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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家喜案已被移送检察院律师已阅卷

    【民生观察2021年2月7日消息】近日,因涉及“厦门聚会案”而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北京知名人权律师丁家喜再次受到辩护律师第二次的视频会见,而第一次视频会见时间在大概半月前,此次会见之前,辩护律师亦已经对案件进行阅卷。丁案在1月中旬时已被移送至检察院,丁家喜向律师爆料称曾被酷刑虐待,最少时一日只供应四分之一馒头以及600毫升食水。

    案件在1月中旬时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该案辩护人彭剑律师负责跟进,并在关押丁家喜的山东临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安排下曾于1月21日进行了一次短暂且质量欠佳的视频会见,而近日,彭剑律师对案件进行阅卷工作,亦同时对当事人的会见问题进行申请,获得同意后进行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视频会见。律师事后指出,此次视频会见质量比较顺畅,比上一次明显有所进步。

    据了解,丁家喜被捕时(2019年12月末)正值冬天,当时正穿着一件衣服,而脚上只是拖鞋一双,连袜子都没有,被捕带出大楼后感觉非常冷,所有关节都像刀扎一样。而在被关押近一个月后春节假期开始,当局在房间内播放《习近平治国方略:中国这五年》宣传片,日夜24小时,以最大的音量连续播放了十天。

    在烟台6个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丁家喜保持了103天的零口供记录,另外还有73天的剥夺睡眠进行疲劳审讯,6个月内一直屈居于房内而未见过一丝阳光,24小时日光灯照射,不准洗澡和刷牙。活动空间也就是面对面两间屋子,审讯室对面的屋子里也只有一张床垫,无提审时亦必须坐着,要去走廊或洗手间时则需要戴上黑头罩。

    丁家喜自称从1月起一直坚持到3月底,足足三个月的零口供记录,而4月1~8日开始,被绑定到一架老虎凳上面,背部一个束腹带,腰部一个束腹带紧勒至极限,致使呼吸困难。每天8个人四组,从上午九点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一直审讯,六点到九点为吃饭走动上厕所时间,但不能睡觉,就这样一天24小时运作,直到4月7日,因老虎凳时间久坐的原因,脚踝肿得像馒头且疼痛难忍,加上当时思念家人,并同询问之人提出不再坚持零口供,但要求局长答应四个条件,分别是:1.只谈厦门;2.认事不认罪;3.不用官派律师;4.保证睡眠。

    丁家喜提出的条件得到局长的同意,但是仅仅二十天后,也就是4月28日到5月6日,局方又开始轮流审讯,每天只准睡眠4个小时,凌晨两点到六点允许睡眠。丁家喜指出,这样的操作之下,自己身体又极度虚弱,因此曾出现两次昏厥,并失去记忆。

    此外,丁家喜还告知律师,自己在2020年9月中旬之后才开始可以运用存钱购物,虽然物价比外面贵三倍,但至少可以吃到自己想吃喝的食物,包括自己的衣物穿着,同时因为购物也与同仓之间的关系有所改善。由于看守所没有医疗保障,因此之前掉的那颗牙齿也暂时没有什么指望。丁妻罗胜春女士写的21封信并未收到过一封,而丁自己手头没有纸笔,未能为妻儿写点什么。

    丁家喜表示,愿意为自己的信念继续努力,并做好了任何准备,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人们活得更好,亦同时为同胞们活得更好,感谢所有朋友的支持和鼓励。

  • 青岛王书春案律师阅卷遭拒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日消息】青岛居民王书春,一名70岁的老头,因为上访维权,被判敲诈政府,已入狱。他本人及家属坚决不服,委托了律师代理申诉。

    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诚法官却拒绝代理律师阅卷,理由是该案卷被山东高法调走了。中级法院审结的案件,高级法院为何会调走卷宗?难道是高级法院认为青岛中院判错了?

    代理律师认为,无论如何,得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得允许律师阅卷,否则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我们来看该案,一边是掌握警察、手铐的大政府,一边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老头,两相角力,天平当然倾向于前者。然而,青岛的法院真敢胡来,认定大政府被小老头敲诈了。

    2019年11月2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维持胶州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王书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公民敲诈政府罪,已经在江苏、广东、四川、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份绝迹了,但在山东省却继续大行其道,这怎不气坏了孔孟先贤。对于这类案件的荒唐之处,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张庆方的评论入木三分——说公民敲诈了政府,好比某泼赖汉自称被弱女子强暴了一般恶心。

    小老头的房屋遭遇了强拆

    2000年3月,王书春申请宅基地。2002年3月原营海镇政府批准了该申请。得到申请后王书春自建95.4平米的房屋。

    2012年开始,青岛市委、市政府开展大沽河综合治理工作,王书春的房子被认为处于大沽河河道内,属于违章建筑。

    基于其房屋是经过政府批准选址建设的事实,王书春要求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而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却按照违章建筑进行补偿,双方对此有争议。

    2013年5月23日,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王书春限期自动拆除“违章建筑”,王书春未予拆除。5月25日,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未经法定程序对王书春的房屋及养鸡场进行违法强制拆除。

    王书春被迫多次到济南、北京信访,向山东巡视组、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2018年8月28日,当地政府就王书春信访事项组织听证会,王书春坚持要求赔偿的诉求。10天后,王书春就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后被判刑。目前,王书春因房屋被强拆,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

    上访的目标不能是要求赔偿?

    胶州市法院认为,王书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上访为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青岛市中级法院认为,王书春违章建房,拒不拆除,在政府部门将该房屋强拆后,采取持续缠访、到中央、省市各部门及中南海等敏感地带上访的方式给九龙街道办事处施压,要求给其支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房屋价格。

    王书春上访是因拆迁导致,拆迁的原因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开展大沽河综合治理,在拆迁中,胶州市各级政府部门是利益共同体。在王书春信访维权过程中,这些政府部门多多少少都成了王书春的“对立方”。这就相当于,让“敌人”的七大姑八大姨来证明王书春有罪。这样的证据,青岛的法院竟然都一一采信了。

    案件的背后是否有惊人的利益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王书春在上访过程中,不仅反映自己被违法强拆的问题,还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子拆迁过程中,利用职权贪污腐败,克扣100多套安置楼来贿赂营海镇、胶州市政府、公安、法院、质检、信访等与拆迁有关的政府领导的问题。这样的举报,是否令此案背后的权势人物视王书春为眼中钉、肉中刺?

    业界共识,政府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加害对象

    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是一种复杂客体,即其在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可能会侵犯到被加害对象的人身权利。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明楷在其经典著作《刑法学》教科书中专门对该问题进行分析,行为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权利受侵害的事实,有关部门主动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行为人接受赔偿或者补偿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连续十年最受本科生欢迎的老师、刑法学教授罗翔在澎湃新闻访谈中评论道:公共权力是法律所赋予的,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如果上访者的要求合法合理,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满足,否则,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拒绝。而如果政府也能“被要挟”,公权力也能拿出来“做交易”,那么公权和私权的界限就不复存在了。政府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否则公权沦为私权,私权不复存在。公私不明,国之大忌。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在关于《刑事辩护中的逻辑》演讲中,也谈到这个问题,他认为:敲诈政府罪从指控的逻辑上来讲,根本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他们不可能产生恐惧心理。

    齐齐哈尔市曹氏夫妇敲诈政府案中被告人丁凤的辩护人冯延强律师也认为:政府不能成为被要挟、被勒索的加害对象,因为政府作为一个组织,不可能产生在精神上被强制后的心理反应——恐惧。这从生理学知识角度很容易作出判断。

    相关案例,不是一个、两个,而是许多个

    2019年,齐齐哈尔市曹氏夫妇敲诈政府案轰动一时,获得来自新京报、澎湃、界面、财新、生活报等诸多媒体的报道。目前,该案在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甘南县检察院撤回对曹氏夫妇敲诈政府罪的指控之后,又被指定由该市的龙沙区法院进行审理。

    河北七村民敲诈政府案,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时认为,村民在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组织部分拆迁户向上一级政府上访为由,索要超过管委会定价的补偿款,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江苏李某敲诈政府案,江苏高院认为,李某通过上访进行权利救济,且在上访中未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向他人非法索取财物的方法:威胁、要挟、强拿索要。政府的给付行为均经集体研究,并不属于“精神恐惧,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广东省怀集县凤岗镇黄某某被控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黄某某被判处无罪。怀集县法院的判决书认为:“根据立法本意,政府不能成为要挟、勒索财物的对象,因为政府作为一个机构,没有人身权利,也不会在精神上被强制从而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

    四川泸州中院作出的游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再审判决认为,以上访进行“威胁或者要挟”,尚不足以迫使政府因恐惧而被迫交出财物,原判认定游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证据不充分,改判无罪。

    结语

    司法必须回归常识,司法工作人员必须秉持基本的良知。小公民敲诈了大政府,这样的判决真的很荒诞。不知道青岛的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在给政府的脸上增光,还是在抹黑?

    目前王书春案已依法向青岛中院提出了申诉。希望青岛中院有错即改,立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尽快纠正这一错案。

  • 上海张展案律师阅卷受阻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日消息】祖籍陕西现定居于上海的公民记者张展女士,因前往武汉通过自媒体微信、推特、油管等不断报道武汉当地肺炎情况,于2020年5月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2020年8月31日受家属委托,任全牛律师前往浦东检察院要求阅卷,受到无理由阻扰。

    任全牛律师发文称:2020年8月的最后一天,上海的天气还是很热的,地铁里冷,街上骑行却会满身大汗!从上海浦东检察总院又跑到分院,才得以进了大门,进了分院案管中心还是进不去,不大会来了位“爷”气势汹汹先训了顿我公函没写他们院的抬头,又训我委托书需要寻衅滋事嫌疑人张展本人签字,只有家属签字没有本人确认不能让阅卷!我说近亲属委托符合法律规定啊,这位“爷”说,这是上海检察院的规定,不服你去市里告我去吧!我也告不起,还是灰溜溜就范了事吧!

    据悉,张展自今年2月1日左右去到武汉,一直在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武汉的现场情况,并尽其所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人维权。她失联前数日,曾向朋友表示自己被人跟踪。张展5月10日的推文写道:“听见两个路人议论疫情舆论:怎么整天播报美国的疫情消息,中国的真实疫情不让人们了解?美国政府给美国人发钱,中国政府为什么给外国人发钱?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人们对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判。”她4月10日的推文内容就简单透露险情:“我旅馆住的人不多,有四个人是监视我的”。她5月13日晚还在汉口火车站广场进行YouTube直播,但自14日左右友人再没法联系上她。她朋友15日去其居住的汉口火车站附近的财广宾馆找她,宾馆职员说她已退房,并称“既然你来找她,应该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除了直播外,张展亦曾撰文批评疫情管控不应以逼害人权的方式施行,称“政府以治疗为名义,将个体与外界社会的信息进行隔绝。以稳定的名义,把疾病、死亡的人数进行掩盖。以正能量的名义,对新闻进行控制……要治理瘟疫,有太多的软性环境可以改善,有太多的细节都可以做。但我们偏偏不。我们就是强制、暴力地命令,单方面剥夺民众的人身、财产等等权利。”这些质疑与批评早就让朋友们为张展捏把汗,因为在中国,批评政府就意味着将陷牢狱。果然,到5月17日,外界终于获悉张展已于15日被上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张展出生于1980年,原籍陕西西安,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取得上海户籍。因不满中国政治现状,多次到上海人民大道、南京路举牌,在社交平台上发表数百篇文章,长期批评中共当局一党专政腐败滥权、宣传自由民主等政治诉求,作风尖锐颇具针对性,因此多次被上海公安部门约谈、传唤、威胁。2019年初,还曾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关押于上海市浦东看守所,后获释;2019年10月,她因为撑着一支写有“结束社会主义,共产党下台”字样的雨伞,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游行,声援香港反送中运动,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被关押两个月后获释。出狱后张展关注武汉疫情情况,在看到陈秋实、方斌等人纷纷被强迫失踪后,仍然坚持对武汉实地报道疫情,结果再次被警方拘押。

  • 律师阅卷难是因割法院的肉吗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9日消息】2020年4月27日,上海屈华律师和山东冯延强律师,因接受安徽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和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第四次来到安徽省高院,要求复制该案视频证据但遭到拒绝。

    据屈华律师发文称:律师阅卷难是因割法院的肉吗?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会见,阅卷,出庭等是其常规工作。特别是在当下的疫情时期,会见、阅卷、要求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更比以往难上加难。

    今日,我因接受安徽省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再次要求复制本案视频证据。这已经是今年我过完年后冒着疫情风险第四次来到合肥。

    今日与我同去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还有从山东来的刑辩大律师冯延强,他是担任本案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辩护人。此前,我已经复制了本案纸质证据,通过本案涉嫌共同犯罪的原吕先三律师的二审辩护人周泽大律师报料,此案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需要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为查明案情,本案视频证据是非调不可。

    下午,安徽省高院本案承办人金华元法官接待了我与冯延强律师,安排我俩在10楼会议室等候,还耐心的为我提供了一审判决书和二审中的新证据。可是对于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问题,先是以周泽律师此前复制了全案视频资料在网上报料为由,只准我俩分别复制自己委托人的部分,经我们据理力争后默许,其后又以领导将视频证据拿走暂时联系不上为由劝我们外出等候,表示会在下班前联系我俩。但现在已经是19时30分了,不知道他们下班了没有?经过多次电话主动联系也无人接听。

    难道律师阅卷是割法院的肉吗?肯定不是。律师与法官均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目标都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完全可以凭借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即律师是法官的盟友,法院完全没有对律师防范的必要。也许是金法官真的还在忙,我多想啦。

    真心希望社会正义最后守门人的法官坚守良知和法律底线,排除干扰,依法办案,万勿以枉法裁判方式构人以罪。

  • 覃永沛案律师已阅卷 仍无法会见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2日消息】广西南宁人权律师覃永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已有四个半月,但律师一直不获批准会见,期间辩护律师曾多次尝试却无果,当局屡次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据悉,南宁市公安局已于3月2日将覃案移送南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覃案辩护人李贵生律师在获检察院通知后于周三(3月11日)下午前去阅卷,但由于时间仓促的原因,尚有二十几张光盘的案卷未能及时看完,而律师要求刻录案卷则不获同意,检察院以已经下班为由,结束律师的阅卷工作。

    律师在获知覃案已于3月2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随即在3月9日去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提出要求会见当事人覃永沛,但遭到所方拒绝,理由是“疫情期间暂停会见”,李贵生律师无奈之下只能与陪同前往的谢阳律师合影后离开。

    而辩护人之一的覃永沛妻子邓晓云女士在此次阅卷时被南宁市检察院拒绝参与,为此邓女士随即向该院提出如下申请“阅卷申请。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我是覃永沛的妻子邓晓云,我丈夫覃永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已于2020年3月2日移送贵院审查起诉。本人作为覃永沛的辩护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8条之规则,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请依法批复。

    检察院在收到邓女士的阅卷申请后,当场发出“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的书面回复,以案件“存在涉及国家秘密情形”为由予以否决申请。

    另外,南宁公安局于2月26日上门书面传唤覃永沛两个分别20岁和22岁的女儿,询问有关覃永沛的家庭日常话题,是否涉及政治、社会或敏感事件等内容,以做笔录的方式套取“供词”,以此证明覃永沛具有“反动言论”或其他“犯罪证据”。

    南宁警方在26日苦诱无果的情况下,于翌日再次传唤覃的大女儿到派出所,以同样的话题再次进行诱导询问。南宁警方利用亲人“诱供”的行为随即遭到外界抨击,有律师指出警方违反了“亲友有作证豁免权”的相关规定,被询问人可以直接拒绝。而据称覃家两位女儿在警方问话之前明确表示拒绝,声言不做“证人”。

  • 村民抵制污染遭关押 律师阅卷受阻

    【民生观察2019年11月6日消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群众联合抵制采石场环境污染,并委托相对有文化有能力的李思侠带头举报污染,维护大家环境权益。多年来,李思侠和盲人老村长张海成以及村民魏智波一起,收集家乡青山沟中两家石料厂的污染证据,并在网上28次发帖曝光环境污染问题,揭露采石场无证非法经营、毁林并且不控制水土流失、破坏村集体公共道路设施等问题。由此触发了当地有关利益集团的敏感神经。

    2018年9月至10月之间,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等三人先后遭到抓捕关押,随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构陷寻衅滋事罪,并称其为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7月20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而被公诉机关指控的黑恶势力犯罪,法院作出不予认可决定。

    据了解,李思侠是双喜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在西安有稳定的工作,张海成是村里的老村长,双目失明后在福建莆田开“盲人按摩店”日子过得很是红火。近十余年虽然张海成很少回村庄,但作为威望很高的老村长及走出山村的能人,张海成被村里的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等邀请,关注支持村民抵制污染保护村道,结果于2018年10月被石泉警方跨省从三千多里外的福建莆田抓捕后,关押在石泉县看守所。而指控张海成的罪状,就缘于张海成通过运用盲人软件而交流的微信内容。

    有知情人士称,三人都是因为多年举报家乡环境污染等问题,得罪了利益集团被构陷,警察和公诉机关所取的证据都是虚假制造的,所以寻衅滋事罪都不成立。这完全一个扫除异己,想让维权老百姓闭嘴的阴谋。目前,三位当事人均已提出上诉申请。

    2019年10月9日,朱孝顶律师和程广鑫律师赶到石泉看守所会见了张海成。

    张海成说,他每周给安康中院“写”一封信,要求二审公开开庭,要求二审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彻底还他清白。一审被摘掉了“黑帽子”的张海成,对于二审宣告无罪寄予厚望。

    张海成在会见时反复提到,除了通过之前的辩护律师递交的上诉状之外,他本人也递交了上诉状,并且向安康中院递交每周一次手写的法律意见书。张海成反复询问我们有没有看到他写的上诉状,他说那个上诉状把他关于案件的辩护意见都说清楚了,可以给两位二审刚介入的辩护律师提供很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由于张海成的双目近乎完全失明(左眼永久性失明,右眼佩戴眼镜后视力在强光下仅为0.04),张海成只好口述请监室其他人代笔了数十份文书。

    2019年10月11日,向安康中院刑庭经查询后答复辩护律师:“法院没有收到张海成递交的上诉状及每周手写的法律意见书,仅收到一份张海成写的要求开庭的书面材料”。

    上诉状作为启动二审的最重要的文书,石泉县看守所竟敢不向法院转送,性质极为恶劣,违法极为严重。

    万幸的是,张海成的姐姐在上诉期截止的最后一天委托了律师递交了上诉状,否则张海成就要永久地丧失上诉权利了。

    张海成在被羁押看守所之后,没有了导盲犬、导盲拐杖及视力障碍辅助设备等工具,其独立自主生存能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另外,辩护律师在石泉县看守所会见张海成时也遭到了看守所民警态度极为粗暴的对待,除了法律规定的“三证外”还要求律师出示其他证件及复印件,“在石泉,就要守我们的规矩,否则就不让你会见,我现在就可以不让你会见,在四十八小时内拖你。”

    “我们的规矩”让辩护律师感觉到无所适从,作为辩护律师,对于石泉县看守所增加的而在全国其他省市均没有要求的律师会见条件,当然要质疑一下,结果这一质疑,让办理会见手续的民警暴跳如雷。律师感叹:“我们的规矩”在当地果真是一个比天还要大的存在。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李思侠、张海成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其阅卷权被安康市中院设置重重障碍,这严重剥夺了律师的执业权。

    据朱孝顶律师反映,自今年8月初,案件移送到安康中院之后,辩护律师仅仅知道刑庭副庭长张教辉是案件的承办人,所能获得的联系方式就是张教辉办公室的固定电话。关于案卷材料,张教辉说已经移送给安康市检察院由检察官先阅卷;联系安康市检察院后得知仅有书面案卷材料移送到了安康市检察院,视听资料光盘还在安康中院;关于复制200张光盘,张教辉说,“合议庭决定只能查阅,不能复制”,经争论,“合议庭又决定被告人的讯问录像可以复制,其他光盘不能复制”。

    2019年10月10日下午,辩护律师集体赶到安康市中院,千呼万唤才出来的张教辉副庭长当面解释了“合议庭决定”,律师请求张教辉副庭长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送达给他们,也好知道合议庭成员究竟有哪些人员组成。

    关于案件光盘数量,二审刚介入辩护的律师们仅从一审起诉书得知一审起诉时附了200张光盘,又从一审法官处得知一审审理期间,侦查机关又补充了一些视听资料,有的是以光盘形式呈现,有的是以硬盘或U盘形式呈现。张教辉副庭长第一次明确地说:案卷中光盘共有219张,三被告人讯问录像光盘48张(辩护律师已复制),其他人的讯问或询问录像共152张;一审审理期间又补充了电子数据、勘验勘察等光盘共19张。张教辉称“将报请合议庭决定让律师复制勘察勘验等光盘”,请辩护律师次日再来法院。

    10月11日上午,安康中院刑庭书记员终于向辩护律师们当面送达了《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但告知辩护律师“合议庭决定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勘察勘验的光盘一张”。截止2019年10月11日中午,辩护律师在219张光盘中,仅仅复制了48张被告人讯问录像及1张勘察勘验光盘,共复制了49张光盘,仍有170张光盘没有复制。

    朱孝顶律师表示,虽然安康中院并未给出其他拒绝律师复制其他光盘的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令人信服的拒绝理由,但安康中院表态:“此案会公开开庭审理,并充分查明事实真相”。

    安康中院一再给律师设置阅卷障碍的做法实在令人不解,一审法院庭审现场,审判长明确同意当庭播放光盘的内容,但二审法院的法官却不同意复制;第二,石泉县法院院长也是一审的审判长曾经安排辩护律师复制光盘及其他视听资料,这就说明案卷材料是可以复制的。对于一审法院就可以复制的案卷材料,说明这些内容不在保密范畴之内,但到了二审法院安康中院,却拒绝律师复制光盘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2015年9月16日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该规定强调了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其中包括阅卷权和复制案卷的权利。

    于是,辩护律师在2019年10月10日16时39分拨打了监督机关安康市委组织部的电话,请求他们依法监督安康中院,严重剥夺律师阅卷权的问题。

    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了投诉控告事项后,但很快回电话称,“我们市委组织部主管干部人事任命,法院的违法问题不归我们管”。

    辩护律师在电话中建议市委组织部应当要求安康中院铲掉监督公告牌,或者铲掉法院公告牌里“市委组织部”的内容。既然市委组织部不愿监督法院,也要公开声明一下为好,免得人民群众误以为“监督公告牌说的就是真的”,也免得人民群众再打电话给市委组织部。

    万般无奈之下,10月11日李思侠的二审辩护人王飞律师、任星辉律师与张海成的二审辩护人朱孝顶、程广鑫律师只好前往安康市检察院,控告安康中院拒绝辩护律师复制案卷事宜进行当面再一次控告。早在9月27日市检察院驳回辩护律师对安康中院法官违法阻碍辩护律师阅卷权的控告。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领导及谢检察官解释了9月27日的驳回理由,并听取了律师的意见。

    经过沟通,市检察院发现,辩护律师当面阐述的事实与理由,与安康中院刑庭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的说法有较大差异,“法院称辩护律师仅要求复制讯问录像”的说法不合常理。

    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院部的主任与谢检察官当即表示,尽管已经作出了驳回律师控告的答复,但基于辩护律师当面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安康市检察院将重新启动调查;安康市检察院也建议辩护律师书面再向安康中院申请复制全部光盘,安康市检察院也将进一步与安康中院联系,并透露出安康中院将案卷移送给安康市检察院时没有把219张光盘移送给市检察院,如果移送的话,安康市检察院会把所有案卷材料(包括219张光盘)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同时对安康中院“仅以合议庭的决定为理由不允许律师复制的依据不足”的检察意见。

    尽管没有当场解决问题,但安康市检察院实事求是、热情周道、严谨公正的态度,还是赢得了辩护律师们的一致认可。辩护律师除了尽快再次书面向安康中院递交复制全部光盘的申请外,还将进一步向安康市检察院书面反映,请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 北京张宝成案律师阅卷遭拒

    【民生观察2019年9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张宝成案,已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侦查终结,现被移交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其代理律师彭剑暂时未能阅卷。

    2019年5月27日张宝成被北京警方抄家,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7月4日张宝成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执行逮捕,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有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罪名。

    张宝成被羁押后,其事先委托好的律师曾前往丰台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被以“必须是家属委托”为由拒绝会见。6月中旬律师在会见时得知,警方抄走了张宝成家的2台电脑及4部手机。在审讯过程中,警方重点审问张宝成在网络上的言论以及帮助黄琦母亲的具体细节等。家属透露,张宝成在羁押期间曾受到狱方刁难。

    近期,张宝成一案已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侦查终结,并于2019年9月2日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其代理律师彭剑前往二分检要求阅卷,被告知9月23日检察院才收到案卷、未制作电子卷宗,故近日均无法让律师阅卷。接待人员建议律师十一假期后来电预约阅卷。律师希望假期之前阅卷,被告知届时再电话联系预约。据悉,张宝成的另一名辩护律师是河北卢廷阁。

    公开资料显示:张宝成,1959年6月19日出生,北京市人,自由职业者,资深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北京西单广场举牌十公民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于2009年起开始积极参与推动中国的民主活动,遂于2011年春被北京市警方关押;2009年年底,又因声援刘远东而被警方拘留10日;2012年12月—2013年3月,再次因积极参与“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并先后三次分别于2013年1月27日在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和清华大学附近拉横幅、拍照,于2月23日在海淀区中关村广场等地继续拉横幅、发放传单,于3月31日在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再次拉横幅、发放传单,对围观群众演讲、录像和拍照等,这些活动讯息被迅速传到互联网上,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随即引发中共当局极度的恐慌和不满。

    2013年4月1日,张宝成与袁冬等人同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5月7日,被北京市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开庭审理;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3月30日,刑满释放;据悉,其在狱中曾遭受虐待。

    2017年底,张宝成放弃与妻女一同在美国生活的机会,毅然选择回到中国与朋友一起推动宪政民主进程,并表示在回国前已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同时签好了多份律师委托书。2019年六四30周年前夕,张宝成再次被拘捕。

  • 徐琳案已送检察院 但律师阅卷被拒

    【民生观察2018年1月9日消息】本网从蔺其磊律师处获悉,广州民运歌曲创作人、异见作家徐琳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日前已被移送至检察院,辩护律师蔺其磊于今天会见当事人后前往检察院阅卷被拒。

    据悉,蔺其磊律师是在今天(1月9日)上午去到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顺利会见了已被羁押三个半月的徐琳。律师称,徐琳本人对该案的态度同上次会见时表述基本一致,仍然很看得很淡,认为都是明摆的事实,根本无罪,只不过当局生搬硬套罗织了很多所谓的罪证,来对其施行打击报复和政治迫害。他也深知当局的手段,不判刑估计是很难出去的,因此也会坦然面对。

    蔺其磊律师称,徐琳对案情只用简单几句带过,反而用大量时间讲述其抗议看守所的违法行为与做法。据徐琳讲,上月(2017年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他于10日零时起开始绝食,持续三天半,总共99个小时,要求南沙区看守所改正部分不合理的做法,譬如“轮值员制度、牙膏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及监仓内公用品无偿提供、仓内在押人员数量额定”等等。这些提议获得看守所和广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的认可,表示将会逐步落实。徐琳称,经他提议后,个别问题已经有所改变落实,例如其所在的监仓在押人数已经减至15人,抗议初见成效。徐琳同时呼吁,全国所有刑辩律师向委托人(在押人员)了解其所在看守所的情况,对于存在上述问题或其他损害在押人员权益问题的,应向看守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督机构反映,要求改正,以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当天下午,蔺其磊律师赶到南沙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收下辩护手续后,拒绝了律师复制卷宗的要求,告知案件刚刚到达检察院,加上“徐琳案”需要向广州市检察院汇报,因此不能允许律师复制卷宗,嘱咐律师准备好光盘等候通知再来。蔺其磊律师表示,徐琳案不过是“寻衅滋事”的普通刑事案件,但却要经过广州市一级司法部门的研究,果然没那么简单,难怪南沙区检察院不惜用这么个违法的借口来拒绝律师阅卷,其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有关徐琳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徐琳首次同意会见律师 表示将坐牢视为工作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7/1113/16652.html



  • 河北聂树斌案律师阅卷 百余访民到场打横幅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2消息:今天上午,聂树斌案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一同来到山东省高院。申请查阅聂树斌案及王书金案卷宗。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及百余名访民纷纷举牌诉冤,反映司法腐败。河北访民则打出横幅,呼吁中央启动纠正冤假错案机制,让冤民不在流离失所,艰难维权。
    据悉,今天到场的还有国内外的数十家媒体,到场声援的人纷纷对着记者的长枪大炮发表自己的看法,谴责官方乱用职权草菅人命。警方虽然早早到场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抓捕声援民众 。
    聂树斌是河北石家庄人,因为1994年8月5日的一起强奸杀人案,被警方认定为是凶手,经河北高院审理判处并执行了死刑。2005年真正的杀人凶手王书金被抓获。
    2014年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指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今天聂树斌案的两个代理律师到山东高院申请查阅聂树斌案及王书金案卷宗,这是继聂树斌案的前任律师54次申请阅卷遭拒后的又一次申请阅卷。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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