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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被男友杀害家人伸冤近五年无果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8日消息】2017年3月曹玉华、于春禄的女儿于萍,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出租屋内被男友杜申雨杀害,之后凶手被取保释放至今逍遥法外,死者父母伸冤控告近五年仍无果。家属强烈要求缉拿杀人凶手杜申雨归案伏法、为亡女于萍伸张正义!

    据死者母亲曹玉华反映,2017年3月19日,她的女儿于萍被男友杜申雨在丰台区羊坊花园2号院四单元12层出租屋内杀害,丰台分局办案刑警告知是杜申雨强行将于萍扛进屋内。于萍被刺伤后,杜申雨第一时间是打电话给他远在朝阳区三四十公里以外的父母,而不是拨打120紧急施救,更没有拨打近在咫尺(四合庄派出所就在附近)的110报警,杜申雨的父母接到电话后带着一名不明身份的人到达案发现场,之后不知多久才报的警、叫的120。导致于萍没有及时得到救治,失血性休克死亡,足以证明杜申雨就是故意杀人凶手。

    2017年3月20日早晨,杀人犯杜申雨在四合庄派出所被释放,杀人犯杜申雨的父亲杜长江开着(中纪委号牌为:京KW 9107)的汽车,将上前阻止杜申雨离开的死者亲属故意撞伤,然后带着杀人犯杜申雨离开四合庄派出所。

    之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出具《京公丰刑鉴通字【2017】000060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于萍符合被锐器(刀片类)刺击胸部,造成左肺、肺动脉干、左肺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北京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报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院也以故意杀人罪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批捕,但是在2017年6月19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却撤销了对杀人犯杜申雨的批捕。

    2017年6月20号杀人犯杜申雨被取保回家。但是女儿于萍却躺在冰冷的冰柜里无人问津!由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荒谬的释法说理书“疑罪从无”替杀人犯开脱罪责、助其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明显是知法犯法、故意包庇袒护罪犯!

    家属恳请中央纪委监察彻查这起杀人案,严惩凶手并追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原、现检察长的法律责任,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曹玉华电话:13661217974

  • 《商学院》记者赵正被单位暴力裁员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9日消息】中国经营报旗下的媒体记者被炒,但是拿不到补偿,索性就公开爆料。从举报内容看,这些媒体已经沦落到见钱眼开,无恶不作无法无天的地步。以负面报道抹黑企业,进而逼企业出钱摆平,美其名曰合作。有这么无耻的媒体招摇过市大行其道,所以各种道德败坏迅速扩散到全社会就不足为奇了。以下为爆料全文:

    《商学院》记者赵正被单位暴力裁员情况

    我是赵正,2003年8月正式加入报社,到今年已经整整18年,可以说我是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报社,献给了新闻行业。这18年我一直默默的做着新闻报道,从“商业新知”到“第一招商”,从产经报道到《商学院》杂志,这么多年辗转了很多部门,是报社里工作年限最长的记者之一。在这个中年职场的尾声却正在被报社无情的抛弃,并且不想给我任何相应的补偿。

    2020年11月初的时候汪静突然找我谈话,说我有好几个月杂志的工作量没有完成,希望我主动离职。对于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结果,坦率的说我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因为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报社会以这样方式要结束我的工作,尤其是从汪静的嘴里说出来。当时我很气愤,直接拒绝了汪静,并且说的很清楚,可以离开报社,但是必须走《劳动法》的解聘程序和流程。看到我比较强硬,汪静又不想让报社赔钱给我,就说那就继续在报社干吧。

    没有想到的是,汪静并没有真正想留下我,而是处处“刁难”,请事假不批按旷工算,月底系数打0.6,在工作量完成一万字的情况下,仅仅拿到2200的月薪,在薪酬上算计我。出于愤怒,我向报社人力资源部的龙正红发了投诉信,把半年以来的情况向人力资源部做了汇报,希望报社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处理。

    但没想到的是,报社人力资源部和汪静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所有事情都向着汪静,说他们会展开调查,让我在家先待岗,不安排工作做,也不解聘我,年终奖绝大部分扣除,只发了一万,每个月只发北京市最低工资2200元,想用这种方式逼我主动离开报社,这一拖就是三四个月,从2020年12月一直拖到2021年3月。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人力资源的主管马卉林,希望报社尽快给我一个结果,马卉林以各种理由拒绝谈判,更不提解约赔偿的事情。

    可能大家会奇怪,一个在报社工作了快18年,为报社写过数千篇报道,为报社带来过几百万企业合作收入的老记者,为什么突然沦落到被报社抛弃又不赔偿的地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和汪静之间到底发生了哪些恩怨纠葛?

    深陷海信举报事件的漩涡

    所有的事情都是从海信的举报事件开始的。2020年7月的某一天,当时我正在外边保养汽车,汪静突然打电话给我和石丹,说海信举报我们了,举报我们新闻敲诈,已经举报到中宣部,中宣部已经委托社科院对报社和《商学院》进行调查,所以要我们三个人一定要保密,回去准备材料和证据。

    于是,我回去把上半年和海信公关部的相关微信沟通的内容截屏给石丹,还有之前的两篇报道的初稿,当时汪静在看到我给海信公关部发的微信中强调选题是主编指派我做的说辞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但是我强调这是事实(这成为后来汪静决定让我离开杂志的主要原因)。过了一段时间,汪静做贼心虚又在三方电话会议里告诉我们即将接受社科院领导的电话会议的调查,为了能顺利通过调查,需要我们三个人统一一下话术,比如一定要强调之所以写海信的负面报道是因为新闻的重要性,而不是为了逼迫海信合作。7月下旬的那天,整个调查过程进行的算是比较顺利,我也按照汪静交代的话术回答了社科院领导的问话。这个事情差不多经历了一个月就结束了。

    但是第二个月我的工资就被扣了一部分,我觉得很生气,就去找汪静问原因,她说因为我写海信的报道过程中有显著的错误,把海信家电写成了海信电器,弄错了名字。这确实是一个显著的错误,我也承认。汪静说她被李总骂的狗血淋头,她也很委屈,觉得不平衡,也被扣了工资。当时我觉得既然她比我还惨,那就算了。

    但是海信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很清楚,我觉得海信事件中汪静错误的决策是导致海信举报的直接原因,因此她应该负有绝对的责任。2019年4月海信在我们的多次的负面报道后被迫和《商学院》合作,合作的费用是15万元。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合作却没有好好的服务,只写了一篇2000字的报道发布在杂志上就结束了和海信在2019年的合作。结果合同到期后,2020年海信没有选择继续合作,原因可能是不满意我们的服务,也可能是业绩不好预算削减,总之2020年的合作没有谈下来。

    所以2020年1月开始,汪静就让石丹给我布置海信的负面报道的选题,石丹告诉我因为海信没合作。我看了选题来源是一个自媒体的内容,内容和论据非常站不住脚,就是一个非常不权威的排行榜说海信销售排名下滑,我觉得用这个自媒体的新闻源去写太危险了,也太不专业了,就一直拖着没有写。作为老记者我对新闻有自己的判断,也有些负面新闻的底线,我不会因为是汪静布置的选题就一定去做,而是要看新闻内容是不是值得做。而且我觉得2019年才和海信合作过,今年就写海信的负面有点不厚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次就没有执行新闻的操作。事后据说汪静挺不高兴的。

    到了三四月的时候,海信电器和海信家电都在准备发财报,这个时候汪静又让我跟进,我觉得作为上市公司发财报的事情可以做,而且因为疫情的影响,海信的海外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确实不好,所以我也尽量客观的去报道海信的内容,没有写的过于负面。但是这个过程中确实因为对海信的业务了解的不够深入和疏忽,把海信电器和海信家电的名字弄错了。

    从3月到5月,围绕海信海外业务裁员和海信电器财报的话题一共写了两次海信的报道,都是汪静要求写的。我虽然觉得在疫情的当下,这么写企业的问题有点不太好,何况是去年合作过的企业,但是也没办法,因为我如果坚持不写,汪静就会让石丹安排其他记者继续写,我也不想失去一个企业,更不想得罪汪静和石丹。

    但是就是因为汪静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顶风做负面报道,而且变本加厉的报道老客户,最后闹得客户关系很紧张,这其中我负责的企业包括海信、安踏。安踏的副总裁李玲甚至气愤的跟我说觉得汪静太过分了,毕竟都是合作了五年的客户,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去年才评选安踏为最有价值企业,今年就写安踏业务岌岌可危,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据说安踏的李玲用这话质问的汪静哑口无言。

    我觉得汪静从2019年开始受到业绩压力,就开始变得急功近利,客户不合作就立马写负面报道,一点不考虑和客户的关系,这种做法闹得销售人员意见很大,本来很多在谈业务,都因为她不管不顾的出负面而停止合作,可以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作为一个老记者我希望杂志多赚钱,但是我不希望用这种手段去获客,尤其是疫情的背景下,我和销售私下聊起来都觉得应该温和一点,毕竟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为什么还要逼企业一定合作呢,今年不合作保持好的关系明年还可以继续合作。但是汪静急功近利,就跟疯了一样,只要不合作的企业都直接写负面,而且是一篇接一篇的写,确实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海信事件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汪静三番五次的逼我去写海信的负面报道,海信就不会去主动举报报社和杂志,至少不会举报《商学院》杂志。所以汪静在这个事件上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事后她却把责任推到我的身上,认为是因为我报道中的瑕疵导致被海信举报,我觉得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推卸责任,非常没有一个领导的担当,让人觉得不齿。

    海信事件之后的秋后算账

    其实我要重点说的海信之后我的情况。客观的说海信事件对我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为此我也失眠过好几天,心理负担有点大,焦虑不想写稿子,工作状态下降了很多。但是一个月后我还是调整了工作状态。但是我却发现我的处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我就发现,杂志每个月的封面文章专题里,就完全没有和我相关的任何内容,因为这个策划专题都是石丹主导的,里边的内容基本都是她策划的,具体谁写什么,写哪家企业,她都会详细安排好具体的记者,记者只要照着去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从8月到12月,前后5期杂志的每一期封面策划内容都没有我任何的安排和相关企业报道,我在这一块内容里成了透明的,我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心里很失落。

    然后就是9月10日一年一度的年会,这个年会活动中所有北京的记者都安排了具体的采访工作,有的记者一个人就安排四五个采访(外地记者没有来京所以没有安排采访任务),只有我没有安排任何采访的任务,我觉得很气愤,就问石丹为什么不安排我工作,石丹说北京的一个记者同事也没有安排采访,但其实那天她被安排做住持人。所以她的解释根本无法说服我,我很生气的选择了请年假,没有参加这次的活动。

    再后来,我就发现我写的杂志的内容总是莫名其妙的没有发布,比如7月写的杂志稿,石丹没有给我发到杂志上,却给我发到新媒体上,最后新媒体只算工作量又没算稿酬。8月写了三篇杂志稿,有一万多字,结果石丹只发了字数最少的那篇,导致我8月又没有完成杂志的工作量,薪水少了好几千。这时我才觉得不对劲,就微信里问石丹为什么杂志的报道有那么多报道都没有发,结果石丹没有给出我任何回应。我觉得即便文章有不满意的地方也可以找我修改,或者告诉我这次没采用的原因,辛辛苦苦写了上万字,说不用就不用,也不给任何理由,我觉得这么做太不尊重记者的劳动了,也直接导致我每个月税后就拿4000块,说实在的我很生气,但是为了不得罪石丹和汪静,我也忍下来了。

    还有杂志的其他内容,很多都是从新媒体上选的比较好的内容直接发在杂志上的,别的记者写的新媒体就可以直接被选择用到杂志上,但是我写的新媒体报道就从来没有一个被选择上去的,哪怕是7月写的万国置地的报道在全网获得超过50万点击,在商学院公众号的点击也超过一万这样的超高点击,这样的文章依然也没有被他们放到杂志上去。

    还有就是以前我主要负责几个合作企业的合作撰稿的事情,比如国美、安踏、海信等,这些企业已经服务了三年,对我的报道质量也很满意,很认可我的写作水平。但是海信事件之后,国美和安踏得合作就被安排给其他记者做了,没有和我打任何招呼,用他们的说法就是“不用我了”。

    所以几个月下来,在商学院遭遇这样的对待我很心灰意冷。让我更没想到的是汪静却突然找我谈让我主动离职的事情,这让我无法接受,当即我就拒绝了。我觉得我在报社做了17年,虽然没有写出来过什么惊世骇俗的报道,但是也一直保持报道的专业性,之余还通过报道的影响力给报社带来了数百万的企业合作,从2018年到商学院这三年,带来的台作就超过200多万元,我在报社17年,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报社,现在四十多了,因为一次海信事件,就让我背锅,想让我离开报社,我觉得做法太不厚道了。我在报社17年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报社的事情,也没有混过日子,为什么汪静要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去挤兑一个老员工离职呢。

    商学院杂志变态的薪酬

    还有一点我必须不吐不快的是,来到《商学院》除了写杂志报道,还要做新媒体报道,但是新媒体报道稿费低的令人发指,写一篇新媒体报道同样需要报选题,发采访函,进行采访,写稿和修改,这么复杂的一个写作流程和工作强度,却只能拿到平均只有200多元的稿费,汪静却可以大言不惭的说是按照点击付费,稿费低是因为稿件点击不理想。

    我对2020年11月的新媒体做了一个统计,这个月一共发布了40篇新媒体报道,按照点击计酬标准,这40篇报道一共的稿酬是9000元,平均每篇报道稿酬只有225元,这还是在2020年初涨了一次稿费之后的情况,之前的稿酬更低,低于500点击甚至没有稿酬(三条、四条位置的报道基本都很难达到500以上的点击)。也就是说2020年11月,15个记者平均每个人才挣了600元的新媒体稿费。不是我不愿意多写稿,是我觉得汪静根本就不尊重员工的劳动,处处算计员工,既不想花钱又想让员工卖力工作,不知道这样的管理者和嗜血的吸血鬼有什么区别?说她是现代周扒皮,说她是铁公鸡,真是再贴切不过。

    在《商学院》杂志工作的这三年里,我先后为杂志带来了十几个企业的合作机会,直接带来的合作收入超过250万元,携程、Ppmomey、同程、华帝、江小白、好未来、精锐教育、良品辅子、每日优鲜、海信都是因为报道的力度带来的合作。此外,做过的原创报道也获得了很好的影响力,2019年12月三只松鼠的供应商调查报道在《今日头条》获得了80万的点击,2020年7月万国置地的报道在《今日头条》获得了50万的点击,这两篇报道也是迄今为止《商学院》新媒体文章在网络转载中获得的最高的两次点击(稿费也依然只有可怜的几百元)。

    无论是直接间接贡献的真金白银,还是报道的影响力,我觉得都无愧于《商学院》杂志,但是汪静竟然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无视我曾经对杂志做过的贡献,也无视我的专业报道能力,将一个为报社工作18年的老记者清除出去,并且不想做任何赔偿和补偿,请问这是一个有基本良知的管理者能做出来的事情吗?为杂志写着高风险的报道,拿着微不足道的收入,出了问题还要替汪静背锅,请问在座的记者们,你们还敢为这种毫无担当的管理者工作吗?

    或许我即将离开这个已经工作18年的地方,但是我并不留恋,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惜,人生道路一条条,何必一辈子只在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毫无底线的机构里工作。但是我不会主动离开这里,我一定会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底,斗争到底!大家拭目以待!

  • 女教师因课堂“言论不当”被开除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8日消息】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女教师宋庚一,课堂上质疑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被校方开除。

    12月16日,据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经我校调查核实,东方电影学院教师宋庚一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在《新闻采访》课程中发表错误言论,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办法》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

    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举一反三抓好抓实教育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政治纪律和行为准则,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据悉,12月14日,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一个女老师被学校停职,因为她在课堂上说,南京大屠杀30万,是注水数字。她还启迪学生,不应该去恨,而要思考!一个真正的良师,就这么被猖狂的粉红在微博上举报了,学校为此事还成立了调查组。

    之后有网友指出,疑似董姓举报人的那段短视频乃是拼接而成。很明显,举报人是故意截取一小段讲课视频发上网络以激发广大网民的关注。

    今天又有网民将宋教师课堂上的完整录音发到了网上。这个录音比此前的董姓举报人在网上发出的讲课视频内容更完整些。

    该完整视频内容如下:

    “我们不应该永远去恨,而应该是去正面历史,反思一下战争是怎么来的,这才是最重要的……当年的侵华日军,到底在南京屠杀了多少人,30万人是没有数据支持的,确实是这样。当时30万人是从一个人的笔记里面大概估计,也有估计3千人的,有估计2万人的,有估计50万人的,有估计7万人的。最后解放之后,中国历史学家找到其中一个人的话语30万作为南京大屠杀的数据,然后一直保留下来,中国做学术一直都不严谨的,这是一个折射。所以昨天我在看,南京大屠杀突然大规模宣传,首先意识到是突然开始攻击,可能就是因为日本这次抵制冬奥会;第二就是说,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还存活60亿人,我又想起老师说的那个事情,你现在能统计出这60亿人,那30万人的名字却都统计不出来。”

    看完这个完整视频,网友认为该老师想表达的是,我们的学术研究做得很不严谨,如果我们能够把那些死者有名有姓地统计出来,完全可以让日本人哑口无言。

    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到底多少人,由于当时没有档案、事后不做仔细调查,并无确证,30万人只是一种估计,却成了不可质疑的真理。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这名教师说出这一事实,本来是惋惜中国记录、调查工作没做好,却被恶意的学生录下视频放到网上,于是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

  • 福州蔣碧秀坐牢后又被骗延长养老缴费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8日消息】福州公民蒋碧秀,女,1960年10月16日出生。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女性参保人员在55周岁时就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了。可蔣碧秀目前已61周岁了,她却遭遇社保骗局,至今未能正常领取养老金。无奈之下,虽经与社保中心艰难交涉,向上级政府有权机关投诉控告,但蔣碧秀仍是诉告无门,根本无人给她解决问题。

    蔣碧秀之前是个体经营者,按照福州市社保有关规定,都要向福州社保中心缴费参保。因此蔣碧秀于2011年6月8日带着个体营业执照依照《社会保险法》办理了有关参保事宜,协议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算正式缴费参保。当时福州社保中心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解释说,正常缴费不足五年,可以一次性累缴满15年,到55周岁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待遇。蔣碧秀已经正常缴费了,在年满55周岁时,社保中心本应履行义务给她办理退休手续,没想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以缴费未满15年,要她追加延长缴费五年,在她60周岁时再来办理。形势比人强,迫于无奈,蔣碧秀只得继续缴费。

    天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蔣碧秀在2016年10月因涉福州大抓捕一案蒙冤获刑2年,期间在监狱服刑自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出狱后,蔣碧秀主动到社保中心要求一次性补交付清保费,但被无理拒绝。

    蔣碧秀陈情说,当她年满60周岁,于去年10月份去福州社保中心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时,社保中心主任林栩以她欠缴保费为由,又要逼她继续延长缴费5年,至65周岁才能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根据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附件一)。社保中心之前有法不依,却拒绝蔣碧秀一次性缴费请求,明显是在故意刁难,蔣碧秀简直是怒火中烧。蔣碧秀现已六十多岁,之前因为店面被强拆,上访维权而遭当局迫害,被劳教一年,因福州大抓捕一案又被坐牢2年,身体状况受到严重摧残,健康已大不如前。当初社保中心承保时,承诺55岁时就可享受领取养老金。倘若现在按照社保中心主任林栩说法,养老保险要继续缴费到65周岁,蔣碧秀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65周岁?要是短命鬼,将会是血本无归,早知如此,她岂会参保。

    蔣碧秀位于福州王庄的店面被强拆,至今近10年了还未依法补偿。蔣碧秀上访维权,又屡遭迫害,现在身心俱疲,又失业,只得自己感叹这个社会不公和腐败!教育,医疗,住房,吃饭,养老,已压的她喘不过气来,样样都在揪她的心,她已迷茫得不知道前路在哪里。

  • 谎言对客观真实历史的恐惧

    连日来,中国大陆官媒对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宋庚一老师上历史课时,对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南京大屠杀所杀死30万人的讲解,进行了铺天盖地的口水讨伐,进而促使震旦学院快速作出开除宋庚一教职的决定,再度引发世界关注!

    只要认真看看宋庚一老师对南京屠杀的讲解,就会发现这种纯粹意识形态上纲上线的讨伐,显得是多么武断愚蠢而穷凶极恶。因为整个宋老师的讲解,完全没有媒体与官方所定性的所谓公然否定南京大屠杀,而是基于历史,较全面而系统地将对南京大屠杀出现的各种论点看法进行了客观陈述,以给学生一个全面认识历史的视野,同时便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引发学生对战争灾难深层历史探索。这无论如何跟媒体论断与震旦处罚所扣否定南京大屠杀帽子风马牛不相及。

    从现在网络可以搜索到宋老师当次被举报的课的视频看到,宋老师一开始就认定了日本在南京的屠杀是属于反人类的行为,是在中国大地上犯下的最无耻、下作、残暴、凶狠的反人性的罪孽。之后,宋老师才表示国民党政府在一些遇难者家人还活着的时候,没有把所有死难者的名字全部记录下来,是很大的遗憾。由此,宋老师进一步讲述,这个记录和查询,并不难,大家都有身份证号码,如果发现失踪人口和尸体,一定可以统计出来。没有具体的遇难者名字,就导致了数据的不同版本的出现,有三千的,有两万的,有七万的,还有三十万,五十万等不同的数据。宋老师认为,具体到个人,把遇难者名单罗列出来,而不是数据,更有说服力,也不会受到日本方对数据的质疑。

    宋老师提出了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所有的人都有名有姓,都有家庭记载,他们真实的统计出了屠杀的犹太人和逃难的犹太人的数字。她同时提出,这是中国作学术一直都不严谨的一个折射。宋老师提出统计到了幸存者有61人,那就应该可以统计出遇难者的人数,但是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没有看到30万具体的人。宋老师提出要进行反思。不能永远去恨,而应该反思战争是怎么来的。仇恨是必须的,但光有仇恨,就是一元的思想。一元的思想很容易把对立的观点在道德上看成可疑、败坏的。

    通观宋老师这节讲课,不存在任何否定南京大屠杀的言词,而只是讲述对南京屠杀现在的一些争议观点,与造成争议的历史根由。这样一堂课怎么可能被扣上否定历史,进而遭致开除教职?

    对于宋老师的处罚,目前网络多涌动着对举报宋老师的学生的义愤与斥骂,而事实上造成今天宋老师困境的并非仅仅是举报学生,还有媒体的帮凶,与震旦学院的操刀。在某种程度而言,媒体与震旦学院的立场与手段,不是学生举报的结果,而是学生举报的肇因,是因为有这样的学院与媒体,才必将引发那样无耻学生的举报。所以,文明人类在谴责学生的无耻与无知举报行径时,更应该看到中国大陆媒体与学院抡动棒子制造冤案的帮凶角色。当然,驱动这种帮凶更深层的元凶是极权统治集团。

    极权统治集团何以要支使媒体与学院迎合断章取义举报客观讲解历史的老师这种恶行?原因除了纵容诱发社会互相监视举报的恶习外,就是真切恐惧任何试图直面历史而敢于质疑历史的行为。因为历史是极权统治谎言的集中地,是合法性来源的粉饰场,是容不得质疑与真实的存在。

    今天,人类任何极权体制都与社会历史发展潮流相背离,其来源的法统与道统均无法立足,唯有通过谎言来欺骗愚弄民众,以达成维护统治之需要。于是杜撰历史就成为一切极权统治者必备的功课,以谎言与谬论来充斥历史,就是极权主义历史观的必然景象。这样的历史自然惧怕任何的认真,惧怕任何拐离盲从的直面,更不容许任何的质疑。这样,一切宣讲历史的老师,只要心存一份对工作认真的态度,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历史求真的态度,那就是与极权的谎言为敌,那就是极权统治的威胁,对这种老师的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就是将敌人消灭于萌芽状态,而所有为此贡献的部门与个人就是对党的忠诚。在此逻辑下,举报老师的学生,口水审判老师的媒体,直接充当打手处罚老师的院校,自然就成为维护极权统治的功臣,争先恐后就是它们自然的身手。

    只要稍加留意,不难发现近来中国大陆因客观讲解历史而遭致处罚的老师接二连三。今年4月28日,湖南城市学院老师李剑因在给学生上《建筑文化概论》课时,说了一句“日本人精益求精”,引起一学生不满,拍桌而起,怒而骂娘,并在课后向学院领导举报了李老师,学校竟然采纳了这个学生的举报,不仅要李老师道谦,而且将其解职。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然而却是中国今日大学的常态。也就是说今日中国大学学生只要听哪个老师的课不顺心,随时可以断章取义纠住一句话或一个词来举报,学校就会作出对老师的处罚。而裁定这句话或这个词是否错误,就是以是否符合意识形态所谓正能量的要求,而一切真实客观的事实与观点,必然是与极权意识形态正能量的谎言相抵触,也就必然遭致处罚。这就是中国今日大学教师面临的困境。

    今天上海震旦学院的宋老师与昨天湖南城市大学的李老师都是意图客观准确陈述历史与事实,结果均遭致学生举报,学校处罚,媒体笔伐,如此荒谬滑稽的闹剧一再上演,揭示着背后一个惧怕客观真实历史的极权魔掌在操控。对此,世人在唾弃那无耻与无知的举报学生时,理应深究制造这种举报事件终极性制度根由,以期从根本上结束这种恶性举报事件的发生。

    民生观察 2021年12月17日

  • 民众举报官员受贿被传讯羁押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7日消息】2021年12月11日下午,一个实名举报“河南鹤壁纠风办原主任曾于2019年12月受贿190万元”的视频在发出几个小时后,举报人张某被河南鹤壁警方传讯、羁押,其涉案理由疑似为“诬告陷害”。目前,举报人张某失去自由的时间已经超过72小时,发帖人被羁押的时间也超过24小时,已经超过警方正常询问的法定不羁押时间,可能已被刑事强拘。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显示:“尊敬的有关部门,我叫张岳全,我实名举报鹤壁市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广慧,向原鹤壁市纠风办主任艾振军行贿190万元整。因水岸花语小区未批先建一事,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局计划按照规定,对水岸花语小区罚款500万元左右,为解决此事,张广慧向艾振军寻求帮忙,最终以罚5万元了结此事。为表达感谢,2019年12月20号上午,张广慧安排我在黎阳路与崇山路交叉口中原银行,提出现金两百万元整,送至鹤壁市政府北门弘阳宾馆楼下,张广慧和艾振军的老婆在车上交谈了5分钟左右,让我拿出190万元现金,开车带着艾振军的老婆将其送到君悦国际小区的家中。以上我说的话,如果失实我愿受法律责任。”

    该视频在网上发布不久,据说举报人张某就被鹤壁警方传唤羁押,视频的发布者也被警方带走羁押,至今失联。有网友猜测二人可能已被刑拘。

    对此,维权人士蔡霞表示,推荐并请转发该视频。大陆民众实名上视频揭发中共官员受贿,这需要极大的勇气。习上台后唯一能吹嘘的是“反腐”。这位民众真信了,结果被警察抓了,帮助他发布视频的也被抓了。

    请大家转发,转发越多舆论力量越大,越有助于争取举报人与发布视频人平安回家。这充分暴露了习当局反腐为假镇压是真,这需要民众的彻底揭露。

  • 疫苗受害家长华秀珍养老待遇被取消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7日消息】上海疫苗受害者家长华秀珍,因女儿疫苗致残上访维权,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两个月,刑满释放后被取消了一切养老待遇,包括退休金和医保。

    今年75岁的华秀珍,身患多重慢性疾病。曾是优秀班主任,是退休回沪知青,是疫苗受害家长,也是上访妈妈,也是服刑完毕人员。2014年其独生女儿在34岁接种狂犬疫苗致脑病,长期无法工作。因上访维权,2018年3月华秀珍被刑拘,2019年4月被批准逮捕,后被上海市杨浦法院以口袋罪“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20年4月刑满释放后,宁波社保局和宁波大学将其勤恳工作35年的工龄归零,取消一切养老待遇,包括退休金和医保。

    华秀珍:“我女儿疫苗受害七年,全部依赖我的退休金维持,到2021.12.05我被剥夺养老待遇(养老金和医保)整一年,宁波上海两地推诿见死不救敷衍扯皮,我和女儿将来怎么办?这个国家的政策法规看上去面面俱到,什么都管,然而当你真的需要用到它的时候,踏马才发现是个摆设而已!”

    华秀珍:“我挨过了上山下乡,碰到了计划生育,却没有躲过疫苗的灾难,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我女儿失去了原有色彩的人生轨迹从此与药物为伴。我从优秀人民教师变成了社会边缘人物,我只是滚滚红尘中微不足道的一粒,但我依然是母亲,在我坐牢期间最大的信念:要活着出去照顾女儿!而出狱后却悲恸的发现没有了养老金,没有了医保,没有了劳动能力,怎么照顾我女儿?我不后悔所做的一切,我现在迫切想知道我和女儿的出路在哪里?”

    华秀珍认为,养老金属个人财产,并非国家恩赐。在退休金制度下,我国职工养老金称退休金,并非是国家恩赐的,而是职工在职时劳动所得待年老时返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经受冤判将本人累积的35年工龄被清除,取消一切退休待遇,不仅违反人权,也违反宪法关于公民权利保障原则,而且直接威胁到老年生存。而我的退休金是我疫苗受害母女赖以生存的唯一来源!

    劳动者基于工龄的长短领取退休金养老,本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劳保制度的设计。按照我国当时的状况,国家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劳资制度,职工工资收入,仅是自己劳动所得中很少的一部分,其中的大部分,国家用于积累和建设工作。国家承诺其中的一部分用于职工养老福利。在这种制度设计中,工龄一方面作为公民向国家做出贡献、依法取得合法收入的指示性指标,同时也作为计算贡献与收入的计量用指标。非但如此,这种制度设计所隐含的内容应当包括国家对所有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均负有不容推卸的养老责任。“工龄归零”在高积累年代的中国有其必要性社会基础,其实质是剥夺了刑事犯罪人员的合法收入用于积累和建设。在我国社会实现物质文明的今天,在依法治国的社会环境下,对“工龄归零”在法律层面作以修改实属必要。

    强制性实施“工龄归零”政策,是相关行政部门的“权力任性”。从国家对刑事犯罪的刑罚处罚角度分析,按照罪罚相当原则,对某种犯罪行为经审判应当做出相应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刑释人员恢复宪法赋予一般公民的的权利义务,任何刑罚都不包含有对犯罪人员消除部分或全部工龄的内容。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无授权的前提下,对犯罪人员强制性实施“工龄归零”政策,间接的导致刑满释放人员的财产损失,在事实上构成行政机关对犯罪人员违法追加的“财产罚”。

    按照法理,行政机关不但没有对刑满释放人员“工龄归零”的法律实体法授权,它做出的“工龄归零”财产法也应当符合现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现行《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四十二条规定:涉及较大数额处罚的必须组织听证程序。就“工龄归零”来说,其背后涉及的财产往往数额巨大,往往涉及刑满后有生之年的财产处罚,行政机关在没有任何执法依据与处罚理由,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作出,是典型的“权力任性”。

    “工龄归零”政策,导致惩罚延续终身,甚至株连家属。公民犯罪后应当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但刑罚执行完毕后,他依然是一个公民,应当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同等的权益,不应再承担与他人不同的额外的不利后果。如果任由行政部门继续推行“工龄归零”政策,实质就是罪罚的无限扩展和延伸,意味着犯罪者不仅要承担刑罚处罚,而且要丧失以前劳动积蓄的养老金,导致惩罚延续终身。这不仅不符合现代刑罚的基本原理,也违背了人的基本权利保护原则。子女还赡养没有养老金的父母,则是变相株连!没有子女就意味着等死!

    目前各地判例不一,“工龄归零”政策亟需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急需完善。如今,辽宁省已出台规定取消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工龄归零”政策;人民网·天津视窗已刊《出狱后刑前工龄遭减除,法院判决应予恢复》判例;山东省也有两起同样判例,《山东法制报》还为此特别发表了记者杜海英述评:《刑满释放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接续计算》文章。这些判例,充分佐证了“工龄归零”政策的违法性。但据了解,多地社保部门至今还在实行刑满释放人员“工龄归零”政策。

    希望行政机关能用改革的精神,尽快出台新的规定,废止“工龄归零”政策,以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他们能够安度晚年。

    华秀珍电话:18801779897

  • 黎雄兵会见郝劲松后被特别检查

    【民生观察2021年12月15日消息】近日,黎雄兵律师从山西五台县看守所会见郝劲松后,在火车站乘车回京时遭遇铁路警方特别检查,但幸运的是没有被扣留。

    黎雄兵:在五台县看守所结束会见著名公益法律人郝劲松,从忻州站乘K1293次列车至太原转乘G624次高铁回北京。

    K1293次开进忻州站时,几名铁路公安警察要求购车乘客集中,挨个排查身份证。

    “找到了,在这!”当我出示身份证时一名警察如获至宝。

    “打开背包,我们检查!”另一名领导模样的警察箭步跟近。

    他们打开我的书包,翻阅律师证、案卷文件,神情复杂的盯着那本《论党史》放行了我:“你走吧”。

    问为何要拦查我,回答说因为我过安检时,背包里有疑似危险品。我说,那应该直接在站台上找“危险包包”啊,为什么是查身份证呢?他们笑而不答。

    乘客已经登乘完毕,列车在等我,我获准上车。目送几名警察俊俏帅气离去时,我记下了其中一位警察的名字:太原铁路公安局,张志伟。

    上车,靠窗落坐,列车徐徐启动。很快,两名列车乘警徐徐走来,再次走了一遍刚才的程序,查身份证查车票查物品。我要求他们出示警察证:太原铁路公安局,段永军。问为什么又查我,他们说“系统推送,协查”再次确认了我的行程,忻州转乘太原回北京,协查结束。

  • 第四次会见覃永沛通报

    12月10号拿到了13号同意会见申请书。

    和看守所预约了13号上午十点前到看守所。

    我们九点四十多分钟就到了,大概十点二十几分钟就时候,覃永沛来了,他比我上次10月12日会见时胖了,上次脸色苍白没有血色,这次皮肤颜色光泽都很好,他留了头发,胡子刚剃,整个人看起来状态不错。只是他一脸怒容,看见我们眼睛发红。没等我们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来会见,他先说了:我知道他们不让你们会见我,我投诉了,而且今天会见不能限制时间我才来的。我知道我老婆上次会见我回去之后有麻烦,他们老是拉我出来要我认罪配合开庭。由于他一说话嘴角就有白沫,我很担心的问了他两次怎么回事?身体有什么不舒服。

    说完这些后他就开始激动的列举他这些年在执业过程中的种种遭遇,他为什么会被抓被解散律所被注销律师证的前因后果。比如他在2012年的时候实名举报崇左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武装抢劫价值五千万的红木家具。不到一个月,他从内蒙古回来后,连续三天被歹徒在办公室楼下,在法院门口追杀,身上脸上被捅了好多刀,幸亏当时身边有两个人陪同,不然他可能那时就没命了。还几次举起手来让我们看他的伤疤。可是在有监控视频拍下来的情况下,警察说找不到人,不了了之。

    还有2015年江南建材城,黑社会手持长钢管连续多日打砸,报警也没人管,最后把谢阳律师还有经营者的腿都打断了。由于他在新浪微博上控诉当时的公安局长唐斌,现任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南宁市政法委书记杨维超。还有给南宁市政法委实名举报,结果他就被列入了黑名单。等等此类事件。我都不愿意回忆这么多了。他说完这些后说两个月没有人和我说话了,然后瞬间心情平静下来。

    听完这些,我一直在想,自从中央一再动真格整顿政法系统后,社会治安确实好转很多很多,以前去办事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也基本没有了。确实深得人心。

  • 房屋征地补偿款被“雁过拔毛”

    我名王发云,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身份证号码:430211196203080029。

    2003年至2005年期间,因拆迁办以修路的名义将我家合法住宅539.44㎡及加工厂房688.56㎡强行拆除。所谓的补偿款仅只有十几万元,无异于杯水车薪;强征我家土地5亩左右,补偿款只有2万多元,这一低廉的补偿,犹似“婴儿断奶”。

    我家房屋及土地被强征强拆后,卖给了“尚格名城”房地产开发商,因此导致我家三代人无家可归。

    斗转星移,日月轮回,将近17的年时间过去了,在筚路蓝缕的维权路上除了遭受打击报复,非法拘留软禁之外,问题没有得到丁点解决!

    到如今,我甚感不解:房屋拆迁究竟是按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补偿的?补偿的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这不得不令人愁肠百结。

    这一奇葩的补偿款,我仅购买一套到处开裂、漏水的豆腐渣工程的安置商品房。征收后,现在我儿子一家四口,我女儿也是一家四口都成了无房户,如今三代人,十口之家均窝住一室,造成这一事实谁之过!?我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补偿?

    我家祖祖辈辈夙兴夜寐,勤耕细耘,节衣缩食所建造的住宅及厂房的面积共计1228㎡,换来的就是这一残酷的结局吗!

    如果是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的,请按国家相关政策产权兑换或同地同价给我补偿给我;如果是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的,请按国家政策按周边房价给我补偿或批地自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请问:根据以上实情,本人的要求是否过高?是不是我胡说八道?是否是无理取闹?……

    依据《房屋征收腾地和对换住房合同书》规定,按常住人口,当时我家5人,按地方14号文件政策应该兑换一个75㎡,还有我家婆一个自然户应该兑换一个50㎡,我女儿一个自然户也应该兑换50㎡,共三套房子,兑换住房总额当年就扣了我家73000元。

    合同上写的很清楚,两抵盈,扣了我的钱是不是就该给我房子才算两抵盈?时近17年了,按《房屋征收腾地和对换住房合同书》的规定,我家应得的三套房成了“空中楼阁”,所扣的73000元至今未退回。

    《天元区安置房商品房购买审批表》,依照【株政法(2010)41号】第6条规定:安置房按安置人口每人45平米的标准建设,人均45平米的标准配置。据此,我家当年当时三代5口人,就应该有5套45平米指标可分开购买按成本价当年征收时14号文件明确规定计划房子,只要420元/㎡米的成本价,超出部分面积只要540元/㎡米。为何不依法依规执行?为何要我们按800~1280元/㎡去购买?

    【株政法(2006)22号】文件的第2条:土地征收,留地安置。是指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在土地征收时政府按一定比例将土地留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居住及公共设施和生产经营等所预留用地。

    请问:留给我家用于居住地的面积是多少个㎡?又留在哪?留给我家生产生活经营的地是多少亩?又留在哪?因为我们是这里的世居农民,所以我们既有享受权更有知情权。事实上,我们成了灯下的瞎子――黢黑无明。

    根据【株政法(2000)10号】文件第15条第6项规定,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宅基地,需异地重建就高不就低征一不征二的原则进行补偿,不需异地重建按邻近稻田的二类年产值计算补偿8倍。

    请问:我家宅基地为何没有分文补偿?究竟是按异地重建还是不需异地重建的?如果是按异地重建的,为什么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补偿或批宅基地重建?如果不是属于异地重建,为什么不按邻近稻田二类年产值的8倍给我计算补偿?这一故意侵吞失地农户的补偿款和未对失地农户作任何安置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又该谁来担责!

    如果对一个衣食住行俱全,生活又无忧无虑的农妇而言,17年的时光犹似于白驹过隙,一晃而过。但就我而言,连一处栖息安身之所都没有,常年靠在外打工、租房,又身负数十万债务的人来说,无疑度日如年。十几年来奔波在布满藻荇藤蔓、沟沟峁峁的维权路上,渴望的是能把关注民生落到实处。这一合理合法合情的诉求至今仍无着落,飘泊在无奈的万念俱灰之中。

    被强征强拆的受害农民:王发云

    “笔耕下的阳光”微评:众所周知,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就俨然于“婴儿断奶”!

    就王发云家被强征强拆后,既没有得到过渡安置,又没有依法依规给予足额的补偿款,在“雁过拔毛”的利欲熏心之下却动了不应该“动”的歪思想,导致王发云一家流离失所,落下了有人无“家”,各处一方的凄凉之状,让其在无奈、无助、无能改变现状之下而欲哭无泪。

    临近17年的维权,无论她怎样努力,然而,现实回报给她的依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情的现实,化为了悲哀的结局――对她的打击报复、拘留软禁,成为了公权力滥用的一面镜子。

    随着高压反腐,司法整顿教育如火如荼,权利任性者――原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公安分局局长文树忠被绳之以法。

    自从王发云踏上了漫漫遥途,楚楚之怼的维权之路,她饱尝了人间沧桑,历尽了“艰难苦恨繁霜鬓,谁知枵腹泪襟翼”之感!

    什么是民生?《辞海》解释,就是人民的生计。包括有关人民生活方面的事情和谋生之道。民生是一个动态的、由低到高上升发展的概念。其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各种正当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之所以,中央倡导:高度关注并着力改善民生问题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是各级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政治站位。

    当然,新一屇该区区委政府将会着力于“关注民生”,作为为人民服务一项基本工作,而又是首要工作来抓――因为本屇执政者深知,只有民心稳定了,社会才会稳定的这个通俗易懂,又简单的道理。

    临近17年了,王发云的合理合法合情的民生诉求何时能得到解决?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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