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民办教师

  • 湖北各地民师省教育厅请愿抗议遭警察包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6消息:今天上午,湖北省咸宁市、英山县、罗田县多个地区的下岗民办教师集体来到湖北省教育厅再次请愿抗议。
     
    上午十点左右据现场民师告诉本工作室,当时成功到达湖北省教育厅的民师已有好几百人,但警察也很多,老师们被警察团团包围住了,双方处在紧张对峙状态。与此同时,湖北各地更多的民师则被“稳控”在家中,如湖北省随州市万店镇的多位民师原计划今天也到武汉,结果被村、镇干部安排人员“人盯人”,无法外出。湖北浠水民师告诉本工作室,他们也受到了监控。
     
    据悉,这批上访民师主要是上世纪八、九十年纪被辞退回家的民师,当时他们未获得任何补偿。像他们这样同类的民师,全国许多省出台了解决方案,给予了基本养老保障,但湖北省却拒绝承认并解决这个问题。
     

  • 湖南全省民师连续五天省教育厅请愿抗议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9消息:从1月5日开始,湖南省全省十四个地市州的被辞退民办教师到湖南省教育厅请愿抗议,今天已进入第五天。
     
    据来自现场的朱老师今天告诉本工作室,从五号开始,长沙、邵阳、常德、永州、株州、张家界、怀化、岳阳等地区的民师就来到了湖南省教育厅前,要求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老师们来后,随即大批各县、市、镇、村的截访人员也赶到这里,来后即将上访民师截走,但老师们被截走一批,再来一批,每天在教育厅前有数百民师,今天同样是这样。
     
    现在全国许多省出台了解决民师问题的方案,但湖南省迟迟未见动静。老师们一上访,政府便说“正在操作中”。这几天老师和教育厅人员对话过,答复仍是如此,所以老师们表示政府这是在推拖,这次坚决不回去一定要讨个说法。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江苏全省民办代课教师南京上访 警察揣昏76岁老民师

    2013年11月17、18日,江苏全省千余位原民办代课教师(都是步入花甲古稀之年的老人)分别乘汽车,火车,包租大巴车从各市县赶往南京,18日上午九时齐聚省政府大门两侧和对面人行道,再次要求政府解决生活保障的问题。齐呼口号,一浪接一浪,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接访!
     
    面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恳请,政府不但不予理睬,却调来了大批警力(民警,特警,公安……)进行镇压。每四五名训练有素的特警压制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古稀老人,有的特警对古稀老人拳打脚踢,有的将老人们的双臂反剪,按着头部,像对待死囚一样的对待这些老人们。汪永钊老人脸部被警察(警号:015881)猛击三拳,汪老痛苦不堪,至今仍头晕脑涨。
     
    对特警的“礼遇”,老人们没有屈服,被特警押解上囚车的再次冲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警察们依然是不依不饶,对他们进行施暴。这些老人经过约两小时的摧残和折磨,被纷纷押解到省信访中心。19日,这些饱受摧残的老人们,身心疲惫,呼天叫地不应的情况下,又来到了自己的娘家—“江苏省教育厅”。一大片白发苍苍的头颅磕在教育厅的大门两侧,凄惨的哭诉着自己的悲惨遭遇和生活的艰辛,想求“娘家的父母官”能帮帮自己这把老骨头。跪拜了两三个小时,老人们午饭也没吃一口,依然没有人出来理睬。下午两点多,却又一次迎来了大批的特警,特警们和18日一样,对老人们拳打脚踢,毫不留情。
     
    76岁的施爱琴老人被两名警察(警号:0120/0150)用脚踹晕在地,然后被120救护车拉到南京鼓楼医院抢救,直至夜间近12点才神智苏醒。后来只是两名鼓楼区民警到医院了解一下案情,被打伤老人一直没有得到任何一方的道歉和医务赔偿。
     
    江苏民师代表
    2013-11-24
     
     以下是当天的现场图片:

  • 湖北省随州市二位省府上访民师被关进看守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22消息:11月18日上午8点半左右,湖北省随州市所辖的曾都区、随县,还有广水市的共数十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来到湖北省教育厅,再次为他们的民办教师身份、待遇、养老等问题讨说法。到省教育厅后,随州民师又遇到其它许多县市民师也在此上访。
     
    后来,湖北省教育厅派出一名级别不高的官员和民师代表进行了对话,该官员在对话中否认老师们的民办教师身份,称不存在解决他们的养老、待遇等问题。其它民师闻听这些话后群情激愤,大家纷纷前往教育厅对面的湖北省政府讨说法,准备在省政府前静坐。老师们刚过马路,数十名警察就冲了过来,对老师们进行推搡,双方即发生冲突。来自随州曾都区万店镇的女64岁教师周千玉被推倒在地。老师们当时高喊警察打人啰,警察们纷纷摘下了自己的警号牌,混乱中周千玉老师被警察抬进了省政府院内,随后被警车带走。
     
    下午,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政府及派出所的人员来到湖北省政府前,这些人员叫上了同是万店镇的上访民师宋远坤,称一起去把周千玉老师接出来。周千玉老师被接出来后,和宋远坤老师一起被带回了随州。到随州后二位老师没有被送回家,而是先被送到了北郊派出所,随后就被关进了随州第二看守所。
     
    宋远坤老师也被抓,据消息指当局指控他是这次上访行动的组织者。到今天,被拘留五天的周千玉老师刚刚获释回家,但宋远坤老师还未被释放。
     
    据悉,宋远坤、周千玉这批民师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被辞退回家的民师,他们教龄长的有任教二、三十年。当年被辞退回家时没有任何补偿、安置。近二、三年来,陕西、江西等多个省市区已出台了方案,给了他们同类民师基本的养老保障,但湖北省当局至今仍拒绝解决这批民师的问题,甚至认为他们早已回家不是民办教师了。

  • 国内多省数十被辞退民办教师教育部前拦车喊冤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11消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国各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们近期先后到北京上访,今天有多个省的数十位民办教师聚集到了教育部。
     
    据现场民师、来自河北省的尹老师告诉本工作室,今天人最多时有内蒙、河北、吉林、新疆、山东等多个省、区的民办教师聚集在教育部信访办前。刚开始,没人理睬这些老师们。无奈之下,老师们看见教育部的车子就上前拦截喊冤,老师们前后拦截了二次。每当拦下一辆车后教育部就会有一人出来见下老师们,车子一走来人也就走了。在这种忽悠式的见面中,出来的教育部的人员竟对现场民师说:“教育管不了你们的事,我们只管几个重点大学的校长”。
     
    到晚上,教育部前的大部分民师被赶走、截走了,但仍有数人坚持在教育部信访大厅内。
     

  • 吉林五百民师齐聚省政府 巡视组只收材料不谈问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1-5消息:今天上午,吉林省多个地区的被辞退民办教师集体来到吉林省政府上访请愿。据现场民师姜老师等人今晚告诉本工作室,今天成功抵达省政府现场的民师约有五百人。但民师上访的消息官方早已获悉,他们早早地在省政府前布下得兵,一大早就安排了十多辆警车在省政府前戒备,每辆车上满载警察。
     
    今天吉林民师集体上访,有一个重要目的是要答复。上个月上千民师到吉林省政府上访时,政府方面当时表示一个月后给书面答复,今天老师们就是来要答复的,但省政府今天再次失约未给书面答复,仍然是推拖之语。
     
    在这种情况下,老师们齐声要求见在长春的中央巡视组。政府方面于是安排车辆将老师们送到了位于长春光彩大厦的巡视组办公地。巡视组官员接见了民师代表,并接下了老师们的联名举报信。但巡视组官员只收信,不谈解决问题,他们表示他们只是收集信息向上反映,本身不办案、不处理。
     
    到下午,老师们或被截访者截走,或自行回了家。
     

  • 陕西全省近千民办教师省府上访请愿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30消息:昨天,陕西全省各地大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来到陕西省政府前上访请愿。据现场民师向本工作室介绍,昨天陕西全省八个地市几乎都有民师过来,人数达近千人。大家继续就他们被辞退、教师身份、老有所养等问题讨说法,。
     
    陕西政府官员和民师代表进行了对话,仍表示将研究老师们的问题,让老师们等答复。到今天,上访活动已结束。

  • 河北民师伊巧红找巡视组心脏病发作被送派出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28消息:今天上午,河北省泊头市民办教师伊巧红来到泊头市寻找中央巡视组,希望能陈情申冤,但一直无人理睬。情急之下伊巧红心脏病发作,在地上躺了二个多小时后,泊头市西辛店乡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员赶了过来,他们来后即强行将伊巧红地往车上拽。
     
    伊巧红说她当时衣服都被拽坏了,最终她被拉到了西辛店乡派出所。
     

  • 湖南各地区被辞退民师集体请愿于省教育厅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10-21消息:今天上午,湖南省民师代表致电本工作室说,今天湖南全省十四个地区的被辞退民办教师集体来到湖南省教育厅前集会请愿,继续为他们教师身份、工作及养老等问题诉求。
     
    上午九点左右,现场已有三、四百老师了。

  • 湖南离职老民办教师的请求报告

    我们是国家承认的、有国家民办教师编制的离职老民办教师。大家依据法规和政策,进行了反复认真的讨论,依法推选出了代表后,统一了三点共同请求,现集中向政府提出,请即刻支持!
     
    一、老民办教师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且立下了汗马功劳。
        上世纪我国实行“两条腿”走路:公办和民办的办学方针,人民教师也分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两种编制。民办教师是当年跟公办教师并列的一种用人制度。“有编”老民办教师是经国家劳动部门认可、按编制领取国家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国家确认有教师身份的职业教师。所以:
    (1). “凡属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都是国家认可的民办教师”。
    —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大会上讲话。
    (2). “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4). “民办教师是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51号。
     (5). “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1986年12月31日)不得改变。”—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以上这五条中仅有一条就能充分说明:老民办教师都是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
     
     
    (一) 民办教师“立下了汗马功劳”、“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
    (2). 民办教师“为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
    (3).“在我国青黄不接的时候顶住了我国教育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摘自邓小平先生在1985年笫一个教师节会上的讲话。  
     
    (二)、湖南省教育厅多次错误地否定老民办教师的教师身份。
    (1). 原民办教师是指 1986 年…并领取民办教师补助,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  —-  湘教通〔2012〕171 号。
     (2).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对因各种原因离开了岗位的所谓‘民办教师’…”
     —2007年3月6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在《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三)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虽已离职,但不能否定人民教师身份和功劳。
    (1).  因“僧多粥少” 、“生不逄时” 等原因离开了岗位,只不能享受工资等在岗待遇。但不能否定他们教师身份的历史事实!这就像你爸妈离婚后,没有和你一起生活的那一个,虽已不是这个家庭成员,也没和你一起吃住,但仍是你亲爸或亲妈一样。为什么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也不能因为有部分已转正了,就说民办教师问题解决了,就把离岗的否定或遗忘了。
    (2).具有尊师重教美德的中华民族早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的说法。为什么主管教师的教育厅却说“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做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白眼狼。
    (3). “1.肯定原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所作的贡献。不管是国家承认的、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还是‘计划外民办教师’,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国家信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室于二0一0年九月八日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
     
    所以“民办教师离开了岗位,就不再具有民办教师身份” ,“ 所谓‘民办教师’…”和“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这几句都是错误的!必须彻底纠正!所以,首先就应该毫不犹豫地书面承认,所有离职老民师的教师身份;
    其次是发退职金(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三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发退养金(教龄补助)。
     
    二、   按原有政策一次性补发离职“老民师”退职金
         “退职金”也有叫“离职金”、“一次性生活补贴”、“ 安置费”或“买断”。
     
    (一).  原先已有依据 ,应发退职金。
    (1). “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 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对根据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    ——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人[2011]8号。
    (3). “对解聘人员,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对那些教学多年的民办教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   ——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83] 教师字014号
    (4). “凡因超编或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而调整出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各地方可根据需要,另行适当安排工作。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湘人教[1991]60号。
    (5). “四、对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未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可按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  ——湖南省教育厅2006年6月23日《对“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
    (6). “(三)关于给予一次性补助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辞退人员应给予一次性补贴。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规定,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多数地方已按规定计发了退职补助金。确未发放的,可按规定补发。”  ——省教育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7) “三、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群体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凡符合发放一次性生生活补贴政策而没有发放的地区,要限期按标准补发到位…”——湖南省联席办于2010.2.5日召开省维稳工作会议发出的题为《关于做好原民办教师信访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条中仅有其中一条就行了。还有《劳动法》、《教师法》等,就不必再例举了。
      “买断了”后,我们才兼有农民身份,没买断,我们就永远还具有教师身份,永远找政府要一次性退职生活补助金。
     (二). 原民办教师补发退职金计算公式:“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即得出计算公式是:本人累计教龄乘以当前全省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当前月平均标准工资”可参考湖南省2011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教育行业月标准工资为2825元。
     
    (三). 补发退职金的对象:
    “只要他们曾经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对其付出的努力都应该承认。”——2010.9.8.国家信访局、教育部联合发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和原民办教师问题接访答复口径》。所以,只要是有编老民办教师,教龄没得到补偿或“买断”的都应补发。包括清理整顿、辞退解雇、行政调离、打击报复、鸠占鹊巢、自动离职、已故死亡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立下汗马功劳应得的。
     
    三、离职老民师到了退休年龄应按月发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
     
    (一)  原先就有规定,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补分,除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福利基金外,要全部发给本人…”“…逐步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资金可以通过从民办教师工资总额中按规定比例提留,从教育事业费附加中提留、财政补助…以及民办教师个人少量交纳等多种渠道筹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解决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健、生育、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费等开支,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老民师”在职教书时,县教育局根据上级精神,已“按国家规定由县统一提留”了一定比例福利基金,学校又还从我们个人的国家津贴费(工资册)中逐月扣留了福利基金,作为年老时的退养金。现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离职老民师,就必按原先已有政策逐月发给“退养金”。 这就像现在交了“社保”,到退休后领退休金一样。不能因部分民师已转正有退休金了,就把离职的应发退养金也遗忘或取消了。
     
    (二)现在又还另有国家政策、法规,应发给离职老民师退养金。
    (1). “八、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师法》中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2). “当前一部分民办教师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已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妥善解决这部分民办教师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1988]教计字100。
    (3). “四、 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同样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没有公办民办之分。”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要真正做到‘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待遇、工作上一样要求、组织上一样管理、生活上一样关心。”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问题的意见》[1992]41号;
     
    (三)  退养金(或称教龄补助)的计算公式:
       公办教师、有编离职民办教师,只是教龄长与短的人民教师,公办教师教龄长些就享受退休金待遇,民办教师教龄短些就享受退养金待遇。按“同工同酬”原则和数学公理,等比推出,老民办教师每月发给的退养金计算公式是:全省公办退休教师当前月平均工资除以公办退休教师平均教龄,再乘以民办教师本人累计教龄。  
     
    (四)教龄补助应是在原有养老基础上增加的。
    无论是已纳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等其它养老保险,只要是没把民师教龄计算在内的,都应另加教龄补助:即已有退休金基础再加教龄补助。自上访年起,超过退休年龄的部分,应一次性补发。
     
    四、书面答复:支持以上诉求。否则将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承担重复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甭说有点牵强,甭说考虑财政困难,甭说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当然要的是价、出的才是钱。按政策给钱是理所当然。商家搞几折促销,政府为何不可搞“几折促稳”呢?哪怕是微乎其微,老民师这些“渐冻人”也感激不尽!。
    《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说:“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且“ 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 秀才遇到兵,道理都讲清。我们依法上访,但接访者却违法久拖,长期精神折磨、煎熬我们这些生命进入倒计时的爷爷奶奶们。所以请按《信访条例》期限,制定时间表,诚心书面答复我们以上的诉求。否则我们随时重复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求上级依法给予久拖者行政处分,并迅速改正推诿、敷衍、拖延等不作为、渎职违法行为。为此所有切开支费用和责任均由违法者负责!
                                  此致
    敬礼!
     
    湖南民师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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