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被非法打伤的李蔚决定起诉杭州公安

    【民生观察2018年4月8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李蔚在自己被非法打伤后因施暴方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至今不予调查处理而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不得已起诉江干区公安分局。

    据悉,今日(4月8日)下午一点多,李蔚在代理律师宋玉生以及包龙军、丁家喜、周莉等好友的陪同下(图一),去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对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同时要求赔偿和书面赔礼道歉,并要求法院向江干区公安分局发出处理涉事民警朱云峰及辅警的司法建议。

    据李蔚介绍,海淀区法院立案庭二号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了诉讼材料后,以“法官不在”为由拒不出具收据。在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再三要求下,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办公室询问上司意见,但最终仍以法官不在为由拒绝出具接收收据。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等人在无奈之下留下诉讼材料后离开法院。李蔚表示,担心法院不给书面答复,为了防止法院以”未收到诉讼材料”为由推托,立即到附近邮局将全套诉讼文件以邮寄的方式寄给海淀法院,以此作为提交诉讼状的依据(图二)。

    当事人李蔚(Tel:‭+8613269350956‬)称,本次选择在自己户籍地和居住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作出的。在本次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则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的规定提出的。本次不得已的诉讼完全由于施暴方江干公安分局拒不致歉的傲慢态度所致(图三)。虽然就算立案及开庭,自己的胜算亦不得而知,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无可避免的维权抗争。
    有关北京李蔚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李蔚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维权通报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0/2018/0324/17238.html
    被杭州警察打伤的李蔚向多部门提起控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07/17108.html
    北京李蔚按“要求”离京却被杭州警察殴打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8/0304/17094.html



  • 青海刘本琦夫妇疑因办理护照被拘留

    【民生观察2018年4月5日消息】本网获悉,昨天下午3:30时许,青海省格尔木市异议人士刘本琦及其妻子刘瑛,疑似因在数日前申办护照,被格尔木市黄河路派出所将夫妇二人拘留。

    据维权人士杨子立消息称:“今天下午快三点半的时候,刘本琦夫人刘瑛给我留言,他们夫妻俩下午都被拘留了,原因可能是她前几天去办理护照。”

    杨子立介绍说:“目前,刘本琦夫妇的孩子刘家瑞正读小学(大概是五年级),如果俩人真的都被拘留了,而他们的孩子又没有其他亲戚照顾,孩子的状况堪忧啊!下午,我拨打了格尔木市黄河路派出所(刘本琦夫妇所在辖区派出所)的电话(0979-8454358),有个民警接了电话,我问他这种情况(刘本琦夫妇被拘留)下,警方怎样处理照顾孩子的事情呢?他说这得由领导来安排!我表示,我会过一阵子再咨询警方的领导怎样安排此事的。在此我呼吁,请关心孩子的朋友也拨打一下黄河路派出所的电话,希望不要轻易把孩子置于无人监护的状态。”

    4月3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杨子立再次发出消息称:“到目前为止(晚上八点半),格尔木市黄河路派出所还没有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安排孩子的。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孩子有没有吃饭?他有没有家门的钥匙呢?我也拨打过刘本琦家中的电话,但是却没有人接听”。

    4月3日晚间,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到了刘本琦的湖北好友蔡从富先生,并向他了解了刘本琦夫妇被拘留的情况,蔡从富说,刘本琦的电话的确已经无人接听了,他的微信也联系不上了,平时刘本琦的微信基本上都是24小时在线的,他每天都会多次更新自己的朋友圈的,但是自昨天下午开始,本琦的微信朋友圈就已不再更新了。估计,刘本琦是已失去了人身自由,极有可能是被警方抓走了,否则他不会不接听好友的电话及微信呼叫。

    4月4日早上9时许,本网人权观察员也拨打了格尔木市黄河路派出所的电话(0979-8454358),但是却许久都无人接听。

    据悉,刘本琦原籍湖北红安县,曾在西北边疆服役12年,转业后被分配到青海省西宁联通公司工作,在他接触到互联网以后,就时常在网上发表针砭时弊的言论、主张非暴力不合作,并赞同湖北武汉资深异见人士秦永敏提出的“全民和解”概念。2012年5月间,刘本琦来到湖北武汉拜会秦永敏,此后刘本琦就更加积极的宣传秦永敏的政治理念,号召公民捍卫自己的“天赋人权”、捍卫公民的结社自由、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2012年6月4日(“六四”纪念日)前夕,刘本琦因在互联网上呼吁公民游行纪念“八九六四”,被青海格尔木警方抓走。2012年7月18日,刘本琦被青海警方以“涉嫌造谣、诽谤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罪名刑事拘留。他的妻子刘瑛因向外界发出求助消息要求当局释放其丈夫,也被以“煽动暴力抗法”为由,处以劳教一年。2014年1月23日,刘本琦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7月17日,刘本琦刑满获释,出狱后刘本琦依然坚持民主运动,他曾先后来到湖北武汉、湖南株洲等地参加公民活动。2018年1月2日,刘本琦来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给羁押在此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秦永敏寄存生活费;2018年3月间,刘本琦与多位公民朋友前往湖南株洲祭奠民主先驱佟适冬教授。

    本网将持续关注刘本琦夫妇的情况。

    相关报道:刘本琦到武汉二看给秦永敏存钱遭盘查
    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8/0103/16877.html



  • 清明前夕 佟适冬老人墓碑遭破坏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去世年余安葬已大半年的佟适冬老人的墓碑遭人蓄意破坏,遗像与字碑被人为涂抹黄泥巴,墓冢部分字眼被铲去。

    据悉,今日上午,株洲陈思明等多位公民去到安葬佟适冬老人的墓园拜祭,所见情形令众人气愤不已。原本用大理石篆刻的墓碑及遗像,被人蓄意涂抹上黄泥巴,极尽侮辱之意(图一);另外,在墓冢前方粘贴的题字“一位民主党人长眠于斯”亦被人为铲掉,且不留痕迹(图二)。

    见此情形,众人去到墓园管理处投诉,管理方表示很重视,声称必须彻查,并对事件进行登记,但当知道是佟适冬老人的墓冢时,管理方当即态度冷淡,并表示他们也是无可奈何,无法阻止(此行为)。为了安抚众人的愤慨,管理方主动派人与众人一起帮忙清理了墓碑的黄泥巴,但无法保证今后会否发生同类事件。

    长沙网友邹先生认为,有关部门一直以来对佟适冬老人能够成功秘密安葬在长沙附近耿耿于怀,可能加上上个月(3月)4日,佟适冬老人去世一周年忌日,三十人一起相约前往墓园凭吊,更令当局动怒。因此,此次墓碑破坏事件大家都心知肚明,估计今后同类事件或者强行阻止的情况都有可能出现。

    相关报道:佟适冬老人去世一周年 众人齐聚祭拜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9/2018/0304/17097.html



  • 山东于新永因“两会”被关申请行政复议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在今年两会期间因参加访民聚餐被警方抓走审讯,释放后他又被辖区燕山街道办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拘禁了近20天。4月1日,获释后的于新永开始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事处出具关押于新勇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责令燕山街道办事处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据于新永介绍,2018年3月3日下午,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与济南市数位市民前往山东聊城市一赵姓朋友家吃韭菜水饺时候,被济南市一大帮带枪警察深夜强制带回济南,将于新永带进济南历下区燕山派出所连夜传唤,经过几次态度粗野的问讯笔录,并未发现申请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是认为申请人与访民“掺和在一起吃水饺”,并在此期间关闭过手机。

    因此在传唤24小时内释放了于新永,没成想却在释放后又被辖区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二楼的一个房间看守起来,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于新永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于新永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期间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未给于新永任何法律文书。

    获释后,于新永曾要求拘禁他的行政机关出具法律文书,但遭到了拒绝。不得已,他只好向其上级政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区人民政府责令燕山街道办出具关押于新永的上级书面行政指令,及责令燕山街道办赔偿于新永的经济损失3万元。

    于新永《行政复议申请书》全文:

    申请人于新永,男,1963年2月13日出生,汉,住济南槐荫区……,身份证370102……;  
    被申请人: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仵爱之,职务办事处主任;地址:历下区历下区燕山小区东区21号楼。

    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8年3月3日下午与济南市数个市民前往聊城市赵姓朋友家吃韭菜水饺时候,被济南市一大帮带枪警察深夜强制带回济南,将申请人带进历下区燕山派出所连夜传唤,经过几次态度粗野的问讯笔录,并未发现申请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是认为申请人与访民掺和在一起吃水饺,并在此期间关闭过手机。因此在传唤24小时内释放了申请人,没成想却在释放后被你辖区的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劫持到桃源大酒店二楼的一个房间看守起来,期间每日三餐送饭,不允许外出,不允许晒太阳,直至22日释放回家。期间申请人强烈要求出席3月6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开庭事宜,被燕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拒绝,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申请人撤诉(裁定书附后),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期间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任何文书。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和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以及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现向你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请历下区燕山街道办事处出具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书面行政指令,因为在关押期间燕山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是接到上级政府的命令而进行的。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行政法规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上级政府的授权,燕山街道办对申请人的关押就是违法的。

    其次,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家中无人导致家里栽种的蒜苗和地瓜枯干而死,损失至少20元。

    还有,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每天258.89计算,二十天共计5,177.8元。

    最后,由于申请人被燕山街道办关押,导致历下区法院裁定申请人撤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24,802.2元。

    以上合计3万元整(20+5,177.8+24,802.2)。

    另,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你机关依法组织该复议申请的听证会,并请你机关在复议期间通知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避免被申请人提供假证据被你机关采用。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签名):于新永
    2018年3月31日

    附:1、历下区人民法院(2017)鲁0102行初440号行政裁定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申请书副本



  • 谢阳“煽颠案”宣判至今仍在“取保候审”

    【民生观察2018年4月3日消息】本网从谢阳律师处得悉,其所涉及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早已宣判超过三个月,但所负“取保候审”一直未予解除,多处向有关部门交涉,却一直遭到推诿。

    据悉,谢阳律师于一个星期前因准备赴香港出差公干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长沙岳麓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被办事人员告知其不能办理港澳证,理由是谢阳系“取保候审”人员,要其去找经办单位和领导协商办理。

    据谢阳律师介绍,2015年7月10日,其不慎被当局卷入震惊全球的”709案”,被当局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秘密关押长达半年,期间遭受严重酷刑,其后羁押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一年余。2017年5月8日,该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于当日结束,但法院并未对此案作出宣判,而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将谢阳律师释放,不过,当时的谢阳并未自由,而是被当局派人带走,事后据谢阳透露,其被二十几人带到偏远山庄羁押。2017年12月26日,当局对该案进行宣判,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责任。

    本网联系了谢阳律师(Tel:‭+8618673190911‬),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在宣判后,涉案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理应自动解除,但当局并未这么做。据称,谢阳律师曾多次致电找到该案的刘姓承办法官,但对方一直敷衍推诿,都以“正在办理”为由拖延。目前该事已经交涉一个星期,当局似乎并未有想解除的意思。

    谢阳律师表示,当局迟迟不肯解除其“取保候审”,主要目的应该是欲对其有所制肘,犹如紧箍咒一样,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不过,作为一名律师,维护自己权益市天经地义的事情,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下一步将会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关谢阳律师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709案”谢阳、屠夫或将在下周二同时宣判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4/2017/1222/16841.html



  • 郭春平因警察不作为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18年4月2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长垣维权人士郭春平继上个月(3月27日)被当地国保上门传唤遭暴力殴打,报警后派出所拒绝提供“报案受理回执”,今天(4月2日)其再次向派出所索要“报案受理回执”仍被拒绝、推诿。

    继上次报警一周后的今天(4月2日)中午,河南维权人士郭春平就上个月(3月27日)被长垣县国保队长陈雪、牛姓教导员无端殴打,报案后常村派出所王警官不依法给报案人“案件受理回执”的事情,向长垣县公安局快递邮寄了两份信息公开表。随后,郭春平再次拨打电话联系长垣县110,反映3月27日被国保殴打的遭遇及索要“案件受理回执”。110警察说他们只管当天的报警,受理回执还得找常村派出所。

    郭春平又拨打电话给常村派出所王警官,追要“案件受理回执”,王警官仍是昨天的一套理由,说“你的事情现在还没有立案,只是调查情况,也谈不上受理,所以没有受理回执”。
    郭春平说“报警回执你必须给我”。

    王警官说找找,请示下领导。郭春平实在等不下去了,便于15:30分来到常村派出所,王警官仍让其先等下,说等所长回来后出“报警回执”。

    郭春平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常村派出所所长回来了,却交待王警官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回执”。但郭春平又足足等了四十多“公”分钟,常村派出所也没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郭春平看到常村派出所所长接了个电话,然后对他说:不用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了,口头告知郭春平反映的县国保欧打他的事,常村派出所无权管辖,要郭春平到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去反映问题。几番理论后无果,天色已晚,郭春平无奈离开了常村派出所。

    【附:郭春平3月27日被喝茶记】

    3月27日上午九时许,长垣县国保大队牛姓国保与一名叫候茂钦的两个国保突然来到我的租屋,要求我跟他们去县公安局一趟,说有情况要问。我向他们索要传唤手续,但对方拒绝出示任何证件与传唤证书。我说要先处理一点急事,然后趁此机会给一朋友打电话告知我被“喝茶”。

    牛姓国保见我给外面打电话,马上将我两个手机强行收走,并开始对我骂骂咧咧。我被带到车上后,更是对我破口大骂,又突然出手打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

    牛姓国保猝不及防的打我一耳光时,我本能的防卫意识抓住他的双手才没挨第二耳光。在制止牛姓国保打我的过程中,我的左手食指被他扭伤,指关节伸展时疼痛难忍。

    到了长垣县公安局后,县国保大队长陈雪与候茂钦先是把我带到办案中心一间空屋子里,要我解锁手机,说要查看我的微信群,被我拒绝。后来,陈雪不断责怪我给他们招惹了麻烦。
    我说:“你嫌麻烦,就不要做国保这个职位了“。陈雪顿时恼羞成怒,双手抓住我衣服,踢我的膝盖腿部,大喝让我蹲下。我拒绝蹲下,陈雪后来又一次上前抓住我的肩,踢我的腿,再次让我蹲下,仍被我拒绝。

    我坚决拒绝国保解锁自己的手机,陈雪两人又把我带到一间询问室做笔录,询问的内容说我在一个微信“全国旅游群”,和“玫瑰团队”群里,问我是不是群主?怎么进群的?我说:“我平时很忙,很少看微信内容,你们说的这两个群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更何况我也没在玫瑰团队群里”。

    问询期间候姓国保又谈到2011的发生在埃及的茉莉花革命。我说“你们口中的反党分子,手里没枪也没刀没武装力量,就是一个微信群取个带花的名字,你们共产党就心虚害怕了吗?”。
    做完笔录后,下午一点来钟,陈雪三个国保又到我的租住处进行了翻查。

    下午一点半,两个国保才将我送回店里。对我“要求他们带我去拍片检查左手食指的要求置之不理”。

    下午二点多,我拔打长垣县110,对两个国保欧打我的事进行报警,在两次据理力争下,110终于指派常村镇派出所一王姓警官才给我敷衍性的做了询问笔录。做完笔录后,我要求警官给我受理回执,王警官却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

  • 因追加共同被告 徐孝顺国赔案延期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1日消息】本网获悉,“709大抓捕案”涉案者吴淦(网名屠夫)、徐孝顺“父子连坐案”当事人徐孝顺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于3月29日下午三点在福州中级法院进行赔偿听证。赔偿义务机关福清检察院却缺席听证会。

    据悉,当天(3月29日)“709大抓捕案”受害人吴淦的父亲徐孝顺与林洪楠、纪中久两位委托律师准时到庭,福州维权公民张华、何宗旺、梁白端、陈光、陈济更、庄磊等十多人前往声援,并得到了法官允许到庭旁听。然而,赔偿义务机关福清检察院却缺席听证会。

    为此,有网友表示:在中国“官告民”民必出席,“民告官”官很少能够到庭。老百姓告一个国家机关根本就不要奢望它能够出庭了。中共当局权力的傲慢可见一斑。

    法庭内,法官核对了当事人徐孝顺后,认为该赔偿案应当把福州市检察院列为复议单位并出席听证,遂决定听证会延期,日期另行通知。

    据知情人士讲,当天听证会改期的原因是:徐孝顺申请的国家赔偿立案后,福州市检察院才送达复议书,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没有这份复议书,经法院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决定要通知复议单位列席听证。

    据悉,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高院声援“乐平冤案”被拘留,一个月后其父徐孝顺随之也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徐孝顺在被羁押在福清看守所期间,虽倍受折磨屈辱却拒不认罪。2017年1月19日取保。任意羁押长达19个月。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709大抓捕案”受害者吴淦父亲徐孝顺“申请国家赔偿案”的进展。



  • 南京王健行政复议案开庭并将择期宣判

    【民生观察2018年3月30日消息】昨日(3月29日)上午九点半,南京维权人士王健不服江宁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及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案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事件起因是王健于去年中共十九大会议前自主拍摄视频宣扬《宪法》条款并上传至网络平台而遭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的行政拘留十五天,其后王健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不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相关部门推上被告席。

    据王健介绍,昨日清早七点,准备前往法院旁听的秦沪辉大姐被民警强行拦截带回家,看护至下午一点才得以自由出门。另一朋友古山民一大早便被国保致电要求不准前去旁听。唯一随同王健进入法庭的苏女士最后亦被法警以旁听席已满为由强行带至视频旁听室。王健透露,整个法庭的18个旁听席全部由警方安排的人员占据,其中一位旁听者竟是两三年前王健被羁押看守所时的吴姓管教。

    庭审于九点半准时开始,第一被告江宁公安分局一副局长出庭应诉,法制大队副队长及一民警为代理人;第二被告南京市政府派出两名行政复议中心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王健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首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合议庭具有党员身份的人员回避,法官以最高法2018的一条新规驳回原告申请。王健随即提出抗议,在抗议无效后,王健对第二被告出庭应诉人资格提出质疑,但审判长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宣告第二被告代理人资格有效。在随后的辩论阶段,原告王健总共准备了14个问题,但最初的三个问题已经均令被告应诉人哑口无言不知所措,审判长以禁止原告在法庭发表政治观点为由打断发言,并给予两次警告,最终审判长在打断原告的辩论意见后,强行终止了庭审的辩论环节。最后在陈述阶段,二被告分别只有一句话,就是“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审进行大约三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网联系了王健,他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自己所拍摄并上传的宣扬《宪法》的视频完全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当局因为其针对中共十九大发出的政治呼吁,以”寻衅滋事”将我入罪,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在被问到这次诉讼的结果时,王健表示,显然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民告官的案件几乎没有赢面,但诉讼的意义在于公民对权利的维护和伸张,而每个公民培养的权利意识正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石。

    【附:王健的行政诉讼答辩状】
     
    2017年10月19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东山镇派出所,以原告王健利用手机拍摄含有不当言论的视频,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散布至使多人跟帖并转发,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为由将我传唤至东山镇派出所,随后不顾原告做出的合理合法的辩解和陈述,对原告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原告所发视频内容如下:我的呐喊!同胞们、公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2017年10月10号,这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再过几天中共十九大即将召开,在此我向中共大声疾呼,强烈敦促中共顺应世界潮流,尽快兑现对中国人民的承诺,切实保障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立即解除党禁、报禁,释放所有政治犯,结束一党专制。从而实现民主宪政的现代文明的社会制度。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我在此向中华民族的同胞和公民朋友大声呼吁。为了我们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为了我们自己、更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能有一个自由民主和文明的生活环境。我恳请大家勇敢的站起来,喊出你们的心声,说出你们的诉求。也许我们不一定能够达成我们的愿望,但是至少我们现在就可以大声的告诉世人,将来我们也可以问心无愧的面对我们的子孙后代,因为我们曾经努力过,这也许可以减轻一点我们这一代人的罪孽。我希望大家清楚,我们今天的一切行为和选择终将面对后人的审判。
     
    以我个人的经历、生活常识和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而言。我以上言论完全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我在网络平台上向中国目前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发出呼吁,提出自已的政治观点,完全符合宪法精神,也符合中国现行的政治协商制度。我个人资料里显示,我是南京第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而中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就清楚的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囯家。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阶级中的一员,在自己领导的国家里,向执政党发出一个政治理念十分清晰的建议和观点,居然会犯下寻衅滋事这种通常只有地痞流氓才会犯的罪行。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你们对我处罚的这一掌看似打在我的身上,其实它更直接的骟在了中国宪法的脸上。我在这里要告诉大家,批评政府是公民的天职,政府有问题当然要批评,即使没有问题批评也是为了让它变得更好。政府是不需要表扬的,因为我们已经给它发了工资,它是我们花钱雇来的,我们对它指手划脚天经地义。如果我们有投票权,那么选票就是对它最好的表扬。如果我们没有投票权,那光骂骂娘我觉得我们简直太厚道了。
     
    如果按照公安机关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逻辑。我在网络平台发布含有不当言论的视频,引发多人跟帖转发,就会对公共场所造成影响。那我要请问各位,某些党和国家领导人直接在公共场所发表重要讲话,然后还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并且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响,全国人民还纷纷表示坚决支持。那是不是对公共场所造成了更大的影响呢?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被追责呢?我再请问,同样是发表政治观点,而且我的言论还没有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响,也没有形成全国人民坚决支持的局面。你们处罚我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如果你们认为我的言论有不当之处当然可以质疑甚至批判,但对一个政治理念清晰的建议和观点。却用影响公共秩序为借口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同时也是对宪法的羞肆意践踏和对全面依法治国口号的侮辱。况且你们也没有明确指出我的视频里到底哪句话属于不当言论。其实我们大家心里都明白,你们在刻意回避什么,我们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充分暴露了你们的虚弱和不自信。你们害怕言论自由,你们恐惧人们结社、集会,你们更不想放弃一党专政这个既得利益。面对政治犯你们完全没有道德优越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写明: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它寻衅滋事行为。公安机关认定我违反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其它寻衅滋事行为。这一条虽然没有说明任何具体行为。但我们按常理来分析就会得出一个结论,第四条是对上述三条的补充。而我们从前三条可以看一个规律。也就是说那些行为都是直接对受害人造成侵害,最重要的是那些行为基本上都是地痞流氓黑社会才会去做的事。而我的行为却是非常文明的一个政治行为,和前三条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并且我的言论并没有针对某个组织或个人进行攻击,更没有南京市政府在行政诉讼答辩状里说的,我通过手机拍摄含有对党不当评价的言论。我的视频内容始终只有呼吁和建议根本没有一句评论性言词。更加不会影响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今天我将具体做出这样一个明显违法处罚决定的单位,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以及无理驳回我行政复议请求的单位南京市政府。(我要说明一下,对南京市政府这个称呼并不是我的口误,而是我不想侮辱人民这个词,更不想侮辱人民这个群体的智商。因为作为人民这个群体里的一员我从来就没有选过它,所以它根本不配冠以这个名词)。起诉到法院,并非是我对这个直接受党政一体领导的法院还抱有什么幻想,我这么做只是想给这段历史留下一个见证。即使我无法捍卫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我也要穷尽一切手段抗争到底。因为我相信公平正义的光辉终有一天会像太阳一样照遍每一个角落。历史也终将会做出最公正的判决。正如我在视频里所说的那样,今天我们一切的行为和选择,终将要面对后人的审判。

    谢谢大家!
     
    陈述人南京王健
    2018年3月29日

    相关报道:南京维权人士王健再遭传唤并被拘十五天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7/1020/16548.html



  • 河南郭春平喝茶被打 报警不受理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8日消息】本网获悉,河南籍维权人士郭春平(Tel:+86-13711538955)被国保约谈喝茶遭到暴力殴打,报警后派出所象征性做了笔录,但拒绝提供报案受理回执。

    据悉,昨日(3月27日)上午,河南长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传唤的名义将郭春平带走,在前往公安局的路上,郭春平无故遭到一姓牛国保的掌掴。到达长垣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审讯室后,由长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陈雪队长带头对郭春平两次进行殴打,并喝令郭春平蹲下,被郭拒绝。

    据郭春平讲,这次传唤主要是讯问有关“全国旅游群”以及“玫瑰团队群”的事情。首先讯问郭是否在上述两个群组,如果在的话就必须退出群组。郭春平回答,平时工作忙,根本没时间查看微信群的聊天记录,也记不清到底是否在里面,因为自己基本不在微信群发言。国保队长称,河南省有一份18个人的名单,在上述两个群组里,而郭春平就是其中之一个,上面有指示,名单中的人必须退群。

    郭春平在被控制至下午两点才被释放,从县公安局出来后,郭春平立即拨打110报警,告称自己在长垣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无故被殴打。警方在郭第二次报警后才由常村派出所派警员了解情况,在听了郭春平简单叙述后为其做了一份简短笔录,但拒绝向报案当事人提供受理回执。

    相关报道:河南长垣郭春平今遭国保上门“谈话”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318/17190.html



  • 被捕八天后江西杨霆剑家中被查

    【民生观察2018年3月27日消息】本网从杨霆剑母亲处得悉,前几日家中有市局民警前去查抄,带走部分杨霆剑的个人物品,民警告知杨母,杨霆剑今次被捕是由于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当地未知会警方以及申报行踪。

    据杨母讲,前几日(上星期六),有多位自称抚州市公安局的民警上门搜查,最后带走多件杨霆剑个人物品,包括两部旧手机,杨曾使用过的名片、杨开手机店时用过的收款pos机以及手机发票等物品。但杨母表示民警带走上述物品时未有向其提供收据和查抄物品清单,只是口头一句“属于证据,需要带走”,似乎并不存在家属同不同意的问题。

    杨母透露,民警在查抄完毕后,其有向市局民警询问杨霆剑的情况,有其中一民警拿出一张疑似拘留证在其面前稍微杨了一下,就即刻收回,并称,杨霆剑这次被拘留是由于杨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未按照相关规定在离开户籍地时向所属警方监管单位申报情况及知会行踪。目前家属亦未知杨霆剑的拘留性质(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警方未明确告知。

    据公开消息显示,杨霆剑(本名:杨微),31岁,江西资溪县人。2013年5月因参与广州街头活动等事被广州警方关押八个多月后取保获释。2016年因参选资溪县人大代表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十天。去年(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召开前夕,杨霆剑再被资溪县警方以莫须有罪名刑事拘留,羁押资溪县看守所,于11月3日以取保候审方式获释。

    有关杨霆剑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相关报道:江西杨霆剑被抓超四十八小时仍无说法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8/0322/17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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