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圣诞日北京关押百余访民 葛志慧为真普选谏言被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5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公民葛志慧到人民大会堂南门递交关于人大出台的解决香港占中问题的8.31决定的意见书,被警方带到天安门分局。
    葛志慧说,天安门分局今天关了有百余人,都是访民。她也被关在这,不知道会被怎么样,既然她到了香港,亲眼看到了那发生的一切,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她有责任也有义务说出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和意见,依照宪法履行公民的职责,这样才能体现民众对依宪治国方针策略实施的支持。哪怕承担风险也要支持履行一个公民的职责。
     据悉,葛志慧12月10日就到了香港,在香港逗留的7天里她感受到了香港警方与大陆的不同,也深切感受到了香港占中事件对民众的影响,争取真普选者惠及子孙,祈盼和平发展的美好愿望。为此,她思虑再三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为真普选向人大谏言。
      而北京基督教信徒周金霞今天上午到中南海给习近平传福音也被警察抓到了府右街派出所,周金霞说,这里也关了好多访民,都挤满了。

    在香港声援占中的葛智慧

  • 访民徐桂生起诉政府案开庭 原告及旁听人士被禁入场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4消息:今天下午(12月24日)13:30分,江苏省苏州市访民徐桂生起诉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有多位维权人士到场参与旁听被拒。

    据现场维权人士潘老师告诉本工作室,徐桂生先生家住苏州吴中天平村照山嘴5号,自从2013年6月份开始,该村干部在没有任何公示、任何规划的前提下,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暴力逼迁村民。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徐桂生先生和他的妻子顾炳珍女士也被当地政府启用黑社会人员,一再闯入其私人住宅进行人身攻击、言语挑衅,逼迫他们迁离。对此,夫妇俩先后打电话报警几十次,而木渎当地警方出警后,起先两天黑社会人员被警方驱赶出去,此后再次报警时警方却对社会闲杂人员熟视无睹。

    2013年9月24日,万般无奈下的顾女士向苏州市电视台、12345苏州市便民热线、苏州市红十字会求助,但也杳无音讯。此时,悲观绝望的顾炳珍女士无奈向苏州市110报警中心发出最后通牒,“限你们警方五分钟内把黑帮分子赶出我家,不然我开煤气自杀”,警察电话说,“你不要激动”,但是随后110没有采取任何制止行为,仍然无动于衷。十分钟之后,顾女士打开煤气罐阀门,半小时之后由于吸入煤气过多,导致顾女士陷入昏迷状态,徐桂生先生赶紧拨打120后,经过医院抢救恢复知觉,但是落下了胸口发闷、食欲退减、头疼脚酸等后遗症,先后花费医药费四万多元。

    2014年8月,徐桂生联系了苏州木渎镇维权村民邱根林、殷雪男、朱雪林、朱雪元、王法男、王玉宝、倪金方等14人,两次去了江苏省会南京市上访,及寻找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由此,他们再次遭到当地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时至8月8日后,以上村民的家中更是24小时被政府雇佣人员监控,直到中央巡视组离开南京才取消监控。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2014年的9月8日中秋节当日,徐桂生、顾炳珍家有朋友过来茶叙,政府动竟用黑社会人员拦截他朋友的车辆。对此,徐先生打电话报警,而出警人员却不做笔录,不阻止黑社会人员骚扰群众。第二天9月9日上午8点多,顾女士上医院去公交车站,快到站台时有两名不明身份的女性追赶上来,对顾女士又拉又拽,抢走了顾女士的金戒指,打落了顾女士的一颗半门牙,并导致下眼眶骨折,顾女士被打手们打倒在地。徐先生报警后,两名女性打手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没有走任何的正常法律程序,就被警方释放,下午不明身份人员继续到顾女士家门前进行骚扰。

    为此,徐桂生夫妇开始向木渎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但是几经咨询后都未有结果。最后,徐桂生先生将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政府告上了法院,今天,该案终于开庭,许多维权人士因关注该案而赶往苏州吴中法院申请旁听。

    下午13时许,当徐桂生带着20多名旁听维权人来到了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并准备进入安检室安检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安检人员对徐桂生等人说,刚接到法院领导(朱魏院长)的通知,禁止五人以上的公民入场旁听此案。随即,安检人员就关闭了安检室的大门,开始阻止十余位公民进场旁听,并且连原告徐桂生本人也被关在了法院安检室之外。

    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开庭的时间已经到点,此时,法庭的审判长才发现原告还没有到庭,后经打听才知道原告徐桂生被挡在了安检室外,很快审判长就来的安检室接徐桂生到庭。但是,当徐桂生得知其余旁听人士依然不准进入时,他就向审判长表示拒绝出庭,并对吴中区法院不开审理此案提出抗议。最后,在双方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双方做了如下处理:即由徐桂生的女儿徐春玲女士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出庭,而徐桂生本人和其他维权人士则滞留在安检室等待结果。

    庭审结束后,前来围观的维权公民们在法庭外的大门前合影,以表达他们对本案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不公开审理行为的抗议。


    上图为:维权人士在法院外合影


    上图为:徐桂生和其他维权人士安检室遇阻

  • 圣诞节前夕 国有银行“断友”到各总部维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4消息:今天是圣诞节前的平安夜,全国各地被非法买断工龄(简称“断友”)的原国有银行职工,来到了位于北京市的银监会与各银行总部进行维权。在北京建行总部门口,有来自陕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地的许多““断友”指称,他们多年的反映问题一直无人给予答复与解决,而这造成了他们有些人老无所医已经死去,有些人则身患重病正在等死。

    在湖北,潜江银行“断友” 伍立娟与“断友”潘向荣、黄行芝及等人,今天一起来到了湖北省信访局进行维权。期间,接待他们的省信访局吴主任对她们说:他们没有权力解决这些问题,他们无权干涉银行的人事劳资问题,并说银行是直属单位,是属于中央有关单位管辖的,他们管不了。“断友“们反映的问题,只能去北京找中央有关部门去解决。

    此外,今天湖南“断友”邓建明还向警方控诉了银行人员违法殴打他的事件。据悉,湖南工行“断友”邓建明,因在12月19号去该银行找行长反映问题,但是其非但没有见到银行行长,反而遭到了银行员工的一顿殴打,殴打他的人是副行长隔壁办公室的一名人员。最后,经派出所安排法医鉴定为“多处软组织受伤”, 而打人者至今还逍遥法外。今天,邓建明要求警方依法惩处该银行的打人者。

    邓建明电话:  18613903200


    上图为:北京维权现场


    上图为:伍丽娟等人在湖北省信访现场



    上图为:邓建明的伤情鉴定

  • 访民徐桂生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开庭 数维权人士旁听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4消息:今天下午(12月24日)13:30分,江苏省苏州市访民徐桂生,起诉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有多位维权人士到场参与旁听。

    据现场维权人士潘老师告诉本工作室,徐桂生先生家住苏州吴中天平村照山嘴5号,自从2013年6月份开始,该村干部在没有任何公示、任何规划的前提下,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暴力逼迁村民。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徐桂生先生和他的妻子顾炳珍女士也被当地政府启用黑社会人员,一再闯入其私人住宅进行人身攻击、言语挑衅,逼迫他们迁离。对此,夫妇俩先后打电话报警几十次,而木渎当地警方出警后,起先两天黑社会人员被警方驱赶出去,此后再次报警时警方却对社会闲杂人员熟视无睹。

    2013年9月24日,万般无奈下的顾女士向苏州市电视台、12345苏州市便民热线、苏州市红十字会求助,但也杳无音讯。此时,悲观绝望的顾炳珍女士无奈向苏州市110报警中心发出最后通牒,“限你们警方五分钟内把黑帮分子赶出我家,不然我开煤气自杀”,警察电话说,“你不要激动”,但是随后110没有采取任何制止行为,仍然无动于衷。十分钟之后,顾女士打开煤气罐阀门,半小时之后由于吸入煤气过多,导致顾女士陷入昏迷状态,徐桂生先生赶紧拨打120后,经过医院抢救恢复知觉,但是落下了胸口发闷、食欲退减、头疼脚酸等后遗症,先后花费医药费四万多元。

    2014年8月,徐桂生联系了苏州木渎镇维权村民邱根林、殷雪男、朱雪林、朱雪元、王法男、王玉宝、倪金方等14人,两次去了江苏省会南京市上访,及寻找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由此,他们再次遭到当地政府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时至8月8日后,以上村民的家中更是24小时被政府雇佣人员监控,直到中央巡视组离开南京才取消监控。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2014年的9月8日中秋节当日,徐桂生、顾炳珍家有朋友过来茶叙,政府动竟用黑社会人员拦截他朋友的车辆。对此,徐先生打电话报警,而出警人员却不做笔录,不阻止黑社会人员骚扰群众。第二天9月9日上午8点多,顾女士上医院去公交车站,快到站台时有两名不明身份的女性追赶上来,对顾女士又拉又拽,抢走了顾女士的金戒指,打落了顾女士的一颗半门牙,并导致下眼眶骨折,顾女士被打手们打倒在地。徐先生报警后,两名女性打手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没有走任何的正常法律程序,就被警方释放,下午不明身份人员继续到顾女士家门前进行骚扰。

    为此,徐桂生夫妇开始向木渎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但是几经咨询都未有结果。最后,徐桂生先生将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政府告上了法院,今天,该案终于开庭,许多维权人士因关注该案而赶往苏州吴中法院申请旁听。


    上图为:徐桂生的妻子顾炳珍被打入院

  • 黑龙江访民胡吉发诉驻京办主任案被告拒不到庭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2消息:今天上午9点3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访民胡吉发诉黑龙江驻京办姜德成故意伤害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被告拒绝出庭应诉。
    胡吉发说,今天被告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人,法庭认为他提供的赔偿证据不足,让他在提交工资开支表及房屋的租赁金额凭证。
    今天被允许参加旁听的仅有7人,近20人只能在法庭外等,庭审到11点结束。
    据悉,胡吉发是因为家里承包的客车营运线路被人夺走,为此逐级上访到北京,2014年3月在北京上访的胡吉发被当地截访人员接到到鸡西市设在北京景美宾馆的驻京办事处,胡吉发在和驻京办主任姜德成理论的过程中,被姜德成打伤,四颗牙齿当场被打掉,案发后胡吉发多方报案,都未能依法处理。
     

  • 河北聂树斌案律师阅卷 百余访民到场打横幅声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2消息:今天上午,聂树斌案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一同来到山东省高院。申请查阅聂树斌案及王书金案卷宗。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人士及百余名访民纷纷举牌诉冤,反映司法腐败。河北访民则打出横幅,呼吁中央启动纠正冤假错案机制,让冤民不在流离失所,艰难维权。
    据悉,今天到场的还有国内外的数十家媒体,到场声援的人纷纷对着记者的长枪大炮发表自己的看法,谴责官方乱用职权草菅人命。警方虽然早早到场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抓捕声援民众 。
    聂树斌是河北石家庄人,因为1994年8月5日的一起强奸杀人案,被警方认定为是凶手,经河北高院审理判处并执行了死刑。2005年真正的杀人凶手王书金被抓获。
    2014年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指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今天聂树斌案的两个代理律师到山东高院申请查阅聂树斌案及王书金案卷宗,这是继聂树斌案的前任律师54次申请阅卷遭拒后的又一次申请阅卷。

    以下是今天的现场图片:

  • 葛文秀、葛永喜律师控告天河区法院院长、审判员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22消息:今天,广东维权律师葛文秀、葛永喜致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广州天河区法院院长甘正培、审判员郑昕滥用职权,要求依法追究二被控告人、开除其法官职务;要求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的执业权益;责令天河区法院对控告人的经济损失给予国家赔偿等。

    据悉,此次两位律师控告广州天河区法院的理由是因,他们曾是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受理的杨茂东、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 2014穗天法刑初字1255号 )中被告人孙德胜的辩护人,天河法院自2014年6月19日受理该案后,在二被控告人的操纵下,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公然采取了如下一系列违法、恶劣的诉讼行为:

    一、违法分案审理。本案本应当与湖北赤壁黄文勋、袁兵、袁小华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赤检刑诉[2014]25号)合并审理,却违法分案审理。

        最高法院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其中就包括“共同犯罪的”、“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实施的”两种情形。

        本案《起诉书》已明确袁小华、袁兵系本案同案人,袁小华、袁兵的笔录内容的大量事实直接与本案被告杨茂东、孙德胜相关,并且赤壁案的主要侦查工作系由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完成,也就是说赤壁案被告人的行为发生地是在广州。可见,无论是基于《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还是基于上述六部门的规定,本案与湖北赤壁黄文勋、袁兵、袁小华一案都应合并审理,所谓的“同案人袁小华、袁兵(均另案起诉)”毫无道理,是违法分案(见附件1.葛文秀律师的意见书)。

        二、拒绝辩护律师复制视频证据材料。本案被告人杨茂东的辩护人张雪忠、陈光武二位律师曾几次要求复制视频证据材料,且有书面意见,但天河法院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

        三、违法组成合议庭。天河法院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郑昕,代理审判员罗成、鲁肖三人组成,其组成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78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的规定(见附件2.法院通知开庭的短信)。

        四、开庭五日前,不通知律师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同时又拒绝通知律师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到庭。(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187条的规定及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2条的规定)

        五、8月1日上午庭前会议故意刁难律师。法庭把律师当成假想敌,禁止陈光武、葛文秀二位律师携带个人电脑入庭,任意曲解法律,明显构成对律师的人格侮辱。实际上,最高院2009年12月8日颁发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第二条“庭审公开”明确要求“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介了解庭审实际的需要。”该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旨在“保障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试问,庭审都可以直播了,律师带电脑入庭难道会影响司法公正吗?庭前会议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可见,该六项规定对天河法院和二被控告人毫无约束力。

        六、违法通知律师出庭。法院定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9时开庭,却在9月9日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各辩护人,明显违法。根据《刑诉法》第182条第三款及《刑诉法》第103条规定,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最迟也应当是在9月8日向辩护人送达。退一步讲,即使适用其司法解释,以电话短信方式送达也不得违背“开庭三日以前”送达的规定(见附件2及附件3葛文秀律师的意见书)。

        七、践踏公开审判制度。9月12日开庭时,法庭以“占坑式”伎俩欺骗公众舆论,实际禁止被告人杨茂东的任何亲友旁听,仅允许被告人孙德胜的哥哥孙金喜和她母亲二人旁听。法院周边戒备森严,警方则对真正前来旁听或可能旁听的公民进行肆意抓捕(如王宇律师,苏昌兰、刘少明、郭春平、陈云飞、张圣雨、马胜芬、邓福权、杨崇、何国泉等多位公民;其中苏昌兰是凌晨在自己家里被警方抓走),试问,这是哪种法系的公开审判?这与希特勒的法西斯恐怖何异?(见附件4.刘少明、郭春平等人的证言)

        八、非法解除律师的辩护人资格、破坏辩护制度。律师的辩护人资格(身份)是基于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产生,解除委托亦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见《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43条)。然而天河法院在9月12日后却以流氓手段通知看守所,谎称孙德胜已解除对葛文秀、葛永喜二位律师的委托,要求看守所不准二位律师会见。二位律师当即向天河检察院控告,但天河检察院却不予答复。后来,天河检察院居然不顾法律监督的身份与职责,亲自赤裸上阵,强迫孙德胜签署书面解除对葛文秀和葛永喜律师的委托,否则,就不准见新来的律师,原来的律师(指葛文秀、葛永喜)更不能见。在这样一种无奈之下,孙德胜被逼迫解除了对两位葛律师的委托。天河法院和天河检察院竟然以这种下作的手段肆意侵犯被告人的辩护权、侵犯律师的执业权,疯狂地破坏宪法确立的辩护制度,如此劣行,令人发指,断不可恕!(见附件5.孙德胜现任辩护人陈进学律师的证言和旁听的孙德胜的哥哥孙金喜的证言)。

    对此,两位律师表示:我们于此不禁追问,这样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究竟是什么力量致使二被控告人肆无忌惮地公然践踏刑事诉讼法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我国《刑诉法》确立了严惩犯罪,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也就是实体与程序并重,程序优先的诉讼原则。程序公正就是要求正确适用法律,它是体现法律正义的根本保障,程序直接牵扯着社会的神经,它能直观地体现刑事诉讼活动是公正、正义的,还是偏私、罪恶的。回首近年来的赵作海、佘祥林、浙江叔侄、福州念斌等众多冤案,哪一桩不是践踏程序法、剥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所致?

    因之,刑诉法第三条第2款特别强调公、检、法“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强调“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本案中,二被控告人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但不予保护,而是极尽践踏、漠视和剥夺,是地地道道的寻衅滋事。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核心要求是“公正、廉洁、为民”(第二条),同时要求“维护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第三条),“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五条),“客观公正审理案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第八条),“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第九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第十条)。

    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上述要求,审视二被控告人在本案诉讼中实施的八种违法行为,他们还有何面目自称是职业法官?哪里能看到有程序意识?其行为是在维护法律尊严?他们的司法公信力何在?他们的公正表现在何处?他们的法律信仰又体现在哪里?这是些什么样的人?披着道貌岸然的法袍,却干着黑白颠倒的下流勾当,他们无疑应归入祸国殃民的周永康之流的残渣余孽,如果不是,为什么接二连三、处心积虑地在本案中践踏程序,阻碍辩护人正当地行使执业权利?如果不是,为什么不知羞耻、赤裸裸地甘愿充当权贵贪腐势力破坏法治的帮凶?
    综上,通过天河法院在本案中实施的一系列违法诉讼行为,可见被控告人甘正培、郑昕二人完全无视宪法,无视法律秩序,毫无法律信仰,缺乏起码的专业知识,彻底违背了《法官法》第七条关于法官的义务规定,更违背了《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七)项不得滥用职权的禁止性规定,悍然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败坏中国司法形象,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可谓天怒人怨。这种不学无术、品质低下的法盲存在一天,司法秩序即黑暗一日。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中国司法形象、恢复国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辩护人特此提出控告,请求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依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追究二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开除其法官职务,并对控告人的其他控告请求给予保护。

       
    葛文秀(手机:18028627307) 葛永喜(手机:13826116796)

    2014年12月22日

  • 深圳国红服装厂火灾 遭欠薪员工维权难

    民生观察2014年12月19日消息:昨天傍晚,深圳市宝安区明金海科技园内的“国红服装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该工厂存放于三楼的大量货物被烧毁。火灾发生后,该厂数十名员工开始咨询遭欠薪的问题,但终无所获。
     
    据现场维权人士王先生爆料,深圳“国红服装有限公司” 是一家生产针织婴童装、夹克风衣、梭织运动、户外服装的企业,注册资金200万,目前主要加工“高邦”羽绒服。
     
    该公司有约100余名员工,其中有60多人被定为临时工,并且企业基本上没有给这些员工依法办理社保。在今年,该公司的大部分员工被拖欠工资长达3个月之久。
     
    为此,员工们曾组织过多次维权行动。他们曾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过,也曾间歇性的组织过罢工讨薪,但是,终因企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这些员工购买社保,员工们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企业存在违法用工。事后,有员工向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咨询得知,劳资关系也可以通过银行发放的工资流水记录予以佐证。
     
    近期,遭欠薪的员工正准备先行取得考勤表,再用以证明他们与企业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再去依法维权。但是,近期企业却要求他们加班返工一批产品,据说厂方准备用这批返工货款抵消所欠工资。
     
    昨晚,厂方因在存有消防隐患的情况下(消防部门曾对该企业发出过火灾隐患警告,现在公司已被消防部门封锁,公司老板也被警方控制)加班生产,进而导致严重火灾,以致遭欠薪的员工们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今天,再有许多员工向资方讨薪,但是却被借故推辞。
     
    员工李先生电话:133 16485661

  • 深圳观澜庆盛制衣厂罢工 数百警察到场镇压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2-18消息:近期,位于深圳观澜的“庆盛制衣厂”,因众多员工与企业产生劳资纠纷而爆发罢工事件。今天上午,深圳警方派出了约400百多名警察来到厂区进行镇压。

    据今天在场维权人士刘少明称,今天上午,深圳警方派出了约400百多名警察来到场镇压,警方此次抓捕了20多个工人和代表,并将他们关押在深圳龙华观澜派出所内。在此次的抓捕行动中,警方打伤多名维权劳工及十多名围观拍照的群众。随后,警方又将未被抓捕的工人们赶上附近的一栋2楼,将他们禁闭起来。之后,有约200余名警察开始撤离现场,留下了约200名警察在厂区内外执行警戒。期间,警方又把工人们日夜守护了八天的“成衣品”暴力抢走。为此,工人们进行了报警处理,但是,无论是拨打北京的110,还是广州的110以及深圳的110,均无回应。

    时至中午,开始有工人代表要求警方释放被软禁的工人们,要求警方让他们出来吃午饭。此时,警方开始分化维权劳工的队伍,对他们说,工人们请的律师是黑律师,不要相信。
    对此,很多劳工未予理睬。

    据悉,深圳观澜“庆盛制衣厂”是一家为“九牧王”、“佐丹奴”、“班尼路”等知名品牌服装做代加工的企业。此次罢工事件的爆发,是因为制衣厂的员工们认为:员工们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权益遭受了资方的严重侵犯,工人们要求资方依据劳动法对员工进行补偿。然而,制衣厂的高层却对工人们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进而引发了此次大规模的罢工事件。

    现场维权人士黄展汇(电话:13714089617);现场维权人士杨建英(电话13714489219、15118036329)、刘少明(电话:136 50929964)

  • 黑龙江省鸡西市驻京办主任姜德成殴打访民案22日开庭

    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控申科科长姜德成,2012年起身为驻京办主任,肆意殴打、谩骂进京上访人。仅2014年就先后将胡吉发、郭德虎、叶广成等多人打伤。胡吉发被打掉四个门牙,郭德虎面部伤痕长达21公分。
    受害人多次去北京公安部门控诉、举报,但都如石牛入水,没有结果。
    费劲周折,今年3月胡吉发被姜德成打伤一案,终于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得到受理,2014年12月22日上午9点,在东城区法院公开开庭,鸡西市访民翘首期盼望各界朋友到现场旁听,关注此案,还受害人以公正。
     
    受害人:胡吉发、郭德虎、叶广成、董晓红、单亚娟、沈福田、李新云、孙文远、郝淑娥、李志岩、李国柱、孙长福、刘延波、臧清池、窦继坤、姜忠坤、江福金、宁玉琴、李淑芬等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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