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民维权

  • 两千转业老兵中央军委维权被抓走关押至久敬庄

    [访民之声2016/12/12消息] 今天数千转业老兵到中央军委信访室上访,警方得知消息后,沿途布控,对上访老兵实施堵截抓捕,禁止进入中央军委,2000余老兵被抓到久敬庄关押。
     
    今天被抓到的老兵叙述,警察早就准备好了,中央军委附近都是警察,我们去一个抓一个,根本到不了中央军委信访室。被抓到久敬庄的老兵有2000多人,都关在一个大厅里,没人接不让走。四川老兵罗成明及黄定彬父子,还有陕西杨岁全等人也被抓到了久敬庄。
     
    随后,有老兵在社交媒体老兵维权群发出通知,转业老兵维权反腐第一梯队已进京展开维权反腐活动。从目前形势来看,进京维权人数比不上今年10月11日,北京方面对此很不满意。为实现维权反腐的目的,推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公职待遇,第二梯队以及全国各地转业军人立即启动进京,于明天8:30分抵达八一大楼增援。

       特此通令
     
                        全国军转维权反腐败联谊会
                                                                          20.12.12
     
    据悉,今年的10月11日,12个省市,数千退伍转业老兵到中央军委信访室外静坐抗议,要求当局落实相关福利待遇政策。北京警方对此实施高度戒备,现场多处道路被封。当天下午,大部分老兵被送往久敬庄后遣返原籍,其余老兵则转战中央军委八一大楼继续抗议,后又有各地老兵赶到,据传人数一度猛增至万余人。
  • 人权日临近:访民举牌要求保障人权释放刘飞跃及宁惠荣

    [访民之声2016/12/9消息] 明天就是世界人权日了,沉陷在人权重灾区的在京访民到中央电视台新址打横幅,要求捍卫宪法、保障人权,无罪释放刘飞跃。
     
    吴继新认为,民生观察网站是为民伸冤、为民服务的一个平台,抓捕刘飞跃就是践踏宪法,践踏人权,希望随州党政官员迷途知返,早日释放刘飞跃。
     
    访民还要求霸免新疆党政一把手,无罪释放访民宁惠荣!
    宁惠荣是G2O峄会召开时被新疆截访人员从北京押回去,至今没有自由,有民兵24小时看管在有铁门、铁窗的屋里。
     
    此外,重庆访民也举牌呼吁不做愚民,争取人权,要求依法治国,返还百姓财产。并对政府剥削民财而制造的人权灾难极为愤怒。他们说:“重庆政府用渣子洞、白公馆的法西斯手段对付访民,把访民当成摇钱树,套取中央维稳金谋取暴利。当地政府一手制造了肖成林冤案,导致肖成林上访至今21年,期间被关黑监狱、毒打。重庆访民都有多次被关黑监狱毒打的遭遇,甚至还被拘留。事实证明政府就是打着中共旗号的日本法西斯鬼子。” 
     
    今天参加举牌人员有:
    河北杨宗生、张翠磊、上海吴玉芬、王永凤、河南张素珍、王金兰、陈秀连、池秀霞、安徽李本才、湖北吴鑫发、辽宁杨秀梅、江西彭中林、江苏吴继新
    罗庆利、刘啟华、刘天利、谭敏、黄伦、郭兴梅、李学志、黎家蓉、陈桂芳、李朝惠、曾荣惠、张崇芬、张定芬、辛国华、吴平惠、傅淑清、邹茂淑、张惠、左海空、周克兰、杨红莉、杨干志、肖成林、邓良碧、陆远芳、吴绍坪、钟容元、唐贵梅、陈忠惠、曾利平、李忠秀、袁昌书、赖本富、赵安秀、徐廷芬、文谋成、蒋祖成、周育林、龙甩中、陈碧、杨炳合等人。
     
  • 在京访民打横幅谴责湖北当局剥夺话语权要求释放刘飞跃

    [访民之声2016/12/5消息] 在京访民吴继新等人今天再次打出横幅,要求湖北当局释放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并指湖北党政官员正在剥削人民的上访权和话语权。
     
    这并非是访民对官方无端指责,在当局极力压制民间言论,采取封号、删帖,对发帖者以威胁,甚至是动用暴力机器对发帖者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等手段控制民间声音不被传出。刘飞跃作为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自2006年创办网站至今,一直坚持重点报道官方媒体不予报道的访民维权事件。抓捕刘飞跃造成访民维权空间缩小,把访民逼近有冤无处诉的绝望境地。
     
    在京访民吴继新对此发表言论称;“谁堵塞我们的言路我们就要跟他斗争到底”并打出横幅向党政官员索还自己的血汗钱。

     
    吴继新原是江苏徐州广龙公司职工,下岗后,他投资百万承包了已停产的邳州镇办企业燕子埠水泥厂。就在水泥厂生意最红火的时候,邳州镇政府背信弃义联合各部门把吴继新赶出了水泥厂,造成吴继新数百万的经济损失。吴继新起诉到法院后,遭法院枉法判决,致使吴继新走上了上访这条不归路。上访期间其被多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劳教。
  • 五位家属 六十一位律师 就江天勇律师失踪六日的联合声明

         2016年11月27日消息     江天勇律师被强迫失踪已有六日,关注此事件的律师和律师家属向公安部门报案,但迟迟没有进展。为了给向公众说明事件经过,以及表现律师团体对此事件的看法,今天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官方立即查明事件真相,保障江天勇的人权权利。

    公开声明原文如下:

            知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先生,自2016年11月21日22时许知会其妻金变玲女士已订购当日长沙南至北京西D940次动车后失联,截至11月27日晚已失踪逾六日。
            据悉,江律师此赴长沙是为看望被捕律师同行谢阳的太太陈桂秋教授。期间又陪同陈桂秋及谢阳两位辩护律师去长沙看守所了解谢阳的会见事宜。
            江律师执业以来,长期活跃于人权捍卫工作第一线,办理和参与诸多公益维权案件和法律行动,以致律师证被非法注销。鉴于他遭遇过强迫失踪、导致左耳鼓膜穿孔、八根肋骨骨折的酷刑,我们对他的失踪,深表忧虑并高度关注,特呼吁如下:
            一、敦请相关公安部门立即对江天勇律师失踪一事展开调查。
          江律师亲属代表于11月23日下午往江的户籍地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报失踪案,被以以管辖问题推诿。因江律师行程安排事涉湖南、北京及铁路两地三方,故促请相关部门协调查明江的下落。
            二、如果有关部门对江天勇律师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我们要求办案机关立即依法书面通知其家属,并保障其获取律师辩护之基本权利。
            考虑到江天勇律师此次赴长沙是去看望谢阳律师家属,而谢阳律师又是709案当事人之一,这令我们高度怀疑江律师此次失踪或被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拘留或其它刑事强制措施,即便如此我们依然呼吁立即通知家属,避免没必要的家属和社会恐慌。
    三、如果仅因江律师赴长沙看望同仁家属或陪同同仁家属了解会见事宜而可能对其进行任何的行政拘留甚或刑事追究,我们表示完全彻底的不能接受,要求立即予以释放。
     
    联署声明人:

    2016年11月27日

    四位709家属以及61位律师

    金变玲  江天勇的太太
    陈桂秋  709案家属 
    李文足  709案家属 
    王峭岭  709案家属 
    原珊珊  709案家属 
     
    蔡瑛律师
    曾义律师
    常伯阳律师
    陈建刚律师
    陈金华律师
    陈进学律师
    陈以轩律师
    丁家喜律师
    丁锡奎律师
     董前勇律师
    付爱玲律师
    葛文秀律师
    纪中久律师
    蒋援民律师
    李柏光律师
    李方平律师
    李金星律师
    李静林律师
    李威达律师
    李永恒律师
    李昱函律师
    梁小军律师
    蔺其磊律师
    刘士辉律师
    刘书庆律师
    刘巍律师
    刘正清律师
    卢廷阁律师
    罗茜律师
    吕方芝律师
    马连顺律师
    孟猛律师
    瞿远律师
    任全牛律师
    舒向新律师
     隋牧清 律师
    覃臣寿律师
    覃永沛律师
    唐吉田律师
    滕彪律师
    童朝平律师
    王清鹏律师
    王秋实律师
    王振江律师
    温海波律师
    文东海律师
    吴魁明律师
    徐红卫律师
    于全律师
    余文生律师
    张海律师
    张磊律师
    张重实律师
    郑恩宠律师
    钟锦化律师
    邹丽惠律师
    林礼国律师
    王磊律师
    谢六生律师
    王学明律师
    马卫律师
    胡贵云律师
    陈南石律师

  • 河北省泊头市龙湾小区业主政府请愿抗议

    今天上午,河北省泊头市龙湾小区一批业主来到泊头市政府请愿抗议。据现场人士向民生观察人权观察员介绍,现场到了一、二百名业主,他们打出各种标语讨说法。
     
    据介绍,泊头市龙湾小区的楼房已经延期交房两年了,经过娄主多次维权终于盼到交钥匙了,可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物业与楼霸狼狈为奸,垄断、小区的装修与安装。如改水电必须由他们做,价格比外面还高不少。装修方面,物业指定五家装修公司在小区干活,其它公司要进场每户交5000元保证金。有不顺从的业主,还被电话恐吓,谩骂。
     
    民生观察 2016年11月15日发布
     
    以下是业主们在政府现场:


     

  • 北京街头市民拍照围观综治办执法被打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1/8日消息:今天下午约1点1刻,在北京市大兴区位于大兴地方税务局的门口,有两个妇女蹬三轮摆摊,被车上拉着制服上写有“特勤”字样的一群人围住,在执法时,围观群众拿出手机录像,被现场一个特勤人员掐着脖子压在草丛里殴打。
     
    据一位现场知悉人士介绍,这帮人属于街道综治办,今天执法“清理”两妇女的秤砣等物品时,并对妇女辱骂及出手推搡,导致这位妇女大骂他们。而该男嚣张的说打你了你报警呀!
     
    由于正值午饭时间,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并有多位路人拿出手机拍照、摄像,一穿“特勤”制服的男子大骂“拍你妈逼,觉得好玩呀?嗯,好玩陪你们玩玩?看你妈逼谁敢拍?这满大街都是卖东西的,你们能走路吗?还挺牛逼呀”。
     
    特勤男人对着妇女骂骂咧咧说,你妈逼这块不让摆摊知道不?现场围观的群众看不下去了,有人喊这是监督你们。一个50岁左右的特勤男人朝着围观群众走过去,掐着一位围观男人的脖子就往后拖,边拖边说“你管你妈个逼呀”一直把围观男人压倒在路边的绿化地带,才被其他特勤执法男人和围观群众拉开。
     
    在一片骂声中该打人特勤男灰溜溜的走了,被打者赶紧打电话报警,警察出面后由于打人证据确凿赔了他400元钱,但是他表示“他们太嚣张了”

    现场视频

  • 传11•1退伍老兵又要大规模进京 各地维稳机器启动

    近期,网上各退伍老兵群里传出今天即11月1日,全国老兵又要进行大规模的赴京上访请愿活动,各地维稳机器迅速启动,又开始了对老兵们的稳、控、堵、截。
     
    有老兵今天贴出一份文件显示据中央、省、市维稳办通报的情况,全国各类涉军群体人员企业军转干部、转业志愿兵、对越参战人员、援越抗美人员、涉核人员、伤残军人、复员军官等七个群体邀约10月29日至11月7日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人员将达二万人。
     
    要求各街道对重点人员落实包保稳控措施,严防涉军人员进京。为此,信访稳定信息要“一日两报”,即每天上午九点和下午四点二次向新洲区维稳办报告辖区内涉军人员的在位情况。
     
    网上另一份维稳系统的文件直接指全国涉军群体11月1日将进京大上访,并发出预警通知,把防止涉军人员大规模聚集到北京定性为“政治任务”。
     
    福建省仙游县的各级政府部门则把参战老兵造册登记,一些镇政府更公开把稳控名单明目张胆地放大上墙,后在老兵们的抗议下撤掉。
     
    老兵们的上访活动是一种维权行动,不是破坏稳定的行动,民生观察在此呼吁当局止即停止对全国退伍老兵的各种非法的维稳监控行动,尊重老兵们行动自由等基本人权。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6/11/1发布

  •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认罪——读90后政治犯黄文勋的自辩词

    民生观察2016年10月27日按:近日,刚被判刑的青年政治犯黄文勋的自辩词开始在网上流行,在这份自辩词中,黄文勋除了强烈表达了他对民主、自由的热爱与追求外,还高呼“无论如何,我都无罪,也不会认罪” “我为什么要认错?错的是你们,不是我!”。
     
    就在今年,多名良心犯受审时被迫当庭认罪,甚至指控同道,让有些人相当地有成就感。是不是每一个受审良心犯都会被拿下?都会低头认罪呢?黄文勋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黄文勋在1990年2月出生,广东博罗县人。被捕前就因为参加民运活动多次被打压。2013年5月25日,他和袁兵、袁小华等5人参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的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后在市政府门前举牌,呼吁民众参与推进民主化进程,遭当地警方抓捕。黄文勋、袁兵和袁小华被正式批捕,当局在案件侦办中多次更改黄文勋的罪名。海内外民运圈将这事称为“赤壁三君子”事件。2016年9月28日 , 黄文勋最终被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 2018年5月13日。
     
    附:【烈火雄风追嗣同】黄文勋之辩护词
     
    本人黄文勋,字光明,号黄子,广东籍人士,中共王朝四十一年生。身份,睡醒前为奴隶,睁眼看世界觉醒后为半奴隶,因一直在争取公民之身份,遂自称公民。政治面貌为,相对中共“正统”而言属异议人士,若非注册党派被禁锢,则为光明党人士。
     
    本人在中共王朝六十四年即公元2013年5月25日,被中共政权特务机构即国内保卫局,指挥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地区警察非法抓捕,逮捕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专制王朝六十五年即2014年2月12日,接到赤壁市法院递交的检察院受权力干扰而下发的起诉书“赤检刑诉[2014]25号”,指控我、袁小华、袁兵三人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后至2015年12月21日即中共王朝六十六年接到变更起诉书“赤检刑变诉【2015】1号”,指控我们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针对上述指控,本人黄文勋将对“我是如何走上犯罪之路”作出阐述,并向赤壁市人民法院作出针对所控罪名的辩护,是为公民之辩护词。
     
    首先,我仍要求行驶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即要求所有在场的中共党员回避,包括法官、法警、检查官、旁听席在内的所有中共党员回避。我当然清楚中共早已控制所有的政府与司法部门,但我还是应当提醒有这项法律秩序的存在,你们决意践踏法律是你们的行为,说与不说是我的责任。
     
    当我今天站在这个被告席的时候,我就觉定不跟你们打哑谜,而是用直直白白堂堂正正的方式去述说,就当我用诚信表示对本应象征人类公平与正义的法庭的敬意。我接受你们审判,同时我也在审判着你们,如果你们仍旧觉得自身经得推敲的话,我们就来一次开诚布公,在法庭中进行完这次对话。否则听到此地,你们就可以滚蛋,然后再暗中下判决下黑手了,我这里还有一副装着“人的灵魂”的躯壳。我今天就是要挺起脊梁抬起头颅,人一样的活着。
    现在我就可以告诉你们,正是由于你们一直不肯走正确的道路,促使我由始至终,我的理想,我的使命,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推翻,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中国,如果提议一个名称的话,我建议为“中华民主联邦”。我本非为推翻中共而生,推翻专制实现民主才是我所愿,才是中华民族自辛亥革命百多年来的追求。也就是说谁独裁我就要推翻谁。如果民主实现了,中共就失去让人推翻的资格了,我不投选举你的票就是了。别藏着掖着了,认不是傻子,你们不敢实行民主普选,就是因为你们已失去人心,所以顽固着坚持红色传统。
    继续,我出生在广东一个叫柏塘的小镇,成长在父母婚姻不圆满的家庭,即单亲式家庭—–在母亲遇到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去世后,回到父亲身边。生活经历还算丰富,随着母亲流过浪、拾过荒,亦跟随着身为蜂农的父亲种过地、上过山。与天下父母都有宠爱孩子的天性一样,我不算吃过多少苦,但知道生存艰辛的定义。我的童年在亲人的关爱下,我一直感觉都是幸福的,这也使我成长为乐于助人,性格开朗,人格健全的人。没有这些因素,也许还和众多同龄人一样在沉睡,不一定那么快成为拥有独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人。
     
    自上学伊始,我就努力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在未有成年人的辨识能力下,成为共产主义接班人—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圆而自豪过。我自小受的教育告诉我,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这一点至今哪怕到死我都不会改变。可惜,没有达成你们背后的目的:“爱党爱中共”,真是让你们失望了。
     
    我本就属于好思考,好求甚解的性格的人。比如中共在夺得全国政权之前宣扬“要比美国更自由民主”与之后的对比;比如建立政权后进行的“反右”与“文革”等一系列运动的原因;还有“六四学运”为什么要选择血腥镇压?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我从未停止。当个人崇拜被用到极致,统治者便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是国家的发展方向背离了人民的追求。建成一党之言、一家之言、一人之言的专制体制,个人的意志便凌驾于整过国家和民族。于是,各种性质的斗争和运动接踵而来,带给人民无尽的苦难,饿死和整死数千万人只是序曲,他们的子孙后代仍在奴隶似的活着,所有的试图改变和呼吁改良被无情地扼杀。专制不仅使统治者丧失人性,同时它也会使人人自危并互相冷漠。让人改变前后所学的完全相反的看法是一件困难的事,我亦在无数次的思想挣扎中,才从正统所灌输给我的“史实”和价值观的泥潭中爬出来。告诉你们吧,纵使你们不再顾忌,狠绝一些地把史书改写得更有利于统治所需,封锁互联网,禁绝所有反抗的言论,将我等敢于为自由付诸行动的“不安份子”活埋,重现一次焚书抗儒你们也只能像前秦一样换得一时的“和谐社会”,人民往光明的心不会绝,正如人类从未停止过仰望星空,从未停止过思考。
     
    数十年来,带给我们国家和民族无数次苦难的问题根本症结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的国家政治黑暗,潜规则横行,贪污腐败成风?这一切的本质根源在于中共及其建立的独裁体制,在于国家的制度本身。当一个曾被压迫的阶层反抗压迫成功后,没有愿意卑微着身份将权力还于人民。那么,无论其提出如何冠冕堂皇的统治理论,它会习惯性变成自己曾推翻的哪个阶层继承其所具有的特性。一切只因为所有的人有潜藏的暴力倾向都想去奴役别人的实质,但只有当权力是来自公民的日常参与与认同的民主制度时,即权力回归权力的本源,一个向着透明、公平的漫长历史进程中,民主制并不是最好的,但却是拥有着最佳纠错机制的想着良性循环发展的社会制度。
     
    当这些思绪被捋顺的时候,我选择休学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走。2009年,按着计划工作一年多,以增进人情世故的认知与社会阅历。2010年,在清华、北大间发起新启蒙学社,出刊物建网站,以图唤醒联结更多的知识分子,为建立一个民主中国而努力;2011年,又在广州中山大学发起不结缔松散性组织“暗光”,以散发和网络传播《明主宣言》,并提出“结束专制、恢复人权、实现民主、还税于民”的纲领性倡议。尽管这些探索收效甚微;人民受愚民教育毒害至深占多数,彻底绝望有之,恐惧有之。但这些因素从未使我放弃,我深信只要为着梦想不懈的努力,心与光明的距离就会拉近。2012年初,报中大法律自考以继续进修自身,确立“多启蒙、广唤醒、联结同仁,积聚实力,构建公民社会”的路线。并决意不再从事非公开地下活动,而是以走上街头、广场的方式去唤醒更多的国人觉醒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我要用更多的行动,告诉人民不要恐惧,我们在争取属于我们作为人应有的权利,我们的底气在于权力源于人民,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
     
    于是,人们可见一个身影在奔波:2012年3月12日,我在网络上发起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八十七周年的爬山活动,在受到干扰恐吓的前提下,仍旧与友人袁小华在广州白云山拉横幅、发传单;3月30日与欧阳荣贵等友人在广州控润街头举牌游行示威,发传单和演讲,要求胡锦涛带头公布财产,结束专制,实现民主、自由、宪政,随后我们被非法关押数十天;2012年9月16日参加深圳保钧大游行,努力制止军人与游行民众的暴力冲突,积累大游行经验;2013年2月1日,参与深圳王登朝警察一案的围观、旁听,被非法干扰绑架并抢走私人财产和证件;3月4日与余刚等友人在深圳市政府门口抗议抢走公民财产,举牌要求中共“停止作恶,放弃64年来的独裁专政”,并即兴发表公民与政府、政党关系的演说;3月5日,于深圳市腾讯大厦,与赵海通对其将公民微博禁言、销号的行为抗议并举牌:“抗议腾讯,违反宪法,被匪绑架、禁锢言论”;3月6日,于深圳市委举牌“不是人民选举的代表没有代表权;个2月27日,与友人欧荣贵重返一年前的龙洞街头,散发传单,发表演说,举牌要求解除党禁、报禁、言禁、网禁、台禁”等五禁;3月10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街头游行举牌“不要恐惧!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自由、民主、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新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告诉人们一人也能成军,随后遭非法行政拘留十日;4月8日,与友人张茂中、梁颂基、张圣雨、赵海莲等在广州天河地下商场街头举牌四问习近平“你敢释放刘远东吗?你敢释放北京四君子吗?你敢结束独裁专制吗?你敢即立民主宪政吗?”;4月18日起,一路高举光明中国旗与“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的牌子,开始全国性交流活动;4月21日与苏美生、邹桂琴,刘萍、魏忠平等十余友人在江西新余市举牌直指习近平,要求停止经济、政治迫害,无罪释放数十位良心犯、政治犯;4月29日,在苏州木读镇祭扫林昭墓中被绑架并抢夺纪念资料;5月16日全程高举光明旗与牌子祭拜南京中山陵。其后继续在合肥,武汉进行交流活动,直至在赤壁市遭绑架和非法关押。
     
    以上便是一个为自由奔走呼告的公民所做的事,至于你们所给我的指控,那本身就是个笑话。从世界范围而言,我所追求的符合人类通行的普世价值观,而我的行为符合《联合国宪章》及《世界人权公约》的精神。从我们国家层面来讲,放下法律制定的程序正义性问题,我的行为完全是行驶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若你们要强制性按我个罪名,我建议你们先回去立个诸如“反共罪”或是“煽颠中共政权罪”之类明示的律法,我保证身为奴隶和阶下囚身份的我将哑口无言。倘若你们认为法律是中共主导制定出来的,当为你们的统治作灵活服务,认为不过是个玩具,想怎样就怎样的话。那么法律将不再是法律,离社会秩序的崩坏、你们倒台的日子就不会远了。
     
    我在此重申一个人类共通的常识:公正、公开的审判只会显示执政府的坦荡,亦会促进人民更加遵守社会秩序的规则。一个被权力控制的审判的危害,不仅让正义失去光辉,更是让所有在秩序中的人失去遵守秩序的自发愿望和维持其秩序平衡的信心。当一切的基础,即信用和契约被质疑与破坏的时候,权力的来源与合法性受到质问的政府,将失去源于人民信托的依靠。与专制者们讲这些,诚然就算我对牛弹琴,我仍然要表达我善意的警醒。
     
    我不知道一个腐化得只剩下功利的党派,是如何看待荣誉和伟大这个问题的,但我可以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为肤色斗争,种族平等奋斗的曼德拉与马丁是伟大的;取得成功后为国家和平愿卸甲让出权力的孙中山和华盛顿是伟大的,历史永远会铭记他们。然而,那些打着为民族解放的旗号,最终却玩弄权术,奴役人民,并自我标榜伟大的,只能让后人唾弃。愚蠢的,死后将自身做成腊肉,试图永世供人瞻仰;聪明的,死后将自己化成骨灰早早抛洒不留踪迹,以免遭后人羞辱、唾骂。中共还有什么荣誉可言?以前的内战、外战?但战后正义性的成果在哪里?你们为这个民族带来的从来只有苦难,一个错误的意识形态仍在强加于人们。别说今天的经济成就,人们过上现代化的生活,是你们所带来的。知道厚颜无耻怎么写吗?到我身边来,我告诉你们:那是市场经济与人类工业革命结合的成果,更是人民自身的劳动成就使然,那是人们所应得的;相反,没有你们耽误的那数十年,人民的生活只会更好。你们还想继续让人们对你们感恩戴德吗?别再混淆概念了,是人民在养活政府,不是独裁政府的中共在养活人民。
     
    如今,公民社会的力量迅速增长,关乎你们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口又出现了。一条唯一的出路放在你们面前,那就是停止作恶、公开承担历史过错并致歉,争取全民谅解;结束专制,改组自身诚邀各团体党派参与民主共话将权力还于人民。这才是你们唯一能得到赞誉及值得荣誉的道路。当然还有第二选项,你们中共可以继续高压统治直到灭亡,我们保留你们抉择的权利。于此,我不得不为国家和平再次严正警告;中共正站在通往毁灭的临界点上。自今日起,自中共全国性的将这一批爱国人士宣判有罪起,从今往后,再无人相信和平改良的方式能使国家走向自由民主道路。人民被压抑多年的怒火终将爆发,你们将是带来战争的罪魁祸首,你们中共将是彻头彻尾的不公不义、不忠之徒。
     
    人的一生中难免会犯错,许多错误和面临诸多抉择,正如此时现场的诸位。各位检察官和法官,我可以谅解你们之前由于受权力干扰司法,而将我起诉即审判所犯的错误。可现在有一个可以澄清、证明你们本色的机会,一个顶住权势压力忘记身份地位履行本职工作当庭宣布无罪释放,成为载入史册伟大人物的机会就在你们眼前,而你需付出暂时失去工作的代价。我敢保证,全国的公民绝不会让英雄落难。你们的选择是什么呢?率真,如我亦不轻信一个世界的奇迹会在我面前展现,但我仍在期待,仍在为人类人性的光辉能在此刻绽放、闪耀的稍众即逝的时机,作最后一点挽留的努力
     
    我深知人间正道是沧桑,比如人类为探索出光明之路历尽艰辛。百余年来,我们这个民族为自由而作的努力亦从未间断。有清末民初的先辈章太炎、林觉民、鲁迅等;有以死明志的老舍、林昭、张自新;有六四学运以来的诸多同仁,如仍在秦城监狱的中国诺贝尔和平奖第一人刘晓波;有许多与我一样被关押或在努力中的同仁;也有来自社会各界的同胞,如史学界的袁伟时教授写《明朝那些事儿》的学者当年明月,文艺界作家李承鹏、韩寒,还有呼吁教育平权的商界王功权.一个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生命,为着自由、尊严、人权在奋斗着,在呐喊着,在奔走着。他们用青春、热血乃至生命,表达了对真理、对光明的敬意与忠贞,中华民族对自由的追求用不放弃!
     
    我不知道中共和那几家族,还能陷在自身的权力与利益中挣扎多久。但人们已发现,若近年再无改变,中国人坐再多年的牢,也不能唤醒冷血中共的良知,也换不来南非曼德拉式的奇迹,通向自由的命运当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故事:三年前的深圳深南大道,当保钧游行的人群与拦道德军人发生冲突时,站在当中的我冒着催泪烟雾,向军人们讲述何为国家军队与公民社会时,他们点头赞成,并停止殴打人群的动作。由此可见,过去的通过洗脑教育,容易养成屠杀人民的军队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你们中共能想象得到吗?当人们愿意播撒种子影响他们的孩子、亲人、朋友,当公民社会足够强大时,二十六年前的军队将调转枪口,指向独裁者。历史的巨轮滚滚向前,奴役人民的,终将走向斯大林、卡扎菲、萨达姆的诸如鞭尸、拖尸和绞刑式的下场。
     
    从我争取个人与民族的自由和尊严起,专制带给我的仇恨有哪些?你们让我祖母等不回孙子,让孙子失去祖母,也许连祖父母也已失去,你们还让我古稀父亲孤独留守;在被关押期间,你们还对我进行殴打、电击、强迫生产元宝纸等一系列迫害,将我所有的人格尊严狠狠地侮辱、践踏。这些你们中共强加给我的林林总总,并未使我有一丝的意志动摇。相反,愈是黑暗,愈让我对自己所走之路与追求光明的信念愈坚贞。我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甚至有人嘲笑我的天真与坚持,甚至连我也对自身过去的私德也有些不满意。可此刻,我告诉你们,只要国家能够实现民主,人民能得以自由,我愿意妥协并放下我个人对中共的仇恨。但,对于带给中华民族无尽苦难的中共所建立的专制体制,我只想借用著名历史教师袁腾飞,在授课时对篡改史书行为表达的愤怒,只想说:“操你妈!滚你妈!去你妈!”尽管粗俗直白,却对所有的冠冕堂皇的权威最好的回击!
     
    对于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情感,我只有一个字“爱”,无须任何修饰语作为前缀—我的觉醒使国家拥抱光明的所有行动足以证实。可我绝不会爱一个专制王朝,中国数千年来,历经夏商周秦等数十个王朝,所有的王朝来来去去最终覆灭了,如过眼云烟。但土地和人民犹在,对压迫的抗挣犹在,希望犹在!尽管哲人黑格尔说“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尽管统治者对历史真相进行了种种干扰和扭曲,终究一个新的科技信息时代来临了,中国终将走向权力回归本源的自由民主时代,一个光明的前景将实现。我相信未来,我的同仁也相信未来,我们的民族同样相信未来。
     
    最后,我的经历与感悟,还有伴随我对中共的审判,对国家的期待,已讲述完毕。对我审判的终结,却是世人对中共审判的开始。站在我们背后的,是无尽的已经觉醒或者终将觉醒的公民同胞,这是我们在此质问中共的底气。来吧,习近平;来吧,中共;痛快点,别拖拖拉拉。现在你们可以判我们三五年,或是重审加罪;最重也不过死刑或报复至死,然后像大多数的死刑犯一样被偷摘器官,交换骨灰。这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让世上多了一个装着监控探头的林昭墓。无论如何,我都无罪,也不会认罪,我和四十多年前的林昭枪决前给中共的回答是完全一致,一样的坚决,一样的矢志不渝:“我为什么要认错?错的是你们,不是我!”
    以上便是公民黄文勋之辩护词,对所有能听完或看到我辩护的人们,我仍旧要表示谢意!

  • 黑龙江民警遭无理陷害 冤案平反难上加难

    我叫张丰文,男,现年 62岁,中共党员,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战,人民警察。

    1991年5月31日,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红旗岭农场公安分局拘留所值班,晚上,办案人李登江从拘留所提走盗窃嫌疑人郑良春到分局和赵敏静审讯时,放跑了盗窃嫌疑人郑良春。

    两天后,局长聂士英故意颠倒黑白,栽赃陷害,硬说是我把拘留所大门打开放跑郑良春的,并责令我停职反省,叫我等到郑良春抓回来以后再说……。为此,我多次到局长办公室向聂局长阐述经过,请求局领导查明真相,尽快恢复我的工作,岂料,聂局长最后竟以:扰乱办公秩序为由,彻底停止了我的工作。

    无奈,我到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局向刘士文局长说明情况,刘局长叫我回去找聂局长好好说说,我回来后第一时间到聂局长家里商量说:“能不能让我一边上班,一边等着,如果郑良春抓回来以后,确实证实是我放跑的,组织上怎么处理我绝无怨言!”聂局长说我到管局告他了,反正犯人已经跑了,谁也说不清,等着犯人抓回来以后再说,始终不同意我上班。我就这样被聂局长剥夺了工作,停发了工资,断绝了我一家三口的生活来源!

    几个月后,我得知盗窃嫌疑人郑良春在外地作案,被当地(吉林公主岭)公安机关抓获。我找到聂局长要求派人前去调查,聂说:公安局没有经费,并说:“哪个庙里都有屈死鬼!冤枉就冤枉你这一次……”!

    从此,是聂局长逼我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在那个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年代里,我上访成功的机率可想而知!

    派出所所长李淑才曾帮办案人李登江一起找过郑良春,知道郑的逃跑根本与我无关。为我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坚持原则的话,聂局长与他处处作梗,穿小鞋,李郁郁不得志,借酒消愁,后患病死亡。

    拘留所所长赵才为我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公道话,聂局长为报复他,停发其将近三年的工资,后赵内退,背井离乡。拘留所民警王英敏在聂局长面前为我讲情,后被精简,妻子离异,在场部以卖鱼度日,郁闷成疾,后家破人亡。聂局长陷害忠良,排除异己,不择手段。

    聂局长为什么栽赃陷害我呢?因上世纪八十年代农场流传着:“公安局聂士英拿两对孬头(貉子)买个副局长,换个副局长一事。”聂怀疑是我所为,就恼羞成怒,迁怒于我。

    我被停职反省后,聂局长迫不及待地安排他的两个亲生儿子聂勇、聂睿进公安局工作,安排他的连襟彭彦东担任拘留所所长,把公安局集体喂养的八头肥猪,自杀自卖,据为己有,把应该发放给我的警服当东方红林业局,利用裙带关系,把红旗岭公安分局变成了自己的“王国”,大捞不义之财,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局长聂士英利用职权,非法倒卖公安分局没收的赃物:红松300多立方米,杨木100多立方米,藏在拘留所南边小树林里,高价倒卖,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局长聂士英享受国家高新多年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大面积毁林开荒,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因原始森林是人类的母亲,他们把国家的原始森林砍伐光了,这不给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留下无穷无尽的灾难吗?全场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我以中共党员的名义,举报了聂士英无法无天的行为,谁料这一举报,触怒了上级有关领导的利益,当我一次次为工作的事去上访,我上访一次,上级应付一次,聂士英暗箱操作,收买一次,又多交一个朋友。因聂已把国家原始森林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拿出一点点就能把上级有关领导喂得饱饱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官官相护,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在弱肉强食,腐败成为一种时尚的农垦公安系统,在有奶便是娘的现实社会里,谁敢为一个无钱无势的人去讲公平正义呢?

    局长聂士英利用职权,执法犯法,占山为王,先后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毁林开荒6000多亩,成立的“龙马山庄”。庄内建有高高的瞭望塔、烽火台、莲花岛、长寿亭、幸福亭等以及深挖国土湿地沙子,反手卖给国家修依绕省际公路和建虎了高速公路形成的朋来湖。

    上世纪九十年,在农场还没有打工一说,局长聂士英停我工作,停发工资就等于要我的命。我为了盼望和等待郑良春早日抓获归案,还我一个清白,精神上承受巨大的痛苦,人不人,鬼不鬼地生存着虽未判刑,胜似判刑!

    即使这样,聂因我举报他栽赃陷害和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及毁林开荒之事对我恨之入骨,曾经多次对我采取杀人灭口式的报复,均未得逞,到2007年17年间我无数次的上访均无结果。

    我于2008年被“分局干警,农场领导,街道办”三家联合执法,以上访专业户的名义关押在红旗岭宾馆一个房间里,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说的很好听,保护我的人生安全。在他们三家联合执法保护下我像罪犯一样的去上访,实指望上级公安部门能秉公执法认真调查还我一个清白!

    上级公安部门明知我是无辜的,冤枉的,但是为了保护局长聂士英恶意诬陷的行为,从一开始的不作为到最后的乱作为。农场成立的专案组就能把问题调查清楚,难道上级公安部门还不如农场调查小组的水平?正如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所讲:“有些人办案子不行,抹案子很有办法”

    紧接着我又在他们三家联合执法看押下,保护下到哈尔滨农垦局上访,总局不受理不作为推到红兴隆管理局,最后管理局政法委副书记康岩君处于同情要协议解决,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坚决不同意。我要求先解决以前受冤的问题,康书记说:“以前的问题无法解决,我要求按法律程序公开公正透明解决,在复核之前必须开听证会,也被康书记拒绝,康书记说再告三年三十年连这个结果都没有,到时候只能落个人财两空……”。

    康书记于2008年12月26日制定的协议内容如下:“乙方因各种原因与1991年离开原工作单位,并已解除职工身份。现无生活来源,并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今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1.农场尽快给乙方办理企业(以工代干人员)内退,理顺职工身份,并补交所间断的个人和企业应承担的养老金,对乙方企业内退工资,农场负责按月寄给乙方,乙方享受企业内退人员待遇和义务。2.……此协议公平正义吗”?这就是我受害冤枉上访17年的处理结果。此协议只解决我目前和今后的生活问题,我感谢党!伟大英明的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从此,不难看出农垦系统公安及有关部门的官员,人人腐败,层层腐败,官官相护,暗无天日。

    我于2011年,不甘心戴着一个放跑犯人的罪名,背一辈子的黑锅,为冤假错案能得到正确处理解决。还我一个清白,进京上访。遭到农垦总局驻京办截访人员的拦截,后押送到松花江农场关进一个黑监狱。在我血压达到210mmhg的情况下,总局领导以非访劳教停发工资为由,逼我抄写《承诺书》。“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附后。

    这种《承诺书》就是渣滓洞,白公馆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员进行迫害的翻版。

    我于2012年元旦期间,收到红旗岭公安分局寄来的《停访息诉保证书》让我亲笔写,写完后寄到黑龙江省友谊县公安局张兵收。

    我因病一直未放弃上访申冤的权利。公安部门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了欺下瞒上,包庇罪犯不择手段。竟然亵渎法律,干出这种龌龊的事,这与刑讯逼供有什么区别。我只好在《停访息诉保证书》背面写答《停访息诉保证书》内容略……按指定地址寄出。

    总之,原红旗岭公安分局局长聂士英利用盗窃嫌疑人郑良春逃跑一事,故意栽赃陷害,并责令我停职反省至今,二十多年来,我一直过着流亡和上访的生活,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以及精神上给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我强烈要求讨回(1991年5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十七年零七个月受诬陷期间的工资和《协议》明确的独生子女费540元,恢复名誉,按事业退休还我一个清白,我现已企退,嫌疑人仍未归案,假如嫌疑人已不在人世,也能把问题查清楚,组织为什么不查?

    恳切希望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依法治国,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匡正党风,凝聚民心的大好形势下,认真查正落实!

    生命不息 伸冤不止!

    受害人:张丰文
    2016年10月



  • 北京律师事务所提交审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

    2016年10月26日消息,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彭剑律师称,今日其通过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提交了《有关审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另以邮局信函方式给国家信访局邮寄了书面的建议书。计划再安排专人面交建议书。
     
    建议书的内容:
     
    有关审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我所认为司法部第133号令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修订违反法定程序,其内容违宪、违法、违反国际公约和国际准则,故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提交如下规章审查建议,望国务院依法将本建议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处理。
           一.建议主旨
           删除经司法部第133号令修订的将于2016年11月1日施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的第二、三、六项规定。
     
           二.争议内容概述
           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放任、纵容本所律师有下列行为(实为间接禁止律师有下列行为):“(二)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六)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等等。
           联合国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凯依于近日表示:“政府正在将言语视为武器,通过模糊不清的法律来使官员具备巨大的定夺权利,破坏言论和意见表达自由”。而前述规章内容恰恰就是凯依所说的“模糊不清的法律”。
           实践中,上述规章内容提及的“误导性”、“恶意炒作”、“制造舆论压力”、“诋毁司法机关”、“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歪曲事实真相”、“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等等,如何客观认定,争议颇大。该规章条文的存在,为公权力的滥用创设了“法律”基础,而在客观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律师的言论和结社自由。
           最为明显的,禁止发表公开信,系赤裸裸地剥夺律师的言论自由;禁止“组织网上聚集”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的“重申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在促进和便利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等决议内容公然相悖。
           而事实上,中国刑法和律师法已经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及的行为进行了规制,无须部门规章创设责任义务规定。律师对自身言行,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是司法部以规章形式界定了何为“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实际上为律师创设了言论和结社自由受限、服从律师事务所法外管制的义务。
           正如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所述,“所有形式的审查都反映了官方对于思想和信息的恐惧。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伤害了发言者、记者或是播报者,同时也破坏了每一个人应该享有的获得信息、公共参与、公开与民主治理的权利和机会”。
           特别要声明的是,律师的案件评论、“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个案研讨”,是律师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结社权、执业权的重要途径,是有律师职业特性的自由表达方式,且在过去实践中,律师的上述行为已经促使司法机关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
           律师实务中,代理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控告、信访等律师业务,均是基于对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官员、公务员的不服、不满;与上述维权业务相关的律师言论,几乎难免异议、不满用语,很难避免“攻击”“司法机关”的嫌疑。倘若真正严禁“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唯有取消中国的上诉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制度,且须取消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三.规章违宪违法的事实与理由
           (一)司法部第133号令超越权限。
           司法部第133号令限制、剥夺了律师的相关公民政治权利。
           鉴于《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而司法部第133号令修订的规章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因此,司法部第133号令超越立法权限。
          
           (二)司法部第133号令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
           鉴于《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拥有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和结社的自由,《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而司法部第133号令修订的规章违反前述法律规定,因此,司法部第133号令修订的规章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三)司法部第133号令违背法定程序。
           鉴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修改、废止规章的程序,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而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管理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网址: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查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信息,且无该规章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任何报道,因此,足以认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修订,未向社会公布,未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明显属于违背法定程序。
     
           (四)司法部第133号令违反国际公约和国际准则
           鉴于中国政府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一、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与他人结社的自由,包括组织和参加工会以保护他的利益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宣告:“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二十条第一款宣告:“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其它公民一样,律师也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特别是,他们应有权参加有关法律、司法以及促进和保护人权等问题的公开讨论”,第十六条规定:“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c)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它制裁”,而司法部第133号令公然剥夺律师的表达自由等基本人权,因此,司法部第133号令违反了国际公约和国际准则。
     
           综上所述,司法部第133号令超越权限、违反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违背法定程序。鉴于中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规定:“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因此,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为了维护律师的职业荣誉和尊严,本律师事务所特提交本建议,望国务院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议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者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
           特此建议。
                                     建议人: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13901322991
           电子邮箱:huahuan@china.com
     
    抄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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