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敖玉珍

 

 
姓名:敖玉珍
 
 
性别: 女
 
年龄:不详
 
籍贯: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受难者单位、职业
 
访民
 
案件发生地
 
呼伦贝尔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呼伦贝尔市驻京办、海雁公安局刑警队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二次被关精神病院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二次被关精神病院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精神病院)、赤峰市安定医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鉴定结果为癔症型人格障碍,鉴定地点是呼伦贝尔市驻京办事处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到医院后我不从,他们就把我的手和脚绑在床的四个角上,然后给我打了一针,我就不省人事了。不知道几天过去了,我醒来的时候,手和脚还绑在床上,手和脚这时肿得像馒头一样,直发木。
 
有否联络方式
 
有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16日,经过与监视我的警察一顿撕扯,我又到了北京。18日下午,呼伦贝尔市驻京办通知我到驻京办等待“国家专案组”来调查,我在此一直等到11月30日上午10点,呼伦贝尔市驻京办主任杨吉元通知我说,“国家专案组”到了。于是他带着我到了驻京办办公室见了“国家专案组”人员,谈了一个多小时。
 
12月3日,我到全国人大信访办上访时,当时人大的接访人员就告诉我说我被做精神病鉴定了,他还说:“你可千万要小心”。后来,我才发现那些人根本不是什么“国家专案组”的人员,而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安定医院的人员,他们是赤峰市安定医院的干部武树明及其带领的两名副主任。
 
2005年3月26日,我和丈夫又进京上访。4月7日,我被骗回来后,于4月8日中午12时下车后,被海雁公安局刑警队强行送进位于牙克石市南波河的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精神病院)。
 
2005年4月30日,在我丈夫和女儿写了保证书,对我进行监护后,我被送回了家。
 
2006年3月2日,让我终生难忘。这一天下午3点到4之间,我正在国家信访局分流中心,突然来了4个歹人将我绑上了一辆车,4个小时后,我被送到了赤峰市安定医院,这时我才知道是大雁矿业集团公司公司雇赤峰市安定医院人员绑的我。
 
在医院住了近半个月后的一天,那位叫武树明的来问医生:“敖玉珍怎么样了?”。我听到医生说:“还没怎么样,没傻。”武树明又问我说:“你认识我吗?”我说:“太认识你了!你不就是冒充国家专案组工作人员给我做非法精神病鉴定的人吗?”。
 
我是2006年6月2日回到家的,此前我的家人根本不知道我在哪儿。我丈夫还到北京去找过我,直到5月28日才知道我的下落,经过我家人努力我才回家。
 
案件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http://msguancha.com/a/lanmu12/2013/0615/5524.html
         

 
收集时间: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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