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关于武汉市建桥街综合办人员‘段三元’下

反映人: 武汉易 女士  


反映请求:1、要求段三元公开赔礼、道歉;  


2、要求依法赔偿名誉损失及身体损害。  


事实与理由:  


2010322月上午我与马秀云丈夫殷庆润到建桥街综合办反映马秀云情况,段三元说:“不关你的事你不管,不许你讲话“。我说:“我是马秀云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对她的事实我有知情权、发言权”。段说:“你能全权代理马秀云照顾她老公吗?”段三元下三流、恶毒的语言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  


之后段三元咆哮如雷地说:“今天我不坐这个位子,跟你拼了,你给我滚出去”。说着使劲抓住我的手腕往外拖,并称我打了他,他打110报警解围;  


段三元为男性、身高 1.74M 以上、重量150斤左右、年龄50岁左右,对于我一个弱小女子能打到他吗?真是 “贼喊捉贼”,对我的诬告;  


结果、我的手被段三元使劲拉.打伤了,  


鉴于国家工作人员、段三元工作作风恶劣,下三流语言出口成章,行凶制造事端、侵害她人名誉权、生命权的客观事实,请上级领导严肃处理、解决。不胜感谢!  


反映人: 易 女士呈上


                                     2010年3 月25   日 


 


被打伤的易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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