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上海访民丁德元在北京信访记事

    【民生观察2023年6月29日消息】上海访民丁德元于2023年6月27日中11点,乘(火车)1462到达北京站,丁德元下火车转乘地铁2号线再转1号线到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去走访。

    走出八宝山地铁站后查看手机,看到手机上社区民警尹警官发来的短信,内容如下:
    “老丁,您好,我是社区民警小尹。关于您进京反应相关诉求的事宜,您完全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向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诉求,请不要被境外媒体利用,请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煽动、参与非法聚集活动、以信访接待为名前往非信访接待场所聚集滞留或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有拉横幅、穿状衣、举标语、喊口号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老丁,谢谢配合。”

    老丁给尹警官回复的内容如下:
    “你说得是,但遗憾的是:上访人、申诉人作出你说的行为都是被政府不作为、警察乱作为、司法部门胡作为逼出来的。尹警官啊,若要上访人、申诉人不作出你所说的行为,最好的手段是:政府对信访人的诉求,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如不能解决就把不解决的原因讲清楚;警察执法不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法院既判被告有罪,就应当将被告不服的理由以驳斥的方式予以排除;法院既判行政部门行政行为并无不当,也就应当将原告提出的不服理由以驳斥方式予以排除;但政府、警察、法院做得到吗?政府、警察、法院应该做的做不到这还能责怪上访人、申诉人做出你所说的那些行为吗?尹警官啊,你曾告知我说:“维权要走合法途径”,但你是否能吿诉我:现今正常的维权途径哪一条还走得通?在正常维权途径都被堵死的情况下,上访人、申诉人作出你说的那些行为,还错在哪里?难道只能默默冤死在家中吗?”

    老丁站在路边写给尹警官的回复,有一穿黑裤子、黑汗衫的中年男子走来问老丁:“你到哪里去?”老丁回答:“我到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去走访,不知他们下午接持吗?”男子说:“下午接待的,四点开始不安检。能把你的身份证给我看一下吗?”老丁说:“当然可以。”就掏出身份证给他,那男子看过之后将身份证还给老丁,然后问:“你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去,路你认识吗?”老丁说:“谢谢,路我认识,我去过。”那男子问:“你乘地铁过来的吗?”老丁回答“是的。”那男子说:“好,你过去吧,你向前走,前面转向左走,几分钟就到。”老丁说了声:“谢谢。”

    老丁边走边琢磨:他怎么知道我是乘地铁过来的?或许是自己的北京乘车卡在防控疫情期间用身份证升级的结果?这卡走到哪里他们就知道持卡人在哪里?

    老丁走访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告诉老丁:前一妨害公务案,需重新递交申请书;后妨害公务案,最高检已经立案;停发养老金案因上海检察三分院将案子终结,去上海最高院申请再审。
    老丁就养老金案对这位检察官谈了自己的看法: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为了使申诉人对这案不再搞下去,就以“终结”来堵塞申诉人的申诉通道,你们最高检察院为什么不审核他们对这案“终结”的理由是否成立?

    老丁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后到邮局向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寄了三封信:
    1.关于前妨害公务案:“向12309检察官诉说的第二次补充”;
    2.关于后妨害公务案: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询问:你院对这案的审查结果出来了吗?
    3.关于养老金停发案:再次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上海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查问,在最高检察院办完事后回到住处不一会儿,二位警官来到丁德元所借宿的旅馆房间查看了身份证,询问了到京的原因。

    6月28日上午:丁德元走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访办,接访的是位中年男子。丁德元递交上书面信访诉求:“再次恳请社保部阐明《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内容的合法性”,接访人员边看这份诉求边电脑上打字;丁德元说:“把我这份诉求收下后给你们领导吧,让他把我提出的问题给予书面答复。”接访人员不答继续打字,丁德元也就继续说:“我作为百姓,从来都把自己的行为限制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做事依法讲理,但上海社保中心做得到吗?你们社保部做得到吗?上海社保中心依据你们出的44号文件停发了我的养老金还裹挟医保中心封了我的医保,似乎不想让我活下去了。我要他们阐明这44号文件的合法性,他们不予理睬,我到这里来要求你们阐明这文件的合法性,你们对我这诉求避而不谈;你说:你们社保部讲理讲法吗?”接访人员说:“你有什么事寄信就可以了,没必要自己来。”丁德元说:“如果你们能回信,我何必来呢?问题是你们对我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我给你们社保部写信,要求你们阐明44号文件的合法性,你们不回答我提出的问题而让我找当地部门解决,但我找上海社保中心得到的回答是:依据社保部44号文件沒错;你们社保部将这事推给当地部门,上海社保中心则说依据你们文件沒错,你们这不是上下推诿吗?有人劝我要依法信访,我认为这完全应该,但问题是:你们政府行政部肯依法行政、能依法接访吗?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为什么不予回答?!我也知道,你现在回答我提出的问题确有难度,我希望你将我的诉求转给你们领导,让你们领导或书面阐明44号文件的合法性,或指令上海社保中心撤销以前对我养老金作岀的行政行为,假如既不阐明44号文件的合法性,上海社保中心又不将他们的行政行为撤销,我会再来的。”接访人员说:“好的,我会转给领导的。”丁德元也就走出社保部信访办。

    6月28日下午,丁德元走访国家信访局,通过安检后丁德元进入三办胡同,排队到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办上访的访民队伍排得非常长,丁德元也就先到中纪委信访办上访;丁德元将身份证与材料递进窗,要求中纪委书转给被反映的单位:敦促上海市政府对自己的信访诉求,能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就向信访人讲明不予解决的原因;要求中纪委敦促上海地方法院,既判我有罪就应当将我提出的不服理由以驳斥方式予以排除,否则撤销重判。”接访人员拒收材料说:“你反映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我们会跟他们说;案子的事你向最高检申诉。”由此接访结束。

    明天或后天,丁德元将以下材料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给中纪委,止于怎么处理只能随他们了:
    1.请中纪委领导能告诉我:在当今,谁还管束得了上海地方政府的违法行政与上海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的枉法裁判?
    2.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地方法院:既判我有罪,就应当将我不服理由以驳斥方式予以排除(一)(妨害公务前案)
    3.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地方法院:既判我有罪,就立当将我不服理由以驳斥方式予以排除(二)(妨害公务后案)
    4.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检察院第三分院:对我的申诉给予书面释法说理
    5.恳请中纪委敦促社保部:对我提出的疑问给予解答
    6.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市党委、市政府:对我的信访诉求,能解决的请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请向我讲明不解决的原因
    7.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市监察委:收到控告人的控吿,应向控告人告知是否受理,并向控告人告知处理结果
    8.恳请中纪委敦促上海市纪委:收到举报人递交的举报材料,应向举报人告知是否受理,并向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

    丁德元在中纪委信访办走访结束后再排队想到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办走访,由于人太多没能进去。打算明天上午再去排队。今天下午在三办胡同内,丁德元遇见了不少上海信访人。

    回到住处警察又来查房,查看了身份证,又查问了来北京后的行踪轨迹。

    丁德元在北京走访还没有结束!本网将继续关注。

  • 辽宁杨秀梅父亲工伤死亡几十年无赔偿

    【民生观察2023年6月14日消息】本网站获悉辽宁维权人士杨秀梅父亲因公伤死亡,地方政府不但没有给予工伤死亡认定,还没有给予一分钱的补偿,被逼无奈走上法律程序,但是在没有公正的法律下,自然没有得到法院的工伤认定补偿判决,接踵而来的是重多的债务,银行多次到家追债,被无奈只有逐级上访到北京,杨秀梅长期在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在维权过程中杨秀梅被辽宁铁岭当局非法构陷老教三次,三次老教一共七年,行政拘留七次,当地公安用手指着杨秀梅说再告就要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公开威胁恐吓。

    杨秀梅在三次老教中,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受尽折磨与酷刑,在“马三家老教所”共计七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环境,能活着出来都是奇迹。杨秀梅维权简历如下:

    杨秀梅,性别,女,出生年月日,1965年4月9日,家住住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晓明镇娘娘庙村。
    被拘留时间:1994年被非法处罚十五天拘留手续已经发给本人杨秀梅,杨秀梅逃跑了,没有实施1997年拘留十五日(1997年12月15日)关了一星期。
    2003年4月22号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5年无公章无日期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8年北京6月9号止6月14号拘留五天。
    2008年6月9号关死在囱犯室8天(因得心肌肤梗塞要差点丢了性命)。
    2008年6月14号辽宁当局地方从北京拘留所绑架直接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
    2011年7月5号拘留十天。
    2013年6月25号止7月6号拘留十天。
    2014年3月8号拘留十天。
    2017年1月7号至17号拘留十天。
    2015年8月30号被北京丰台刑拘三十天无法律手续。
    2003年第一次劳教两年,2005年第二次劳教三年,2008年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两年。总共被非法劳教三次,一共7年。

    辽宁当局多次找到杨秀梅谈父亲死亡赔偿一事但是都无诚意也没有结果。

    在2023年6月11日,时间是下午2点,在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信访会议室,由市信访局局长梅俊朋主持,有市委书记李彦军、市信访办一位、法院房涛院长、法院民庭庭长、政法委书记、公安信访赵越、镇董杰书记、派派出所所长等众多领导组织的协调会议中,杨秀梅主要堤出的诉求三点:
    1、父亲工亡一事,(72年到82年和92年到2022年,大约65万。
    2、杨秀梅提出被非法关押赔偿问题劳教给14万8千4百多元,连拘留都算60到70多万,两项共100多万。
    信访局梅俊鹏局长说:因为这么算的理由是杨秀梅被打击关押要赔偿,这亊为此开了两次协调会,赔偿没有依据,省里也不予支持,如我们按国家赔偿法给,我们违法。
    杨秀梅对此意见表示反对,政府和公安、法院在杨秀梅沒有违法的情况下,拘了七次、刑拘一次、以隔离为由多关8天,通缉令下三次,从北京到辽宁调兵大背铐一次,劳教三次七年,(杨秀梅年迈80多岁的老妈还被拘四天无手读)其中劳教这七年就给只给杨秀梅算14万8千4百多,谈话的时侯说是依法、依规,可做起来依什么?他们说杨秀梅违法,杨秀梅手里有调取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证明杨秀梅无犯罪记录。

    秀梅联系电话:18741034325,13717697035


  • 刘春香老师状告益阳教育局人社局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8日消息】2023年五一劳动节之际,益阳市刘春香老师近日向法院起诉益阳市人社局与益阳市教育局,依法维权捍卫妇女合法公平公正旳工作权益。

    刘春香老师自1984年大学毕业,先后在益阳市教育局(原县级市)、益阳市六中、益阳市六中初中部、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发展中心(期间从2015年5月起,服从资阳区教育局党委的工作安排,负责资阳区教育关工委和讲师团工作)在职在岗持续工作至被“代办”退休前。2020年,钟凤林同志任局长时的资阳区教育局以“在年满55周岁前已离岗一年以上”为借口、确认其“不具备到60岁退休的条件”,“只能按女性年满55周岁的年龄退休”。于2020年4月,停发了她的工资和所有的福利待遇,于2020年8月,为她“代办”了“到龄”退休手续,其时她年满56.5周岁时。

    这种以停发工资的违法手段强制提前退休、并为她“代办”退休手续的违法行政行为,极大地侵害了刘春香老师的合法权益,践踏了她的人格尊严和荣誉;伤害了她的精神和身体;严重的损害了她的经济利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恳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真相,还其公正公平!

    1、责令资阳区教育局撤销给“代办”的退休手续。
    2、责令资阳区教育局恢复年满60周岁退休的权利。

    事实与理由

    1.2015年2月16日,中组部办公厅印发了组通字2015年【14】号文件,文件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第六条明确“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据此,自2015年3月1日起,女性高级教师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年满60周岁”。原告于2001年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2016年晋级为专技五级职务岗位,完全符合年满60周岁退休的政策要求与资质条件。

    2.2015年3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为进一步确保组通字2015年【14】号文件执行的统一性,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中凡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年满60周岁时退休”。

    3.组通字2015年【14】号文件的第二条明确指出:“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据此,女高级教师如果要在年满55周岁时提前退休的,要“本人申请”、并以“自愿”为前提。原告在2019年2月年满55周岁时,并没有提出退休申请、更没有提出过自愿退休的诉求!

    4.原告自1984年大学毕业,先后在益阳市教育局(原县级市)、益阳市六中、益阳市六中初中部、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发展中心(期间从2015年5月起,服从资阳区教育局党委的工作安排,负责资阳区教育关工委和讲师团工作)在职在岗持续工作至被“代办”退休前。

    5.2019年2月,原告年满55周岁时,被告就已经确认了原告的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退休时间为2024年2月的事实。

    6.2020年3月,被告违背2015年【14】号文件精神,“要求”原告前往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退休时,原告的年龄是56.2周岁。

    7.2020年4月,被告违反《劳动法》,停发了原告的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

    8.2020年8月,被告为原告“代办”了退休。其时原告年满56.5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年满60周岁)还差3.5年;并把退休时间办为2019年2月!

    9.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天目新闻等新闻媒体的关注下,被告授意原告所在单位(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发展中心),于2022年元月补发了原告2020年4月—8月共计5个月的在职工资和福利待遇与所发退休工资的差额部分。

    10.2022年1月,原告收到了一本“很有特色”的退休证:一是“纯手工”填写;二是看不见钢印字样;三是没有编排字号;四是没有发证日期;五是代为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2020年8月)、代为办理的退休时间(2019年2月)、实际发证时间(2022年元月)相差了好几年。

    11.2020年3月起,原告多次向被告俞伟基股长、钟凤林局长提出诉求,均遭被告敷衍搪塞;被告掀起“自愿退休风波”后,不仅至今没有实事求是地依法行政,反而采取了假造文件、调包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

    12.2022年10月28日,原告按照资阳区信访局赵建强局长、杨应该副局长的指示,向资阳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没有收到处理答复。

    13.2022年6月23日,被告在《刘春香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写道“在年满55周岁前已离岗一年以上”、“不具备到60岁退休的条件”。这是被告强制原告提前退休、并对原告实行“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代办退休手续”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唯一理由,更只是被告用来应付上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托辞。

  • 贪官借拆迁大肆违法敛财 福州林发珍上告十几年无果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6日消息】日前福州维权公民林发珍,就贪腐村官王成良借“福州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拆迁”之机,通过“神操作“违法大肆敛财一事,再次书面向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反映。

    2009年因为福州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林发珍的房屋,被列为征迁红线范围。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榕政综【2009】47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专门针对西园村统筹建设的无产权房屋补偿问题而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15号“关于研究福州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征迁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政策精神,本次征迁执行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规定标准,即为:人均45平方人口基本保护面积,有在册户籍按房屋面积100%补偿安置,没有户籍房屋,按房屋面积70%予以补偿安置。

    征迁时林发珍一家人都是户籍在册的西园村村民,因此其房屋被征迁,依法应以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15号“关于研究福州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征迁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政策精神精神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安置。

    但村官王成良(时任西园村村支书)利令智昏,依仗权势把持西园村基层政权竟违法“承包拆迁“。王成良借以“西园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名义,对无户籍无产权房村民,通过改变福州市政府有关该工程拆迁政策方案,强制拆迁户接受其擅自制定的“按每平方房屋2000元现金补偿安置标准“。

    当时,因为王成良倒行逆施,只为自己牟取私利,擅自降低拆迁补偿标准的作法,遭到许多村民不满而抵制动迁。为此,福州原副市长梁建勇曾亲临拆迁现场向拆迁户了解民情,包括林发珍在内,当场听到梁副市长批评王成良说“拆迁是政府主导的事,你怎么能承包!”

    可王成良不顾市领导指示精神,依仗其手眼通天,仍我行我素,继续霸道地擅自改变市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本来按政策规定针对无户籍拆迁户,补偿标准是每平米5200元x70%应是3640元。但实际上,王成良都是强迫拆迁户接受,其私下作出的每平米2000元的补偿标准。

    王成良接着用其他未拆迁的同村村民户口顶替这些拆迁户,再利用市政府拆迁基本人口保护政策,倘若15平方米房子,套用一个户口本(一家2口人)可以无偿增加到90平方米安置房。通过如此神操作,差价75平方的国家安置房,就被王成良套取为个人所有。当然如果套用的是一家三口,加一本独生子女证,就可以套取到180平方米房屋,直接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王成良在承包实施该项目拆迁时,以“外乡人”名义强迫林发珍接受其每平米2000元补偿价格。林发珍一家人的户籍都在西园村,房子门牌号是579号,也属西园村。因此,林发珍房子的拆迁安置方案,本应以其房屋实际拆迁面积的100%安置房屋。

    但王成良硬是慌称“林发珍是连江(外乡)人,在这里购地建房出租”为由,强迫林发珍接受每平方2000元补偿标准。林发珍强烈不服,后来经过多次上访维权,虽得到上级领导批示,只是林发珍的房产,当时已被王成良用同村其他村民的户口套取,早变成王成良的私产。2014年王成良只得用F地块的西园村集体所有的房子,拿来作为安置林发珍的房屋,但仍是按面积70%安置(以市政府政策规定外籍标准补偿),而非100%面积安置。

    村官王成良依仗权势,损公肥私,不但严重侵害林发珍切身利益,而且还用同村其他村民的户口顶替被霸占的拆迁户,实施诈骗套取国家拆迁安置房。王成良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怎奈贪腐村官王成良有保护伞,通过上下勾连利益输送,官官相护,就是不倒。

    林发珍早已经麻木,对这次再上告结果已不抱希望,因为在福州贪官遍地,他已频频上告十几年都无果。

  • 湖南汤金明因医疗纠纷维权无果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3日消息】湖南省醴陵市70岁老人汤金明,因大腿疼痛前往长沙市中心医院看病治疗,后在进行手术过程中,因手术操作失误造成其右手肿胀、麻木,疼痛难忍,至今其右手丧失功能。经医生检查鉴定认为是神经损伤。为此,汤金明与院方多次交涉,但院方一直拖延推卸责任。无奈之下,汤金明只好向其上级部门发起控告。

    2022年12月4号晚19时30分左右,汤金明因右大腿疼痛去长沙市中心医院看急诊,于次日上午9点多挂号看门诊、下午住院。于2022年12月7号上午11时左右做造影手术,在局部麻醉的情况下,穿刺时刺痛了两次,触撞了神经,导致右手肿胀、疼痛、麻木。

    在住院期间,汤金明要求肖某文医师对其右手进行治疗处理,一直至21号出院也没有治疗处理,要求院方会诊、确诊、找到病因,是什么原因导致右手肿胀、麻木的,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2023年2月14日上午9时30分许,汤金明与院方医疗纠纷委员会老徐一同到了长沙市医学会申请了“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2月15日上午9时25分,院方医疗纠纷委员会老徐致电汤金明称:“你明天带好日常生活用品,来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次日(即2月16日),汤金明接到院方安全办(实为医疗纠纷办)老徐的免费住院通知,于是便在该院接受免费治疗。截止3月12日已通过“康复医学科”康复治疗25天了,其疗效效果依然是微乎其微。

    2月17日,汤金明作了彩色B超。报告显示动脉:深,浅静脉沒有问题,2月18日又做了神经肌电图检查,结果是神经病变,神经损伤。2月25日,经康复医学科主任给患者汤金明做了神经方面检查,并左右两只手对比后认为,属神经损伤。

    而医生胡某芳、赵某珍却不认为是手术时造成的神经损伤。于是,汤金明质问两名医生:“我来医院是治疗医脚的,为什么传染到我的手掌手背麻木肿胀疼痛呢?你们俩只是为医院推责而胡说八道!”

    手术后至今3月有余,在这100多天来,麻木、刺痛、肿胀痛未愈消恙,尤其是手术后十多天,疼痛难忍,扎心于体,右手丧失功能,困扰生活、生不如死。

    汤金明依法投诉院方无良无德,惨无人道,手术失败,导致神经损伤的重大医疗事故。面对这一重大医疗事故,院方不积极应对,而是反其道而行――忽悠、推责,在免费康复治疗27天时,院方曾五次催汤金明出院,拒绝救治医疗事故患者,其行为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2023年3月7日,汤金明向长沙市卫健委主任刘激扬写信反应自己的病情;3月20日,向湖南省卫健委主任李小松反映了三点诉求,亦同时向长沙市委市政府大接访中心反映,省卫健委,市信访局批转长沙市卫健委受理处理,但至今未见回复。

    3月27日,汤金明又去长沙市卫健委找刘主任,医政处广某某说,“刘主任出差去了。”办公室的一工作人员称,“刘主任开会去了。”事实上都是在骗患者,实为推诿、敷衍、不作为。

    无奈之下,汤金明只能借网络平台向社会呼吁关注,同时发起控告,要求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对长沙市中心医院院长冯永,书记肖玉坤不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责令院方对本起医疗事故尽快作出技术鉴定结论,由院方承担全部鉴定费;责令院方查明病因,制定治疗新方案,对症有效治疗,尽快消除患者痛苦、恢复健康,以及及时作出赔偿事项。

    汤金明电话:15292153808


  • 丁德元前往检察院反映问题遭推诿

    【民生观察2023年4月12日消息】近日,上海维权人士丁德元前往北京、上海两地反映自己的刑事案件问题,遭到两地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相互推诿“踢皮球”。老丁表示,希望这些当法官的、当检察官的能够真正做到讲理讲法。

    2023年3月30日,申诉人丁德元(老丁)到京向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自己的冤屈:“我的二个刑事案,上海法院在避开我所提疑问的情况下判我有罪,上海检察院在避开我所提不服理由的情况下不支持我的申诉。我起诉的一个行政诉讼案,上海法院在避开我要求法庭审核被告行政行为所依据文件合法性的状况,判定被告行政行为‘并无不当’,检察院在避开我不服理由的情况下不支持我的检察监督申请。”

    接访的检察官在查看电脑资料后,以口头与文字向申诉人丁德元告知:“回上海申诉,记住:刑事申诉到市一分检申诉(上海市),行政案件到上海市三分检要求释法说理。”

    2023年4月10日下午,老丁走访了上海市检察第一分院,门口的保安给了老丁一个电话号码,让老丁电话联系,但电话中对方却以“审查结果已出,如果不服向上一级检察机构反映”为由不予受理。

    老丁不由得吼了起来:“我不服你们一分检的审查结果,我也不想再找你们,就到北京去向最高检12309反映,但接访的检察官让我回上海再到你们一分检申诉,但你们上下推诿,你们是想把人逼向绝路吗?你们一分检对我二个刑事案的审查,对我提出的疑问解答了吗?对我提出的不服理由驳斥了吗?你们既然不支持我的申诉,就应当把我提出的疑问予以解答!就应当将我提出的不服理由予以驳斥!这些你们做到了吗?我也是一个讲理守法的人,但你们当法官的、当检察官的能做到讲理讲法吗?你们这些最应该讲理讲法的人不讲理不讲法,还能期望老百姓讲理守法吗?”

    对方说:“要么进行释法讲理。”老丁说:“可以,只要你们能把我提出的疑问给予解释,能将我提出的不服理由给予驳斥。”对方说:“我会将你的诉求向办案检察官反映。”

    老丁问:“我现在在你们一分检的大门外,手中有资料要递交给你们,是当面递交给你们还是到邮局寄给你们?”对方说:“到邮局寄吧。”

    丁德元因早年在工作系统获得突出贡献奖,根据当时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获得突出贡献奖称号的人员可以获得由上海市政府特别奖励的房屋一套,但丁德元一直未能获得奖品,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德元走上上访之路。多年来无数次往返上海和北京之间,期间曾在截访过程中被警方打断肋骨,多次遭到地方维稳部门的打压和拘留。

    因维权丁德元曾获刑两次。第一次是2016年10月24日,被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以“妨害公务”的罪名判刑一年零两个月,2017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第二次是2017年12月27日,丁德元再次被浦东分局以“妨害公务罪”抓捕,半个月后批准执行逮捕。2018年7月25日,丁德元被上述罪名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6日止。

  • 沈阳城建学院虚假招生学生维权被威胁

    【民生观察2023年3月29日消息】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招生问题。据悉,当初招生时宣传是全日制的大专学历,然而实际上是全日制教学的成人学籍。导致现在学生四年学习之后学信网没有学籍,交了四年的学费,什么学历都没有。学生们前往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在抖音上发消息,被威胁删除。

    据该校学生反映,他们都是2019年辽宁省高考的落榜生,当初有招生老师直接给他们打电话说,该校是全日制的学校,四年就读下来会有本科学历。结果学生们现在发现是全日制教学而非全日制学历,全日制教学并不被承认,他们的学历也变成了成人专+自考本。

    该名学生表示,当初没有招生简章,让他们直接来参观的学校。他们看学校环境好决定来这里上学,一年学费16800元,不包含寝室费其他费用,加起来一年得三四万吧。这个费用都可以找其他渠道买一个统招大专了。(有当时的招生网站截图,公众号截图)

    有学生在网上查了一下,现在这个学校(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用科技学院)的官网已经登不上去了,但是百度还可以查询得到,应该是后台关闭了。该校从去年开始公众号、抖音就全部停止宣传了。可以在抖音上,公众号上搜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2022年12月,学生们去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投诉过这个事情,钉钉上显示是叫睿锋教育培训中心的一个机构,学生家长中有社会关系的就打听了一下,发现这个学校没有办学资质,是这个睿锋有。而学生们投诉这个睿锋,管理部门也没给学生们准确的答复。(投诉回执之前在网上发过了)

    还有学生表示,自己在入读该所学校之前,一位姓金的老师吹嘘学校如何如何好,并说学历性质是全日制的教学,在自己入学之后,该名老师马上删除了自己的微信,那时候自己不懂全日制教学是啥意思,其实全日制教学跟全日制学历有很大区别,自己在入学之后学校列出各种费用,学费、技能费、学籍管理费等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在大四最后一年,因得知没有学历所以他拒绝向学校交学费,学校说如不交学费的话,就只给结业证。因害怕影响自己的将来,他只好交齐了学费。之后,自己前往教育管理部门投诉,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另外,目前有学生在网上曝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杏林应用科技学院的几大罪状:

    1、大部分学生无学籍状态,家长闹起来无非就是办理非统招全日制的电大等学籍。

    2、夸大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该学校就是一个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跟国家统招大学签合同租了场地,让无数大学生上当受骗。

    3、学生在抖音上发消息,被学校来联系并威胁删除作品。

    4、98%的学生均为成人教育的学历,无任何作用。

    5、没有办学资质,学生之前投诉到教育局,说这个应用科技学院查不到,他们无权办理。


  • 秦荣高和平举报检察院被拒收材料

    【民生观察2023年3月25日消息】2023年3月24日,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秦荣、高和平夫妇,在两位委托代理人的陪同下,到北京一分检对昌平区检察院不按照最高法规定履责问题进行了举报,结果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连举报材料都不接受的情况。

    秦荣、高和平夫妇是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居民。2021年8月,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启动了对秦荣、高和平夫妇房屋的强拆工作。

    期间,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组织上百名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对夫妇俩人及其儿子秦小坡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故意暴力伤害,且在缺少夫妇俩人参与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以其单方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强迫夫妇俩人接受,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又不顾夫妇俩人的依法防卫强行推毁了他们的民居,并试图强占他们的宅基地。

    秦小坡因保卫家园、抵抗强拆被抓走,被警方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后于3月14日被以爆炸罪批捕。

    秦荣、高和平夫妇委托文东海、包龙军二人为其案件作代理人。

    2023年2月20日,二举报人及代理人一起来到昌平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中心,依法递交《立案监督请求书)及证据,但是:12309检务中心的保安却禁止除律师外的其他任何人进入,尽管二举报人说明来院缘由,仍被拒绝。问保安如何递交申请,告知到信访窗口。

    举报人声明:我们此行,非为信访,我们完全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而要求检方依法对刑事案件实施立案监督的。可是,申辩毫无效用,没办法,二举报人及代理人只好在信访窗口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3年3月23日,二举报人及代理人再次到昌平区检察院检务中心询问立案监督一事,依旧不能进入12309检务大厅,只能在信访接待窗口,依旧是信访接待人员接待。而且,信访接待人员对二举报人的答复是:还在调查。

    2023年3月24日,二举报人及代理人到北京一分检对昌平区检察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不按照最高法规定履责问题进行了举报。结果一分检12309检务中心和昌平检察院几乎一个样,更有甚者,连举报材料都不接受。
    举报人及代理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明确:“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申诉的部门办理;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条亦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及时答复投诉人”。

    反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二举报人作为被害人向其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后,非但未能向举报人调查相关情况,甚而在对二举报人之子秦小坡予以批捕后都未能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二举报人!此种行为,有违最高检的明文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规定:“不准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基于以上,二举报人申请上一级检察院监察部门依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积极查处不依法、依规办案的相关责任人员,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举报人。

    秦荣电话:13522353857
    高和平电话:1381103279

  • 周世锋出狱前后纪事

    一、周世锋写的《709特大事件真相》揭露了孙力军、傅政华政治团伙制造709大抓捕事件,严重践踏人权的罪恶行径。(附该文章)

    二、周世锋被关押在天津市监狱时写了四封控告孙、傅集团的信,被天津监狱和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扣押,监狱还以周世锋控告孙力军团伙为由,不准给予周世锋减刑、不准给亲友写信、不准给家人打电话、拒绝接收周世锋家人给周的汇款、让诈骗犯每天24小时包夹周世锋等。

    三、周世锋出监狱后又写了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控告信,控告孙力军政治团伙对人权的践踏,孙力军傅政华虽然此前已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是其制造709人权灾难的团伙成员仍然在掌管公检法司权力,所以周世锋给公检法司最高领导的《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控告信》没有得到回复,甚至给国家信访局的该控告信,公然转给了被控告对象之一的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国保支队。

    四、周世锋还写信给公安部长、天津市公安局长、天津市检察长,要求河西分局返还2015被非法扣押的周世锋本人和锋锐律师事务所的物品以及律师所与客户签的合同,也没有得到回复。

    五、周世锋2023年2月14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被拒收。同日到该法院档案室复印周世锋被判刑的卷宗,电脑显示没有该卷宗。

    六、周世锋又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要被非法扣押的物品和资料,也被拒绝返还。

    七、周世锋到天津市监狱局和天津市监狱要被非法扣押的控告信、亲友信件、日记等,也被拒绝返还。

    八、他们还永久封杀了周世锋的微信朋友圈和群。

    九、2023年2月28日周世锋在海南省设立了“柒零玖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海口市公安局传唤了帮助周世锋设立公司的两位朋友,要求将该公司注销、不得为我提供办公场所和注册服务。

  • 武汉藏龙岛民众反对建垃圾场遭暴力清场

    【民生观察2023年2月5日消息】2023年2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当地民众反对在藏龙岛居住区建立大型垃圾处理厂。因前期沟通无果,大量民众前往政府门口聚集维权抗议,遭到警察暴力清场。

    2月3日,有网友投稿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政府将在居住区建垃圾处理厂,遭当地居民反对,约上千群众前往政府门口抗议维权。

    一段视频显示,约有上千群众聚集在江夏区藏龙岛政府门口,群众高呼:“重新选址”、“为人民服务”等口号。一开始现场有众多警察在与民众对峙中,暂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视频中,有疑似领导的人出来对群众讲话,只说政府我考虑大家的诉求,但没有承诺重新选址建垃圾处理厂。

    随后,民众在抗议现场与警方发生冲突,警察带走了一个抗议民众。

    视频显示,一群身穿“执勤”字样的安保人员联合警察,将一名黑衣男子按在地上,并用手掐其脖子,男子挣扎起来后大喊:“干啥了?快录像啊!”有拍摄者在旁边喊,“警察打人了,暴力执法,土匪。”随后将该名男子被一群人四脚朝天抬走。

    据现场一名匿名人士表示,现场大约有二十多人被警方强行带走。

    后续情况,一些民众前往江夏区公安分局,在门口与警察交涉,要求放人。

    视频显示,一些民众在江夏区公安分局门口要求警方放人,民众表示:“我们和平维权,没有违法,你们为什么要抓人?”一名男姓警察回答:“有没有违法,我们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处理的”。民众:“那你们要关押他们多久?至少要给个书面的法律文书。”男警:“这个公安机关会走一个程序的”。

    据当地居民反映,据说要建的这个垃圾场是整个武汉规模最大的垃圾场之一,面积约25000平米,因为附近涉及到全部是居民区,而且是湿地保护区,附近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所以居民反映强烈。

    居民称,通过规划图他们了解到,该垃圾场将建在自己孩子学校对面600米,藏龙小学初中圃蕾幼儿园斜对面600米,距离双馨艺术幼儿园900米,距离国家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仅仅1.5公里,岛上有36万居民,还有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湖北美术学院等。

    另据网友“新兰的乐章”发布微博称:武汉江夏区藏龙岛政府要把一座大型垃圾处理厂建在10万人居住,以及有着大量珍稀动植物的国家湿地公园附近,公示日期1月20日截止,现在藏龙岛的居民正在严正抗议,要求政府重新选址。

    网友在其微博留言说:我们的党说过关乎民生的再小的事也是大事!湖北武汉藏龙岛栗庙路的上万居民,孩子,老人,动植物,甚至国家和世界重点要保护的湿地项目,都会受到这个为了政绩而建造的垃圾站所影响!藏龙岛上万居民愤怒至极!强烈坚决反对为了政绩做这种伤天害理之事!我们也会用行动捍卫这片大家生活的地方!还请各大媒体多多关注!为生活在这里的十万居民和珍贵湿地环境发声!

    还有多名网友留言称,现在藏龙岛这个事情在网上搜不到,连今日头条也发不出去,审核不通过,热度起不来,发到抖音上帖子一会儿就被删除,根本没有办法发声。维稳的警察给现场的维权群众“扣帽子”说闹事,然后就直接抓人,墙内网络平台根本发不出视频,百姓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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