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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已刑满释放

    【民生观察2020年6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被云南大理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的公民记者、民间维权抗争记录网站“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已于本月(6月15日)刑满释放。目前已被云南大理警方遣返至祖籍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家中。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因记录民间维权抗争而被云南大理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案倍受社会关注。

    2016年6月16日,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被云南大理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双双被抓捕、拘留。李婷玉另案处理,卢昱宇获刑4年。在被羁押期间,卢昱宇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坚持自己无罪,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在监狱期间卢昱宇也没有放弃抗争,一直坚持申诉。

    卢昱宇本应于本月(6月15日)4年刑满释放,但这天却消息全无。后经本网记者多方求证,近日才得到确切消息,卢昱宇已于15日当天被云南大理警方遣送祖籍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

    据消息人士透露,卢昱宇目前已回到家乡暂居其哥哥家中。本来身体不是太好的卢昱宇,经过四年炼狱的煎熬目前更加消瘦。在四年监狱的折磨中,卢昱宇曾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目前正在休息调养。

    卢昱宇回到家乡后,同其他良心犯一样,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派出所村干部频频上门“拜访”,并表示,这是上级的布置的任务,他们必须执行。卢昱宇称,只要他们没有过分举动,也表示理解。目前大家相安无事。

    另外,记者了解到,卢昱宇目前还无法联系到李婷玉,所以不知其近况。

    知情人士称,现在卢昱宇已补办了身份证、手机卡,注册了微信。微信二维码附后。卢昱宇表示感谢社会各界四年来对他的关心与支持。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卢昱宇的相关消息。

  • 李怀庆案第三天庭审更大内幕

    2020年6月10日,是重庆市民营企业家李怀庆案件庭审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原本应于上午十点开庭的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以疫情为由,拒绝了此前李怀庆辩护律师提出的旁听人申请(法院只允许两个亲属参与旁听),导致李怀庆见在场的旁听人员绝大部分均为陌生面孔后,坚拒开庭审理,并提出必须有自己认识的亲友参与才同意庭审。双方僵持到下午一点多,最终法院同意李怀庆的要求;在李怀庆妻子包艳的临时邀请下,几位亲友急忙赶到法院参与了该案的庭审,该案于下午二点开庭审理。

    慈善活动引发报复行动

    庭审期间,李怀庆当庭说出了自己以及自己的富华典当公司员工被无端冤枉的真正原因,其中包括被以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邓恢林为首的专案组迫害的更多细节。

    据李怀庆回忆,2017年底他在杭州参加了一个由“公和基金”组织的慈善活动,在活动的一个讨论话题中,大家提到了公安部一些部门的贪腐问题(注:所谈及的部门当时由今年4月份落马的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主管)。由于参加该活动的人员中有能直接给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写信的人,所以大家动议将情况用书信形式向习近平汇报。可是这个消息很快被孙立军掌握了,据悉孙立军十分愤怒,决定立即采取报复行动。然而由于参会者大多为上市公司老总和知名学者,孙立军有所顾忌,于是决定挑一个软柿子来捏,以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故此将目标锁定在无背景无后台无知名度的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头上。于是,这项特殊任务就落到了孙立军曾提拔并重用的原中共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今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邓恢林的身上。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预谋,重庆市公安局利用中央政法委2018年1月23日发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成立了由邓恢林任组长的李怀庆案件专案组,并于2018年1月31日下午三时许,将李怀庆及其公司在职和已离职的、但能跟案件扯上关系的员工一共9人包括李怀庆的大儿子李政宇抓捕。

    据一些被捕员工的家属回忆,自己的亲人被抓走后,连续五天家属没得到任何消息和收到任何手续,到了第六天也就是2月6日,家属才收到一封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邮寄的拘留通知书;吊诡的是,通知书上居然没有拘留理由。家属去重庆市江北区刑警队询问究竟,有关领导含糊其辞地告知家属其被捕亲人的被捕原因是虚假诉讼。

    随着李怀庆案件被告人被捕了二年零四个月以后才等来的庭审,一些当事人和家属开始曝出来许多不为人知且惊人的内幕和细节。

    重庆公检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6月10日的庭审中,李怀庆进一步透露了自己被迫害的更多细节。他说,专案组为了非法获得自己的罪证,2018年2月的某一天,重庆市九龙坡区刑警队队长谭平,在将他用手铐铐起来并固定在审讯椅上一天一夜后,给他看了两张照片;这两张照片分别是他妻子包艳和大儿子李政宇被手铐铐住并固定在审讯椅上、痛苦惊恐的样子。谭平威胁李怀庆,若不交出其苹果手机密码的话,就再把包艳抓进来(注:1月31日包艳也被抓,失去自由60个小时),然后想怎么摸就怎么摸,想怎么收拾她就怎么收拾她。面对谭平嚣张下流的威胁逼迫,李怀庆出于对自己妻儿的担忧和心疼,不得已被迫将自己苹果手机的密码告知了专案组;专案组打开手机后,将李怀庆在微信里与亲友的聊天记录,包括开玩笑的聊天记录,有选择性地截取下来,作为其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

    据李怀庆辩护人和李怀庆的当庭举证,以及辩护人和他本人的说明,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李怀庆跟他自己的大儿子和朋友的正常聊天和讨论,7个证据中有5个属于个人私聊,2个属于群聊且其中一个仅为四十多人的小群。面对李怀庆辩护人的质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难以自圆其说。如:辩护人提出为何不将李怀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播放出来,为何只选择性地播放几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罪证?公诉人回答说,因为几句微信聊天记录就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余的聊天记录,无实在意义,也无必要在法庭进行播放。这句看起来似乎严丝合缝的回答,却恰恰让人们看到了这场审判的荒唐与滑稽。众所周知,定罪需要完整的且具有严密性、连续性的证据链,不顾前因后果而故意断章取义的证据,能称为完整的、具有严密性的证据链吗?

    李怀庆还透露,为了让自己的大儿子李政宇指证自己的“罪行”,专案组把自己和大儿子的聊天记录作为罪证之一,去诱导并逼迫自己的儿子来指证他这个父亲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李怀庆痛心疾首地说,文革期间许多父子反目成仇,儿子举报父亲并殴打父亲的场景,难道要在文革已经结束并被定义为一场国家灾难后的今天,在自己的家庭重演吗?李怀庆进一步透露了另一个惊人的消息。他说,作为专案组组长的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邓恢林曾亲自“接见”过他,并且极其嚣张狂妄地告诉他一个“内幕”,一名同样参与了2017年底“公和基金”杭州慈善活动的上海企业家,也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该企业家在缴纳了二个亿人民币的“罚款”后,就获得了释放。邓恢林进而表示,只要李怀庆也缴纳二个亿人民币的“罚款”,也可以获得释放。李怀庆当场以“自己仅是一个小企业且并无那么多的钱”为由予以拒绝。邓恢林又提出一个更过分更荒唐的要求,他要李怀庆指认所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而且这个保护伞必须是重庆市市级以上即副部级以上的官员。面对这个无理要求,李怀庆也予以当场拒绝。邓恢林顿时变脸,对李怀庆咆哮道:你的案子不小,不把你的财产全部没收并判刑15至20年的话,我这个公安局长就不当了!随后邓恢林扬长而去。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李怀庆当庭提出,让邓恢林和自己在法庭上当面对质。

    重庆公检法“十八般武艺”针对被告人家属

    随着李怀庆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多的内幕也被家属曝出。如:富华典当公司员工刘航宇陈述道,2018年1月31日那一天,自己做梦都想不到,在家陪女儿的自己,会被一群身穿便服、穷凶极恶的警察从家里抓走。他说当时家里只有他和11岁的女儿在一起,而警察丝毫不顾及一个未成年人单独在家的危险,而强行把自己抓走了。据刘航宇的妻子回忆,她在自己丈夫被抓走两小时以后才赶回家里,目睹女儿独自紧抱着玩偶伤心哭泣的那一幕,这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她说,自从女儿目睹自己的父亲被抓走的场景以后,现在只要一看到警察或者跟警察有关的影视剧都会特别害怕不安甚至哭泣。

    富华典当公司原员工吴蜀,在2016年59岁的时候,便已离开该公司,等待即将到来的退休生活。2017年12月份,吴蜀正式退休。而2018年1月31日,退休才一个月的吴蜀,正在自己的小区遛弯时突然被警察带走。由于和吴蜀失联,家属随即赶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可是在派出所,家属没有获得吴的任何消息;六天以后,家属才收到一封没有写明拘留理由的拘留通知书。

    富华典当公司原员工刘高全,在2018年1月31日被抓捕的时候,离开富华典当公司已逾四年左右。据刘高全陈述,被抓的时候,他正驾车行驶在高速路上,忽然被一辆非警车辆拦截,然后几个自称为警察的穿便服的人告诉他他被捕了;刘本能地质疑对方的身份,随即遭到来人的围攻和毒打,随后把他塞进车里带走。

    李怀庆的妻子包艳同样遭遇了被胁迫的经历,并在以后的日子里包括李怀庆案件开庭审理期间以及在庭审完毕后的这几天,她都不断地遭遇到有关方面的胁迫。她回忆说,2018年1月31日下午,大约七八名没穿警服的人闯进自己的工作室,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把她带走。包艳对来人提出,儿子才只有八九岁,能不能让自己先把儿子送回家然后再跟他们走。结果这几人断然拒绝,并拿出手铐恶狠狠威胁道:你不要逼我把你烤走!李怀庆的小儿子豪豪当场吓得哇哇大哭起来。包艳怒斥道:这里有未成年人,你们不能这样!来人不仅无半点悲悯心不说,反而更加嚣张跋扈地表示:我们不吃这一套,你要么老老实实地跟我们走,要么就让我们当着你儿子的面把你烤走!包艳被带到公安机关后,在里面被带手铐并被固定在审讯椅上提讯;在失去人身自由60个小时后,包艳才回到家里。

    回家以后的包艳,始终在专案组警察的威胁逼迫下生活,她被要求不能向外界透露李怀庆消息,说一旦把李怀庆消息透露出去的话,李怀庆在里头会吃更多的苦头,包括他的家人也会吃苦头,甚至再把她抓进去。由于担心自己的丈夫和家人的安危,担心儿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更大的伤害,也担心自己再次被抓,包艳不得已在李怀庆被捕后的一年零七个多月的时间内,闭口不言,直至2019年8月份,包艳和李怀庆律师在等待了一年零七个月以后,终于收到了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即将于2019年8月22日开庭的通知(注:该案随后即被延期至2020年6月8日)。收到通知的同时,包艳又被有关方面威胁警告不得向外透露消息。包艳忍不住联想起2018年5月份,其只有十岁大的儿子豪豪向自己哭诉道,他在学校里被警察叔叔从教室叫到另一个房间威胁的事情。豪豪告诉妈妈,警察叔叔拿出一些照片来让他辨认,还指着照片上的人问,有没有他认识的、去没去过他的家,等等。豪豪告诉妈妈他非常害怕回学校读书,害怕警察叔叔又要来把他叫走。包艳说,她和家人自从李怀庆被抓以后,担惊受怕了一年多并闭口不语了一年多,以为这样做的话,自己的丈夫真的很快能释放并和家人团圆。可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且不说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毫无安全感可言,家人和自己还不断地受到警方的威胁逼迫,甚至连未成年的儿子他们也不放过。包艳决定开口对外界发声,把李怀庆案件告诉给媒体和公众,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个重庆公安机关的所谓扫黑除恶第一大案。

    2019年8月中旬,包艳以“民营企业家的命运难道是‘家破人亡’‘兔死狐悲’”为题,对外发布了她的公开信,首次向外界披露了李怀庆案件的部分细节。公开信发布后,包艳和李怀庆律师随即收到了开庭审理延期的通知,同时警察逼迫包艳讲出信件是谁帮她写的、发的等问题。包艳拒绝了警察的无理要求后,警察又以要抓她为由继续对她进行威胁逼迫。包艳进一步透露,由于本周一李怀庆案件开庭审理,她接受了境外媒体的采访后,警察对她的盯梢、干扰、逼迫进一步加强加剧。她说警察不仅再次威胁要把她抓进去,还让她闺蜜给她带话,让她不要被境外媒体利用了,否则将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她。包艳表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没有杜撰没有浮夸也没有虚张声势,倘若重庆警方想抓自己的话,那么就来抓吧,大不了又被警察逼出一个“李文足”来。

    重庆式的“唱红打黑”几时休

    尽管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发起的“唱红打黑”运动已过去数年,然而凡经历过这场运动并深受其害的亲历者们,时至今日依然无不心惊胆寒。就拿著名的李庄冤案——一位北京的著名律师,面对重庆公检法机关上下齐心的精心构陷,最后被迫认罪判刑并入狱一年半的经历来说吧,若不是薄熙来、王立军倒台,他的冤案岂能平反昭雪,岂能大白于天下?从李怀庆案件曝出的越来越多内幕和细节来看,今天的李怀庆案无疑是又一个“李庄案”,尤其是专案组惯用的诱供逼供手法,跟当年的“李庄案”几无二致。

    据李怀庆陈述,为了搜集他的所谓罪证,专案组东拼西凑了几百万元的“诈骗证据”,许多“证据”明显就是张冠李戴且随意捏造的。他进一步陈述道,专案组从富华典当公司拿走了公司和他本人的原始单据,并在提讯他的时候向他出示过这些单据,但却在给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找不到这些原始单据,其目的在于故意制造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李怀庆还说,公安机关在屡次提讯中千方百计地诱使自己承认莫须有的罪名,还许愿说只要自己承认了那些罪名的话,自己公司的员工就可以获释。由于李怀庆一方面心疼担忧自己员工的安全,一方面考虑到有的员工,如女员工李晓燕家里有一位高位截瘫的孩子需要母亲的照料,心里一软,被迫承认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李怀庆说,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没帮助到自己的员工,反而因此被公检法机关利用并因此定义本案为恶势力团伙案。在法庭上,李怀庆深深表示懊悔,觉得自己对不住公司的员工和他们的家人。李怀庆同时表示,重庆曾经历过“唱红打黑”运动这个黑暗时期,薄熙来、王立军垮台后,中央花大力气肃清薄王余毒,可是却没想到,现任公安局长邓恢林阳奉阴违、公报私仇,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对他进行疯狂报复。李怀庆接着陈述道,对于邓恢林的所做所为,他本人并不害怕,但是却觉得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员工受到牵连。他说,这些员工仅仅是打工仔,仅仅为了养家糊口,却遭到如此大难,他觉得深深地亏欠、懊悔、不安。

    本案被告人田浩在陈述中讲到,公安机关在提讯他时对他进行威胁诱供,说:你都进来了,不承认(罪证)是走不掉的!你如果承认了恐吓打人的(罪证)话,最多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出于对家人的想念和对自由的渴望,田浩被迫承认了所谓恐吓打人的事实。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承诺的几个月的关押,此后却变成了如今已经超过两年零四个月的羁押,以及未来还不知道会有多久的刑期。

    据包艳介绍,该案庭审中,由于专案组提供的证据错漏百出难以自圆其说,被辩护人和当事人怼得惨不忍睹,其中尤以李怀庆的一次自辨最为精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张爵提出一个证据,说蒋某找李怀庆借了500万元人民币,最后却被李怀庆要求必须还800万元人民币。该公诉人进而下结论道,这肯定是李怀庆以诈骗形式对蒋某预设的陷阱。对于此罪名,李怀庆在自辨里宣称,按照合同约定,蒋某并没有按期还款,之所以产生了800万元人民币的欠款,是由于蒋某欠款时间达两年多的利息和滞纳金所致。李怀庆举了一个例子,他说他的大儿子有一回用某国有银行的信用卡消费了100元人民币,后来忘了还款,两年多后,银行给他打电话,告知他由于逾期未还款,他的100元人民币信用卡欠款,已变成了1900元人民币。李怀庆愤怒地回怼公诉人,如果自己的800万元欠款属于诈骗的话,那么是不是我们每一个人此时此刻都在被国有商业银行诈骗,是不是也该去起诉国有商业银行的诈骗?李怀庆对公诉人提出严正声明:请不要用你们的无知,让这场原本就很无耻的事件,变得更可笑!听完李怀庆的这番措辞,公诉人当场哑口无言。

    在庭审中,李怀庆的辩护人也提出了疑问和担忧。如辩护人提到,由公诉机关提供的询问笔录中,发现缺少了序列号中1和3号的询问笔录(注:询问笔录必须有序列号,并且按照序列号规定排序)。同时辩护人提出,在跟李怀庆的沟通中了解到这么一个情况,专案组曾对李怀庆进行过上百次的询问并作了我询问笔录,可是在起诉材料中,询问笔录的数量却与李怀庆记忆中的数量相差甚远。此外,在对辩护人提交的11份申请书包括申请张千帆、贺卫方两位法学专家出庭作证;申请对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鉴定;申请管辖权异议等,法院也一律予以了拒绝。故此辩护人有理由担忧该案庭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据媒体查阅,在邓恢林从中共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空降到重庆市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兼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后的当月28日(注:2017年8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即推出了“重庆公安推出服务民营经济30条”(以下简称“30条”)的新政。在“30条”中,特别针对民营经济、保护产权进行了重要部署和要求。该条例规定,“对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此外,该条例还特别提到要“严厉打击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地方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等。然而,通过从6月8日—10日这三天来的李怀庆案件庭审的诸多疑点和当事人陈词以及公检法机关的表现来看,人们不得不联想到“李庄案”和薄王时代的“唱红打黑”运动的黑暗。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如何,从诸多迹象来看似乎不容乐观,然而作为媒体和公众而言,这个案件已经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和关注,因为该案无疑是重庆市在薄王垮台后的第一大案。据悉,由于该案三位公诉人中有一位曾在“李庄案”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女干将贺贝贝,家属和律师更加担心结果的公正公平性。李怀庆案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请继续关注媒体的跟踪报道。

  • 6月9日重庆“李怀庆案”庭审纪实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0日消息】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案件庭审第二天曝出更多内幕,重庆公检法诱供逼供花样繁多严重违背程序和法律。

    2020年6月9日,是重庆市民营企业家李怀庆等人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开庭审理的第二天,更多内幕和细节被当事人曝出,其中涉及到公安机关的刑讯诱供逼供。

    据不同被告人当庭分别表示,重庆公安机关以预设情节提示的方式对被告人进行诱供逼供。所有被告人均于2018年1月31日被捕,而大多所谓涉案内容均发生在2015年之前,所以被告人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很多“犯罪事实”均已记忆模糊。于是,重庆公安机关便以发散性创造性思维,开创了预设情节提示法。他们精心预设情节,然后提示被告人按照预设情节做肯定的回答即可,再作为犯罪事实记录在案。被告人田浩甚至被威胁:“你都进来了,不承认是走不掉的!你如果承认了恐吓打人的话,最多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被告人出于对自由的渴望,不得已被迫承认了所谓恐吓打人的事实。然而令田浩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承诺的几个月的关押,此后却变成了如今已经超过两年零三个月的羁押,以及未来还不知道会有多久的刑期。

    重庆市公安机关的发散性创造性思维还不止于此,为了将李怀庆的富华典当公司的正当经营变非法化,重庆公安机关刻意将该企业为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协议、借据描述成这些都是该企业预设的对借款人“五花大绑”的陷阱。众所周知,无论国有五大商业银行还是企业或民间借贷,在与每一个产生借贷关系的客户签订协议时,都会有必要的必须的借贷程序和协议来对债务人进行约束,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律师和家属以及当事人认为,若这样的合法手续和程序属于“五花大绑”的陷阱的话,那么在公安机关的眼中,难道国有银行的借款手续就是合法化的,而非公有制企业或民间借贷就是非法化的?如此这般推断的话,那么中国国内诸多的民营借贷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岂非都是非法合同?是不是也要以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而被公安机关抓捕?

    据李怀庆妻子包艳介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6月9日的李怀庆案件庭审过程中,再一次上演了罔顾法律与事实的一幕。在公诉中,公诉人张爵有意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进行概念偷换,千方百计地把富华典当公司描述成恶势力团伙;该公诉人甚至以“三个人以上长期纠结在一起的组织,就有可能成为势力团伙”作为预设。包艳认为,如此荒谬透顶的说辞竟然出自于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口中,岂不是在令人惊诧莫名的同时,也让人严重怀疑重庆市公检法是否依然如薄熙来、王立军时代那样罔顾法律并凌驾于法律之上?

    包艳继续介绍道,公诉人张爵的拙劣表演还不止于此。尽管李怀庆案件有被告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多次提供的证据证明其借贷的合法性,可是为了把该案件中的民事纠纷强说成诈骗活动,公诉人张爵故意避开有利于被告人的完整的证据链和事实,只听取欠钱不还的债务人罔顾事实的陈述。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爵曾多次提到,借款人蒋佳男在李怀庆的公司签订借条时,是被其已经认定为的“恶势力团伙”威胁所致。其给出的理由是:该公司的人都在场,因此借款人蒋佳男感觉受到了威胁。然而事实是,在庭审过程中,所有的被告人均当庭自证自己从无打骂过蒋佳男的行为,只是在蒋佳男来公司借款的时候,自己之所以在场,是自己在公司正常上班的行为。即便如此,公诉人张爵依然罔顾事实,在其说辞中只一味地强调被告人都在场这个细节,因此将被告人定义为恶势力团伙。此外,张爵还做了另一个更不可思议的偷换概念,把富华典当公司员工的职务职责与恶势力严密的层级结构相提并论,并因此定义该公司所有的职务职责都是为了犯罪服务。例如,被告人刘航宇是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是驾驶员兼办公用品采购员。可是尽管身份如此普通的一名员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的口中,却被认定为“组织严密的恶势力的办公室主任”。包艳说,作为中国民间的小微企业,众所周知,为了节省费用,一位员工往往身兼多职,而富华典当公司的办公室驾驶员仅因开车送了财务人员去银行办事或购买了办公用品,就被检察机关定义为“掌握机密文件,分管财务,调配各类后勤资源且权力重大的领导的心腹”,那么凡是持有名片上某某某公司总经理或主任等头衔的人岂不是都很危险,一不小心哪天就有可能变成公检法机关眼中的恶势力?

    包艳认为,面对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质疑和合理化证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女检察官贺贝贝故意视而不见,并故意继续按照起诉书上已经认定的意见作了庭审结案陈词。在贺贝贝的陈词中,她坚定地认为那些漏洞百出的证据链属于结构完整和犯罪事实明确的证据,并以义正辞严的口吻和套话警告被告人悬崖勒马。

    据包艳介绍,6月9号的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庭,直至晚上10点多才结束,整个庭审持续了十小时左右,中途休息了两小时。由于李怀庆案件涉嫌欺诈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两个案件,因此在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前,已得知两案将合并成一案审理。可是蹊跷的是,从6月8日、9日两天的庭审来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却似乎有意将李怀庆案件倒着反推过来审理(先从所谓的团伙恶势力的诈骗罪、敲诈勒罪、非法拘禁罪开始),而第三天也就是今天(6月10日)的庭审,其他当事人却不再出庭,只单单针对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单独审理。包艳说,更让人不解和疑惑的是,6月9日庭审结束后,法院故意不告知家属和其他员工家属次日也就是6月10日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开庭时间;她认为这样做的结果,不免更让当事人的家属和律师担忧今天庭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据了解,截至媒体发稿时(北京时间6月10日上午10时),李怀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6月10日上午10时开始审理。从6月8日、9日两天的庭审结果来看,媒体和公众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庭审结果依然不乐观。纵观重庆市自薄熙来、王立军“唱红打黑”运动以来的诸般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让人不得不担忧又一个“李庄案”或许即将在今天的重庆上演。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 6月8日“李怀庆案”庭审纪实

    【民生观察2020年6月8日消息】毁灭证据、捏造事实、严刑逼供,重庆现任公安局长邓恢林作风不输王立军。

    6月8日,李怀庆团伙诈骗案开庭审理,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临大敌,外围安保国保人数不少于20人,家属进入旁听需要经过四道关卡,除了测体温,查找违禁品以外,还增加了电子设备探索器,深怕有人携带录音录播装备进入。如果是公开审理,如此阵仗岂不是有点小题大作,毕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可惜,在庭审过程中,真的透露出不可告人的秘密。第一被告,在接受质询的过程中曝光,其在被捕后遭受了公安人员的威胁,诱供,栽赃,污蔑等恶行。

    李怀庆:公安机关在提审过程中威胁我,你在不交代,我们就要把你老婆抓紧来,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想怎么摸就怎么摸。还要把你的儿子也转进来,重新审讯(之前已经无罪释放)。

    李怀庆:为诱使我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说,只要承认了,就马上放你的员工离开。我当时心软了,我的员工都是老实人,都很好,其中还有小孩、瘫痪的母亲,我为了被迫承认了很多莫须有的罪名,结果公安机关并没有如约执行,反而就此将我们打成了恶势力团伙,我对不起我的员工和他们的家人。

    李怀庆:公安机关为凑足证据,对案卷调查进行东拼西凑,有的所谓几百万诈骗款项,明显就是张冠李戴随意捏造。更为可恨的是,在提讯时,由公安机关从我公司拿走的原始单据,在提讯的时候还向我出示过,但在提交给法院的证据中就找不到了,因为那些证据对我有利。

    李怀庆:重庆经历过唱红打黑的黑暗时期,中央为此花大力气扫除薄王余毒。可没想到,现任公安局长邓恢林阳奉阴违,以公报私恨,因为我曾经言语中得罪过他,竟然继张军,周克华专案组后的第三大重庆专案组来诬陷我。对于邓恢林的疯狂举动,我并不害怕,我只是觉得对不起我的员工,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在我这里打工只是为了糊口,没想到受此大难。

    重庆检察官贺贝贝是本案的公诉人,在法庭上,诱导被告认罪。

    在薄王期间贺贝贝作为检察官,将李庄冤送进牢房的“功臣”。由于这次冤案实在不容易做成铁案,所以公检两机关用了两年多时间拼凑证据。结果,在庭审第一天,贺贝贝和她的团队,就开始用最拙劣的方式,诱导所有被告提前认罪。

    阴招一,询问所有被告均以,你是否承认你在公安机关陈述的犯罪事实。

    这句话明显带有诱导成分,会使被告以为检察官是在问其,是否诚实回答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的提问。而实际则是诱导所有被告人员,承认自己已认可犯罪的事实。这种未审先定罪的诱导,是不是一名公诉人该有的做法。

    二,诱导主要被告李怀庆承认恶势力团伙形式。贺贝贝在今日庭审结束前,向主要被告李怀庆提问,公司是否是由他跟他任命的吴蜀负责。李怀庆回答前还开玩笑的说,贺贝贝太厉害总给他挖坑,没想到最后还是掉进坑里。

    这句诱供的目的是要将团伙形式定死,因为恶势力团伙必须要有两名骨干。而被李怀庆口头任命的总经理吴蜀(无实际决定权),整好填补了这个空缺。虽然李怀庆在接受被告辩护人的询问过程中,不断重复公司的其他员工都是打工的,没有股份没得绩效提成,公司只属于他自己。但是贺贝贝为了让团伙形式成立,所以在提问中的,还是诱导李怀庆承认公司有两名负责人。

    今日庭审持续7个多钟头,至始至终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周边的安保和国保都没撤离,难道在市公安局旁还怕有人劫狱?重庆公安的自信去哪里了?还是就是不愿意让法庭内的秘密被社会知晓,害怕群众一起来辨忠奸?

    李怀庆案,明天将继续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希望社会大众关注,不要让重庆再陷入黑打的恐怖之中。

  • 漫话人权·操场下的罪恶

    编按:6月19日,湖南怀化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骸骨,经调查确认是该校16年前失踪的老师邓世平。据悉,这位老师在当年举报校长亲戚所承包的校园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不久,便神秘失踪,原来他早已被举报对象杀害并埋骨操场多年。

  • 漫画人权·洪水滔天

    编按:6月上旬,珠三角迎来今夏首个台风“艾云尼”,连续数十小时的猛烈暴雨,造成广州市内多处淹水,并发生多起民众触电身亡的案例。一时间引发舆论哗然,公众质疑城市的排水系统以及电力管理责任。

  • 刘正清律师·忆王芳

    我早就有为王芳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我为当事人写文章颇多。有知名度大的,也有知名度小的。王芳属于后者。因其知名度低,社会关注度相对就小些,她的许多动人事迹为外界所不知道。每次会见王芳时,看到这位坚强而美丽的女性,我脑里总有那么一闪:我一定要为她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知道。

    她的事迹很平凡,说不上惊天动地,但没有坚强的意志和信念是很难做到的。

    根据法理学的理论,法律有预测自己行为后果(即是否违法犯罪)的功能。然而,在这个中国特色的维稳体制下,任何公民只要是上了当局内控的黑名单,谁都没法根据法律来预判自己何时会被抓?抓后的结局会是怎样?你吃饭可能被抓,你穿衣可能成为罪犯……衣食住行,凡此种种,一切都由当局根据需要而定,假法律之名,行任意侵害人权之实。法律沦为妓院“鸡窝”的贞节牌坊。

    2015年7月28日一清早王芳在群里看到耿彩文7月25日与其一起吃饭时,因穿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和“709”律师,被抓被抄家的消息后,王芳就去耿彩文家看看情况,由于王芳一直是武汉当局的监控对象,其一进耿彩文家就被早已布控的国保抓走,当天就送到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派出所作笔录,当晚送到武汉市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7月28日—8月12日)。8月8日转为刑事拘留。王芳是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的,自然早就上了武汉地方当局的维稳黑名单。抓抓放放已成了家常便饭。这次因穿衣服被行拘15日,乃小事一桩,外界根据以往的经验预判:行拘?15日后有可能会放出来,等到行拘转刑拘后,大家又预估可能刑拘最长期限过了会放人——法律虽沦为中共妓院的贞节牌坊,人们不能根据法律来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但跟中共玩多了,也摸出了一点门道。然而,具体个案,因当局的实际需求的不同,人们就无法预估了。王芳不过穿了一下衣服而已!这次抓王芳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王芳抓提供衣服的人。

    在行拘期间,当局就反复提醒她:“只要把提供文化衫的人说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就可放人。”然而,王芳不为利诱所动,拒不说文化衫的出处。遂遭报复,行拘期满即转刑拘。

    当局知道了王芳的坚强、就改变策略企图用时间来折磨她,在整个刑拘期间没有提审过她一次。2015年9月15日下午我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拟会见王芳。王芳同名者颇多,单是关在武汉一看的就有三个叫王芳的人。值班民警将三个王芳的年龄告诉我,问我“要会见的是哪个年龄的王芳。”因我之前不认识王芳,就顺便说“我不认识王芳,应该是那个60多岁的王芳吧!”。正在值班民警不知让我见哪个王芳之际。一个便衣(国保)走过来要我将委托书给他看一下,看后,便指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王芳图像说:“你要见的王芳就是这个40多岁的王芳。”并自我介绍说:“我就是王芳的办案民警,正在提审她,现在审完了,你马上就可以会见了。”并带我到提审室,还要了我的手机号码。我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不会安好心的,同时就这样让我会见也不符合看守所管理的基本操作程序。正常程序是先将在押人员交回看守所,办理完交接手续之后,看守所再将在押人员提出来让律师会见。

    这种极不正常现象引起了我的警觉。在会见王芳时我要王芳不要说话,有什么话直接写到纸上告诉我就行了,并告知其须防窃听!果不其然,应验了我的判断:便衣们的热情不过是想通过律师会见来窃取办案线索——从王芳口中听到提供衣服的人。王芳写了不到一分钟,看守所一位民警就来到会见室干涉说:“不能写,只能说”。会见采取何种方式是我律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我与之争辩,毫无意义。权力的蛮横让我有一种无力感。心想:能会见到人总比见不到人好些!“两利取重,两害取轻”吧——与王芳同案被抓的尹旭安关了近半年了,仍不让律师会见,而王芳能让我见,且国保如此的热情,他们不就是想通过会见窃听到侦查线索吗?该说就说呗,不该说就不说呗!便提醒王芳:会见有窃听!

    如果说前期(逮捕前)当局是想通过王芳之口挖出那个提供衣服者,此招不行后。后期就是如何收场(如何处理王芳)的问题了。可王芳就不给当局的台阶——认罪!

    作为一个坐过二次牢的律师,我深知狱中的痛苦。我的原则是:凡是我认为是无罪的案件,我绝不会劝我的当事人认罪,但我也不反对在不出卖朋友,不出卖良知的前提下,策略性给当局个台阶“认罪”。武汉的朋友曾让我带话给王芳:“考虑到王芳身患绝症,为了能活着出来,妥协下,认个罪,给当局一个台阶。我们外面的朋友都能理解。”。我向这些朋友清楚明白地表达了我的上述观点,并承诺一定会将此话转告王芳。在会见王芳时,我转达武汉朋友的建议,并向其表明:“我绝不会劝你认罪,但在不出卖朋友的前提下,你策略性地认个罪,我也不反对,一切由你自己决定。”。王芳平静地说:“要认罪早就认了,还要等到现在;现在认罪也太掉价了吧!只可惜当局没给我一个‘高、大、上’的‘煽颠’罪。”

    案件到了审理阶段后,经办法官为了让王芳认罪,可谓想尽了一切办法:先是向王芳承诺只要她认罪,就可马上判缓刑放人。此招不行,就利用王芳妈不识字又急盼王芳早日出来的心理,给王芳妈做笔录,将母亲思念女儿、盼望早日出来的迫切愿望写在笔录里,然后让她母亲签名;再是利用王芳思念独生女儿的心理,拟安排其女儿到看守所与王芳见上一面,后因王芳妈的坚决反对,此计划才未付诸实施。

    2016年9月29日上午会见王芳时,王芳告诉我:9月22日武昌区法院经办法官来提审了,法官问她上次的笔录(指认罪就可放人)考虑得怎样?王芳回答很坚定“坚决不认罪!”。后法官就将《人民法院报》报道xxx认罪就判缓刑的消息给王芳看,并对王芳说:“你看xxx与你是同案,他一认罪就出来了。”。王芳用双手蒙着自己的双眼不看。接着法官又将其母亲希望王芳认罪早点出来的笔录给王芳看,王芳仍是双手蒙眼不看。出了看守所之后,王芳妈告诉我:法官要她找王芳的女儿,安排其女儿跟王芳在看守所见一面。

    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官还在做她认罪的思想工作,称“二审认罪仍可改为缓刑。”在会见王芳时,王芳将此情况告诉我说:“他们也太小看我王芳了,只有几个月刑期,还想以‘自愿认罪’来损我的名节!”

    有人认为凡访民都偏激,漫天要价。其实王芳很理性、很平和、很低调;也很体谅朋友们的艰辛,尽可能地节省一些资源。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我告:“我时间很忙,不可能经常来会见你,另外,法庭上可能要进行激烈的抗争,我一个律师可能顶不住,是否需要增加一名律师?”王芳说:“我们这些搞民运的朋友,资源都有限。为了不增加朋友们的负担,就不要增加律师了,另外,我要在法庭上不卑不亢,不要以为我们这些人都是无理取闹的。”

    王芳患有绝症——子宫癌,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2016年3月1日案件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我和王芳妈持王芳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病历到武昌区检察院要求取保治病。2016年3月7日我到该院复制案卷材料时,该院向我告知:王芳的癌症是2005年发生,2015年是囊肿手术,癌症没复发,故不符合取保条件。下午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王芳,将此答复,及外面朋友的意见(认罪保命)一并告之。王芳仍不为所动,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理念,不为恐惧和利诱所动;并称死也不会委曲求全地违心认罪,并要我向关心她的朋友们致谢!

    王芳嫉恶如仇,看守所许多违规违法的东西,别人不敢揭露,她却通过我在网上公开揭露。结果,她却遭到了关禁闭的报复,我的会见也横遭刁难。

    案件事实我早已清清楚楚了。本无会见的必要了,只是因王芳身患绝症——癌症。为了能多给她点精神慰藉,每到武汉或武汉附近我都要顺道去见见她。2016年12月7日乘到长沙办谢阳案,长沙看守所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空隙到武汉会见王芳,一则看看她的身体状况,天冷了是否要送衣服,二则前天经办法官突然来电告检院申请延期审理要补充侦查,此事须告知王芳。

    那天下午14:10我是第二个进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办理会见手续时,还是如往常一样,值班员打开电脑一看,就说要我等等,要请示领导。这样的事我经历多了,一点不觉奇怪。这次怪就怪在:两值班员轮番打了半小时电话请示,竟无领导回复如何处置。后来陆续来了好几个律师办会见手续,见此,我说我下午还要赶到长沙,你们要请示领导我阻止不了,但你们要预留会见室给我会见,我是第二个到此的。结果值班员给我预留了2号会见室。后,来了一女警(当初我还以为是所领导)说可以见了。结果该女警带王芳进会见室就不走了,要监视我们的会见。我对该女警说:“请警察小姐离开会见室,根据《刑诉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会见不得监听,至于你们要暗中监听我管不了,但在形式上你们还是要尊守法律的,会见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工作,请你出去!”。她说:“这也是我的工作,领导安排的”我说:“领导安排的前提是守法,你的工作前提也是要守法。”
    王芳笑着对我说:“她是我的管教。”为了不让王芳再遭事后报复,我就对该女警说:“本来这次会见10分钟就可以了,既然你想听,那我们就谈古论今谈到下班,你这样站着听到下班吧!”

    这段我与王芳有趣的对话,实为故意说给该女警听的。后,我曾整理发到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现重录之以飨读者:

    就这样我谈北京烤鸭、长沙臭豆腐王芳没兴趣。转移话题谈秦始皇死后不发丧恶臭难闻、秦二世被宠臣赵高所杀的那滩血,妖后慈禧曝尸数日后满身毛茸茸的赤裸身体,王芳兴趣渐增!

    进而谈伟大领袖归西后妻死侄囚。我说“江青自缢后舌头吐出有二寸长”。王芳说“不,是一点五寸长。”我说:“齐奥塞斯库夫妇各中6弹而亡。”王芳说“不,是6·4而亡,夫6、妻4”。我说周永康在“茉莉花”时杀气腾腾的讲话。王芳说周永康受审时的苍苍白发,怪可怜。我赞王立军在重庆打黑的的英武。王芳哀王立军在薄熙来开庭时座在轮椅上状如一条死狗。我讲我村一文革期间任革委会主任因执行伟大领袖指示,文革结束后被判10年,出狱后遁入空门信佛,还以死相挟阻其子女入官场。王芳听后开怀大笑说:“活该!活该!是报应啊!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我们谈兴正浓,聪明的王芳知我要赶长沙就催我结束。临别时,我无心跟王芳告别了,只是和蔼地对守候数小时的女警说:“谢谢警察小姐的聆听!”该女警回敬我的是一个灿烂的笑容,没言语。莫非该女警下次还想听我们的故事!

    这是我平生最愉快的一次会见,在返长沙的高铁上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沉浸在这次愉快会见的喜悦中。

    刘正清律师
    于2016年12月7日长沙

    无情未必真豪杰,人身肉长,谁都有割舍不了的亲情。王芳已有二年多没见其独生女儿了,她是多么的想见她呀!然而,她又怕见到女儿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流泪。被当局拍摄到做丑化宣传。为此,她忍痛要我告诉女儿开庭那天千万不要到法庭旁听。

    在法庭上,控方多次提到王芳的访民身份,说王芳的行为不是追求自由、民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瞎胡闹。这其实与是否犯罪没关系,无非是矮化王芳而已!王芳不卑不亢,坦然地在法庭上说:“我承认我之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上访,但在上访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的黑暗和各级官员的丑恶,从而使我走上了追求自由、民主、法制这条道上。你放心,你的矮化,我不在乎!我要为了我自己也就不用在这里开庭了,这就是明证!”没有夸张的动作和矫情的语言,一切听上去是那么的自然和真切!!

    今年的6月11日是王芳出狱的最后期限,离她出狱不到10天时间了,赶在她出狱之前作此文,作为一束鲜花献予这位坚强不屈的巾帼英雄!

    刘正清
    2018年6月1日

  • 民警下班路上被刀顶住胸 徒手制服精神病患者

    6月19日晚高峰,一名精神病患者在一辆开往房山的公交车上发病,持刀滋扰车上乘客。一名穿蓝色T恤的小伙挺身而出,徒手将精神病患者制服,全车乘客无一受伤。昨日,北京青年报了解到,这名出手小伙是房山公安分局民警于馨,他在下班回家途中遇到这一突发情况,虽然在制服精神病患者的过程中,于馨身上多处被抓伤、划伤,但并无大碍。

    男子威胁跳车 公交车被逼停

    昨日,一组穿蓝色T恤男乘客制服公交车持刀滋事精神病患者的图片引发热议。图片上,一名穿橘色上衣的男子被按在地上,穿蓝色T恤的小伙半跪在他的身上,紧紧扣住身下男子的双手。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在6月19日晚,橘衣男子为一名精神病患者,而徒手夺刀制服他的蓝T恤小伙名叫于馨,今年27岁,是房山公安分局勤务指挥处的民警。

    昨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于馨,听其讲述事件经过。于馨说,6月19日晚他从市局执行任务下班,穿着便服乘公交车回房山。19时20分左右,正戴着耳机听音乐的于馨听到身后有人吵,开始没太在意,不久之后,于馨听到身后传来谩骂声,转头发现是一个年龄约40岁,穿橘色衣服的男子坐在座位上谩骂各种污言秽语。凭借自身工作经验,于馨初步判断该人可能为精神病患者。

    此时,站在橘衣男子身旁的一名20岁左右女孩显得十分惶恐,于馨便让女孩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自己则站到橘衣男子旁边。橘衣男子不但继续辱骂喧哗,还威胁司机“不停车就跳车”。由于正是下班晚高峰,司机怕出事就将汽车停在路旁。

    民警借势拽大腿 男子被拽下车门

    为控制橘衣男子情绪,于馨和后排的另一位年轻男乘客开始劝说橘衣男子,“我们俩就劝他别骂了,车上这么多女乘客,他反而开始对我俩辱骂”,于馨说。此时,车内坐满了人,如果该人情绪激化,很可能伤及群众,于馨尽最大努力安抚橘衣男子,想让其尽快平静下来。

    但橘衣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并从衣兜内拿出一把黑色手柄的壁纸刀,持刀指向一名男乘客。于馨见状赶紧拦在二人中间,橘衣男子顺势推出刀片,用壁纸刀顶在于馨胸前。由于于馨在派出所接受过处置精神病患者的训练,凭借经验,于馨抬起双手,表示不会与其对立,仍然极力安抚橘衣男子的情绪。

    见橘衣男子情绪稍稳,注意力不集中,于馨上前夺刀,但橘衣男子力气很大,于馨几次尝试把刀夺下都没有成功。最后,于馨果断拽住橘衣男子的一条腿,将其拽出车厢。

    几名乘客协助 民警受轻伤

    为避免其他乘客受伤,于馨始终用自己的身体牢牢将橘衣男子压住,并向其反复说明自己是民警,不会伤害他。随后,在几名男乘客的协助下,于馨将其制服,并成功将壁纸刀夺下。

    成功控制橘衣男子后,除协助民警的几名乘客之外,在公交人员安排下,其他乘客都安全换乘离开。

    在控制橘衣男子的过程中,于馨面部、颈部、前胸、手臂、手肘多处被抓伤或划伤,但车上其他乘客中没有一人受伤。经了解,橘衣男子姓郝,是一位精神病患者。目前,郝某已经移交丰台分局卢沟桥派出所进一步工作。

    (来源:京报网 http://www.bjd.com.cn/zc/btt/201706/21/t20170621_11062643.html 2017-06-21)

  • 共同关注:16岁精神病人连伤3人事件

    6月18日下午3点半左右,达州城区接连发生3起伤人事件,一名身着红色T恤的男子,先后在达州城区朝阳东路一带的某小区门口、达巴路口天桥、朝阳路朝阳商场后面的康力首座小区,持刀连续作案,导致3名无辜的女性市民受伤。当天下午4时许,伤人者被达州市通川警方抓获。

    “3起伤人事件系一人所为。”6月19日上午,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通川区公安分局获悉,伤人者姓胡,男性,出生于2001年,家住达州城区,有精神病史。胡某本应在学校读书,但因有精神病史目前休学在家,仍在其父母的监护下接受治疗。

    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初步交代,前几天他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网购了一件商品,但快递到后因种种原因拒收。在拒收快递后,他在网络上与卖家协商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胡某心生怨恨,想要报复社会。6月1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胡某带着刀出了门,在朝阳路一带先后刺伤3人。

    在接到报警后,通川警方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中心现场及周边街道架网布控。18日下午4时许,布控民警在朝阳路朝阳农贸市场路口,发现一名身穿红色T恤的男子,其体貌特征与嫌疑人吻合,遂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当场从其随身的挎包内搜出作案所用的刀具。
    目前,2名受害人伤情已趋稳定,另一名受害人伤势较重,但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昌二七精神病专科医院点评道:

    现如今,我们经常会看到精神病伤人事件,或者是精神病人被家庭锁住,困在屋子不让出门等等,就像我下面说的,精神病一定要及时治疗,另外,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宽容程度不够也是不断出现所谓“被精神病”事件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在长期的社会文化因素影响和教育下,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精神病人就是疯子,理所当然地对精神病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恐惧、厌恶甚至歧视的心态。所以,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如果人们听说某个人患了精神病,往往会有谈虎色变的反应,避之唯恐不及。其实,渲染“被精神病”事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渲染者存在着对精神病人歧视与厌恶的阴暗心理。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厌恶,自然而然地促使患者及其亲属产生显著的病耻感,即使有严重的精神障碍,也不愿到专科医院就诊,成为“讳疾忌医”最为典型的例证。甚至在医疗机构得到明确诊断后还会要求再次鉴定,以期改变诊断为“无精神病”,甚至不惜为此与医疗机构对簿公堂,要讨一个说法,要求为患者恢复名誉。由此可见,这些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亲属甚至可能将“精神病患者”这顶帽子等同于“罪犯”这样的帽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对精神疾病的病耻感达到了何种程度。

    这也提示我们精神科医生还需要作很大的努力,让公众对精神疾病有正确的认识,知道每个人都有患精神疾病的可能,从而使社会更人道、更理性地看待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

    (来源:简书 http://www.jianshu.com/p/2b4a7d56f22c 2017-06-19)

  • 儿童节重庆一3岁留守女童被砍20多刀,嫌犯系8岁智障表兄

    6月1日儿童节,重庆奉节县冯坪乡明堂村一名3岁留守女童小容(化名)的四肢被砍伤,砍伤她的是邻居——8岁男孩江某某。
    6月2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奉节县公安局证实,江某某系智力三级残疾,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事发后,当地政府正积极协调处理善后事宜,并责令江某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教育看管。
    据知情人介绍,小容是一名留守儿童,1日中午,小容被爷爷寄放在邻居刘某家中。刘某见小容已经午睡便外出,将小容一个人留在家中。江某某到刘某家玩耍,用刘某家的菜刀将小容四肢砍伤。
    2日中午,《重庆时报》官方微博@重庆时报 发布消息:昨天(6月1日),奉节冯坪乡,一位年仅3岁的留守儿童被8岁智障儿童连砍20多刀。据了解,两人是表亲,3岁孩子因父母外出打工,由爷爷送到医院。在进行了4个小时手术后,孩子暂无生命危险。
    (来源: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77910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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