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韩越华


            韩越华

 
姓名:韩越华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广东省广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广东商学院
 
案件发生地
 
广东商学院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广东商学院、广州市精神病院、受害人的母亲贾会君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8年1月9日,第二次2009年6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8年11月20日,第二次2009年7月6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分裂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
 
有否联络方式
 
无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据韩越华自述,2004年因丈夫石林一项作品的权益问题,她与校领导发生矛盾,后遭校方多次为难。
 
  2008年1月9日,校领导协同她的母亲贾会君及民警一起,将她强制送押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禁锢,并将她诊断为偏执型分裂症,以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疗64天。
 
  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继续强制治疗252天,直到作出不与丈夫石林联系的承诺后才得以在同年11月20日出院。2009年6月4日,因与石林联系,韩越华再次被送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同年7月6日出院。合计治疗348天。
 
  韩越华称,这一切都是广东商学院连同她母亲贾会君对她进行报复,并侵占她的财产
 
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10-12-04/011121579766.shtml
         

 
收集时间: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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