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核中毒女工李青的血泪维权经历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5日消息】原杭州雅马哈乐器厂女工李青,讲述了其在乐器公司遭到“纳米级核材料”粉尘中毒以及自身的血泪维权经历。

    李青说,“我2006年1月3日入厂,2007年6月开始感觉身体不舒服,同年9月身体皮肤开始出现一颗颗毛豆大小红色皮疹,开始在家附近的皮肤诊所配些搽剂、软膏,不见好。2008年全身并发症越来越严重,因家里2005年刚造的房子,经济不宽裕,至2008年6月难受一个星期晚上无法睡觉,在医生的督促下住院治疗!这时我才明白有“职业病”这个概念,即中毒。接下去边治疗,边申请职业病诊断,被工厂和卫生监督部门来回踢皮球两年多,前后提供4次不如实职业史证明,用不如实职业史给我做假鉴定。2010年8月份我拖着病体第一次去北京,边去国家信访局、卫生部、劳动部等上访,边学医学化学寻找真相案列。前后历经五年终于让我明白中毒致死致残的真相,即剧毒‘纳米级核材料’粉尘。”

    “2012年12月5日,在镇政府信访办姓盛的女主任引导下,说冤有头债有主让我自己去工厂抗争。我在工厂门口呼吁要求核医疗鉴定和治疗。2012年12月8日,我被工厂和政府勾结纵容黑社会用钢棍和匕首暴力击打,导致粉碎性骨折和刀伤等,痛彻心扉整整半个月,每一分钟每一天都没法眯眼睡觉。”

    李青说,“本来仅‘核材料’中毒就会和(镭女孩)一样的中毒症状:发生肿瘤等,而杭州雅马哈乐器涂料中必须添加‘硼元素’等使吉他、钢琴不变形、不畏缩、不膨胀,正是这一原理和需要的添加致使工人接触带有放射性核材料、硼等纳米级涂料粉尘,使人体细胞同样不变形不萎缩不膨胀,直接导致心肌活活憋死!”

    “因为核材料中毒被中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控制医院检查!甚至一个每年发生中毒致死致残的企业连最起码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即卫生审查、审核、验收及防护措施的文件都没有,萧山区卫生局称之为商业秘密不予公开。就可以在浙江省萧山区政府及发改委的批示下生产!他们安排没有资质的瓜沥镇人民医院为工人上岗前做一个简单的肝功能,忽悠所谓的岗前体检,目的是让中毒工人无法前后比对体检的数据异常。工作中的在岗体检更是政府、企业、垄断操作不提供(隐瞒),安排和勾结体检单位不允许检查剧毒放射性‘核材料’真相。”

    李青称,“可以说杭州雅马哈乐器厂的放射性核材料粉尘事故比‘镭女孩'事故有过之而不及!因为每一个中毒工人都是白天还能在工厂上班,晚上直接心肌梗死!连诉讼抗争机会都没有!我又花了两年多时间,在2018年找到肯愿意为我辩护的律师,虽然我能给的律师费不多,但是代理律师也在尽力为我辩护,然而律师始终不懂‘核中毒’案件的监管部门是谁?2021年,我又再一次重新向国家核安全局、向国防科技工业局、向核工业部(后来才知道核工业部已经没有行政职能了!改为了核工业集团!)要求他们履行监管职能!”

    2018年,李青通过萧山区环保局申请信息公开,知道了在2018年瓜沥镇政府、工厂、及附近7、8各村委会门口张贴了,没有放射性核检测鉴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像报告,贴上虚假虚设没有实质意义的照片!

    李青表示,“现在中国政府、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技工业局、杭州萧山政府依然继续沦为帮凶,包庇杭州雅马哈乐器公司故意隐瞒使用大量纳米级核材料;钍、铀、钚、铈及其化学物硼、苯、钒等纳米级粉尘,致使好几个20多岁的壮小伙、姑娘白天还在工厂上班,晚上心肌梗死!”

    “从2012年我知道真相以来,被拘留11次,被判刑1次,被非法绑架非法拘禁几十次,致使我家破人亡。我请求全世界人民关注此案,共同监督国家核安全局监管不作为反人类罪的行政行为!”

    李青电话:18458134280,17094750647

  • “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家属实名举报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2019年1月10日,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将其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家属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家属一直在申冤维权。近日,三被害人的近亲属,向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实名举报,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尊敬的中央第十四督导组:

    你们好!我们是“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即“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三名被害人的近亲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杨立军:被害人杨会芬的哥哥,身份证号:22038119xx112470xx,电话号码:134046xx98x
    杨会芳:被害人杨会芬的姐姐,身份证号:22900119xx073070xx,电话号码:15694xx75xx
    邹淑荣:被害人邹成海的姐姐,身份证号:22038119xx030770xx,电话号码:15043xx22xx
    邹延敏:被害人邹成海的妹妹,身份证号:22038119xx081670xx,电话号码:18222xx37xx
    邹成龙:被害人邹成海的二弟,身份证号:22038119xx021070xx,电话号码:15043xx410x
    邹成合:被害人邹成海的三弟,身份证号:2203811xx7091070xx,电话号码:138944xx33x

    本案中,邹成海、杨会芬夫妻及其独生子邹朔等三人于2019年1月10日被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于邹朔四川彭州的家中,邹成海全家被灭门,惨烈异常,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军死刑;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偷偷改判为死缓,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全程对社会和我们被害人亲属隐瞒,并各种设法阻挠我们获取二审判决书近半年之久。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自案发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深感申冤过程山高路远、道阻且长,特恳请中央督察组对四川高院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主审法官、律师及直接利益相关人进行调查,还被害人家属公道,避免让该案成为对社会公序良俗、法制道德建设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冤假错案,以清理和终止其已形成并持续发酵的对党的政治声誉、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国家法律尊严的重大危害及恶劣的社会舆论影响!

    实名举报内容

    在此,我们实名向督导组举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宣判等环节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诸多行为,造成二审判决结果严重违背刑法实体正义原则;四川高院二审法官王静宏及直接利益相关人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法,破坏党的组织纪律、政治声誉和中国国家法律尊严,

    案号:

    初审案号:(2019)川01刑初246
    二审案号:(2020)川刑终33号

    具体表现为:

    1.违法对被害人家属隐瞒二审所有情况。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自始至终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被害人亲属任何关于二审开庭、审理、判决的情况,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违法并且隐藏二审判决书

    四川高院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将判决结果列为国家机密,阻挠被害人依法获取判决书,侵害了被害人家属的知情权利。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3.违法采纳不当关键证据。

    凶手张志军的女儿张瑜为被害人邹朔(三被害人之一)之妻,出具的谅解书是绝不能代表邹成海、杨会芬夫妻的,因为张瑜不是刑法上的“近亲属”,二人刑法上的近亲属(本举报信的举报人)在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原谅凶手张志军。

    二审采用的谅解书证据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近亲属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此外,二审法官王静宏的在此案中为践行其“完全废死”的偏执理念,对人证、物证选择性无视,践踏法律底线,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多次违规操作、玩忽职守。

    4.违法不公开二审审理

    此案为有重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公诉刑事案件,社会舆论极力关注,理应公开审理、判决,四川高院二审全程对被害人“近亲属”和社会舆论隐瞒。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和第一百八十三条“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5.滥用自由裁判权

    二审主审法官王静宏是全国著名的“废死派”法官,公开主张在现阶段的中国完全废除死刑,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少杀慎杀”指导思想相悖。在本案中,王静宏法官“为废死而废死”,罔顾“张志军预谋灭人全家”的基本案情,有选择性地无视有力的关键证据,滥用自由裁判权,为凶手张志军求生。

    (未完,待续,此举报信已经邮寄到中央十四督导组)

  • 山东曹明刚网上信访被拘留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5日消息】山东潍坊市昌乐县访民曹明刚因养兔场被镇政府暴力强拆而上访,自2021年6月6日开始至今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无奈之下只好在网上信访,却被昌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

    据曹明刚反映:“2017年4月27日凌晨1点左右,由镇长吴国宗带领的营邱镇人民政府开始对我们的养兔场实施暴力强拆,把我老婆徐玉英打得人事不省,住进昌乐县人民医院,我被打伤后戴上铐子限制人身自由八天,十岁小女儿被他们用催泪瓦斯从被窝里呛出来,只穿了件单衣站在院子里吓得瑟瑟发抖。整个养兔场包括现金以及所有贵重生活物品全被推平拉走,不知去向。镇政府在复查复核意见上编造子虚乌有的假材料,说我们是自愿搬迁,口头协议,却又拿不出任何凭据。也没有给我们留下可以走司法程序的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维权五年,十一次进京,八次上访国家信访局,至今镇政府不给赔偿,也不帮助我们恢复生产,这种一拆了之,不负责任的错误行为与土匪何异。”

    曹明刚说:“由于经济来源被彻底铲断,致使我们的生活非常因难,以吴国宗为首的镇政府不仅不帮助我们解决困难,还不停对我们进行变相打击报复。截访、关押、骚扰、破坏、直至今天高薪雇佣涉黑涉恶人员直接上门,长期限制着我的人身自由。”

    以下是近段时间曹明刚遭打击报复的经历:
    2020年12月17日夜,住宅窗玻璃被砸;
    2021年1月8日夜,大门被白色油漆涂鸦;
    2021年2月13日,也就是正月年初二夜,住宅窗玻璃再次被砸;
    2021年3月6日,车胎被人扎坏;
    2021年3月10日,车胎底下被安放了螺丝钉;
    2021年8月31日,小女儿入学的第一天,车牌和车玻璃被喷涂了黑色油漆;
    2021年9月11号凌晨45分,轿车被砸毁;

    曹明刚称:“由于从2021年6月6日开始至今人身自由被限制,所以我只能在网上举报信访,连续网上举报过几次后,我于2021年10月22日被行政拘留10日,理由是‘寻衅滋事’。”

    “2021年11月1日获释后,我于11月4日上午8点,准备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看管我的人告诉我:‘上面发话了,不能去’。此时此刻的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上帝啊!谁能救我?”

    最后曹明刚请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邱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时帮助我们解决孩子没钱上学的问题,然后帮助我们给暴力强拆的养兔场恢复生产,并立即撤离看管我的涉黑人员。

  • 湖北伍立娟举报工银前董事长姜建清渎职腐败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8日消息】本网获悉,在2018年中国人权观察员伍立娟就给前美国总统川普写过一封信请立即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在海外的一切资金账户。湖北潜江工商银行前职工伍立娟实名举报,关于姜建清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和不作为滥作为及贪腐的举报事实证据如下。

    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姜建清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和不作为、滥作为及贪腐问题向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入住工商银行巡视组清查金融腐败,违法乱纪行为的银行官员进行清查进行实名举报控告:

    一,姜建清违法乱纪问题:

    1,姜建清没有经过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劳动部门的政策以及红头文件批准。没有给参加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私自内部利用引诱,欺骗,逼迫等手段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尤其最为严重的是,把重病卧床瘫痪不能自理失去生存能力的退伍军人,强行解除了劳动关系,剥夺劳动者青春,姜建清违反了关于“未关停并转倒闭企业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2,姜建清,在职期间,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不作为问题:

    1,姜建清,在被逼迫买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在七日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制度,没有在十五天内依法转移,社保,医保、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而这些都是用人单位法定的合同义务。不报备被买断人员的事业编制(用工定员)仍在原银行单位保留,双方劳动关系续存,应该继续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

    2,姜建清,不给买断人员报备,就转移不了被买断人员的社保,医保等等在职时期的一切保项。而姜建清又不给逼迫下岗职工,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保医保等相关待遇,以姜建清为首的银权贵利益链,勾结社保机构有关人员暗箱操作、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管理部门及被买断人员三方确认签字。违法违规的将被买断人员在省级社保参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带有编制)账户注销了,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重新开了一个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带编制)等于我们从来没有在银行工作过。账户基金让被买断人自己续交续缴,降低篡改了逼迫下岗员工的养老保险的参保属性,这样导致了退休人员少拿近三分之二的工资,所有的其他社会保险险种也被终止,严重地违反了劳部发(1999)10号《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该文件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协解’等形式终结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三,乱作为问题:

    1,姜建清违规将个人档案交给被买断人员手中自己管理,违反了发(1996)118号《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第八、第九条之规定。把档案交给个人保管,造成档案丧失了有效性和合法性,导致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机构没有我们的档案。

    2,违规操作并且每买断一人,相应的领导就会给三至五万元的奖励。在强迫买断赔偿金签字单上也是印有买断字样。在这之后姜建清为了回避买断这个违法的词汇,在2002年4月2日,工总行才玩起了文字游戏印发了,中国工商银行自谋职业管理办法。把实质的买断偷梁换柱改成了,协议解除自谋职业。

    四,贪腐问题:

    1,姜建清在任期间,不落实国务院下发普调职工工资的精神,根据工银发【2001】179号文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普通员工由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由327元,晋升调整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到400元。又根据工银发【2001】365号文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普通员工由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由400元,晋升调整六级六档月职务工资到452元。在总行把普调工资总额都提留的情况下,而被逼迫买断员工们都没有普调工资,两次普调工资125元/每人(452-327=125元),当时全国被买断人员有20万多人,按20万人计算,就是2500百万被以姜建清为首的银行官员权贵们贪污了,到目前为止工商银行非法下岗职工比十年前翻了几翻。

    2,姜建清在任期间,违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姜建清为首的银行权贵们勾结社保部门和有关人员共同贪腐,从1994年至2006年,强迫被买断人员的统筹养老保险基金,而这几年的社保基数及系数又特别的高。仅这一块姜建清与银行权贵们就贪腐剥削了我们很多的资金。使被买断人员在退休时少开了许多工资,而我们在职时期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储蓄补充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储蓄补充性医疗保险,等等在职时期的所有保项被剥夺了享受这些待遇的权利。

    因姜建清不能合法的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而导致了我们在职时期,所有的保险项目都没有给予连接上。至使到目前导致被买断人员,就连最起码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都不给领取。这些资金哪去了?都被银权利益集团给截留贪腐了。

    根据以上实事求是的反映举报,姜建清是违法者,违规买断协解。请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彻查姜建清的贪腐渎职的问题,请现任工商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党委领导以及中央各部委认真落实十九大和习主席讲话精神:习近平说:“关于纠错的问题,不要看纠错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冲击,我们应该看到造成错误给人家受害者带去了巨大的伤害,造成错误冤假错案给我们法律的公信力。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纠错的过程也就是亡羊补牢的过程。

    3,姜建清在任职期间,工商银行上市后股权分配上,应该给在职所有工作人员分配适当的原始股,改革要共同分享改革红利,但是姜建清没有给在职职工分配股权,而姜建清利用股权分配的权力给高层输送贿赂高层领导,工商银行高官出国旅游在日本吃“裸体”餐,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各种“裸体”餐的照片满天飞,国际媒体相继报道,工商银行官员腐败堕落,享受下岗员工劳动者的利益,吃下岗职工的“人血馒头”作为姜建清董事长这样的高位,享受着最高的年薪,还有工商银行股权配额的享受,董事长享受着工商银行股票股权总配额的10%这是最低的配比,这些股权配额在职內不得套现出售,必须在离职五年后才能出售配额股票,这些股票配额都是下岗职工的血与泪的果实。这些果实都是每一个员工用青春的代价换来的劳动成果,但是下岗员工却生活在极度艰难困苦之中,姜建清在职期间顽固职守,乱用职权贪污腐败,利益输送贿赂高层,勾结北京公安部门尤其是北京二龙门派出所离工总行非常近,工总银行对二龙门派出所随喊随到,及时对维权员工进行拦截甚至非法对维权人员进行强迫带离维权现场。工总行与各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勾结,对下岗维权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采取非法极端的暴力手段对维权人士进行非法关押,非法拦截,非法构陷入狱判刑等,姜建清已经严重侵犯人权,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综上,姜建清贪腐问题已经形成,所贪资金已经转移海外,美国前总统川普已经将对中国13位银行高官与高管账户拉入了非法资金账户冻结名单,姜建清就是其中一位银行高官董事长,在当今社会无官不贪的情况下,现任银行董事长高官与高管们不贪吗?历任前董事长易会满就干净不贪吗?现任董事长陈四清就不贪吗?省行行长,市行行长们你们都干净利落不贪吗?如果你们清正廉洁就请工商银行总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省级行长、副行长以及基层支行行长高官与高管们敢于公布自己财产与家属财产及子女财产房产户籍吗?

    再次请美国总统拜登先生立即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在海外资金的一切账户,驱除工商银行高官家属子女在海外的居住权,请查出中国工商银行现任董事长陈四清及银行高官在海外是否有资产与账户。

    请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彻查工商银行前任董事长姜建清贪污腐败渎职行为,彻查前任、监督现任陈四清董事长及行长副行长,监督检查他们工作中的一切问题,他们对下岗职工的迫害与打压,对工商银行付出青春代价的下岗前职工的困难要拿出实际行动解决问题,不要让人民群众把你们送上历史的审判台上。前任姜建清一定要为他自己不作为乱作为渎职行为买单,必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姜建清你借改革的旗号非法下岗职工,中保私囊为了利益给高层输送利益以达到自己的目地。

    中国工商银行前职工伍立娟1987年进工商银行湖北潜江市支行工作,2004年7月份下岗,在工商银行工作了整整18年,银行非法造作强迫下岗,没有平等协商解决问题,用霸王条款强迫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违法逼迫将伍立娟工作造作卡没收后强行下岗,伍立娟被逼迫下岗没有签字、没有拿补偿金,随后伍立娟走上了维权的法律程序,所有法律程序走完后,法院判决:改革中的问题法院不予受理,请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就这样走上了维权十八年的艰辛历程,遭到无数次非法绑架软禁,构陷劳教一年,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多次,在拘留所期间被几个警察酷刑殴打,强行捆绑在老虎凳上,用毛巾堵嘴上,还有胶带从头到脚进行捆绑,坐老虎凳近8个小时等酷刑。

    伍立娟从下岗维权开始,每年遭三到四次的非法绑架软禁,软禁在黑监狱,法制学习班,宾馆等地方,每次在宾馆都是承包一整层楼,十几个房间,一大群人在宾馆大吃大喝,每次关押都在一个月左右,每天几十个人,一个月累计人数几百人的费用都是工商银行买单,每一次的绑架软禁维稳费用都是上百万,各基层银行与政府用维稳手段套取国家维稳资金、用维稳资金相互拉各自的人脉关关系。

    伍立娟在绑架软禁中遭到殴打,导致手腕骨节脱离没有及时医治导致现在已经是骨质增生手拿任何东西都痛,连毛巾都无法扭干,已经是终身残疾伤痛,在被绑架后家里的窗户被人砸破,门被人用502胶水封锁几次,家里的网线多次遭到剪断,用尽所有卑鄙无耻的手段,用这些下三滥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伍立娟进行24小时的监控,至今对伍立娟的信访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只有打压,伍立娟目前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而且超过了退休年龄5年了不能办理银行职工退休。

    伍立娟下岗后银行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建立社保养老金等账户,没有向当地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造成至今为止没有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用,造成不能正常退休,工商银行与省社保局违法乱纪擅自将伍立娟个人在省社保局的养老金档案账户违法转移到市社保局,并且转移在灵活就业档案管理中,这一违法造作属于严重属于渎职乱用职权,这一严重犯罪行为给伍立娟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后果。

    最后请世界人权组织禁止迫害过维权人员的政府官员以及工商银行高官以及他们的子女们入境美国,这些高官在中国以迫害劳动者的利益与人权为代价,享受着高档的生活环境,还有工商银行非法拦截访民都是严重侵犯人权,这些人都应该拉入人权迫害黑名单。

    伍立娟已经拨打了第十五巡视组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好,认真记录了电话内容,但是他说会把问题转给相关部门,伍立娟请问相关部门是那个部门,就像湖北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书说的那样由相关部门统筹解决,这一“相关”,这一“统筹”伍立娟被政府,被银行,非法统筹到监狱去了,这一次由是说相关部门,为什么我们的问题总是没有一个确定的部门负责人来处理?不负责任的推诿总是那句话由“相关部门”伍立娟等待结果中。

    伍立娟整个维权经历都由姜建清造成的,后期维权是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依法裁判,枉法裁判导致后期上访,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还在2020年安排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潜江市法院要求见伍立娟并且要求伍立娟签字,伍立娟签字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不解决问题会继续维权到底,湖北省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说要伍立娟签字后就不在告我们法院了!知道你们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要脸能做这样的卑鄙无耻的行为,你们造成冤假错案导致人民群众大量涌入北京维权,是你们法院给强大的国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是你们法院在对抗习近平的依法治国你们与中央背道而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给习近平依法治国造成阻碍,你们必将受到人民的审判。

    本网将继续关注伍立娟后续维权的情况,请各界媒体关注下岗职工的心酸与艰难的困境。

    前工商银行湖北潜江支行原职工伍立娟
    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伍立娟联系电话:13707227753

  • 贵州村民举报村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7日消息】贵州省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村民张福志,长期多次反映当地村干部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据张福志反映,王友章,现任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村支书;潘明聪,现任赫章县朱明镇则安村副村长。则安村村领导滥用职权,处处欺压村民,门难进、脸难看,村民办事困难重重。具体事实情况如下:

    一、与用电有关的情况。

    1、网改造时,我们村民又出钱又出力,还每户出了20元生活费。后来我们才了解到,其他村根本不用村民出钱出力,所有费用都是电力部门出的,村民多次去村里反应至今无结果,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农网改造中,因栽电杆占用了村民土地,依法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另外抬电杆等导致村民禾苗损坏的,也应当获得相应的禾苗补偿。可村领导当时还担保说1.2元一窝包谷给予补偿。而至今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有关费用不知去向,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有关高山种树情况。曾经的村干部喊村民参加种树,按户分片挖窝种树,至今所种树木已经长大,据说上面有补助,从2012年开始就有补偿的,当时全体村民根本不知情,都是村里面拿好多算好多,根本分不公平,有的人获得几十元、有的得几百元不等。王友章说以前的由他说了算,让全体村民不清不楚,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这样的村官为什么要一直用?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村官?请求相关部门处理,不要一直这样包庇。

    三、有关低保情况村里面低保户、困难户都是我们村领导说了算。村里本应该是低保户的,却得不到低保,不应该是低保户的却得了低保,低保户、困难户都是王支书亲戚。全体村民实名盖章签字。本该属于我退耕还林的钱,却被别人取了,然而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是他们搞错了退给我就可以,难道就没有责任吗?老百姓犯了错就要负责任,而当官的犯错批评一下就可以了,到底还是不是共产党天下?

    张福俊是我亲四哥(电话15085994843)低保也被村官贪污用了,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不仅有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还有工作人员的录音可以证明。如果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此状我会吿到底。揭开黑幕,无论多么艰辛,一定曝光黑暗。

    我反应上述问题至今一年了,证据充分,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们官官相护,层层包庇。朱明镇纪委工作人员给我说贪污的钱退了就可以,我也有录音可以证明。

    副村长潘明聪以及王支书直接说,到全贵州省吿他们也没有用,他们为何如此猖狂?这样的村官我们不需要,如果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彝族同胞不会放弃的,此状我会吿到底,绝不放弃,必须曝光黑暗的一面。

    同时我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处理。

    张福志电话:13638177734

  • 利川村民举报干部贪污出行被监控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5日消息】湖北省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林家村村民朱朝振,举报林家村村干部虚报侵吞拆迁安置宅基地涉及资金上千万元,其出行被监控,当地干部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阻止他向上反映情况。

    朱朝振在荆楚网曾多次实名举报,也曾多次向省委巡视组、省信访局、州纪委信访、利川市委、利川市政府、利川市纪委、都亭党委、都亭纪委反映:林家村干部在利万高速连接线及林家村安置小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假账、虚报宅基地和房屋、虚报坟墓、拆迁款项采取干部私账打款,侵占村民宅基地及冒领拆迁户相关拆迁费用,将侵占及虚报的宅基地进行倒卖等问题。

    利川市纪委与都亭办事处纪委查案已经长达五年之久,历经市纪委副书记胡海燕,都亭两任纪委书记张育辉,曾祥胜等人的查办,不但没有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却对举报人朱朝振出行采取监控行为。2019年5月24日,朱朝振前去恩施向省委巡视组反映相关情况,都亭办事处部分工作人员对他采取围追堵截,不让他前去反映情况。

    朱朝振说:“我到了省委巡视组接待地点,办事处工作人员黄刚强制性将我拉扯在地,将我衣服拉破,造成我胸部轻微伤害。给我造成极大精神伤害和人身安全威胁,给部分村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给基层群众带来思想上的混乱。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有义务和责任再次向上级部门反映。”

    据朱朝振反映,都亭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安置小区项目原负责人在代表会上严格宣布了“利万高速利川西连接线”(林家村段)房屋拆迁宅基地安置补偿办法和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权利人的规定。1、房屋拆迁户原有宅基地没有拿到宅基地货币补偿的农户可以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安置。2、如果拆迁户原有宅基地或150平方米以上可以安置200平方米,差的这么多平方米就按518元每平方米补差。250平方米以上可以安置300平方米,以此类推。其它任何人不能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安置的权利。但是原项目负责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伙同村干部谋取私利,套取项目资金.套取安置宅基地共同倒卖瓜分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望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其具体事实如下:

    1、林家村九组村民朱代平实有宅基地面积260.4平方米,自己只要了100平方米的安置宅基地,其余都是拿的货币补偿。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400平方米,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

    2、九组村民朱万明实际拿的是货币补偿,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

    3、十组村民朱朝振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400平方米,实际得到的只有100平方米(按当时拆迁政策为其子女按成本价51800元购买),侵占宅基地300平方米。

    4、十组村民朱辅德,没有宅基地安置补偿,实得现金为348109元(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为证),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证明朱辅德安置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侵占宅基地300平方米。

    5、四组村民黄大有没有宅基地安置补偿,实际只得了55万元货币补偿(有他自己的亲笔证明书为证),在“利川市利万高速连接线项目林家村安置小区建设房屋征收统计及补偿表”反映出安置宅基地面积为200平方米,套取宅基地200平方米。

    6、社区干部朱建华并没有拆迁到房屋,以父母亲名义虚报房屋两栋,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其林家村安置小区拆迁安置统计表显示其母亲黄桂菊领取拆迁款二十多万元。(有土地测量及实物调查表和林家村安置小区房屋征收补偿表及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7、社区干部朱建华虚报土坟7所,套取国家资金42000元。(有相关报表及证人)

    8、林家村安置小区因征地问题一直到2019年1月才开始动工修建房屋,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朱辅德、朱万明、朱朝振等三户的拆迁费,搬家费,过渡安置费用一直被社区干部私下领取。

    9、林家村现有安置宅基地99户(9900平方米),实际安置给拆迁户的只有76户(7600平方米),其余23户(2300平方米)为村干部套取侵占。

    10、林家村安置小区土地权属集体土地,村干部将集体土地(宅基地)大量倒卖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有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的相关协议及见证书为证)

    11、村干部将非本村拆迁安置户弄虚作假为林家村四组拆迁安置户(此人为利川市忠路镇人,与村干部朱万贵系亲戚关系),实则为村干部占有虚报宅基地倒卖。(有购买者刘忠华的相关证据及见证书)

    12、拆迁款项本应为政府专款打入,村干部采取私人账户分几次打款给拆迁户,利用职务之便趁此弄虚作假,套取及侵占宅基地及国家资金。(有村民朱朝振的银行流水以及都亭办事处的信访回复为证)

    13、原项目负责人和村干部采取欺上瞒下的方式套取的宅基地都早已被他们抓阉落实到户,有的干部留着在小区建房,有的已经倒卖处理。

    14、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判决书(2019鄂2802刑初165号)中载明林家村委员朱建华向其行贿10万,在拆迁安置中提供帮助,用其父母名义虚报宅基地300平米,倒卖700平米(部分宅基地为侵占村民所有)。(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15、朱建华系刘玉平同案犯,在判决书中并未对此人做出相关判决,此人仍在林家村村委任职,仍然逍遥法外,成为法外之人。(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以上举报都有拆迁报表和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的判决书为证,从2017年11月起,朱朝振来回奔走利川市纪委和都亭纪委追案百余次,两级纪委一直以“正在调查”拖延。朱朝振又于2019年4月9日和4月10在荆楚网发帖“利川市林家村干部侵占安置小区宅基地”、“请求合理公示利川市林家村安置小区分配情况”。利川市都亭办事处于2019年5月5日通过贵网将两次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林家安置小区的宅基地安置于2016年5月安置88户,2018年11月安置11户。因采取的是集中公开抓阄方式分配的宅基地,所以在分配后没有立即进行公示。林家安置小区项目指挥部于2019年1月16日已将安置到户的情况在安置小区和林家社区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但当事人对公示仍然存在疑问,2019年4月15日办事处组织专班再次清理,核查情况已报上级纪委。若当事人仍有疑议请到都亭办事处城建办查询或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

    对于朱朝振2019年4月10日实名举报情况,2019年4月15日办事处组织专班再次进行了清理,也与朱朝振本人见面作了说明,核查情况已报上级纪委。若当事人仍有疑议请到都亭办事处城建办查询或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

    此回复内容对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并未给予举报人逐条回复,也并未与朱朝振本人见面说明,举报人有提供相关拆迁补偿表给予办事处及办事处纪委,对于村委成员侵占并出售的宅基地也未作任何处理。

    对此,朱朝振心中有诸多疑问:拆迁安置抓阄为何要分次进行?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2019年1月16日所公示内容只对宅基地现有所有人进行公示,并未公示宅基地原始所有人,原始拆迁补偿表汇总过后也只有90户,这90户里面还含有侵占及套取的14户,另外9户又从何而来?社区干部变卖的宅基地从何而来?原始所有权人到底为谁?为何办事处都不能按照江源街、龙船调公园和和润家园安置小区的公示方式进行公开,办事处在隐瞒及包庇社区干部所作所为。

    最后,朱朝振希望上级领导能予以重视,严肃查处及曝光基层的黑暗,还一方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和安宁的生活环境!

  • 海源公司举报邢台黑社会集团及保护伞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4日消息】河北海源(海润)玻璃有限公司职工郦鸣照、王后胜、吕长生等23人,实名举报河北省邢台市以毕兰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集团及保护伞,霸占洗劫民营企业的犯罪事实。

    毕兰伟,男,汉族,身份证号:130503197411101832。现居地: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青青家园西区。其犯罪事实具体如下:

    一、张越流毒残害举报人圈养毕兰伟黑恶势力集团洗劫民营企业的事实

    河北海源(海润)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海源公司):资产10多亿元,员工千余人,玻璃生产线3条,年产值十几亿元,年缴税金3000万。

    2009年11月15日,海源公司何青海、吕长生、郦鸣照、张春景、何源等16人因举报“官员腐败案”惨遭报复陷害被抓。

    11月19日,海源公司供碱商毕兰伟利用其舅舅马文豪(邢台市检察院渎职处长)关系,勾结原邢台市委书记,后任河北省副省长姜德果、邢台市政法书记柴冠景、公安局局长贾文雅、邢台经济开发区书记赵增华等,霸占了海源公司。

    2009年12月22日,海源公司董事长张春景(涉嫌非法拘禁罪)、总经理何源(涉嫌妨害公务罪)、财务主管张宇汉(涉嫌逃税罪),经邢台市检察院审核没有犯罪事实,当晚,三人在《不予批捕通知书》和《释放通知书》上签了字,依法释放。专案组长张某给毕兰伟打电话说:今晚放何源。毕兰伟急忙说:哥,不能放!我马上去见你!

    保护伞爪牙毕兰伟为了继续霸占海源公司,当晚与专案组合谋捏造虚开发票罪名,将三人重新羁押,并以“罚没款”名义从海源公司支付270余万元作为报复、陷害举报人的办案经费,结果何源、张春景(被迫害致死于看守所)、张宇汉以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重罪;何青海、郦鸣照、吕长生等13人被栽赃了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八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12年,公司被处1000多万罚金,其中11人实关两年被判一年。释放时,法官还恐吓他们:不得上诉,不得要求国家赔偿(以上事实如有半点虚假,16人情愿再坐一次牢)。

    自此,毕兰伟黑恶势力集团如愿地霸占了海源公司!毕兰伟从一个资产不过百万的小商户一夜之间变成亿万富翁。2010年7月注册1亿资金成立河北硕宇房地产公司,依仗姜德果、柴冠景、贾文雅、赵增华、马文豪等保护伞,陆续从海源公司洗劫10亿多资金,在邢台开发区、南宫市开发房地产等项目,逐渐形成以毕兰伟为首,马文豪、冯金玲、冯金玉、毛红霞、毕伟滨、史步阳、霍丽华、路青、靳艳芳、李喜爽、岳中海、刘佳等为骨干成员的黑恶势力集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毕兰伟及其家族垄断产供销疯狂洗劫海源公司的事实

    (一)2009年11月19日毕兰伟霸占海源公司时,公司存有承兑及现金6000万;库存纯碱5000吨、煤碳8000吨、玻璃6万重箱、其他原料3万吨,价值1亿多元,未进行任何交接就被全部侵吞。

    (二)毕兰伟霸占公司期间,其堂弟毕伟滨、妻弟冯金玉,用其金伟恒程公司以高于市场20%的价格,向海源公司供煤35万吨、碱16万吨,净吞1.2亿元。

    (三)毕兰伟再以低于市场50%的价格将1060.7万重箱玻璃销售给自己的广翰宇等公司,其妻冯金玲、情妇霍丽华再以市场价出售,净吞1.6亿元。

    (四)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海源公司按产能计算,两年总产量约1060.7万重箱,按同行业同期计,4.5亿利润被侵吞。

    (五)2011年10月,毕兰伟将2.8万余套玻璃架、250吨锡锭和库存约40万重箱玻璃全部盗走(价值1.63亿),至此海源公司主要生产物资被洗劫一空。

    (六)2011年6月,毕兰伟买通邢台中院副院长李建立,虚构欠款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诈骗海源公司4070万。

    在保护伞的庇护下,毕兰伟用上述手段,累计侵吞海源公司10亿元之多。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海源公司被洗劫一空,反增负债1亿元!

    三、保护伞为毕兰伟护厂非法拘押被害人家属

    毕兰伟霸厂期间,邢台开发区公安局专门派公安干警为其护厂。2011年7月9日,总经理何源委托家属找毕兰伟要厂,而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宏祥竟然指派多名公安干警到场,并以破坏生产为名,亲自将何青海儿子何默、女儿何立叶、儿媳施丹华及另外三位亲属拘留,10天后,逼迫他们写下不得再向毕兰伟要厂的保证,才被释放;何青海妻子张保先现场被殴打致休克住院(公安局交了1千元住院费)。依法讨要自己的企业,反被非法拘禁,天理何在?

    四、保护伞为毕兰伟撑腰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在公司股东向毕兰伟和邢台开发区政府、专案组多次讨要玻璃厂不给的情况下,被逼无奈于2011年6月29日向河北高院提出诉讼。经河北高院、最高法院两级法院判决毕兰伟立即交还海源公司。

    令人发指的是,最高院的判决已经生效10年,毕兰伟至今拒不执行。如此胆大妄为,公然蔑视最高院裁决,充分证明了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10亿资金与保护伞已经形成了一个权钱交易的“利益”集团,否则,仅凭毕兰伟这样的小经销商,怎敢如此肆无忌惮?

    五、毕兰伟为掩盖侵吞10亿资金的罪行故意销毁账目

    2011年6月,毕兰伟指使妻弟冯金玉、堂弟毕伟滨、会计靳艳芳等,为了掩盖其霸厂期间侵吞10亿资金的罪行,将所有的转账凭证、来往账目等账簿全部销毁,并向公安局报警谎称海源公司财务室被盗,经公安侦查只丢失了凭证、账簿,其余无一丢失,试想,有哪个“小偷”,只偷账簿不偷钱呢?很明显这是毕兰伟与公安人员合谋制造的虚假盗窃案件。

    六、毕兰伟故意破坏生产设备

    海源公司共有三条生产线,其中一线、三线一直在运行中,2011年6至10月初,毕兰伟故意破坏性生产,造成海源公司一线、三线相继报废、停产,直接损失1亿元。

    二线是新建生产线,尚未使用。2011年9月18日,毕兰伟强行点火二线生产。因省高院正在审理海源公司归还一案,并下达了“严禁启动二线点火生产”的指令。受害人家属前去阻止,却被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宏祥派出多名公安干警暴力驱赶,强行点火,运行2个月就被毕兰伟破坏性停产,造成6年寿命的二线彻底报废,直接损失达亿元!

    七、毕兰伟及其保护伞恶意毁灭海源公司的事实

    毕兰伟把海源公司洗劫一空以后,不但不依法对海源公司营业执照进行年审,2012年还利用法院的保护伞出具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书。法院可以判决或者裁定,怎么能出决定书呢?众所周知,吊销执照本是工商局的职权,为什么要由法院来决定?此举造成海源公司从此无法恢复生产,给公司造成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损失难以估量。明显是官商勾结想要毁灭海源公司。

    八、毕兰伟暴力强占商户巨额货款强迫交易甩锅海源公司

    (一)2010年3月,江苏人王后胜预付500万元后来厂提玻璃,毕兰伟却说必须再交50万否则不能提货。王后胜说:毕总你得讲理,不能强买强卖。毕兰伟恼羞成怒,一拳打到他的眼上,骂道:你他妈的也不打听打听,邢台市谁敢这样跟我说话!随即两个光头打手把王后胜踹倒,摁着跪在毕兰伟面前强迫其道歉,还要他写《放弃要账保证书》。王后胜的左眼被毕兰伟打残至今流泪不止,当即报案至邢台市桥东分局,分局竟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因借款无法偿还,王后胜被迫用自己的别墅抵债,导致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如今王后胜与其85岁的老母亲栖居在两个集装箱内,惨不忍睹!(王后胜电话:17712576166)

    (二)2011年10月,河南人宋国兴预付25万元来厂提玻璃,毕兰伟逼迫再付100万,否则免谈,宋国兴被撵出海源公司。(宋国兴电话:15515508925)

    (三)2011年8月,江苏人许久立预付100多万元后来厂提玻璃,同样被逼迫再打款,无奈报警,江苏南通警方来邢抓捕毕兰伟,遭邢台公安阻拦。并且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还派专人到江苏省公安厅公开为毕兰伟开罪,可见保护伞势力之大。(许久立电话:13806276822)

    (四)保定满城李会敏于2010年预交玻璃款50万元,来提货时,毕兰伟逼迫再交50万元,否则不给货,李会敏也被毕兰伟轰出公司。

    上述受害人近700万元血汗钱被毕兰伟侵吞,将帐甩锅海源公司。

    九、毕兰伟借用开发区政府名义诈骗货款甩锅海源公司

    毕兰伟逢人便称,他是受开发区政府委托担任海源公司总经理的,政府是不会欠你们钱的,以此欺诈供货商:

    (一)2011年6月,毕兰伟以200万一结账为手段,诈骗石家庄供煤商孙松波860万元煤炭款,孙多次讨要,毕兰伟拒不与其见面。(孙松波电话:15133191191)。

    (二)2011年10月又以2000吨一结账的手段,诈骗山西人白维华102万元煤碳款。12月,白维华到开发区告状,毕兰伟以给钱为由将白维华等4人骗到面包车上,拉到一破工厂内,四、五名打手对他们进行暴打并威胁:再来要账让你们出不了邢台!(白维华电话:15535802260)

    (三)2011年9月以分期付款手段,骗取石家庄人徐喜堂93万元煤碳款。徐多次上访,遭毕兰伟多次威胁:你他妈的再去上访,就弄死你!徐喜堂因借款给毕兰伟供煤,将自己的房子赔偿给债主,目前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徐喜堂电话:13582152449)

    毕兰伟打着邢台市开发区政府的名义,分文未付就诈骗各地供货商3000多万货款,甩锅海源公司,造成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上百户供货商多次联名来邢台群访,毕兰伟的保护伞就派公安人员将其进行24小时保护和藏匿,供货商不但见不到毕兰伟,还遭到毕兰伟的打手凶残地殴打和恐吓!

    十、毕兰伟斥巨资打造政治“航空母舰”寻求庇护上辱中央下唬地方

    (一)2009年12月毕兰伟霸占海源公司仅10天,就用海源公司40万元在好望角饭店拉拢、腐蚀在邢台任职的南宫籍官员,为其官商勾结、长期霸占海源公司、攫取他人财富提供保护。

    (二)为了得到更多官员的庇护,2010年11月毕兰伟在北京通过中介不惜用海源公司30万元,混入中央领导接见的华侨团,取得了与前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照片,挂在办公室,进行招摇撞骗;借机混入邢台市政协,成为一届政协委员,一届南宫市人大代表。

    十一、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巨资成立房地产公司继续坑害建筑商

    (一)毕兰伟从2009年12月霸占海源公司短短7个月的时间,利用侵吞海源公司的1亿元资金,于2010年7月注册了硕宇房地产公司。2014年7月,在邢台南宫市书记赵增华庇护下,开发兰德花园等住宅项目,毕兰伟采取先垫资施工,按合同到了该付款时,再进行暴力驱赶的手段,诓骗邯郸四建等多家公司工程款2000多万。

    2016年6月至11月,在原南宫公安局副局长张凤军直接参与下,毕兰伟、史步阳纠集20余名打手,暴力驱赶邯郸四建离场:多次殴打王晓波、安虎、田强(电话13333192229)、黄建友(电话13363741278)及其怀孕妻子,非法拘留田勇5天;强拆邯郸四建塔吊、推毁价值50万的板房4间及屋内全部物品;毕兰伟还将南宫法院查封给邯郸四建的房产强行出售,造成四建遭受了1300多万元的损失。

    (二)继邯郸四建被打走后,石家庄建筑商张志泉被骗进场,又垫资了2000多万元。结果也被毕兰伟采用相同的手段赶走,损失惨重!

    (三)2013年5月,毕兰伟超低价购置邢台开发区百泉村兰德铭苑项目用地45亩。2015年,毕兰伟采取先垫资施工后暴力驱赶的惯用手段,诓骗石家庄利城建筑公司2000多万工程款。

    2016年12月,毕兰伟电话通知石家庄利城公司段玉龙,说给结算工程款。段玉龙赶到毕兰伟办公室,毕兰伟说:给你20万元,你必须从13层盖到18层,否则,前面的工程款就灰儿了。段玉龙拒绝,毕兰伟骂道:真他妈的给你脸不要脸!当即指使在场的3名打手对段玉龙一顿暴打,段报警后公安局竟然无人出警!(段玉龙电话:18333158889)

    如今,兰德铭苑已成烂尾工程,引发业主群访,造成恶劣影响。

    (四)2018年底,毕兰伟拖欠农民工工资470多万元,引发多次群访,开发区住建局为平息事态,为其垫付了470万元,但在开发区政府保护伞庇护下,毕兰伟拒不还帐。开发区住建局被迫起诉,判决生效后毕兰伟仍拒不执行。

    十二、毕兰伟疯狂洗钱的事实

    2010年3月起,毕兰伟用侵吞海源公司的4000万资金以3分高息放贷给沙河元华玻璃厂;6月又动用2000万在任县购买土地740亩;7月注册1亿元资金成立硕宇地产公司,在南宫、邢台开发区购地300余亩;8月大肆购买霸道、巡洋舰、奔驰S560等豪车;购买写字楼586㎡做办公场所;2020年6月以2000万元拍得威县土地一块。

    十三、毕兰伟为逃避追缴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

    毕兰伟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占有非法财物,已将妻子、子女移民至澳大利亚;已知毕兰伟先后用手下20多人的银行卡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澳大利亚境外转移资金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现有一份2019年4月3日,通过中行转入澳大利亚其妻子冯金玲名下折合人民币50万元的转账凭证。毕兰伟随时准备外逃,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限制其出境。

    2020年7月21日,海源公司受害人向中央扫黑办举报以毕兰伟为首的黑恶势力集团,9月11日,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开始调查。令人发指的是9月24日毕兰伟的保护伞们就泄密给他。毕兰伟于2020年10月,指使其弟毕伟滨电话恐吓威胁证人、受害人之一的冯金镯,吓得冯至今不敢回家。

    然而在毕兰伟黑恶势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邢台公安机关居然拿出“不是黑恶势力”的审核意见,欺下瞒上,公然庇护毕兰伟。

    海源公司受害人于2020年9月1日再次举报到中央扫黑办,后又转至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调查至今无结果。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毕兰伟黑恶势力至今仍逍遥法外。

    综上,在张越流毒姜德果、柴冠景、贾文雅等保护伞的庇护下,通过权钱交易,将小供货商毕兰伟打造成了危害四方、“十恶”不赦的黑恶分子。一恶:将无辜的海源公司董事长张春景迫害致死于看守所;二恶:用海源公司的270万元买罪,把海源公司无辜的16名管理人员定罪入狱;三恶:侵吞海源公司10多亿资金;四恶:勾结法官虚假诉讼诈骗海源公司4000多万元;五恶:将依法讨要公司的受害人家属强行拘留;六恶:蔑视最高院的判决,10年拒不执行!七恶:诈骗供、销商户货款上亿元,造成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八恶:嚣张跋扈随意殴打供、销商户、致残一人;九恶:坑骗建筑商近亿元;十恶:挥霍、境外转移侵吞资金……罪行累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数次举报,毕兰伟及其保护伞至今仍逍遥法外。

    海源公司受害人恳请中央扫黑办和中央巡视组督办此案,异地查办,将毕兰伟及其保护伞绳之以法,挖出背后涉案百亿资金的黑恶大案,为众多受害者伸冤,还法律尊严,还河北一片青天!

    受害人:郦鸣照、王后胜、吕长生、张宇汉、何源、冯金镯、吕洪海、杜雪海、吕五生、徐喜堂、许久立、白维华、宋国兴、李会敏、李忠孝、马爱堂、石智慧、史文莲、宋会芳、赵雪龙、张明田、何俊德、张千荣。

    代表郦鸣照电话:13503193350

  • 福建屏南陆祚钰举牌怒怼公安迫害

    【民生观察2021年10月11日消息】2021年10月8日遭构陷蒙冤获刑一年八个月,刚从看守所释放不到3个月的福建屏南公民陆祚钰和母亲来到屏南县公安局门前举牌“还我生存权”怒怼公安构陷迫害。

    陆祚钰严正指出,2008年时她全家8人口粮田共十余亩地,在未经上级政府有权机关征地批准下,就被当地暴力强征,家人更被不明身份人员打伤。虽及时报警,可警方不受案,从此年轻的她被逼走上维权抗争之路。2011年因参与村民集体护地维权,她一个弱女子莫名其妙惨遭公安构陷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1年6个月。

    之后直至2019年,陆祚钰经过8年充满血和泪的艰苦维权,利用法律武器多次把非法征地的屏南县政府告上法庭。虽然每次官司法院(异地管辖)都判她胜诉,但法律和她都无法阻止残酷的现实发生,法院的判决书也形同擦屁纸,她家的这块地分别于2010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还是被当地政府肆无忌惮地一次次以征地名义非法抢走。

    陆祚钰怒怼屏南公安:2019年9月29日她在北京遭遇多个不明身份的人暴力抢劫和绑架,强行遣送回屏南。为此,她在父亲陪同下于10月11日返回北京报警,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北京右安门派出所警察以“这是政府行为”为由公然有警不接,有案不查,反而枉法将她和父亲扣留,交给被她举报的地方政府的人。在遣送回屏南途中,父亲惨遭围殴,肋骨被打断6根(报警后屏南县公安局就是不受案,并阻止家属做法医学伤情鉴定的请求)。一回到屏南县,她就遭屏南县公安局先以“冒用他人身份证”为由行政拘留,后被构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和逮捕加以迫害。

    本案后来福建省柘荣县法院枉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陆祚钰有期徒刑1年8个月。2021年7月7日陆祚钰刑满,本是自由身的她却荒唐地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走出宁德市看守所。

    陆祚钰作为一个弱女子,十几年来因屏南县公安局两次构陷蒙冤入狱,给她本人和家人都造成很深的身体伤害、精神及物质损失。出狱近3个月,她想不通,不是说天赋人权,赋予每个人生命权、生存权、自由权等权利。土地是她一家人生活来源的命根子,但屏南县政府屡屡非法抢她土地,岂不等同剥夺她及家人的人类最基本生存权!

    2021年10月假期期间,来自福州和屏南的公民张长建、李穗才、林应强、江智安、张华、吴霖香、邱香英、林发珍等人先后到屏南看望慰问陆祚钰,同是腐败司法的受害者,大家感同身受,只得报团取暖,用血和泪共同见证着司法不公,真是法律蒙羞!

  • 福州9.12鞭炮冤案当事人找中央督导组控告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8日消息】今天早上,福州林兰英、林应强、唐兆星因为福州9.12鞭炮案含冤获刑,合法财产被抢一事,一起到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访办,要求找进驻福州市的中央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第八督导组领导,强烈控告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原局长,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潘宣彬的不法行径以及现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局长徐东。经过严格的安检和疫情防控检查后,省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接待了解林兰英等三人诉求后,告知中央督导组领导不在这里,福建省监察委今天也无人在此接待办公。最后又以诉求属涉诉涉法类,信访办不予受理,后引导林兰英等三人先前往福建省公安厅反映。之后,林兰英等人只锝寄信给中央第八督导组领导。

    发生于2018年9月12日的福州9.12鞭炮案,整个发案过程不超过3分钟,共有30多个人同时被抓。仓山公安分局办案人员选择性执法制造冤案,致使林兰英、林应强、唐兆星三人含冤分别获刑1年10个月、3年、3年。分局民警又先后对涉案的三人进行抄家,对抄家财物未依法做登记暂扣处理。

    针对福州9.12鞭炮案,林兰英等三人一致严正指出,潘宣彬在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任上时,通过栽赃陷害,威胁、骗供等非法手段制造福州9.12鞭炮冤案,而且多次指令属下民警肆无忌惮地非法搜查,且对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分别抄家,抢走三人手机电脑等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及告状用材料,且未依法造册登记。另一被控告人徐东在接任仓山分局局长后,也未依法归还属于三人的合法财产。

    林兰英表示,她在福州9.12鞭炮案发生当天(2018年9月12日)早上,因为身患心脏搭桥、高血压、低血糖等大病而身体不适,正在医院治疗。得知同乡的冤民严心声当天从福州第一看守所出狱,她不顾病体去迎接。她当时什么都没做,没想到被抓走,更是莫名其妙获刑1年10个月,而且身上的一部手机和钱物都被搜走。当刑满回家时,她才获悉:十几个仓山分局办案民警,曾在2018年9月16日闯进她家里,破门而入抄家,翻箱倒柜又撬锁,放在抽屉里的17部手机,告状材料,还有一条金项链(重六钱多),三个金戒指(两个重二钱多,一个一钱多)都不翼而飞。更加严重的是,穿便衣的公安破门而入时动静太大,把林兰英老公吓得半死,还以为是歹徒打劫,致心脏病发作,经抢救住院花20万医药费才捡回一条命。试问:她家人的手机和金项链、戒指怎会和案件有关?民警把这些贵重财物都搜走不还,其居心一目了然,明显是要侵吞!

    唐兆星去接严兴声出狱,只是按福州风俗习惯放个鞭炮驱邪,根本没犯法,同样莫名其妙被抓走坐牢3年,手机、电动车、钱物也被扣。等刑满回家一看更是傻了,他原先住处被抄家,且被砸的面目全非。就连家具、家电、生活日用品全没了。他见状马上报警,可几天不见当地派出所警察出警,根本就是不管,不作为。另外,他一家三口长期没有任何收入,原有低保金也被莫名其妙取消了,理由竟是荒唐的“现在全国都进入了小康”,没有低保户了。

    林应强更是气愤地指出,仓山分局民警多次栽赃陷害制造冤案降罪于他,并曾于2018年3月4日因他在北京菜市口乘坐上2路公交车,遭随车警察盘查,无端被带到北京公安局东城地派出所。遣送回福州市后,次日即遭仓山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10日)。就在当晚分局民警又非法对他住处进行抄家,且办案民警未持搜查证搜查,并将他的伸冤告状用原始判决书等材料抢走至今不还。显然,仓山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明知该“坐公交车拘留案”与涉嫌犯罪无关,知法犯法未持搜查证,予深夜对他住处予以搜查抄家,构成了《刑法》245条“非法搜查罪”。

    同时,林应强在福州9.12鞭炮案中和林兰英、唐兆星遭遇也一样,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非常荒唐地含冤获刑3年,身上手机等财物被公安搜走。家里也被抄家,手机平板电脑,其他告状用材料同样被搜走,至今不还。

    林兰英电话:18906925250
    唐兆星电话:18396516892

  • 重庆维权公民举报黑监狱残害百姓

    【民生观察2021年9月24日消息】近日,重庆部分维权公民再次到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黑监狱)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北京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房屋内涉嫌有涉黑涉恶组织长期盘踞于此,实施绑架、打人、搜身、拘禁公民等违法犯罪活动。

    9月23日,重庆维权公民陈子莲、田世兰、杨兴仪、邓孝碧、向平华、郑孝碧、张廷福、陈明玉、胡贵琴等人,前往公安部举报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号院内,涉嫌有非法组织残害百姓,希望公安部依法监督查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

    据重庆维权公民反映,访友们在北京依法维权上访过程中,多年长期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带到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违法建筑房屋内非法关押。有自称是警察的人(无警号、警衔、臂章、胸徽标识),对举报人进行殴打、威胁、恐吓、搜身、扣押身份证、人民币、手机等所有随身物品,不准报警,不准与外界有任何联系,24小时全监控和专人看守,不准出大门,不准大声说话,若有不从就会遭到毒打和漫骂。曾同样被绑架拘禁在此的,还有重庆奉节县的张治发、陈明玉、晏样菊、胡贵琴等,有多名重庆公民在此被打伤甚至被打残(比如:重庆何朝正、周茂淑、周克兰、郭兴梅等)。

    对于上述事实,充分证明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涉黑涉恶团伙作案。他们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规定,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规定

    2018年5月5日、9月29日,其中举报人陈明玉、向平华与有同样遭遇的重庆公民袁志英,肖建芳、郭兴梅等多人,先后到玉泉营派出所、丰台区公安分局报案,并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举报,要求北京警方依法查处并取缔长年盘踞在花乡高家场46-3号院房屋内的涉黑涉恶团伙。北京警方告知高家场46-3号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但是并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

    经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核实,重庆市政府无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这个机构。重庆市公安局亦未派驻公安干警到所谓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也没有重庆市驻京办事机构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的信息。

    据此,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并不是什么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信访工作组,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涉黑涉恶团伙,私设残害公民的“黑监狱”。这给首都北京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给重庆公民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

    重庆维权公民表示,中央正在进行“政法教育整顿”,“打黑除恶”,铲除“黑恶势力和黑保护伞”的整治行动,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举报人的自身合法权益,为更多的人不再受到伤害,特此举报。请求公安部依法督查并取缔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院的涉黑涉恶团伙设立的残害公民的“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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