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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沛江在广东省“两会”现场抗议被刑拘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9日消息】本网获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访民王沛江,2018年1月25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牌维权被警察抓走。昨天王沛江的家人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递送的《拘留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王沛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月25日20时,被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据悉,王沛江系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访民,因家庭成员的婚嫁权利被当局剥夺,于2010年开始上访。在2010年3月间,王沛江因进京上访被地方政府派遣维稳人员杜湛恩截访,在此过程中,杜湛恩组织多人暴力殴打王沛江,并且最终把王沛江非法绑架回南海交由警方行政拘留十日。拘留期满后,王沛江多次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但都被地方政府施压掩盖,难以得到公正的处理。

    2013年10月初,王沛江在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时恰巧遇到杜湛恩,遂向人大代表反映杜湛恩在2010年3月残酷殴打他一事,但是,杜湛恩却闻言暴怒,开口辱骂王沛江,杜湛恩甚至气焰嚣张的挑衅王沛江说:“有本事你就来打我啊!你如能打倒我,这事就算扯平了!”对此,王沛江被激怒了,他拿起身边的椅子便向杜湛恩砸去,事后,围观人群将他们拉开,但王沛江却在当晚被派出所带去录口供,且再次被拘留数日。

    事后,王沛江又开始上访维权,在此期间他结识了许多维权公民,并积极参与到其他人士的各种维权事件中来。2013年10月下旬,维权律师唐吉田因帮助黑龙江鸡西市被强迫拘禁“学习班”的法轮功信徒,被鸡西市国保拘禁。王沛江获悉后,便积极参与营救,他热情地发动广东维权人士踊跃捐款,并亲自赶往黑龙江鸡西市去举牌声援;在2013年10月底,广东佛山维权人士李碧云被警察抓走且,事后传出她在狱中吐血,王沛江获知后,就更加积极地为她奔走呼号,多次前往佛山政府门前举牌,要求当局无条件释放李碧云。此后,每到政府有重要会议之际,王沛江都会被维稳部门非法维稳甚至拘留,以防范他举牌维权。

    2018年1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当天王沛江便前往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门前举牌抗议,要求省人大代表们关注非法维稳的问题,但是却被周围的警察抓走。昨天,王沛江的家人收到了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递送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家人,王沛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 广东省紫金县王远华

     
    姓名:王远华
     
     
    性别:男
     
    年龄:不详
     
    籍贯:广东省紫金县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惠州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黑社会王耀辉团伙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2年农历2月2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押两个多月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惠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不详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不详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正是由于王远华知道这件事的内幕,于是2002年农历2月2日,王耀辉团伙强行把王远华送进惠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惠州的一家精神病医院,之后王耀辉安排人带着王远华的照片到处去宣传他是精神病,说他是心肠很毒的人,并警告所有人都不要接近王远华。王远华无奈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费尽千辛万苦从医院出来之后,却惊讶的发现,不管去到哪里工作、不管去到哪里做什么,都会有人用各种方法赶他走,并强调不想接近他。
    “他们太恶毒,我没有能力还击,也没有有关部门来惩罚他们。我不知道将来我该做什么,也不知道在这些恶势力的欺压下,我还能做什么,也许,某一天我还会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吧……”王远华对着记者无奈的说道。
    犯罪团伙的存在,威胁着每一个居民,也让那些幼女的家人惴惴不安,而何时这些犯罪团伙会得到法律的惩治,将是大快人心之日。
     
     
     
    案件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legal/fzgc/2015-03/25/content_35152602.htm
     

    2016年6月30日收集

  • 广东省廉江市梧村垌村民选长遭打 怒揭原村委会贪腐

    我们是广东省廉江市吉水镇梧村垌村村民代表。当年,梧村垌起义震惊中外!先烈反黑暗统治、反腐败运动的光荣革命传统,一直浩气长存!在此,特向贵领导反映廉江市吉水镇委、镇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非法强征强骗用本村的土地及本村原干部腐败等问题,特作检举控告!
      一、政府非法强征强骗基本农田460亩 农民损失惨重苦不堪言
      1、2008年8月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及吉水镇政府在没有省级以上的征地批文下,又采用一贯用的卑鄙至极手段: 先以现金或土地为利诱收买村委会书记干部及村长,再收买一批所谓的村代表,然后在征地合同上签名盖章,就视为征地手续完备合法了。最后不管农民同意与否,就出动二三百国土、镇干部、公安民警等前来强行填土。填完后再以每亩20万不等高价抛售。还有潜规则;主要领导每亩利是5万。【故内行透露镇委书记蔡某起码在吉水镇捞金××万】,就这样本村被强硬征用基本农田约460亩,以广东省征地最低标准去补偿,每亩26000元计,村民意见纷纷,补偿太低,村民不同意也填土,至今8年了,还有很多村民的土地赔偿款还没领到,有冤无处伸,征地前政府曾宣布,另外返还10%留用地给村民,不用扣款,后来村委会书记刘××,村长刘××强硬扣取10%留用地款,并说返还给国土局了,但国土局根本没有收到本村返还款项一百贰拾伍万元(按460亩,每亩按27300元计扣)。请追查该款去向!
      2、还征用林地约300亩。1962年,本村提供山岭给廉江市苗圃场【原叫廉江林场】植树造林,约定共同分成收益,征用后本村只领取每亩林地获赔偿的2000元,10%留用地也应按比例分成,但廉江市苗圃场全部取走,全体村民要求吉水镇领导处理,但一直不予理会。严重损害了本村利益,民愤极大!
      二、原村干部贪污了130多万且尚未退回,还非法倒卖约58亩集体土地,从中牵取暴利
      3、书记利用职权私自转卖本村土地约5亩给刘××、1亩给刘××,所得款项私吞,每亩多少钱当事人不愿透露。
      4、梧村垌小学周边一片土地约20亩,梧村垌村无偿提供给学校作教学场所,但学校私自转卖给刘××。
      原本村学校200左右学生,现在只有几十学生。原来学校腐败,学校变工厂,镇委镇政府暗中支持。
      5、村长刘××利用职权霸占梧村垌村酒厂岭脚土地约2亩。
      6、刘×× 2012年因非法买卖本村集体土地被经侦大队刑拘。经当地吉水镇委镇政府求情,卖(37亩多土地未造成村民损失,不宜起诉,要公安局放人了),其回家后把原来卖买的土地搭建厂房等,后又被村民举报,被英明的廉江市检察院捉拿归案。
      2015年刘××因贪污罪判刑12年。本村委会书记刘××被判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大快人心!但买卖土地为什么不起诉?造成本村土地流失的责任谁负?希望上级高层领导官员继续擒拿其余腐败团伙干部归案。
      7、2009年6月16日廉江市国土局征用梧村垌村6、7队鱼塘一张15.4425亩,该款416947.50元;另有鱼塘基旁荔枝地15.0532亩,该款391373.20元,书记利用职权占为己有,群众多次向吉水镇政府反映,但至今8年了尚未能解决。(有廉江市国土局与梧村垌6、7队土地征用协议书为证),请责令全额退还以上征用赔偿款给6、7队群众并追究法律责任。
      8、2009年6月16日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又征用本村4、5队沙坡仔土地约9亩,征用本村水利支渠两旁土地约10亩,共款伍拾多万,属4、5、6、7队土地,但村书记××等利用职权占为己有,请责令退清给群众,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新任村长聘专业会计所审计,原村干部挥霍一百多万
      900多万糊涂帐不清 腐败至极
      9、2012年群众强烈要求选举新村长,10月份最终选出刘名高,上任后申请了湛江润泰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梧村垌村10年来财务收支情况,但前任干部拒绝交出所有变卖及承包合同,只交出5年账,【即2008-2012年】,使清账组不能顺利进行工作,部分审计完毕,从审计报告发现财务管理十分混乱,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①、根据报告书第3页,货币收入第2条(果园承包收入5年共491273.30元,不符合实际,收入租金没入齐帐。因村干部拒绝交出果园承包合同,使清账组无法核对。)
      ②、根据报告书17页(工业园征地补偿审计明细表)中,国土局征用4、5队土地,赔偿款项村不作收入,为何要村付4队土地款400112.00元,付5队土地款1170182.00元,合计1572940.00元(见报告书最后一页),分明是干部利用职权扩大支出从中贪污集体资金。
      ③、根据报告书17页(工业园征地补偿审计明细表)中,廉江市国土局2008-2009年以广东省最低标准,每亩26000元计,留10%自留地,承诺搞好三通(即通水、电、路),办好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共征群众农田约400亩,约40亩自留地,但村支书、村长等人与镇委书记利用职权,额外扣除10%留用地款,每亩26000计,该款1040000.00元私分。请予严查!
      ④、根据报告书第8页1、2条,以村返还国土局自留地款和借款两笔共299789.59元,经清帐组到廉江市国土局征地帐部上无法查阅。证明伪造事实。
      ⑤、根据报告书35页(利息支出审计明细表)中,2008年以来,村中土地被征用,有充足资金,没有办过任何公益事业,无须贷款,附表中贷款人都是干部及其家属,干部利用职权虚报贷款数目,利用高息去瓜分集体资金。
      ⑥、根据报告书第5页,会议费及(餐费、招待费、送礼费三项合计1073517.00元),干部利用职权滥用公款,大吃大喝包二奶,聚集赌博玩麻雀,大肆挥霍集体资金伪造事实,扩大支出进行敛财,腐败至极,应追究责任,作为农村实属罕见。
      ⑦、根据报告书第10页第15条,以村补助工程队修建大塘基为由,列支24000.00元,修建大塘基开支一切费用由廉江市水利局拨款,带资带人来修建,与本村无关,列支款项属伪造。
      ⑧、根据报告书33页叶汉善购买梧村垌村开发区第一期自留地9.3415亩,干部利用职权未经群众同意,名义上以低价每亩10万元私自转给叶汉善,但实际上干部私分,现在以每100平方土地10-15万元陆续出售,从中捞取暴利6百多万元,群众绝不容许,请追究责任,追回自留地给本村所有。
      ⑨、根据报告书干部工资表中,刘××、刘××、刘××、刘××等人属于村委会干部、工资已由财政及村委会发放,但利用职权强硬要村民小组再发工资,每人每年约3000.00元,10年计共款12万元。应全部退还。
      ⑩、根据报告书第4页育种队支出19130.00元,每年晚造育林队都来本村承包群众土地约2000亩育种,每亩土地育种队要向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交20元管理费,育种队一切开支与本村无关,管理费村不作收入,反而伪造事实支育队19130.00元,纯属荒谬。
      ○11、根据报告书11页22条,村以返还款给学校为由,列支40000.00元,国土局征本村土地与学校无关,为什么要返还款给学校,纯属以权谋私。
      ○12、根据报告书36页观音庙支出,梧村垌村于2006重建观音庙,预算造价127万(观音庙收支不纳入村财务帐另收另支)。主要资金来源本村群众集资每人50元-100元不等,约20万元。国家有关单位拨款30万元,其余由外界商家老板、港澳台胞、热心人士捐赠,历时3年,据当事人刘名全反映捐赠款项不低于5百万元,发出捐款收据300多本,现在公开174本,国家拨款30万元不作收入,扩大支出。观音庙建成后,收支多少不公开,干部说了算。观音庙开光之后,干部不通过标包,自己经营,以每年6.8万元租金给村。但历年来租金村不作收入,以对债为由,一直至今,群众强烈要求交出观音庙管理权,由村统一管理。
      刘××大量伪造支出现金单据,扩大支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村中管理自来水只有刘名就一人,但刘××作为会计强行要领一份工资,每月450元,此款刘××应完全退还给本村。管区书记××××利用职权私自将旧管区的屋地卖给刘××、刘××,群众强烈要求交回给本村开设文化室。村委会干部和村干部利用职权私自瓜分本村在开发区的留用地,每人分一套宅基地,纯属以权谋私,群众强烈要求交回给本村集体管理使用。
      四、新任村长惨遭算计含冤入狱,何日昭雪平反?
      2012年10月刘名高经全村大会民民主选举为本村村长,因多次举报前任村干部侵吞村民公款、指使他民种植47棵荔枝树皮和开枪打刘某章家的大门,“得罪”对方,遭借酒醉故意打击报复,从而引发前任村干部三兄弟及侄儿围殴新任村长,手抓掍棒“行凶”打人,被害人躲屋关门。“行凶者”爬窗入屋再次打人,屋门被打开,四人打一人。五人打成一片,混乱中被害人慌乱用胶椅“防卫”挡向前方一人,另一人情急中伸出右手臂,手掌被打中。目击村民报警,警方及时赶到制止,打斗得以停止。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事后,被人打的刘名高因在正当防卫中意外伤到对方遭到起诉,法医鉴定,刘某华的右手掌格档胶椅为轻伤,刘某海、刘某贵、刘名高的程度均未达轻伤。一审判决为“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后经多家媒体曝光鸣不平。
      刘名高告诉记者:“真是想不通,坐了一年二个月的牢。我哪有故意伤害他人了呢,我就算卖房子倾家荡产也要告对方,还我个人清白!让我庆幸的是今年上诉至湛江市中级法院,裁定下来了,结果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冤案还正在审判中。众所周知,此案分明是吉水镇领导及凶手方等串通法院腐败分子打击报复之所为!
      五、 多名村代表在家遭七次报复的枪击案
      至今四年未破 公安部门徇私枉法不作为
      1、2011年7月15日晚,村民代表刘名茂的猪栏被人纵火。
      2、2011年12月30日村民代表刘启奋、刘名全在村观音庙被原副村长刘××殴打致伤(有医疗诊断证明)。
      3、2012年1月3日村民代表刘启奋种植树龄已有18年的荔枝木共48棵,损失2万以上。经廉江电视台、湛江日报、晚报等曝光,影响极坏!
      4、2012年10月20日下午2时30分(即刘名高被选举为村长的当日),原村长纠结一伙人,冲进刘名高住所要打要杀,后幸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及时相救,才免一劫。
      5、2012年10月26日村长刘名高住所、刘名恩的房屋玻璃窗被人开猎枪击碎多块。【见附件】
      6、2012年10月29日村民代表刘团章房屋玻璃窗被人打烂
      7、2012年11月2日早上6点左右,刘××再次打烂刘名高住所即是刘名恩房屋玻璃窗,吉水镇派出所为了平息民愤只好拘留刘××5天,不作赔偿,我问所长谢志忠为什么不赔偿,他说要他赔3000元都有,但是到现在一分钱都不赔。
      8、2012年11月2日晚上村民代表刘亚贵房屋玻璃窗也被人开枪打烂。
      9、2012年11月7日村民代表刘亚九房屋玻璃窗被打烂。
      10、2012年12月6日在选举村干时,因产生意见发歧,原副村长刘××殴打72岁的村中老人刘扬杰。
      11、2012年12月14日,落选村干部刘××、刘××海等人到刘名高住所,刘××海等人(爬窗)入屋殴打刘名高、刘××拿铁水管一根,被说是拿烧黑的竹棍来打人,当是公安干警说以入侵住宅罪刑拘他们。但至今还没有抓获归案。
      12、2012年12月20日凌晨一时左右,村民命脉是名襟房屋玻璃窗被人开枪打烂。
      13、第一次2013年,40个村民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第二次于2013年8月21日,又去北京上访举报,14个村民被吉水镇镇委镇政府无理拘留10天,第三次于10月份,又上京上访,但贪腐官员政黑互相勾结,镇压上访,均无果而终!
      14、2013年4月4日5点,刘乃章大门被人开枪打
      15、2015年农历7月14日前刘名恩家门窗又被开枪打烂。
      每次报案吉水镇委镇政府及所长相互通气都置之不理。
      六、吉水镇领导监管不力 当属罪魁祸首,
      追究其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本村的原干部之腐败触目惊心!无法无天!胆大妄为!数目特别巨大!民愤极大!时间久拖不决!全国乡镇罕见!究其原因,这以镇委书记蔡润为首、镇长李旭、国土所骨干的吉水镇抢地‘土匪’集团的精心组织、策划、丛恿此班贪腐干部分不开的,监管不力,甚至从中渔利!本村发生这么多问题以来,本村代表曾几十次向吉水镇委、廉江、湛江、广州甚至北京等有关职能部门上访反映,但收效甚微!特别是吉水镇领导有不可推卸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且还给本村以外的吉水镇十多村庄带来血泪斑斑的灾难!吉水人民已恨之入骨!誓死反腐到底!枪案必破,枪案一日不除,百姓永无宁日,吉水多条村庄发生不少枪案,但一直不破,可见,吉水派出所等公安部门多么腐败无能,行政执法如此不作为,有失党威!应以问责!
      为此,全村妇孺老幼今特联名恳请各级媒体支助!向各级反腐职能部门、甚至省委党中央举报控告;
      1、追回非法变卖本村一切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2、追回本村被干部贪污挪用的全部公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3、责令公安机关从速侦破以上枪击案等刑事案件!
      4、追究镇委书记蔡润、镇长李旭、国土所领导、吉水派出所领导等强征基本农田非法倒卖土地罪及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此致
      控告人: 广东廉江市吉水镇梧村垌村
      2015年11月
      联系人: 刘名高 电话;18219390533
     
      附相关证据图片材料:

  • 对广东省阳春市公安局看守所枉法滥设私刑致人死亡的控告信

    控告人:张国新、男、57岁、广东省阳春市春湾镇人(死者张军帅的父亲13078397671);
    梁春梅,女53岁,汉族,广东省
    阳春市人,住阳春市春湾镇旧工商所宿舍,(是死者张军帅的母亲13824957895)
    黄玉霞,女、30岁、广东省阳春市春湾镇人(死者张军帅的配偶15113531391)

    被控告人:阳春市公安局看守所
    控告事项:枉法滥设私刑致人死亡。

    一、 事实经过:
    2014年5月4日下午,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张军帅(今年30岁,阳春市春湾镇人,与母亲住址同)住家对其进行拘留,原因是有人举报其在2013年7至8月份间搭赌客营运,2014年5月29日转逮捕,一直在阳春市看守所羁押。阳春市法院分别于2014年12月28日上午和2015年5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检控方两次都是指控张军帅搭赌客营运1400多元,涉嫌开设赌场罪。但两次审理都无结果,不知为什么搭客赢利1400多元,都无法判决?要关押到死?

    2015年6月22日上午约9时多,看守所称是值班人员电话通知亲属说:“张军帅在阳春市人民医院抢救”。上午10时05分家属赶到医院,经询问医生,医生说:“看守所上午9时03分将病人送到医院,病人已经无呼吸,无心跳,已证实死亡”。听到这些话,我们父母、妻儿、亲属非常伤心,万万想不到看守所这样草菅人命,比猪狗不如,人死了还带着脚镣,几乎丧尽天良,良心何在,公理在那里?亲属们非常悲愤,医院看病群众议论纷纷,我们向看守所、公安局人员讨说法,极力要求到看守所看监控录像,当日下午五时多经公安局杨副局长向领导们反映,同意亲属6人分两批到看守所监控室看录像。从监控录像回放我们看到这样的情况:2015年6月21日晚上10时多,由别仓犯人把张军帅双脚锁在床上固定脚夹,脚夹约40多公分高,双脚不能摆动,大腿及以下部位不能与床接触,被固定在一个位置整整10多小时,天气这么闷热,人体根本上无法承受,2015年6月22日上午8时26多分钟,由两个犯人打开张军帅脚夹,见他下地走动,满身大汗,不停地摆动双脚,走到窗边,双手不停擦汗,但在8时38多分钟,出现病态,(从打开脚夹到出现病态只有12分钟),他手扶窗柱,头倒在窗边,有同仓犯人见状,走到他身边扶着,也按了报警器,把他扶到床上躺着,到8时40多分钟,由几个犯人用担架把张军帅抬着到医务室,从录像看此时张军帅已无任何反应,8时46分钟多,医生就拿着听筒听心跳,量血压,重复了两次,最后拿手电筒照眼部,医生就脱开身上白掛不理,再次由几个犯人锁上脚镣,搬上警车,8时56分钟多送医院。

    我们在看录像时向监控室工作人员问,为什么仓内十多个犯人穿黄色衫,只有张军帅和另外一个犯人身上穿着青色的衣服?该名工作人员说:“这是病号的衣服,他有病,有高血压和心律不齐”。我们接着问:“有病还对他用这样的重刑?”他说张军帅违反了监规。2015年6月24日下午,阳春市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在信访局二楼召开该件事通报会,公安局纪委书记通报情况:“张军帅入仓前有严重高血压、心律不齐;6月12日与同仓犯人争吵,对其进行禁闭处理,禁闭7天,但到了6月16日晚上9时多停止禁闭,把原来决定7天改为4天,并从原来2号仓调到3号仓。”

    二、 理由:
    1、从监控录像得知:阳春市看守所枉法滥设私刑是导致张军帅死亡的直接原因。看守所以“犯人管犯人”的方式指使关押犯人对张军帅从2015年6月16日晚上9时多开始至其死亡时止连续5天晚上实施血液冲击心脏、头部而下身失血的酷刑(40公分高固定脚夹,腿以下部位不能与床接触),正常人都受不了这样折磨和摧残,何况明知是一个高血压、心率不齐的病人?我国刑法及监规里有这样的酷刑吗?又是谁赋予关押人对另一关押人实施的权力?不难看出看守所与实施者“听话”关押人之间存在权钱交易。

    2. 阳春公安局通报情况称:“张军帅因2015年6月12日与同仓犯人争吵而对其进行禁闭7天,6月16日晚上9时提前3天解除禁闭”。这一事实表明:一是看守所发现张军帅病情严重不适宜禁闭提前解除,二是张军帅服从监规管理提前解除。但按常理这两种情形都不能对张军帅使用比禁闭更重的体刑,令人愤慨的是看守所本未倒置地实施了,那只有一个目的:往死里整。

    3. 阳春市公安部门赎职、失职:
    一是从2014年5月4日对张军帅进行拘留到现在都没有给家属寄送拘留证。
    二是在张军帅被关押长达13个月直到死亡公安部门都没有告知家属其有“高血压三级、窦性心率不齐。”在其死后的通报会公安部门才告知张军帅关押仓前体检有这一病情。
    三是非法超期关押。其一,根据阳春市公安局2015年6月24日通报会的情况通报:对张军帅的延长羁押从2014年7月29日经阳江市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至8月28日止),2014年8月29日经广东省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两个月(至10月28日止)。那么2014年10月28日应为广东省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的结束之日,从结束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阳春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日止共57天时间是没有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显然这57天是非法关押。其二,根据两次开庭检控方的指控,同案有十多人,为什么有的同案犯人会提前释放?而对一个只靠搭客营运1400多元的“搭客仔”进行遥遥无期的关押呢?只能讲明“搭客仔”做了替罪羊,原因是没有利益输送。

    四是看守所医生没有采取适当、及时的救治也是张军帅死亡的原因。从监控录像看到:医生在那里悠哉由哉地瞎转了长达15分钟。连正常人都明白对一个毫无反应的病人应采取按人中、按胸扩张、人工呼吸、输氧等措施,但当值医生没有。这是职业医生吗?看守所为什么有这样的医生存在? 综上所述,对张军帅非法超期关押、突然有病、突然死亡都是公安看守所草管人命、枉法用刑造成的。本案涉及到阳春整个司法系统太多的问题。黑暗啊,那还有公理?唯一的儿子张军帅的死亡给我和亲人造成致命的打击,家庭支离破碎,人财两空,精神崩溃。我一个弱质女流在本地有冤无处申,相信党、相信国家能给予我申冤的机会,唯有求助于社会、求助于国家上级机关,尽快查明真相,严惩凶手,赔偿我一切经济损失,还我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公理,让死者得予安息。

    控告人:张国新、梁春梅、黄玉霞

  • 广东省南雄市罗映华

     

     
    姓名:罗映华
     
     
    性别:女
     
    年龄:49
     
    籍贯:广东省南雄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南雄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南雄市雄州镇信访办阳程主任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11年3月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即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乐昌精神病医院主治罗映华医生姓名:张红娇,女,手机:15220846931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南雄市遭强拆访民罗映华被关精神病医院达5个月,49岁的罗映华2004年因房屋拆迁被当地拆迁部门捆绑,抛弃在离南雄城区30公里处的荒无之地。罗映华多次进京上访。今年3月中旬被南雄市雄州镇信访办阳程主任押送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即精神病医院。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8/5_08.html
             

     
    收集时间:2011-10-31

  • 广东省深圳市郭俊梅

     

     
    姓名:郭俊梅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广东省深圳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压氧科护士
     
    案件发生地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没有被关进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宁波市康宁医院精神病专家高北陵根据和郭俊梅的一次谈话,诊断其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诊断医生高北陵将郭俊梅的隐私向媒体公布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9年底,因与医院领导发生争执,郭俊梅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并被调离岗位、建议治疗。
       郭俊梅在深圳市二院工作期间并无任何工作失误,亦未出现因精神问题做出不当行为,深圳市二院因其与院领导发生争执就认为其存在精神问题,在未征得其父母及其近亲属同意情况下,聘请康宁医院精神病专家为其诊治。
        康宁医院医生高北陵仅根据与郭俊梅的一次谈话,就初步诊断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深圳市二院凭此初步诊断,就为郭俊梅调整工作。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向媒体讲述郭俊梅患偏执性精神病,高北陵亦向媒体披露郭俊梅的情感隐私和患病情况。
     
    案件来源: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10510/000129.htm
             

     
    收集时间:2011年5月9日
     
     

  • 广东省广州市韩越华


                韩越华

     
    姓名:韩越华  
     
     
    性别:    女
     
    年龄:
     
    籍贯:广东省广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广东商学院
     
    案件发生地
     
    广东商学院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广东商学院、广州市精神病院、受害人的母亲贾会君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2008年1月9日,第二次2009年6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8年11月20日,第二次2009年7月6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偏执型分裂症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据韩越华自述,2004年因丈夫石林一项作品的权益问题,她与校领导发生矛盾,后遭校方多次为难。
     
      2008年1月9日,校领导协同她的母亲贾会君及民警一起,将她强制送押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禁锢,并将她诊断为偏执型分裂症,以捆绑手脚等方式强制治疗64天。
     
      2008年3月13日,韩越华被转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继续强制治疗252天,直到作出不与丈夫石林联系的承诺后才得以在同年11月20日出院。2009年6月4日,因与石林联系,韩越华再次被送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同年7月6日出院。合计治疗348天。
     
      韩越华称,这一切都是广东商学院连同她母亲贾会君对她进行报复,并侵占她的财产
     
    案件来源: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10-12-04/011121579766.shtml
             

     
    收集时间:2011年5月4日
     
     

  • 广东省广州市张筱乔

     

     
    姓名:张筱乔
     
     
    性别: 不详
     
    年龄:不详
     
    籍贯: 广东省广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不详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广州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公安机关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1年5月7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张筱乔,广东省广州市人,因坚持修练法轮功,拒绝被”610”办的”转化”,于2001年5月7日被警方及其单位秘密逮捕,后强制关入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精神病院),受尽折磨、摧残,绝食20多天。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big5/detailch.jsp?qid=41735
             

     
    收集时间:2010-4-18

  • 广东省广州市黄丽兰

     

     
    姓名: 黄丽兰
     
     
    性别: 女
     
    年龄:68
     
    籍贯: 广东省广州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广东省气象局退休老干部
     
    案件发生地
     
    广东省广州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公安机关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0年10月11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不详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白云区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不详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黄丽兰,女,68岁,广东省气象局退休老干部。一生为人诚实、安分守己。因为学法轮功,2000年10月11日,一群公安便衣突然闯进黄的住宅,说要把老人带到公安局。黄问警察上门抓人要符合法律手续,请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什么也没有,强行将老人押下楼,推进已经停在门口的警车,送往广州白云区精神病院。此时,家中除了一个客人外,没有亲人在。也就是说他们在不让家人知道的情况下,押送老人到精神病院。
    为了不让目睹上门抓人的客人告诉群众,公安执法犯法,竟然随意迫害无辜,将客人也押送到广州罗岗车站附近拘留一个多月。最后要他拿出600元人民币做交换才释放。
     
    黄丽兰在精神病院被折磨的十分凄惨。公安干警私下向医院谎称:此人学法轮功,心理异常变态,扰乱社会治安,故送精神病院。一进医院,老人就被捆绑在椅子上整整一个下午,强行打针。打针后肚子痛了一夜。每天两次强行吃大量精神病药。一个从无精神病史,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假如吃过量的精神病药,就足以把人折磨致死。黄描述:初期药物反应是嗜睡,昏昏沉沉,呆若木鸡,看上去就象是精神病人了。连续不断地吃大量药物后,药物的反应和副作用更加明显,口干舌燥,嘴里干燥到一滴口水都没有。人一旦没有唾液,会使人难受到窒息死亡,一般人想象不到没有唾液的滋味。为了润湿口腔,只好不停地大量喝水,喝到肚子发胀,还是没有唾液。水喝多了,小便频繁,夜里老起来,连续失眠。老人意识到,可能会被邪恶迫害惨死,又不被世人所知。
     
    后来单位(省气象台人事科)与公安分局交涉,促使公安释放老人回家。这时老人已经住院长达3个月,无任何诊断证明,进院出院只要公安人员说一声就行。
     
    案件来源: 明慧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8/10037.html
             

     
    收集时间:2010-4-18

  • 广东省广州市何锦荣

     

     
    姓名:何锦荣
     
     
    性别: 男
     
    年龄:不详
     
    籍贯: 广州
     
    受难者单位、职业
     
    民企老板
     
    案件发生地
     
    广州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妻子陈某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2005年12月20日晚9时多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2006年1月20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广州市脑科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被诊断为“未发现有精神病性症状”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到医院后,何被关到一间“房中房”,绑在铁床上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何锦荣是一位拥有千万财产的民企老板,家住二沙岛。2005年12月20日晚9时多,何锦荣和妻子(现已离婚)陈某在返家途中吵架。陈认为丈夫有暴力倾向,“要致自己于死地”,便跑到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陈和儿子一起打电话给广州市脑科医院,让医院接丈夫去医院就医。
     
    在陈某的带领下,脑科医院一名医生和两名男护工来到何家。何锦荣刚打开房门,就被护工迎面一拳打得鲜血直流。随后,在医生不在场的情况下,两名护工用“约束带”,将何“绑”起来送到了医院。其间,何锦荣一直对医生说自己没精神病。到医院后,何被关到一间“房中房”,绑在铁床上。随后,脑科医院对何进行了几次会诊,认为何可能患有“偏执性精神病”。直到2006年1月20日,何锦荣才被母亲等接出医院。1月27日,何锦荣自己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了精神病鉴定,被诊断为“未发现有精神病性症状”。何锦荣遂将脑科医院告上荔湾区法院,起诉书中,何锦荣认为对方侵犯了他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要求脑科医院赔偿精神损失及经济损失100万元,并赔礼道歉。
     
    案件来源: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1-11/19/c_111180096.htm
             

     
    收集时间:20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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