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来稿

  • 上海崔群信访遭遣返关押

    大家好,感谢所有关心、关注并帮助我的人,谢谢大家!现我已到家。

    我因上海虹口142基地征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用地性质实质为商业、办公,且非法剥夺了被征收人应当享有“改建地段内原地、就近安置”的合法权利,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为此,逼迫我去到相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但是地方人员却串通相关利益人,利用公权派人在京截持、非法拘禁关押,非法搜身、恐吓、侮辱、并残暴殴打致使我左耳残疾……

    2020年10月23日,我迫不得已再次到国家信访局和建设部正常投诉、反映该问题,于2020年10月25日被截,乘1461至府村路后,次日,2020年10月26日被接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派出所,由警号035295、035861二名警察不作为乱作为作了询问笔录后,并擅自将我移交给上海虹口嘉兴街道派来的工作人员及一群黑社会闲杂人员(三男两女,一名男司机,一名叫候歌的男子,一名叫朱信冲的男子,一名女子叫孟雪,另一名姓孙,名字不详),这群人在虹口嘉兴派出所内就强行将我硬驾上门口停靠的一辆面包车上,粗暴行动中将我的手指拉扯出血于不顾,强至押送到上海虹口区周家嘴路1063弄4号汉庭宾馆8601房间后关押,不仅强行搜身、还将包、身份证、手机等所有附身物品全被抢夺走,并受到2个女的24小时看管……直至2020年11月8日,我无法忍受其监视、监管逃离才重获自由,由此又一次被非法拘禁关押了14天……但当我逃回家之后,却被上海虹口嘉兴街道派来的工作人员以及一群黑社会闲杂人员的继续严格居家监视,直至我2020年10月23日后报警,这群人才撤退……

    虽然,我逃离非法拘禁关押场所,但是,所有随身物品(包、手机、身份证等)还在上海虹口嘉兴街道处被扣押中,其观点为“被强迫关“黑监狱”的我破坏了他们的游戏规则逃离回家,使监视、监管我的人工作丢失,让他们很多人睡不着觉,必需要对我做规矩……”,这真是黑白颠倒啊!我向国家行政机关反映、投诉违规违法行为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力。但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及综治办工作人员等却公然违法,在城乡建设部门口、北京南站、最高法接待室等处,任意对我实施绑架、非法拘禁、关押至“黑监狱”,剥夺我的权力,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至今,我已被第七次(累计143天)非法拘禁关押!

    2020年11月17日,本人在家属的陪同下,从上午10:00一直等到下午13:00左右,不仅不能取回自己的随身物品,家属还受到了皮外伤……仅因本人无法忍受其所作所为逃离,遭遇到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街道至今没有归还属于本人的附身物品,造成本人生活诸多不便,例如:2020年11月18日预约成功上海市政府信访,但却因无身份证、手机而无法正常信访等,这使得本人精神、心灵倍受到更多、更大打击!而且,更甚至于,其还不承认非法拘禁关押本人、及扣押本人随身物品的事实!

    目前,情况就是如此……

    再次感谢大家,谢谢所有关心、关注并帮助我的人……

    致谢人:崔群(上海虹口)
    手机:13524000761
    2020年11月19日

  • 南部县汪小燚控告解放军三部队

    起诉人:汪小燚,男,生于1979年12月,汉族,高中学历,共青团员,1999年参军,在空降兵15军44师司训大队一营战士,授于上等兵军衔。
    起诉人:汪元培(汪小燚之父),男,生于1954年7月,汉族,共产党员,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人,现无固定住址,联系电话:13890781176
    起诉人:罗玉瑛(汪小燚之母),女,生于1956年5月,汉族,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人,现无固定住址,联系电话:081-5555868。

    被起诉人:95829部队
    被起诉人:95971部队
    被起诉人:95964部队

    案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毒打士兵致残遗弃至今,欺上骗下,长期不作为实事成立。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营教导员赵玉民、团政委韩少剑,虐待部署,刑事责任
    2、对汪小燚进行全面治疗到康复,并办退伍证、伤残证。
    3、补发汪小燚2001年7月。至今津贴、生活费,报销汪小燚的医疗费等。
    4、赔偿汪家因汪小燚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落实而上访的各种损失费。

    事实及理由:

    雪上加霜的寒冬,挡不住起诉人父母送儿当兵报效祖国的一颗炽热之心。1999年12月初冬汪元培、罗玉瑛将独子汪小燚送去参军报名,经军地两医院检查身体,从里到外、从头至脚、肢体、器官、五脏六腑,无一不缺,全面合格,录取征役,分配于湖北省95971部队当空降兵,并由南部县人民政府赠发给申请人父母荣誉牌一个,上写“军属光荣”。

    起诉人于2001年6月27日外婆去逝,请假回家奔丧,与营部教导员赵玉民发生争执,被非法关押、虐待、暴力毒打!造成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并被错误除名处理,申请人不服,在县政府、武装部和地方民政拒绝接收的情况下,部队承诺对汪小燚病进行治疗和办理正式退伍、伤残两证手续,并给汪家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事实一错再错,不作为的行为,纯属违法乱纪。可耻!

    一、2001年7月31日95964部队大队政委韩少剑、司训大队政工干事王涛护送部队受害人汪小燚回四川省南部县被县政府、武装部、民政局拒绝接收人和档案后,良心受到谴责。给“汪小燚父母:鉴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年底给汪小燚办理有关退伍手续,望家长配合,请放心。”至今长达十年之久不兑现,韩少剑、王涛使用诈骗手段,畏罪潜逃。

    二、2003年3月21日95971部队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与部队受害人母亲罗玉瑛在空军通支办接待站承诺“考虑到汪小本人及家庭情况同意把汪小燚送到我部医院接受治疗,具体事宜,待离京后请南部县人民政府、人武部协调时间、地点进行协商”。不消说为了逃之夭夭,再次欺骗申请人十一年之久。

    三、2004年6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9596部队给“南部县人民政府: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给汪小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复员证及所有相关手续均由县政府负责保管叁年,不得交给或复印给汪家盖上大印又长达年的时间,欺骗耍弄南部县人民政府。

    四、2008年8月4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有关问题的函,告知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1队,为妥善解决罗玉瑛信访问题,共同维护地方、部队和北京稳定,现将有关事宜函告知如下:“-、罗玉瑛家庭近况及现提主要诉求;二、关于汪家要求给汪小办理伤残证的几点意见”共两大问题,三小题内容。特函请贵部:

    1、部队要尽快派员来我县共同研究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的有关问题。

    2、部队应按照有关规定,将汪小燚的伤残作为特殊情况,由部队给汪小燚申报并办理伤残等相关证件,以解决其生活,治病等后顾之忧。我县将进一步关心,帮助解决罗玉瑛家庭的具体困难,做好罗玉瑛及家人的稳控和息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鉴于罗玉瑛进京上访意愿强烈,若汪小燚的伤残证件不能尽快办理,具体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县实在难以实施有效稳控,诚请贵部高度重视并切实协调解决罗玉瑛信访事项有关问题”,盖上南部县人民政府国徽大印,可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1部队,睁起眼睛看不见,竟敢当废纸空文一张,石沉大海,渺无音信,请问这又是谁的错。

    五、2009年2月21日四川省南部县委、人民政府组成协调工作组,由政法委书记、人武部部长、民政局局长、县信访局局长与罗玉瑛等九人,共同前往95829部队,关于协调解决汪小燚、罗玉瑛信访事项有关问题。但95829部队洋瞅不睬,闭门不见,官话盛气凌人,等侯六天扔出没头没脑“证明《四川省南部县罗玉瑛信访事项(汪小燚问题)有关资料》收悉!我们将进一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意见,并力争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还盖上中国人民解放军95829部队政治部秘书处大印,请问该不会脸红吧!时止今日,长达12年时间的十五个工作日,施以这种麻醉剂也太长了吧!

    六、2011年8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95964部队政治处(2011)3号邮寄信件发给四川省南部县司法局的函里面的内容不难看出95964部队政治处腐败不作为行为严重,从开始所做的工作,“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对所提意见建议,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查证研究,积极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请求上级首长机关的指导帮助。”由于平时不学法、不懂法,盲从多,连“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都不知放到什么地方去了,还讲什么认真地查证,研究。纯属虚构,再次欺哄拖骗,南部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二、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当事人罗玉瑛、汪元培对你处出具的(2004)南证字第1005号公证书有异议,向四川省公证协会进行投诉,四川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委员会建议南部县公证处撤销(2004)南证字1005公证书,有异议“我部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建议贵处,不予以撤销。”显然破坏了军民鱼水情,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欺压百姓是多么的霸道啊!

    七、2011年9月21日四川省南部县公证处关于撤销(2004)南证字第1005号公证书决定与2014年1月7日湖北省广水市公证处关于撤销(2004)广证字第333号公证的决定(2014)鄂广水字第1号,四川省南部县公证处、湖北省广水市公证处两地撤销违法公证决定书,相互对照来看,都知法犯法,违法事实是成立的,95964部队自己心里也明白,大有推脱不掉的责任,怎么能说“撤销公证后将可能导致信访人以此为由,认为“6.12”协议无效,继续到我部上访”到北京上访。出现恶性事件也是部队造成的。

    综上所述祖国正全面进行依法治国的清平世界,反腐倡廉,乾坤朗朗,蒸蒸日上,在部队里出现腐败工作作风,阳奉阴违,欺良作恶,涣散民心、还破坏军民关系,给申请人家庭造成经济精神伤害巨大,申请人不服、不答应。特此被申请人尽快解决汪小燚的问题或做出书面答复。

    起诉人:汪小燚
    起诉人:汪元培
    起诉人:罗玉瑛
    2017年3月28日

    附:书证15页于后:
    1、2009年2月26日95829部队证明1页;
    2、2009年5月15日申请书、特快邮件专递及收据2页;
    3、2001年7月31日95964部队大队政委韩少剑承诺1页;
    4、2003年3月21日95971部队师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承诺1页;
    5、2004年6月12日95964部队给南部县人民政府承诺1页;
    6、2008年8月4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玉瑛信访问题的函3页;
    7、2011年8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95964部队政治处给四川省南部县司法局的函2页;
    8、南部县公证处文件2011年南证撤字第002号,2页;
    9、湖北省广水市公证处关于撤销(2004)广证字第333号公证书决定2页。

  • 空降兵汪小燚被政委残害成精神分裂

    汪小燚的控告信:关于对空降兵15军44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一营教导员赵玉民捏造事实,报复陷害、残酷虐待战士汪小燚致残事件的全部经过。

    汪小燚,男、1979年12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1999年12月入伍,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人。原空降兵15军44师司训大队一营二连战士,上等兵军衔。

    控告事项:
    1、军队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赵玉民、韩少剑虐待士兵罪;
    2、对因被打,被残酷虐待致肾萎缩、抑郁症、脾肿大并给予积极治疗甲亢等病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积极治疗;
    3、部队主管机关全面训查,依法撤销对我的一切冤假错开处理决定,并给予妥善安置;
    4、部队主管机关责成司训大队向我赔礼道歉,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事实及理由

    2000年6月28日下午,我接到家里父母打来的电话,得知我外婆肖桂芳去世的噩耗,心里非常难过,便到营部教导员赵玉民的办公室请假奔丧。当时教导员情绪不好,不批我假,我便对教早员说:“你批了三连两个同年兵的假为什么就不批我的假”,教员一听火了顺手给了我几耳光,打过说:“你反了你”。我当时心里很委屈,边哭边去街边电话给母亲诉说此事,电话刚通了几秒钟即被教导员派的兵来压断。我又给15军军务处处长魏建华打电话告教导员打人的事,刚拨通又被教导员叫来两名连的老兵把电话压了,不让我反映情况。大约晚上6点多钟,来了两个老兵、两个新兵把我带到司训大队收发室,对我实行行政看管。政工组长张旺雄用手铐把我的双手拷在窗户铁栏上,把我的军衔和衣服扯掉,又叫新兵把我的裤子和鞋子扒掉。同时把我的上装衣服扣全部扯掉。六、七月的武汉气温高达40多度,在看管室内我又气、又渴、又饿,双脚、双手、胸部、头部被蚊子叮咬得难受极了,我大哭也无济于事,只能用头撞击窗户。当晚,即被看管的第一天晚上,2名年轻的士兵走到我面前不由分说用盆子翠在我头上、对我的腰部,头部等部位拳打脚踢,由于我双手被铐,无法躲让,在对我实行看管的前三天,不给我吃饭,不给我水喝,不让我解便、睡觉,直到第四天,我再度昏了过去才给我放了一张床,同时将我铐在床上。由于看管期间被蚊虫吁,虐待、毒打,我连续发高烧,全身发冷,打摆子,我请求要一床棉被也无人理会。从2000年6月28日起至7月13日一共被折磨16天,这半个多月,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庋的摧残和虐待,不到二十岁头发出现大量白发,身体垮了。

    2001年7月13日,我像犯人一样参加了600多人参加的除名大会,会后我被押回原籍南部县。南部县武装见我神色呆滞,身体极度虚弱,又见档案内无任何处分材料就除名,严重违反除名规定,便拒绝接收我。遣送我的人随后让教导员赵玉民伪造两个处分登记表,但南部县仍拒绝接收我。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等人采取恐吓,欺,软硬兼分等手段强迫我父母收下我。南部县武装部至今未收我。韩少剑刚调司训大队几天,天刚亮穿便衣在散步,我下岗碰到韩,没认出来是政委,便被韩两拳打肿了双眼,“为什么不给我敬礼”我向44师反映了他打我的经过,韩为此事受到了上级严反的批评,这次对我的行政看管。除名都是韩批的,并亲自遣送我,可见韩政委对教导员工作的“支持”,对我的“厚爱”。

    政委韩少剑深知他同教导员赵玉民无端迫害,残酷虐待我的罪责,利用手中的权力遮天过海、瞒上欺下、上下串通玩弄骗术,在湖北编造谎言“三条”欺骗上级首长。同时,在四川不准我父母上告,恐吓我父母要将我收回部队劳教,给钱,“给我办正式退伍手续”保证等。韩少剑并扬言:“我是中央直接管的,谁也别想告倒我,你写再多的信都会如数回到我手里,我会很快用我的证据推翻你的控告,我要什么证据就有什么证据”。根据上述事实不难看出:

    1、我被行政看管、除名完全是2001年6月28日因与一营教导员赵玉民为请假纠纷,赵的报复行为造成的。赵的目的是剥夺我申诉权、控告权、人身自由权,不准我告他打人。审批表中所填的事实都是赵玉民一手编造出来的谎言,是对我的打击报复,都是欲加之罪。同时,关了我十六天,严重违反了《纪律条令》。

    2、在行政看管期间,我受到了赵玉民法西斯的折磨,受到了侮辱、毒打和虐待。并经成都空军452医院,四川省南部县人民医院,华西医科大学诊断为“肾萎缩、抑郁症、脾肿大,甲亢等病。我是一名体检健状的入伍一年多青年,又经过多次复查各方面都合格青年,我才十九岁,我的身体被他们无端整垮了,我以后怎么活?

    3、遣送我时,我病情严重,一路上他们不停让我吃药、输液。这些情节他们瞒着南部县武装部,瞒着我的父母,他们怕虐待毒打我的犯罪行为暴露。

    4、我并没有违反《纪律》第四十一条除名的任何一个行为。我最多就是顶了教导员一句嘴。我万万没有想到讲句真话,顶了一句嘴,几乎招致杀身之祸。这样的军官那儿还有点人民军队的味道?谁还敢到这样的部队当兵。

    5、在我被看管以前,我从未受过任何处分。我档案里的两张处分卡都是教导员赵玉民伪造的,都是编造的,同时也是赵玉民打击报复迫害我的反证。

    6、既然我2001年7月13日已被除名,已被开除军籍。失去军人资格,而政委韩少剑干事王满为什么又亲笔给我父母出具了“年底给汪小燚办理退伍手续”证明和承诺呢?这不是自相矛盾?

    综上所述,政委韩少剑、政教导员赵玉民因为我举报其打人而怀恨在心,为达到打击报复我的目的,利用职权指使他人编造事实,隐瞒真象,无端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残酷虐待我,毒打我,给我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请求上级主管机关查明事实,依据《刑法》处贾残酷虐待部属的罪犯,支技我的请求,维护一名上等兵的合法权益。

  • 请求敦促部队及时处理汪小燚问题申请书

    申请人:汪元培,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2195407260034,电话18086915868
    申请人:罗玉英,四川省南部县人,身份证号码:512922195605070047;电话:18086915868

    我儿汪小燚1999年入伍,服役于空44师司训大队,2001年6月因外婆去世请假回家顶撞了营教导员被关押。关押期间气温高,我儿未得到食品、饮水,因呼救遭看守暴打,发高烧未得到及时救治,导致左肾坏死、精神失常,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作除名处理。南部县武装部、民政局因汪小燚病情严重,除名处分事实不清材料不齐拒绝接收。部队与汪小燚父母单独协商,同意给汪小燚治病办退伍手续。2001年7月31日,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和政工干事王涛代表部队书面承诺:“汪小燚父母,鉴于各种客观原因,我们年底给汪小燚办理有关退伍手续,望家长配合并放心。”留下2000元治疗费,将汪小燚挡案交给了汪小燚的父母。2003年3月21日,空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代表部队书面承诺:“同意把汪小燚送到我部医院接受治疗”。但之后部队既不治病也不办退伍手续,汪家向军事法院起诉后,部队提出协商处理问题。

    2004年6月,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与部队协商处理汪小燚问题,部队同意给汪小燚办病残和退伍手续,但搞了阴阳两个文本:1、报上级的是2004年6月12日《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6.12协议”》,上面没有办退伍证的内容,办病残没有责任义务,经济补偿15万元文字表述为“救助金”,没有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部队、南部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异口同声的反复说这是报上级的,不需要这么具体,由于军部对汪小燚问题已作了结论,因而不能将办病残和退伍手续的内容列进去。2、同意给汪小燚办病残和退伍手续是部队2004年6月12日的《“6.12公函”》,其内容为:“待收到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的函》后,部队将按建议函的内容,给予办理有关复员手续”。以“一个字都不能改,要修改,汪小燚问题就不解决,马上就走人”对我们进行威逼恐吓,同时信誓旦旦的保证办好病残和退伍手续。为尽快给汪小燚治病,我们相信了部队、政府,在“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了字。部队、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马上将其在四川南部县、湖北广水市两地违法进行公证,2004年7月28日以《关于处理汪小燚问题的情况报告》向上级汇假报说汪小燚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就是《“6.12协议”》的内容。但实际上至今没兑现,钱款15万元部队不付给汪家,未“负责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地方民政部门申报为汪小燚办理病残”。更不要按2004年6月12日公函承诺的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就连汪小燚挡案部队都未交地方政府。多年来,部队长期不兑现,不按承诺办理病残和退伍,我们被迫上访,南部县政府不但不不履行政府职责敦促部队兑现,反而和部队一起拦截汪家上访,认定汪家上访是无理取闹,动用警力对汪家人打击迫害,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汪家人非法关押、拘留、毒打、劳教、抄家。如果认为上访是错误的,那就只能推断为部队永远不兑现,汪家也永远不能向上级反映情况。

    2011年9月、2014年1月,“报上级”的《“6.12协议”》公证事项因违法被撤销,宣告《“6.12协议”》及其《公证书》自始无效。多年来,汪小燚问题的信访事项并未被终结,但部队既不接访,也不兑现。电话打不通,营门不让进,也不签收我们用特快邮寄的信访材料。南部县政府直接参与了汪小燚问题的处理,是“报上级”的《“6.12协议”》及违法公证的责任主体,却以该事项属“三跨三分离”为由,把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应履行的义务推诿的一干二净。十几年来,汪小燚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南部县政府是主要责任人,这是推诿不掉的。

    综上所述,我们为及时给汪小燚治病,于2001年7月31日从部队手中收下汪小燚人和挡案,2004年6月12日在“报上级的”《“6.12协议”》上签字,都是以当时部队书面承诺给汪小燚治病和办理病残退伍为前提和政府参与的结果。之后,南部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不积极敦促部队及时兑现,反而推诿自身的责任,对汪家上访拦截打击。我们按照部队和政府的要求做了,但得到的只有被折磨成肾坏死、精神病后被部队遗弃的汪小燚及其挡案以及为辩明真相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的严重摧残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打死我们都不服。我们强烈要求,请南部县委县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与部队沟通,推进汪小燚问题的解决落实。

    附件:
    1、空44师司训大队政委韩少剑、政工干事王涛2001年7月31日代表部队给汪小燚办理退伍手续的书面承诺(共1页)
    2、空44师副政委刘刚、军务科长杨广乐2003年3月21日代表部队同意将汪小燚收回部队医院治疗的书面承诺(共1页)
    3、南部县人民医院2001年7月23日《B超报告单》(共1页)
    4、南部县人民武装部2002年4月17日《关于未接收汪小燚除名的复函》(共3页)
    5、95964部队2004年6月12日关于给汪小燚办理复员手续公函
    6、2004年6月12日《关于一次性处理汪小燚及其父母汪元培、罗玉瑛请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即“报上级”的《“6.12协议”》(共1页)
    7、95971部队、南部县政府、县人武部2004年7月28日《关于处理汪小燚问题的情况报告》
    8、空司信访办2014年5月5日、2015年9月2日给空15军政治部秘书处的信访介绍(共2页)
    9、南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2016年5月24日以南信联办(2016)89号《关于协调解决罗玉瑛“三跨三分离”信访案的请示》(共1页)
    10、南部县人民武装部2016年7月11日《关于罗玉瑛反映问题的回复》(共1页)

    申请人:汪元培
    2020年10月5日

  • 香港人民仍有力量反击

    在北京制定新规允许行政部门几乎可以随意取消民选议员的资格后,全球范围内对香港政治领导人的制裁可能会加强和扩大。不仅美国已表示要进行全面的新制裁,英国和加拿大也可能跟进。一旦欧盟和澳大利亚目前正在制定的最新马格尼茨基制裁方案出台,他们很可能也会跟进。

    这样的局面是香港领导人咎由自取。他们拒绝听取人民的诉求,更重要的是,拒绝对监督警察执法进行有意义的改革,警队的滥权或需为香港日渐恶化的侵犯人权局面买单,它使香港的受害者没有司法或行政手段寻求补救。 《国家安全法》的出台,以及北京最近采取的新规定允许香港当局剥夺任何议员资格的行动,消除了香港对政治自由的最后幻想。这样一来,警察现在就可以更加不受惩罚的任意执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前在美国、英国和加拿大(还有更多国家正在着手通过类似立法)已经开始实施的马格尼茨基制裁,可以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香港的警察队伍中有很多外国人,通常是英国人,同时也在香港政府内部担任其他职务,而且香港的金融体系与西方国家紧密相连,这使得有效制裁的时机成熟——因为例如警队指挥官等肇事者,将真正的失去一些东西。与中国错综复杂的体系不同,香港的侵犯人权者可以隐藏的地方较少。

    然而,任何外交部,甚至包括美国国务院也没有调拨人力资源来追查肇事者——例如,追查警察有计划地对和平示威者使用暴力,或看守所指挥官对出于政治原因被捕的人士施加虐待,并收集进一步制裁所需的数据和证据。

    只有在香港公民社会的帮助下,这些制裁才可能推进并达到效果。犯下罪行的肇事者需要被追踪身份并提起制裁。这一点必须有香港公民社会的配合才可能做到。

    尽管香港的法治和开放性崩溃了,但在追查侵犯人权犯罪者及其财产和资产方面仍然提供了多种透明途径。为此,保护卫士组织推出了一份指南,专门针对如何在中国大陆和香港追踪人权侵犯者,该指南由公司尽职调查人员和私家侦探协助开发,追踪他们比许多人想象的要容易。该指南此前已推出英文版,现推出中文版。作为此前已经推出的全面手册的补充,全面手册提供了详细步骤指导如何在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国针对侵犯人权者提起制裁,可参见中文版和英文版。

    现在,人们得以首次了解到,普通公民,地方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可以如何参与打击这些日益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对犯下罪行的人士进行惩罚,此举实际上也是采取重要步骤,威慑其他潜在的侵犯人权者,在实施侵犯行为前三思。它还为那些在香港已经无法获得正义的受害者提供了一条伸张正义的途径。

    在极其严峻的形势下,而且在出现转机之前往往会变得更糟。马格尼茨基制裁提供了反击的方式,也给香港的公民社会在其间发挥关键作用提供了途径。

  • 江苏蔡新明赴京递交控告信

    举报人:蔡新明,住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济川街商井村,身份证号:321025195805080219,联系电话:1893972980。

    具体事由:

    2009年8月,蔡新民居住谋生的私有产权379.6平方米(国家认可)的房屋,面临着被强征拆迁的准备范围内。由于没有达成拆迁补偿方案,蔡新民和政府、开发商之间,各执一词始终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2012年3月到5月,蔡新民将自己的房屋交由一家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其后,向住建局和拆迁公司递交了房屋拆迁补偿调整的说明报告,各方还是未能达致都能接受的新的方案。

    2012年5月底,在有关部门组织三方调解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三方同意采用行政裁定的方式,向住建局递交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裁决申请书等资料,请求住建局裁定。

    2012年11月,泰兴住建局依据国务院《城市房产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出拆迁裁决书。裁定支付蔡新民私有房、停产停业损失补、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移机费等合计人民币70余万元。蔡新民必须在16日内腾空房屋予以拆除。

    蔡新明不服,向泰州市住建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做出维持裁决的决定。蔡新明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撒销裁决。而本地法院都是维持住建局的裁定。被逼无奈只好来到北京最高院和国务院、住建部,采用投诉举报的抗争维权道路。

    投诉举报泰兴市住建局领导、住建局法规科科员张雪兰,任职期间为所欲为玩忽职守,失眠渎职不作为和慢作为。仰仗党和政府赋予的公共权力,以及手中长期掌管的权力之便,在权限范围内,一手遮天胡作非为。对举报人依法递交的申请报告事宜,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拒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按照程序上报审批久拖不决,也不作任何书面答复。其行为已经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其渎职侵权行为令人发指苦不堪言!

    综上所述绝无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维护国家政策和政府公正性,维护合法权益及利益。为了避免这种败坏党风、党纪的现象继续滋生蔓延,尽快铲除基层行政部门领域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希望迅速树立党和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正派形象和公信度!

    息请按照党中央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开展专项整治部署,立足职责定位,攻坚克难,深挖细查,坚决对失职渎职腐败官员,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一查到底,推动专项整治和“打伞破网”同时彻查政府领域中的“蛀虫”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举报人:蔡新明
    2020年11月10日

  • 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未完)

    2月15日晚十一点左右,昌平区许志永家中,我正忙于武汉疫情的志愿者工作,朋友发来信息询问志永的情况,称“听说他被抓了”,当时我也有大概8、9个小时没有联系上他,内心很是焦虑担忧。2月16日凌晨00:26,我准备上床睡觉,忽然听到门外有粗重的敲门声,同时有男性的声音大喊道:“开门!安全检查!”深夜独自在家的我听到这样的响动很是害怕,急忙拿起手机,手颤抖着给朋友发了条信息“门外有人敲门”,慌张的在门口走来走去,最终还是迟疑着去开了门。

    两个穿白色防护服的男性以“疫情期间安全检查”的名义先冲进门,把我推到椅子上要求我坐好,并给我戴上一次性口罩。我正要询问他们的身份,随后进来的一位未穿制服且没有出示身份证件的男性突然从背后给我戴上手铐,说了句:“我们是公安局的”。只见两个先闯进来的脱去身上的防护服,嘟囔了一句“热死我了”。虽然已经连续被国保的车辆跟踪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仍然对于这一次上门始料未及,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房间内已经站了大概10位未穿制服也没有身份证明的男性,我才发现自己还穿着居家的睡衣,急忙表示需要更换衣服,其中一人跟我说:“稍等一会儿,有位女民警马上就到。”我坐在椅子上又等了5、6分钟,一位拿着执法记录仪的穿着制服的女民警进入屋内,带我进入卧室更换衣服。

    换好衣服重新回到客厅的椅子上,进来一位在2019年12月31日被传唤时见过面的海淀国保,向我出示了传唤通知书,同时面无表情地宣读:“李翘楚,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你进行传唤。”听到这个罪名,我懵了,努力地回想着自己到底哪个行为构成了这个罪行,接下来会面对什么,那种对未来的不安和恐惧不断涌上心头。接下来,该位国保带着两位人员在许志永家的两间卧室进行搜查,而我继续被要求戴着手铐背靠着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们从客厅拿出手机、U盘、笔记本电脑、书籍等物品装进密封袋中,之后让我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在场的还有奥北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在搜查的空挡,刚才宣读传唤通知的国保问道:“还记得我吗?”我说:“记得”,他说:“看来我之前告诫你的话全白说了是吧。”许志永家搜查完毕后,他们说接下来要去位于海淀区天作国际小区的我自己家进行搜查,临走时我问能不能带着养在鱼缸中的小乌龟和小金鱼(那是志永的女儿最钟爱的宠物),那位宣读过传唤通知的国保无奈的笑了一下说:“我们没办法让你带着鱼缸呀。”

    大概三十分钟后,车停在我家楼下,我全程一直戴着手铐,路上不敢吭声,心里一直在嘀咕自己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这么大的阵仗。大概有4、5位民警在我家进行了搜查,我家里空间不大,他们在书架、柜子、床底下、衣柜里翻找东西,翻出了未使用过的一部手机、扫描仪、录音笔、以及我之前给良心犯寄送明信片用过的公民印章,并让我签了搜查物品清单,其间有天作国际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场。我提出能不能吃一粒止疼药,我有偏头痛的毛病,负责搜查的国保给我倒了杯水。临走时我指了指柜子,问能不能把我抗抑郁症的药物装进随身的包里,还是那位负责搜查的国保,迟疑了一下,之后把柜子里的药物全部装进我随身的包里,对我说:“你放心,如果时间比较长,我们也会负责给你开药。”听到“时间比较长”几个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可能不是类似上一次的传唤了,我会经历什么,我会失联多长时间,这些都是未知数。

    半小时后,我背拷着坐在一辆蓝色的商务车上,全程手铐勒得我手腕很疼,我尝试调整姿势却越勒越紧。随后,车到了海淀区办案中心。我第一次被传唤时也是关押在这里,24小时释放了,所以,心里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会不会24小时之后我就被放了啊!

    之后,经过验血验尿的体检程序后,我被要求戴着手铐坐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两位未出示过身份证件的便衣人员坐在我对面,年轻那个又高又壮,很凶地瞪着我;年长的那个低着头不看我。

    这时,年轻的那个凶巴巴的质问我:“知道为什么传唤你吗?”

    我回答:“不知道”。

    他用提高嗓音表示更加生气的样子:“你是不是在网上乱发东西了?!还接受了外媒的采访?”

    我真的被他的语气吓到了,心跳急剧加速。可是我的这些行为并没有什么错啊,于是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一点点,尽量不让声音颤抖,我回答:“我只是如实的把自己的传唤经历发布出来,有媒体关注我,给我打了电话,我也只是回答了自己被传唤的经历,这些也有错吗?”

    他不理睬我的反问,继续大声说:“你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听得一头雾水,从戴手铐跨新年回家后,即使是春节期间,都有国保的专门车辆跟踪,他们对我的所有的行踪都一清二楚,为什么还要问我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呢?我所有的行为都等于是在他们眼皮底下进行的呀。

    见我不说话,另外一位年长一些的语气和蔼地说:“你做的事情肯定会留下痕迹,没有事情我们也不会找你,你也不用着急回答,之后我们有很多时间慢慢聊。”

    听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我可能会被“消失”吧!想起在网上看到的709律师的遭遇,我不禁哆嗦了。审讯好像快结束了,我鼓起勇气问了一句:“许志永现在怎么样?他还好吗?”

    和蔼一点的那个人走到我身边拍了下我的肩膀,回答:“我能跟你保证他现在起码是健康的。”

    审讯结束后,我被要求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年轻一点的那个显然很不满意我的回答,他在签字时嘟囔着:“我都不想签这个字”。之后,我被送回办案中心临时关押的房间,房间内只有我一个人,我坐在冰冷的石板上,一直戴着手铐,恐惧、焦虑、担忧不断袭来,加上房间内实在太冷,实在困极了,就在冰凉的石板凳上躺一下,可是立刻就感到冰凉刺骨。一夜未眠。2月16日一早,给了我一个菜包子,我申请吃抗抑郁的药,看守人员说:“我们也做不了主,你要不是发烧感冒之类的问题,再等等吧。”

    在办案中心的时间过得很煎熬,我一方面不断回想着自己到底做了什么,被安上了“煽动颠覆”的罪名,同时担心着已经跟我失去联系十几个小时的志永:听审讯的意思,他应该是被抓了吧?有没有受到暴力对待呢?疫情期间的防护有没有得到保障呢?另一方面,心里也没有完全放下还在进行中的武汉志愿者工作,方舱的防性别暴力建议写的怎么样了?几个小时前还在沟通的病患家属是不是已经等到了医院的床位……时间就这样在复杂的思绪中度过。

    大概16日下午,我被带到办案中心的大厅,门外的车上下来5、6个未穿制服未出示过身份证件的人,拿出一个黑头套罩在我头上,我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吓得我腿都软了、脑中一片空白,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推进了车里。

    我全程戴着手铐和黑头套坐在车里,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不知道车行驶了多久,也不知道车被开到哪里。

    当黑头套被取下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处于一间四周都是软墙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在我的周围站着4、5位年轻的穿着制服的女性看守,还有一位较为年长的正对着我,声音严厉的要求我将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下来进行检查,并换上她们事先为我准备好的衣服和拖鞋。之后,我被要求以双手放腿上的固定姿势端坐在桌前的椅子上,三位看守围站在我身边,戴着对讲机,她们称呼我为“目标”。她们说:“你在这里不许说话、不许乱动。”

    我的眼镜被没收了,被规定不许东张西望。不敢转动头、眯缝着眼睛用余光打量着房间,居然看见房间里有一扇巴掌大小的窗户,给了我一点点惊喜,因为我可以知道是白天或是黑夜了。

    我不由自主的把头向窗户那边偏了一下,突然传来:“目标!坐好看前方!谁允许你动了?!”吓了我一跳!站在我对面的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孩,面无表情,眼睛紧紧的盯着我。我第一次看到真人也可以像机器人一样!只是当她们把我的细微的动作、表情的变化等等用她们对讲机汇报时,我才感觉她们也是活人。

    晚饭后,我还是被要求呆坐着。突然门外有动静,两个人影进来了。我的心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兩個穿著便裝的男性進入房間,手裡拿著工作證件,我看不清證件上的名字,也沒敢去問。

    个子高的说,他们是负责我案件的预审,让我称他“李警官”,还说他是2013年”新公民案”丁家喜的主审。李警官拿出一张纸念着,原来是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我正在想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几个字,他看着我,声音低沉的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最高会被判死刑,我们对你将实行死刑犯的管理制度!你想想那些看守都用什么眼光看你?!”

    “死刑犯”这个词,吓坏我了。我感觉呼吸困难,脑子一片空白。刚才还在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不知道他们又说了什么,后来听见问我有什么需求。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刻意让自己平静一些,掩饰住在这个四周密闭的小屋子坐着的无助焦虑,我说:“我有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一直服药,我要求尽快恢复吃药。还要求通知我父母。”

    在笔录上签字时,我看到笔录上的羁押场所叫做“北京市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待所”。唉,这个四周密闭管理森严的小屋子竟然叫“招待所”。

    2月17日晚上,第二次审讯,李警官说:已经书面通知了我的父亲,但对于吃药的事情,由于我之前就诊的协和医院属于发热门诊没办法取得我的病历信息,暂时无法给我吃药。

    但我6月19日回到家时才知道,2月16日我失联后,我父亲先后联系了许志永家所在的东小口派出所和我家所在的北下关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都未告知具体情况,我父亲又给市公安局打电话,市公安局接了两次电话后就不再接电话了。大概过了一天,我父亲被毫无法律手续的叫去通州区玉桥派出所,见到了北京市局和通州区的国保,他们起先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拿了篇许志永的文章让我父亲阅读,问他有何感想。我父亲很疑惑:你们抓的是我女儿,为什么给我看许志永的文章?难道不是因为女儿写了什么文章被抓的吗?

    国保又拿出一张通知书让我父亲签字,签字后就把文书收走了。我父亲在情急之下根本没看清楚自己签的是什么通知书。

    后来,我父母被北京市局的孙国保约谈时,才知道我涉嫌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母亲问孙国保:“我女儿到底做了什么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孙国保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回答。我母亲追问:“是不是像我们老师平时批改试卷上的主观题一样,觉得是就是,觉得不是就不是?”孙国保说:“你也可以这么理解,我们是依法办案。”这种“依法失踪”真的是人生至大的诡异。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这间小屋子里,我头顶上的白色刺眼的灯,24小时亮着。前一个半月,我上午下午都必须连续4小时的固定姿势坐着,吃饭上厕所时可以趁机动一动,我有时会多次要求喝水以换来变换姿势的机会。一天8小时一动不动的坐着,全身都僵硬了,好像血液都凝固了。

    站在我身边的3个女机器人看守,她们看守“死刑犯”的经历,会对她们的人生有巨大益处吗?她们贴身看着我睡觉、洗澡、上厕所的时候,她们的内心是怎么想的?

    后面的两个半月,机器人看守少了一个,我被允许每坐2个小时站起来走动20分钟(在9月9日的国保约谈中,李警官还特意强调:“你站起来活动的机会都是我给你争取来的,你怎么就只说你在里面怎么受苦,我们对你好的部分呢?做人是不是得讲良心?”)。

    由于长时间以同一姿势久坐,我的小腿肌肉开始萎缩,出来后走路都不利索。每天晚上的入睡,正对着头顶明亮的灯光,本来就容易失眠和神经衰弱的我起初根本无法睡觉。我刚用手遮住眼睛,看守就厉声呵斥,有时还会粗暴的把我的胳膊扳下来。我才知道,睡觉也需要固定的姿势,必须仰卧,双手、肩膀、脖子、脸必须露在被子外面,不能有任何遮挡。睡着后的姿势变化,也会被机器人捅醒。

    我渐渐知道了在“被监管场所”需要遵守的“规则”:必须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有任何问题,必须举手报告,看守人员通过对讲机向上汇报,得到允许后才可以进行;禁止与看守人员交谈;当有人员进入时,不得随意张望;在室内移动时,必须缓步进行,并与窗户和墙壁保持一定距离;内务设施摆放整齐、上厕所洗澡时也必须由看守人员在旁监管。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就会被看守人员和管教厉声训斥,被威胁剥夺每日本来就少的活动时间。

    我被完全剥夺,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人,都可以训斥、威胁、教育我,这个管教系统以“国家安全”之名自赋无限权力,最大限度地行驶绝对权力,这是一个剥夺生命力的管教系统,妄图把被监管的人变成“听话的机器”,活着就是为了不断接受审讯。

  • 常玮平妻子陈紫娟:常玮平及其律师之路

    常玮平,陕西公益律师,他曾代理多起公益诉讼,包括艾滋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等。因为代理所谓敏感案件,曾遭遇被停业、律所被注销、被吊销律师执照。于2020年10月22日,常玮平律师被陕西宝鸡市公安无手续带走,再次被指定监视居住(秘密关押)。在被带走前,他曾发布视频称之前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酷刑。目前其委托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等申请都被陕西当局拒绝。

    我是常玮平的妻子陈紫娟,也是他的高中同学,认识很久了,我对他非常了解。

    我们一起就读于陕西省凤翔中学,算是本县最好的高中。当时整个宝鸡市只有四所省级重点高中,其中有三个在宝鸡市区,我们是县区唯一一个省重点中学。我们高中组建了一个重点班,招收的都是初中阶段竞赛获奖的学生,也算是笼络了本县及临县的大部分尖子生。他拿了化学竞赛全国一等奖,我拿了英语竞赛市级三等奖,差远了。后来他说他从小学到初中一直都是第一名,有一次考试,全部九门课程,他拿了九个单科第一,导致校长发奖的时候,他跑上去九次,还挺不好意思。他不仅被我们学校提前录取,他还被当时西安最好的高中西安中学提前录取,但是他和他爸去西安转了一趟之后还是选择了我们学校,长安米贵,久居不易。

    他属于很聪明的那种学生,天天打篮球,看课外书,看着也没有很努力的学习,但是在聚集了全县骄子的我们班,他的成绩一直稳定在班级前十名。以至于他高中时候追我我觉得他是闲的没事干。大学他学的是化学,但是他经常给我讲的是时政、经济和股票,看着更像个文科生。当时《经济观察报》和《南方周末》是他每周必买的报纸。

    大学毕业后,我去北京读研究生,他先是去海南海马汽车工作,后来又去了北京,在招商证券工作。他来北京后我们就结婚了。法律算是他的一个业余爱好,当时凡是在清华北大举行的法学名家的讲座,他大体都不会缺席,应该是在这一时期建立了他的法学精神世界。我以为他参加司法考试就是去看看自己水平怎么样,没想到他还考过了。2011年的圣诞节在北师大附近的一个小饭馆,他问我,你觉得今年最重要的五件事是什么,我想了想,说了几个。他又说,那就说最重要的十件事吧,我实在想不到了,连给师姐搬家都算上凑了十件事。他笑着对我说,今年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他通过了司法考试。

    后来他还真的以法律为生了。我一直很惊奇,刚通过司法考试,实习期的时候他就能去出庭,过往的教育经历中没教过这个啊。他说很多事情是天赋,他就是适合做律师。回陕西之后,他就不拿律所的工资了,自己独立接案子了。一开始没有案源也很苦恼,我清楚的记得他的第一个案子在陕西洋县,律师费才两千块钱,他总共跑了三四次,当时我们住在西安,这个钱也就刚刚够车费,但他还是很兴奋。第二个案子在厦门,律师费一万元,他也跑了三四次,大体也就够车费。但后来当事人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被释放了的时候,他很开心。

    他对公益案件也一直很感兴趣。他起诉过金龙鱼,因为它标示的:“转基因大豆”几个字不够大,不利于消费者发现。起诉过陕西咸阳机场公安,因为对方开具一个临时身份证明收费40元,他认为那张纸不值40元,并且,火车站也开临时身份证明,但不要钱,难道机场就要比火车站高贵一些吗?后来经他起诉后,这个收费取消了。他还起诉过滴滴,诸如此类事做了很多。因此也得罪了一些人,成了一些人眼里的另类。

    后来,他还代理了一些反性别歧视及LGBT群体的案子,他是一个包容的人。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他们的闪耀点,他对这个世界是充满友爱的。有一年过年,他拿着单反相机,去给村子里的每一位老人拍了一张照片,他还给每人一张冲洗了出来,送给他们。他不会嫌弃他们衣衫不够体面,面容不够干净,他觉得村子里的老人也需要关心,因为现在出去打工的人多,他们的儿女过年可能就没有回来,一张自己的照片,是可以让他们感到被人关心尊重的礼物。

    总体来讲,他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政治观点也很温和,虽然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过种种问题,但是他还是肯定现行体制有其优越之处,比如,因为土地公有,所以征地的阻力就会小很多,才可以如此快速的建立全国的高铁网络。

    因为代理过一些信仰、拆迁等敏感案件,他一直有被国保定期叫去喝茶的烦恼。其实我认为这是大可不必的。江青都有律师辩护,这些案件也需要律师的介入。并且在办案过程他没有因为哪起案件违规办理被司法机关训诫等。但是2018年。陕西省司法厅以他未将律师费打到所在事务所账户上处罚了他。事实是当时的立刚所开不出来发票,他无法正常收费,而且,立刚所在注销前还欠着他几万块的律师费不给,直到现在这笔账也没人管。他本不服气,但找他喝茶的领导希望他能接受这个处罚,不然事情不好办。他也就忍气吞声妥协了。谁知,这才只是噩梦的开始,陕西省司法厅一位叫党健的领导公然声称和常玮平的矛盾是阶级矛盾,必须分出你死我活,他亲自坐镇注销了立刚所,砸了常玮平的饭碗。其后,常玮平在全国上下找了十几家律所,但是每到签约的时候,该所主任就会被谈话。到现在,因为悬空六个月,他的律师证已经被注销了。

    2020年1月12日-2020年1月23日,他被宝鸡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此期间受到严酷的酷刑。但是在他取保候审的那天,宝鸡警方的领导跟他说,让他好好配合,律师证的事他们去和陕西省司法厅去谈。他当时非常高兴的给我打电话说,他的律师证有希望了。

    现在想想是多么辛酸,一个律师要靠遭受酷刑拿回自己的律师证。而且后来证实,这句话也只是宝鸡警方骗他不要说出遭受酷刑的谎言而已。在被取保候审的这十个月里,他很无奈、苦闷,多次提到这几年没有正常收入,愧对家人。想见孩子,但又来不了,他只能远程订个蛋糕,打个视频,所以十个月的时间里,小孩已经吃过好几个蛋糕,许过好几个愿望了。今天孩子还给我讲着足球课上新学的技能,过年回家要和爸爸比一下他俩谁厉害。

    傻乎乎的孩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过年要是见不到爸爸,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明明他爸爸没做任何坏事,却偏偏落得这样的境遇。谁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 我儿常玮平这次能挺过你们的道道酷刑吗

    我是常玮平的父亲常拴明。2020年1月12日到2020年1月23日,玮平被你局国保人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月23日下午突然通知我去办取保候审。当天晚上我接玮平回凤翔老家。第一眼看去他很憔悴。

    回家之后,我就问他这十天是在什么地方,过的怎么样。他说是在一个宾馆,警察把他拷在一个凳子上,坐了十天,手拷的很疼,现在大拇指和食指,无名指没有知觉了。警察还不让他睡觉,每到晚上要睡觉的时候,他们就在里面打牌喝酒,大喊大叫,不让他睡觉。烟味浓的让他咳嗽。玮平不抽烟。警察换班着来,天天这么折磨他。每天早上一个小馒头,中午一碗稀面条,这就是一天的伙食。由于长期固定坐姿饮食不当,得了严重的便秘,痛苦万分。

    后来,他的腿肿了,难受的哭,要求就医。但警察说,他们有经验,他这种情况还死不了,他们拷了一个月的都没死。在里面的日子度日如年。说这些的时候玮平数度哽咽落泪。我也很难过,没有想到警察会这么对待我的儿子。他犯了什么罪呢?警察说他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但自始至终,没见警察拿出一条证据来。莫名其妙的抓人,又莫名其妙的取保候审了。人家是官老爷,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虽然我内心很愤慨,但我还是劝玮平,既然人出来了,多的话就不要讲了。过完年去别的地方工作,离开宝鸡,律师能干则干,不能干了另谋生路。但是过完年后正月十七左右,高新分局的国保又打电话给玮平,不让他离开宝鸡,并且每天要打电话汇报自己的行踪。我还是让玮平忍。

    等到三月份,深圳的小学开学了,我要带孙子回深圳上学,玮平也帮我们买好了机票。没想到临行前一天,宝鸡警方开着警车来到我家里,质问玮平,为什么我们离开宝鸡不给他们报备,没有他们允许,我们不得离开宝鸡。玮平非常愤怒,质问他们:我取保了,难道我爸妈,我儿子也取保了吗?鉴于国保的压力,玮平没办法送我们到机场,最终请朋友送我们去的。

    宝鸡国保,你是一方的土皇帝,法律就是你的厕纸。我还是让玮平忍。

    这期间玮平天天要向国保汇报行踪,精神压力极大,失眠严重,人也消瘦不堪。没想到,2020年10月22日晚上十一点多,儿媳妇接到电话,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知她:常玮平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这一次连个啥罪名都不说了。法律是你家的,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老百姓是个屁。

    据乡邻说,22日晚八点左右,警察还搜了我在凤翔的家。给谁出示的搜查证,又搜走了啥东西。我们家没有人知道。

    10月22日抓的人,今天10月27日了我们还没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律师去会见,也见不到人。

    我儿玮平,不知道这一次还能不能挺过宝鸡高新分局的道道酷刑?

    2020年10月28日

  • 成都市彭州居民郑兴福的举报信

    成都彭州人郑兴富,今年64岁,职业农民。家住四川彭州区致和镇中平村,身份证号510126195607177032, 联系电话13730675902。按照年龄应该退休,但是刚直不阿老当益壮的郑兴福,依然不改耿直倔强的脾气,对本村的书记高洪存在的破坏耕地、滥用职权、盗挖矿产等行为,进行了为期十年的抗争。面对成都市、彭州区和中和镇三级政府推诿不办,现特别授权公开高洪的所作所为,希望能够引起有关机构的关注调查和处理。

    具体事实如下:

    第一,自2018年至今,任该村支部书记的高洪,利用手中权力,带着黑恶势力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手续盗挖集体沙石,损毁集体耕地20余亩。多次举报,无人受理和处理。

    第二,在本地疫情严控期间,钻疫情为机会, 打着集体的招牌,侵占被破坏了的集体耕地,在耕地上修建盈利性的农家乐和娱乐服务场所。 

    第三,2018年9月,占用30多亩农田耕地,以村民集体企业的名义,利用公共支出开办农家乐,经营收入一直不公开,也不返还给村民,或者接受监督。

    第四,2019年3月,以中平村集体用地为名,无手续承包了开采挖砂石的盈利性产业。

    第五,郑兴福曾经向彭州市公、检、法先后举报多次,但至今没有结果,也没有任何官员机构前来调查。这其中是否有保护伞呢?

    第五,书记高洪利用疫情时期不能外出上访为机会,大肆破坏占用耕地,于今年4月违章修建住宅,供某些人挥霍娱乐提供场所。

    上述事实都是是高洪书记,一手遮天欺上瞒下滥用期权,打着为村民服务沽名钓誉,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子,骗取国家补贴和集体支出。这就是侵占集体利益,违法乱纪的典型行为!

    为了将来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了中国人的饭碗将来能装中国人自己产的粮食;为了习近平讲的“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在该村不是一句空话;为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特此向四川省人民政府举报。

    请求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依据事实,对被举报人高洪书记进行查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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