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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汉琴不服刑事判决向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民生观察2025年2月24日消息】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公民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判决。近日,金汉琴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依法宣告自己无罪。

    金汉琴,女,197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出生地湖北省郧西县,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土门居委会2组,住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廉租房3栋。

    金汉琴因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其不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2022)鄂0322刑初146号刑事判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3刑终338号刑事判决,要求依法撤销上述两个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金汉琴的上访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寻衅滋事罪定义和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四种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才会认为是犯罪行为。
    第2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我们再对照一下本案中金汉琴的信访行为,明显和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不符,不应认定为犯罪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非就是两点:一个是多次上访,另外一个就是向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民政局等部门、郧西县其他部门和接访干部“强拿硬要”各种财物和差旅费等款项。

    但是上述两种行为的认定显然不属实,上述行为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认定金汉琴从2015年4月到2022年6月期间一共上访16次,其中包括国家级12次、省级2次、市级1次、县级1次。从这个认定来看金汉琴也是属于逐级上访,并不违反信访规定。也没有法律规定上访次数过多就构成犯罪。

    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强拿硬要”主体的问题,在二审法院得到了部分修改,值得肯定,但是改正并不彻底。二审法院认为金汉琴的上访行为不会使政府及相关部门受到恐吓,政府及相关部门更不会因此被要挟、胁迫,因受到精神强制而被迫交付财物。

    因此,本案中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郧西县土门镇民政办、郧西县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向金汉琴支付款项,包括两套廉租房的相关支出、生活费、救助救济金、医疗费等,不属于强拿硬要,不能认定为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数额。

    但是二审法院还是认定金汉琴向政府工作人员、信访接待人员索要了37779元的财物,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根本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向政府的工作人员“强拿硬要”?明显对事实认定不清。

    3、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应改判金汉琴无罪

    (1)在一审法院中认定金汉艳、金汉琴姐妹两个一起上访的行为属于“互相纠集”,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金汉艳和金汉琴系同胞姐妹基于相同的诉求共同上访,一审被判刑8年半,但这明显不是互相纠集,幸好二审法院对此也进行了纠正。

    (2)金汉琴上访的行为,以及接受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财物,并不属于“强拿硬要”,从对象和主体来看均不可能。

    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多次信访”的行为,明显不属于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列举的寻衅滋事行为。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第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也就是说信访本身并不违法,多次信访也不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也不应受到打击报复。如果信访违法,国家也不会设置众多的信访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表的署名作者为张学丽文章《公共场合强拿硬要如何定性》,对于“强拿硬要”主观上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动机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往往是同时存在的。”客观要件是“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付小额财物。犯罪客体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也就是在公共场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本案中,金汉琴要求政府分配工作,并纳入公务员编制。如果其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解释和答复即可。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其支出低保、住房、生活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更不应该支付了上述费用后,将这些费用作为用于定罪量刑的依据。本案中金汉琴得到上述费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并不是上访的原因。判决中认定的被金汉琴“强拿硬要”的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信访接待人员如果支付这些费用属于犯罪行为,那支付这些费用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肯定也是不当行为,甚至也是犯罪行为。

    从这些所谓被“强拿硬要”对象就可以看到,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和被“强拿硬要”的对象。对于信访人员,相关信访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就应该是信访人员的诉求合理就支持,不合理就不支持,根本就不需要给对方财物,也更不会被“强拿硬要”。金汉琴作为一个弱女子,根本不可能“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让对方感到恐惧,从而在公共场合索要财物,进而造成公共秩序失控,或者是给公共场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是本案中并没有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严重混乱。判决书中只是说了多次上访,但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还是要举证证明符合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才可以定罪量刑。

    (3)在原审判决中已经认定金汉琴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就更不应该对其进行判刑

    从判决书也可以看出,金汉琴姐妹俩都在东风公司茅箭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都是精神病人。既然被认定为精神病人,那她们对政策的理解不正确也就不奇怪,想要达到目的的上访行为,也许是有不当或者偏激,对于精神病人,不应定罪量刑,这也是一个司法常识。

    综上所述,金汉琴并未实施“寻衅滋事”所列举的行为,还被鉴定为精神病人,根本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请求保护申请人金汉琴的合法权益,依法再审,并改判金汉琴无罪。

    金汉琴电话:18401454216


  • 阮晓寰案二审将在上海高院宣判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2日消息】阮晓寰(网名:编程随想),曾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信息安全系统总工程师。其一审被上海中院二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二审将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2:00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宣判。

    2024年12月10日,阮晓寰的妻子贝女士发文说:“请关注编程随想——阮晓寰案二审情况。

    刚才张律师来电话,上海高院刚通知他(同时转告家属)阮晓寰案二审于本周五下午开庭。”

    阮晓寰案二审,从2023年2月22日立案至今年8月,已有1年6个月!

    贝女士表示,在过去的一年多,高院承办须法官用法援占位,阮晓寰本人和家属不断要求废法援用自聘律师,其不做任何应答,剥夺阮晓寰的合法权益,长期羁押隔绝至今!

    对一审的枉法判决,对二审违法程序问题,现应依法澄清和追究!二审必须依法公正公开!尽快结束法治地狱般的闹剧。

    自今年9月以来,张冬硕律师来上海阅卷,会见了阮晓寰多次。基于一审的种种问题,阮晓寰本人,张律师和莫律师都分别于9月初上书高院,要求二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律师也在9月第二周向上海高院递交了辩护意见书。

    张律师已确认,上海高院再次申请了二审延期(审理至12月底审结)。

    12月10日网友“夏巢川”表示,编程随想案从2023年2月的不公开审判到现在,中国当局为了「降温」,已将二审非法拖延近1年10个月。但无论当局再怎么怯弱逃避,也无法躲过开庭这天。

    其妻贝震颍女士的勇敢,这两年关注编程随想案的人有目共睹:从她孤独寻找丈夫的另一个身份,到她提着喇叭在看守所用方言喊话,再到为了公正审判而承受危险奔走呼吁。人的勇气会相互传染,红线之外,往往看起来最平凡的人身上能诞生出最宁折不弯的决心。

    国际声援至关重要。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善阮晓寰的狱中处境,也在于为未来所有非法审判施加预期压力;国际社会的关注会逼迫中国当局软化其迫害规模和程度。

    我们已经无需恐惧当局的迫害。其实,这一次并不是对编程随想的审判,而是对那些加害者————二审法官须梅华、一审法官董玮、孙晔、王峥以及整个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审判。

    在此祝愿那些加害者得以宽恕他们内心的敌人;祝愿编程随想————阮晓寰早日重获自由,与每一个爱他、关心他的人重聚!

    据悉,2021年5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杨浦公安和国保破门而入抄家和拘捕;2023年2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中院二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款和2年剥权,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据称,案件一审枉判法官是董玮,董玮除枉法判决,还越权安插所谓法援律师在二审中占位,以排除家属为阮晓寰聘请的北京人权律师尚宝军和莫少平。

    2023年2月22日,上海高院对阮晓寰案二审进行立案,其后一直在审理中。承办法官须梅华以法援律师为由,拒绝家属聘请的尚宝军律师会见阮晓寰的申请。

    按照法律程序,该案二审应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开庭,但在家属向上海检察院、上海高院举报董玮、须梅华违法,在国际社会、无数网友关注该案程序违法时,上海高院依然让须梅华担任二审的法官。

    自2023年3月起,律师向高院要求辩护权并投诉至今,仍在等待高院的依法答复。其妻贝女士在替丈夫上诉过程中曾遭上海警方的施压和恐吓。

    2024年2月22日早上9点40多分,上海杨浦分局国保到阮晓寰家中,将其妻贝女士带到上海杨浦分局中原路派出所进行传唤。

    后在众多网友的施压和声援下,贝女士于2月23日11点左右,终于被从上海杨浦区中原路派出所释放出来。

    2024年8月15日下午15:00左右,贝女士接到上海时高级人民法院的来电。让家属请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阮晓寰,和他本人签委托书。

    贝女士称,来电的不是须梅华法官;签好的委托书让寄给“刑事厅”。阮晓寰二审案件似乎换法官了。

    2024年8月下旬,张律师来到上海,下午在看守所见到了阮晓寰。他精神很好,坚强开朗,在里面坚持锻炼身体。

    去年上半年,阮晓寰就已向高院上书废除法援律师,却也迟迟没有任何回复。墙外传入的放音(家属问候和网友关注、支持),阮晓寰也听见了。【民生观察2024年12月12日消息】阮晓寰(网名:编程随想),曾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信息安全系统总工程师。其一审被上海中院二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二审将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2:00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宣判。

    2024年12月10日,阮晓寰的妻子贝女士发文说:“请关注编程随想——阮晓寰案二审情况。

    刚才张律师来电话,上海高院刚通知他(同时转告家属)阮晓寰案二审于本周五下午开庭。”

    阮晓寰案二审,从2023年2月22日立案至今年8月,已有1年6个月!

    贝女士表示,在过去的一年多,高院承办须法官用法援占位,阮晓寰本人和家属不断要求废法援用自聘律师,其不做任何应答,剥夺阮晓寰的合法权益,长期羁押隔绝至今!

    对一审的枉法判决,对二审违法程序问题,现应依法澄清和追究!二审必须依法公正公开!尽快结束法治地狱般的闹剧。

    自今年9月以来,张冬硕律师来上海阅卷,会见了阮晓寰多次。基于一审的种种问题,阮晓寰本人,张律师和莫律师都分别于9月初上书高院,要求二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律师也在9月第二周向上海高院递交了辩护意见书。

    张律师已确认,上海高院再次申请了二审延期(审理至12月底审结)。

    12月10日网友“夏巢川”表示,编程随想案从2023年2月的不公开审判到现在,中国当局为了「降温」,已将二审非法拖延近1年10个月。但无论当局再怎么怯弱逃避,也无法躲过开庭这天。

    其妻贝震颍女士的勇敢,这两年关注编程随想案的人有目共睹:从她孤独寻找丈夫的另一个身份,到她提着喇叭在看守所用方言喊话,再到为了公正审判而承受危险奔走呼吁。人的勇气会相互传染,红线之外,往往看起来最平凡的人身上能诞生出最宁折不弯的决心。

    国际声援至关重要。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善阮晓寰的狱中处境,也在于为未来所有非法审判施加预期压力;国际社会的关注会逼迫中国当局软化其迫害规模和程度。

    我们已经无需恐惧当局的迫害。其实,这一次并不是对编程随想的审判,而是对那些加害者————二审法官须梅华、一审法官董玮、孙晔、王峥以及整个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审判。

    在此祝愿那些加害者得以宽恕他们内心的敌人;祝愿编程随想————阮晓寰早日重获自由,与每一个爱他、关心他的人重聚!

    据悉,2021年5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杨浦公安和国保破门而入抄家和拘捕;2023年2月10日,阮晓寰被上海中院二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款和2年剥权,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

    据称,案件一审枉判法官是董玮,董玮除枉法判决,还越权安插所谓法援律师在二审中占位,以排除家属为阮晓寰聘请的北京人权律师尚宝军和莫少平。

    2023年2月22日,上海高院对阮晓寰案二审进行立案,其后一直在审理中。承办法官须梅华以法援律师为由,拒绝家属聘请的尚宝军律师会见阮晓寰的申请。

    按照法律程序,该案二审应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开庭,但在家属向上海检察院、上海高院举报董玮、须梅华违法,在国际社会、无数网友关注该案程序违法时,上海高院依然让须梅华担任二审的法官。

    自2023年3月起,律师向高院要求辩护权并投诉至今,仍在等待高院的依法答复。其妻贝女士在替丈夫上诉过程中曾遭上海警方的施压和恐吓。

    2024年2月22日早上9点40多分,上海杨浦分局国保到阮晓寰家中,将其妻贝女士带到上海杨浦分局中原路派出所进行传唤。

    后在众多网友的施压和声援下,贝女士于2月23日11点左右,终于被从上海杨浦区中原路派出所释放出来。

    2024年8月15日下午15:00左右,贝女士接到上海时高级人民法院的来电。让家属请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阮晓寰,和他本人签委托书。

    贝女士称,来电的不是须梅华法官;签好的委托书让寄给“刑事厅”。阮晓寰二审案件似乎换法官了。

    2024年8月下旬,张律师来到上海,下午在看守所见到了阮晓寰。他精神很好,坚强开朗,在里面坚持锻炼身体。

    去年上半年,阮晓寰就已向高院上书废除法援律师,却也迟迟没有任何回复。墙外传入的放音(家属问候和网友关注、支持),阮晓寰也听见了。

  • 牛腾宇家属前往广东高院喊冤被围堵

    【民生观察2024年8月8日消息】2024年8月6日,牛腾宇的弟弟和父亲为了维权,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厅内喊冤,只因广东政法委的阻挠,不愿释放被冤入狱的牛腾宇。

    2019年,广东当局为了拍“马屁”,炮制冤狱抓走牛腾宇,并进行了一系列极为残酷的刑讯折磨。后指使茂名中院、检察院冤判了牛腾宇14年。牛腾宇母亲因为儿伸冤,却遭到了“株连九族”式的迫害,牛腾宇的弟弟年仅13岁,也没能逃过广东政法委的魔爪!

    迫于广东政法委的暴虐行径,因牛腾宇的母亲身患重疾在外地治病,牛腾宇的父亲和弟弟在自知自己即将被“株连九族”的情况下,前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要一个公道。

    于8月6日抵达了广东高院的大厅内,希望与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会见,并与之交谈关于牛腾宇冤案的事。但或许是由于广东政法委的大力阻挠,院长张海波不仅不愿出来会见,竟然还出现了大量警力围堵父子二人,出于不得已,父子二人只得在高院大厅内高呼“院长”,以此喊冤。

    牛腾宇的母亲请求全世界正义人士关注“24名孩子的冤案”,关注其一家人的安危,敦促广东政法委和广东当局不要与正义作对,早日释放她的儿子牛腾宇,妥善处理此案,她在此感谢大家。

    据家属反映,2019年,中共广东当局,为了讨好上级领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炮制了震惊国际的“恶俗维基”冤案,抓捕了包括牛腾宇在内的近30多名无辜青少年(含数名未成年),对他们施以了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

    其中牛腾宇受到了最为恐怖的酷刑,被没日没夜的吊打,两根手指被打废,两次被折磨的濒临死亡,甚至还遭到了广东当局派出的变态警察对许多未成年人施加性侮辱!

    在一轮接着一轮的折磨后,广东当局授意给茂名检察院、法院,让他们以胡编乱造、威逼认罪等方式,冤判了其中24名青少年(含数名未成年)有期徒刑。

    牛腾宇被受广东当局指使的茂名检察院、法院移花接木成了“主犯”,被重判了14年。

    牛腾宇母亲为儿子维权,却遭广东当局长期迫害,他们对其进行投毒、绑架、抓捕、恐吓、噪音骚扰。还勾结部分公职人员对其进行“断粮行动”,威胁所有跟其有商业往来和施出援手的人,试图让其丧失所有的收入来源,让牛母病死饿死。

    广东当局甚至还对牛母搞“株连九族”,其所有的亲戚朋友皆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就连其年仅13岁的小儿子(牛腾宇弟弟),也不能幸免,被七八个公职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跟踪威胁。

    2024年7月下旬,牛母欲前往北京治疗肾病,并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诉却遭到阻止。原来是广东当局得知牛母要去北京,便通过他们的关系网,施奸计阻拦。


  • “雪饼”两人已向广东高院正式提起上诉

    【民生观察2024年7月5日消息】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以下简称:雪饼案),于今年6月中旬宣判,二人被分别判刑5年和3年半,并处罚款。近日,经雪饼关注组确认,两人已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雪饼关注组日前经确认,雪饼两人已经正式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黄雪琴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并已完成后续上诉流程,其表示无论未来二审结果如何,都将持续申诉到底;王建兵则对部分判决提起了上诉。

    2024年6月14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处两人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黄雪琴被判5年,王建兵被判3年6个月,并被处以巨额罚款。该判决主要针对两人日常的的公共观点表达和批判性言论、以及近年来在国内试图建立青年行动者网络的努力。宣判时,法官并没有给两人陈述和发言的机会,也没有询问其上诉意愿。

    雪饼在二审期间,仍继续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两人迄今已被任意羁押长达1018天。

    据悉,两人目前状态不错。王建兵(煎饼)请大家不要担心他,只是看守所的生活难熬,他希望可以收到一些诗词方面的书籍。黄雪琴意志坚定,一直坚持锻炼,还为在押人士争取到了改善饮食、洗热水澡等权益。

    心系雪饼的你,如果想要向雪饼传递你的支持和爱,可以:1)在雪饼留言网页留下你的鼓励,自由之日他们一定可以看到:padlet.com/freexqjb/xuebing;2)给雪饼寄送书籍或者明信片,请邮件索取具体地址和提供你其它的想法:freexuebing@protonmail.com.

    黄雪琴和王建兵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

    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布满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作出宣判。

    2024年6月14日,黄雪琴和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两人被处以严重刑罚。

  • 牛腾宇上诉案被广东高院驳回否认酷刑逼供

    【民生观察2024年5月14日消息】“恶俗维基”牛腾宇案一审被中共广东当局冤判14年,其本人和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近日,广东高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再审条件,驳回了牛腾宇的申诉请求,依法维持原判决,并且否认对牛腾宇实施酷刑逼供。

    网络天才牛腾宇被控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被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4年,其本人和家属不服该判决,遂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申诉提出的主要理由是:1.原审认定牛腾宇和同案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没有事实依据,牛腾宇更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原审认定牛腾宇售卖网络游戏“激活码”构成非法经营罪,系适用法律错误。3.原审认定牛腾宇构成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缺乏事实依据。4.本案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和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综上,请求撤销原生效裁判,再审本案。

    在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后,广东高院于2024年5月6日,驳回了牛腾宇和家属的申诉请求。近日,家属收到了广东高法的书面驳回申诉通知书。

    5月12日,关注牛腾宇案件的推友“suyutong”表示,“广东当局无耻至极!将政治案包装成「黑恶势力集团案」、「制售游戏外挂案」,并且否认酷刑逼供。

    一个被捕时不到20岁的年轻人,如何组成「黑恶势力集团」?受害人是谁?邓家贵、习明泽吗?他们敢站出来指控吗?

    牛腾宇案自被曝光后,广东专案组非法使用酷刑副供的罪行也被一点点挖掘出来,尤其是牛腾宇,先后经历过被剥光衣服吊打、被用打火机烧生殖器、僵尸链等惨无人道的酷刑。中共已经抓捕和判刑了负责此案的广东公检法司二十多人,却不敢承认案件是冤案。

    今天是母亲节,几年来,作为「恶俗维基」案唯一站出来为自己的儿子和其他23名孩子奔走的牛腾宇母亲,也经历被恐吓、株连、报复,但她从来没有妥协,也请大家继续支持她。

    请大家声援牛腾宇,告知国际社会这个案子,让国际社会看到中国法治的黑暗,让他们看看一个随意逮捕正直公民的国家,要不要与中国做生意?”

    据家属反映,2019年,广东政法委勾结广东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春生炮制了臭名昭著的‘恶俗维基案’,非法抓捕了包括牛腾宇在内的近三十名青少年,包括多名未成年。这些青少年遭到灭绝人性的刑讯逼供,茂名检察院伪造证据,并交由茂名中院冤判了其中24名青少年(权钱交易放走一部分),牛腾宇被重判14年。

    在牛腾宇被广东当局非法抓捕后,其母亲从未停止过伸冤维权,广东政法委便勾结体制内各种‘人民公仆’和社会闲散人员,对牛母进行了长达4年有余的迫害。对其进行的迫害有:噪音骚扰、造谣污蔑、上门绑架、冻结银行卡社保卡、偷取破坏快递、投毒、断水断电断暖气断燃气断网络、破坏电动车等等。

    对牛母本人进行迫害并不能满足广东冤案炮制者那颗极为变态的内心,他们竟然还要‘株连九族’,勾结了一些公职人员,对其那些居住在山西晋城的亲朋好友进行迫害:发动‘断粮行动’威胁其亲朋好友不让对她进行各方面的援助、造谣说牛母是恐怖分子,使牛母部分亲朋好友不敢联系她。

    2024年1月14日,更是有公职人员上门抓捕居住在晋城的牛腾宇的父亲,其抓捕的理由为:发布了广东当局酷刑青少年。而后在舆论的压力下,牛腾宇的父亲得以释放。

    2024年4月13日,跟着父亲在山西生活、读书的牛腾宇弟弟(13岁)在放学路上以及游玩时,遭到数名不明人士的跟踪尾随,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压力很大。

    观察人士猜测,当局对牛腾宇亲人进行施压,以达到让牛母放弃为牛腾宇继续申冤的目的。

    据悉,牛腾宇,原籍山西,原“恶俗维基网站”网络维护员。因网站转发曝光习近平亲属个人资料,于2019年与其他24名工作人员一起被抓。其案件一审被中共广东当局构陷判刑14年。

    据称,在羁押期间牛腾宇曾遭酷刑。牛母因坚持为儿子牛腾宇申诉维权,持续遭到中共当局的骚扰迫害。

  • 王丽清因上访被判刑申请高院重审

    【民生观察2021年7月1日消息】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村民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对王丽清一家进行打击报复,无奈之下王丽清只好去北京反映问题,却被南安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判决,近日向最高院申请重审。

    王丽清,女,1965年5月1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身份证号:350583196505013225,住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温山村后辽门87号。

    王丽清因土地被强行霸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地政府不仅不依法处理,还向王丽清一家打击报复,王丽清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没有任何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2020年6月2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以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王丽清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丽清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裁定结论显失公平,证明原判决事实确有错误、证明案件证词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存在冤假错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她依法向最高院申请重新审判,改判她无罪。

    在依法上访维权的过程中,王丽清遭到当地维稳人员的打击报复,具体事实如下:

    2016年,王丽清在自己家的手机维修服务部,被霞美镇政府打击报复,导致其身心受到摧残,后不得以去北京反映问题,但这些行为统统被认定非正常上访行为。

    2018年11月27日,王丽清在北京寄信出来后,遇警察查身份证时才知道,自己被列入非访对象,须被送回南安市,王丽清听从了驻京办黄某的话先行回家,但来到南安高速路口,镇政府的人前来接,王丽清却遭到殴打,致使王丽清受伤,又诬赖王丽清是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王丽清被打当日有报警,处理此事时都有录音,对此一、二审法院都不依法进行审查。

    2019年3月份,王丽清去北京找驻京办黄某询问自己被打的原因,黄某说要查了再告之,王丽清又被送回到了省新高速路口,镇政府又找来黑社会人员,将王丽清限制人身自由在南安眉山乡后山村46号棕鹏养殖场,在当地叫黑监狱,在里面认识了好多人都可以做证。当时王丽清的婆婆听说她被限制人身自由关在山上的事,受到了严重的惊吓,病情非常严重,王丽清让家人去求镇书记,后看在她婆婆快过世的情况下,才将她放了,回家后已经是次日凌晨一点,婆婆在当日上午十一点便过世了,故这些打击报复行为给王丽清及其家庭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2019年4月,王丽清去北京反映问题,又被送回霞美镇政府,同样遭黑社会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多月,最后在端午节前一天才得以回到家中。

    2019年6月20日,王丽清接到传唤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才知道自己被诬赖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以上这些事实一、二审同样未依法审查。通过该案南安检察院的《起诉书》描述的基本事实,可以证明王丽清自反映问题以来,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也没有起哄闹事,没有到任何政府机关去闹腾无理纠缠的行为,更没有扰乱任何秩序的具体实际行为。因此,南安检察院指控王丽清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没有事实根据,该案系枉法裁判是冤假错案。

    现王丽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再审,恳请申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依法立案再审,改判其无罪,还其清白。

    王丽清电话:18050993321

  • 新疆高院非法剥夺李霖家属申诉权

    由于全套案卷(共二本)已充分证明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在管辖权、案件证据和诉讼程序等方面严重造假,所有程序均严重违法,实属人为构陷的冤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法规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我在申诉状中提供的事由和证据完全符合重新审判的全部法定条件。

    2019年我多次到新疆高院立案庭递交刑事申诉状,每次窗口负责接待的法官都拒绝收我的材料,说:这个罪名不允许再审、不允许申诉,并且说他们不出不受理的书面通知。2019年8月19日,新疆高院立案庭的高翔法官在电话09917679140中也是这样对我说的。

    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某些罪名不允许申诉。

    2020年7月13日我再次到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刑事申诉状,立案庭窗口的法官不收我材料,让我去信访办,在我的据理力争下,他看过我的材料后终于收了,还开具了《材料收讫清单》,并口头通知:半个月内给你打电话。之后,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2020年9月14日我到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依法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立案庭窗口法官说:收你材料的法官不在,改天再来。这好比我们去银行存钱,当值柜员不在,我们就取不了钱了吗?

    当晚20:35时,我突然接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郭新勇09914687862的电话,让我第二天上午去中院信访办。

    2020年9月15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的于涛江法官接待了我,于法官竟然说我的申诉材料先交到一审中院信访办,由他们先评查。而作为一审法院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早已结案。

    2020年9月16日我继续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申诉是否立案的结果,几名法官把我们一行3人带到301会议室,由刑三庭庭长冯向民(李霖二审的审判长)针对我在申诉状里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冯庭长针对我在申诉状里写的一审时,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刘进波推荐的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田文化律师在电话里告诉我:“国家公权力机关定的罪名不能更改,不认就重判(田律师就是这样诱骗我儿子李霖认罪的)”的电话录音证据,冯庭长说:你这个电话录音没有经过田律师同意是不合法的;我问他的依据是什么,他说:《刑诉法》里有,我说:《刑诉法》里没有,他又说:在《宪法》里,我说《宪法》里也没有,他又说《刑法》你去看。他对我在申诉状里提供的法院全部采用非法证据造谣陷害李霖的案卷证据,他说:我没有看出来。他还说:不能因为别人犯罪了,你就可以犯罪。

    公、检人员使用假证据造谣陷害我儿子得到法院认可,我正常录音取证竟然成了犯罪。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老百姓点灯啊。

    我继续到立案庭要结果,这时,立案庭的钟庭长、信访办副主任甘露等人赶来,把我们叫到二楼第一调节室,钟庭长先给我宣读了法院有关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的规定;之后,甘露副主任说:你提的问题包括申诉,这几天我们要同公检法各部门进行核查,这几天你就不要来了,你去年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问题(2019年11月),转办来以后,由于去年接近年底,我们忙,今年信访办的陈玉香又下乡60天,就拖到现在,等到2020年9月22日下午,你到我们信访办来,我们一并争取解决,包括李霖被判刑4年至今不移送监狱,仍羁押在看守所,不允许探视、不允许通话的问题,也争取一下。

    至今,钟庭长和甘露再没有露面,也没有给我任何回复。

    2020年9月22日信访办艾尔肯法官告诉我:见面会改到2020年9月23日下午。

    2020年9月23日下午在新疆高级法院一小会议室,有信访办的艾尔肯、陈玉香和法官蒲杰及其助理4人。艾尔肯让我们一行3人关闭手机,他们用执法记录仪对我全程录音录像,蒲法官对案件里的主要问题开始进行解释。蒲法官说:关于一审不公开开庭,当时,我们和中院沟通了,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我们是可以不公开开庭和可以公开开庭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问:这是法律规定的?

    蒲法官说:是我们掌握的。关于你说的造谣陷害这方面,这可能是其他部门的事,我们没有。

    我:宪法和法律规定一审必须公开开庭,有4种情况除外,而此案不属于不公开开庭的4种情况。既然你们敢凌驾于法律之上,敢不公开开庭,拒绝旁听,为什么在庭审笔录里写着“公开开庭,旁听4人”?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写着“依法公开开庭”?你们敢做不敢当!你们在裁定书上写着:“李霖明知自己的行为已超越公民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界限,仍大量发表、转发煽动性言论”,你把他发表、转发煽动性言论的证据拿出来!现在全套案卷在这(我拿出全部案卷),你给我找出来!

    此次谈话到此结束。

    2020年9月24日,我继续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结果,有三名女法官和二名男法警把我们一行3人又带到二楼小会议室,让关闭手机后,一位曾经参与接收我申诉状的女法官说:暂时不立案,我问:为什么?她说:你7月份交的材料,我们已经交给相关部门审查了,你回去等结果。我问:还要等多长时间?她说:不知道。

    我知道他们又在糊弄我,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有先等待。

    2020年10月13日,距离我交申诉状已3个月整,我又来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申诉是否立案的结果,有三名法官过来让我去楼上,我说,这次我哪也不去了,我就在立案庭要结果。窗口女法官让我等。

    我知道他们会继续糊弄我,所以,我顺便在大厅里的纪检窗口递交了一份提前写好的投诉信。

    我等到了下班,我说:我下午还来,我退休了,有的是时间。

    15:30分刚上班,立案庭窗口女法官已换人,她说:已给你答复过了。我说: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是谁指使你这样说的?你把他叫来给我说。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她打了电话。之后,一位40岁左右的女法官出现在立案窗口里,冷漠的对我说:已经给你答复过了。我说: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女法官坚持说答复过了,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她竟然说:钟庭长给你答复了!我说:钟庭长什么时候给我答复了?上个月16号钟庭长和信访办甘露对我说22号一并解决,之后,他们不再露面。今天上午你们让我等,下午我再来,竟然说给我答复过了!她厉声说:你再不走,我报警了!我立刻说:你报!你现在就打电话报警!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放网上让大家看看这件事,我依法申诉,依法要递交申诉状的结果,我违法了吗?她吼着:你出去!我凭啥告诉你名字!她就走了。大厅的工作人员没人再理我。

    2020年10月15日,我又去新疆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安拒绝我进入,负责大厅工作的艾法官出来说:你的申诉已交到政法委。

    这怎么可能!

    2020年10月16日是星期五,新疆高院的安保仍然拒绝我进入,艾法官又出来说:昨天,我们领导说你的申诉已交到政法委。我问他是哪位领导说的已交到政法委,他不说,我问他前天下午和我争论的女法官是谁?他也不说。我问当时在场的安保人员,他们都说不知道她是谁。最后,出来一位维吾尔族法警,让我周一再来。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10:30分时,我刚到新疆高院门口,一位警号为650023的汉族法警出来打开执法记录仪对我说:钟庭长和黄庭长已经跟你谈过几次了,我们都看到了。他告诉我13号下午与我争论的那个不讲名字的法官叫黄珠玲(音),我生气地质问他:谁指使你这样胡说的?他理直气壮说: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我彻底明白了,我就是铁证如山,他们不但不允许我申诉,而且也不会给我出《驳回申诉通知书》,我就不能向上一级法院——最高法继续申诉。

    他们现在又彻底剥夺了我们最后的申诉权!!!

    难道新疆高院诉讼服务大厅中间的大碑墙两边都写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是糊弄老百姓的口号吗?!

    新疆法院被这群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诚信、公然破坏法制的人掌控着,我们老百姓就是有天大的冤情,就是有再多的铁证,又如何能依法申诉?

    在我孩子案件中,我们没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只感受到权力的任性!

    每当我去申诉或控告,看到新疆公检法里的害群之马上蹿下跳的丑态,更加激起我继续控告他们的决心。

    近期,中央巡视组来新疆,我向他们递交了控告材料,2020年12月15日我终于收到了新疆高院审判监督庭的约谈电话。希望此案能有所转机。

    李新华
    2020年12月17日

  • 长沙富能案家属前往省高院投诉

    【民生观察2020年9月16日消息】2020年9月16日上午11点15分,“长沙富能”公益案三家属施明磊、程晓涓、吴有水来到湖南省高院,对长沙市中院参与长沙公益案秘密审判的人员,以及非法拦截家属的法警进行投诉:

    一、投诉法官赵喆
    秘密开庭,当事人律师递交辩护手续他拒接,躲避律师近90天,开庭6位律师没有上庭,家属没有收到开庭公告。

    二、投诉非法拦截家属的法警
    1.法警头目(女,430131,拦截家属并把通往办事大厅的门锁上,并把家属要求去办事大厅的行为定为闹访的女法警)。
    2.法警(43A076),拦截了家属还要家属自己猜为什么被抢被拦截。
    3.法警政委向政委,下命令拦截家属的人。
    4.法警头目:431028,下命令拦截家属的人。

    湖南省高院的工作人员分别输入了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的名字,然后他们说该案没有立案。问三家属是不是搞错了?

    秘密开庭都开完了,长沙市中院竟然没有立案,这操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三家属预告:我们已经给法警、向政委及警号为431028的法警头头一个解决方案,让他们好好讨论下,明天家属会继续去办事大厅查询结果:“喊上所有法警,跟着我们进入办事大厅查询案件审判结果。”

    据悉,“长沙富能案”三被告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于上周在长沙中院秘密开庭审理,当局宣称“公开审理”,但被告家属却未收到有关通知,连长沙中院的开庭公告中亦未见该案信息,已开庭的消息亦是在与官派律师交涉中无意得知。

    该发生于2019年7月22日,当局分别在深圳及长沙抓捕“富能”公益机构的负责人程渊和工作人员刘永泽(刘大志)与吴葛健雄,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办案单位则是长沙市国安局。三人从被捕至今已有一年多,但至今未获准会见律师,并且三被告案件从起诉、庭前会议到开庭审理,当局一直以秘密形式进行。一年多来,当局一直拒不承认家属聘请的律师,律师与家属交涉无数次不果,亦透过申诉形式控告办案单位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违法行为,但均无果而终。

    “长沙富能案”中被拘押的程渊、刘永泽及吴葛健雄,长期关注残疾人权利议题。程渊更是资深的公益法律人士,曾推动多宗关于乙肝及艾滋病歧视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性诉讼。

  • 何以为家?致安徽高院董开军院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董开军院长:

    您好!我是蒙冤律师吕先三的家属赵静。非常感谢安徽高院这次能够给予吕先三开庭的机会,原定4天的庭审开了6天两晚,基本上保证了律师和当事人的辩护权利。通过庭审案件真相已经浮出水面,吕先三无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吕先三是被冤枉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庭限制了旁听、也没有庭审直播,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排非,明显通过刑讯逼供、威胁、指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非法笔录却没有排除,这样走形式的庭审让我感到绝望。

    到现在吕先三已经被关押19个月,孩子都已经不认识自己的爸爸了。

    出身贫苦家庭的吕先三

    吕先三,出生在淮南寿县,一个极度贫困的农村家庭,他的父母都是孤儿。吕先三有两个哥哥,均因家庭困难没读完小学。吕先三的学业也是在亲友、村民的接济下才得以完成。

    吕先三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年迈的父母没有养老金,一直跟着我们生活,全家人生活都靠吕先三的收入。我们有两个儿子,吕先三被抓时大的6岁,小的9个月。一审宣判后,他70多岁的老父母喊了几句冤枉,就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了,直到30天后才被取保。遭此一役老人的身体已经垮了,特别是我婆婆,想儿子已经入魔,一天到晚寻死觅活。我们全家把全部希望寄托于安徽高院,两位老人更是每天都在安徽高院大门口等待儿子吕先三回家。如果您上下班留意一下,一定可以在大门口看到他们,两位风烛残年的瘦弱老人,那就是吕先三的父母。

    从2018年3月15日吕先三被抓开始,我们一家就没有了任何收入,但家里还有房贷要还,老人、孩子要养,快要活不下去了,恳请董院长能够主持正义,救救我们这个家庭。

    且看吕先三是如何被冤枉的

    吕先三因代理邵柏春、徐维琴与李光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控共同诈骗身陷泥潭,检察院3次不批捕,最终却没有顶住公安局施加的压力,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批捕并提起公诉,顺便给吕先三多加了涉黑的罪名。一审合肥市中级法院虽然给吕先三去掉了涉黑罪名,却以诈骗罪判了吕先三12年有期徒刑。

    合肥市中级法院认定吕先三构成诈骗罪是明显错误的。这所谓的诈骗案,实际上是一起普通的借款合同纠纷。邵柏春夫妇将钱借给了李光建,李光建用该笔钱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借贷双方对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抵押等事项都是明确的。就连借款人李光建本人在被合肥警方讯问时,都近百次否认被骗,否认报案,否认认识吕先三。

    合肥案就是合肥市公安局学上海,要搞到位,才搞出来的一个“套路贷”涉黑案,因为上海的案子里有律师参与,合肥市公安局有样学样,也要搞出一个代理律师来,吕先三才被从代理徐维琴的众多民事案件的14位律师里挑选出来,为这个任务陪葬。斯伟江律师向法庭出示的《信访批复》是徐维琴案能够立案的原因,即使李光建本人没有到场信访,即使李光建与徐维琴之间的民间借贷已经被其他公安机关确定为经济纠纷未予以立案,但有了所谓的批示和一个拿着外国人护照的信访,这个已经界定的“民事争议”就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了。斯伟江律师反复提到的一个细节是,本案是连“被害人”李光建都没有调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犯罪证据都没有收集的情况下就立案了。

    这样漏洞百出的案件,请您一定要看清是谁在里面搞鬼,是谁的权力压过了法律。

    侦查人员不惜刑讯逼供也要搞到位

    被告人邵柏春遭受刑讯逼供,被警察钱晓星整得哎吆哎吆不断惨叫的视频,已经被公布在网络上了。被告人徐维琴也被警察拽着头发往椅子上磕……指控吕先三参与犯罪的假口供就是这么来的,吕先三冤案就是这样被“打造”出来的。

    公诉人王云徽借本案公报私仇。本案一审中的公诉人王云徽就是被告人徐维琴的债务人,他欠了徐维琴的钱,想赖账。他在提审徐维琴时曾明确说要把她关死在看守所里。王云徽这位与案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诉人,在辩护人提出回避申请时非但没有回避,竟然还到看守所里威胁被告人邵柏春、梅泉必须指控吕先三,不能翻供,否则将对其家人采取措施。

    法律人守望相助,都期盼着吕先三无罪回家

    吕先三蒙冤,一审时我们曾面临着没有律师的困境,万般无奈之下,我微博求助,得到广大律师同行的支持。北京的金宏伟、燕薪律师前来援助吕先三,一审进行无罪辩护。我永远无法忘记一审判决后,我公公婆婆喊冤被以妨害公务罪刑拘,家里只有我带着两个幼儿。最绝望的时候,律师界没有放弃吕先三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律师,周泽和斯伟江律师免费援助,差旅费都是自掏腰包;周立新律师、张维玉律师、王海军律师、赵和旭律师不远千里前来给我支持、援助我公公婆婆的案件。

    除了吕先三的辩护人周泽律师和斯伟江律师,本案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如屈华律师、冯延强律师、余忠谱律师、姚文根律师等都认为吕先三无罪,并在法庭上发表吕先三无罪的辩护意见。

    各位律师同行都是基于吕先三绝对无罪的认识才无私地帮助我们,之后我带着孩子去北京为吕先三维权整整9个月,也得到了很多很多人的帮助,我知道体制内正义力量一直都在,我相信您也一定能坚守正义还吕先三一个清白。

    恳请董开军院长主持公道,我们坚信吕先三无罪

    吕先三是一个符号,诚如辩护人所问:民事案件已经判决生效,一个刑事判决却能将其全部推翻,民事法律的既判效力如何保障?如果像吕先三这样合理合法的代理行为都构成犯罪,那么民事代理律师的风险真的是无处不在,希望这个案件的判决不要摧毁了民事判决的公信力,不要让律师们人人自危。

    吕先三律师案与林小青律师案极为相似,无罪的理由非常充分;曾有法学教授以林小青律师案和吕先三律师案做了详细比较,林小青是法律顾问,吕先三只是个案律师,吕先三和林小青一样都没有违反《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安徽律师吕先三诈骗案与青海律师林小青诈骗案比较研究)吕先三作为当事人借款还款后才介入案件的代理律师,绝不可能明知徐维琴、邵柏春与李光建之间借贷的全部真实情况。林小青律师终获无罪,希望安徽高院也能依法判决吕先三无罪!

    再次恳请董开军院长为吕先三主持公道,拯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叩谢!

    吕先三之妻:赵静
    2020年9月7日

  • 湖北高院干部醉驾撞车威胁志愿者

    【民生观察2020年3月14日消息】3月11日,武汉救援车队女志愿者开车夜归,被许某醉驾撞到马路中间。许某称自己是湖北省高院干部。双方私了不成,许某威胁女志愿者,女子被迫报警。目前,湖北高院通报:许某被停职。武汉武昌交警通报:许某(男,42岁,某单位四级调研员),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系醉酒后驾车,已对许某刑事立案。

    日前,网上热传一则消息,称湖北省法院一公务员涉嫌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

    爆料人称,案发3月11日晚上,她驾车在武汉徐东大街往中北路方向行驶,被一辆辅路冲出的灰色车撞到武汉大道中间,前面引擎盖和保险杠被撞坏。

    在她准备给警察、保险公司电话期间,对方不停请求不要报警,自称是湖北省高院公务员,疫情辛苦,请求私了,答应给两万元。

    车主自称也是一名志愿者,早就有加入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的车队,也希望能互相理解和包容,但最终不得不报警。

    12日下午,湖北省高级法院发布一则《通告》,称涉事法院干部是许某,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现在院防疫工作专班工作。

    民警对许某进行酒精筛查,并依法抽取血样。经检验,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交管部门已对许某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志愿者讲述事情经过:

    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安全气囊弹出、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胆战心惊,现在还在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冷的原因,还是因为受了惊吓。

    本人于2020年3月11日晚20:58分左右,正常行驶在徐东大街往中北路方向的路上,被一辆灰颜色车从旁边的辅路出来,把我撞到了武汉大道马路中间,车身右边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右边的两扇车门,前面的引擎盖和保险杠被撞坏。

    事故发生后,在我打电话给警察和保险公司期间,对方不停给我敬礼、作揖,请求不要报警,自称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务人员(许多?),同时喝了酒开车,报警后会很麻烦,疫情期间很辛苦,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请求私了。疫情期间大家确实不容易,我也能理解,所以我同意了,就拍了现场照片撤离到了马路边上。

    接着他要我把微信打开,给我转2万块钱,我因不知道车子到底要修多少钱所以拒收,要求是让他到时直接把钱转给4S店,钱不经我手,他不愿意。于是我跟懂车的朋友打电话说了下情况发了照片,朋友说我的车子2万块钱拿不下来。接着对方就开始发火吼骂,说我是因为他喝了酒故意在讹他的钱。反口说是我撞的他,如果我报警了影响了他公职人员的工作就要把我往死里整。

    隔着口罩都能闻到那股酒味。还发出一些“他娘的”等粗鲁字眼。什么他是解放军,他打仗的时候都不知道我在哪儿,在这里跟他耍狠,还声称美囯特朗普都在找他订口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我说这些,只是他几次把口罩摘下来用手指着我眼睛骂。警察来了后他还说是我撞的他,跟他争了没两句,又想从警车里冲下来打我。警察都有出警记录,我相信可以证明我说的一切。武汉大道那边也有很多交通摄像头,我也有拍了视频,我也相信警察能够测出他真实的酒精浓度。我拍视频时他还指着我,“他娘的,你敢把视频传到网上……”

    因为现场对方和警察都没有告诉我对方任何信息,包括喝酒酒精情况,对方身份信息,电话,驾照信息,说是要保护对方的信息,不方便告诉我。后来我骑车去了交警大队,在我强烈的要求下,让对方从交警大队出来到大门口拍了照片,这样我起码得知道撞我的人是谁吧!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志愿者,大年三十前一天晚上来武汉加入车队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近期也在社区帮助居民订购配送生活物资。在这期间,也非常希望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包容。但是在我被撞了之后还要受到人身安全威胁以及言语辱骂,鉴于对方的身份以及他说出的那些话,我感到恐惧。可是我始终相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定会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件事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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