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第四十五期

  • 一名精神病人家属的心声

    看到3/28小灯泡的新闻,心里非常的难过,真的是如同小灯炮的妈妈一样的想法,「希望让这样的人能永远消失在这个社会。」
    再看到新闻上嫌犯王景玉的父亲曾将他强制送医,但台北市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无确诊,因此又被放回家中,让我感同身受。我的故事虽不是很精彩但相信是许多照顾精神上有疾病患者家属的心声并希望政府,医院及社会能正视这个问题及法律上的漏洞。好让这个社会能更美好、更安全。
    我家中有长辈也是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并有领身心障碍手册,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位长辈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但由于生活金钱上等的压力造成他心理的问题,他本人也非愿意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同时也受到心理病痛的折磨,也希望自己能控制好。虽然吃药能控制好疾病,但期间状况会有好有坏,自己却无法控制,当在不好的时候,由于人权关系,患者必需要达到自伤或是伤人才能强制就医。或是一定要患者同意接受治疗,医院才会进行治疗。但患者通常在发病时,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都觉得自己非常好。这时,照顾的家属才是最直接知道他的状况是否需要就医治疗,但往往未达法规或是医生的治疗标准就无法接受住院治疗,最后要像发生这样的事件,政府、医院及社会才「可能」会重视这个问题,但这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宝贵的生命就这样被犠牲了,其实正确的做法应是预防胜于治疗!不是吗?而不是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去处理、检讨和解决。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精神病患就不能有人权,只是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协助病患就医及辅助照顾者家属呢?坦白说,当患者发病时,我们除了不舍他受到疾病的折磨外,我们常常感觉无助及都快要跟着心理生病了。
    最后我真的希望「类似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但不是要让患者及家属无路可走而是需要政府,医院及社会大众的帮忙。一起让社会更美好及安全!
    (来源:苹果日报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9/826948/ 2016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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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就医大执法 「被精神病」时代来了?

    内湖4岁女童遇害之后,检讨声浪四起,矛头尤其针向精神卫生法中的协助就医、强制就医机制,台北市今(31)天就传出警察开始严格执法、强制送医在政大生活多年的「摇摇哥」,引爆争议。专家就忧心,部分县市无疑在滥权,滥用法令,把被小区看不顺眼、没任何危险行为的人「被精神病」随便抓人。
    网友今在脸书PO出影片,披露生活在政大多年的「摇摇哥」(丁先生)中午12点半左右,被文山一分局警察、消防队、社会局、卫生局及政大驻卫警察会同强制送医,过程中丁先生不停反抗,并不断喊着「我没有犯法!」、「我甘有伤人?」、「我甘有安怎?」。
    引发争议的就是警方依据的精神卫生法第32条:警察机关或消防机关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病人或有第三条第一款所定状态之人有伤害他人或自己或有伤害之虞者,应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并视需要要求协助处理或共同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即护送前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就医。
    台湾社会心理复健协会理事长滕西华批评,台北市此举根本荒谬,精神卫生法第32条重点应是协助就医而非强制就医,且前提还是必须有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
    滕西华强调,原本精神卫生法第32条为的是发挥小区、社会互助的精神,但现在却变成小区「互摃」条款,滥权之下,只要是小区平常看不顺眼、曾滋事的人,随时都可能「被精神病」抓走,她呼吁精神医学会应站出来以正视听。
    卫福部心口司长谌立中不讳言,精神卫生法第32条在执行上,对人权是存在争议的,但平衡的点该放在哪,没有一定标准,不是谁说的一定对、谁说的就一定错,必须看时代背景而定,有社会共识才做这件事。
    谌立中强调,除非有明确自伤伤人或自伤伤人之虞者,才适用该法条,他也指出,在执行面上,并非一下子就强制就医,应站在关怀的角度协助患者接受就医。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院长杨添围则表示,该病人于松德院区确实留有病历资料,目前经急诊医师诊察,病人已同意接受安排住院治疗,院方是本着于精神医疗专业,对于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者,依其意愿安排妥适治疗,或依现行精神卫生法规范,进行强制治疗程序。
    (来源:Yahoo奇摩https://tw.news.yahoo.com/%E5%BC%B7%E5%88%B6%E5%B0%B1%E9%86%AB%E5%A4%A7%E5%9F%B7%E6%B3%95-%E8%A2%AB%E7%B2%BE%E7%A5%9E%E7%97%85-%E6%99%82%E4%BB%A3%E4%BE%86%E4%BA%86-104042371.html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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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华裔女子被精神病丈夫斩首 法庭判无限期拘押不在监狱服刑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英国BBC中文网报道,英国男子提姆西·艾伦,因精神失常将其华裔妻子斩首,法庭根据精神健康法案决定将其无限期拘押。
      2015年8月29日,父母来自香港的华裔生物科学工作者萨曼莎·何(Samantha Ho)在位于剑桥郡圣钮特的家中被杀。
    近日,何女士的丈夫艾伦在法庭承认过失杀人。而本桩杀人案起于当日两人正在观看的电视歌唱比赛节目X Factor。
    法庭上呈交的医疗报告显示,艾伦在2004年摩托车车祸后患有一系列的心理疾病,其中包括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他在杀害妻子前的两个星期曾经去看家庭医生,并被医生转往接受精神健康治疗。
    事发当晚,他们二人在观看电视节目时,艾伦突然“心灰意冷”,有意自杀,但随即将刀转向了妻子和家中的宠物狗。
    检控官在法庭上表示,尽管何女士一再哀求他不要杀她,但“他还是动了手,而且原本就有此打算。”
    何女士临死前曾在晚间11点致电警察局,告诉警方她丈夫企图杀她。
    但当警察来到他们的住家时,何女士已经被杀死。警察当时看到艾伦“正在杀死那只狗”。
    39岁的何女士,毕业于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在一家生物科学公司任职了10多年。
    她的家人表示,她一直想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科学家,一直想周游世界,实现梦想,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团聚。
    根据英国1983年精神健康法案,艾伦将被拘押在一个保安严密的医院内,而不是在监狱服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hr/2016/03-18/7802456.shtml 201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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