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wfec

  • 依法维权,理性抗争

    湖北省随州市教师刘飞跃先生自2002年始投身维权活动,多年来以其深入细致的工作,为推进中国维权运动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切实贡献,他主办的“民生观察”在国内维权队伍中有相当高的认知度。也正因为如此,刘飞跃先生受到了骚扰与打压,尤其2007年以来,更是被长期跟踪、甚至软禁。但是,刘飞跃先生没有屈服,他率领一批“民生观察”的维权志愿人士,及时报道和参与一系列维权事件。《公民月刊》记者特地专访了刘飞跃先生,请他就有关维权的经历、维权的体会及对中国维权运动的展望进行了阐述。


    本刊记者:(以下简称“记”)
    刘飞跃先生:(以下简称“刘”)
    记:请刘先生谈谈近年来的维权经历
    刘:我从事维权运动开始于2002年底,当时的想法就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利用好现有的空间,一点一滴地宣传和推动中国的人权和民主运动的发展。我的维权行动从抗争强订党报开始,后来又做了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调查签名活动。2005年上半年,为了使维权工作有一个载体,我创办了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并将视线投向了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城市拆迁等领域。我们不仅利用网络对这些群众的维权抗争行动进行了披露和报道,我们还亲身参与了许多维权案件,给广大民众提供了法律和行动上的帮助及意见。2007年,民生观察的维权行动的范围拓展到全国,在关注民生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进行了许多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工作,披露了许多人权侵害案件。
    记:在这些维权过程中,您感触最深的有哪些?
    刘:五、六年的维权经历,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当我们搞清了这场人权、民主运动的本质属性时,当我们看准了方向,走对了路子,结果会比我们想象的要好,或者说我感受到了维权的巨大力量。我做的第一件维权的工作就是对强订党报这种现象的抗争。2002年底,当时我还在一事业单位上班,该单位按上面的要求,每年强行要我们每人订一份当地的党报,订阅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当时我就给全国人大写了一封公开信,抗议这种超越法律的行为,后来我又一再找到单位,把他们以前强迫我订的所谓的党报退给了他们。当我做这件事时,我原以为至少当局会开除我的工作,然而,结果却是当局妥协了,一年多后,他们主动告诉我不用再订党报了。
    记:您对中国目前维权发展的总体状况怎么看?
    刘:中国的维权运动我认为现在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相对理性、更贴近现实生活的一个时期。2003年初,由于当局当时对网络也很陌生,他们的控制措施相对不成熟,借助于网络,许多知识分子和年青人纷纷涌现了出来,网络签名等行动此起彼伏,从而使维权运动迅速达到了一个高潮。
    现在,当局对网络进行了严密的控制,网络运动的高潮已经过去了,但维权运动并未消失。更多的维权行动由网上来到了网下,大家关心民生问题,关心一个个具体的案件,这一切使得维权人士更深入到民众中来了。这方面,维权律师们发挥了先天的优势,而我们则更希望能建立定位于民间维权的NGO。
    记:中国维权运动中存在哪些急需改善的方面?
    刘:现在,维权运动虽然成了一个很响亮的名词,很多人都愿意称自己是“维权人士”,但坦率地讲,真正从事维权工作的人并不多,维权运动整体的力量非常小。有的人认为加入维权运动风险太大,有的人,特别是一些传统的民运人士,他们内心深处认为维权运动没有意义,他们更热衷于政治活动。他们对实现民主总显得迫不及待,而没看到这场运动的长期性。就是目前这些维权力量,大家也都是各自为战,彼此之间少呼应。
    维权运动和其它任何事物一样是需要条件和成本的,但国内维权运动获得的包括物质在内的各方面的支持非常有限,海外服务于国内维权运动的思想并未成为主流,更多的人愿意在那儿发号施令。
    记:中国维权运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刘:维权运动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当然是维权的环境及维权人士自身的安全问题。中共当局对维权运动虽然和对政治运动或政党运动的态度有所区别,但他们仍然把维权运动看作是对他们统治的威胁,仍然把维权运动的目的看成是为了颠覆他们的政权。因此,当局对维权运动和维权人士的防范仍很厉害,打压始终没停止过,维权人士随时面临政治迫害。尤其在一些敏感时期,如现在由于中共十七大快召开了,我本人这边的风声越来越紧,当局的监控正在不断升级。前不久,浙江的吕耿松被抓更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记:您对中国维权运动发展的前景怎么看?
    刘:虽然前面我指出了维权运动面临的许多问题,但我对维权运动的前景并不是完全悲观。因为维权运动是符合我们这场和平环境下的民主运动的本质属性的,也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维权运动在中国的生命力,还体现在广大老百姓对它的渴求和期待上,我们在维权活动的过程中,对这一点体会很深。广大老百姓的感受和维权运动自身的正义性,当局是不能完全视而不见的,以至于我们在与一些官员打交道时,他们也不得不在私底下承认:“你们做的都是好事”。正是因为这样,当局对维权运动的打压还是有所顾忌和节制的。我一直以来的说法是,维权运动的空间在中国不是有和无的问题,而是多和少的问题。只要我们肯开动智慧,我们一定会找到做事的方式方法。
    对于维权运动,我认为至少在近几年,它还将是中国民间运动的主流,它还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记:《民生观察》近年对中国大陆维权事件的报道卓有成效,在进行这些报道工作中碰到过哪些阻碍、压力和干扰?
    刘:民生观察的维权工作进行已有几年了,期间也经受了不少的困难与曲折。刚开始,我们在湖北当地的维权活动,几乎每个案件,都是亲临现场调查,实地了解情况。这就注定了我们在维权现场总是与那些政府官员、警察、甚至是国保人员面对面,他们因此感觉我们太“猖狂”,感觉我们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坏了他们的事,结果他们运用专政工具来对付我们,并最终迫使我们进行调整,把维权范围扩充到全国其它地区,
    这几年维权期间,警察找我们“谈话”是常事,到了2007年,当局对我的监控大大升级,他们成立专门班子对付我,对我进行贴身跟踪、监视,2007年3月甚至非法拘禁、非法软禁我本人。
    当局对我们维权工作的打压与破坏,不仅仅体现在对我们人身权利的侵犯上,他们还使出了种种手段,如切断家中网络、将我下放偏僻农村,直至事实上造成我失去工作,生存权失去保障。
    当然,作为民生观察来说,物质和人员条件始终是制约我们维权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记:您的亲戚朋友们对您参与维权的态度怎样?
    刘:我的家人、朋友对我的维权工作经历了一个由不理解到理解,由反对到慢慢接受的过程。导致他(她)们态度发生变化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本人的坚持,更重要的是在他(她)们了解了我到底是在做什么后,他(她)们也不得不说“你做的这些事不是什么坏事”。这里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今年对我们当地湖北省随州市望城岗工业园征地案的关注。尤其是今年3月7日那次望城岗工业园征地现场报道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迅速赶到了随州。当地官员安排他们吃饭、住宿都遭到他们的拒绝,当时随州主要官员非常紧张,他们很快对此案作出了妥协,一是给望城岗所有的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据我们所知,失地农民办保险的例子非常少;二是土地补偿金每亩提高了三千元;三是划地皮,允许农民自建房。当地村民算了个帐,这几项加起来,农民直接维权成果至少在数千万元以上。该案件让民生观察在随州当地,从官员到民间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当然也更得到了家人、朋友的认可。
    记:您对今后维权工作有什么打算与期待?
    刘:对今后的维权工作,我们将继续本着“依法维权、理性抗争”的宗旨进行下去,我们也期待民生观察这个维权工作室能发展得更规范,能服务于更多的民众。
    2007年10月

  • 重要的是由公民来教育政府

    我曾经主张把《西游记》作为宪政释义的儿童读本,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按照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把唐僧与孙悟空的师徒的关系看作现代法治社会里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作为公民主权者的唐僧,聘请三个妖怪组成“孙悟空政府”,目的是保证自己的幸福与安全,完成西天取经。西方哲学家认为“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而“孙政府”的魔兽外表也恰倒好处的向我们暗示了政府通常情况下的魔兽本质。在西游记里,唐僧不曾依赖孙政府“全心全意为唐僧服务”的自我承诺,也决不相信孙政府任何“戴了三块表”或“社会和谐”的鬼话,坚决的给他们头上套上紧箍咒,只要孙政府敢做出违反唐僧意愿的事,就立即念咒没商量。这紧箍咒就相当于一部保证唐僧公民权利、约束孙政府行为的《宪法》,如果离开紧箍咒对孙政府的约束,公民唐僧一定会丧失公民身份,沦为孙政府专制下的臣民,更不会完成西天取经的梦想。有了紧箍咒的约束还不够,公民唐僧还要每天不停的对孙政府进行训政,使他们时刻不敢忘记自己的公仆身份,使他们时刻不敢忘记脑袋上紧箍咒的厉害。
    在当下治理中国的是中共政府,但遗憾的是,公民并未给中共政府头上套上宪法这样一个紧箍咒,使中共政府也像孙悟空政府服务唐僧一样老老实实服务于13亿公民。中国现在的宪法,是中共自己给自己头上绑的一条装饰性的布条,并无真正的法力,不管中共做出什么让13亿公民不高兴的荒唐事、可恨事,公民把那几句假咒语念千遍万遍,对中共也毫发无损。现在的中共政府,就像跑到笼子外的猛兽,虽然口头声称是公民的保护者,但其一举一动都让公民胆战心惊,因为在中共统治中国的58年里,发生了太多太多的猛虎吃人事件,公民不得不害怕。在这个情况下,公民如果打算像唐僧那样给中共政府套上紧箍咒,让它顺从于公民意志,那简直是与虎谋皮。在我看来,为了实现公民权利,争取自由,一方面要像虎口夺食那样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与虎争权,另一方面要做的事情,就是像驯兽员驯化猛兽那样驯化政府、教育政府,直到政府匍匐在公民面前时,才有机会把宪法像紧箍咒那样给它套上去。那一天将是中国的宪法日,也是中国人的自由日。
    毛泽东曾经说,当前的首要问题是教育农民。在中共控制政权的这58年里,他们也的确把包括农民在内的13亿人作为其教育对象,但他们教育的目的,不是要培养人格独立的公民,而是要把13亿人从独立的人教育成顺民,从公民还原成臣民,让人们千秋万代对中共感恩戴德,永远服从中共的一党统治。这里且不说教育目的之荒谬与反动,仅仅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的颠倒,就已十分荒唐——那有仆人登堂入室对主人指手画脚进行教育的?如果要教育,也只能由主人对作为仆人的中共进行职业教育、技能教育,让中共在公民面前彻底驯服,永远不敢胆大妄为,让他们永远以主人的目标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而绝对不敢自己给主人指定一个目标,比如用枪杆子强逼主人去实现共产乌托邦。
    那么公民如何来教育政府呢?这其实并不复杂。从来没有那个主人担心自己水平不够,无法教育自己聘请的仆人。因为只有主人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讨厌什么,什么是对自己有利的,什么是对自己有害的,他只要把自己的需要明确告诉仆人,让仆人满足自己的需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就可以了,如果仆人在工作中敢于敷衍了事,甚至伤害主人的利益,则及时给予训诫、惩罚。公民教育政府,其实和主人教育自己的仆人没有什么两样,一点也不难。难的反而是教育的过程,正如《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政府,全是些半人半兽的东西,一个个无法无天不说,还动不动就兽性大发,恣意妄为,全不把唐僧放在眼里。我们要教育的政府,其实也正是这样的,没有那个政府肯心甘情愿的为人民服务,更不会有那个政府肯心甘情愿的听从公民的教育、接受公民的训诫,公民必须拿出足够的决心和巨大的勇气,以韧性的精神,坚持对政府进行长期教育、反复教育。
    我这里有一个现成的公民教育政府的案例。故事其实并不复杂,14年前海口市政府突然决定将一家投资逾1000万建成、刚开业半年的酒店全部无偿拆除,业主诉诸法律途径,历时4年、经两级法院两审终判,结论是政府可以拆除酒店,但必须合理补偿。拿到法院判决,一开始坚持反对拆除的业主,现在决定接受法院的生效裁判,等待拆迁,也期待补偿。而当初决定拆除他人建筑的市政府,此时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态度却完全逆转了,竟出尔反尔,决定不再拆除。已经决定要无偿拆除的房子现在不拆啦,这看起来像是好事,但市政府在决定不拆除酒店的同时,也不肯给业主恢复已经被吊销的房产证,导致已经被迫停业多年的酒店无法恢复经营。又经业主多方奔走求告,政府于2002年终于第三次作出决定,同意给该酒店业主恢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支持重新开业。业主欢天喜地,当相关手续即将办理完成时,2005年海口市政府一夜之间又突发奇想,第四次决定在该酒店原址规划建设一个“法制广场”,认为一旦现在给业主完成房屋产权恢复手续,若政府将来再次决定拆迁时,将付出巨额补偿的代价。在此情况下,聪明的市政府就选择了原地踏步:既不拆除该酒店给予合理补偿,也不恢复办理房产手续使酒店复业。政府选择了原地观望的有利姿态,进,可以拆除你,退,可以让你复业。但被权力操纵下的该酒店业主则进退失据,陷入两难:既不能恢复经营,也无法拿到拆迁补偿另觅新址重新创业。
    这个历时14年、反复4次的政府执法行为,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两句话,其一:无偿拆除时我选择拆,有偿拆除我选择不拆;其二:现在需要补偿时我就让你变成合法建筑,则决定不拆,将来拆除需要补偿,则现在就不给你合法。这听起来就像绕口令,但读者应该听明白了,市政府的作为,使其看起来与一个街头无赖几乎没有区别。这样的政府,公民必须对其进行教育。这家酒店的业主14年来所从事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教育政府的艰难过程,虽然他价值1000万的建筑朝不保夕,14年来又损失了超过1000万的经营收入,但他决不放弃、决不甘受权力摆布的公民维权行为,使他的建筑物得以幸存14年,也使本来想为所欲为的政府,不得不有所顾忌,不敢对他轻举妄动。他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过程,其实就是公民教育政府的过程,他的每一步维权行动,都在迫使政府退回到法律的框架内。也许该酒店业主在教育政府的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损失可能超过2000万,但如果他当初就选择放弃、甘受政府权力摆布,岂不损失更大?至少,在他教育政府的过程中,迫使政府不断出丑,左支右绌,颜面扫地,在其他公民面前也丧失威严,变得不再那么恐怖,也为其他公民继续教育政府创造了条件和气氛。
    据我了解,海口市政府已经在2007年7月的一份公告中,把该酒店列入拆迁范围,同时老老实实的从财政资金中准备了一笔拆迁补偿费,准备补偿给拆迁对象。市政府的这个最新作为,与未经过公民训政的政府显然有了区别,值得肯定。由此可见公民教育政府、驯化政府,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如果每个公民都能以主人的身份,自觉对政府进行教育和驯化,假以时日,何愁跑到笼子外面张牙舞爪的猛兽不被驯服?

  • 人权的普遍性及其反调(上)

    (编者注:该文发表于1998年,今天重新刊发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1998年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颁布五十周年。也正是在今年十月,中国政府签署了所有联合国人权公约中最具份量之一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自1949年以来,如果不包括曾经对人权发起过的那些极其强烈的声讨和批判的话,人权问题还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引起中国朝野的共同关注。在世纪末的今天,人类已进入普遍人权的时代,中国作为最后一个大国正式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这无疑标志着这个时代的全面到来。那么,什么是普遍的人权呢?人权,尤其是基本人权,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权利,是一切人在每时每地都享有的权利,是人作为人所理应享有的权利。普遍的人权,即凡是人都具有的权利。一个人,不论其与他人在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方面有何等的区别,都丝毫不影响他(她)拥有这些权利。只属于少数人才有的权利不是普遍的权利,而是特权。时至今日,普遍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生活的一个基本准则。对普遍人权的承认是区分文明社会与野蛮统治的重要标志。
    请设想一下,在没有普遍人权的时代,会顺理成章地发生些什么呢?司空见惯的现象之一便是,帝王为了后宫的安全,会把其所有男性“生活秘书”全部强行阉割,进而扭曲出“太监(奸)”人格。没有人会依据普遍人权的理念来质疑帝王灭绝人性的权力,去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申辩;司空见惯的现象之二便是,帝王为了确保其政权稳定所进行的思想禁锢,大兴思想罪、言论罪、路线罪、文字狱,用牢狱和刽子手伺候任何敢于表达独立的(政治)见解的人。没有人会循着思想自由的原则来为他们辩护;司空见惯的现象之三便是,帝王对于任何敢于以反对者的身份通过政治行动来参与政治的人和权力舞台之下的对头都可以扣之以“大逆”、“谋反”、“犯上”和“动乱”的罪名,枭首示众、满门抄斩,灭其九族而后快。没有人会引证普遍人权的原理,为公民以不同于当政者的身份和立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通过正当的选举程序、通过和平合法的更迭,问鼎国家最高政治权力的权利进行呼吁。人们麻木而无奈地听着、看着所有的人不成其为人的现实,承受着没有人权而遭受的悲惨的结局。正是人类自身,尤其是普通民众成为没有人权的最大受害者。
    普遍人权的时代,在人类付出了无穷的代价之后终于到来。然而,关于普遍人权,我们所听到的绝不仅仅是赞歌,同样也有形形色色的反调。也许,现在不会有人站出来直截了当地拒绝把人权作为人应该享有的相应权利的主张,普遍人权的理念和相关的国际法律也已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但是针对普遍人权的反调至今仍然绕梁不散。
    ○某些崇拜科学的人会断言,普遍人权的假说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经不起现代的经验科学的检验。事实上,人的权利和自由根本无法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论证。不仅如此,科学的进步导致人们对自由和权利的本质和意义、甚至对人类的存在和人类的本质的追问。没有科学基础的价值观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吗?普遍人权的观念经得起科学的检验吗?如果经不起,我们还有必要接受普遍人权的观念吗?科学研究的进展,如生物工程、克隆技术、器官移植、人工智能等,正在改变人们对生命的看法。所以,在科学面前,人权的假说是非常可疑的,信奉科学与信奉人权是根本矛盾的。从科学里面实在是难以找到支持一成不变的普遍人权的证据。
    ○一些宗教原教旨主义者对普遍人权的诘难听起来也振振有辞:对普遍人权观的论证涉及到自明的超越性价值问题。如果普遍的人权观是建立在特定的宗教基础之上的,那么,其对其他宗教传统的说服力就受到限制。如果普遍人权观与任何宗教都毫无瓜葛,那么这些权利就不是不言自明的。1984年,伊朗的一位外交官指出,《世界人权宣言》所代表的不过是对犹太教-基督教传统的世俗的理解,因此,产生于基督教的普遍人权观不适用于信仰伊斯兰教的的伊斯兰社会。
    ○一位历史学者可能会用翔实的史料证明:在人类数十万年乃至上百万年历史中,人权的出现不过才有区区二百到三百年的历史。人类在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间中根本不存在普遍的人权,因此人权虽然是人的普遍的权利,但绝不是从来就有的。所以在今天,人权是必需之物,还是多余之物,尚是未定之论,在历史上得不到证明。历史证据不足论者看不到普遍人权有任何必然性。
    ○普遍人权在国家主权至上论(人权内政论)者听起来一定很不入耳。在国家主权至上论者看来,若普遍人权大兴其道!普遍人权的要求真是荒唐透顶,大逆不道,居然把个人的权利摆在国家之上。普遍的人权建立在个人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这种主义把个人看作是自治的存在,认为自治的个人的最大要求是享有免受国家干预的自由。普遍人权并不普遍,因为作为其理论基础的个人主义就是西方文化,尤其是盎格鲁萨克逊文化传统的产物。既然个人主义不是普遍的,作为其产物的普遍人权就不可能是普遍适用的,尤其是不适用于有悠久集体主义和国家至上传统的社会。国家至上论采行一种集体的立场,认为所谓的人权,首先是属于国家的集权,属于个体的个人权利只能居从属的地位。国家、社会的需要与义务优先于个人的自由;社会与国家也不仅仅是个人的简单集合,社会与国家的需要理所当然地优先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与其说要弘扬普遍的个人权利,不如弘扬属于国家和政府的集体人权。人权问题虽然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特别是七十年代末以来,美国一直在强化推行其“所谓”的人权外交,因此,对普遍人权的强调不过是西方手中的一个砝码。普遍人权是西方国家奉行干涉第三世界国家内政的一个借口。结果,人权的口号变成西方国家进入发展中国家兜售其私货的特洛伊木马。同时,人权也成为西方国家惩罚其政治对手的一个道义上的利器。人权还成为国际政治斗争中的一个抵押品。因此,利用人权问题去达到强迫别国接受其意识形态的政治目的,这已经不是什么人权问题,而是干涉别国内政的强权政治的表现。
    ○对文化相对论者来说,普遍人权的主张如果不是强辞夺理的话,肯定也是一面之辞。这种观念本身是不具有普世性的西方文化的产物,因而其所主张的人权也不可能是普遍人权。有些哲学家认为,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任何普世的东西,一切权利和价值都是由特定的文化观念来界定的,任何文化总是殊别性的。既然世界上不存在通行于一切文明的普世的文化,也就不存在普遍的人权。他们尤其反感普遍人权思想背后的个人主义幽灵,也同样反对个人主义把个人与国家和社会分离开来的作法。在西方,也许个人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础,但是,在非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中,个人的义务常常比个人的自由重要。是社会造就了个人,而不是个人优先于社会。人权不能与人的义务相分离,且不能被视作绝对的权利。不仅个人有权利和自由,国家作为一种集体,也有权利和自由,而且高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所以,这些人担心的是:“新的权利话语业已渗入到每一个家庭之后,‘传统美德’缘何生存?”
    ○文化相对论者对普遍人权的质问是:在今天这个政治多极的、文化多元的世界,有什么可以称之为“普世的”东西存在吗?任何普遍性的东西难道不暗含着对世界的一元化的看法吗?难道不是在朝着一元化的方向塑造世界吗?难道人权,这个基本上是个西方的东西,一旦强加给东方,难道不会无视东方世界的社会、历史、文化和经济差异吗?一个挨饿受冻、衣衫褴褛的人难道不会为了一钵食、一件衣放弃自己反对政府的权利吗?故他们的结论是:现代的(西方的)人权观只是正义观的一种,没有资格以自称“大写的历史”来代表无语境的、普世的权利和权利保护。
    ○一位洞穿了人权的阶级本质的阶级斗争论者则会毫不犹豫地指出:所谓的普遍人权不过是以资产阶级权利为内容的人权,都是资产阶级权利,而不是属于所有人的普遍人权。人权是历史和阶级的概念,从来没有抽象的人权。一本八十年代的教科书曾“义正辞严”地指出:资产阶级口口声声保护人权,可是在实际行动上,对国内时刻也没有放松对劳动人民基本人权的侵犯;包藏祸心的资产阶级人权观,以财产权为一切权利的核心,以形式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总之,人权总是以阶级划线的,根本不存在超越于各阶级之上的普遍人权。谈所有人的普遍权利听起来像是在谈穷人与富人都有坐飞机头等舱或在立交桥下过夜的权利。与阶级斗争论联系在一起的是某种高调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认为,与其所追求的人间天堂相比较,所谓的普遍人权由于其作为资产阶级权利在本质上是落后的和腐朽的,不仅没有必要去追求,反而应彻底加以抛弃和消灭。
    ○新左派们会一眼就看出普遍人权的主张不过是西方列强在后殖民时代的新殖民主义阴谋。他们指出,联合国的建立和《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都是在西方列强的主导下进行的。宣言的观点与其说是普遍(适用)的,不如说是西方人强加给世界的。而且,即使在那个时候,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仍然处于西方殖民统治之下。这种普适的人权观不过是戴着人权面具的道德沙文主义,是西方自我种族中心的偏见。因而,这些普遍的人权对非西方社会毫无疑义。普遍人权不过是西方老牌殖民主义取得通过武力征服没有得到的文化和道德霸权的工具,进而为确立其经济和政治霸权铺平道路。
    ○国情特殊论也许不会正面抵抗普遍人权,而是转而强调人权一定要与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发达程度相适应。人权状况的发展受到各国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巨大的差异,故观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的历史,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衡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按一个模式或某个国家和区域的情况来套。发展中国家消受不了人权,因为国家的最紧迫的任务是政权建设、经济发展,人权对于发展中国家是太奢侈的东西。对人的权利和自由作必要的限制是经济发展和政权的巩固所必需的。要等到把经济发展上去了,人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之后,才能把人权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无论如何,发展经济须优先于人权保障。
         ○一些没有养成尊重人权传统的政治家们面对扑面而来的普遍人权,其反应通常是:“忧心忡忡”;一些有大事业情结的政治家们更是对普遍人权的“泛滥”顾虑重重,因为一旦赋予公民某些可以自由地批评征服和参与政治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极有可能被“滥用”,就会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注入巨大的不安定因素。其所招致的政治不安定,以及带来的对政权及其政策的“妄加批评”,必将会对政府治理国家的“宏伟蓝图”和施政方略造成严重的妨碍。所以,持人权有碍安定论者完全不欢迎普遍人权时代的到来。
    ○亚洲的文化传统是古老的,但亚洲价值论是“新鲜的”,因为它是为了抵挡普遍人权而产生的。主张亚洲价值论者认为,由于亚洲国家信奉独特的亚洲价值和特殊的历史环境,亚洲人对民主与人权的理解根本不同于西方。在传统的亚洲价值中,国家高于个人,和谐高于纷争,等级高于选择,义务高于权利,服从高于自主。按照亚洲价值论,人的权利和尊严不重要,且必须服从国家,即服从统治者的需要,服从他们转移社会矛盾以维持自己专制统治的需要。按照亚洲价值观,人权算不了什么,对人权的侵犯也就不算什么了。既然个人与国家相比不重要,那么,针对每个个人的反人道行径也就不是什么罪行了。同样,按照亚洲价值,抗议印尼排华暴行是以人权的名义干涉他国内政,因而是违背亚洲价值的。奉行亚洲价值的国家通常认为,侵犯本国公民的人权是本国的内政,不容他国置喙。印尼的一位高官曾抨击中国借印尼华人事件干涉印尼内政,还说这些华人早已加入印尼国籍,不再是中国公民,怎样对待这些印尼籍华人是印尼的内政,他国不能干涉。
    对上述种种反调,普遍人权的捍卫者们当然有自己的回答。他们认为,人权作为普遍的权利在原则上和法律上的正当性是不容争辩、理所当然的。在人类所有的社会中,统治者总是用某些方式来对待被他们统治的人民,或王道,或霸道;或仁慈,或残忍;或公平,或专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个国家还是把对本国人民的统治看作是统治者的纯粹个人事务,不容他人(国)指手划脚。这种看法和作法最终因纳粹的暴行而受到质疑,并在二战后被根本扭转。其标志便是联合国普遍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的颁布。国际人权法律在二十世纪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人类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成就。即使是世界上最专制的独裁者,也不敢公开地否定、剥夺一切人权。

  • 公民维权——推动中国民主化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一批民间维权人士,他们借助网络传媒,突破当局严密的新闻封锁,紧密结合基层民众的实际利益,报道各地上访者和其他弱势群体被侵害的遭遇,最大限度地让世界更多、更深入地了解了中国人权现状和人权侵害个案事例。他们无情的揭露,给予当局的谎言以强有力的抨击。这样的民间维权,如果行事低调,把握住“非政治化维权”的策略,为基层民众争取和维护切身利益,暂不进行结社等可能刺激当局“敏感神经”的激进尝试,不参与一些无谓纷争,这样就给当局的打压带来一定的障碍,相对而言,当局若想从中找出破绽,找到打压的借口难度较大。而有可能尝试采取渐进巩固的策略,促进民间社会空间的逐步成长。至少到目前为止,当局还未有大规模打压民间维权的迹象,虽然浙江逮捕吕耿松似乎是当局在挑战某种底线的试探行为。
    尽管有人说,现在的维权“不过就是报道了一些事情的真相”,但长期以来,国人只能从党和由政府控制的媒体“喉舌”那里听到当局粉饰太平、歌舞升平的宣传,以至于国人的大脑都被洗得丧失了独立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现在维权者通过网络网刊等载体来暴光真相,让谎言暴露在阳光之下,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实真相,逐渐习惯于独立思考,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有益的工作。维权人士还通过网络公开信、向“有关部门”上书、为被侵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尽最大努力给予被侵害的弱势群体以实际的帮助。
    有人曾对我说过这样一段话:“当年的共产党之所以能让老百姓跟着它干,就是因为共产党许愿打下天下后,能让人们都能种上地,都能吃饱饭。而你们(民主人士)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难道就给一个‘民主’、‘人权’的空洞口号,就能让老百姓跟着你们干?”这句话让我思索良久。
    公民意识不是天生的,它需要被外界所唤醒。民众普遍的公民意识一旦被唤醒,其所焕发出的参与社会变革的力量,将远远超出少数“精英人士”和“人权活动家”的能量。而唤醒公民意识,依靠的不是那些关于自由、民主、人权与正义的抽象的大道理,而是民众对其切身利益遭遇伤害的切肤之痛。
    我个人认为,从小事做起,如通过个案维权循序渐进点滴积累,并通过维权活动向民众示范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走和平、法治的路径维护自身权益,以此唤醒民众的公民意识推动社会进步,要比采取激烈对抗的方式更切合实际也更有效果,更能切实有效地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然而,有性急者反对,认为这样做没有用,甚至有人公开指责采取上访、向当局上书等方式,是在“跪求”统治者的恩赐。激进者希望采取更为激烈的反抗手段,如“抵制2008年北京奥运”,甚至有国外的人建议国内的人走上街头,打出“抵制奥运”的横幅,或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
    我个人认为此种思路不可取,而身在国外者鼓动国内的人“走上街头”在闹市区打出横幅“抵制奥运”等,更是不负责任的,有可能将国内的人送进监狱,付出较大代价,效果也不一定理想。
    中国人并不缺乏独立思考者和积极行动者,中国有很多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数不清的上访者。但在当局眼里,似乎这个国家的敌人不是那些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贪官污吏,而是上述这几类人。他们当中有人隔三差五地被国保或国安部门传唤,国保们的目的就是随时掌握这些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中的些微动向;有的被软禁或监视居住;有的被要求定期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报到;甚至有人遭到殴打,受到死亡威胁;有人妻离子散,常年漂泊,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还有的则干脆被送进了监狱。这是为什么?
    在中国这样一个警察国家,公民可任意处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个人没有秘密、没有隐私可言,就象德国电影《窃听风暴》里展现的那样。异议人士连在电脑上和朋友联系,都会被“有关部门”得知。在这样的环境下,你还能做什么呢?如果说有的人还能做成点小事,那只能说明他暂时还没有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或是当局暂时还没打算对他下手,而不表明他就是绝对安全的。
    打横幅“抵制奥运”这样的事,是当局绝对不容许发生的。一则国家机器拥有强大的人力、财力资源,会严密控制,将一切扼杀在萌芽状态,连发生的机率都不给你;二则有谁胆敢做这样的事情挑战当局,会遭至强烈打压,行动者有可能被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课以重刑。如果是以政党或组织的名义去做,则打压会更为严厉。因此即使有人“走上街头”,由此引起的严厉打压,只会导致多数人产生恐惧心理。中国人早已在恐惧中生活多年,恐惧已成为他们习以为常的日常心态。哈维尔说,恐惧会摧残人性。我想补充的是,恐惧对人性的摧残具有毁灭性。在现阶段的中国,人们道德败坏,素质低下。有的人麻木不仁,除钱以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然视之;有的人残暴凶狠,根本就不考虑被他们施以残暴的人的感受,在那一刻施暴者们可能暂时也忘记了自己是个人,且是个中国人;有的人还想蘸着血馒头找点蝇头小利。以前我还无法明白为什么同是中国人,有人就会对自己的同胞下重手,现在我明白了,有些中国人已经不配享有人的称号。因为人对自己的同类会有恻隐之心,不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来。有些人真是连禽兽都不如。而长期生活在没有安全感保障的环境之下的人们,除了用中国最可悲的生存哲学安慰、保护自己以外,其它什么都不敢想。
    “要么给我自由,要么让我死亡”,这句话并不是只有英国的巴特利克.亨利会说。中国人也从不缺乏“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真正的勇士,关键是牺牲是否值得,有时候牺牲生命去做事情,对大局的改观并不大甚至没什么影响。鲁迅主张,在搬动一张桌子都要付出“血的代价”的中国,不要做无谓的牺牲。1989年制造的六.四血案和2005年底广东汕尾的“小六四”事件,说明了没有什么是当局不敢干的!
    此外我认为,民主人士的目的并不是要推翻现政权那么简单,而是为了使中国实现真正的民主化。英国人罗勃特.D.帕特南从1965年到1985年用了20年时间,考察意大利民主运行的绩效,写成《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通过考察他发现:在意大利,民主运行得好的地方,不仅地方政府很负责任,民众的参与性也起着很关键的作用;民主运行得差的地方,民众的参与性也差。并且他指出,要想使民主运行得绩效显著,一是政府下放权利,二是民众有较高的素质。一个缺乏民主素质的民族,如果突然有了民主会是怎样?我对此并不乐观。万润南先生在为纪念刘宾雁先生写的一篇文章里说:“我逐渐体会到民主不仅是一种理念,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波兰米奇尼克在《狱中书简》中说:“相信通过革命来推翻党的专制,既不现实又很危险。”“激进主义的、革命的、煽动的和暴力的哲学,采取了更为简单容易的途径……它导向断头台而非民主。”“不管谁运用暴力赢得了权力,他必须继续用暴力维护权力……最终导向集中营。”
    我不赞成采取激烈的方式,原因还在于:我担心激进会导致一些人的暴戾思想。对有些人来说,“清算”就意味着复仇和杀戮。海明威《战地钟声》中的猎人安塞尔莫:“依我看,杀人是罪过,哪怕是那些我们非杀不可的法西斯……不,凡是杀人,我都反对……我要叫他们(那些财主老爷等)后半辈子象我们一样,天天在地里干活,像我们一样在山里砍树。这样他们才会明白,人生在世该干些啥。让他们睡我们睡的地方,让他们吃我们吃的东西。不过,顶要紧的是让他们干我们干的活。这样他们就会得到教训了。”我不相信中国人一旦有了权力,能够做到像安塞尔莫说的那样。许多中国人在无权时是十足的奴隶,有权时却又成为可怕的施暴者!这些人一旦有了机会,他们会像《战地钟声》和《双城记》中描写的部分场景一样:无比残暴,疯狂报复。他们不会比“革命”中的西班牙人、法国人或英国人更好一些,而只会比那些人更可怕。文革时对许多手无寸铁的人疯狂屠杀就是例证。
    面对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国人,如果鼓励人们采取激进的方式行事,就有可能导致“暴民政治”。而在我看来,任何一个个体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我们必须学会与“对手”和平共处,分享权力和利益。我们所争取到的民主、人权,不但会为今日的被压迫者所享有,也无可避免地会被今日的压迫者一同分享。如此才能实质走出中国延续数千年“以暴易暴”的怪圈。
    反抗专制并不必然要流血,暴力革命由于其社会代价过于高昂且往往制造新的专制和仇恨,已渐被人们所抛弃。作家张正隆在《雪白血红》中写到:“所有的战争都是内战,因为人类都是兄弟。”迷信只能用暴力制衡暴力,是一种狭隘、畸形的思维,在现代社会已经非常落伍。一个充满暴戾的民族是没有希望和未来的。而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的非暴力转型,符合人类文明的普遍道义,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效益原则,已成大势所趋。
    实现和平的民主化转型,需要更多的公民付出努力。尽管维权者冒着可能失去自由、妻离子散的风险,想要用揭露真相来唤醒大众的沉迷,可是中国人已经在几千年的专制中成了习惯性的奴隶。“我们能怎样?”这是很多民众的反问。当他们知道了有人在为了全体国民的福祉而努力时,他们又松了口气:既然有人在做,那么就让别人去做危险的事吧,我只要搭便车就可以了。还有许多人认为维权并不能起什么作用,没什么实际效果。于是能够理解那些默默付出的人的人也就相对较少。所以,维权者不但危险而且孤独。但事情总要有人去做,还要争取用最小的代价做成最多的实事,达成更好的效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转型中的动荡和成本,为新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提供必需的社会秩序。这些孤独的先知先觉者们,在默默努力着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无怨无悔。而席卷全球的现代化趋势和民主化浪潮,已经势难阻挡,任何力量也无法扼杀,也不可能阻挡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最后,我想用张养浩在《潼关怀古》中的诗句结束全文,也表达我内心的隐忧:“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中国和中国人所丧失的机会已经太多,中国再也耽误不起了!

  • [组图]儿子 “严打”之下被处死 新加坡老

     


    近日,我们收到新加坡老华侨梁政昌的投诉,反映他儿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那场“严打”中被枪毙屈死的事实。


     


    1983年6月,梁政昌年仅二十二岁的的儿子梁雄与同厂(江西赣江造纸厂)女工李素兰产生姐弟恋,被李素兰的丈夫张元瑞发现后,双方发生冲突,结果梁雄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江西赣州法院在1983年9月的判决书中是这样描述这起“杀人案”的:“张(李某丈夫)听后即在李某肩(李素兰)上推一下,被告(梁雄)猛推张一掌,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张的左胸部犯刺一刀”;“经医院证明,张某左胸第二肋见一长约两公分之裂口,边缘整齐”。法院就是依此判处梁雄故意杀人罪,并很快于1983年9月25日对梁雄执行死刑,期间梁雄曾提出上诉、请律师、见家人,但均遭到拒绝。


     


    为了替死去的儿子讨一个说法,梁政昌几十年来不断地上访申诉,为此曾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通过不断申诉,梁政昌了解到,当年梁雄与张元瑞发生冲突后,医院诊断为:皮肤外轻微伤约两公分。张回家数天后即已痊愈,现在,张元瑞已退休,家住赣南造船厂宿舍。


     


    虽然现在梁政昌已成为新加坡华侨,但为儿子的事他仍不断地回到国内上访申诉。前几天,梁政昌到北京上访,结果仍然是无果而终。梁政昌、梁雄父子的遭遇,让我们再次对“严打”、“从重”、“从快”这种运动式的执法方式产生思考。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9



    新加坡老华侨梁政昌北京上访


     



    梁雄刑事判决书


     



    梁雄刑事判决书


     


     


     


    附民生观察志愿者何仁的分析评论:


     


    “严打”之下的冤魂


     


    因致人轻微伤,年仅22岁的广东省梅县人梁雄,居然被执行死刑!


    那本应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人民法院”,在做什么?那本应是握在“人民”手中保护人民的钢枪,又成了什么?


    没制约的特权,它不去造福社会泽被人民,我们只能抱以无奈,但是,这特权制造出个“严打”来,就草菅人命制造冤假错案,让一个无辜的22岁的青年鲜活的生命殒于“执行死刑”的枪声下,每一个善良的人不能不震惊!有错必究,这是大到社会小到个人的行为准则,我们不希望把无情、无道、无法纪进行到底。


     


    不足以判“最短有期徒刑”的事实


     


        我们见惯了杀人后法外逍遥的事实,见惯了贪污有功,飞黄腾达的事实。22岁青年梁雄被判以死刑立即执行,有什么滔天罪孽呢?


        这里判死刑之罪,以国法度量判最短有期徒刑都不足!


        事实仅仅如此:19岁的梁雄与比他大7岁的干姐交往,其干姐夫认为他们有不规之举,梁雄便与干姐夫发生口角,结果,梁雄把干姐夫身上划出了“2厘米”长的一道伤口,并把干姐夫的手指划破,手指伤口小得不能用厘米计量,只能说划伤。


        我们还是看死刑判决书上对梁雄罪状的陈述吧——


     


    法学教授析案


     


        我们把本案复印出的卷宗材料呈到某著名大学法学院郑教授案头,他作了如下分析。


        就是在“严打”运动中,这个案件事实也不应判梁雄死刑。


        首先说,本案是一个最多对梁雄治安拘留的案件,就以判决书上为加大梁雄罪行而明显歪曲了的事实看,判梁雄最短的有期徒刑,事实都不足。


        从卷宗材料可见,梁雄与其干姐交往时,年仅19岁,而其干姐已婚且26岁。对一个刚涉世的“大男孩儿”来说,不否认其性倾向存在,但是,他面对的是一个很成熟的已婚女人。判决书上提及,梁雄“在多人劝其不要与干姐来往的情况下,与干姐的关系密切”,这说明,这男女之间交往,是两人自愿行为,在没违犯道德及法规的情况下,他人无权干涉。


        其干姐夫跟踪他们的行为,侵犯了梁雄与其干姐的人身权力,其干姐夫首先产生过错。由此引发的殴斗中,梁雄与其干姐夫同时存在相同的过错。殴斗中,梁雄致伤干姐夫,过错行为加重。


        从卷宗中可见,干姐夫的伤,最多认定为轻微伤,因为,在如此殴斗案中,伤者都是尽量要求住院的,如此情况下,医院都不收留让其回家,说明伤情确是很轻微。


        这是一起典型的治安案件,要拘留的,不仅是梁雄一人,应是他与其干姐夫两人。


        判决书中给梁雄加的不实之罪行,不难看出。其一,梁雄用匕首猛刺其干姐夫之说,明显失实。用“匕首”且是“猛刺”,不会仅出现2厘米的伤口。这里,要么用的不是匕首,要么就是没有猛刺。


    其二,入院抢救之说失实。仅2厘米的伤口,匕首制造,从创伤学进行科学分析,伤口最深为0.3毫米。也就是说,仅伤及皮肤毛细血管表层,流血,但很少,就是再加上手指处那用长度单位度量不到的伤口,除恐血症患者,不会晕厥。在殴斗中受这点伤,也不会产生“惊恐晕厥”。所以,不会出现医院“抢救”的情况。


    其三,“经常带匕首,动辄打人”之说,显然失实。这个案子,一定要判梁雄死刑的指导下,法官当是千方百计搜罗梁雄其它罪证达到足以判死刑的目的。在没有列举事实的情况下只说这句空话,应当没有所说事实。


    其四,从案卷材料特别是判决书的描述,我们可认定“匕首”之说不实。既然动用了匕首伤人,就是轻轻一点,伤情也不会这样轻。干姐夫两处伤情都很轻微,当不是巧合。从这些事实可见,梁雄用的,最多是很小的刀具,比如人们挂在钥匙链上的小水果刀。


     


    痛定思痛


       


    一个鲜活的生命,仅22岁的青年就在如上事实下被处以死刑,且是立却执行!


        更让人摇头叹息的是,梁雄死刑案外,看到的是更多不可思议的事实。梁雄的父亲被以包庇罪判刑三年!可是,案卷材料让人看到的是,梁友之父根本没作什么“包庇”,所做的仅是让事实还回本原,让司法得出公正。本案中法院认定的“受害人”一面之辞,就让梁雄的父亲判上三年徒刑!


        更有甚者,居然剥夺了梁雄的上诉权力,居然不让家属见“犯人”,居然这死刑案秘密审理却说成公开审理!


        在这里,人性,良知,社会公义哪里去了?


        剥夺一个平民的生命,官僚们可如亚布利林场要面子的官员,让警察把人抓来直接打死;可以施以暗杀,让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可以刑审逼供让其认上足够死刑的罪,或直接把犯罪供认材料写好,把人打昏按上“供认者”的手印,堂而皇之地判决!


        如上手段,比这里杀22岁的梁雄,都显得高尚伟大了。搜罗不出犯罪事实,莫须有的罪行都没有的情况下,动用公、检、法制作出一套杀人手续就杀人,如此卑劣技俩罪恶行径对照下,所有“罪恶”都如“圣行”般光彩了!


        二十多个春秋逝去,梁雄冤案在其父的奔走呼号中,成为尘封的历史,官僚们要把他们这血淋淋的杀人案进行到底!


    这梁雄冤案的悲诉声里,又产生了多少冤案,今后还要有多少冤案产生,悲苦的民众,能数得清道得明吗?


        悲夫!!!

  • [组图]浙江居民房屋被“误拆” 爆破声中坚守

    蚂蚁岛是浙江舟山群岛中的一个岛屿,2006年,舟山市一大型造船企业建龙集团下属扬帆集团买下了蚂蚁岛大兴岙村。2007年1月8日,蚂蚁岛乡政府贴出公告,开始办理拆迁事宜,签定卖房协议。蚂蚁岛乡政府私自做主,以每平方550元的低价出卖大兴岙村、仙人洞岙村的住房。在这期间通过威胁、强迫手段叫老百姓签定卖房协议。2007年5月23日,扬帆集团东海岸工程正式开始,在施工现场距离不到100米处还有居民居住,他们就开始爆破。由于施工爆破声音很大,许多居民的房子炸裂,还有一户房子倒塌。为此,今年七月,蚂蚁岛乡四、五百村民曾冲击蚂蚁岛乡政府讨说法。


     


    李要成是蚂蚁岛大兴岙村2号的居民,由于对拆迁补偿等诸多问题不满,她一直拒签拆迁补偿协议。2007年8月3日,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土木公司的工程人员去拆迁大兴岙村3号的房子时,却将李要成3幢房屋化为平地,贵重物品,生活用品都没有拿出。此前,当地法院并未下达对李要成家的强拆令。强拆时,李要成及家人全都不在家。


     


    自家房子突然被拆后,李要成及家人立即找到了乡里、扬帆集团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土木公司。8月4日晚,扬帆集团的陈科长、中建二局的一位副经理等3人来到李要成女儿的店中当面道歉,说拆3号楼房时,不小心拆了2号李要成的房子,属于“误拆”。


     


    李要成的房子被“误拆”后,李要成一家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当与蚂蚁岛乡、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土木公司和扬帆集团交涉时,三家你推我挡,都不肯承担负责任,也不安排李要成家人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李要成只好在原地基上自己搭建木屋居住,该房子无水无电。


     


    现在,大兴岙村坚守的居民已经不多了,扬帆集团东海岸工程依然在进行,每隔一、两天就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的地点距李要成搭建的这个小屋不足五十米,每次爆破,都会有飞石砸下来。最近的一次发生在11月7日下午五点十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李要成家人还继续坚守在这栋小屋内。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9


     



    李要成现在坚守的小屋


     


     


     



     


    爆破人员强拉李要成


     



    工地爆破


     


     


     

  • [组图]湖南拆迁户炎帝陵祭祖大典现场抗议被抓

    今天上午,在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炎帝陵举行盛大的炎帝陵祭祖大典,湖南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据湖南当地媒体报道,丁亥年炎帝陵祭祖大


    典由湖南省政府主办、株洲市政府承办。今天现场大概有三、四千人,其中有大量的华侨。


    得知上述消息后,当地的拆迁户唐尧和他的大女儿唐爱秀,早上四、五点就前往大典现场进行抗议,他(她)们准备了标语和许多照片,标语


    上写着“强烈控拆强权强拆”。上午九点钟左右,唐尧和唐爱秀刚拿出标语和照片,就被现场的株洲市的警察抓住,警察强行将唐尧和唐爱秀


    刚的标语和照片夺走,并将父女二人控制起来。据悉,现在唐尧、唐爱秀父女二人已被交给了炎陵县警方和政府看管监视。


    七十岁的唐尧是湖南省炎陵县鹿原镇柳山村的居民,2006年11月22日,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又以修建衡炎高速公路连接线为由,以总金额235538


    元征迁唐尧家房宅。原唐尧家是八间三层的多用途房子,一层用于养鱼。唐尧认为上述补偿价格过低,他家建此房时,花了几十万元,用尽了


    家里所有的积蓄。同时,唐尧还发现当局没有拆迁许可证等手续。


    由于上述原因,唐尧一直拒绝签署拆迁协议。这期间当地政府采用各种手段对付唐尧,开始时组织镇政府人员进行三班倒游说,害得七十岁的


    唐寝食难安,整天神经紧绷。后来,当局竟诱骗唐的妻子,叫她签字拿钱未成,最后竟放话“不签的话,影响子女!”。


    2007年7月27日天刚亮,趁唐尧妻子、儿女都不在家,唐尧一个人还在床上睡觉,炎陵县人民法院和炎陵县政府,雇来一帮几十余人,突然拿工


    具敲打、炸烂了唐尧家门窗,随着两名法警闯入房内把唐尧从床上提起来,连拉带拖到别处软禁关押,唐家就这样被强制拆掉了。


    房子被拆后,身有残疾的唐尧曾到北京上访,但没有任何结果。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8


     



    唐尧在现场抗议


     炎帝陵祭祖大典现场


    唐尧拆前的房子


    唐尧到北京上访

  • 民生观察快讯:黑龙江佳木斯杨春林案将退回公

    今天下午,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给我们发来短信说:“我哥案件将返回公安局”。随即,我们电话采访了杨春平。据杨春平告诉我们,今天下


    午两点,她给主办杨春林案的佳木斯检察院的于永胜(音)检察官打了电话,询问她哥的案情。于永胜(音)检察官说,由于杨春林案证据不


    足,该案件将在今天下午或明天退回佳木斯市公安局。


    据悉,杨春林是上个月8号被移送佳木斯检察院的,到明天正好是一个月的起诉期满。


    杨春林,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失业工人,今年52岁。案件的起因是今年6.4前夕,他致海外一封公开信披露黑龙江佳木斯富锦数万农民的土地被政府野蛮掠夺,同时传出第一批近三千失地农民支持“不要奥运要人权”的真名名单。随后他又分几批将近万名富锦失地农民抵制中共办无人权奥运的联署名单发到海外。

    杨春林案得到海内外众多主流媒体和人权团体的关注。


                                                                                                      2007、11、7

  • 河南八十多个县市民师代表郑州上访请愿

    今天上午,来自河南省各地的一百多名民师代表在郑州分两路进行上访请愿,一路由四十多名具有党员身


    份的民师代表组成,前往河南省政府上访;另一路由八、九十普通民师代表组成,他们前往河南省信访局


    上访。上午九点钟,兵分两路的河南民师正在前往各自目的地的路上。


    据民师代表郑老师告诉我们,今天前去上访的民师代表来自河南平顶山市、嵩县、西峡县、焦作温县、伊


    川县、洛阳偃师等八十多个县市,每个县市有一、二名代表组成。这一百多人是河南民师的主要代表,也


    是河南省民师协调中心的成员。


    河南民师代表今天上午告诉我们说,今天到河南省政府和信访局上访,主要是针对此前河南省当局对民师


    们的歪曲和对5·16事件的定性。河南省当局一直说这批涉及到数万人的民师身份就是“农民”,河南省


    当局还说今年5月16号河南各地二千多民师到郑州上访,是“非法事件”。河南民师代表今天上午说,不


    推翻上述说法与定性,河南民师维权无望。今天他们上访,就是要看看河南省政府对上述定性有何说法。


    如果河南省还是坚持原来的说法,老师们不排除采取新的行动。


    据悉,这批河南民师都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前后投入到农村基础教育事业中,成为民办教师。当时学校条


    件非常简陋,但大家不管是在简陋的茅屋,也不管是在破烂不堪的祠堂庙舍、阴暗潮湿的土棚窑洞,还是


    在灰暗的煤油灯下,都认真工作,而大家最初的月工资只有3—5元。从八十年代开始,老师们纷纷被迫离


    开学校,从教几十年,现在老了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相关报道请见:/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82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7

  • 北京维权人士、访民王玲被劳动教养

    近日,多位北京访民告诉我们,北京市访民、维权人士王玲已有好长时间联系不上了,据悉,王玲已被当局劳动教养。北京访民高玉清、王建


    平向我们证实说,10月中旬,王玲在被北京太阳宫派出所拘留期间,曾经给她们打过电话,说她已被劳教了。随后,王玲的小灵通电话就再也


    打不通了。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则告诉我们说,王玲现被关押于北京市大兴劳教所,劳教时间是一年三个月。


    据悉,王玲这次被劳教,与被拘捕的北京维权人士叶国强案有关。王玲曾多次和叶国强一起进行维权活动,她帮忙打标语、贴大字报。王玲是


    因4年前北京奥运征用土地,房子被当地政府强制拆迁得不到补偿,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上访期间,王玲多次被殴打、关押、拘留。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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