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韩越华

  • 广东省广州市韩越华


                韩越华

     
    姓名:韩越华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广东省广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广东商学院
     
    案件发生地
     
    广东商学院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广东商学院、广州市精神病院、受害人的母亲贾会君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8年1月9日,第二次2009年6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8年11月20日,第二次2009年7月6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分裂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据韩越华自述,2004年因丈夫石林一项作品的权益问题,她与校领导发生矛盾,后遭校方多次为难。
     
      2008年1月9日,校领导协同她的母亲贾会君及民警一起,将她强制送押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禁锢,并将她诊断为偏执型分裂症,以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疗64天。
     
      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继续强制治疗252天,直到作出不与丈夫石林联系的承诺后才得以在同年11月20日出院。2009年6月4日,因与石林联系,韩越华再次被送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同年7月6日出院。合计治疗348天。
     
      韩越华称,这一切都是广东商学院连同她母亲贾会君对她进行报复,并侵占她的财产
     
    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10-12-04/011121579766.shtml
             

     
    收集时间: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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