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鲍乃

  • 申请旁听被拘留鲍乃刚诉讼被干扰

    【民生观察2017年2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鲍乃刚状告湖北京山公安局的案件已被法院受理 ,今天早上鲍乃刚发出消息称自己的诉讼行为被有关部门干扰。
     
    本网马上联系了正在湖南长沙寻找律师的当事人,鲍乃刚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昨晚他妻子打电话告诉他,称当地派出所所长打电话威胁鲍妻如果鲍乃刚敢去北京就关(押)他。鲍乃刚又说昨晚京山的國保大队长打电话过来故作姿态问他在哪里?今天京山老家维稳办也打电话说要来长沙接他回家,并说要请鲍乃刚喝酒。
    鲍乃刚说他只是一纸诉讼将违法专权的京山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目前正在寻找合适的代理律师 ,并与有诉讼经验的维权人士进行交流学习,但京山县有关部门竟然疑似公然干扰和阻止诉讼,鲍乃刚直呼荒唐。
     
    事件起因是2017年2月10日,鲍乃刚前往武汉武昌区法院申请旁听王芳案开庭,与其他维权人士一起被带到法院附近的积玉桥派出所,后被老家京山公安局接回京山后行政拘留三天,鲍乃刚认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怒而发起诉讼。
     
    附鲍乃刚行政诉讼状:
    行政诉状
    原告:鲍乃刚,男,湖北京山县人,51岁,住京山县宋河镇土地巷6号92户,身份证号码:422432196606033051
    被告: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杨剑,该局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京山县公安局京公(宋河)行决字1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责令恶意剥夺公民权利的京山县公安局向公众公开道歉。
    3,判处京山县公安局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1分钱。

    事实及理由:
    原告鲍乃刚因朋友王芳案于2017年2月10日在武昌区法院开庭,原告于当日上午9;00许前往申请旁听,原告鲍乃刚持身份证向法院工作人员询问办理旁听事项的过程中,被国宝及民警带至100米处的积玉桥派出所,与同样关注该案的其他公民一起被限制在该派出所内至王芳案庭审结束后,外省公民均被释放,本省公民均被户籍所在地带回原籍后释放,只有原告鲍乃刚被带回京山后被行政拘留三天,于2月13日释放。很显然,原告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同时与原告一起被留置在积玉桥派出所内的所有公民也没有其他任何人因此受到处罚,而被告以原告行使公民权为由对原告进行处罚显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乱用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1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请诉告。
     
    此致
    京山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鲍乃刚
     
    本网关于鲍乃刚被拘留的相关报道: 
     
    围观“王芳案” 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被拘_民生观察 关注底层民众命运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0211/15472.html
  • 围观“王芳案” 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被拘

    [访民之声2017/2/11消息] 湖北省京山县维权人士鲍乃刚,昨日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围观王芳寻衅滋事案庭审,被京山警方行政拘留7天。

    湖北维权人士伍立娟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她已和鲍乃刚的妻子去联系过,得知鲍乃刚被京山警方行政拘留7天,警方没给她家属通知书,目前还不知被控罪名。

    据网络记载,鲍乃刚是因为父亲被城管人员打伤致残不满警方处理结果,和他弟弟在佛山一家公司打工时从高处坠落,伤势严重,该公司逃避责任不尽责处理此事,还将他母亲打伤,联合公安机关把鲍乃刚拘留,而求助于其他司法机关。

    在此过程中,鲍乃刚积极关注公共事件,并作为一名志愿者投身于2008年四川的抗争救灾活动,受到绵阳自愿者协会的书面嘉奖。2011年2月26日鲍乃刚因参与灾后的维权案件被四川省绵阳市北川芜族自治县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拘在绵阳看守所,2011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释放。

    相关报道:武汉“王芳案”开庭 十八公民围观被抓走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2/blog-post_10.html


    上图右一为鲍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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