通知书,罪名是袭警妨碍公务。
李玉致电告诉并求助本网工作室说,朝阳看守所一名预审员告诉她,刘修召将在春节前开庭判决下来,李玉想尽快为刘修召聘请律师,但她经济困难,能力有限,请不起律师,所以希望通过本网得到社会和维权律师的帮助。
图为李玉拿到的逮捕通知书
重庆维权人刘修召被朝阳公安分局以妨碍公务罪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8下午17点消息:山东访民李玉前几日带着五个月大的儿子刘治国,千里迢迢从山东枣庄市赶到北京,今天下午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丈夫刘修召。因10月12日徐彩虹等三访民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朝阳法院开庭,刘修召与众访民到朝阳法院声援和旁听遭拒,并遭到警察驱赶,与警察发生冲突,警察骂访民给脸不要脸,并动手掐刘修召的脖子喘不过气,刘修召反抗,用手拨开警察掐他脖子的手,就被警察抓到警车殴打,林明杰证明刘根本没有打警察,说警察为什么打人,被警察掐脖子摁倒在警车旁的地上不敢动,之后,刘修召被警察抓到麦子店派出所,做笔录,当天1晚上11点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三中全会前,刘修召妻子李玉和儿子刘治国被抓送回山东枣庄,刘修召被刑拘48天后一直没有消息,今天经维权人士的帮助,下午李玉母子俩到朝阳区看守所探询和依法讨要刘修召被刑拘和是否有批捕手续的法律文书。朝阳看守所一名预审员给李玉母子出示了刘修召(拘押39天)11月19日被批准逮捕的家属通知书,和刘修召10月12日晚上11点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的证书。
李玉向本网表示,10月12日她在朝阳法院现场刘修召身边,刘修召没有袭警妨碍公务,是警察骂人和打人,朝阳公安分局麦子店派出所警察被打鼻青脸肿、流鼻血,是栽赃陷害刘修召,林明杰也在场可以作证。
李玉母子
重庆赵群珍:假批文真动迁 谁不服进牢监
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进京喊冤近八年;派生十案告无门———— 源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一纸征地假批文。
2006年2月,我进京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最高层的司法机关诉说我家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的悲惨遭遇:
话说2004年4月23日,数千群众围观、目睹了巴南区法院为执行主体的执行人员在不具有合法手续的情形下对我一家的暴力抓捕、摧毁房屋、挖塘放鱼全过程。行动中出动的消防车中居然兑了两桶化学药水,对不同意违法拆房,死守家园的我一家老小和房屋进行毁灭性攻击。我被戴上手铐,强行拖往四百米外的警车,造成胸部腐烂。我年已七旬的婆婆邱时芳被男警察双手反铐于背后强行拖往三百米外的警车,造成双手骨折变形,至今未愈,丧失劳动能力。我丈夫杨长华和年已七旬的公公杨维均被手铐铐住双脚和反铐双手,一路拳打脚踢、强行拖往三百米外的警车,造成我丈夫左眼被打一大包、双脚腐烂,浑身是伤;我公公双耳失听、双眼视物不清,周身累累伤痕在出狱后的一个月仍然可见(有照片为证)。其中一名随从助威的法警目睹此惨状,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已经没有反抗力的人就不要再打了。”在我一家四人被兑了化学药水的高压消防水喷射,戴上手铐……装入警车送往监狱的同时,我420.6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和172.99平方米棚院及其184670.00元的室内财产在暴力拆除中灭失,随之我七亩鱼塘不少于31500斤活鱼被执行人员挖塘放走……我一家四人被殴打,凌辱致伤又被投入牢房,把我丈夫判刑八个月,把我判刑七个月,把我公公、婆婆司法拘留半个月。……时至今日,我一家四代无家可归……。我被迫进京喊冤整七年;派生十案告无门———— 源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一纸征地假批文!!!
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的所有法律文书中,各级人民法院都把超越职权故意违法批地2079亩,实征土地不少于3966.75亩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1998)380号征地批复作为当地政府、法院对我一家“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的第一证据。而当我要求对假冒伪劣的“渝府地(1998)380号征地批复”进行质证时,我一家“房被拆、地被占、一家四人进牢监”的所有人民法院的确认、裁判文书都异口同声地回答:“该批复……与‘当事人’之间未设立行政法律关系”;“政府征地行为……不属确认程序审查的范畴”;“不属本案审查裁判的范围”……为借口,拒绝对假冒伪劣的“渝府地(1998)380号征地批复”进行质证。由此派生十案告无门。
一、对超越职权故意违法批地2079亩,实征土地不少于3966.75亩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1998)380号征地批复:
赵群珍于2007年3月7日向国务院提出的《行政再三举报》(维护土地管理法的公益举报);于2012年12月18日对直接责任人员提出控告的《<行政再三举报>的控告》(维护土地管理法的公益控告)祈盼依法查处。
赵群珍等165人于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再审申诉书》(维护土地管理法的公益诉讼)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申诉书(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二、征地补偿安置行政裁决一案:何平、赵群珍等56人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申诉书(征地补偿安置行政裁决一案)(2013年6月10日)》(维护土地管理法的公益诉讼)祈盼公正审理。
三、对我夫妇被判刑坐牢:于 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刑事再审申诉书》祈盼公正审理。
四、对公公、婆婆被司法拘留入狱侵权(确认违法):于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违法司法拘留确认申诉书》祈盼公正审理。
对公公、婆婆被司法拘留入狱侵权(侵权赔偿):于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法院赔偿申诉书(司法拘留侵权赔偿)》状告无门。现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法院赔偿申请书(司法拘留侵权赔偿)(2013年9月1日)》祈盼公正审理。
五、对摧毁房屋,挖塘放鱼(错误执行确认):于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错误执行确认申诉书》祈盼公正审理。
六、对非法强制拆除私有房屋:于 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再审申诉书(强制拆迁(财产权损害)侵权赔偿)》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申诉书(强制拆迁(财产权损害)侵权赔偿)(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七、对强制拆迁侵权:于 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申诉书(强制拆迁侵权赔偿)》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诉书(强制拆迁侵权赔偿)(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八、对违法征用耕地侵权:于 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申诉书(违法征用耕地侵权赔偿)》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诉书(违法征用耕地侵权赔偿)(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九、对赵群珍被限制人身自由(46天)侵权:于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申诉书(限制人身自由侵权赔偿)》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诉书(限制人身自由侵权赔偿)(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十、对赵群珍被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15天)以及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于2013年4月8日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无证关押以及强行反铐造成赵群珍身体伤害的侵权赔偿)》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诉书(无证关押以及强行反铐造成赵群珍身体伤害的侵权赔偿)(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十一、对行政赔偿决定:于 2013年4月8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的《行政再审申诉书》无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申诉书(行政赔偿决定一案)(2013年8月19日)》祈盼公正审理。
请求全社会都来关注这起《假批文真动迁、谁不服进牢监》系列惨案。以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之名;还我一家合法权益。重庆巴南女:赵群珍。2013年6月18日写于重庆;2013年9月1日第二次写于重庆。重庆粮食维权职工代表黄文明“被旅游”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15消息:黄文明原是重庆粮食集团的一名职工,下岗后一直积极参与职工们的各项维权活动。
昨天,黄文明等准备进京上访。可上午其它职工就打不通他的电话了,后经向黄夫人询问,得知黄文明被警察带走了。今天早上七点多,有职工多次拨打黄文明电话后,终于接通并短暂通话,通话后得知黄“被旅游”到了厦门等地,但随后黄文明的电话就又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