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犯罪一直是个夺人眼球的话题。不过,一项近期的研究发现,即便是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犯罪行为中,也只有7.5%与疾病症状直接相关。
在这项发表于美国心理学会《法律与人类行为学》期刊的研究中,科学家对143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429项犯罪行为进行了调查分析,他们都是明尼苏达州一个精神健康法庭的被告人,2/3为男性,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约85%的人滥用药物。由于美国精神健康法庭并不审判严重暴力案件,所以这些受访者并无严重暴力的犯罪记录。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分别患有精神分裂、双向情感障碍和重度抑郁三种重症精神病。研究者对他们每人进行了长约2小时的访谈,了解了他们的犯罪历史和精神症状,调查的时间跨度平均为15年。
除此之外,研究者还查询了受访者的犯罪记录和社工工作档案,以便对犯罪行为与精神疾病症状的关联性进行评级。其中,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为幻想和错觉,双向情感障碍为冲动性和冒险性行为,重度抑郁症则使人产生无助感和自杀倾向。评级分为不相关、基本不相关、基本相关和直接相关四等,如果一项疾病症状对犯罪起到诱因作用,但又不会单独导致犯罪行为,就可能被评定为与犯罪“基本相关”,比如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因为幻听而变得激动易怒,并在晚些时候与人发生冲突,但冲突发生时并未发生幻听的情形。
结果显示,被研究的犯罪行为中,约有18%与精神疾病症状相关,其中直接相关的仅占7.5%。在双向情感障碍患者的罪行中,约62%与精神病症相关,在精神分裂症和重度抑郁症患者中分别为23%和15%。一些受访者认为自己犯罪时正处于双向情感障碍中的“躁狂”状态,但执掌该研究的明尼苏达州诺曼戴尔社区学院教师吉利安·彼得森博士认为,他们当时也可能受到愤怒情绪、饮酒或滥用药物的影响,所以该疾病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可能存在高估。
彼得森博士表示:该研究并未发现犯罪与精神疾病症状之间存在任何可预测的行为模式。其中犯罪行为与精神疾病直接相关的人中,有2/3也出于贫穷、失业、无家可归或滥用药物等其他原因,进行过与精神问题完全无关的犯罪。彼得森认为,并无证据表明这些受访者中有人因为精神疾病的原因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犯罪。“人们往往是从惹人眼球的新闻大标题上听说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消息,并进而对此念念不忘。但绝大多数有精神疾病的人都没有暴力和犯罪倾向,也并不危险”。
(来源:中国青年报http://zqb.cyol.com/html/2015-09/15/nw.D110000zgqnb_20150915_3-11.htm 2015年09月15日)
分类: 第三十九期
别用“精神病人犯罪”吸引眼球
精神病鉴定为何多疑问
对于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南京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宝马撞人案”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之后网上舆论一片哗然。官方不得不就网上公众提出的九大疑问逐一作出回应。
从“邱兴华案”、“杨佳案”以及“邓玉娇案”,精神病鉴定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精神认知障碍,各国法律都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
而由于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一些人可能利用这一法律空子,伪装精神病来逃避犯罪。前些年湖北涉黑人物杨义勇杀人后,用重金收买了一份精神病鉴定,便叫嚣自己从此拥有“杀人执照”。
而社会上一些正常人却因为夫妻吵架、兄弟争财等“被精神病”,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也让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精神病目前并没有精确的仪器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临床表现予以认定,相关领域的医学说白了只是“经验医学”,事实证明即便专业医生的经验,有时也并不可靠。
一名叫格雷.贝克的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假如很不幸你被当成精神病逮进了精神病院,你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测试,滑稽的是,急于证明自己正常的人最终都被当成了精神病,反而承认自己有病的人,却被认为是康复了。谁该对精神病“鉴定”的正确性做出鉴定?公众寄希望于法官。
而事实上,法官也并不能担此大任,虽然各国法律都规定“鉴定意见对法官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防止“以鉴代审”,但是法官对于鉴定所涉及的专门性知识同样是“门外汉”,因此在判决中,法官往往以“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来肯定鉴定意见。而对于有疑问的鉴定,也只能通过 “重新鉴定”来“以鉴定推翻鉴定”。
与鉴定的重要性相比,“鉴定责任”却失之于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鉴定极强的技术性,即使存在“故意”也很难被发现,而鉴定人马虎大意做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则更是一个“法律真空”。
曾有精神病学专家提过一个“灰色理论”,认为如果将人的精神正常比作白色,精神不正常比作黑色,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灰色区,社会中有很多人都散落在这一区域内,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亚健康”。对于何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确实是一个有待厘清的问题。
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限制刑事责任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担当。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需要公众正确对待,但这种“正确对待”是要建立在“鉴定正确”的基础之上,而现实中精神病诊断与鉴定的乱象,让鉴定的公信力如一地鸡毛,引起质疑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网络“公审”鉴定现象,并不能治好精神病鉴定之“病”,非专业人士的“群体鼓噪”同样是一种社会病态。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引入“鉴定人出庭”和“专家陪审制”,“把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判断”才是一种更科学的态度。
(人民法院报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9/id/1703919.shtml 2015-09-10)贾福军:社区与医院共同搭建精神病人康复之路
央广网广州9月16日消息(记者陈菲 实习生张诗颖)被媒体称为“精神卫生法第一案”的上海“徐为案”目前进入二审程序,已被权威机构鉴定为“症状基本缓解”的徐为(化名),继续把监护人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自行出院”。“被精神病”再次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对此,中央台记者独家专访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贾福军博士,了解《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及我国精神医疗机构与患者面临的现状。
精神病院的困惑:“病好出不去,有病进不来”
今年4月,上海闵行区法院以“监护人不同意”为由,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因为家属不愿意接而导致精神病人不能出院是不应该的。”贾福军一直关注该案,他认为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康复的精神病人应该有自己的归宿,但这个归宿绝对不是医院”。曾经参与过《精神卫生法》立法讨论的贾福军介绍说,“家属不来接,不代表医院就可以坐视不管。医院有义务起诉家属遗弃”。
贾福军根据多年的职业经验分析,多数家属并不是真的不愿意来接患者出院,而是会拖延住院时间。主要有3种情况:1、家属担心病人出院后会犯病,给家庭带来负担;2、住院有专业人员照料,对患者来讲更为保险;3、家属觉得出院后照料患者是一种负担,继续住院较为省心。因此,在精神疾病专业医疗机构内,时常看到一些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
贾福军强调,长期住院带来的社会隔离会对患者的康复造成困难。“长期与社会隔离,会造被社会抛弃感”。对于拖延住院时间过长而家属不愿意来接的情况,目前大部分医院无奈之下采取的措施是反复通知,或者派人员送病人回家。
报销比例低门槛高 政策导致床位紧张
贾福军认为,医疗报销制度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现象存在一定影响。目前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过大,报销比例不高,家庭负担较大。“有时候报销比例看起来不低,但报销门槛高,实际医疗花销只有达到一定额度才准许报销。而很多时候实际治疗费用达不到门槛,患者享受不到后续的报销优惠。”
同时,住院报销比例各地不尽相同。据贾福军估算,相比于住院报销比例的百分之六七十,有些地方门诊的报销比还不足百分之五十。“有些医院看起来人满为患,其实是很多情况下是政策导致的床位紧张,”贾福军说。
“病好出不去,有病进不来”是很多网友对于精神病院与患者的描述。贾福军说,我国的精神专业医院数量、专业机构数量、医护人员数量以及床位资源和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远远低于世界水平,甚至不如非洲等一些贫穷国家。“目前我国精神机构床位有2万多张,广东省精神方面医生不足两千,医疗资源十分短缺”。
让患者回归社区和家庭是发展方向
据介绍,精神病是一种慢性病,只要治疗得好,多数患者病情长期稳定。社会中不少人对精神病人有刻板印象。事实上,具有肇事冲动的精神病人是极少数的。“如果把精神病人都关起来是不现实和不人道的。我国精神病患者较多,病情稳定后回归社区、融入社区,利于康复,能降低肇事伤人的概率”。
《精神卫生法》规定,县区政府、街道,应在社区建立精神康复场所。而精神卫生法实施两年来,我国的社区服务总体上还没有建立起基本的框架。贾福军认为,让患者回归社区,能让居民放下恐惧和防范心理,更有利于患者的康复。“病人在医院的康复仅仅是开始,全球先进经验也是在社区康复”。 贾福军介绍,我国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尔本社区的精神机构长期合作,学习世界卫生组织所推崇的病人从住院到出院再到社区,各项服务要做到无缝连接,专人跟踪随访,使精神病患者获得身体、精神、社会、职业劳动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社会组织融入精神病人社区康复
目前,广东的卫生、残联、民政等职能部门借鉴香港的经验,联合设立福利援助员,为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帮助和指导,在基层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广州以区为单位建立服务站,深圳市则细化到了街道。”据了解,广东从90年代开始建立“工疗站”试点,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工作治疗(如简单手工劳动,简单职业技能训练),来达到康复和为就业打好基础。
在贾福军看来,社会组织力量融入社区,帮助精神病人康复并回归社会,是很好的发展方向。“这既增加精神病人的社会活动,又能起到看护的作用,使他们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对患者、家属和社会是多赢的,”贾福军说。
贾福军表示,经历了27年起草的《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对精神卫生的医疗防治起到里程碑式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不少省区还缺乏实施细则,导致该法落实难,执行难。“立法与实施还有很大距离”。贾福军表示:“精神科门诊要怎样建,达到怎样的规模、资金是否到位?这些都需要具体规定。我建议政府要提高重视,加强落实。
(来源:央广网http://news.cnr.cn/native/city/20150916/t20150916_519886659.shtml 2015-09-16)
回目录铜霞社区开展精神病人护理知识进家庭培训班 关爱弱势群体
让辖区精神病人及其家属了解精神残疾人家庭护理知识,减轻精神疾病患者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和经济影响,9月24-25日,铜霞社区残疾人专干在上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带领辖区5名精神病人及家属来到区残联会议室参加“2015年狮子山区精神病人及其家属护理教育培训班”。
本次培训,时间短但内容精,主要由市残联康复科黄主任,三院精神科黄医生和王医生为大家亲自授课。3名专家通过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传授了精神康复中常见问题、家属如何更好与患者进行沟通、常见的精神症状识别和副反应处理以及患者行为问题发生处理情况等心理卫生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精神患者家属对精神症状的识别能力,增加了精神疾病管理的相关知识,加强了对患者日常生活的监管能力,得到了病人家属的欢迎及好评。会后,专家在培训现场与患者和家属进行互动式的提问与讲解,针对患者不同情况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同时向各位病人家属分发了发放精神疾病知识手册及心理健康手册。
据了解,社区精神病人的家庭护理已成为精神卫生康复护理中的重要一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下一步,铜霞社区将联合区、市残联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等将继续通过家庭的力量,搭建自助互助平台,帮助患者早日康复,提升生活品质。同时,强化家属的监护职责,落实管理措施,从而有效降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狮子山区铜霞社区 查素芬)
(来源:铜陵文明网http://tl.wenming.cn/wmcj/wmsq/201509/t20150925_2016043.html 2015-09-25)多伦多警方更新应对程序 避免伤害到精神病人
多伦多警方17日宣布,全面修改警员应对精神病患者等处于危机中的人程序,其中包括采用非伤害性措施。
多伦多警察局副局长菲德瑞柯说,已决定接受一个死因调查庭提出的绝大部分建议。
去年多伦多一个研究三名死于警察枪下的精神病人死因的调查庭陪审团,共向警方提出46项建议,如改变训练方式,在培训警员时更注重以语言降低对抗和紧张程度的方法。
在那次死因调查庭期间,有警政事务专家作证说,警察在警校接受的训练为,当警员遇到有人手持利器向前逼进时,警员据以作出反应的依据是那个人当时的表现,而非他的精神状态。
该死因调查庭陪审团认为,这样的训练方式脱离实际,令警员不适应与精神病人打交道,据此建议要训练警员,遇到精神失常的人时,必须将所有相关因素都考量在内,不能只依据那个人当时的表现,要尽量避免开枪。
他们又建议,更多的运用警车仪表板上设置的摄影机、可抵挡利器攻击的护甲、盾牌,以控制和制伏手持利器的精神病人。
菲德瑞柯对多伦多警政委员会说,死因调查庭陪审团提出的46项建议中有45项获警方采纳,如为一线警员配备发射软球弹的枪,未训练新警员时新增三周课程,以训练他们如何以语言降低对抗和紧张程度的方法。
他还说,警员身上配戴摄影机,也将有助于令警员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更负责任。
多伦多警察局长桑德斯说,多伦多警方每年要处理约2万人次精神病患者等处于危机中的人。
(来源:加拿大华人网http://www.sinoca.com/news/ca/2015-09-18/440095.html 201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