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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话山西蒙冤记者



     

      核心提示:揭露山西运城“假渗灌”工程的记者高勤荣,在度过了8年零4天的狱中生活后,于12月7日下午3点半秘密出狱


      当天下午,关押高勤荣的山西省晋中监狱派出两名狱警、一辆警车和一名驾驶员,将高勤荣秘密送回太原家中。

     

    晋中监狱不同寻常的这一举措,事先得到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的批准


      12月7日下午3点半左右,正在出工的高勤荣突然接到狱警通知:“赶快收拾东西,出狱!”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还穿着一身囚服的高勤荣一时间几乎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会是真的吗?


      按照高勤荣的推算,他原本应该在4天前的12月3日就可以被释放的。但是这一天,因为法院的裁决迟迟不见踪影,最终他没能在当天走出监狱的大门。


      在短暂的诧异之后,高勤荣迫不及待地脱下囚衣,在监狱教学楼的走道上换上“正常人的衣服”,匆匆忙忙迈开了脚步。


      一起出工的狱友,站在窗口向高勤荣频频招手,向他喊:保重!


      高勤荣双眼噙满了泪水,酸甜苦辣咸一起涌上心头:这一天,终于等到了!


      8年之前的1998年5月,当时身为山西某媒体记者的高勤荣率先揭露运城地区耗费2.85亿元大搞假渗灌工程。5月27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发高勤荣的文章《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随后,各路媒体包括本报的跟进使得这一问题大白于天下。


      当年的12月26日,高勤荣被正式逮捕。1999年5月4日,高勤荣被运城地方法院以“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判刑13年,关押进晋中监狱。


      狱警秘密护送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出狱。


      包括高勤荣在内,12月7日下午被释放的刑满释放人员一共数十名。他们获释后,被带到监狱的第二道大门,在位于门口的值班室作一些简单的交接登记后,或被家人接走,或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想办法回家。


      高勤荣是这些获释人员中唯一得到狱警护送的,而且是由两名副科长护送。然而,特别之处还不仅于此,与高勤荣同日获释的其他人员,都被安排在高勤荣出狱半小时后释放。


      在两名副科长的陪同下,载着高勤荣的警车在晋中监狱通往太原的路上一路飞奔。下午5点多,警车径直来到了高勤荣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两名副科长找到派出所值班的一名中队长,将来意表明。这位中队长接着找来了片区民警,片区民警回答两名副科长:凡是公民我们都会给予保护,但这个事情还需要向公安分局反映。


      从派出所出来,晋中监狱的警车载着高勤荣在太原城里穿梭。来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时,夜幕已经降临,蒙蒙雾气笼罩下的太原,寒气逼人。


      两名副科长带领高勤荣在迎泽分局反映完相关情况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从离开监狱到现在,3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高勤荣还没有给妻子段毛英打去一个电话。这一反常的现象,让段毛英一度惊恐:高勤荣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因为没有接到监狱的通知,不知道高勤荣准确出狱时间的段毛英没有去晋中监狱等候丈夫。


      段毛英通过朋友向监狱打听消息,得到的答复令她丧气,狱警甚至对高勤荣是否出狱都回答得模棱两可。


      段毛英不知道,从突然通知高勤荣出狱到提前半小时释放,再从狱警护送到与地方公安接触,晋中监狱都小心翼翼地防止着高出狱的消息被中途泄露。为了保密,晋中监狱甚至没有让高勤荣打电话回家,将消息告诉亲人。


      在晋中监狱两名副科长的陪同下来到山西大学附近的坞城路时,高勤荣才在出狱3个多小时后第一次给妻子打了电话,因为8年零4天没回家,他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家在哪里了。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长特批


      早在知晓自己即将出狱的今年10月底,高勤荣就在狱中写就一份《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请示报告》(下称《请示报告》),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对他出狱当天和之后的人身安全提供保护。


      在呈报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和晋中监狱长的这份《请示报告》中,高勤荣提了3个要求:1、监狱派车送其回家;2、监狱民警与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解决回家后的安全问题;3、要求监狱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破获2003年“4·18”案,以解其后顾之忧。


      2003年4月18日,被关押在晋中监狱的原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提前获释,在监狱大门外遭到3名不明身份男子重殴,昏迷48天。当天一名出面制止的狱警也被打伤。


      高满强当年曾向高勤荣提供运城假渗灌的一些关键素材,后被解职,并被以其他罪名判刑7年。


      10月底呈报的《请示报告》,后来被民警不慎遗失。本月6日,高勤荣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请示被狱中管教干部突然提起。在得知《请示报告》已经遗失的原委后,高勤荣重写报告,呈交管教干部。


      这份报告被按照相关程序火速上呈。经过层层批示后的这份报告,在7日下午3点半高勤荣出狱之前,被有关人员驱车送到晋中监狱。


      据悉,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亲自在这份报告上批示,同意监狱派车送高勤荣回家。


      事后获知这一细节的人们说,高勤荣出狱所得的待遇,是监狱管理中一个非常少见的特例。

    8年后的第一次夫妻团聚

      12月8日上午8点,一场小雪。山西省城太原,气温骤降。迎着纷飞的雪花,《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青年路见到了出狱不到一天的高勤荣。这是高勤荣出狱后第一次面对媒体。

     

      一路寒暄着向家中走去,爬到位于七楼的家门口时,高勤荣已是气喘吁吁。


      “体质不好,虚了。”在钥匙转动锁孔的间隙,高勤荣折过头来说。


      高勤荣已经46岁了。


      家中停用多年的电话,在这个寒冷的上午响个不停。有高勤荣从前的朋友打来的,有从省外打来的陌生电话。高勤荣不知道自己出狱的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


      中午11点左右,妻子段毛英回来。这是时隔8年之后,他们第一次在家里团聚。


      没有人看到,在见面的一刹那,这对患难的夫妻是否曾在门口轻轻拥抱?


      自从高勤荣8年前被抓走之后,段毛英就带着当年仅8岁的女儿离开了这个凄清得让她恐惧的家。段毛英一直把高勤荣被抓、判刑的事实瞒着女儿,但是夫妻俩都知道,纸包不住火,孩子肯定已经察觉到了。


      高勤荣迫切地想见到女儿,但段毛英怕孩子一时接受不了,不仅会影响孩子心理,还可能伤了父女感情。


      两人于是争论。最后高勤荣作出了让步:“让孩子慢慢适应吧!”


      面对家人,高勤荣的心里似乎不仅仅是愧疚,还有自卑。在和妻子争论的过程中,他一遍遍地重复:“我会向孩子解释,爸爸是好人,不是为非作歹才被抓的!”


      高勤荣说,8年前还是一个记者时,他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采访新闻上,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8年中,他的入狱更是给妻子和女儿带来了无尽的折磨。


      段毛英曾30余次进京上访,寻求解救丈夫的办法。每每联想到妻子的这些奔波,高勤荣就忍不住落泪。


      “我真想给她下跪,向她和孩子说声‘对不起’!”高勤荣哽咽着说。


      ……


      在和《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长达一天一夜的交谈中,中等身材的高勤荣一直戴着一顶咖啡色帽子,满头短发被遮了个严严实实。


      高勤荣似乎特别在意,不让蓄起来的三寸短发暴露在别人眼前。


      高勤荣的面容稍显浮肿,他的双手抖得厉害,甚至握不住一支笔。


      狱中办报连年获奖


      法院判决高勤荣有罪后,他先后被辗转关押在永济、晋城、晋中3个监狱。在8年的牢狱生活中,高勤荣90%的刑期是在晋中监狱度过的。


      晋中监狱知道高勤荣是个记者。在从晋城监狱转到晋中监狱1个月后,晋中监狱出于量才用人的考虑,将高勤荣调配到了《晋中监狱报》任组长。


      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高勤荣重新拾起了他的新闻本行,在服刑人员中寻找典型进行采访报道。他常常比别人更能捕捉到服刑人员身上人性的闪光点,并用纯熟的笔法将这些发现写成文章发表,对所有的服刑人员产生感化作用。


      高勤荣用自己的文字感化着别人,但他自己却一直深陷在无尽的精神折磨中。在进入晋中监狱的最初一段时间,高勤荣平均每月至少要写10份申诉材料,这些材料有写给运城中院的,也有写给中央有关部门的。他认为自己受到的刑责完全是欲加之罪,是曝光了运城“假渗灌”之后遭遇的打击报复,是冤案。


      他总是满怀信心地期待着,某一天他会得到彻底改判。


      但是这些材料最后都如石沉大海,有去无回。


      他又把希望寄托在妻子段毛英身上,憧憬着妻子进京求助,会给他带来一个奇迹。


      当幻想被现实一一击破时,高勤荣在狱中进行的新闻报道,却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他的命运。


      2002年华北、东北监狱报社联合评比,高勤荣采写的通讯《爱心的呼唤》和评论《立德做新人》分别获得当年优秀通讯一等奖和优秀评论一等奖,为整个山西监狱系统争到了两枚金牌。晋中监狱为此记高勤荣立功1次,使高勤荣获得3个月减刑。


      在晋中监狱服刑期间,高勤荣一共获得3次减刑,累计减刑4年。这与他在监狱里突出的宣传报道不无关系。在山西监狱报系的评比中,高勤荣每年都被评为全省优秀报道员。


      这些来自监狱的荣誉,从一个方面印证了段毛英的一句话:高勤荣是个好记者。


      对丈夫入狱前的评价,段毛英还有一句话:高勤荣不是个好丈夫和好爸爸,他很少顾家。


      高勤荣有两个未来的计划:一是改造自己,做个好丈夫和好爸爸;二是保持自己在妻子眼中“好记者”的品质。


      46岁的高勤荣还想拿起笔,从头再来。


      背景资料:


      高勤荣案全记录


      1995年运城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大干快上”发展渗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运城投入资金2.85亿元,完成渗灌控制面积103万亩,配套76.7万亩;


      1996年底,就职于山西某媒体的记者高勤荣,听到农民抱怨这项渗灌工程对农业生产几乎无用;


      1997年底,高勤荣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走访,发现运城渗灌造假严重,劳民伤财,随后向中纪委和《人民日报》寄发内参;


      1998年3月,中纪委就高勤荣反映的运城渗灌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山西省纪委先行查处;


      1998年4月5日,山西省纪委官员找高谈话,要高交代问题;一个由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此后长驻运城,不过调查的重点不是假渗灌;


      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发高勤荣的文章《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运城渗灌造假被首度公之于众;


      1998年7月,山西省纪委官员再次找高谈话,问:为什么要写内参?写内参的动机是什么?谁提供的线索?


      1998年9、10月,《南方周末》、《民主与法制画报》(本报前身)、央视《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等媒体相继报道运城“假渗灌”,山雨欲来风满楼;


      1998年12月4日,高勤荣在北京被抓,12月26日被正式逮捕;


      1999年4月28日,高勤荣在运城市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高勤荣涉嫌“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和“ 受贿罪”。辩护律师为高勤荣作彻底无罪辩护,申辩高案涉嫌打击报复、程序违法、栽赃陷害,并指出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一项能够成立;


      1999年5月4日,一审法院认定高勤荣上述三宗罪,判刑13年,执行12年。高勤荣上诉,运城地区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2001年全国两会期间,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反腐败的记者何以被判重刑》;北京文化和法学界知名人士签名声援高勤荣;


      2003年,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第一次会议上,山西籍全国  人大代表韩雅琴吁请关注高勤荣案。

  • [图文]精神病学专家判断邱兴华患有精神分裂症

     

     


      邱兴华的案件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人们纷纷谴责邱兴华凶狠残忍的同时,不少法学专家也对其精神问题提出了质疑,到底邱兴华有没有精神病?

      昨(14)日下午,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华西医院博士导师刘协和教授紧急约见本报记者,称就自己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初步判断邱兴华患有“嫉妒妄想”,属于偏执型的精神分裂症的一种表现。刘教授直言不讳地指出:“法院的判决书上说事实明确,不做

      司法精神鉴定怎么能算事实明确?不做司法鉴定,难以服众!”

      五大疑点 初步判断邱兴华有病

      刘协和教授告诉记者,如果不进行鉴定,是剥夺了邱兴华作为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刘教授说,根据自己手上掌握的材料和学生陈志华(邱兴华曾委托的辩护律师)带来的资料,综合分析后认为,初步可以从五大疑点判定邱兴华具有精神问题:

      邱平时无端怀疑妻子的行为,还坚称两个女儿不是自己的。他前往铁瓦殿给孩子求签,一是看看儿子的命运;更重要的是,他想让道士算算两个女儿到底是不是自己亲生。同时,据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说,案发前,她在山上曾看了比邱更年轻的道长一眼,邱的反应就很大,怀疑妻子和道长有染。

      刘教授说,邱的这些表现,是在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凭空捏造出来的一些想法,并坚决认定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这是一种无端猜想;

      何冉凤常常受到邱兴华的家庭暴力,何冉凤觉得邱的这些举动最近两三年才愈发明显,尤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何冉凤开始感觉到邱兴华的古怪,他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抱怨何冉凤瞧不起他。此时,邱兴华承包的一处土方工程,因为事故赔偿了一名受伤工人4000块钱,导致这一年几乎没有收入,邱兴华的情绪由此跌入谷底,晚上经常一个人闷头抽烟,一坐就是一通宵。

      此后,邱兴华的古怪渐渐升级,开始有了奇怪的想法: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因为她们走路的姿势与他不像。

      邱兴华作案的动机不正常,在看守所里,邱对警方说,他在一夜间残忍地连杀10人的理由,竟是因为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摸了他媳妇一下”。这是一种典型的“嫉妒妄想”,是精神分裂症中常有一种表现。

      在邱兴华提出的上诉中,他认为判决书对何冉凤不贞的事实没有说清楚,便坚决提出上诉,他觉得他自己遭到什么判决都无所谓,但必须要把妻子的不贞说清楚。刘教授说,这些也是精神病人思维过程的一种行为体现。

      邱兴华在口供中,所写的文字破裂不堪,内容也不连贯,这也足以证明他有精神问题。

      刘协和教授说:“仅现在所知的这五大疑点,就符合嫉妒妄想的表现,可以初步判断邱兴华患有嫉妒妄想症,这就是精神病。”

      两条法规 不能考虑压力忽略公平

      刘教授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本书给记者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的两条法律条款,老教授早已做好了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刘协和教授认为:也许是邱兴华的案件性质太恶劣,在全国上下引起了群愤,如果法院不对他判处死刑,民愤难平,法院才会拒绝对邱做鉴定,并一心想尽早对他判决以给社会一个交待。“法院不能只考虑压力,而忽略公平的原则。”刘协和说,对邱进行审判前实施精神鉴定,是对犯人合法权

      益的保证,也是对中国司法程序的维护。他认为:“法院拒绝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是剥夺了其合法权益。”

      刘协和简介

      刘协和,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病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1985年开始,刘协和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先后修改10稿,2000年交至卫生部之前,刘协和一直是中国精神卫生立法的重要组织者,为我国精神卫生法的拟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1986年刘教授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开设司法精神病学和法律心理学课程,成为新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20余年来,他参与精神病司法鉴定两千余例,解决了不少疑难案例。

      刘协和公开信三个认识误区需要澄清

      昨日晚7:30,刘协和教授给记者发来他致全国舆论界的公开信,指出在邱兴华案件中人们存在的三大误区(以下为原文)。

      邱兴华案件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辩,这无疑是一个好现象,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执法公正和法制建设的关注。争论围绕三个关键问题展开:(1)邱兴华是否精神病人?(2)邱兴华是否有辨认能力?(3)精神病人杀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从争论中可以看出有三个认识误区需要澄清。

      误区一:精神病人在庭审中和言谈时思路不可能如此清晰。

      引用大量事实说明被告言谈举止正常,否定他是精神病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精神病人都是披头散发、全身污垢、胡言乱语,不可能有正常的逻辑思维。而事实是:像这类表现的精神病人只是极少数,许多精神病人既有病态行为,也还保留许多正常的思维和行为。精神科医生和司法精神病学家主要根据确切的精神疾病症状和疾病发展规律诊断精神疾病。这些都需要事实作依据,不能凭空猜想。重要的是在大量正常的言行中识别出精神症状和病态行为。像邱兴华这样“无端怀疑”(事实上不只是怀疑而是坚信)妻子有外遇、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道士熊万成与他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以至于把道士残酷杀害、把庙观烧毁、毒打妻子,甚至于在一审判决他死刑后还要求上诉,说法庭判决没有把他妻子不忠写入判决书等一系列荒谬言行,足以判断他有妒嫉妄想,这一精神病性症状存在;除此之外,还有把石头说是螃蟹,杀人之后写的荒谬借条等等言行,以及两年来的性格和情绪变化都可以作为佐证。如果避开这些事实,只强调此人有正常言行的一面,便会陷入认识误区。正是由于这一认识误区,使许多家庭忽视了亲人的异常行为,长期不去就医,以致演变成为慢性精神病,甚至出现危害行为。

      误区二:精神病人杀人不会有预谋,不会逃避追捕;杀人后逃跑,庭审时思路清晰,说明被告有辨认能力。

      首先需要明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中的“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所指的“行为”是指危害行为而不是一般行为。许多精神病人对自己的一般行为具有辨认能力,只是对自己的危害行为缺乏辨认能力:不知道自己危害行为是否正确,是否恰当。邱兴华对杀害熊万成、道观的其他人员和香客,以及在湖北的抢劫、伤害等危害行为坚持认为是正确的,从不感到后悔,其提供的理由是荒谬的。明显的是在妒嫉妄想等精神症状的驱使下出现了一系列危害行为,却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也表明他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和精神疾病缺乏辨认能力。不能因为他对自己的一般行为具有辨认能力或庭审时思路清晰,而认定他对危害行为也有辨认能力。大量事实表明他杀害熊万成的动机或“犯意”,是病态的妒嫉妄想,他是在病理动机支配下做出的危害行为,并非只是迷信思想的结果。

      误区三:即使是精神病人杀人也应该负刑事责任。

      需要明确精神病是人脑这种高级器官的疾病,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调查的证据显示,邱兴华的一家有四口人患精神病。有理由推断,遗传因素对邱兴华的发病具有重要影响。邱兴华在三年前还是一个正常的人,并无劣迹。只是近几年才出现性格暴躁和妒嫉妄想等病态行为。他的危害行为是疾病造成的后果,他是精神病的受害者。精神病人不应承担疾病所造成危害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我国《刑法》第十八条为保护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和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保障。以判处精神病人死刑来为精神病人杀害的人殉葬是无益于受害者和法制社会的理念的。

      邱兴华案大事记

      1 事发 7月15日,汉阴县发生一起罕见恶性凶杀案,10人在汉阴县平梁镇凤凰山山顶上的铁瓦殿被刀斧砍死,年龄最大的62岁,最小的仅12岁。

      2 杀人 动机先后有公诉方支持的“挪祖碑遭拒说”和邱本人主张的“道士与妻淫乱说”两种。10月22日,邱一审被判处死刑。邱上诉,目前还在等待二审结果。

      3 司法精神病鉴定 11月15日,邱兴华的妻子通过二审律师申请对邱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但一审公诉人李德才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一审时已有充分证据证明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邱本人也否认自己存在精神疾病。

      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无权自行聘请专家为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法庭对律师提出的鉴定申请,可以做出不同意的决定。这一条款因此案而被诸多专家质疑。

      4 专家论战 在一审开庭前到二审开庭后,一直有包括精神病医生在内的著名专家对邱兴华是否精神病进行论争。

     


  • [组图]女子拒绝同房被丈夫挖去右眼

    女子拒绝同房被丈夫挖去右眼索赔2年未果(图)

    夏红玉说,事发两年以来,自己活得没有一点尊严


    女子拒绝同房被丈夫挖去右眼索赔2年未果(图)


      “我只想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扎着马尾辫,瘦瘦小小的夏红玉说起话来轻声细语。与人交谈时,她总是偏着头,用左眼对着谈话的人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10日,当时年仅21岁的夏红玉被丈夫牟伦胜挖去右眼。两年过去,虽然牟伦胜几经周折之后被判8年,但法院判给她的5万多元赔偿款,却至今一分未得。这名来自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的农家女子,现在连换一只好一点的义眼(俗称假眼)的钱都没有。

     

      日前,得知此事的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起募捐,希望能为夏红玉提供一些帮助。该中心同时希望以此为机缘,与有关方面合作设立一个专项公益基金,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帮助,但这一设想在操作过程中困难重重。


      她的左眼大而明亮,格外有神,右眼则总是蒙着一块纱布。需要擦眼泪的时候,她低头揭开纱布,把眼泪从卷在一起的眼眶中擦掉。


      噩梦之始


      刚刚生下儿子17天便惨遭丈夫毒手,她说“我能听到神经断裂的声音”


      回忆起2004年12月10日下午2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惨剧,夏红玉仍然有些惊恐。那是夏红玉刚刚生下儿子的第17天,她在卧室休息,丈夫闯进来,想和她发生关系,“我很累,就拒绝了。”夏红玉说,不久她就睡着了,后来迷迷糊糊感到眼睛边上有丝丝凉意,她睁开眼睛看到,牟伦胜正拿着两把螺丝刀对着她眼睛的两侧。


      夏红玉说,她当时根本没有想到牟伦胜会对她下毒手,便下意识地把螺丝刀拨到一边。这时,牟伦胜放下一把螺丝刀,握着另一把,猛然戳向她的右眼。戳破眼皮后,牟又伸手抠向她的眼眶,眼球整个都被抠了出来,只剩一点皮肉连着眼眶,“他挖我眼睛的时候,我能听到神经断裂的声音。”夏红玉说,当时她满脸是血,整个脖子和脸都肿了,她惟一的信念就是不能昏迷,直到被送进医院。在医院,她的右眼眼球被摘除。


      事发后,夏红玉和家人惟一的心愿就是让牟伦胜得到法律制裁,但这个过程几经周折。2004年12月22日,牟伦胜在恩施州精神病院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利川市公安局将牟伦胜释放并撤销案件。夏红玉怀疑,这一鉴定结果与牟伦胜一名在当地政法机关任职的亲属有关,她和父亲开始上访。在有关部门干预下,司法程序重新启动。牟伦胜两次被重新鉴定,结论为“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但其作案动机正常,作案时辨认能力存在,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2006年2月28日,牟伦胜被咸丰县人民法院异地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夏红玉5.6万余元。


      艰难索赔


      法院判决夏红玉应得赔偿5万多元,可她现在连一只好一点的义眼都换不起


      “我拿到判决书可是拿不到钱。”夏红玉说,判决生效后,牟家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为了给她治病,家在农村的父母把房子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别人,再以每月200元的价格反租回来,年幼的妹妹则辍学南下广东打工。夏红玉说,她一直盼着这5万多块钱,她要把房子赎回来还给父母,她不愿看到妹妹那么苦。


      而更紧迫的是她的右眼。她现在有一只义眼,可是质量不好,戴一会儿眼里的分泌物就会布满整个眼睛。由于眼眶受损严重,义眼和眼眶不太契合,走路步子稍微快一点,义眼就会掉出来,“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夏红玉说,那样的场景让她尴尬万分,众人无比惊奇的目光让她无地自容。可是不戴这只义眼,眼眶又会萎缩。


      夏红玉曾经想移植一只动物的眼睛,不用每天摘戴,这样她可以不用天天想起那场噩梦。可同仁医院的医生告诉她,国内没有这种移植技术。医生还告诉她,现在这只义眼不能戴了,换一只义眼加上眼部的手术大约需要一万元,而义眼每隔几年还需要更换一次。可每个月购买廉价眼药水所需的150元,现在在她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夏红玉说,她现在经常重复做一个恶梦,在梦里喊“爸爸,他又来挖我眼睛了,你救救我!”


      进京求助


      北大妇女维权专家说,如果能帮夏红玉走出阴影,将给很多人树立一个榜样


      事发至今,夏红玉和父亲曾5次来京上访。今年6月,夏红玉找到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10月,夏红玉再次来京。11月,该中心向社会发起募捐,希望能为夏红玉提供一些帮助。


      该中心研究部主任李莹律师介绍,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全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只能从《婚姻法》和《刑法》中找相应的条例。李莹说,我国针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地区有一些依托于民政部门的妇女庇护所,但数量很少。此外,家庭暴力受害妇女赔偿难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经常会出现施暴者无力赔偿的情况。还有一个是婚内财产如何赔偿的问题,现在夏红玉和牟伦胜还没有

     
    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哪些算是牟伦胜的个人财产,如何赔偿夏红玉,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


      李莹说,夏红玉的典型意义在于,像她这样遭受如此残忍伤害的女性,却未能得到赔偿和及时救助。事情发生已经两年了,当事人还无法从阴影里走出来。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往往在离开家庭后无法找到生活的方向。


      李莹表示,如果能帮助夏红玉走出来,让她有重新生活的勇气,也是给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树立一个榜样。中心希望以此为机缘,与有关机构合作设立一个专项公益基金,以帮助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因为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不属于国家审定的有权自主设立公益基金的机构,他们只能通过和别的基金会合作来建立这个专项基金,可他们联系过的几个基金会都以有类似基金或需要审批为由拒绝了。

    -对话夏红玉

      “这段婚姻是我这辈子的苦难”


      12月9日,在北京临时住所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夏红玉在记者对面坐下来时开始有些不自在。当往事在讲述中慢慢展开,她好像忘了身边的一切,一口气说下来,停顿的时候

     
    眼里总是含着泪光。她说许多话已经说过一千遍,可每次讲述都像是第一次告诉别人。这种倾诉,在很多时候成了她解脱痛苦的一种方式。


      关于丈夫 “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有精神病”


      

     
    新京报:你和牟伦胜认识多久结的婚?之前感情怎样?


      夏红玉:2004年初,我被牟伦胜的哥哥介绍给牟伦胜,当年4月就结婚了。他哥哥牟伦兴在我们那里一个派出所当副所长。我们婚前一共也就见过三四次面,婚后感情也不好。他在此之前没打过我,就是喜欢在同房的时候折磨我。他管我管得很严,不让我和朋友交往,偷听我和朋友的电话,他不喜欢我出门,出门前规定必须几点回家,回来稍微晚一点,他就给我脸色看。


      新京报:他给你的感觉是一个怎样的人?


      夏红玉:他话很少,看着挺老实的,经常闷声不响。他心肠有时挺狠的,在折磨我的时候眼神很吓人。但他精神很正常,他当了两年保安从来没打过架,没出过事。和他一起长大的同学都说他绝对不是精神病。就是活活把我打死,我也绝对不相信他有精神病!


      新京报: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夏红玉:他说我有外遇。在挖我眼睛的时候,他跟我说我得不到你,也不让别人得到你,我把你的眼睛挖了,我养你一辈子。


      关于赔偿 “这两年我活得没有一点尊严”


      新京报:你认为他们家是有能力给你赔偿款的?


      夏红玉:他们家拆迁拿了5万多块钱,现在大队给他们家出了证明,说那个房子是他姑姑的,可原来我们结婚的时候从来没人跟我说过那房子是别人的。还有,我们结婚的时候收了1万多块钱,生小孩的时候别人给的大概也有1万元,可他们一分钱都不给我。


      新京报:现在靠什么生活?


      夏红玉:妹妹在广东打工,每个月给我200块钱,我用来上访。爸爸把房子卖了,和我先后来北京上访5次。每次来北京,我身上只有几百块钱,买车票都不够。我就买最近的两站票上车,被赶下来,再买最近的一站。每次被查出来,我都羞得直哭,一边哭一边求人。我一个女孩子,我也有尊严。我也知道逃票可耻,可我只能不要尊严。这两年我活得没有一点尊严。


      新京报:这两年就是不断上访吗?


      夏红玉:主要是上访,每天都面对这个事情,我脑子里面好压抑。我一定要让牟伦胜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念头支撑我活下去。


      关于孩子 “这个孩子是我这辈子的苦难”


      新京报:出事后见过孩子吗?


      夏红玉:没有,我也不想见。你们可能觉得我狠心,可因为这个孩子,我遭受了这么多痛苦,我的一生都毁了,我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这段婚姻和这个孩子都是我这辈子的苦难。


      新京报: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夏红玉:我还有未来吗?为这个事情,我已经折腾了两年,我真的累了。我就希望能够有平静的生活,希望我的眼睛经过手术能够好一点。如果社会还能接受我,就去找一份工作。我特别怀念21岁之前的日子,那时我在西饼店当服务员,有很多朋友,特别特别快乐,我那时很喜欢唱歌。自从认识他们家人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的噩梦。


      新京报:这件事给你最大的伤害是什么?


      夏红玉:终生的恐惧!我以后不会再结婚了,我好怕。我现在最无法接受的是我身体的伤害永远不能复原了,我白做了一世女孩子。


      新京报:其实有时候,你可以尝试着去忘记。


      夏红玉:话说得容易,可我忘不掉。每摘一次义眼,我的痛苦就加深一层,我忘不掉。


      -部门回应


      “牟伦胜家庭困难无力赔偿”


      咸丰法院称,希望通过救助途径帮夏红玉拿到赔偿


      12月10日,湖北省咸丰法院执法大队陈队长在电话中证实,夏红玉确实还没有拿到赔偿款,他们正在执行当中。陈队长说,牟伦胜家庭确实比较困难,而且牟本人正在服刑,无力赔偿。牟伦胜的母亲也很穷,没什么财产。对于夏红玉提到的那笔拆迁款,陈队长说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当时也只有两万多元,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了。陈队长说,他们正在和恩施州法院协调,希望能通过救助的途径帮助夏红玉拿到赔偿款。


      曾多次接待过夏红玉的湖北省妇联工作人员缪欣表示,湖北省妇联为夏红玉做了大量工作。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湖北省妇联主席曾经给过夏红玉2000元钱,同时还募捐了一些钱。他们还联合法律援助机构为夏红玉提供法律援助,也参与了推动对牟伦胜的三次精神鉴定。缪欣说,当时夏红玉已经不信任利川当地司法机关,他们和相关部门为夏红玉争取了异地审判。


      缪欣说,至于现在的民事赔偿执行问题,他们也联合省公安厅做了一些工作。他们已经为夏红玉办理了残疾证和低保。对于夏红玉所说的残疾证和低保并没有落实的情况,缪欣表示,这些事项一定会得到落实。

  • [组图]讨薪之路4年未了

     
    2006年12月15日05:21

     


      这位从洛阳来的农民工保安气愤地说:“2002年开始,我们就在这家京广鞋城服务,可拖欠的工钱至今没有收到!”

      本报记者 曲昌荣摄

      新年将至,许多农民工启程返乡准备过年。然而,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二七市场中心(以下简称“二七分中心”)的70名农民工依然在为追讨4年前的薪水奔波。

      11月15日下午,郑州市庆丰街34号院,门前聚集着50多名保安。他们或坐或站围着二七分中心的大门……


      他们原是这里的“看门人”,而今变成“堵门人”。


      来自洛阳的保安王利锋告诉记者,他们都是二七区保安服务公司受二七分中心委托派到京广路鞋城的保安,聚集到这里是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王利锋说,“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困 惑


      这个“发展局”为谁“发展”


      据了解,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的前身是郑州市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01年11月与工商局实行管办分离,2003年底变更为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是郑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从事市场的开发、建设、管理和服务。局长杜金满2006年4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杜金满还担任郑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提出的口号是“打造中国一流市场”,内设11个处室,下设二七市场中心、建材市场中心、汽车市场中心等12个市场中心,下辖郑州建材大世界、郑州国际车城、郑州鞋城、郑州物资大世界等20多个批发交易市场。其中影响较大的是郑州建材大世界,在其宣传材料中,记者看到,“商品辐射周边十几个省、市,年成交额逾30亿元,年上缴税金4000多万元。业界曾有这么一种说法,国内外的名牌产品如果不在郑州建材大世界入驻,就称不上是知名品牌。”


      今年以来,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建设的一个最大市场就是“郑州大厨房农副产品物流港”,这是政府发展郑州西区的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64万平方米,一期开发406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为推广“大厨房”,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在全国有关大媒体以及高速路口、市区主要道路大做广告。


      市场发展局6月3日搞的“2006中国·郑州大厨房文化节暨现代厨房用品博览会、农副产品交易会”开幕式请来了两名著名主持人和多位著名歌手助阵。


      对此,许多了解情况的市民很是不解:“少做一个广告就能把这些农民工的血汗钱还上了,对农民工居然如此冷漠!”


      讨 薪


      人家连见都不见我们


      早在2002年7月13日,郑州市二七区保安服务公司与二七分中心签订了为期二年(2002年7月13日至2004年7月13日)的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规定:保安公司向二七分中心经营管理的京广鞋城派驻保安人员70名,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该中心支付保安公司保安费用每人每月650元,月计人民币45500元。保安公司人员进驻后,该分中心开始按月结算保安服务费。


      合同签订以后,初期双方合作比较顺利。但好景不长,从2003年1月开始,二七分中心开始拖欠保安服务费。保安公司派出专人多次催要无果,不得不于2003年7月9日与二七分中心解除合同,撤离保安队员。之后,保安公司便开始了漫长的“讨债马拉松”……


      “我们这些保安队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耍赖拖欠,我们作为保安公司不能拖欠啊!”二七保安公司教导员白建设介绍,事件发生初期,为解决70名保安队员吃饭难的问题,公司垫付了工资。但日久天长,公司也支撑不住了。截至目前,保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已有6个月。


      “看着人家为我们垫付工资,我们心里也很难受啊,决定集体去二七分中心讨个说法。想不到人家连见都不见我们!”一名保安不无激愤地说。


      胜 诉


      法院判决3年未执行


      2003年7月,保安公司将二七分中心和郑州市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推上被告席。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3年9月10日作出判决:被告二七分中心应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保安服务费259350元(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郑州市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对上述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二七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9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责令其在2004年1月13日前自动履行义务。经该院多次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司法查询,其单位账号上仅有余额555.69元,不足以抵偿案件执行款。其后,二七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30日查封、扣押了被执行单位所有的豫AJ0683长安面包车一辆。该车经依法评估、拍卖后变现资金11960元,该项钱款经扣除执行费、实执费后,剩余4770元已返还被告。


      据悉,经法院全力查找,在被执行单位无财产线索的情况下,该院拟对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局长杜金满采取拘留措施。法院多次传唤杜金满到庭接受询问,并多次到其单位及住所与其接触。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以杜金满在外地出差开会为由,拒不配合。


      法院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目前,我院涉及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执行案件标的额近百万元,目前仅有少数案件执结。”


      11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采访了二七分中心主任房广明。他在电话中似乎也很无奈:“欠薪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不是不想还,就是没钱!连办公桌都是租人家的,我们唯一的一辆汽车不是早就被拍卖了吗?总不能拿我们职工自己的钱往里面垫吧?”


      他告诉记者,二七分中心的负责人到他为止已换了三任。他也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过,因为市局经费来源于各中心,领导也没办法解决。


      记者通过多种途径与杜金满联系采访事宜,但截至发稿时,也没有答复信息。


      多名保安和保安公司职工向记者抱怨:“市场发展局这两年发展的动作那么大,怎么会还不起区区25万元呢?连法院的判决都执行不了,谁又能为我们讨个公道呢?”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动态。

  • 民工的“文化衫”




      早上上班时,看到两个穿工作装的民工在街边的小摊吃饭。可能是加班的原因,他们的头没有梳,脸没有洗,工作装上满是油污。木讷的脸上,有一双疲惫的眼睛。他们两个人占据着一张可以供四人就餐的桌子,其他食客要么买完东西带走,要么站在不远处等坐,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共用一张餐桌就餐。

      这是隆冬的北京街头很普通的一个情景,没有人对此感到有什么特别。

      然而,就是这两个普通的、脏兮兮的民工,却有着一点与别人不同的地方,这点细小的不同,让他们比以往那些普通的、脏兮兮的民工多接受了一些人们的目光。在人们目光的聚焦处,我在民工那桔红的工装背后,看到了几个大大的用粉笔写的字。其中一个人的背上写的是:黑帮老大。另一个人的背后写的是:我要老婆。

      按时下的习惯称谓,写着文字的衣服该叫做“文化衫”的,用在工作装上不知算不算。算也好,不算也好,这两个人即使穿上文化衫,也不算“文化人”,一个“流氓”,一个“色鬼”而已。甚至,除了搞笑的成分以外,透过这几个字,隐约地让人们觉得他们有暴力和无耻的倾向。

      那几个粉笔字很大,写在桔红色的衣服上也很醒目,侧目的与窃笑的人不少,但两个民工没有察觉,因为他们无暇旁顾,也许他们正急于吃饭,然后回他们的工棚去睡觉。他们只是民工。

      昨晚暖气停了,据物业说是发生了一点小故障,稍后就可以修好。由于家里有小孩子,睡前就把空调打开了。夜里没觉得冷,早上醒来时,暖气已经正常了,不知是什么时候修好的。

      我是从这两个民工背后急匆匆走过的,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我们小区的,当然,我也不可能去问他们是不是水暖工。

      我想的是那两件“文化衫”。两个民工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成“流氓”“色鬼”呢?一个渴望暴力来实现自己保护,另一个则有些无耻地表达自己的生理要求。是他们不知荣耻吗?我想不是。也许他们在家里是孝顺儿子、体贴丈夫,在单位里是劳动标兵模范员工,在社会上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他们只是在深夜抢修供暖设备的间隙,用这种在对方背上写字的方式打发漫长的寒夜。然而,这简单的八个字,却提醒着我们,他们是人,是需要安全感,需要关怀与温情,同时也具有正常生理需求的的普通人。

      如果法律可以向他们提供足够的保障,他们还想当“黑帮老大”吗?如果民工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能够得到足够多的人性关怀,他们还会把“我要老婆”的大字背在身后吗?

      一个社会的和谐,首先是弱势群体的保障,重要的是底层的稳定,关键是人与人的平等与相互关爱。

      法律与政策层面的和谐就不必多说了吧,就拿包括水暧工在内的外地民工来说吧,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为这个城市的居民提供着各种各样的保证,而城市对他们如何呢?你不要说那是政府的事,首先,当你在温暖舒适的家里安然入睡时,你想到过水暧工吗?当你一早出行走在干净的街道上时,你想到过清洁工吗?当你漫步在幽静的林荫道和繁华的商业街时,你想到过市政环卫工吗?你知道街边那些为我们提供各种服务的店铺里,那些年龄不大的服务员们吃得如何、睡在哪里吗?……如果我们都想一想,我们这个社会肯定会和谐多了。

      就比如,假如每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都为“水暖工们”设身处地地考虑考虑,将那些用于商业出租的房间留出几间,让结了婚的工人把老婆也接来一起住,从而让他们也能在顶着寒风抢修完设备后,能回家吃一碗老婆亲手做的热汤面,难道,这会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吗?

      到了那时,“和谐”这两个字,就用不着用大大地写在街边的标语牌上了,它会写在人们的脸上。

  • GDP“花账”何时终结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上半年GDP增速达到10.9%。而按照此前31个省市区所公布的GDP计算,我国上半年的GDP增幅应为12%。一个10.9%,一个12%,两个数据之间,整整相差了8048亿,孰真孰假?如此大的“误差”,究竟哪个才是我国的真实GDP?是统计口径不一,还是国家为了压低GDP而故意减少了8048亿,还是地方上为政绩而“注水”了8048亿?


    GDP两级差距连年涨


    面对社会各界对两级GDP出现双版本的疑惑,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的解释是“省级GDP的平均数高于全国是多年来的惯例。有些年份省级GDP数字汇总后可能会比国家的要高出3~4个百分点。”对有关历史资料的查验印证了这一观点。


    如对2005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GDP数值进行汇总,得出的数字是196,015.97亿元,而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当年实现的GDP是182,321亿元,两个数字相比,竟然相差了13,694.97亿元。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告显示2005年GDP同比增长9.9%,而纵观各省统计公布的数据,当年只有云南省的 GDP同比增长小于9.9%,汇总31个省市的增速得出的简单平均数为12.39%。


    据了解,2004年地方核算的 GDP总量实际上就与中央最终核准的数字存在一定的差异。当时各省区市上报的全年GDP总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速相比,竟然高出3.9个百分点,造成的GDP总量差距高达26,582亿元。相当于我国西部地区十一省一市的GDP总量。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在《国际经济指标和经济形势分析方法》一文中指出,近年我国GDP数据质量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区 GDP的汇总数大于国家的GDP核算数。从2000年~2003年,各省(区市)核算的GDP增长速度的平均数,比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数分别高出1.7、2.0、2.6和2.8个百分点,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


    千亿之差不足为怪


    多位专家表示,目前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在计算GDP时的方法基本一致,造成 GDP双版本的原因除了技术层面的原因之外,主要还是报送统计数字时左顾右盼、层层加水。


    数字加水的体制原因有二:其一, GDP是考核干部政绩的“硬指标”,地方政府具有操纵统计数据的强烈动机;其二,地方政府又具有这种操纵能力。


    面对两个版本GDP,自然会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哪个数据更值得可信呢?如果说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相对准确一些,是因为国家统计局能够最大限度地纠正省级数据中的误差。


    地方多报最典型的是投资。目前我国GDP计算的模式不是国家对省市自下而上报来的数据进行核算,而是国家先明确几个决定GDP的大的总量数据,然后再调取数据,而这一过程中,有的数据是相对较硬的,出入一般不大,如能源、消费、出口等,有的数据则是软的,需要靠地方的数据进行统计,最典型的是投资。


    事实上,当前许多投资都来源于地方部门,只能按各地的投资口径计算,而这难免出现省市级上报的数据比实际情况高的情况。


    重复统计形成地方重报。据专家介绍,工业增加值是GDP的重要部分,按照法人属地的原则进行统计,但如今法人企业下属机构甚多,因此各省存在重复统计现象。此外,对于贸易则按照产业活动原则进行统计,多数地方统计时都宁愿将贸易算作本地区的GDP数字,这也造成了贸易的计算叠加。有些地方还把地区间的合作项目也同时记录到各自省的数据中去。


     


                 “花账”折射体制弊端


    统计数据的不同,部分原因是技术上的,但中央与地方统计数据的不同,更大程度上还是由现行的统计体制原因造成的。由于GDP是考核干部政绩的“硬指标”,地方政府必然难免会具有操纵统计数据的强烈动机;而且,现行的统计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局有业务领导,但人事、财政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结果地方统计局难免不受地方政府影响,使得地方政府具有干预统计数据的可能。


    对此,国家统计局早就提出了统计工作“不进假数”的目标,并提出国家统计局的长远目标是下算一级,将省一级的GDP统计起来,彻底消除省级地方政府对统计数字的影响。


    地方政府领导在数字上掺假、注水是一种现象,在这现象背后有地方政府领导追逐政绩的“症结”。但是,如果单纯地说追求政绩,似乎无法表明问题之所在,正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一样,一方领导追求政绩又有何错?可见问题的关键是,一方领导追逐的政绩是谁认为的政绩?是“上头”认可的政绩,还是广大群众认可的政绩,这才是最重要的。第一,要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官员向上看、追求政绩的问题,需要我们建立真正对人民负责的干部体制。惟其如此,才能铲除“数字出官”的基础,地方政府领导才不再会对数字“注水”感兴趣。第二,还是应当按照宪法规定,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弄虚作假追求政绩、地方保护主义应当摒弃,但不能把一切地方利益都当成坏东西,不能什么权限都放在中央手里才放心。某些先进国家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辅助性”原则,也可以为我们所借鉴。辅助性原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组织原则,简言之,地方政府承担解决地方问题的责任;只有当地方政府需要上级或中央政府支持的时候,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才能进行干预。也就是说,愈是在国家结构的下层,离事实、问题越近,愈具有处理的优先权,政府层级越高,越具有辅助性。


     


    综合加减严防GDP“花账”


    GDP高速增长究竟是好是坏,其中有着比较复杂的因素,一概而论,可能失之片面。但我们确有必要理性看待个别地方GDP“花账”现象,比如,可以通过外部成本加减之法对之。


    其一,做好“污染代价加减法”。如果上报的GDP所消耗的煤、铁、钢材、水泥等占全球消耗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显然,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黑色GDP”:在GDP增长之上的是环境污染加重,能源资源利用率低、消耗浪费严重。因此,我们在分析GDP时,应该用GDP总量减去由此带来的环境成本和污染代价,通过“污染代价加减法”凸显GDP的绿色效应。


    其二,做好“社会公正加减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确立,各级政府应走出计划经济时期的审批经济、管制经济,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各种手段,维持社会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行,避免权力寻租、权力腐败、行政垄断、行业垄断等,避免社会分配不公和效率损失,避免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如果GDP“花账”将这种因社会不公造成的社会浪费考虑进去,那肯定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其三,做好“社会安全加减法”。如果GDP增加了,而群众的收入却增幅不大,显然,这种GDP“花账”就更值得质疑。有人曾对GDP进行过这样的描述:连续3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后,GDP会说“好极了”,因为,随之而来的是,救护车、医生、护士、汽车修理、法律诉讼、损失赔偿、保险代理、新闻报道等费用和效益的产生。即使任何参与方都蒙受了巨大损失,GDP依然在增加。类似道理,如果不考虑公众的快乐价值、幸福指数,只是用大拆迁、大改造、大广场让GDP“花”起来,如果不顾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的增加,那么,这样GDP就无助于增进百姓的幸福,无助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显然,我们应挤出GDP中的安全损失、生产能力损失、精神损失等不良成本,以求得健康全面的发展。


    由此看来,做好“污染代价加减法”的GDP是绿色GDP,做好“社会公正加减法”的GDP是均衡GDP,做好“社会安全加减法”的GDP是安全GDP。只有挤出外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社会成本等各种水份的GDP才是和谐GDP,才更符合我们所追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

  • 权力裁决一切不利于出大师

     

    方舟评论
      □黎明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主要围绕高等教育展开的第四次会议上,提出了“一直在脑海里盘旋”的几个问题,希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办出高校的特色,培养出大师级人才。大师话题至此陡然升温。
      温家宝总理说:“去年看望钱学森时,他提出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我理解,钱老说的杰出人才,绝不是一般人才,而是大师级人才。学生在增多,学校规模也在扩大,但是如何培养更多的杰出人才?这是我非常焦虑的一个问题。”
      温总理在这里用了“焦虑”这个词,可见大师何其短缺,亦可见呼唤大师何其急切。这不足怪,“大师”的高度,标志着民族、国家的高度。所谓“综合国力”、“先进生产力”、“国民素质”、“国家竞争力”,以及“对人类有较大贡献”,都离不了“大师”这个至关重要的指标。所以,总理的这个焦虑,应该是全社会的焦虑,全社会都不应该放过这个追问和反思的机会。
      我们对“出大师”缺乏经验,这方面确实不如人;但我们对“怎样不会出大师”却有太多的切肤之痛,这种切肤之痛只要被重视,也有同样的实效。现在测试我们的“思想土壤”和“学术土壤”,不能不承认往往有利于“侏儒”生存而不利于巨人发育。此情此景中,温家宝总理的焦虑,绝非杞忧。
      古往今来,“大师”总和“创新”、“世界前沿”等概念密不可分。出大师级人才,根本上说是个人创造力和社会人文环境的问题。诚然,正如专家已经指出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从大学开始,就太晚了”,“要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贯通起来,研究型大学要和中小学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但仅此还不够——诸如个人试错空间、家庭教育的奠基作用、公共政策的奖惩作用等等,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脱节或松动。
      在以智商所表现的智力方面,中国人与那些大师辈出国家的国民比较,并无差异。相反,人口众多这个具体国情更意味着具备“天才基因库”的优势。智力上没理由不自信,至于“硬件”也不必过多抱怨。早年在民族危亡时期,西南联大这个破破烂烂的战时大学,竟贡献了60多个院士,还有杨振宁和李政道获得诺贝尔奖,可见强调硬件条件的制约显然是消极的。
      学术繁荣,创新活跃,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一要有社会化的学术精神熏陶;二要有自主的思想传统和持久的学术资源积淀。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大师的个体差异性则尤其突出。只有当这种个体差异性得到充分尊重,思想和学术的自我积累进程不被人为中断,才会最终得一个出大师的正果。
      大师总要不断试错的。这种人往往顽固地、习惯性地怀疑权威,其知识、观点乃至日常举措,往往不在世俗权威认可的“正确范围”之内。权力裁决一切的科层体制,从幼儿园就惯于要求的“整齐划一”,都不利于独立的精神、人格的挺立和思想的飞扬。
      大师在某一领域为人类先行者,属于全世界的大师必得为全世界所公认。在高度开放的社会环境中,怀抱着虚心对待外部世界文明经验的民族心理,改造对外信息交流机制以减少障碍和阻力,“准大师”才可能全面、及时地汲取最前沿的人类文明成果,站在俯视世界的高度。
      大师的超越,个人代价极大,对真理的有效追求往往意味着超越功利。浮躁和拜金的学风,急功近利的学研战略和考核机制,会无情地将“准大师”淘汰。每一个学术腐败的项目、关节和技巧,都泯灭着真诚,并通过泯灭真诚而扼杀大师。
      大师或许是脆弱的。那些有大师潜质的人,或因家庭贫困而进入不到高等教育和精深研究阶段;或因难以抵挡巨大诱惑而误入仕途;或某方面具有卓越智能的大师,却因领导的一时好恶而成为生活中的惨败者……对大师不能提前鉴定和预选,人工速成不可能造就大师,但人为的磨难却足以把大师扼杀在摇篮之中。这就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只要公平公正,即便普通人也有均等的竞争机会,那么才智超卓的大师也就不难崭露头角了——用钱学森的话说,就是容易“冒”出来了。
      政治家对大师的呼唤,标志着政治家的觉悟。但造就一批大师,不是一代政治家能完成的任务。政治家在这方面能做出的最具关键意义的贡献,是创造海纳百川的人文环境,确立鼓励追求真理的社会机制。如果这样的环境和机制具有“开端”的意义,那么政治家的贡献即达至高境地。

  • 傅国涌:这个时代的律师何为?


    11月19日,官方“新华社”发表一篇关于“中国人权展”的评论,与以往我们习见的官样文章有些不同,比如其中提到,普及人权教育首先是针对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要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人权教育”,因为他们最有可能“侵犯”和“践踏”人权,这便说到节骨眼上了。比如“全社会的人都能起来维护自己的人权”的说法,也是值得欣喜的。


    《南方周末》在几天后转载这篇文章时,干脆用了《每个人都应起来维护自己的人权》这样一个让人眼睛一亮的大标题。


    确实,如果要真正将中国变成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当然是靠每个人都起来维护人权,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千万不可忽略律师这个职业能发挥的独特作用。远的不说,近年来,大凡有些影响的维权个案,哪一个当中没有律师的身影?官方给律师制定的游戏规则,之所以特别要对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进行限制,正是看到了律师这一角色的重要性,生怕“不听话”的律师不按权力意志行事,自搞一套,以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职业伦理,为那些“不听话”的芸芸众生提供强有力的道义和理性支持,从而给不同的权势集团、利益集团出难题。官方之所以千方百计想把律师这个最需要自由和独立的行业牢牢地控制在严格的不可逾越的圈圈内,就是清楚地看到了律师在当今社会的独特价值。


    毫无疑问,在通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前路上,律师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们很容易想见,在皇帝口含天宪、可以任意剥夺一个人生命的年代,那是不需要律师,也不会有律师的。在毛泽东主宰山河、四海翻腾云水怒的年代,律师也决没有存身之处。律师天然地是与一切专制、与无法无天不相容的。作为文明社会的产物,律师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它的使命就是人权保障。它是社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出现的。


    上个世纪30年代初,头角初露的青年律师史良在上海开律师事务所,在她办公室的桌上摆放着一个醒目的银盾,上面就镌刻着“人权保障”四个字,她以此自勉,要做一个合格的律师。遗憾的是她以后踏上了从政的道路,日渐远离了年轻时代追求的职业理想,成为红色意识形态的道具,失去了她当律师时的独立性。事实上,随着1949年的天崩地裂,不过几十年的本土律师传统被无套的权杖、被和尚的那把伞权硬生生折断了。我们现有的12万执业律师是最近二十多年间,在很不正常的环境下弯弯曲曲地生长起来的,从年龄上说,大致上是三代律师,屹立在中国律师界、屡败屡战的张思之先生已年近八十,年龄最小的律师不过二十多岁。可他们所面对的完全是相同的命运。思之先生如此
    说:


    “按说我们有三代之差,但是我们这三代人同一个命运,命运注定了我们这三代是开路的一代,我们还是开路的,我们绝对不是应该享受成果的那一代。既然是开路的,你就要跋山涉水,你就要披星戴月,特别要紧的是你要敢于牺牲,该玩命的时候你就要玩命,我绝对不主张作无谓的牺牲,但是该玩命的时候绝对要玩命。”


    律师这个职业有自身的特点,他不仅要尊重现存法律,更应该尊重法的精神,他需要尊重逻辑,更需要尊重事实。在执业之时,很有可能遭遇错综复杂甚至风险莫测的情况,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水平,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守护良心底线,是回避,是苟且,是顺从强者的意志,还是坚持自己独立的立场,守卫职业荣誉,对于每个律师都是一种人生的考验。我理解,思之先生所说的“玩命”绝不是一种高调,不是离开律师的职业岗位去玩命,不是在专业领域之外冲锋陷阵,而是在律师这个位置上玩命,是以自己对专业精神的把握和理解,在具体的个案中体现职业良心。这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努力,一种贴着地面的行走,不是在天空中飘飞,不是用一万打漂亮宣言代替一个朴素行动的那种选择。可能有人理解不了他的用意,也可能有人不屑于理解,认为这样做不雄浑、不过瘾,是胆子小、勇气不够的表现。


    我喜欢他在2005年11月24日写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那封信里的表述,那固然是仗义执言的一个文本,也是对当代律师命运、地位和处境的一次深入剖析,对于不能保护律师的《律师法》,不能为律师说话的律师协会都有一针见血的洞见,可以说字字辛酸,句句沉痛。但,其中并不是弥漫着一种悲观、绝望的情绪,作为律师,他没有被情绪所掌控,而是处处洋溢着一种清明的理性,一种硬朗的现代律师风格,还有几分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怆和壮烈。我个人以为,这封信不仅应该载入中国律师史,也应该载入21世纪的言论编年史中。


    在他看来,不仅律师,还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协会,至关重要的就是独立精神,缺乏独立性,就失去了主心骨,不过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不过是说话带“奴”腔的传声的“八哥”。 他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面对众所周知黑铁一般坚硬的现实,律师何为?律师如何站在自身职业的角度应对这样的时代?


    我最近写过一篇小文《追寻律师的传统》,律师在中国也是有本土传统的,在20世纪前半叶,律师的人数虽然很少,而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特别是上海这个超级通商口岸,但这个职业曾经为社会所普遍尊重。那个时代有许多曾高居政坛,做过内阁总长、国会议员的人,在退出官场后选择做律师,把律师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比如1933年开庭的陈独秀“背叛民国案”,当时是轰动一时的政治要案,但我们看章士钊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时那样的从容、那样的底气十足。这样的案例在整个20世纪前半叶不是孤立的,无论律师的辩护是不是影响审判结果,他们都以独立的姿态挺立在那个位置上,一点也用不着担心什么,顾虑什么。在为共产党人辩护的那么多律师中,有许多人并不认同他们的信仰、主义,只是站在律师的立场。像20年代被杀的律师施洋同时有着共产党员身份的,只是极个别的例外。像史良这样后面靠拢左翼的,早期也完全是独立的。


    我以为律师的价值首先就在于他的独立性,同时,律师只有在自己专业的位置上才有可能发挥出更大的力量。在西方社会,乃至在民主化的台湾,都有律师从政的大量先例。但在民主还没有降临的国土上,对于绝不多数律师而言,他们的目标不应该是转行从政。这决不是说,律师不需要关怀社会,不需要为自己栖身的时代尽一分力,而是说律师有他自己尽职、尽力的地方。换言之,律师有自己的职业定位,律师的道义理想更应该在专业领域中体现出来,而不是超越自己的专业。一个好律师,可以有自己的公共关怀,可以有自己对人间正义的强烈爱憎,当这一切和他的律师实践融汇在一起时,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力量,并转化为一个保障人权的社会最可靠的基石。律师面前的这条路上,注定了荆棘,有断崖,也可能要“玩命”,有“牺牲”,但这样的“玩命”和“牺牲”毕竟是值得的。

  • 当今中国劳工权益现状透视

     


     

    当代中国劳工,长时间的劳动、极低的工资待遇、恶劣的生产环境、
    危险的工作条件、政治上无权、经济上无利的现状,已引起世界性的
    关注。此据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动观察”曾发布的《美星鞋厂调
    查报告》透露,该厂违反劳动法规、侵害工人权益的事实有:每周高
    达8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平均44个小
    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明显违反劳
    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1.5倍的规定;工人没有带薪节
    假日和产假,没有医疗保险;使用有毒化学制剂,给工人的健康带来
    严重威胁;对于怀孕女工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无论工人在不在工厂食
    堂就餐,工厂都收取伙食费;对工人进行非法搜身,对工人进行威
    胁、辱骂甚至殴打等等。这是当今中国劳工现状的最真实写照。这种
    现实曾分别于2004年4月和2005年5月,引发了该厂两次工人大规模罢
    工。这一事件,令人不得不反思中国劳工权益的制度性原因:为什么
    “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官方机构却从未有这样的报
    告?中国的劳工现状为何只能由国际媒体关注和国外人来伸张正义?

    然而,令人愤怒的是一些御用学者竟发出“剖析中国工人喜欢加班加
    点”现象的奇谈怪论。据报道,一位来自国家政府机构的学者居然
    说:“一些工人喜欢加班加点,这样他们可以多挣点钱,如果没有加
    班加点,有的工人就跳槽走了。”这是在明目张胆地鼓励资方非法加
    大工人的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所谓工人“喜欢加班加点”这种
    现象,是因为给工人规定工时内的工资标准太低。仅以全国经济发展
    前卫,工资待遇最高的南方沿海省份为例,广东规定的平均最低工资
    标准仅为700多元,而福建省却为600元,其它省市就更低了。如此低
    廉的劳动力价格,怎能不迫使工人们想借助于延长工作时间来增加收
    入,养家糊口呢?这就是工人“喜欢加班加点”的血泪理由──政策
    性盘剥劳工利益的低工资标准,才是工人们被迫接受加班加点的根本
    原因。也正是在中国如此歧视劳工权益现实条件下所形成的劳动力廉
    价市场,才成为国内外资本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由此可
    见,当今中国的快速发展,在本质上就是以牺牲社会公平与广大劳工
    权益为代价的。于是有的企业就利用工人的这种充满苦涩的无奈心
    理,规避法律,要求工人签订“加班同意书”,以达到合理合法盘剥
    之目的。如果哪个工人不愿意加班加点,就要承担被解雇的风险,而
    没完没了的加班加点,就是在滥用和透支他们的体力和生命。

    此据一网贴称:广东梅州市丰顺县的培英电声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每天加班到11:00~12:00,每月基本工资新员工为630元,老员工才
    730元,加班费3.00元,每天工作时间13个多小时,还在车间装闭路
    电视监控工人,每月工资发放不准时,除了“5.1”、“10.1”和
    元旦外根本没有假期,每年要上352天班。此外,在广州也有两家工
    厂,联亚集团广州(联亚)(环亚)制衣有限公司。他们做欧美和日
    韩客户定单,经常加班,工作12小时左右,厂长和主管经常用喇叭猛
    吹工人快点做事,如果慢了就被骂,厂饭堂伙食很差,没有油水,逼
    的工人到外面吃,长此以往工资就所剩无几了。作者曾发现有个工人
    网友这样揭露道:我曾经在位于中山高平工业区的依顿科技有限公司
    (线路板厂)做锣板工(外围成形),一年到头每天上班11个小时,
    两班倒(每月倒一次班),且每月加班小时数主管说了算,时常还以
    无薪解雇相威胁,当时我真的疯了一样,常想把工楼炸掉,死了算
    了!德庆县一间新利达电子(电池)厂也是这样,每周工作时间超过
    75小时以上,一年平均每月得不到三天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只得到正
    常的三分之一。贵州省安顺市云马飞机制造厂的工人们流行一句顺口
    流,叫做“云马厂十化”:领导贵族化,员工奴隶化,人际复杂化,
    加班日夜化,上班无偿化,绩效保密化,竟聘内定化,检查形式化,
    待遇民工化,加薪,他妈的神话!

    另据新华社去年5月1日电: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加班
    工资。有些企业甚至通过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强迫农民工加班加
    点。而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一份通报情况称:农民工超时间、超
    强度劳动现象非常普遍,休息权利没有保证。据国家统计局所作的一
    份报告称:农民工日工作时间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报
    告同时指出,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依然严重。各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
    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这已经成为我国分配领域
    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目前,中国劳工群体同分散在全国各地农村中的广大农民一样,都处
    于当今社会最底层,饱受来自社会腐败,贪官污吏,杂捐苛税的贪婪
    性掠夺。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的一组数据证实,在国有企业中,被
    贪污挪用的资金有90%是企业领导所为。在许多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过
    程中,职工也改变了原有的地位,成为失去平等地位的雇佣劳动者或
    实质上具有雇佣的性质。国有大型企业改为股份制的,有外商和私营
    企业主入股,国有股部分强调企业经营者是产权代表,企业经营者持
    有股份,并实行年薪制,年薪所得高于普通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
    甚至上百倍。在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中的职工,劳动也带有雇佣的性
    质,而工人权益却完全无法自保。还有新生企业主的残酷盘剥,黑道
    社会的抢夺和恐吓,而广大政治上无权利,经济上无利益的劳工群
    体,正承受着上需赡养老人,下须抚育子女的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
    力。面对自己随时有可能失去“饭碗”的生存威胁,他们与全国大多
    数劳动民众一样,亲身饱受着执政者拒绝“政治改革”条件下的让“
    少数人先富起来”政策所导致的社会不公。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是普通
    工人的4.5倍,而且退休工资少说都在3,000多;而一个退休工人,一
    辈子在工厂里辛勤劳动,一个月的退休工资还不到800元。如今政府
    还假借各种名义给公务员不断涨工资,实行阳光计划后,他们又补贴
    了10,000元多,而产业工人工资五年才涨了几十元。这是何等的社会
    不公啊!

    如今中国从城市到农村,官商结合、黑白一家,正在利用社会公共权
    力,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地大规模的“圈地”,蚕食公众利益。一些
    政府官员,利用国家资源与不法奸商联手,共同聚敛社会财富,倒买
    倒卖获取惊人的个人巨额暴利。与此同时,相伴而来的是大批农民为
    此而失去生存条件,不得不为养家糊口,背井离乡,涌入城市,冲击
    劳务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十分廉价的劳动力。罗伯特.威尔在《当前
    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对农村记述道:

      “农村随着国家对全球市场的不断开放,地方官员大量向开发商
      出售土地,对于村民却没有足够的补偿,农村地区的环境破坏非
      常严重,这个政策让数亿人挣扎于谋生的方法,剥夺了他们从前
      享受的集体经济的社会支持。超过一亿的人成为城市的打工者,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在新的出口为主的工厂干活,或者最脏最危
      险的工作,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权利。对于许多打工者来说,在他
      们半永久地在城市居住下来后条件就越来越糟,因为随着年龄的
      增大,健康问题就随之而来。”

    如今这批新的产业工人队伍,并不全部是由失去土地的农民组成,还
    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农民民工自愿加入进来。这些新兴工人与原来计划
    经济体制下的工人比,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他们缺乏技术,文化偏
    低,过分自卑,力量分散,不懂得自身如何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他们不得不忍受着政治上的高压和经济上的盘剥;使得他们的
    日常生活过的尤为艰辛,但又无可奈何。

    原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刘实在《谈当前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这样
    描述私有化对工人阶级带来的后果,

      “比之于私营企业主、外商投资者、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
      知识分子上层,工人阶级的生活改善是有限的,是相对贫困的。
      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也差。一些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劳动时
      间长达十小时以上,工资很低,还时常迟发、欠发,安全条件很
      差,有的还没有人身自由或人格受到侮辱,工伤事故或几十人死
      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招用‘农民工’的单
      位,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极差,用‘农民工’的话说,‘起的比
      鸡还早,干的比牛还重,吃的比猪还差……’”

    不仅如此,在社会广大劳工群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绝对贫困状
    态,他们甚至连最低的生活水平都不能维持。这其中有两种情况:一
    是只有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难以为继;二是虽然收入超过最低工
    资线,但家人患病或遇灾害。这种绝对贫困家庭究竟有多少,政府从
    不公布数据,但我们可以从全国并不全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053
    万人分析估算,数据应是远远大于此的。这些家庭维持一日三餐都很
    困难,更难以承受“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的新三座大山
    的压迫。近年来职工的贫困,是以失去劳动和工作条件为特征的。除
    去社会上失业的,还有大量职工下岗。刘实说:

      “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2,700万人。此外,还有停
      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实际上失去劳动岗位,有些企业还搞了内
      退、终止劳动合同、有偿买断工龄。能够就业或再就业的却逐年
      减少。”

    作者将眼下中国民间流行劳工现状顺口溜:“干得比牛都累,吃得比
    猪都差,起得比鸡还早,下班比小姐都晚,五年后比谁都老”和原中
    华全总副主席刘实在《中国工人阶级现状调查》结论归纳的:工人被
    “雇佣化、贫困化、无权化、分散化”,概括为当今中国“领导阶
    级”──劳工群体现状的“五比四化”。

    总之,处于中国社会各种阶层的人们,经过近30年来的“改革和开
    放”,社会各阶层、各利益集团正在重新分化整合。在这诸多的社会
    力量中,劳工群体在社会中以其绝对比重大,人数总量多,所在社会
    行业广,遍及全国各地,本应成为社会力量的强势。然而,越是人数
    众多的群体,越是力量薄弱的群体,越是被不断边缘化。原因何在?
    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政府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拒绝民
    主政治改革。在“发展就是硬道理”的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一直不遗
    余力地追求GDP,为谋“发展”,从“消灭资本家”的一个极端,
    滑向媚资傍大款的另一个极端,以牺牲社会公平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
    的劳工群体权益为代价。政府的“政策屁股”,片面地坐在资方的立
    场上,拒绝劳工成立自发组织,打压工人群体维权,使广大劳工群体
    失去了与资方平等谈判的资格,沦为资本市场上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导致社会缺乏对资方贪婪发展的制衡力量。而官方的工会又只“服务
    于大局”,形同虚设。加之国家新闻舆论一向压制报道劳资矛盾与工
    人集体维权事件,且从未有任何机构会独立做出“劳工状况调查报
    告”,官方媒体上也从来没有见过被“红色记忆”称之为“领导阶
    级”的中国劳工状况的真实报道。为什么国内没有象被称之为“资本
    主义国家”那样的“中国劳动观察”的机构,来为中国劳工群体调查
    和呼吁?为什么工人群体上访、罢工等维权消息,成为中国舆论导向
    的禁忌,{z%Vc无论是广东东莞的工人罢工和与资方发生的暴力冲
    突,还是广州、深圳等地发生的工人抗议事件,从来没有出现在电视
    镜头和报纸媒体上。此据罗伯特.威尔《中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文
    中引证事实称:“今天的中国工人,农民,打工者举行了世界上最大
    规模的抗议,有时候达上万人,并与当局发生暴力冲突。甚至公安部
    部长公布的数字都承认‘群体事件,抗议和动乱’从10年前的10,000
    件上升到2003年的58,000件,到2004年的74,000件(《纽约时报》
    2005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居然如此掩饰近年来
    愈演愈烈的劳资矛盾,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自胡温执政以来,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口号,直到
    中共六中全会做出“建构和谐社会”《决定》,中国官方仍然视劳资
    矛盾为禁区,不准报道,如早先发生的四川万源和万州事件,网上文
    章不断,社会上也传得纷纷扬扬,但政府的新闻媒体却严加封锁,欲
    盖弥彰。当前,在中国“红色记忆”泛滥,大炒“长征精神”的现实
    面前,该是让全社会了解中国劳工群体真实状况的时候了,也该是让
    那些躺在烈士陵园里的革命者,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暴力革命”这种
    结果的时候了。

  • 中共地方一把手不再提名纪委书记



        
          大陆消息:近日,众多地方纪委书记被中央点将指派。今年1月份以来,共有15个省市区纪委书记被变动,其中由外地调任的纪委书记达到了十个省份之多,这可谓是今年中国最引人注目的反腐新举。有分析指,省级纪委书记大规模异地任职,势必有利于扭转地方纪委反腐力度疲弱的局面,可以预见,随着各项反腐措施的逐步落实,中国地方纪委在反腐工作发挥更大作用,中国未来反腐形势会有新变动。
              《亚洲时报》文章说,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马志鹏担任北京市纪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臧献甫同志担任天津市纪委书记,中纪委常委沈德咏调任上海市纪委书记,加上之前,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徐敬业调任重庆市纪委书记,这样中国四大直辖市的纪委书记完成由中央“空降”。
       
          是次京、津、沪三市纪委书记大换血,坊间分析多认为,多与今年中央在三市掀起的反贪风暴关系密切。有人甚至说如果不是中纪委直接介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等高官至今未必落马。其后反应出地方纪委反腐职能形同虚设,对同级党委监督缺位,导致地方高官腐败案频发,地方纪委的反腐能力受到极大质疑。
       
          而巧合的是,这三地的纪委“一把手”都是在当地由低干起。据新华社资料显示,北京市原纪委书记强卫,天津市原纪委书记邢元敏,上海市原纪委书记罗世谦,重庆市原纪委书记滕久明都是在各市有著长期工作经历,都是由下而上逐级升迁,最终升任当地市纪委书记的。
       
          因此有分析认为,地方纪委无法有效监督同级党委,两大原因:一,地方纪委书记由于长时间在一地任职,在查办当地案件时容易受到当地的“关系网”、“人情网”阻力,中央此次点将指派地方纪委官员就是为了打断“关系网”、“人情网”;二,是纪委书记由地方党委提名造成地方纪委无法有效监督同级党委。
       
          值得指出的是,新任北京市纪委书记马志鹏此前任中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公检法,新任上海市纪委书记沈德咏此前任中纪委常委、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这足见中央对京、沪两大直辖市反腐工作的重视。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省纪委书记异地调整力度空前。1月份以来,共有15个省市区纪委书记人事变动,其中由外地调任的纪委书记达到了十个省份之多。其中,河南、山西、重庆、上海、北京五省市更是由中纪委从自身系统内抽调出干部赴任当地的纪委书记。
       
          而且这次省级纪委书记调整不但只从异地任职,而且调整还不局限于纪委行列,还出现“跨线交流”。河南、四川等省纪委书记曾供职于检察机关或中纪委驻国家机关的纪检组长;安徽省纪委书记刘春良此前则主管高校工作,任高校工委书记;山东省纪委书记杨传升此前一直在山东省人事和组织部门工作。而且在十个异地调职纪委新官中包括六名中直机关的“外派京官”,显露出今后纪委干部交流不再只限于纪委之间,而会扩大到整个公检法纪系统。
       
          这次中央借著省纪委书记从外地调任的模式,中纪委系统内部委任的方式,对各地纪委书记进行大规模调整,无疑显露中央想直接掌控对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想直接掌管地方纪委“一把手”的委任权,以垂直管理确保地方纪委的反腐权威与力度。12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援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就称:“纪委书记是由本土产生还是由异地调任都不是关键所在,重要的是新任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在谁手里。
       
          而且这次省级纪委书记变动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以往省级纪委书记大多由省委副书记兼任,而今年大多省级纪委书记不再由省委副书记兼任。这能使纪委书记们轻装上阵,进一步提升了纪委的职能,应该会加强地方纪委的反腐职能、提供反腐效率,地方纪委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势必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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