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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访民陈长春到市政府上访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消息:今天,河北衡水市故城县访民陈长春打来电话称,他8月19日到市政府上访被拘留,现在关在拘留所,拘留期限是5天。

    陈长春是因为故城县法院,非法办案,对陈长春夫妻二人暴力取证,打伤致残上访的。

  • 河北访民陈长春到市政府上访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8-21消息:今天,河北衡水市故城县访民陈长春打来电话称,他8月19日到市政府上访被拘留,现在关在拘留所,拘留期限是5天。

    陈长春是因为故城县法院,非法办案,对陈长春夫妻二人暴力取证,打伤致残上访的。

  • 江苏扬州陈有才

     
    姓名:陈有才

     
     
    性别:男
     
    年龄:
     
    籍贯:江苏扬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李典镇联桥村乔圩组4号
     
    案件发生地
     
    江苏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地方政府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3年4月底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5天后释放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江苏省仪征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有才两次被相关部门送入扬州五台山精神病院检查,2012年10月19日第二次检查时,该院开出了利培酮口服液,被陈有才拒绝服用,百度搜索,给出这种药的治疗适应症为“急、慢性精神分裂症。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
     
    河边走多了迟早会湿鞋,已经在精神病院门口徘徊两次的他终于被送进去了,陈有才介绍到“2013年4月底,被地方政府雇员在未鉴定的情况下,送入江苏省仪征市精神病院开始正式精神病治疗,我明白自己无病,所以坚持拒绝服药,并在里边吵闹抗议,再加上外面亲属找医院、报警等努力,关押五天后,被放了出来,结束了这短暂而恐惧的疯人院之旅”。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hijiuqi/2014/0207/9279.html

  • 浙江丽水老板陈大海在上海的遭遇(一)

    陈大海是一个浙江丽水国有企业的职工,在改革大潮中下海经商来到上海发展。他相信上海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机遇、文明与法治并存的城市,是经商的理想之地,也是他施展才华实现人生梦想之地。
    陈大海选择了发展超市,闵行区具备了开设超市的最佳地区之一。他从夫妻店做起,逐步发展壮大规模。2011年元月他看中了招租的闵行区双柏路1786号1层2400多平方米的一块商铺,可不幸碰到了具有官商勾结背景的商人邱友兵。
    位于双柏路1786号商铺是属于上海梅莲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招租的商铺。2011年1月26号,邱友兵隐瞒了未与梅莲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承租商铺的事实,以承租人甲方身份与乙方陈大海签订协议。该协议第一条约定:在甲方全部满足乙方提出的开设超市所需条件,清理沿莲花路绿化带树木,房屋出租方不得同意在双柏路1786号商区开设任何超市、便利店……;乙方同意甲方在承租价1.8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5元/㎡转让甲方手中的《租赁合同》,后经邱友兵提议与乙方商定修改租赁方案,将租金每平方2.5元复原到1.8元。乙方陈大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邱友兵叁佰万元。
    为了骗得陈大海支付300万元转让费,邱友兵约梅莲公司、陈大海在饭桌上三方达成口头约定:1、保证清理掉商铺两面绿化带树木,改为停车场和绿地……;2、出租方不得将本商业区内房屋租借其他经营超市便利店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陈所经营的超市客流量、销售量不受影响……;3、租赁期为12年,装修期为半年,为此要求梅莲公司与邱友兵签订了以上内容的补充协议书。
    陈大海与2011年3月14日见到了《补充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于2011年4月30日前清理沿莲花路绿化带树木工作完毕,如有拖延甲方必将房屋起租日按实际拖延时间向后移动,还规定甲方不得在本商区内开设任何超市、便利店……
    梅莲公司原总经理孙君文在没有与公司其他领导商量,又不作备案的情况下私自盖章,与邱友兵合演了一场官商勾结转让租赁合同,骗取三百万元损人利己的腐败案。
    邱友兵在2011年3月15日分别收到陈大海通过建设银行向邱友兵转账支付160万;陈大海通过农业银行向邱友兵转账支付60万元;陈大海以现金方式向邱友兵支付现金360596元;2011年3月19日陈大海以现金方式向邱友兵支付100万元;邱友兵收到以上4笔巨款后,与梅莲公司一起拒不履行《补充协议》的规定。相反邱友兵又牵头在周围百米开设另外三家超市,使陈大海营业额从116万元/月急速下降至41.2万元/月;梅莲公司不仅不清除绿化带树木,相反在绿化带边上装上栏杆、铁丝网阻挡消费者视线。让陈大海的经营陷入困境。
    至此官商勾结已原形毕露,派出所:负责消防法警、烟草公司某些人制造障碍,还乘机打劫妄想制造恶劣环境,逼迫陈大海经营失败走人,达到吞分300多万元巨额的违法事实。
    邱友兵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第389条行贿罪而梅莲公司总经理孙君文已构成了《刑法》第385条受贿罪和397条滥用职权罪。
    在上述事实和证据充分情况下,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蒋鸣良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损害司法公平正义原则,见(2012)闵五(民)初字第224号判决书)
    陈大海为开超市已向邱友兵支付了300万转让费,月68万房租及37万押金共计405万元。而邱友兵为逃税等不可告人目的,至今未开发票导致陈大海无法入账。加上租金、装潢、硬件投入,首期货款等陈大海在该商场投入1200万元之多。其中有据可查500万元,是向民间借的高利贷款。在邱友兵恶意设下陷阱下,导致陈大海月月亏损,无法偿还高利贷债务。
    陈大海向有关部门举报,信转到闵行区有关部门却石沉大海。如今陈大海不服闵行区法院枉判,已向市一中院上诉,一中院受理了该案,并下达了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开庭的通知书。
    闵行人民得知陈大海的不幸遭遇,纷纷声援陈大海,表示法院开庭前往旁听、监督法院公正审理。已有50多市民向陈大海报名参加法院旁听。届时闵行人民拭目以待,衷心希望司法公正,给上海营造一个没有官商勾结,公平竞争合法经商的社会环境,更不要逼合法经商的商人因官商勾结而破产,从而铤而走险造成震动社会,危及无辜的事件发生!
    陈大海遭遇官商勾结陷害,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我们将继续跟踪事态的发展!
    陈大海电话:13585770708
     
    2014/02/11

  • “被精神病人”陈有才试问习近平“中国是否有人权?”

    陈有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工,从小学的泥瓦工手艺,经过近40年的奋斗,谈不上生活有多富裕,但是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加上贤妻孝子,也是幸福美满的一个家庭吧,这正如CCTV所宣传表达的“和谐盛世”那样,家庭美满,人间一片欢歌笑语。
     
    在这表面温馨、美满的的浮华背后,是不是能经得起一次小小的意外,也许成了检验“和谐盛世”或者“什么梦”的另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有法制、是否有公平正义、是否有人权,是否不要让一位老人为了一份判决而持续的掉到“盛世”的坑里。
     
    2005年3月25日,家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李典镇联桥村乔圩组4号的陈有才,骑自行车出门办事,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这次的撞击造成他左耳损伤骨折,被取掉大小四块软骨,缝合7针,耳膜穿孔,引起突发性耳聋的神经痛,不能治愈的综合症头痛,右臂终身残疾,并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说明肇事方要承担全部责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也证实了陈有才在此次事故中受到的伤害。
     
    在事实、证据如此明白无误的情况下,陈有才认为一、二审法院判决并没有按照《宪法》《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规给予其足够的赔偿,并恢复名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民事裁定书中没有支持自己因为此次车祸而导致的右臂伤残问题。丧失了右臂的劳动力,就是丧失了全家的支柱,却没有得到高院的支持赔偿,无奈之下,陈有才选择了上访讨公道。
     
    上访,其实等于选择了另一条受迫害道路的开始,这个问题已经被无数个受害个体所证实,
    陈有才也不会例外,为了申冤,在到北京上访途中,多次被关押、拘留、劳教、送精神病院,并非法抢夺身份证及全体证据材料,而后发展到被人指使暗中跟踪、暴力毒打,身体在车祸的基础上现在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2011年6月29日晚8点左右,陈有才在西城区仁寿路世纪黄山酒店门前,被不明身份者暴力殴打,左下边第四科牙齿被打掉,并被威胁到不服下次再来就打死你。报警后,天桥派出所一副所长说此案已过时效,就是不过,也不属公安管,这是政府行为,我肯定不立案,你们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迫害一茬接着一茬,陈有才两次被相关部门送入扬州五台山精神病院检查,2012年10月19日第二次检查时,该院开出了利培酮口服液,被陈有才拒绝服用,百度搜索,给出这种药的治疗适应症为“急、慢性精神分裂症。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
     
    河边走多了迟早会湿鞋,已经在精神病院门口徘徊两次的他终于被送进去了,陈有才介绍到“2013年4月底,被地方政府雇员在未鉴定的情况下,送入江苏省仪征市精神病院开始正式精神病治疗,我明白自己无病,所以坚持拒绝服药,并在里边吵闹抗议,再加上外面亲属找医院、报警等努力,关押五天后,被放了出来,结束了这短暂而恐惧的疯人院之旅”。
     
    国家在倡导“依法治国、和谐盛世”或“强国梦、中国梦”时,体现的是一种高姿态的征服世界的气魄。而对于他的国民来说,有理能说、有冤能申就是“盛世”,走合法路线寻求公平正义不被精神病,那才是“美梦”。
     
    2013年8月7日上午,一直在北京上访的陈有才在离开马家楼后,被江苏省扬州市驻京办雇凶绑架,不由反抗的拖上车牌为E53666车里,于当晚6点用袋子套住头押回扬州,这种侵犯人权的情况陈有才已经习惯了。然而在被关押期间,让写认错书、保证书,否则就不给吃饭、不让睡觉,陈有才形容“由于自己的卷犟,脸被打的红肿,嘴里被打出血来。”
     
    2013年12月4日,陈有才向最高法提出了民事再审申诉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依法公平、公正、公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然而这只是给未曾解决的冤屈上了一道“梦想”的翅膀罢了,因为至今发出的再审申诉状廖无音信,而“梦”还在继续。陈有才在其申诉状里试问习近平“腐败贪官谁来管?中国是否有人权?”
     
    2014年1月16日  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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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陈小群的控告书

    我叫陈小群、女、52岁、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石桥村村民、无业、联系电话:15871729066
    在我一家人毫不知情地情况下,因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几个所谓的村民代表,一举手、一夜之间、我们一家四口,由村民变为“外来户”。因此,被理所当然地无法享受其他村民变为股民地,所享有的安置、就业、住房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对此,我也理所当然地不服!
    因维护自己一家人,与生俱来的、天赋的人权,我数年不懈上访,想讨回公道。因上访,我多次被行政拘留。在北京某拘留所,甚至被脚镣手铐大半天而不屈服。今年1月份上旬,我在“马家楼”因缺衣少被,被冻病高烧39.4º数天不退。武汉市接访人员半夜将我从“马家楼”接出后、不管不顾地扔在寒风刺骨、无遮无垫无盖冰冷的北京大马路上。
    我们一家数年来,有米无钱买、有病无钱医、有国无家!我是中国公民!我被写在“宪法”纸上的权利,被剥夺得一干二净!我上天无梯、求告无门!马克思所说的“衣、食、居、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与我荡然无存!我要吃饭!我要治病!我要生存!还我天赋人权!还我生存权!
    一年一度的中国传统春节已临近,我一家人的春节在哪里?我的明天在哪里?
    2014、1、25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上访人陈长春被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2-6消息:今天下午,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后香坊村民张会岭致电本工作室说,她老伴陈长春被拘留了。
     
    据张会岭介绍,今天凌晨她和陈长春被从北京久敬庄截回了故城,陈长春即被拘留十天,现已送进了拘留所。张会岭在被看管了一天后,她现又到车站。
     
    陈长春、张会岭的情况请见: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陈长春、张会岭的申诉信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3/1120/8751.html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陈长春、张会岭的申诉信

    举报故城县法院,非法办案刑拘申诉人,并对陈长领春夫妻二人暴力取证,打伤致残,现场有监控为证,8年多无人查办。多次到市中院反映情况,被故城县信访局多次拦截拘留。
    2013年9月7日零点,由信访局马主任等六人,从郑口镇派出所报打120救护车,把张会岭拉扯到车上,拉倒县医院急诊室。把其按倒在地,用脚踩踏其的腿脚,按压其头,肩在地。让其无法动弹,由吗主任强迫医生向其注射毒害性药品,残疾受害人昏死后六人全部逃离现场。案发后受害人,后经住院全力抢救仍目前还没有完全脱离险情。
     
    因法院法警违法违纪,越权办案,我家两死一伤一残,对民事判决书更是不服,按照法律程序申诉2006年起至今未果后,听说可以通过信访决绝问题,于是去信访局,信访局局长更是黑暗腐败,不作为,不为群众办事,还将上访人【其老伴】无罪名送进看守所,后又给老太太打上毒针,上访就拘留,就挨打,老百姓的人权在哪里?对上访人陈长春多次拘留。  
     
    望中央中纪委负责同志,给予公平公正,依法严惩违法分子,赔偿因违法违纪,越权办案给受害人造成的全额损失!                                                                                                                         致此: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后香坊村                                           

    电话:陈长春:15297608572      张会岭 18331829812

  • 李宇:陈云飞谈“艺术维权” /中国的非暴力抗争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陈云飞是国内知名维权人士,他最早的“行为艺术”是2007年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广告“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本工作室当年最早发布了这一消息。其后陈云飞又进行了身背“请中共官员公布私有财产,虚心接受百姓监督”字牌等多项有意思的活动。
    陈云飞称自已的行动是在“训兽”,外界则称他的行动是“艺术维权”。在下文中,同在成都的角马俱乐部李宇对陈云飞进行了专访,该文成为《中国的非暴力抗争》系列的又一力作。陈云飞在文中表示"不合作"(反抗暴政)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就我而言,我觉得仇恨只能种下仇恨的种子,仇恨只能走向肉体的毁灭-革命。相信陈云飞的维权理念,一定有值得回味与启迪的作用,下面是专访的主要内容。   
     
    李宇(以下简称李):作为89亲历者,可否简单介绍下你个人的经历?
     
    陈(以下简称陈):89年,我参加过反对"4•26社论"及5•4的大游行;5月13-18日在天安门绝食近6天;6月4日凌晨阻挡军队进城被防暴警察打伤进医院,至今在后脑部还有不明物。
     
    李:感觉你在帮访民维权时常常采取诙谐幽默的方式进行,按你的说法就是“艺术维权”,可否解释一下?
     
    陈:我从没说是什么艺术。仁者无敌!法国大作家雨果作品"悲惨世界"中的主人公沙威是被另一主人翁冉阿让用爱"打倒"的。
        大家都清楚,访民们的苦难都是因"公权"不受制约所致。"公权"不受制约就如猛兽。俗话说"苛政猛于虎"就是这道理。我们维权的过程就是一个将"公权"这兽关进笼子(这笼子就是宪政)的过程。在这过程中,我主张:赶"猪"进笼,娱乐民主。
      独裁者总希望访民被激怒,出现过激违法行为;总希望你生气而染上肝病,以致肝硬化。心态好,身体健。就让"独裁者"在我们笑声中发抖去吧。
     
    李:什么叫赶"猪"进笼?
     
    陈:知道农村是如何把猪赶进猪圈的吗?一手拿竹篙,一手拿青菜,一边吼一边“啰、啰、啰”的唤,猪就乖乖的进圈了。
     
    李:你把贪官当“猪”!他们可不会那么听话哦!
     
    陈:不是的,我把“公权”当“猪”,哈哈
     
    李:记得你最早的“艺术维权”就是2007年6月4日在党报《成都晚报》上刊登广告“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可否说说当时的想法?及后来你与《成都晚报》所面临的处境?
     
    陈:2005年赵紫阳先生逝世前,我对这体制还没根本性的认识。之后,从毛泽东的最大"反革命"家属头衔,到林彪、刘少奇的尸骨无存,再到紫阳先生的15年软禁到死。这是制度在吃人。既然紫阳先生能抛弃个人、家族、小集团利益,那我们6•4幸存者就没有理由不站出来力所能及地抖"柏林墙"上的灰。
        这样,零五年清明去北京紫阳先生灵前祭奠后,我去六四遇难者母亲张先铃老师家拜访。这次我才真正了解了更多的「天安门母亲」这团体。随后张老师又带我拜访了几位六四遇难者母亲。05、06年,直到07年的清明前,我亲身耳闻目睹了解了母亲们将近20年的艰难曲折,更见证了几位在病床上病魔缠身身体干枯而顽强坚持要为孩子讨回公道的母亲。我们有什么理由退缩,我们应该让全社会知道我们对她们的敬意,让更多人知道她们的苦难。尽管在做这广告之前母亲们为保护我,曾再三劝阻我。
        广告出来后,我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一天,及监视居住半年。听说广告公司三编辑受降级处分,报社也与广告公司解约。
     
    李:记得在今年7月9号你做公民代理当法官问你职业是什么时你回答:驯兽师!可否解释一下?
         
    陈:"驯兽"这词前面已说过,就是用法律武器将"公权"这猛兽关进笼子里去。我这驯兽师是业余的中级。正因为技艺不精,才屡屡被伤哈。
     
    李:就是说你经常被他们打、并关黑屋子?
     
    陈:是的,我以诙谐、幽默而又不触犯法律的方式跟他们玩,搞得他们很恼火,他们就常常用打及关黑屋子的方式对我耍流氓。前不久还被他们指使我“暂住地”的治保人员对我殴打,至今还住在医院。
     
    李:那医疗费怎么解决的呢?
     
    陈:我也不知道,反正医院没有向我要钱及驱赶我。
     
    李:你自己设计的文化衫前面用黑字写的:为人民服务,背后是你创造的文字(见图),可否解释一下它们的含义?
        
    陈:这是推广我发明的一个新字。该字意思是: 当面"为人民服务",背后"贪"多一点,念"peng",与"砰"同音。爆、破之意。
         还有其他之意,大家竞相来猜。哈哈哈!
    李:哈哈,贪官治国,最后“peng”!有人也说,黑色的"为人民服务"反映为人民服务黑啊。
     
    陈:你自己猜
      
    李:有人说“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不适合中国!你如何理解“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陈:在一个独裁国家,"合作"就意为着真正意义的犯罪,这不仅会害人也会害己,更会祸及子孙。独裁统治者总是把它们的意志强加给百姓,美其名曰:领导人民。独裁统治者还随时给不满意的百姓头上悬上一把利剑: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民主社会,政府只是服务于民,服务不满意,随时可以用选票罢免。
        "不合作"(反抗暴政)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暴力反抗暴政也是当中的一种。每个人根据自己情况选择适合的最佳方式都无可厚非。就我而言,我觉得仇恨只能种下仇恨的种子,仇恨只能走向肉体的毁灭-革命。我希望这社会仇恨越少越好。
        
    李:你帮助访民维权已经有段时间了,还曾经邀请律师为访民“普法”,这方面你是怎么考虑的?
      
    陈:在这个国家,法律是铺天盖地,但都是用来约束百姓的。官员们只对他主子及组织负责。在他们看来,他就是法。正如百姓总结的,你跟他讲法,他跟你玩流氓,你跟他玩流氓,他又讲法。在这场"游戏"中,官员们总是在抽老千。
        尽管如此,要想建立公民社会,那我们还是首先应该守法,那怕是恶法。有规矩总比没规矩好。我们驯兽就是要把公权关进这些"规矩"的笼子里。
     
    李:访民能否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
     
    陈:访民们是受这制度伤害最深的群体。就如股票,访民们已是跌到最低了,只要他们合情合理合法维护他们的权利,相信他们迟早会有收获。正因为这样,他们才表现得那么的坚忍,那么的顽强,那么的不瞻前顾后、畏畏缩缩。
        他们守住了他们的权利,也就守住了大家的权利。事实证明,他们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现在外交部要求参与撰写“中国人权报告”的主要就是各地的访民,他们的遭遇才是真正的“中国人权状况”!
        
    李:在现实的中国,如果权益没有受损,很多国民无法感受“社会的黑暗”,也无法知道“人权”的意义,更不知道“法治”的重要。也许鼓励当局更多的侵犯“人权”还是一条“启蒙”民众的“捷径”!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在我看来,这是一条危险之路。独裁者从躯体上来讲,他也是人嘛,他不过是撒旦附体。如果我们鼓励他们犯罪,无论对那方,是不是显得太惨忍了?治病救人实行人道主义。60多年我们鼓励他们得到的伤害还不够吗..他们所做的恶,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份鼓励、纵容的责任。
        从2005年开始至今的“维权运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公民运动”,访民在不断的为经济利益的维权中,不仅了解了“人权”概念,同时更了解到了现代政治制度,知道了“政府”应该是为国民服务的,而不是他们所灌输的“统治阶级”。我们是公民而不是“被统治者”!
     
    李:按你的解释“驯兽师”的工作就是把“官员这只野兽(权力)关进笼子”,但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靠的是制度设计。你是否认为你“驯兽师”的工作是“小打小闹”? 你认为我们每个人该从何做起?你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路径有何考虑?对未来有何预期?
       
    陈:我认为我这“业余驯兽师”的工作本身就是“小打小闹”。我日常所做的,只是力所能及地、快乐地、不间断地、不感到负担地抖柏林墙上的灰。是正腐(政府)在夸大宣传。或许是国保们立项拿资金的需要故意打造吧。
      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民主如果是果实,她有瓜熟蒂落时。民主运动不一定只在街道上,不一定只在广场上。民主运动在每一个街道办,在每一个有"公权"的地方。 将民主运动开展成群众性的娱乐活动,民主果实离成熟就不远了。
     
    李:好的,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
     
    陈:不客气
     
    2013.7.15

    陈云飞

  • 福建省福州市陈碧玉

     

     
    姓名:陈碧玉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福建省福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
     
    案件发生地
     
    福建省福州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610办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至2001年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当地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碧玉原是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曾三次被关进看守所,四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受到非人的摧残,最后被单位强行开除。
    99年11月上访,在北京府右派出所,陈碧玉被一名三十多岁微胖派出所人员强行罚款1400元,没给收据。
     
    后来陈碧玉被送到福州,并被关押在"水头看守所",每天被强迫干手工活。99年12月陈碧玉被关入"福州精神病医院防治院"(门诊医生说在他那里死了好多大法弟子),后亲戚花5万5千元贿赂公安局,公安才同意把关系转入精神病院,后工商银行强行收回工资卡(使用牡丹卡发工资的),99年12月,陈碧玉逃出,继续进京上访,被抓回。2001年1月7日,被直接送入精神病院,单位暗示医院往死整。第二区的主治医生林耀平,明明知道陈碧玉是正常人,还强行摧残,用电针、破坏精神药物等摧残。导致她失禁、失忆。后家人实在看不过去,质问林耀平为何如此摧残陈碧玉,他说"是单位要他这样作的"。后转入他院。后经济承受不了,才出院继续上班,但是打杂,后被迫辞职,不愿写"辞职报告",被骗(被同事郑瑞霖,朱彩虹)送入福州精神病院。单位不法官员为了达到"在经济政治彻底搞垮",先骗着收回劳动合同(这样无故辞职不要付违约金),后强迫写"因为不适合银行工作,自愿辞职",然后单位批准了(多么虚伪、冠冕堂皇!)在2000年11月陈在洪法发真相资料时被告发送入"福建省建阳看守所",后无罪释放,但是拿着"释放证",当地拒绝办理户口等手续,公民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49.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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